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常见病门诊和住院诊疗规范
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试行)
卫农卫发〔2011〕61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农业(农牧、农林)厅(局、委):为认真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乡镇卫生院管理,完善和发挥其功能,更好地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经济、便捷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现将《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部二〇一一年七月七日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坚持乡镇卫生院的公益性质,明确乡镇卫生院功能和服务范围,规范乡镇卫生院管理,更好地为农村居民健康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0〕62号)等有关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乡镇设置、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院。
第三条乡镇卫生院是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枢纽,是公益性、综合性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政府在每个乡镇办好一所卫生院。
第四条卫生部负责全国乡镇卫生院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镇卫生院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设置规划第五条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乡镇建设发展总体规划,统筹考虑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居民的卫生服务需求、地理交通条件以及行政区划等因素,编制乡镇卫生院设置规划,经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在本行政区域内发布实施。
在制订和调整乡镇卫生院设置规划时,应当为非公立医疗机构留有合理空间。
第六条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负责办理乡镇卫生院的设置审批、登记、注册、校验、变更以及注销等事项。
基层分级诊疗工作制度
基层分级诊疗工作制度一、总则为指导和推进基层分级诊疗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分级诊疗制度1. 基层首诊:患者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等)进行首诊,由基层医生对患者进行初步诊断和处理。
2. 双向转诊:根据患者病情需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以将患者转诊至上级医疗机构,上级医疗机构可以将患者转诊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3. 急危重症抢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具备急危重症抢救能力,对于急危重症患者,应当立即进行抢救,必要时及时转诊至上级医疗机构。
4. 慢性病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负责慢性患者的健康管理,提供定期随访、药物调整、健康教育等服务。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责1.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具备基本的医疗服务能力,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并根据需要提供转诊服务。
2.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负责患者的初步诊断和处理,对于需要转诊的患者,应当及时将其转诊至上级医疗机构。
3.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患者档案,对患者的健康状况进行长期跟踪和管理。
4.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居民的健康素养和自我保健能力。
四、上级医疗机构职责1. 上级医疗机构应当具备较高的医疗服务能力,提供 specialized diagnosisand treatment services for serious and complex diseases.2. 上级医疗机构应当接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诊的患者,并对其进行进一步诊断和治疗。
3. 上级医疗机构应当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
4. 上级医疗机构应当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医疗信息的互联互通。
五、利益共享机制1.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上级医疗机构之间应当建立利益共享机制,合理分配医疗资源,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卫生部)
卫生部等5部门关于印发《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卫农卫发〔2011〕61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农业(农牧、农林)厅(局、委):为认真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乡镇卫生院管理,完善和发挥其功能,更好地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经济、便捷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现将《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部二〇一一年七月七日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坚持乡镇卫生院的公益性质,明确乡镇卫生院功能和服务范围,规范乡镇卫生院管理,更好地为农村居民健康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0〕62号)等有关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乡镇设臵、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院。
第三条乡镇卫生院是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枢纽,是公益性、综合性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政府在每个乡镇办好一所卫生院。
第四条卫生部负责全国乡镇卫生院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镇卫生院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设臵规划第五条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医疗机构设臵规划和乡镇建设发展总体规划,统筹考虑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居民的卫生服务需求、地理交通条件以及行政区划等因素,编制乡镇卫生院设臵规划,经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在本行政区域内发布实施。
在制订和调整乡镇卫生院设臵规划时,应当为非公立医疗机构留有合理空间。
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试行)
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坚持乡镇卫生院的公益性质,明确乡镇卫生院功能和服务范围,规范乡镇卫生院管理,更好地为农村居民健康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0〕62号)等有关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乡镇设置、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院。
第三条乡镇卫生院是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枢纽,是公益性、综合性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政府在每个乡镇办好一所卫生院。
第四条卫生部负责全国乡镇卫生院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镇卫生院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设置规划第五条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乡镇建设发展总体规划,统筹考虑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居民的卫生服务需求、地理交通条件以及行政区划等因素,编制乡镇卫生院设置规划,经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在本行政区域内发布实施。
在制订和调整乡镇卫生院设置规划时,应当为非公立医疗机构留有合理空间。
第六条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负责办理乡镇卫生院的设置审批、登记、注册、校验、变更以及注销等事项。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于每年2月底前,将上一年度乡镇卫生院名册逐级上报至卫生部。
乡镇卫生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伪造、涂改、出卖、转让、出借。
第七条乡镇卫生院的命名原则是:县(市、区)名+乡镇名+(中心)卫生院(分院)。
乡镇卫生院的印章、票据、病历本册、处方等医疗文书使用的名称必须与批准的名称一致。
乡镇卫生院不得使用或加挂其他类别医疗机构的名称。
乡镇卫生院的诊疗规范
内容要求全面、完整、系统。现病史是住院病 史的核心部分,要认真把它写好,书写时要注 意逻辑性,记录以往治疗经过时,不要漏掉与 本次发病或治疗有关的重要内容。例如描述腹 痛时应阐明其部位、时间、性质、程度及其他 相关因素(与饮食关系、伴发症状以及用什么 方法可以缓解等),按系统询问伴随的症状, 以免遗漏。例如以前是否用过激素、化疗、抗 心律失常、抗结核化疗等比较特殊的药物,剂 量及用法,效果与反应;以前做过什么手术, 手术要点及结果等。
8.临床常用生化检查 (1)糖类测定 (2)脂类测定 (3)无机离子测定 (4)酶学测定 9.免疫学检查 (1)免疫血清学检查 包括抗链球菌溶血素 “O”测定、类风湿因子测定、肥达反应、 斑 疹伤寒血清反应、冷凝集素试验、梅毒血 清学检查、艾滋病血清学检查。 (2)免疫功能检查 包括免疫球蛋白测定、 补体测定、C-反应蛋白测定、抗核抗体检 查、血清甲胎蛋白测定、癌胚抗原测定。
包括详细询问病史(包括流行病学史)、全 面细致的体格检查、全面的实验室检查和辅 助检查(如:X线检查、超声检查、CT检查 等)。有时一点非常细微的发现就可以提供 非常重要的诊断线索,例如眼结膜出现一个 小出血点常提示为亚急性细菌性心内膜炎; 密切的牛羊接触史常提示布氏杆菌病的可能 性等。切忌“表面性”和“片面性”。
针对病原体的疗法具有清除病原体的作用,达 到根治和控制传染病的目的。常用的有抗生素、 化学制剂和血清免疫制剂等。 (1)抗菌药的应用原则: 1)应及早确立病原学诊断, 2)熟悉选用药物 3)应根据患者病理生理状态 4)联合应用要有指征 (2)抗病毒药 (3)血清疗法: (4)糖皮质激素治疗 (5)免疫调节 (6)中医中药
一时还不能确诊的病例,要动态观 察病情变化,反复体格检查,尽早了解 实验检查结果。 X线、超声等要及时进行比较。 不要只看体温表上的体温变化,也要 根据病人的全身症状(精神、食欲等) 的变化。有时病人的体温虽无明显变化, 而病人全身情况明显好转,也提示可能 有效,对于体温很高而一般情况良好的 病人也要考虑有无“伪热”的可能,应 当面复试体温。
乡镇卫生院的诊疗规范
(二)辅助检查不全面和过分依赖辅助 检查 由于医院条件的限制或由于诊断 思路的限制,不能很好的选择合理的辅 助检查,这样也可以导致漏诊和误诊。 此外,部分医生不加分析过分依赖辅助 检查以至于延误诊断。
(三)诊断思路狭窄和鉴别诊断不 全面 在诊断时往往只考虑一种或 很少的几种病种,从而造成误诊和 漏诊。
(四)用药不规范和治疗方案不能及时调整 1.抗生素的滥用 表现为发烧病人不管是细菌感染 还是病毒感染一律应用抗生素;不考虑病原随意 用药;几种抗生素随意合用,这样不但不能很好 治疗疾病,甚至还可带来严重的副作用。 2.糖皮质激素滥用 表现为对发烧病人不管体温高 低,为达到暂时的疗效而随意应用和大剂量应用 。结果不但延误病情,还可出现严重不良反应, 如股骨头的无菌性坏死。 3.对于某些疾病的治疗方案确定后,往往不能很好 的按照疾病病程的发展变化合理调节用药和治疗 方法,这样可以直接导致病程的延长。
如何写好现病史
4 、诊疗经过及结果。发病后曾接受检查与治 疗的经过,包括检查方法、时间、结果、诊断 名称及治疗方法、效果及不良反应,记录时诊 断及药名需加以引号。 5 、与临别诊断有关的阳性或阴性资料:与现 病史有关的病史虽年代已久仍属现病史,如风 湿性心瓣膜病患者的现病史,应从风湿热初发 开始。 6\一般情况。包括发病以来患者的情绪、精神、 生活习惯、睡眠、食欲、大小便、体重及劳动 力等情况。
姓名: 出生地: 性别: 职业: 年龄: 入院日期: 民族: 记录日期: 婚姻状况: 病史陈述者: 注:1)日期≠时间;2)籍贯≠出生地; 3)可靠程度;4)住址
如何写好主诉?
具体要求: 1 简明扼要具有高度概括性,一般不超过 20 个字(1行) 2、 主诉:后写起,或直接写为“主因……” 3、 围绕主要疾病书写。 4、 一般使用症状学名 主诉多于1项时,应按时间先后顺序分别列出, 一般不超出过三个
卫生院门诊急诊就诊流程入院出院服务制度范文
卫生院门诊急诊就诊流程入院出院服务制度范文一、卫生院门诊就诊流程1.患者到达卫生院门诊,前往挂号窗口办理挂号手续,并缴纳相应的挂号费用。
2.挂号成功后,患者将得到一个排队号码,根据该号码等待医生叫号。
3.当轮到患者就诊时,患者按照排队号码,前往相应的诊室。
4.医生在诊室内与患者进行面对面的询问、体格检查、病情分析等。
根据症状和检查结果,医生可能会开出相应的检查、化验、治疗方案。
5.患者根据医生的指示前往相应的检查科室进行相关检查。
6.检查结果出来后,患者再次回到医生诊室,医生根据检查结果对病情进行进一步分析,并开出相应的治疗方案。
7.患者根据医生开方的治疗方案,到药房购买需使用的药物,并缴纳相应费用。
8.患者取得购买的药物后,按照医生的用药指导进行用药。
9.若患者需长期治疗或复查,将根据医生的指示预约下次就诊时间。
二、卫生院急诊就诊流程卫生院急诊就诊流程是指患者在突发疾病或急性病情恶化时,到达卫生院急诊科就医时,需经过相关流程的过程。
一般来说,卫生院急诊就诊流程如下:1.患者到达卫生院急诊科,前往急诊挂号窗口办理挂号手续。
2.紧急情况下,挂号前也可立即报告工作人员,说明病情,以便工作人员快速处理。
3.挂号成功后,患者将得到一个排队号码,根据该号码等待医生叫号。
4.医生在急诊科内与患者进行面对面的询问、体格检查、病情评估等。
医生将根据病情的严重程度进行初步处理,包括紧急抢救、治疗、观察或建议住院治疗等。
5.患者根据医生的指示前往相应的治疗区域接受相应的治疗或抢救。
6.治疗过程中,医生会对患者的病情进行及时监测和调整治疗方案。
7.治疗结束后,患者将得到相关的医疗证明和医嘱,并按照医嘱进行后续的治疗和用药。
8.若患者需住院治疗,将由医生或护士协助患者办理住院手续。
卫生院入院出院服务制度主要规定了患者入院和出院过程中的各项服务事项和要求。
范文如下:一、入院服务制度2.接待人员将协助患者办理入院手续,包括签署入院知情同意书、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表等。
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
1.1功能任务能力标准评价要点【C】1.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2.提供预防保健服务。
3.提供综合性、连续性的健康管理服务。
4.承担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卫生管理职能。
【B】符合“C”,并具有辐射一定区域范围的医疗服务能力。
【A】符合“B”,并承担对周边区域内其他乡镇卫生院的技术指导。
【C】1.提供当地居民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服务。
2.提供适宜技术,安全使用设备和药品。
3.提供中医药服务。
4.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有关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5.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6.提供转诊服务,接收转诊病人。
7.提供一定的急诊急救服务。
8.负责村卫生室业务和技术管理。
【B】符合“C”,并1.提供住院服务。
2.开展一级常规手术。
【A】符合“B”,并1.开展二级常规手术。
2.承担辖区内部分急危重症的诊疗。
1.2科室设置能力标准评价要点【C】1.设立全科医疗科、内(儿)科、外科、妇(产)科、中医科。
1.1.1基本功能1.1.2主要任务科室2.设置输液室、急诊(抢救)室、肠道及发热诊室等。
【B】符合“C”,并设立儿科、口腔科、康复科、中医综合服务区。
【A】 符合“B”,并至少设立3个以下科室或1个特色科室:眼科、耳鼻咽喉科(可合并设立五官科)、重症监护室、血液透析室、急诊科、皮肤科、麻醉科、手术室(可合并设立)、体检中心;特色科室有一定的医疗服务辐射能力。
【C】设置药房、检验科、放射科、B 超室、心电图室(B 超与心电图室可合并设立)。
【B】 符合“C”,并1.增设消毒物品储藏室(可依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
2.中西药房分设。
【A】 符合“B”,并1.增设消毒供应室。
2.增设医学影像科。
【C】包含预防接种室、预防接种留观室、儿童保健室、妇女保健室、健康教育室等。
【B】符合“C”,并1.预防接种门诊达到当地规范化门诊建设标准。
2.设置听力筛查、智力筛查室。
【A】符合“B”,并1.增设心理咨询室、健康小屋、预防保健特色科室等。
医院诊疗规范管理制度
医院诊疗规范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诊疗工作,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医务人员和患者。
二、医疗场所环境1.医院所有临床科室和诊疗室应保持整洁、通风、干燥,每天定时进行清洁消毒,确保无害微生物存在。
2.临床医生和护士工作服应保持整洁,每天定时更换,并定期消毒。
3.医疗废物应及时分类、集中处理,避免对患者和工作人员产生危害。
4.医疗器械应定期检查、清洁、消毒,避免交叉感染。
三、医疗流程1. 患者就诊应先进行初步问诊、体格检查,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决定诊疗方案。
2. 医生应当认真填写病历,包括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家族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等内容,确保病历完整、详细,为后续诊疗提供依据。
3. 医生应根据患者病情和治疗方案,定期进行复诊,监测病情。
4. 医生在开具处方时应严格按照药品管理规定开药,避免滥用药物和药物相互作用。
5. 医院应设立医患沟通机制,及时处理医疗纠纷,保护患者权益。
四、医疗质量管理1. 医院应建立完善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设立专门的质控部门,定期组织医疗质量检查。
2. 医生应不断学习进步,提高医疗水平,参加定期的继续教育培训。
3. 医院应建立医疗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医疗事故进行调查分析,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4. 医院应建立医疗责任保险制度,为患者提供医疗赔偿保障。
五、患者权益保护1. 医生应保护患者的隐私权,严格保密患者相关信息。
2. 医院应建立患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患者投诉,保障患者权益。
3. 医院应重视患者知情同意,尊重患者意愿,不得擅自进行医疗操作。
4. 医院应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诊疗。
六、违规处理1. 医生不遵守诊疗规范管理制度的,医院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警告、记过、停职、开除等。
2. 患者有违规行为的,医院有权拒绝服务,甚至报警处理。
七、其他本规定经医院相关部门审议通过,并报院长批准后生效,如有调整或补充,需重新审议通过后生效。
2023乡镇卫生院规章制度
2023乡镇卫生院规章制度2023乡镇卫生院规章制度1(1)医务人员进入发热门诊应戴工作帽、穿工作衣和隔离裤、换鞋,操作护士进行治疗、护理工作时应穿隔离衣。
医务人员的手接触病人的排泄物或查体、治疗、护理后,一定要进行手的消毒与清洗。
(2)每日进行消毒巾湿扫床铺,一床一巾,用消毒液擦抹床头柜,一柜一巾;地面用消毒拖地及紫外线照射,每日二次。
(3)检验采血一人一针一带一巾,严格防止交叉感染。
(4)严格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的管理,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必须毁形消毒后集中处置。
(5)医疗废物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进行处置。
凡被污染的物品或医疗用品必须按照先浸泡消毒、再清洗、再消毒或灭菌的原则进行处理。
(6)病人的便器使用一次性的。
如不是一次性的用含氯消毒液浸泡消毒。
(7)病人的排泄物和分泌物及洗涤污水流入下水道后,需经污水处理达到消毒要求后才能排放。
(8)打扫厕所的清洁用具与其它场所的清洁用具严格分开。
(9)使用后的物品严格按照先消毒、后清洗、再消毒或灭菌的原则进行处理。
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必须毁形消毒再放人医疗废物塑料袋中送往医院指定的地方集中处理。
2023乡镇卫生院规章制度2(1)从事应急医疗救援管理和急诊、传染、感染、呼吸、创伤、麻醉、院内感染、检验、药剂科等相关专业的临床、医技人员以及后勤保障人员必须参加应急救治培训与演练。
(2)医师主要培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条例、应急预案;各项急救技术、各种急救设备及器材的使用、院前急救、CPR、常见急症抢救、外科急症抢救、急性中毒抢救、传染病防治、院内感染等。
(3)医疗护理人员除培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条例、应急预案外主要培训常用急救技术、常规护理技术、常用急救设备的使用、护现新技术及新项目等。
(4)应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等卫生应急管理人员,通过培训应熟练掌握与运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条例、预案,同时要学习掌握:办公自动化、指挥系统应用、.通讯知识、各种急救知识及其自救、急救要点。
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
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试行)(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部)二〇一一年七月七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坚持乡镇卫生院的公益性质,明确乡镇卫生院功能和服务范围,规范乡镇卫生院管理,更好地为农村居民健康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0〕62号)等有关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乡镇设置、经县级人民zhengfu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院。
第三条乡镇卫生院是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枢纽,是公益性、综合性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zhengfu在每个乡镇办好一所卫生院。
第四条卫生部负责全国乡镇卫生院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zhengfu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镇卫生院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设置规划第五条县级人民zhengfu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乡镇建设发展总体规划,统筹考虑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居民的卫生服务需求、地理交通条件以及行政区划等因素,编制乡镇卫生院设置规划,经上一级地方人民zhengfu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报同级人民zhengfu批准后在本行政区域内发布实施。
在制订和调整乡镇卫生院设置规划时,应当为非公立医疗机构留有合理空间。
第六条县级人民zhengfu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负责办理乡镇卫生院的设置审批、登记、注册、校验、变更以及注销等事项。
县级人民zhengfu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于每年2月底前,将上一年度乡镇卫生院名册逐级上报至卫生部。
乡镇卫生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伪造、涂改、出卖、转让、出借。
第七条乡镇卫生院的命名原则是:县(市、区)名+乡镇名+(中心)卫生院(分院)。
卫生院就诊规章制度汇编
卫生院就诊规章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卫生院的就诊秩序,提高就医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卫生院的就诊人员及医务人员。
第三条卫生院应当依法开展医疗活动,确保医疗质量安全。
第四条卫生院应当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保护患者隐私权。
第五条卫生院应当保障医务人员的劳动权益,促进医疗服务事业的发展。
第二章就诊流程第六条患者预约就诊时,应当提供有效的个人身份证件,报告病情真实情况。
第七条患者在就诊时,应当遵守医生的指导,如实配合治疗。
第八条患者如需住院治疗,应当遵守医院的入院流程,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第九条患者在就诊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医嘱或拒绝治疗。
第十条医务人员在接待患者时,应当保持礼貌,积极协助患者解决问题。
第三章医疗服务第十一条卫生院应当提供符合规范的医疗服务,确保患者安全。
第十二条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应当遵守医疗纪律,严格执行医疗标准。
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信息保密,不得泄露患者的个人隐私。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疗风险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医疗事故。
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制定并公布医疗收费标准,保证患者的权益。
第四章安全保障第十六条卫生院应当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第十七条医院应当设置安全警戒线,确保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安全。
第十八条医务人员应当在医疗过程中严格遵守医疗程序,保障患者的安全。
第十九条卫生院应当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提高抢救成功率。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二十条患者如有违规行为,医务人员有权依法制止,并报告医院相关部门。
第二十一条医务人员发现医疗事故,应当立即停止治疗,并及时报告医院领导。
第二十二条医院如发现医务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应当依法处理。
第二十三条卫生院有权对违反规章制度的患者进行纠正或责任追究。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修改,应当经医院领导审核后执行。
第二十五条卫生院对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领导部门。
门诊部常见疾病诊疗规范
门诊部常见疾病诊疗规范疾病是人类健康的威胁,每天都有无数的患者蜂拥而至医疗机构寻求治疗。
作为首要接待患者的门诊部,承担着急诊、日常门诊等多项职责,对于常见病的诊疗规范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诊断准确性、治疗合理性以及随访指导等方面,探讨门诊部常见疾病的诊疗规范。
一、上呼吸道感染上呼吸道感染是门诊部最常见的疾病之一。
其临床表现包括咳嗽、喉咙痛、流涕等,往往由病毒感染引起。
门诊部在诊断上应注意以下几点:1.详细了解病史:询问是否有近期接触感冒患者、是否有旅行史等信息,以排除其他病因。
2.体格检查:检查咽喉和肺部情况,如淋巴结有无肿大、咳嗽是否伴有喉咙痛等。
3.实验室检查:口腔拭子检测和病毒抗原检测可以辅助诊断。
治疗上,应采取以下措施:1.对症治疗:包括对症用药,如解热镇痛药、止咳药等,缓解症状。
2.预防传播:指导患者注意卫生,避免接触感冒患者,勤洗手等。
二、消化道感染消化道感染是门诊部另一个常见疾病,主要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
在诊疗上应遵循以下规范:1.病史询问:了解患者的饮食史,是否与其他有腹泻的人有接触,是否有长时间外出等。
2.体格检查:观察患者的一般情况,包括是否有脱水症状、腹部是否有压痛等。
3.实验室检查:根据患者情况,选择合适的实验室检查,如病原体检测等。
治疗上,应考虑以下几点:1.腹泻管理:提供充足的水分补给,适当调整饮食,避免刺激性食物等。
2.抗菌药物使用:对病原体鉴定明确或预测细菌感染可能性较大时,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三、呼吸道疾病除了上呼吸道感染,门诊部也会遇到更严重的呼吸道疾病,如支气管炎、肺炎等。
在诊疗上,需要注意以下规范:1.详细病史询问:了解患者的症状持续时间、痰的性状等,以协助向相关疾病下定论。
2.体格检查:重点观察患者胸部情况,包括呼吸频率、肺部听诊等。
3.辅助检查:如胸部X光、血气分析等,辅助诊断和评估疾病的严重程度。
治疗上,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抗生素应用:在经过判断是否为细菌感染后,合理选择抗生素,及时给予治疗。
乡镇卫生院常见病门诊和住院诊疗规范
目录第一章内科第一节急性上呼吸道感染第二节急性气管—支气管炎第三节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第四节支气管哮喘(单纯性)第五节肺炎第六节胃食管反流病第七节急性单纯性胃炎第八节急性糜烂性胃炎第九节慢性胃炎第十节消化性溃疡第十一节功能性消化不良第十二节肠易激综合征第十三节尿路感染(膀胱炎、肾盂肾炎)第十四节原发性高血压第十五节心绞痛第十六节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第十七节糖尿病第十八节类风湿性关节炎第十九节缺铁性贫血第二十节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第二十一节腔隙性梗死第二章外科第一节急性乳腺炎和乳腺脓肿第二节乳腺囊性增生病第三节乳腺纤维腺瘤第四节乳腺导管内乳头状瘤第五节肠梗阻第六节急性阑尾炎第七节胆囊炎、胆囊结石第八节腹股沟疝第九节单纯性下肢静脉曲张第十节脾肿大、脾功能亢进症第十一节痔第十二节肛裂第十三节肛瘘第十四节肛管直肠周围脓肿第十五节慢性前列腺炎第十六节良性前列腺增生第十七节肾结石第十八节输尿管结石第十九节膀胱结石第二十节尿道结石第二十一节精索静脉曲张第二十二节鞘膜积液第二十三节包茎与包皮过长第二十四节隐睾第二十五节疖第二十六节痈第二十七节皮下急性蜂窝组织炎第二十八节丹毒第三章骨科第一节甲沟炎和甲下脓肿第二节脓性指头炎第三节腱鞘囊肿第四节急性腰扭伤第五节腰肌劳损第六节肱骨外上髁炎第七节肩关节周围炎第八节颈椎病第九节腰椎间盘突出症第十节低位颈椎半脱位第十一节单纯椎体压缩骨折第四章妇产科第一节急性盆腔炎第二节慢性盆腔炎第三节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第四节流产第五节霉菌性阴道炎第六节早孕第五章儿科第一节急性上呼吸道感染第二节小儿腹泻病第三节流行性腮腺炎第四节水痘第五节手足口病第一章内科第一节急性上呼吸道感染【病史采集】1.诱因:淋雨、受凉、过度劳累等,老幼体弱,免疫功能低下或有慢性呼吸道疾病者更易发本病。
主要病原体为病毒,少数是细菌。
2.症状:(1)全身症状:畏寒、发热、头痛、疲乏等。
(2)局部症状:鼻卡他症状:喷嚏、流涕(初为浆液性,后为混浊脓性)和鼻塞,咽、喉卡他症状(咽干、咽痒、灼热感和声音嘶哑),干咳或胸骨后疼痛等。
《乡镇卫生院常见病门诊和住院诊疗规范》
目录第一章内科第一节急性上呼吸道感染第二节急性气管—支气管炎第三节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第四节支气管哮喘(单纯性)第五节肺炎第六节胃食管反流病第七节急性单纯性胃炎第八节急性糜烂性胃炎第九节慢性胃炎第十节消化性溃疡第十一节功能性消化不良第十二节肠易激综合征第十三节尿路感染(膀胱炎、肾盂肾炎)第十四节原发性高血压第十五节心绞痛第十六节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第十七节糖尿病第十八节类风湿性关节炎第十九节缺铁性贫血第二十节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第二十一节腔隙性梗死第二章外科第一节急性乳腺炎和乳腺脓肿第二节乳腺囊性增生病第三节乳腺纤维腺瘤第四节乳腺导管内乳头状瘤第五节肠梗阻第六节急性阑尾炎第七节胆囊炎、胆囊结石第八节腹股沟疝第九节单纯性下肢静脉曲张第十节脾肿大、脾功能亢进症第十一节痔第十二节肛裂第十三节肛瘘第十四节肛管直肠周围脓肿第十五节慢性前列腺炎第十六节良性前列腺增生第十七节肾结石第十八节输尿管结石第十九节膀胱结石第二十节尿道结石第二十一节精索静脉曲张第二十二节鞘膜积液第二十三节包茎与包皮过长第二十四节隐睾第二十五节疖第二十六节痈第二十七节皮下急性蜂窝组织炎第二十八节丹毒第三章骨科第一节甲沟炎和甲下脓肿第二节脓性指头炎第三节腱鞘囊肿第四节急性腰扭伤第五节腰肌劳损第六节肱骨外上髁炎第七节肩关节周围炎第八节颈椎病第九节腰椎间盘突出症第十节低位颈椎半脱位第十一节单纯椎体压缩骨折第四章妇产科第一节急性盆腔炎第二节慢性盆腔炎第三节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第四节流产第五节霉菌性阴道炎第六节早孕第五章儿科第一节急性上呼吸道感染第二节小儿腹泻病第三节流行性腮腺炎第四节水痘第五节手足口病第一章内科第一节急性上呼吸道感染【病史采集】1.诱因:淋雨、受凉、过度劳累等,老幼体弱,免疫功能低下或有慢性呼吸道疾病者更易发本病。
主要病原体为病毒,少数是细菌。
2.症状:(1)全身症状:畏寒、发热、头痛、疲乏等。
(2)局部症状:鼻卡他症状:喷嚏、流涕(初为浆液性,后为混浊脓性)和鼻塞,咽、喉卡他症状(咽干、咽痒、灼热感和声音嘶哑),干咳或胸骨后疼痛等。
乡镇卫生院管理制度范本(二篇)
乡镇卫生院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1. 目的和依据本制度旨在规范乡镇卫生院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活品质。
本制度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乡镇卫生院的全体医务人员及管理人员,包括乡镇卫生院内的各类中心和科室。
二、机构设置及职责1. 乡镇卫生院的机构设置应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规定,并报经相关部门批准。
2. 乡镇卫生院应设立以下科室:门诊科、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口腔科等,并根据需要可以设立其他科室。
3. 乡镇卫生院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a) 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包括门诊、急诊、住院和手术等;b) 进行常见病、多发病和疫情的监测、控制和处理;c) 开展基本公共卫生工作,如疫苗接种、健康教育等;d) 参与相关卫生计生工作,如妇幼保健、老年人服务等;e) 实施药物管理和医疗废物处理等;f) 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等。
三、人员管理1. 医务人员的资质要求乡镇卫生院的医务人员必须具备相关医学专业的学历和职称,并取得相关执业证书,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规定。
2. 招聘和管理乡镇卫生院的医务人员招聘应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规定进行,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面试和考核,公正公平。
同时,乡镇卫生院应建立健全的人员管理制度,对医务人员进行日常考勤、绩效评估和培训等管理。
3. 奖惩制度乡镇卫生院应建立健全的奖惩制度,对医务人员的优秀表现给予奖励,对不履行职责、不符合工作要求或违反规定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罚。
四、医疗服务管理1. 门诊服务乡镇卫生院的门诊服务应遵循医学伦理和专业规范,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医务人员应关注患者需求,及时准确地诊断和治疗疾病,确保医疗质量。
2. 住院服务乡镇卫生院提供住院服务时,应按照相关规定建立病案管理制度,保证病案的完整、准确和保密。
3. 药物管理乡镇卫生院的药物管理应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规定,严格控制药品的采购、存储、配送和使用。
《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试行)》
欢迎共阅卫生部等5部门关于印发《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11-07-2816:39:40卫农卫发〔2011〕6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农业(农牧、农林)厅(局、委):为认真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乡镇卫生院管理,完善和发挥其功能,更好地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经济、便捷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现将《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部二〇一一年七月七日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坚持乡镇卫生院的公益性质,明确乡镇卫生院功能和服务范围,规范乡镇卫生院管理,更好地为农村居民健康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0〕62号)等有关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乡镇设置、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院。
第三条乡镇卫生院是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枢纽,是公益性、综合性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政府在每个乡镇办好一所卫生院。
第四条卫生部负责全国乡镇卫生院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镇卫生院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设置规划第五条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乡镇建设发展总体规划,统筹考虑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居民的卫生服务需求、地理交通条件以及行政区划等因素,编制乡镇卫生院设置规划,经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在本行政区域内发布实施。
在制订和调整乡镇卫生院设置规划时,应当为非公立医疗机构留有合理空间。
卫生院诊疗规章制度
卫生院诊疗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卫生院的诊疗行为,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卫生院内所有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药师等。
第三条卫生院要严格遵守国家卫生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坚持以患者为中心,实行临床路径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第四条医务人员必须遵循医师操行准则,做到医德医风良好,不得从事医疗事务之外的工作,不得违法行医。
第五条医务人员要加强自身职业道德修养,不得随意泄露患者隐私信息,不得接受患者及家属的礼品、回扣等。
第六条卫生院设立医疗巡查组,对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进行日常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第二章诊疗流程第七条患者来院就诊,应先填写详细病历,包括主诉、既往病史、家族病史等,由接待人员录入系统。
第八条医生应仔细核对病历,询问患者病情,进行系统体格检查,结合实验室检查和影像学检查,明确诊断。
第九条医生要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告知患者病情、治疗过程和预后。
第十条医务人员应遵循“以病人为中心”的原则,尊重患者意愿,不得强迫患者接受不必要的检查和治疗。
第十一条医生应及时汇报病情给上级医师,每日进行病情讨论,确保诊疗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十二条医务人员应积极协助患者进行康复治疗,定期复诊,跟踪患者病情变化,做好健康教育工作。
第三章医疗质量管理第十三条卫生院要建立完善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医疗安全、医疗事故报告和处理、医疗纠纷处理等。
第十四条医务人员要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定期参加培训和考核,保证医疗技术的先进性和实用性。
第十五条卫生院要加强医疗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避免因设备故障而造成医疗事故。
第十六条医务人员要熟悉医疗流程,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随意更改治疗方案,不得推卸责任。
第十七条医务人员要勤洗手、消毒,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避免院内感染,保护患者和自身健康。
第四章医患关系第十八条医务人员要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耐心倾听患者诉求,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乡村卫生室诊疗规范
乡村卫生室诊疗规范篇一:村卫生室管理实施细则XXX县村卫生室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村卫生室的管理,明确村卫生室功能定位和服务范围,保障农牧民获得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中医药条例》和《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国卫基层发〔2014〕3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县卫生行政部门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乡镇各村设置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站)。
本细则所指的村卫生室医务人员,包括在村卫生室执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执乡村医生证和护士上岗证的人员。
第三条村卫生室是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是保证农牧民能够就近享受到最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保障农牧民的身体健康的机构之一。
第四条县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县内村卫生室的规划、设置、审批、人员准入,并委托各乡镇卫生院对辖区内的村卫生室及其医务人员实行业务管理、技术指导、培训和绩效考核等工作。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依法对村卫生室及其医务人员开展定期指导、培训、监督检查工作。
第五条村卫生室医务人员实行“县聘、乡管、村用”的聘用制管理。
第二章功能任务第六条村卫生室是本辖区的公益性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承担与其功能相适应的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和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主要包括:(一)承担、参与和协助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二)参与和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三)在执业许可范围内,开展各类疾病的诊查和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诊疗、康复指导和护理服务;危急重症病人的初步现场急救和转诊服务;传染病和疑似传染病人的报告与转诊;(四)提供与其功能相适应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针灸、推拿、理疗、拔火罐、泡脚)及计生药具药品服务;(五)参与和协助开展居民有关卫生健康教育和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的宣传;(六)指导、协助农牧民患者合理有序就医;(七)承担本辖区各类有关卫生的数据、信息的收集、统计与上报;(八)承担上级卫生计划部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交办的其他卫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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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第一章内科第一节急性上呼吸道感染第二节急性气管—支气管炎第三节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第四节支气管哮喘(单纯性)第五节肺炎第六节胃食管反流病第七节急性单纯性胃炎第八节急性糜烂性胃炎第九节慢性胃炎第十节消化性溃疡第十一节功能性消化不良第十二节肠易激综合征第十三节尿路感染(膀胱炎、肾盂肾炎)第十四节原发性高血压第十五节心绞痛第十六节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第十七节糖尿病第十八节类风湿性关节炎第十九节缺铁性贫血第二十节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第二十一节腔隙性梗死第二章外科第一节急性乳腺炎和乳腺脓肿第二节乳腺囊性增生病第三节乳腺纤维腺瘤第四节乳腺导管内乳头状瘤第五节肠梗阻第六节急性阑尾炎第七节胆囊炎、胆囊结石第八节腹股沟疝第九节单纯性下肢静脉曲张第十节脾肿大、脾功能亢进症第十一节痔第十二节肛裂第十三节肛瘘第十四节肛管直肠周围脓肿第十五节慢性前列腺炎第十六节良性前列腺增生第十七节肾结石第十八节输尿管结石第十九节膀胱结石第二十节尿道结石第二十一节精索静脉曲张第二十二节鞘膜积液第二十三节包茎与包皮过长第二十四节隐睾第二十五节疖第二十六节痈第二十七节皮下急性蜂窝组织炎第二十八节丹毒第三章骨科第一节甲沟炎和甲下脓肿第二节脓性指头炎第三节腱鞘囊肿第四节急性腰扭伤第五节腰肌劳损第六节肱骨外上髁炎第七节肩关节周围炎第八节颈椎病第九节腰椎间盘突出症第十节低位颈椎半脱位第十一节单纯椎体压缩骨折第四章妇产科第一节急性盆腔炎第二节慢性盆腔炎第三节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第四节流产第五节霉菌性阴道炎第六节早孕第五章儿科第一节急性上呼吸道感染第二节小儿腹泻病第三节流行性腮腺炎第四节水痘第五节手足口病第一章内科第一节急性上呼吸道感染【病史采集】1.诱因:淋雨、受凉、过度劳累等,老幼体弱,免疫功能低下或有慢性呼吸道疾病者更易发本病。
主要病原体为病毒,少数是细菌。
2.症状:(1)全身症状:畏寒、发热、头痛、疲乏等。
(2) 局部症状:鼻卡他症状:喷嚏、流涕(初为浆液性,后为混浊脓性)和鼻塞,咽、喉卡他症状(咽干、咽痒、灼热感和声音嘶哑),干咳或胸骨后疼痛等。
【体格检查】1.全身检查: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神志、体位、皮疹以及全身系统检查.2.专科检查:(1) 鼻、咽腔粘膜。
(2)扁桃体。
(3)喉部。
(4)颌下淋巴结。
【辅助检查】1.血象:白细胞计数及分类,因多为病毒性感染,白细胞计数症状或偏低,伴淋巴细胞比例升高,细菌感染者可有白细胞计数与中性粒细胞增多现象.2.病原学检查:因病毒类型繁多,一般无需病原学检查。
需要时可采用免疫荧光法、酶联免疫吸附法、血清学诊断或病毒分离鉴定等方法.【诊断要点】1.病史:起病多较急,但是预后良好,一般于5~7日痊愈.2.症状和体征:仅表现上呼吸道卡他症状和鼻、咽腔充血水肿及分泌物;扁桃体肿大充血,表面可见黄色点状脓性分泌物;喉部水肿以及颌下淋巴结肿大、压痛等体征.3.实验室检查:周围血在病毒感染时白细胞计数正常或偏低,淋巴细胞比值升高;细菌感染时白细胞计数增高,中性粒细胞比值升高,并有核左移。
病原学检测可作出病因诊断。
【鉴别诊断】1.过敏性鼻炎。
2.流行性感冒。
3.急性气管、支气管炎。
4.急性传染病前驱症状:如麻疹、流行性脑脊髓膜炎、脑炎、伤寒、斑疹伤寒等.【治疗原则】1. 对症治疗:对于急性咳嗽、鼻后滴漏和咽干的患者给予伪麻黄碱治疗以减轻鼻部充血,亦可局部滴鼻应用。
必要时使用解热镇痛类药物.2. 抗菌药物治疗:目前已明确普通感冒无需使用抗菌药物。
除非有白细胞升高、咽部脓苔、咯黄痰和流鼻涕等细菌感染证据,可根据流行病学和经验用药,可使用口服青霉素、第一代头孢菌素、大环内酯类或喹诺酮类。
3. 抗病毒药物治疗:目前尚无特效抗病毒药物,广谱抗病毒药物利巴韦林和奥司他韦对流感病毒、副流感病毒和呼吸道合胞病毒等有较强的抑制作用,可缩短病程。
3。
中医中药治疗:具有清热解毒和抗病毒作用的中药亦可选用,有助于改善症状,缩短病程。
第二节急性气管—支气管炎【病史采集】1.诱因:受凉、劳累。
2.症状:(1)全身症状:全身症状较轻,可有发热。
(2)局部症状:初为干咳或少量粘液痰,随后痰量增多,咳嗽加剧,偶伴血痰。
【体格检查】1.全身检查: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神志、体位、皮疹以及全身系统检查。
2.专科检查:肺部听诊.【辅助检查】1.血象:白细胞计数及分类。
2.痰培养可见致病菌。
3.X线胸片检查大多为肺纹理增粗。
【诊断要点】根据病史、咳嗽和咳痰等呼吸道症状,两肺散在干、湿性啰音等体征,结合血象和X 线胸片,可作出临床诊断.病因和细菌学检查有助于病因诊断.【鉴别诊断】1.流行性感冒。
2.急性上呼吸道感染.3.其他肺部疾病如支气管肺炎、肺结核、肺癌、肺脓肿、麻疹、百日咳等多种疾病可变现为类似的咳嗽咳痰表现,应详细检查,以资鉴别。
【治疗原则】1.一般治疗:多休息,多饮水,避免劳累.2.抗菌药物治疗:有细菌感染证据时应及时使用。
可以首选新大环内脂类、青霉素类,亦可选用头孢菌素类或喹诺酮类等药物。
多数患者口服抗菌药物即可,症状较重者可经肌内注射或静脉注射给药,少数患者需要根据病原体培养结果指导用药.3.对症治疗:咳嗽无痰或少痰,可用右美沙芬、喷托维林(咳必清)镇咳。
咳嗽有痰不易咳出可选用盐酸氨溴索、溴已新(必漱平),桃金娘油提取物祛痰.较为常用的为兼顾止咳和化痰的棕色合剂,也可选用中成药止咳祛痰.发生支气管痉挛时,可用平喘药如茶碱类、β2受体激动剂等。
发热可用解热镇痛药对症治疗。
第三节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病史采集】1.病因:确切的病因不清楚,但认为与肺部对有害气体或有害颗粒的异常严重反应有关。
如吸烟、职业粉尘和化学物质、空气污染、感染因素等有关.2。
症状: 起病缓慢、病程较长,主要症状有慢性咳嗽、咳痰、气短或呼吸困难、喘息和胸闷,晚期患者可有体重下降、食欲减退。
【体格检查】早期体征可无异常,随疾病进展出现以下体征:1.视诊:胸廓前后径增大,肋间隙增宽,剑突下胸骨下角增宽,称为桶状胸。
部分患者呼吸变浅,频率增快,严重者可有缩唇呼吸。
2.触诊:双侧语颤减弱。
3.叩诊:肺部过清音,心浊音缩小,肺下届和肝浊音届下降。
4.听诊:两肺呼吸音减弱,呼气延长,部分患者可闻及湿性啰音和(或)干性啰音。
【辅助检查】1.肺功能检查:是判断气流受限的主要客观指标,对诊断、严重程度评价、疾病进展、预后及治疗反应等有重要意义.2.胸部X线检查:早期胸片可无变化,以后可出现肺纹理增加,紊乱等非特异性改变外,主要为肺气肿改变。
对诊断特异性不高,主要确定肺部并发症及与其他肺疾病鉴别之用.3.胸部CT检查:不作为常规检查,对有疑问的鉴别诊断有一定意义。
4.血气分析:对确定发生低氧血症、高碳酸血症、酸碱平衡失调以及判断出呼吸衰竭的类型有重要意义。
5.其他:合并感染时检查血常规、痰培养等.【诊断要点】主要根据吸烟等高危因素史、临床症状、体征及肺功能检查等综合分析确定.不完全可逆的气流受限是COPD诊断的必备条件。
有少数患者并无咳嗽、咳痰症状,仅在肺功能检查时有不完全可逆的气流受限,亦可诊断为COPD。
【鉴别诊断】1.与其他能引起慢性咳嗽的疾病,如支气管扩张、肺结核、肺癌、矽肺或其他尘肺相鉴别。
2.有喘息者应与支气管哮喘鉴别。
但有些COPD患者可合并哮喘或支气管哮喘合并慢性支气管炎.【治疗原则】1. 稳定器治疗:(1)教育和劝导患者戒烟;因职业或环境粉尘、刺激性气体所致者,应脱离污染环境。
(2)支气管扩张药包括短期按需应用以暂时缓解症状,及长期规则应用以减轻症状.β2肾上腺受体激动剂:主要有沙丁胺醇气雾剂等,抗胆碱能药:是COPD常用的药物,主要有异丙托溴铵气雾剂,茶碱类药:氨茶碱0.1g,每日3次。
(3)祛痰药:对痰不易咳出者可应用盐酸氨溴索。
(4)糖皮质激素:有客观证据显示对糖皮质激素有反应的COPD病人,可使用定量吸入制剂.急性发作时可用注射或口服制剂。
对皮质激素有反应的定义是:指稳定期COPD 病人,用强的松30mg/天,连用3周后,FEV1改善超过10%以上。
(5)长期家庭氧疗:对COPD慢性呼吸衰竭者可提高生活质量和生存率。
2. 急性加重期治疗:(1)确定急性加重期的原因及病情严重程度,最多见的急性加重原因是细菌或病毒感染。
(2)根据病情严重程度决定门诊或住院治疗。
(3)支气管舒张药:药物同稳定期。
(4)低流量吸氧:可给予鼻导管吸氧或面罩吸氧,应避免吸入氧浓度过高引起二氧化碳潴留,吸入氧浓度28%—30%.(5)抗生素治疗.(6)糖皮质激素及祛痰剂治疗。
【疗效标准】慢性阻塞性肺疾病为肺部不可逆器质性病变.疗效标准为:1.肺功能已达最大限度的改善.2.肺功能下降的速度减缓.3.改善活动能力,生活质量提高.【出院标准】1.稳定期病人勿需住院。
2.对于急性发作病人,引起急性发作的病因(如感染)得到控制。
心、肺功能稳定,动脉血气分析示PaO2,PaCO2•恢复至病人稳定期的基础水平。
无血酸碱度,电解质失衡。
第四节支气管哮喘【病史采集】1.病因:患者个体过敏体质及外界环境因素的影响是发病的危险因素。
与多基因遗传有关,同时受遗传因素和环境因素的双重影响。
多与接触变应原,冷空气,物理或化学刺激,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运动有关。
2.临床表现:发作性伴有哮鸣音的呼吸性呼吸困难或发作性胸闷和咳嗽.严重者被迫采取坐位或呈端坐呼吸,干咳或咳大量白色泡沫痰,甚至出现发绀等,有时咳嗽可作为唯一的症状。
哮喘症状可在数分钟内发作,经数小时至数天,用支气管舒张药或自行缓解。
某些患者在缓解数小时后可再次发作。
在夜间及凌晨发作和加重常是哮喘的特征之一.【体格检查】发作期胸部呈过度充气状态,胸廓膨隆,叩诊呈过清音,多数有广泛的呼气相为主的哮鸣音,呼气延长。
严重哮喘发作时常有呼吸费力、大汗淋漓、发绀、胸腹反常运动、心率增快、奇脉等体征.缓解期可无异常体征。
【辅助检查】1.痰液检查:涂片在纤维镜下可见较多嗜酸性粒细胞。
2.呼气功能检查:通气功能检测在发作时呈阻塞性通气功能改变、支气管激发试验用以测定气道反应性、支气管舒张试验用以测定气道可逆性、呼吸峰流速及其变异率测定PEF可反映气道通气功能的变化。
3.胸部X线检查:在哮喘发作时可见肺过度充气,透明度增高,注意有无气胸或肺炎。
4.动脉血气分析:急性发作时PaO2升高,PaCO2降低,45.特异性病应原的检测.【并发症】发作时可并发气胸、纵膈气肿、肺不张;长期反复和感染或并发慢支、肺气肿、支气管扩张、间质性肺炎、肺纤维化和肺源性心脏病。
【诊断要点】对于有典型症状和体征的患者,除外其他疾病引起的喘息、气急、胸闷和咳嗽后,可作出临床诊断;对不典型病例,应作支气管舒张或激发试验,阳性者可确诊。
【鉴别诊断】鉴别诊断包括左心衰竭引起的喘息样呼吸困难、慢性阻塞性肺疾病、上气道阻塞、变态反应性肺浸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