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企业环保事项的尽职调查核查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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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法律尽职调查工作指引

新三板法律尽职调查工作指引

新三板法律尽职调查工作指引文|黄鹏律师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律师事务所及其指派的律师在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尽职调查工作,提高尽职调查工作质量,根据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尽职调查是指律师对拟公开转让股票的公司(以下简称“挂牌公司”)进行全面调查,充分了解挂牌公司的法律情况,有充分理由确信挂牌公司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规定的挂牌条件,为挂牌公司公开转让股票出具法律意见书的真实、准确、完整的过程。

第三条本指引是对律师事务所尽职调查工作的一般要求。

除对本指引已列示的一般性内容进行调查外,律师事务所还应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对其在法律意见书中应披露的、足以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法律问题进行调查。

第四条律师尽职调查时,应当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自觉遵守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诚实守信,审慎严谨,勤勉尽责。

第五条尽职调查时,可以在签字律师的指导下,由其他律师或者律师助理协助完成部分调查工作。

第六条律师应在尽职调查基础上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应当建立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制度。

工作底稿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尽职调查工作。

第二章挂牌的批准与授权第七条通过查阅:(一)公司董事会《关于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申请挂牌的议案》、董事会会议通知、表决票、会议决议、会议记录等文件资料;(二)公司股东大会《关于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申请挂牌的议案》,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签到册、表决票、会议决议、会议记录等文件资料;判断股东大会是否已依法定程序作出批准挂牌的决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决议的内容是否合法有效;如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有关挂牌事宜,上述授权范围、程序是否合法有效;公司本次挂牌决策程序是否合法有效。

新三板法律尽职调查文件清单(最新版)

新三板法律尽职调查文件清单(最新版)

新三板法律尽职调查文件清单(最新版)新三板业务法律尽职调查文件清单新三板业务法律尽职调查文件清单新三板业务法律尽职调查文件清单前致:公司言北京市金明(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金明”或“本所”)接受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为公司新三板业务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为此,本所提供这份律师尽职调查文件清单。

金明律师就本次的调查清单做出如下说明:1、请根据本文件清单所列事项提供所有有关文件。

如果任何相关文件未能跟其它尽职调查文件同时提供应说明何时可以提交。

在提交文件的时候,请在文件的右上角及档案名称中注明本文的问题编号,以作识别。

2、如有关请求不适用,请在有关事项里注明“不适用”,并说明理由。

3、“公司”是指关联公司、分支机构等;4、若本文件清单提及一个文件如“公司章程”,应理解为公司章程及所有相关修改或者补充公司章程的文件。

5、就本文件清单提供的答复及/或文件所涉实际事项,在拟议的交易完成之前如有任何变化,请及时通知本所。

6、请注意,本文件清单仅仅是一个初步清单。

随着工作的进展,本所会进一步提交补充文件清单。

北京市金明(上海)律师事务所2015年8月公司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合营公司、[键入文字]法律尽职调查文件清单文件编号1基本信息1.1请用图表说明公司现在的股权结构,并列公司或其它法律实体在批文或营业执照中使用的法定全名、商号(如果不同)和法定注册地址或主要办公地址1.2公司所持有的全部证照(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贷款卡及其他批准证书或许可证)1.3公司基本信息的概述包括:1.3.1最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信息;1.3.2地址和地点,办公室、工厂、分支机构和直销店的地址和地点;1.3.3现有股东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1.3.4有关公司情况简介;1.3.5全部雇员;和1.3.6有关公司的网址域名(无论是否经在有关机构注册)1.4公司下属企业(控股、参股、联营、合营企业)的资料:1.4.1下属企业清单(下属企业名称、目前注册资本、公司投资金额、公司所占股权比例)1.4.2《发起人协议》(或收购/合资合同)1.4.3设立及/或增资后的《验资报告》1.4.42012\2013年度的审计报告或资产负债表1.4.5最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4.6最新公司章程1.4.7公司设立或增资时的相关政府批文1.4.8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税收优惠批文1.5公司组织结构图,包括名称和职能1.6请用图标说明集团公司股权架构,包括公司、公司的母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及公司的子公司、孙公司和关联公司提供日期不适用注释2公司设立及演变(建议至工商登记机关打印完整工商登记档案)2.1公司设立的工商登记档案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发起人协议、股东会决议、从国家、省级和/或地方人民政府获得的对公司设立的政府主管机关批文、《公司章程》等文件1金明律师事务所2.2公司成立之后历次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名称、住所、增减注册资本、股权转让、法定代表人变更等)的工商登记档案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所有从有关国家、省级和/或地方政府获得的对上述事项的批文(包括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批复、批准证书及相应的外汇登记证/卡)及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增资协议、资产评估报告、股权转让协议等。

新三板挂牌律师尽职调查注意问题汇总(非常全)

新三板挂牌律师尽职调查注意问题汇总(非常全)

新三板挂牌律师尽职调查注意问题汇总(非常全)一、历史沿革1、国有公司增资入股,未对被增资公司评估,就本次增资价格确定是否公允、合理、是否造成涉嫌国有资产流失、增值时未评估的原因进行评估法律风险。

2、拟挂牌公司前身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设立和演变,改制为有限责任制公司过程的合法合规性判断。

3、国有股权转让是否已经履行必须的备案和批复程序及相关依据,批复主体是否适格及相关依据,国有股权转让的合法合规性判断。

4、控股股东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关注该股东挂牌企业是否满足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的相关规定。

4、股权代持的清理及合法性的核查,公司股权是否明晰、是否存在潜在纠纷。

5、历次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情况的核查,就历次股权转让的合法性及是否存在潜在法律纠纷进行判断。

4、公司在增资协议中的地位和权责关系,以及就增资方与实际控制人签署的对赌条款的合法合规性。

5、非专利技术出资,是否为任期期间的职务成果、是否存在知识纠纷,是否对公司持续经营存在重大影响、是否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是否达到出资时《评估报告》的预期收益,该出资是否真实。

6、非专利技术出资减资后的权属,关注减资是否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影响,对减资事宜的合法合规进行核查。

7、非货币出资是否办理了财产转让手续,是否进行了评估。

8、人力资源等出资是否符合当时地方的规章制度,是否进行了减资或是货币置换。

9、重大资产重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资产重组的实施时间、重组方案、交易对手和决策程序,对资产重组的合法合规性和作价进行判断。

10、整体变更时的净资产情况、折股比例,验资报告是否在创立大会召开之前等程序问题。

二、公司治理1、股权相对分散,例如30%、30%、40%,均不能或一人作为实际控制人的原因以及合法合规性判断,是否需要签订《一致行动协议》。

2、股权高度集中,例如各持50%或夫妻、近亲属共同持股公司,核查是否需要签订《一致行动协议》,协议签订后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人事决策的影响。

新三板上市尽调报告(精选5篇)

新三板上市尽调报告(精选5篇)

新三板上市尽调报告(精选5篇)第一篇:新三板上市尽调报告新三板尽职调查一、公司基本情况1、公司设立情况了解公司注册时间、注册资金、经营范围、股权结构和出资情况,并取得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评估报告、审计报告、验资报告、工商登记文件等资料,核查公司工商注册登记的合法性、真实性;必要时走访相关政府部门和中介机构。

2、历史沿革情况查阅公司历年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工商登记等文件,以及历年业务经营情况记录、年度检验、年度财务报告等资料,调查公司的历史沿革情况,核查是否存在遗留问题;必要时走访相关政府部门和中介机构。

3、公司主要股东情况调查了解主要股东的背景,相互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情况及相关协议;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变化情况或未来潜在变动情况。

二、管理人员调查1、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任职情况调查了解管理人员的教育经历、专业资格、从业经历及主要业绩,以及在公司担任的职务与职责。

2、管理人员胜任能力和勤勉尽责调查了解高管人员曾担任高管人员的其他公司的规范运作情况以及该公司经营情况,分析高管人员管理公司的能力。

分别与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销售负责人(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人员)就公司现状、发展前景等方面问题进行交谈,了解高管人员的胜任能力和勤勉尽责情况。

3、高管人员薪酬及兼职情况通过查阅三会文件、与高管人员交流、与发行人员工交谈等方法,调查公司为高管人员制定的新酬方案、股权激励方案。

通过与高管人员交谈、查阅有关资料等方法,调查高管人员在公司内部或外部的兼职情况,分析高管人员兼职情况是否会对其工作效率、质量产生影响。

三、业务与技术情况1、行业情况及竞争情况根据公司主营业务及所属行业,了解行业监管体制和政策趋势,了解行业的市场环境、市场容量、进入壁垒、供求状况、竞争状况、行业利润水平和未来变动情况,判断行业的发展前景及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了解行业内主要企业及其市场份额情况,调查竞争对手情况,分析公司在行业中所处的竞争地位及变动情况。

尽职调查工作的主要内容与要求

尽职调查工作的主要内容与要求

尽职调查工作的主要内容与要求尽职调查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它主要用于对企业、个人或项目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和评估,以便做出正确的决策和判断。

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如下:1.背景调查:尽职调查的第一步是对对象的背景进行调查。

这包括了对象的历史、经验、业绩、声誉以及任何与其相关的重要信息。

了解对象的背景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其可靠性、稳定性和信用度。

3.法律风险评估:法律风险评估是尽职调查的另一个重要环节。

通过查阅对象的法律文件、合同、涉诉记录等,以及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可以评估对象的法律风险。

这包括了任何可能的法律纠纷、合规问题、知识产权等风险的识别和评估。

4.市场分析:市场分析是尽职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对市场趋势、竞争对手、潜在客户、消费者需求等进行调查和分析,可以评估对象所处市场的潜力和竞争力。

这有助于我们判断对象的商业模式是否可行,以及是否具备持续发展的潜力。

5.团队评估:团队评估是尽职调查的一项重要内容。

通过对管理团队的背景、经验、技能以及团队合作能力的评估,可以判断对象的管理层是否具备适应目标市场和实现目标的能力。

这对于判断对象的成长性和发展潜力至关重要。

6.风险评估与应对:基于以上内容的调查和分析,我们可以对对象的风险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应对策略。

风险评估是尽职调查的根本目的之一,只有通过对风险的全面认识并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我们才能在决策中降低风险并增加成功的概率。

尽职调查工作要求细致、全面和客观。

在进行调查和评估时,需要收集并分析大量的信息,并进行合理的归纳和判断。

此外,尽职调查还要求调查人员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分析能力,能够与对象和相关方进行有效的沟通,并对信息进行准确、全面的分析和评估。

另外,尽职调查还要求调查人员具备法律、财务、市场等领域的专业知识,以便更好地进行调查和评估工作。

总而言之,尽职调查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背景调查、财务审核、法律风险评估、市场分析、团队评估以及风险评估与应对。

新三板尽职调查清单2014

新三板尽职调查清单2014

关于有限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项目的尽职调查文件清单说明:1、####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或“公司”)的委托,就为贵公司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以下简称“本次项目”)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为了解相关情况并开展下一步工作,需要贵公司提供以下文件资料,该等文件资料是本所律师向贵公司提供法律服务的重要依据。

2、贵公司应书面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陈述或重大遗漏。

3、贵公司应按本所律师的需要提供文件资料的正本、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副本与正本、复印件与原件相符且内容一致。

4、本所及本所律师按照法律规定及与贵公司之间的约定,对贵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承担相应的保密义务。

致:#########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劵法》(以下简称《证劵法》、《主办券商推荐挂牌业务尽职调查工作底稿指引》(以下简称《调查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之规定,本所律师在为贵公司本次项目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需要贵公司提供如下文件和资料,请尽快按下列清单提供文件和资料,如不能提供,请以书面形式说明。

目录一、公司基本情况及历史沿革 (3)二、行业和产品及许可证和相关资格证书 (3)三、公司财务状况、业务及经营情况 (4)四、固定资产 (4)五、土地、房产 (4)六、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5)七、债权债务 (5)八、重大合同 (6)九、税务 (6)十、公司职工状况 (7)十一、无形资产 (7)十二、环境保护 (8)十三、守法经营情况 (8)十四、公司关联关系及同业竞争 (9)十五、访谈 (9)一、公司基本情况及历史沿革1.1 公司股权结构图1.2 公司全部的工商档案1.3 公司相关执照1.3.1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包括正本、副本1.3.2《组织机构代码证》1.3.3《税务登记证》(国税与地税),包括正本、副本1.3.4《开户许可证》1.3.5《机构信用代码证》1.4 公司治理结构1.4.1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管组成人员名单及个人简历1.4.2 历次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决议1.4.3 公司现行组织结构图1.5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1.5.1 公司实际控制人1.5.2 公司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是否存在与贵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投资项目或公司1.5.3 公司股东股权质押情况,如有,请提供相应合同文件1.5.4 请说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是否存在资金拆借、担保事项。

新三板尽职调查实操步骤详细内容(建议收藏)

新三板尽职调查实操步骤详细内容(建议收藏)

新三板尽职调查实操步骤详细内容(建议收藏)一、尽职调查的概述及意义尽职调查是基于主办券商的角度开展的,尽职调查以有利于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为目的,使其有理由相信(一)公司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规定的挂牌条件;(二)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

二、尽职调查的基础项目小组的尽职调查可以在注册会计师、律师等外部专业人士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如果认为专业人士发表意见所基于的工作不够充分,或对专业人士的意见有疑义,项目小组应进行独立调查。

三、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和方法(一)业务调查(1)公司基本情况分析业务调查主要包括分析公司所处细分行业的情况和风险,调查公司商业模式、经营目标和计划。

公司的商业模式是指公司如何使用其拥有的关键资源,通过有效的业务流程,形成一个完整的运行系统,并通过这一运行系统向客户提供产品或服务,满足客户需求并向客户提供了价值,从而获得收入、利润和现金流。

(2)行业研究通过搜集与公司所处行业有关的行业研究或报道,与公司管理层交谈,比较市场公开数据,搜集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发展规划、行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主办券商内部行业分析师的分析研究等方法,审慎、客观分析公司所处细分行业的基本情况和特有风险(如行业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等)。

包括但不限于:1、行业所处的生命周期和行业规模;2、行业与行业上下游的关系(即行业价值链的构成);3、行业的竞争程度及行业壁垒;4、国家对该行业的监管体制和政策扶持或限制,以及产业政策对该行业的影响;5、影响该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3)公司产品考察通过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交谈,实地考察公司产品或服务,访谈公司客户等方法,调查公司产品或服务及其用途,了解产品种类、功能或服务种类及其满足的客户需求。

包括但不限于:1、产品或服务的种类;2、调查每种产品的功能和用途以及特定消费群体,或服务所满足的客户需求及特定消费群体;3、每种产品的技术含量(所应用的关键技术及所达到的技术指标)或服务的质量;4、每种产品或服务是否向消费者提供保障(售后服务等);5、报告期内各期每种产品或服务的规模,需求状况及其对价格的影响;6、各类产品或服务在公司业务中的重要性,包括在销售收入及利润中的比重,在行业中所占的市场份额和变动趋势;7、公司对提高现有产品或服务质量、增强竞争力等方面将采取的措施以及公司新产品或服务种类的开发计划。

新三板的尽职调查报告

新三板的尽职调查报告

新三板的尽职调查报告新三板的尽职调查报告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不断发展,新三板作为我国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逐渐受到了广大投资者的关注。

然而,由于新三板市场的特殊性,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之前,需要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

本文将就新三板的尽职调查报告进行探讨。

一、什么是尽职调查报告尽职调查报告是指投资者对一家公司进行全面调查和分析后所形成的报告,其中包括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风险因素等方面的评估和预测。

尽职调查报告是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能够帮助投资者全面了解目标公司的情况,降低投资风险。

二、尽职调查报告的内容1. 公司基本情况尽职调查报告的第一部分通常会对目标公司的基本情况进行介绍,包括公司的注册资本、成立时间、经营范围等。

这些基本信息能够帮助投资者初步了解公司的背景和规模。

2. 经营状况尽职调查报告的第二部分会对目标公司的经营状况进行详细分析。

这包括公司的市场地位、产品或服务的竞争力、销售渠道等。

通过对公司经营状况的了解,投资者可以判断公司是否具有持续盈利的能力。

3. 财务状况财务状况是投资者进行尽职调查时需要特别关注的内容之一。

尽职调查报告会对公司的财务数据进行分析,包括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现金流状况等。

通过对财务状况的评估,投资者可以判断公司的财务健康状况。

4. 风险因素尽职调查报告还会对目标公司的风险因素进行分析和评估。

这包括市场竞争风险、法律法规风险、经营管理风险等。

通过对风险因素的评估,投资者可以更好地了解公司所面临的风险,并做出相应的投资决策。

三、尽职调查报告的编制过程尽职调查报告的编制过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收集信息投资者需要通过多种渠道收集关于目标公司的信息,包括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行业研究报告、公司内部文件等。

收集到的信息需要进行筛选和整理,确保其真实可靠。

2. 分析评估在收集到足够的信息后,投资者需要对这些信息进行分析和评估。

这包括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风险因素等方面进行评估,以形成对公司的综合评价。

新三板尽职调查清单(全)

新三板尽职调查清单(全)
调查内容
序号
资料名称
已提供
须更新
责任部门
备注
公司设立及存续情况
1
营业执照(正、副本)
2
组织机构代码证
3
公司章程
4
公司设立时批复(如有)
5
工商登记信息卡片
6
验资报告
7
评估报告
8
发起人协议
9
公司历次变更工商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本、股权、公司名称、公司章程、营业范围、公司管理层等)
10
历次变更会议决议等
4
高管及核心技术人员对外投资或兼职情况说明
5
公司薪酬制度
6
高管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领取情况说明
7
公司员工构成情况表(含年龄结构、学历结构、职称等)
调查内容
序号
具体资料
已提供
须更新
责任部门
备注
业务及内部管理
1
业务流程
2
生产制度
3
管理制度
4
销售制度
5
安全制度
6
人事制度
1-5公司获得收益的办法
调查内容
序号
具体资料
公司主要财产的合法性和存在的法律纠纷或潜在纠纷及其他争议情况
13
房产、土地、机器设备等所有权证(原件)
14
工商局出具的股权无质押证明
公司访谈
15
重大债务
16
重大诉讼
17
重大行政处罚
纳税
18
公司适用的税种、税率及享受的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相关文件
19
税务登记证
20
公司主要税种的纳税情况
21
财政补贴政策相关文件
公司产品质量管理政策和技术标准文件

尽职调查的要点

尽职调查的要点

尽职调查的要点尽职调查是一个详尽的过程,旨在收集有关目标公司或项目的全面信息,以便做出明智的决策。

在商业、投资、并购等领域中,尽职调查是不可或缺的一环。

本文将详细介绍尽职调查的要点,包括目的、范围、流程、注意事项等方面。

一、尽职调查的目的尽职调查的主要目的是降低风险,确保投资者或决策者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做出决策。

具体来说,尽职调查有助于:1.确认目标公司或项目的真实情况,避免虚假陈述和误导性信息。

2.发现潜在的风险和问题,如法律纠纷、财务漏洞、管理问题等。

3.评估目标公司或项目的价值和潜力,为谈判和决策提供依据。

二、尽职调查的范围尽职调查的范围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但通常包括以下方面:1.法律尽职调查:核实目标公司的合法性、经营状况、法律纠纷等。

2.财务尽职调查:分析目标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报表、财务风险等。

3.商业尽职调查:评估目标公司的市场地位、竞争优势、商业模式等。

4.技术尽职调查:评估目标公司的技术水平、研发能力、知识产权等。

5.环境尽职调查:评估目标公司对环境的影响、环保政策、潜在风险等。

三、尽职调查的流程尽职调查一般遵循以下流程:1.明确调查目的和范围:根据具体需求和目标,确定尽职调查的重点和范围。

2.制定调查计划:制定详细的调查计划,包括调查时间、人员、方法等。

3.收集信息:通过访谈、问卷、资料查阅等方式,收集目标公司或项目的相关信息。

4.分析信息: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整理、分析,识别潜在的风险和问题。

5.编制报告:将调查结果整理成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6.决策和行动:基于调查结果,进行决策和行动,如投资、并购、合作等。

四、尽职调查的注意事项在进行尽职调查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保密性:在尽职调查过程中获得的信息可能涉及商业秘密和敏感信息,应确保保密性,避免泄露给未经授权的第三方。

2.独立性:尽职调查团队应保持独立,避免受到目标公司或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影响,确保调查结果客观公正。

3.详尽性:尽职调查应尽可能详尽,不遗漏重要信息,以便全面评估目标公司或项目的风险和潜力。

新三板上市主板券商尽职调查工作记录(公司治理)

新三板上市主板券商尽职调查工作记录(公司治理)
尽调过程

事实依据
项目组对公司实际控制人XX进行了访谈,查阅了公司现行章程、组织结构图,查阅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人员构成,查阅了公司的三会会议事规则及公司其他相关制度及工作细则,详细了解了公司治理机制的建立情况。
相关书面文件及事实依据主要包括:
1、访谈记录。
2、公司章程。
3、组织机构图。
2-1-5-7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1-5-8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1-5-9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1-5-10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1-5-11财务管理制度
调查人员签名:
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记录
(2-2董事会对治理机制的评估调查)
公司名称
调查人员
调查期间
2013.1.1至2015.3.31
调查日期
2015.6.10至2015.7.10
4、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相关会议文件。
5、三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
分析过程
结论意见
项目组经核查后认为,股份公司建立健全了三会制度,治理机制健全完整;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合法、合规;公司建立健全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司在章程中约定了纠纷解决机制。
其他应说明事项
底稿文件
2-1-1访谈记录
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记录
(2-1公司治理机制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调查)
公司名称
调查人员
调查期间
2013.1.1至2015.3.31
调查日期
2015.6.10至2015.7.10
尽职调查
基本要求
通过查阅公司章程,了解公司组织结构,查阅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下简称“三会”)有关文件,调查公司三会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上述机构和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关注公司章程和三会议事规则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是否在公司章程中约定纠纷解决机制。(“尽调指引”第十四条)

尽职调查工作的主要内容与要求

尽职调查工作的主要内容与要求

尽职调查工作的主要内容与要求尽职调查是项目融资、企业上市顾问服务、企业IPO工作极其重要的基础工作;尽职调查工作的质量将对项目投资人、企业上市服务工作的质量起到关键性作用;从一定程度上讲,一个项目投资的成败、一个企业的上市服务工作的成效都取决于前期的尽职调查工作;因此,尽职调查人员必须尽职尽责、认真负责、深入而全面的做好尽职调查工作;尽职调查的内容及要求如下:一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1、项目公司概况:(1)项目公司主体公司的目前基本工商注册登记信息,包括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包括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及现在实际经营范围等;可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基本情况;并购有关的企业证照(2)项目公司含合并范围近两年一期经营业绩及主要财务指标公司总资产、净资产、主营业务收入、毛利率、净利润、净利率;营业业绩和财务指标(3)公司或项目亮点及核心竞争力;(4)未来3-5年业绩预计销售收入、税后净利;2、现有股权结构、公司股权及业务历史沿革:股权及股权变更信息(1)现有股权结构;(2)历次股权变更情况;(3)主营业务变更情况;(4)其他工商登记变更情况;3、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情况:详尽(1)公司管理组织架构;(2)部门设置及人员配置;(3)各部门职责权限;(4)员工结构:包括各部门员工数量结构、年龄结构、文化结构;(5)用工制度:员工聘用手续、社保及公积金缴交情况、工作时间、加班制度、休假制度等;4、公司高管情况:“高级管理人员”,系指担任副经理及以上职务或相当职务的管理人员; (1)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简历及简介;(2)高管酬薪及奖励情况;5、公司产品/服务与技术(1)产品/服务简介:包括产品/服务名称、性能、用途及应用范围;(2)与现有同类产品/服务相比较的主要优缺点;(3)产品/服务的市场占有率、发展前景;(4)技术研发情况包括研发团队、研发投入、研发成果、研发项目前景展望;(5)产品制造模式自行加工或委托加工或服务模式,制造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及零配件产品制造工艺流程或服务流程;6、行业及上下游情况:自我、类比分析(1)行业现状及发展前景;(2)行业所处生命周期发展阶段;(3)中国特殊的经营环境和经营风险分析;(4)公司在该行业中的地位及影响列出行业内已上市或未上市的优秀同类公司进行对比分析;(5)公司主要供货商及其变化情况、原材料供应行业的现状及发展前景;(6)公司主要客户及其变化情况;原因,必要时可以审查合作合同7、市场营销情况:(1)市场营销模式;(2)市场营销策略;(3)市场营销团队;做详尽介绍分析8、公司财务情况:(1)主体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公司最近两年一期主要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上述报表中各项目内容逐一核实;(3)应收及预付账款、其他应收应付款、应付及预收账款、存货及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长短期借款、应付薪酬、应缴税费等的主要项目明细情况;(4)损益类科目及其明细项目最近两年发生额变化情况;做账科目及支出预算明细表(5)近两年产品/服务价格、原材料价格变化情况审查购销合同等;(6)变动成本与固定成本构成及其变化情况;(7)或有资产、或有负债情况等债权债务关系;注:损益类科目会计科目的一种,这类科目是为核算“”服务的,具体包括收入类科目、费用类科目;在期末月末、季末、年末这类科目累计余额需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结转后这些账户的余额应为零;企业损益类科目是指核算企业取得的收入和发生的成本费用的科目,它具体包括:①收入类科目: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②费用类科目: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资产减值损失、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所得税费用等;③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营业外收入④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损失:营业外支出注意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应记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不影响损益;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损益类科目余额,应当在期末结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损益类科目期末余额为零;另外,“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也属于损益类科目,但是,由于其核算的是以前年度的损益调整,而不是当年的损益;因此,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该科目余额,在期末不能结转入本年利润科目,而应当结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并相应调整盈余公积;结转后,该科目期末余额为零;9、其他情况:(1)公司的不动产、重要动产及无形资产情况土地权属清单、房产权属清单、车辆清单、专利权及专有技术清单及资产抵押担保情况;(2)公司涉诉事件;判决书或审理进度(3)公司股东、董事及主要管理者是否有违规情况;(4)公司有无重大违法经营情况;(5)上级主管部门对公司发展及上市工作的重大影响说明;(6)目前及未来3-5年本公司经营可能面临的主要问题或困难及应对措施;目前公司面临的主要有利因素及其影响程度;二现场调查及其要求调查人员应深入公司生产、经营场所,公司控制人住所,公司关联方、主要上下游客户经营场所等进行实地调查;现场调查是尽职调查的极为重要的环节,调查人员必须高度重视;现场调查的内容和要求主要有如下几方面:1、查看其两年又一期的会计账务,按照其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各个科目逐一审查核实其会计记录的合法性、真实性、正确性、完整性;2、对于其主要的实物资产必须现场查核;3、如果关联方对公司的经营有重大影响的,须走访关联方;4、走访对公司的发展或经营有重大作用的上下游客户,或战略合作伙伴,不具备条件的进行电话沟通或函证;5、公司的经营、建设等关键问题涉及到政府部门的,须咨询、走访相关政府职能部门;6、现场调查时间一般需要三个工作日至十个工作日;对于大型或复杂的项目在客户的配合下,可以延长调查时间和增加调查次数;7、现场调查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生产、经营现场的观摩、现场资料的查阅、主要经营人员的访谈等;必要时可辅之以照相或摄像;具体要求如下:对生产现场进行观摩,了解产品生产工艺和流程,留意生产线的饱和度、机械设备的维护情况等;留意工作人员的工作面貌和情绪:在查看库存时留意是否有滞销产品和积压原料;查看公司是否有安全隐患或环保等问题;考察公司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生产工作现场是否井然有序,部门配置是否健全、合理,是否有公示的各项制度;8、对公司财务的核实及调查中,须对公司账务真实性做一个表面的测试,对当期财务进行账帐、账表、账实的核对,确认各会计科目余额是否正确;然后再根据调查提纲对重点、疑点问题详细调查取证,调查过程中须对重要资料进行复印,并经过客户签章确认;9、分别与项目公司实际控制人、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技术或生产负责人、一线生产工作人员等进行逐一沟通交流,以判断公司财务等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特别是对实际控制人的交谈尤为重要,应仔细观察了解其业务能力、管理水平、社会诚信程度、员工信任度、事业进取心、身体健康状况,并通过侧面了解其家庭情况、是否再婚或离异等;10、调查过程中,调查人员须遵循以下的原则:客观性原则:对于客户提供的信息,或调查人员的个人判断,都必须提供合法、合规、合理的书面依据,并且详细记录调查的方式和过程,对于一些确实无法取得直接书面证据的重要信息,则需通过与项目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给予证明和确认;谨慎性原则:不能片面听取客户的口头介绍或承诺,应留心调查现场中的细节问题,对异常情况要反复甄别,对没有确切依据的数据要保守估算;重要性原则:受到时间的限制,同时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调查人员须根据调查提纲进行现场调查,对于一般性的问题可以采取个别抽查推断的方式,对于异常及重点问题需全面核实,取得充分的依据;三尽职调查工作底稿的内容及要求尽职调查人员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应将尽职调查工作过程整理形成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尽职调查工作底稿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如下: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包括工作记录和重要资料两部分;工作记录用于记录调查过程、调查内容、方法和结论等;重要资料是项目小组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取得或制作的、能够证明所实施的调查工作、支持调查结论的相关资料,是进一步说明工作记录的支撑性文件;工作底稿要求内容完整,格式规范、记录清晰、结论明确;工作记录至少包括:公司名称、调查时间或调查期间、调查人员、调查日期、调查地点、调查过程、调查内容、方法和结论、其他应说明的事项等;对于从公司或第三方取得并经确认的相关资料,除注明资料来源外,调查人员还应实施必要的调查程序,形成相应的调查记录和必要的签字;工作底稿可以纸质文档、电子文档或者其他介质形式的文档留存,其中重要的工作底稿应采用纸质文档的形式;以纸质以外的其它介质形式存在的工作底稿,应以可独立保存的形式留存;总之,尽职调查人员可按照上述尽职调查内容各环节的实际调查情况形成工作底稿;工作底稿中的工作记录和重要资料均应标有索引编号;索引编号应统一规范、清晰有序;工作底稿各章节之间应有明显的分隔标识;相关工作底稿之间,应保持清晰的勾稽关系;相互引用时,相关工作底稿上应交叉注明索引编号;工作底稿应有调查人员及与调查相关人员的签字;XXXXX有限公司年月日。

法律尽职调查清单(新三板)

法律尽职调查清单(新三板)

法律尽职调查清单(新三板)为了保障投资人的利益,对于即将在新三板上市的企业,投资者需要对其进行尽职调查。

尽职调查可以帮助投资者获取公司的真实情况,了解公司的内外部环境等因素,从而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下面是针对新三板企业的法律尽职调查清单。

一、公司基本情况1. 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实际经营地址等基本信息2. 公司成立时间、注册登记机关,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是否有红色警示等情况。

3. 公司经营范围和主营业务、是否存在关联交易。

4. 公司人员构成、核心管理团队、员工数量、员工结构等情况。

二、财务尽职调查1. 前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债务结构、财务比率等情况。

2. 公司在同行业内的市场地位和创利能力。

3. 存货的质量和流通性,是否存在过多滞销存货。

4. 资产负债表上的不动产、厂房、设备等资产估值是否合理。

5. 公司经营的税务风险,税务处罚、税负比率等情况。

6. 公司财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无保留意见书的真实性。

三、法律尽职调查1. 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是否齐全、真实有效。

2. 公司的投资、合同、运营等事项是否合法并已完成。

3. 公司是否依法交纳税费、社会保险等。

4. 公司是否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内幕交易、操纵股票价格等行为,是否存在关联方资金动用违规等情况。

5. 公司是否有股权协议、融资协议等与筹划上市相关的重要法律文件。

6. 公司是否存在合同欺诈、违约等法律风险。

四、知识产权尽职调查1. 公司已获得的关键技术、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情况,是否获得合法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2. 公司是否存在知识产权侵权、抄袭、盗用等行为。

3. 公司的知识产权是否涉及到潜在的法律争议,是否有权威的专业机构对其进行评估。

五、风险和合规尽职调查1. 公司的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是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是否存在严重的安全生产和环保隐患。

2. 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历程、政策标准、市场需求等情况。

新三板挂牌法律尽职调查清单报告

新三板挂牌法律尽职调查清单报告
若文件以几种文字写成,请提供该文件的各种文字版本。
(2)如公司查明没有清单列出的某项文件,请在该项文件后代表“没有 一栏的“”
处画“√”,并作出书面说明/解释(如基于
某种原因无法提供或暂时无法提供、遗失或其他);如公司认为清单列出的某项文
件不适用,请在该项文件后代表“不适用”
一栏的“□”处画“√”。
有(完整提供□部分提供□
未提供□)没有□不适用□
1.5公司注册资本实缴证明(货币出资提交银行进
账单,非货币出资提交评估报告、资产权利凭证和
交付凭证,如需办理过户登记的资产,应提交过
户凭证)
有(完整提供□部分提供□
未提供□)没有□不适用□
1.6公司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工商登记资料已
包含的章程无需重复提供)
如有请提供说明并附相关协议或文件
有(完整提供□部分提供□
未提供□)没有□不适用□
4、同业竞

情况
4.1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对外投资情况
有(完整提供□部分提供□
未提供□)没有□不适用□
4.2董事、高管的对外投资情况
有(完整提供□部分提供□
未提供□)没有□不适用□
4.3如果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公司
受聘的起始时间董事会委派时间有完整提供部分提供未提供没有不适用1310管理层员工的简历有完整提供部分提供未提供没有不适用1311公司聘请退休人员的提供与其签订的劳务合同或未签订书面协议的情况说明有完整提供部分提供未提供没有不适用14公司的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141公司目前是否涉及诉讼仲裁或其他司法程序以及其他未结争议或潜在争议的说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涉及的诉讼仲裁等的说明若有请提供相关法律文书等文件有完整提供部分提供未提供没有不适用142目前公司涉及的尚未执行完毕的仲裁机构司法机构及行政机构的裁决判决及决定等相关有完整提供部分提供未提供没有不适用xxx律师事务所文件143为执行有关仲裁机构司法机构及行政机构的裁决判决及决定比如有关项目已经发生的各起诉讼或争议而达成的有关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和解协议支付协议补充协议等文件有完整提供部分提供未提供没有不适用144公司被政府主管部门处罚或罚款的文件及情况说明有完整提供部分提供未提供没有不适用15公司的税务文151公司的税务登记证有完整提供部分提供未提供没有不适用152公司目前执行的主要税种和税率的说明有完整提供部分提供未提供没有不适用153公司是否享受税收优惠的说明若有请提供批准文件及优惠依据有完整提供部分提供未提供没有不适用154公司近两年的纳税申报表及完税凭证文件有完整提供部分提供未提供没有不适用155公司近两年是否受过税务处罚的说明若有请提供相应处罚文件有完整提供部分提供未提供没有不适用156公司是否存在逾期未缴税款的说明若有请提供欠缴原因及处理的说明有完整提供部分提供未提供没有不适用16公司的环境保161公司的环境保护排污许可的说明以及相关证明文件有完整提供部分提供未提供没有不适用162公司对外签署的涉及环保的所有合同意向书承诺书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受让转让出租或出借排污设施的合同及意向书等文件有完整提供部分提供未提供没有不适用163公司近两年缴纳排污及其他一切与环境保护相关的费用的证明或凭证有完整提供部分提供未提供没有不适用164公司因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受到处罚的情况说明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有完整提供部分提供未提供没有不适用17公司保险171公司固定资产保险凭证包括保单保费支付证明等有完整提供部分提供未提供没有不适用172确认就现有所有保单应付的保费是否已支付的情况说明若已支付请提供相关支付凭证有完整提供部分提供未提供没有不适用173公司其他重要资产保险凭证有完整提供

国有企业增资新三板挂牌公司流程

国有企业增资新三板挂牌公司流程

国有企业增资新三板挂牌公司流程
国有企业增资新三板挂牌公司的大致流程如下:
1. 尽职调查阶段:主办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进驻拟挂牌企业,对企业进行初步的尽职调查,讨论、确定重大财务、法律等问题的解决方案、股份公司设立前的改制重组方案及股份公司设立方案,确定挂牌工作时间表。

2. 券商内核:在挂牌之前,需要先由券商进行内部审核。

内部审核可能会发现一些问题、缺陷、遗漏,那就要进行相应的解决、完善、补充,直至券商内部审核人员确认已经没有问题。

3. 挂牌:券商内部审核通过后,将由律师、券商和企业一起,向股转系统报送挂牌申请文件。

然后根据股转系统的反馈,进行回复。

当通过股转系统审核及证监会核准后,企业即可在新三板挂牌。

以上流程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可能会因企业具体情况和当地政策而有所不同。

建议在操作过程中寻求专业法律和财务顾问的协助,以确保合规和顺利完成增资挂牌工作。

新三板企业重点注意事项与挂牌流程

新三板企业重点注意事项与挂牌流程

新三板企业重点注意事项与挂牌流程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新三板也称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成为了中国企业融资的一个新渠道。

然而,想要顺利在新三板挂牌,企业需要注意一些重点事项,并了解整个挂牌流程。

本文将从这两个方面进行介绍。

一、新三板企业重点注意事项1.资产、财务和会计制度的规范在申请挂牌之前,企业应对其资产、财务和会计制度进行规范,确保资料齐全、准确无误。

同时,需要进行审计工作,以便能够及时披露相关财务信息。

2.公司治理结构的健全3.法律风险管理在挂牌过程中,企业需要关注法律风险管理,确保公司的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如合同的合法性、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劳动纠纷的解决等。

4.关注市场机制变化5.加强内部控制企业需要加强内部控制,规范财务管理流程和内部流程,防范内部风险,确保公司运营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

二、新三板挂牌流程1.申请准备阶段(1)制定挂牌策略和目标,明确挂牌意愿和目的。

(2)完成准备工作,包括企业资产、财务和会计制度的调整和审计工作等。

(3)选择挂牌服务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

2.资料准备阶段(1)向挂牌服务机构提交挂牌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格、公司章程和公司资质等。

(2)配合挂牌服务机构进行资料审核和报送工作,确保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审核并获准挂牌(1)挂牌服务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挂牌服务机构将审核结果提交给有效期内的持牌机构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3)有效期内的持牌机构对企业进行尽职调查,确认企业是否符合挂牌条件。

(4)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根据持牌机构的意见和报告,决定是否批准企业的挂牌申请。

4.挂牌和上市交易(1)企业注册资本实缴到位,进行股权登记和变更等工作。

(2)发行上市公告和招股说明书,确定发行价格和数量等细节。

(3)上市交易开始,企业股票正式被挂牌交易,投资者可以进行买卖股票的交易行为。

5.挂牌后续工作(1)企业需要按照股票交易所的要求,及时披露相关财务和经营信息。

尽调过程中的7大事项及问题清单

尽调过程中的7大事项及问题清单

尽调过程中的7大事项及问题清单讲到财务尽调,首先要关注财务尽调的目的,目的不同,关注点可能也不相同。

但是,财务关注,从大的方面讲主要是,业绩是否真实?如果是真实的情况下,是否有投资价值?如果要规范的话利润会不会下降,企业的潜力怎么样?如果资源导入的话,能否快速规范,满足上市或并购等其他要求,如果不能很快满足并购或ipo要求,是否能满足第二轮融资的要求。

业绩真实性可能是投资人最为关心的问题了,如何关注哪些财务尽调的点可能很多人比较清楚,但是如何获取有用的财务尽调资料是发现问题的关键。

财务分析不能仅仅局限于财务报表数据的分析,非报表信息的搜集分析也很重要,尤其是市场,业务数据的分析,报表分析更关注历史财务数据的分析;而非财务信息可以验证财务数据的合理性以及对公司所处的竞争格局和行业地位有所了解,更容易对未来的财务预测和公司发展起到决策作用。

尽调除了看数据也得分析数据,财务指标的分析,核心是比较;跟行业平均水平比较,可以看出好坏;跟企业自身几年数据比较,可以看出变好还是变坏。

1财务报表①内外帐、财务报表:民营企业因税务及其他方面考虑多设置内外帐。

内帐系公司真实财务状况,通常根据收付实现制及现金流水等做账,但是纳税情况及发票情况不合规,需要进行调整;外帐系公司为报税报表,通常根据发票情况入账,但是收入、成本、员工工资、社保、费用等计入不全。

建议收集企业最近两年一期的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和内帐财务报表。

对于两年一期的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收集2015年度、2016年度汇算清缴的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2017年一期的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直接扫描税务局盖章的纳税申报表);对于两年一期的内帐财务报表,如若企业因保密等考虑不愿提供,可以先行通过签订保密协议的方式处理。

通过内外帐财务报表,可以初步估计税务成本,但是企业提供的所谓的内帐也可能是假的,是否有虚增业绩还需要进一步的分析,可以从人工,电费,运费等指标去对比分析,企业是否是内帐所描述的体量,可以从员工的待遇看公司是否真的赚钱,一个赚钱的公司可能厕纸都是双层的,一个不赚钱的公司可能卫生间脏乱差还没厕纸。

环境类尽职调查

环境类尽职调查

环境类尽职调查环境类尽职调查是一个针对企业环保、生产安全、社会责任等方面的全面调查过程,旨在评估企业对环境保护和社会责任的贡献与承担情况,为投资者和其他相关利益方提供信息和依据,避免潜在风险和损失。

在今年,我国环境类尽职调查的推进力度也越来越大,被越来越多的企业和投资者重视。

环境类尽职调查主要涉及的内容包括环境管理、生产安全、社会责任等方面。

环境管理方面主要包括企业环境管理体系是否完善、环保技术及设备的配备和使用情况、污染物的排放情况等。

生产安全方面主要涉及的是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完善、产品质量是否合格、安全生产事故的记录和处理、应急预案的完备性等。

社会责任方面主要涉及的是企业对员工的关心和保障、企业所在地区公益事业的支持程度、企业的品牌形象和公信力等。

环境类尽职调查的实施需要依靠专业的调查团队和适当的调查方法。

调查团队需要具备相关的环境保护、工程技术、法律等方面的专业能力和经验,同时还需要熟悉企业的经营和管理模式、相关政策法规等。

调查方法主要包括现场检查、文件查阅、访谈调查等,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全面客观地了解企业的整体情况和个别问题。

环境类尽职调查对于企业来说有着明显的作用和意义。

首先,它可以帮助企业识别和矫正潜在的环保和社会责任问题,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形象,增强企业与各利益方的沟通和互信。

其次,环境类尽职调查也为企业提供了一个全面了解自身环保和社会责任状况的机会,有助于企业自我提升和调整。

最后,环境类尽职调查也可以成为企业吸引投资和获得社会认可的重要依据,为企业未来的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

对于投资者和其他相关利益方来说,环境类尽职调查同样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它可以帮助投资者准确评估企业风险和价值,避免投资陷阱和损失。

其次,环境类尽职调查也可以让投资者了解企业在环保和社会责任方面的实际表现,更好地根据个人的价值取向进行理性投资。

最后,环境类尽职调查也可以提醒投资者对企业的风险和影响加以关注,促进企业建立健康、可持续的发展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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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企业环保事项的尽职调查核查重点
红鲱鱼新三板
一、股转系统对环保方面的尽调要求
近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了<关于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业务问答-关于挂牌条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答(一)》的公告>,其中第二项明确申请挂牌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环保应该满足如下要求:
(一)推荐挂牌的中介机构应核查申请挂牌公司及其子公司所属行业是否为重污染行业。

重污染行业认定依据为国家和各地方的相应监管规定,没有相关规定的,应参照环保部、证监会等有关部门对上市公司重污染行业分类规定执行。

(二)申请挂牌公司及其子公司所属行业为重污染行业,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应办理建设项目环评批复、环保验收、排污许可证以及配置污染处理设施的,应在申报挂牌前办理完毕;如公司尚有在建工程,则应按照建设进程办理完毕相应环保手续。

(三)申请挂牌公司及其子公司所属行业不属于重污染行业但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排污许可证和配置污染处理设施的,应在申报挂牌前办理完毕。

(四)申请挂牌公司及其子公司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应制定环境保护制度、公开披露环境信息的,应按照监管要求履行相应义务。

(五)申请挂牌公司及其子公司最近24个月内不应存在环保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行为的具体认定标准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准指引(试行)》相应规定执行。

以上,全国股转系统无非是在告诫众中介机构:喏,企业要挂牌上板,环保问题是很重要的,你们得认真对待。

尽调发现的问题企业得及时整改~
因此,律师们在尽职调查过程中要要要认真对待啦!(重要的事情说三次)
但是我们律师不是环保方面的专家,挂牌企业却涉及各行各业,每个行业对环保的要求各不一样,大波陌生的环保字眼向我们袭来时,如何才能最快速摸清企业环保方面的问题呢?别急,咱律师虽然不会做环评,但“临阵磨枪不快也光”的学习能力还是很强的,在这里,小编借助自己跨专业的略微优势总结出新三板挂牌企业环保尽职调查的要点,简单来说分为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环评“)和排污许可两大方面内容,看完相信大家对股转系统的问题会自然厘清。

二、如何扒开企业的老底
跟企业“聊天“时,从环评和排污许可两个方面切入,弄清以下问题:
(一)从环境影响评价方面入手
这家企业应该做哪种环评?
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

环评主要包括两类:一种叫规划的环评,一种叫建设项目的环评。

第一类规划的环评一般与政府部门有关,举个简单易懂的例子:当政府部门规划设置经济开发区或者园区时,政府要做这类环评,所以这部分我们忽略。

第二类,建设项目的环评,和企业密切相关。

目前我国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评实行分类管理: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评的,只需要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就可以了。

但实际操作中如何把握重大影响、轻度影响、很小影响的尺度呢?对此,环保部早就想到了并在2015年发布了最新的《建设项目环评分类管理名录》(见下图):
拿着这个管理名录,我们只需要按图索骥,例如:一家生产木糖的企业,属于“97、制糖、糖制品加工”类别的原糖生产类,我们就知道这家企业需要编制的是环境影响报告书。

这家企业要做几个环评?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如下三种情况企业需要做环评:
1、建设项目开工前;
2、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采用的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时;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原文件应报原审批机关重新审核。

因此,我们律师要把握企业是否存在上述情形,以确定企业需要做几个环评。

这家企业的环评到位了吗?有的企业主其实自己也不是很清楚环评方面的流程,尽调的时候跟我们律师打包票说环保没问题,但作为律师我们要核查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是否验收合格,这是关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只有当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建设项目才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主体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同时要向环保部门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的竣工验收;若要试生产,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后3个月内也得申请环保设的竣工验收;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
使用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应当分期验收。

以上是华丽丽的分割线,小编插播总结一下企业通过环评的正确姿势:
1、开工或改建前申报环评材料,取得环评批复后方开工建设;
2、开工建设过程中,同步建设配套环境保护设施;
3、建设项目完成后,第一时间向环保部门申请验收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
另外,企业如果进行试生产那么可以暂时不申请环保验收,但是试生产阶段配套的环保设施必须与建设项目同时运行,且试生产后3个月内必须申请配套环保设施的验收,验收通过后企业可以正式进入生产。

(二)从排污许可证方面入手
这家企业需要办理排污许可证吗?
我们国家目前对各种污染物的排放实行的是“排污许可制度”,就是说凡是需要向环境排放各种污染物的单位或个人,都必须事先向环境保护部门办理申领排污许可证手续,经环境保护部门批准后获得排污许可证后方能向环境排放污染物。

如果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了废水、废气、废物且要对外排放,那么就需要办理排污许可证。

这家企业的排污许可证合法有效吗?
要注意排污许可证的期限以及证件类型与企业所处阶段是否匹配。

排污许可证有正式和临时两种,正式排污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临时排污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临时的排污许可证新建项目在试生产阶段使用的,如果项目已经正式投产,企业必须持有正式的排污许可证。

这家企业实际是否按证排污?
排污许可证的持有者,必须按照许可证核定的污染物种类、控制指标和规定的方式排放污染物,因此要了解企业在这方面是否合法合规。

三、最后小编献上本文参考借鉴的法律法规,以供大家查阅:
《环境保护法》(2015)全国人大常委会
《清洁生产促进法》(2003)全国人大常委会
《水法》(2002)全国人大常委会
《水污染防治法》(2008)全国人大常委会
《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全国人大常委会《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全国人大常委会《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003)全国人大常委会《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全国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00)国务院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2003)国务院《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2015)环保部《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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