国星光电: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及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2010-06-25

合集下载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关于发布《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通知证监发[2001]37号第一章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基本要求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和已上市公司增发股份、配股,以及已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或已上市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所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及其委派的律师(以下“律师”均指签名律师及其所任职的律师事务所)应按本规则的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并制作工作底稿。

本规则的部分内容不适用于增发股份、配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发行人律师应结合实际情况,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并提供适当的补充法律意见。

第三条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是发行人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公开发行证券的必备文件。

第四条律师在法律意见书中应对本规则规定的事项及其他任何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法律问题明确发表结论性意见。

第五条律师在律师工作报告中应详尽、完整地阐述所履行尽职调查的情况,在法律意见书中所发表意见或结论的依据、进行有关核查验证的过程、所涉及的必要资料或文件。

第六条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应符合本规则的规定。

本规则的某些具体规定确实对发行人不适用的,律师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变更,但应向中国证监会书面说明变更的原因。

本规则未明确要求,但对发行人发行上市有重大影响的法律问题,律师应发表法律意见。

第七条律师签署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报送后,不得进行修改。

如律师认为需补充或更正,应另行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第八条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所用的语词应简洁明晰,不得使用“基本符合条件”或“除XXX以外,基本符合条件”一类的措辞。

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事项,或已勤勉尽责仍不能对其法律性质或其合法性作出准确判断的事项,律师应发表保留意见,并说明相应的理由。

社会资本与超额在职消费:激浊扬清还是推波助澜

社会资本与超额在职消费:激浊扬清还是推波助澜
I;B J92KCS(1D./1.UD2./% +i1+SSDT++i+1R2DT+U+-CS% N(T+-,.,1+/+T+/% N(T+-,.,1++,TD-(,O+,2
收稿日期 %"%! 3"9 3!; 基金项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 中国之治0 的 政 府行 为 与 企 业 创新(基 于 2 国 家 队0 持 股的 研 究$ !9%"$%"%9" %国 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多元化经营与公司现金股利政策(基于转型经济背景的研究$ !9!9$%"%<" %财政部会计名家培养工程 资助项目! 财会+%"!9,%$ 号" %文化名家暨# 四个一批$ 人才工程项目! 中宣办发+%"!;,<4 号" 作者简介 杨兴全&男&教授&博士生导师&管理学博士&主要从事公司财务研究%杨征! 通讯作者" &男&博士研究生&主 要从事公司财务研究'
Copyright©博看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第 !" 期
&&杨兴全&杨&征( 社会资本与超额在职消费(激浊扬清还是推波助澜
$!
一 引L言
在职消费指高管依靠特权获得的特殊待遇&是存在于工资之外的报酬或利得&譬如高档办公室-私人 交通工具-餐饮与娱乐消费等! 孙泽宇和齐保垒&%"%!" +!, '在职消费 作 为 企 业 日 常 经 营 中 一 项 不 可 避 免 的 支出&其存在虽有一定合理性&但%"!%年中国铁建年报中 披 露 出 的5)#9 亿 元 业 务 招 待 费&仍 引 起 社 会 一 片 哗然! 孙世敏等&%"!$" +%, '在职消费经 济 性 质 如 何)其 内 在 作 用 机 理 何 在)这 一 系 列 问 题 激 起 广 泛 学 术 争 论'综观已有文献&在职消费产生可溯源于# 效率观$ 抑或# 代理观$'一方面&基于# 效率观$&作为高管稳 固自身地位# 商品$ 之一&在职消费所蕴含隐形激励有效强化高管辨识度 ! G+,Q+-S(, 和 :UD,Q/+-&%""< " +#, ' 出于缓解货币薪酬不足之替代性补偿契机&在职消费可有效遏制企业管理层人才流失&亦在提升工作效 率-拓展商业关系等方面发挥积极效用! 孙世敏等&%"!$" +%, '另一 方 面&部 分 学 者 从 委 托 代 理 理 论 出 发&提 出在职消费# 代理观$ &将在职消费视作高管侵占企业资源-牟取个人私利的掏空隧道之一'在职消费初衷 虽为促进企业绩效&但因管理层与股东的目标分歧而极易诱发 高 管 腐 败 行 为 ! 陈 汉 文 等&%"%" " +<, &高 管 有 强烈自利动机驱使其滥用职权且通过在职消费以迎 合自 身权力寻 租之私 欲 ! W+V1MRC 和 =-D+Q&%""#%王 明 虎和荣益辰&%"!5" +;3$, &倘若在职消费超 出 一 定 额 度&也 即 体 现 为 超 额 在 职 消 费&其 必 然 会 引 发 企 业 高 昂 的代理成本&进而损害企业利益! 8.D等&%"!!" +9, '

科创板IPO申报文件目录

科创板IPO申报文件目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目录一、招股文件1-1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二、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与授权文件2-1关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报告2-2董事会有关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决议2-3股东大会有关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决议2-4关于符合科创板定位要求的专项说明三、保荐人和证券服务机构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文件3・1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文件3-1-1关于发行人符合科创板定位要求的专项意见3-1-2发行保荐书3-1-3上市保荐书3-1-4保荐工作报告3-1-5关于发行人预计市值的分析报告(如适用)3-1-6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配售的相关文件(如有)3-2会计师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文件3-2-1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3-2-2发行人审计报告基准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的相关财务报表及审阅报告(如有)3-2-3盈利预测报告及审核报告(如有)3-2-4内部控制鉴证报告3-2-5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3-3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文件3-3-1法律意见书3-3-2律师工作报告3-3-3关于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相关文件上签名盖章的真实性的鉴证意见3-3-4关于申请电子文件与预留原件一致的鉴证意见四、发行人的设立文件4-1发行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4-2发行人公司章程(草案)4-3发行人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4-4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外资确认文件(如有)五、与财务会计资料相关的其他文件5-1发行人关于最近三年及一期的纳税情况及政府补助情况5-1-1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所得税纳税申报表5-1-2有关发行人税收优惠、政府补助的证明文件5-1-3主要税种纳税情况的说明5-1-4注册会计师对主要税种纳税情况说明出具的意见5-1-5发行人及其重要子公司或主要经营机构最近三年及一期纳税情况的证明5-2发行人需报送的其他财务资料5-2-1最近三年及一期原始财务报表5-2-2原始财务报表与申报财务报表的差异比较表5-2-3注册会计师对差异情况出具的意见5-3发行人设立时和最近三年及一期资产评估报告(如有)5-4发行人历次验资报告或出资证明5-5发行人大股东或控股股东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原始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如有)六、关于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运用的文件6-1发行人关于募集资金运用方向的总体安排及其合理性、必要性的说明6-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如有)6-3发行人拟收购资产(或股权)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盈利预测报告(如有)6-4发行人拟收购资产(或股权)的合同或合同草案(如有)七、其他文件7-1产权和特许经营权证书7-1-1发行人拥有或使用的对其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商标、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以及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等产权证书清单(需列明证书所有者或使用者名称、证书号码、权利期限、取得方式、是否及存在何种他项权利等内容)7-1-2发行人律师就7-1-1清单所列产权证书出具的鉴证意见7-1-3特许经营权证书(如有)7-2重要合同7-2-1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许可使用协议(如有)7-2-2重大关联交易协议(如有)7-2-3重组协议(如有)7-2-4特别表决权股份等差异化表决安排涉及的协议(如有)7-2-5高管员工配售协议(如有)7-2-6其他重要商务合同(如有)7-3特定行业(或企业)的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意见(如有)7-4承诺事项7-4-1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主体的重要承诺以及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7-4-2有关消除或避免同业竞争的协议以及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出具的相关承诺7-4-3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发行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书7-4-4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7-4-5发行人关于申请电子文件与预留原件一致的承诺函7-4-6保荐人关于申请电子文件与预留原件一致的承诺函7-4-7发行人保证不影响和干扰审核的承诺函7-5说明事项7-5-1发行人关于申请文件不适用情况的说明7-5-2发行人关于招股说明书不适用情况的说明7-5-3信息披露豁免申请(如有)7-6保荐协议7-7其他文件。

第二号 科创板上市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第二号 科创板上市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第二号科创板上市公司对外投资公告适用情形:1.科创板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发生新设公司、投资新项目、对现有公司增资等事项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规定的信息披露标准的,适用本公告格式指引。

上市公司委托理财(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除外)、委托贷款达到《科创板上市规则》规定的信息披露标准的,参照适用本公告格式指引。

2.如对外投资事项构成《科创板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应当适用本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日常信息披露》所附《第五号科创板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公告》格式指引,并同时参照适用本公告格式指引。

3.如对外投资导致上市公司开展与主营业务行业不同的新业务或者可能导致公司业务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同时参照适用本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日常信息披露》所附《第八号科创板上市公司开展新业务公告》格式指引。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公告编号:重要内容提示:●投资标的名称●投资金额●相关风险提示一、对外投资概述(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包括本次投资目的、协议各主体名称(或姓名)、投资标的、投资金额等。

如涉及委托理财,需披露最近12个月内的期间最高余额。

(二)对外投资的决策与审批程序,包括:董事会审议情况,董事反对或弃权的,应当披露反对或弃权理由;是否需经股东大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

(三)明确说明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一)交易对方为法人的,应当披露企业名称、性质、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成立日期、住所、主要办公地点、主营业务、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

如果交易对方成立时间不足一年或是专为本次交易而设立的,则应当披露交易对方的实际控制人或者控股方的财务资料。

若公司无法披露上述财务资料的,应说明原因。

交易对方为自然人的,应当披露其姓名、任职单位职务等基本情况。

沪电股份: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沪电股份: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北塔1901室电话:+86 21 68815499 传真:+86 21 68817393E-mail:l awyers@网址: Suite 1901 North Tower, Shanghai Stock Exchange Building,528 Pudong Nan Road, Shanghai 200120, P.R.CTel: +86 21 68815499 Fax: +86 21 68817393E-mail : lawyers@ website:致: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瑛明法字(2009)第SHE2009003-2号根据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与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或“股份公司”)签订的《专项法律顾问聘请合同》,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陈志军、陈婕、陆蕾(下称“本所律师”)以专项法律顾问的身份,参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下称“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并先后出具了瑛明法字(2009)第SHE2009003号法律意见书和瑛明工字(2009)第SHE2009003号律师工作报告、瑛明法字(2009)第SHE2009003-1号补充法律意见书。

原申报材料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截止日为2008年12月31日。

发行人聘请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下称“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对发行人财务会计报表加审至2009年6月30日(以下对两次审计截止日相距的这一段时间称为“加审期间”)。

现本所律师对发行人自瑛明法字(2009)第SHE2009003号法律意见书和瑛明工字(2009)第SHE2009003号律师工作报告签署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签署日(以下对两次法律意见书签署日相距的这一段时间称为“补充核查期间”)是否存在影响本次发行上市申请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特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公告书之上市公司公告解读25讲

公告书之上市公司公告解读25讲

上市公司公告解读25讲【篇一:我国上市公司公告解读和分析】目录信息披露信息披露作用 (1)基本义务 (2)披露信息 (3)内容与格式 (4)披露媒体 (5)公告审查 (5)常见问题 (6)为何上市公司要进行详尽的信息披露? .......6 披露的信息可以在何处查找? ....................7提前公告的信息可靠吗? (7)市场上对上市公司新闻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的信息是否算公司的信息披露? ....................8 上市公司所有的重要动态信息都必须公告吗? ..............................................................9 上市公司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公司答记者问算不算信息披露? . (10)1我可以就公司公告咨询哪些公司负责人? .. 11 我可以随时查阅公司公告吗? (11)投资者通过哪些渠道可以获得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 ............................................... 12 公司信息披露是否可以刊登在任何一家报刊或网站媒体? .. (12)信息披露出现错误怎么办? ..................... 13 哪些信息的披露需作“事前审查”? (13)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的报刊或网站主要有哪些? (14)暂停上市的公司也要公告吗? (15)定期报告年度报告 (16)中期报告 (17)季度报告 (17)临时报告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8)2关注要点 ............................................... 18 公告时间 ............................................... 20公告形式 (20)对外(含委托)投资公告 (21)关注要点 ............................................... 21 公告内容 ............................................... 22 注意事项 (22)收购、出售资产公告 (23)公告要求 ............................................... 24 公告内容 ............................................... 26关注要点 (28)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公告 (29)公告要求 ............................................... 29 公告时间 (30)关联交易公告 (30)公告要求 ............................................... 31 关注要点 ............................................... 32 注意事项 ............................................... 33 公告时间 (34)提示公告 (35)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告 (36)【篇二:第二讲上市公司公告阅读】第二讲阅读上市公司公告第一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3个方面): 1 .及时披露所有对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2 .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而且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市直通车:中国企业境内外上市IPO制度规则透析与实战攻略_记录

上市直通车:中国企业境内外上市IPO制度规则透析与实战攻略_记录

《上市直通车:中国企业境内外上市IPO制度规则透析与实战攻略》读书记录目录一、内容概览 (2)1.1 书籍简介 (3)1.2 研究背景与目的 (3)二、中国企业境内上市IPO制度规则 (4)2.1 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6)2.1.1 发行条件 (7)2.1.2 发行程序 (8)2.1.3 信息披露要求 (9)2.2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10)2.2.1 上市条件 (11)2.2.2 上市程序 (12)2.2.3 信息披露要求 (13)三、中国企业境外上市IPO制度规则 (15)3.1 国际金融市场的规定 (16)3.1.1 注册资本要求 (17)3.1.2 股权结构要求 (18)3.1.3 信息披露要求 (19)3.2 中国香港、美国等地的上市规则 (20)3.2.1 香港联合交易所的规定 (21)3.2.2 美国纳斯达克交易所的规定 (22)四、IPO实战攻略 (23)4.1 准备阶段 (24)4.1.1 企业内部评估 (26)4.1.2 制定上市计划 (27)4.2 执行阶段 (29)4.2.1 选择中介机构 (30)4.2.2 完成股权结构调整 (32)4.2.3 准备申请文件 (32)4.3 后续阶段 (34)4.3.1 上市审核 (34)4.3.2 路演推介 (35)4.3.3 发行与上市 (37)五、总结与展望 (38)5.1 本书总结 (39)5.2 行业发展趋势与展望 (40)一、内容概览《上市直通车:中国企业境内外上市IPO制度规则透析与实战攻略》是一本全面解析企业上市IPO制度规则的权威指南。

本书不仅涵盖了国内上市的相关制度和规定,还涉及到了境外上市的相关规则和趋势,为有意上市的企业提供了全方位的信息和策略建议。

在本书的第一部分,作者详细介绍了中国企业境内外上市的背景和现状,分析了当前上市环境的机遇与挑战。

从政策、法规、市场等多个角度,对企业上市IPO制度规则进行了深入剖析。

沪电股份: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沪电股份: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致: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瑛明法字(2009)第SHE2009003-1号根据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与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或“股份公司”)签订的《专项法律顾问聘请合同》,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陈志军、陈婕、陆蕾(下称“本所律师”)以专项法律顾问的身份,参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下称“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并于2009年3月16日出具了瑛明法字(2009)第SHE2009003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现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于2009年5月19日出具的第090268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下称“《反馈意见》”)的要求,特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1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要求,就发行人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发行人本次申请的合法、合规、真实、有效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发行上市所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并依法对所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同意发行人部分或全部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的上海办公室中国上海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北塔1901室 邮编: 200120 Shanghai OfficeSuite 1901 North Tower, Shanghai Stock Exchange Building, 528 Pudong Nan Road, Shanghai 200120, P. R. C电话/Tel: +86 21 6881 5499 传真/Fax: +86 21 6881 7393 / 6069内容。

对赌协议实用范本

对赌协议实用范本

对赌协议对赌协议就是收购方(包括投资方)与出让方(包括融资方)在达成并购(或者融资)协议时,对于未来不确定的情况进行一种约定。

如果约定的条件出现,投资方可以行使一种权利;如果约定的条件不出现,融资方则行使一种权利。

所以,对赌协议实际上就是期权的一种形式。

通过条款的设计,对赌协议可以有效保护投资人利益。

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对赌协议在我国资本市场还没有成为一种制度设置,也没有被经常采用。

但在国际企业对国内企业的投资中,对赌协议已经被广泛采纳。

在创业型企业投资、成熟型企业投资中,都有对赌协议成功应用的案例,最终企业也取得了不错的业绩。

研究国际企业的这些对赌协议案例,对于提高我国上市公司质量,也将有极为现实的指导意义对赌协议只是一种财务工具,从本质上没有对错可言。

在西方资本市场,估值调整几乎是每一宗投资必不可少的技术环节,原因很简单,投资方和被投资方对企业未来的赢利前景如何都不能做100%的判定,因此投资方往往倾向于在未来根据实际情况对投资条件加以调整。

在“对赌”中,投资方与企业经营层有着明显不同的利益考量。

对于投资方来说,对赌协议只是其整体“赌局”的一环,在此之前,他们先要寻找合适的投资对象,并帮助目标企业完成以清理产权关系为目标的改制重组;然后通过包括“对赌协议”在内的一系列措施激励和提升企业业绩;最后还要完成以上市为目标的一系列资本市场运作。

对于企业家来说,对赌协议更像是一场跟自己的赌博。

“对赌协议”的成立,有赖于几个前提:一是企业的股权能够反映企业的整体价值,而这一整体价值的评估则依赖于企业未来的业绩;二是企业价值虽然是由品牌、技术、管理等多要素构成,但其最终将整体反映在企业未来的收益中;三是由于未来无法准确预知,因此企业价值的判断有赖于未来的实际业绩体现。

正是基于这一理由,对赌协议为管理层带来的类似期权的“激励效应”其实只是其附带价值,而对赌的核心应是股权出让方和收购方对企业未来的不同预期。

不过不可否认的是,正是因为“对赌协议”能够为管理层带来类似期权的“激励效应”,高风险的“对赌协议”才受到管理层的追捧。

300386-飞天诚信-法律意见书

300386-飞天诚信-法律意见书

3-3-1-4
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盈科·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 76 号大成国际中心 C 座 6 层
邮政编码:100124 E-MAIL:yingke@
:(8610) 59626911 & 400-700-0148
传真:(8610) 59626918
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盈科·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关于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法律意见书
6th Floor, Tower C, Da Cheng International Center No. 76, East 4th Ring Middle Road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 指
2011 年 11 月 13 日经发行人 2011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拟于发行人上市后启用的 《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暂行办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 办法》
发行人已就其向本所提供的书面材料向本所作出保证:即发行人已向本所 提供了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 复印件;发行人在向本所提供文件时并无遗漏,所有文件上的签名、印章均是 真实的,所有副本材料或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
对于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的证据支持的事实, 本所取得了有关政府主管机关(包括工商、税务、环境保护、劳动和社会保障 等)或其他有关单位(或个人)出具的证明文件,这些证明文件经政府主管机 关或有关各方盖章(或签署)确认。本所律师对证明文件涉及的事项履行了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第二单元上市公司增发新股【考点6】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P249)【解释】2020年2月1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修订后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内容进行了多处重大调整。

1.发行对象(1)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即认购并获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不超过35名。

(2)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3)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4)发行对象为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应当经国务院相关部门事先批准。

2.发行底价(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

(2)定价基准日是指计算发行底价的基准日。

定价基准日一般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3.锁定期(1)18个月上市公司董事会决议提前确定全部发行对象,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定价基准日可以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或者发行期首日,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①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②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③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

(2)6个月除上述情形之外的发行对象,上市公司应当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4.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1)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上市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3)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4)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6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12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5)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6)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上市公司审核要点说明及被否案例

上市公司审核要点说明及被否案例

上市公司审核要点说明及被否案例上市公司审核是指公司向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经过一系列的审核和审查程序,以确保公司具备上市的条件和资格。

上市公司审核是非常严格和细致的过程,是保护投资者权益和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详细介绍上市公司审核的要点以及一些被否的案例。

一、上市公司审核的主要要点1.公司治理:上市公司需要具备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包括独立董事的数量和资质、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程序、董事会的职能和决策程序等方面。

公司的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成员要具备合适的背景和经验,能够有效地管理和监督公司的运营和发展。

2.财务信息披露:上市公司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财务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季度报告和其他重大事件的披露等。

财务信息的披露要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3.经营状况和前景:上市公司需要向证券交易所提供详细的经营情况和公司发展计划,包括市场竞争状况、产品和服务的独特性、盈利能力和风险控制等。

公司的前景和发展潜力也是审核的重点,上市公司需要能够展示自身的竞争优势和长期发展战略。

4.审计和内控体系:上市公司需要具备独立的审计和内控体系,能够保证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公司需与专业审计机构建立合作关系,进行年度审计并及时披露审计报告。

此外,上市公司还需要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各项业务的规范和风险的有效管理。

5.信息披露和合规管理:上市公司需要建立和完善信息披露和合规管理制度,确保及时、准确地向投资者披露重大信息,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合规管理。

公司需要加强对内幕交易、操纵股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防范和监测。

二、上市公司审核的被否案例1.宝能系案例:宝能系是中国一家知名的投资集团,其旗下多家公司曾计划上市,但因为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内控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多次遭到证监会否决。

该案例反映出宝能系在公司治理和财务披露方面存在问题,需要加强对公司运营和财务信息的监督和管理。

股市最新晚间公告

股市最新晚间公告

股市最新晚间公告范文一再升科技实控人提议半年报10转12派5元再升科技6月23日晚间公告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茂提交的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其提议公司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2股。

国海证券拟配股募资不超过50亿元 24日复牌国海证券6月23日晚间发布配股预案,公司拟按照每10股配售不超过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预计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12.65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优化公司业务结构,扩大业务规模特别是创新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风险抵御能力。

公司股票将于6月24日复牌。

西南证券因涉嫌未按规定履行职责被立案调查 24日复牌西南证券6月23日晚间公告称,公司于6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未按规定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中闽能源拟定增募资近13亿元投建风电场项目中闽能源6月23日晚间发布定增预案,公司拟以不低于4.91元/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6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76亿元,拟用于投资多个风电场项目。

其中,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投资集团承诺以现金认购此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20%,且锁定期为36个月。

公司股票将于6月24日复牌。

云南盐化控股股东提议半年报10转增10股云南盐化6月23日晚间公告称,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其提议公司以2021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55832.93万股。

慧球科技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慧球科技6月23日晚间公告称,公司于6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通知原文为:“因调查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向你调查了解相关情况并调取相关资料,请予以配合。

东方日升: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 2010-08-13

东方日升: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 2010-08-13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五)康达股发字[2009]第021-5号二○一○年四月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9号国际大厦2301室 邮编:1000042301 CITIC BUILDING, NO.19 JIANGUOMENWAI STREET, BEIJING, 100004, PRC电话/TEL:(8610)85262828 传真/FAX :(8610)85262826 网址/WEBSITE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五)康达股发字[2009]第021-5号致: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东方日升”或“公司”)的委托,参与发行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首发”)工作,并于2009年11月11日出具了康达股发字[2009]第21号《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和康达股发字[2009]第22号《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发行人补充上报了截至2009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本所律师于2010年1月20日出具了康达股发字[2009]第021-1号《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10年2月3日出具的《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091788]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本所律师于2010年2月26日出具了康达股发字[2009]第021-2号《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2021-12-31(问询与回复)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8-3-1 补充法律……

2021-12-31(问询与回复)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8-3-1 补充法律……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三)致: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委托,担任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1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已出具《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和《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8月12日出具了《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1]第230Z3811号)(以下简称《三年及一期审计报告》)对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1月至6月期间(以下简称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以下简称《2021年半年度内控报告》)。

11月12日晚间公告

11月12日晚间公告

11月12日晚间公告晚间股市公告是某一些财经网站自己组织采集的公告新闻,基于实事评论,以及当前形势给与客观点评。

10月12日都有哪些公告呢?下面xx整理了一些内容,提供给大家参阅。

10月12日晚间公告范文一双杰电气(300444):10月12日晚间公告表示,公司将在北京、广州两地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其中在北京市设立全资子公司北杰新能,注册资本拟定为亿元;在广州市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南杰新能,注册资本拟定为亿元。

双杰电气方面表示,此举意在拓展公司在电力销售市场的相关业务,构建公司在配售电业务及增值服务的产业布局。

华海药业(600521):10月12日晚间发布公告,为了更好地推动公司的战略布局、构建华海药业医药健康生态圈,促进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公司与上海盛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盛宇投资”)共同发起设立一家医药健康投资管理公司,拓展医药健康领域的投资机会。

双方于20xx年10月11日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华海药业和盛宇投资双方通过各自旗下的投资主体分别出资50%,合资设立医药健康投资管理公司(简称“投资管理公司”)。

该投资管理公司成立后,将作为后续相关医药健康投资基金的管理机构,三年内资金管理规模将达到6亿元人民币,首期到位资金2 亿元人民币。

赛为智能(300044):12日晚公告,公司拟以亿元的价格收购开心人信息100%股权。

同时,公司拟配套募资不超过亿元,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标的公司iP授权使用及游戏开发建设项目以及支付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费用。

作为支付对价,赛为智能拟向标的公司股东支付现金亿元并以元/股发行5829万股。

资料显示,开心人信息成立于20xx年,是一家综合型互联网互动娱乐公司,具体业务涉及移动网络游戏研运、社区平台服务。

开心人信息拥有国内知名的社交网络服务网站——开心网。

随着发展情况的变化,开心人信息近年来已成功转型并着力于发展游戏研发与发行业务,主要研发和运营的游戏为三国题材类的策略游戏《一统天下》、《三国群英传》等。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申请基本信息及审核进度表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申请基本信息及审核进度表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申请基本信息及审核进度表(截至2013年12月13日)"序号上市公司简称股票代码申请人申请项目审核类型审核进度中介机构情况受理日期反馈日期并购重组委会议日期审结日期备注独立财务顾问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财务顾问财务顾问主办人律师事务所签字律师会计师事务所 "签字会计师" 资产评估机构 "签字评估师"1 首钢股份首钢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适用 2012-8-27 2012-9-10 2013-1-1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王治鉴林嘉伟" 无无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 "冯翠玺周旦" 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李欣钱斌"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北京首佳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朱喜初高举赵佳理陈燕"2 天威视讯天威视讯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适用 2013-1-4 2013-1-18 申请人落实反馈意见中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张驰卢奕" 无无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余平李晓丽"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邹军梅康跃华李莉谢旭颖" "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李巨林李辉"3 ST澄海 ST澄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适用 2013-6-24 "2013-8-82013-10-9" 2013-11-6 2013-12-1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孙炜朱玉峰" 无无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王贤安沈宏山王雨微刘信昆" "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倪颍沈佳云周敏王丽芳" 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杨伟暾舒英"4 *ST联华 *ST联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适用 2013-8-8 2013-9-6 2013-11-6 2013-12-10 海际大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宇尔斌于越冬" 无无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姚毅张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刘志红张新发"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潘婉怡王盈芳"5 美锦能源美锦能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适用 2013-8-14 2013-8-29 2013-12-4 申请人落实并购重组委审核意见中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胡庆颖徐光兵" 无无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黄昌华韦微"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张恩军吴亦忻" "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山西儒林资产评估事务所" "汤锦东孙明杰毋建宁卫三保"6 中国服装中国服装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适用 2013-8-26 2013-9-18 2013-11-7 2013-12-9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程诗华张斌"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郑敬辉钟刚"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石铁军刘鑫"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匡敏周福东王进李志军"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张亮刘丽婷侯新风"7 华策影视华策影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适用 2013-8-27 2013-9-6 2013-11-4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郑剑辉蔡军强" 无无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徐旭青鲁晓红尹德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吕苏阳孙敏项丹丹"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应丽云王传军"8 东方国信东方国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适用 2013-8-27 2013-9-13 2013-11-1 2013-12-9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张璇傅鹏凯" 无无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马天宁姜翼凤"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姜照东马莉"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鲁杰钢胡智"9 鲁银投资鲁银投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适用 2013-9-2 2013-9-18 2013-11-13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王光清王哲琦" 无无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 "李庆新韩军"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何政田景智"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毕海洋郝向华"10 江苏宏宝江苏宏宝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适用 2013-9-2 2013-10-31 有关方面涉嫌违法稽查立案,暂停审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马书春杨清" 无无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马宏继范瑞林"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 "马静李勤沈岩钟海涛"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胡奇张齐虹荣继华周睿"11 北大荒北大荒重大资产重组不适用 2013-9-4 2013-9-13 "申请人落实反馈意见中/实地核查"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于淼张增强" 无无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赵蔚洁程益群"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唐炫曲锦绘"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石毅君王锦章"12 洪城股份洪城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适用 2013-9-5 "2013-9-302013-10-25" 2013-11-20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周海兵陶先胜" 无无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 "姜瑞明郑超"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戴定毅张松柏李光初王晓清"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李琦夏天陈文生陈晖"13 国电南瑞国电南瑞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适用 2013-9-6 2013-9-30 2013-11-2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陈继云夏默" 无无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王建文黄勇"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郑彦臣陈新胜"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王斌录郭正伟崔登辉"14 武昌鱼武昌鱼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适用 2013-9-9 2013-10-12 2013-12-4 申请人落实并购重组委审核意见中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安薇陈晨" 无无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史振凯刘冬李佳"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叶忠辉蹇小平"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王生龙邹洪"15 长信科技长信科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适用 2013-9-10 "2013-9-302013-11-5" 2013-11-27 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胡智慧朱邢风" 无无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鲍金桥孙庆龙"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李友菊卢珍吴平权王子龙" 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葛贻萍何国荣"16 华润锦华华润锦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适用 2013-9-12 2013-10-12 2013-11-20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刘勇刘俊峰" 无无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 "张宇刘劲容陆曙光"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 "李秉心张媛媛杨敏钟彦"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安海风牛东政黄运荣邓士丹"17 同德化工同德化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适用 2013-9-17 2013-9-30 2013-11-13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牛岗安薇胡涛" 无无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 "张水泉郝恩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韩瑞红郭锐"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鲁杰钢贠卫华18 天舟文化天舟文化重大资产重组不适用 2013-9-17 2013-11-8 有关方面涉嫌违法稽查立案,暂停审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郑华峰周正喜" 无无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蔡波熊林黄纯安"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刘宇科康代安"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李厚东张佑民"19 中钢吉炭中钢吉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适用 2013-9-23 2013-10-17 有关方面涉嫌违法稽查立案,暂停审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赵源邵劼张瀛方" 无无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高远谭四军"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 "吕志张金英程连木董孟渊朱海武王振伟" "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北京中企华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陈征宇张卫泳丁宁师笑晗"20 有研硅股有研硅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适用 2013-9-23 2013-10-17 2013-11-2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胡苏杨光" 无无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李志强郑瑞志"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郭健袁华伟"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刘霞王继红许钧梁玉宝"21 杭州解百杭州解百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适用 2013-9-25 2013-10-17 有关方面涉嫌违法稽查立案,暂停审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翟程潘锋" 无无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沈田丰胡小明吕卿"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严善明张颖"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杭州信诚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王传军应丽云邵伟王杨22 宇顺电子宇顺电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适用 2013-9-25 2013-10-17 2013-11-15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严胜宋立民" 无无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 "孙林殷长龙"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杨熹张朝铖韩雁光屈先富"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余衍飞李爱俭"23 *ST太光 *ST太光吸收合并不适用 2013-9-27 2013-10-25 2013-11-22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刘冠勋田磊江亮君" 无无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谢元勋龚牧龙马天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唐炫晁小燕李鑫杨海龙"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赵强齐爱玲"24 紫光股份紫光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适用 2013-9-27 2013-10-17 2013-11-15 有关方面涉嫌违法稽查立案,暂停审核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李卓刘伟石胡钰张宇" 无无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 "郭伟李静" "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王广鹏王青"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季珉石俍"25 鑫富药业鑫富药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适用 2013-9-29 2013-10-25 "申请人申请延期回复反馈意见实地核查"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沈敏明张奇智" 无无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张晓健王炜"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何晖孟佳生" 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冯光灿戴世中"26 银江股份银江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适用 2013-9-29 2013-10-25 2013-11-27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苏永法周旭东" 无无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梁瑾李波"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高敏建杨安杰王科宇" 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温云涛朱瑞忠"27 神州泰岳神州泰岳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适用 2013-9-29 2013-10-25 申请人落实反馈意见中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樊丽莉赵昌川" 无无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周世君王振强王昆"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肖菲陈迅骅" 北京京都中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潘仕文宋胜利"28 隆平高科隆平高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适用 2013-9-30 2013-10-25 2013-12-5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杨忠程鹏" 无无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蔡波丁少波甘露"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李剑李第扩" 天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陈迈群邓文"29 新南洋新南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适用 2013-9-30 2013-10-25 2013-11-29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王会峰刘晶" 无无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方祥勇林雅娜"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郑晓东朱鸿菲"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高文忠李建良"30 华谊兄弟华谊兄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适用 2013-9-30 2013-10-25 申请人申请延期回复反馈意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徐炯炜狄斌斌" 无无北京市浩风律师事务所 "童自明康晓蕾"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刘贵彬汤其美" 深圳德正信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刘俊石永刚"31 尤洛卡尤洛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正常审核 2013-10-11 2013-10-25 2013-12-5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林举马涛" 无无北京市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 "宫香基孟庆强胡绮秀"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江涛郭冬梅" 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刘敦国赵振东"32 迪马股份迪马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正常审核 2013-10-15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沙俊杰周高洁" 无无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许志刚陈小明刘春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崔岩刘魁壮" 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蒙高原何春明"33 凯诺科技凯诺科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正常审核 2013-10-16 2013-10-31 2013-11-29 申请人落实并购重组委审核意见中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王骥跃田来" 无无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吴小亮张隽谢杨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骆竞陆德忠孙伟王伟庆"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陈志红鲁杰钢"34 远东股份远东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正常审核 2013-10-23 2013-11-22 申请人落实反馈意见中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童星朱正贵" 无无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 "胡刚毛国权"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邱靖之乔国刚王亚彬张爱国孙淑平"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朱军安海风"35 江河创建江河创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正常审核 2013-10-23 2013-11-8 2013-11-29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唐伟李强" 无无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史振凯李佳"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 "李友菊朱艳张传艳"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黄建平吴会环"36 乐视网乐视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正常审核 2013-10-24 2013-11-8 申请人落实反馈意见中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蒋子元权威" 无无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周蕊宋彦妍"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李晓刚高屹朱锦梅王可"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鲁杰钢于鸿斌"37 *ST天一 *ST天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正常审核 2013-10-28 2013-11-14 申请人落实反馈意见中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管汝平曾建王鑫" 无无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宋晓明熊德政王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张再鸿王晓明刘智清李晓阳曾春卫"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温志朝邓贵川王盖君成本云"38 渤海租赁渤海租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审慎审核 2013-10-29 2013-11-29 2013-12-18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王景然杨丽娜" 无无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倪丽芬李洋"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林扬张明益胡昌喜雷小玲"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姚永强孙旭升"39 新亚制程新亚制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正常审核 2013-10-30 2013-11-14 申请人落实反馈意见中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郭蕾王锋" 无无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黄劲业石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崔岩付忠伟" 深圳天健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曾斐王文涛"40 兴源过滤兴源过滤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正常审核 2013-11-1 2013-11-22 "申请人落实反馈意见中实地核查"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宋海涛王建" 无无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 "刘榕张文亮"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倪学亮金晓青" 浙江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陆学南陈菲莲吴小强"41 建投能源建投能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正常审核 2013-11-7 2013-11-22 2013-12-1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张维李海宁" 无无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 "徐扬李静"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曹志忠贾志坡" "北京京都中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河北中冀不动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平晓飞王捷贾永跃夏素霞郝正刘晶"42 东方日升东方日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正常审核 2013-11-7 2013-11-22 申请人落实反馈意见中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郭明新田士超" 无无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江华康晓阳李一帆"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张晓义何年丰程端世封秋红"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江丽华方明"43 掌趣科技掌趣科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正常审核 2013-11-11 2013-12-6 申请人落实反馈意见中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樊欣杨阳" 无无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姜翼凤马天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郝丽江王鹏"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石来月靳松张美杰"44 天业股份天业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正常审核 2013-11-1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王明希冯新征" 无无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 "罗超王冠蒋伟"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李荣坤张桂铭" "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山东新广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方伟黄华韫李叙彬康继燕"45 蒙草抗旱蒙草抗旱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正常审核 2013-11-13 2013-11-29 申请人落实反馈意见中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张迪陈迪霖" 无无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 "何植松张静"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葛晓萍陈振瑞"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杨黎鸣孙业林蒋骁"46 梅花伞梅花伞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正常审核 2013-11-15 申请人落实反馈意见中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章童刘宗业" 无无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宋晓明李娜熊川"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郑先弘赵勇王肖鸣王丹旌"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张齐虹胡奇"47 华邦颖泰华邦颖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正常审核 2013-11-18 2013-12-6 申请人落实反馈意见中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张海安孔辉焕" 无无北京市东易律师事务所 "郭立军段晓东"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徐家敏刘小平惠增强杨铭姝"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刘继斌王朋"52 闽福发A 闽福发A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正常审核 2013-11-21 2013-12-6 申请人落实反馈意见中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张树军张忠义" 无无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徐建军杨继红" "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刘延东陈蓁刘红跃孙冬梅"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孙斌刘忠赤"53 科达机电科达机电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正常审核 2013-11-22 2013-12-19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童星王曦" 无无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李赫蒋广辉娄爱东"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王会栓吴延柱"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陈昱刚姚永强"54 星辉车模星辉车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正常审核 2013-11-25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吕绍义胡衍军江晓" 无无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李彩霞邹志峰王志宏"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熊永忠王旭彬" 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潘赤戈张晗"55 新华百货新华百货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正常审核 2013-11-25 2013-12-19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张海安孔令瑞" 无无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鲍卉芳连莲王雪莲"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司建军梁建勋" 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尚赤胡文胜"56 *ST联华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豁免(一般)不适用 2013-11-26 2013-12-9 无无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宋因之刘佳"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 "钟晓敏李志军" 无无无无57 *ST联华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收购(一般)不适用 2013-11-26 2013-12-9 无无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宋因之刘佳"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 "钟晓敏李志军" 无无无无58 招商地产招商地产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正常审核 2013-11-27 征求相关部委意见中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王明希成希" 无无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张炯张森林蔡亦文" 无无深圳市同致诚土地房地产估价顾问有限公司 "陈平宫方强"59 金龙汽车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收购(简易)不适用 2013-11-29 2013-12-4 申请人落实反馈意见中无无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戴佳明林宏金"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邱春晖林巧财" 无无无无60 金龙汽车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豁免(简易)不适用 2013-11-29 2013-12-4 申请人落实反馈意见中无无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戴佳明林宏金"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邱春晖林巧财" 无无无无61 大唐电信大唐电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正常审核 2013-11-29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梁俊葛晓云" 无无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程益群孔俊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蔡晓丽王首一"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邸雪筠熊雁"62 *ST太光神州数码软件有限公司豁免(一般)不适用 2013-11-29 无无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吴智俊肖明冬" 北京市博金律师事务所 "蓝晓东曲光杰" 无无无无63 *ST太光神州数码软件有限公司收购(一般)不适用 2013-11-29 无无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吴智俊肖明冬" 北京市博金律师事务所 "蓝晓东曲光杰" 无无无无64 大地传媒大地传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正常审核 2013-12-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姚帅君庄东王志波" 无无北京简明律师事务所 "战崇文李悦"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王猛张宏敏马凤菊惠如"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余诗军毛晓" "1楼发表时间:2013-12-14 12:58:14董秘直通车举报 | 转发 | 赞 | 回复国资整合概念股闻风而起。

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汇总

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汇总

目录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汇总1.公司法 (003)2.证券法 (072)3.募集资金使用办法(对比) (163)4.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165)附件:中小板上市注意事项及实操指南 (182)章节1 公司上市的意义章节2 公司上市主要条件章节3 IPO基本流程章节4 中国证监会审核要点章节5 公司上市过程中的常见问题章节6 在审企业注意事项章节7 未过会企业问题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二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5年10月27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05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第一节设立第二节组织机构第三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第四节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第三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第四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第一节设立第二节股东大会第三节董事会、经理第四节监事会第五节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第五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第一节股份发行第二节股份转让第六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第七章公司债券第八章公司财务、会计第九章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第十章公司解散和清算第十一章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第十二章法律责任第十三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股市晚间公告

股市晚间公告

股市晚间公告范文一【保监会正式辟:“6000亿万能险撤出股市”传言不实!】今日沪指低开,开盘下跌19.82点,而今日对大盘影响最大的,莫过于一个市场传闻。

有媒体报道称,保监会将出重拳整治万能险,涉及A股的资金高达6000亿元。

对此,中国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该传言不实。

有关进一步完善人身保险产品监管制度的文件尚在征求意见过程中。

【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7月末境内总资产同比上升14.5%】银监会发布银行业监管统计指标月度情况表。

数据显示,银行业金融机构7月末境内总资产212.7万亿元,同比上升14.5%。

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7月末境内总负债19万亿元,同比上升14.4%。

【方星海:确保年内开通深港通】日前,为推进深港通各项准备工作,中国证监会深港通专项工作小组组长方星海副主席在深主持召开深港通工作座谈会,听取深港交易所、中国结算以及部分证券公司准备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和意见建议,并就相关工作进行部署,确保年内开通深港通。

【慧球科技: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上交所晚间公告,慧球科技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

【朗科智能:网上中签率0.0162723924%】朗科智能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0.0162723924%,有效申购倍数为6,145.37787倍。

【江阴银行中签结果出炉】江阴银行中签结果如下:末“4”位数 5987 7987 9987 1987 3987 4945 7445 9945 2445;末“5”位数 96857 16857 36857 56857 76857;末“6”位数 899444 149444 399444 649444;末“7”位数 6120462;末“8”位数 25298583 4529858365298583 85298583 05298583 05209731。

【正平股份中签结果出炉】正平股份中签结果如下:末“ 4”位数1364,3364,5364,7364,9364,1251,6251;末“ 5”位数 76390,26390,72583;末“ 6”位数291931,491931,691931,891931,091931;末“ 7”位数 0524023;末“ 9”位数 066384868。

688011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02-09

688011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02-09

证券代码:688011 证券简称:新光光电公告编号:2021-009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2月8日(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路1294号8楼801会议室(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康为民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陈昊律师、许国涛律师以视频方式出席了会议并作见证。

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一)非累积投票议案1、议案名称:《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修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议案 1 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昊、许国涛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2月9日报备文件(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