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管理制度
招标管理制度办法
招标管理制度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标过程,保障公平竞争,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高招标效率,保证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单位进行招标采购活动。
第三条招标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保障招标人、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招标人应当设立招标管理机构,确保招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五条招标人应当依法组织编制招标文件,明确采购项目的需求、技术规格、质量标准、数量要求、供货期限、支付方式、质量保证要求等内容。
第六条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人符合资格条件、提交文件的内容和方式,以及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评标程序。
第七条投标人应当依法遵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按时、按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第八条招标人应当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合同管理和履约管理制度,对采购项目的预算编制、合同履行、质量监督等工作加强管理。
第九条招标人应当建立健全招标评标制度,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投标文件的符合性、投标价格、技术方案、服务承诺等内容进行评审,确保评标结果公正、合理。
第十条对于违法违规的投标行为,招标人应当依法查处,保护招标工作的正常秩序。
第二章招标文件编制第十一条招标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编制招标文件。
第十二条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采购项目的需求、技术规格、质量标准、数量要求、供货期限、支付方式、质量保证要求等。
第十三条招标文件应当明确投标人符合资格条件、提交文件的内容和方式,以及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评标程序等内容。
第十四条招标文件应当对投标人的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投标报价有效期等事项作出规定。
第十五条招标文件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告,并为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
第十六条招标人应当保证招标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章投标文件提交第十七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
第十八条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投标报价、技术方案、服务承诺等。
招标 管理制度
招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标活动,保障招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保护招标人、供应商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招标工作秩序,加强对招标活动的监督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招标项目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招标管理工作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招标的政策以及公司招标工作的相关实施细则。
第四条公司招标管理应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招标工作的廉洁和合法性。
第二章招标管理机构第五条公司设立招标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招标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招标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设立指导单位。
第七条招标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业务需求确定招标项目,制定招标文件和招标采购计划,审核和批准招标结果,监督并评估招标实施情况等。
第三章招标活动程序第八条招标活动程序主要包括项目规划、需求评审、招标文件编制、招标公告、投标文件提交、开标评审、中标公示、签约执行等。
第九条项目规划阶段,由招标管理委员会确定招标项目,并明确相关的需求和标准。
第十条需求评审阶段,由相关部门负责对招标需求进行评估,包括技术、质量、成本、交付等方面的评估。
第十一条招标文件编制阶段,由相关部门负责编制招标文件,明确招标内容、投标条件、评标标准等。
第十二条招标公告阶段,经招标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向社会公开发布招标公告,并在规定媒体上刊登。
第十三条投标文件提交阶段,供应商根据招标公告的要求,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
第十四条开标评审阶段,由招标评审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开封、评审、评标,确定中标候选人。
第十五条中标公示阶段,招标管理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向社会公开公示中标候选人名单,接受公众监督。
第十六条签约执行阶段,由公司与中标候选人进行合同谈判、签约,并监督履约情况。
第四章招标文件编制第十七条招标文件由招标管理委员会负责起草,应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明确招标内容、技术标准、质量要求、交付条件等。
招标管理制度目录
招标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标管理工作,提高招标工作的效率和公平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招标工作的部门和单位。
第三条招标管理工度的目的是规范招标工作,保证招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
第二章招标管理的基本原则第四条招标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五条招标管理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保持真实、合法、公正和公平的原则,严禁任何不正当手段干预招标活动。
第六条招标管理应遵循经济、合理的原则,实行合理节约用度,确保招标工作的经济效益。
第三章招标管理的组织机构第七条招标管理应设立专门的组织机构,负责招标管理的具体实施。
第八条招标管理机构应当具备专业的招标管理人员和技术保障设备,确保招标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招标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决策机制,确保招标工作的高效、高质和高效。
第四章招标管理的程序第十条招标管理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在制定招标计划前,应当进行必要的市场调查和技术评估。
第十一条招标管理应当依法进行公告,公告内容应当真实、详尽、准确、及时,并使用合法的媒体进行公告。
第十二条招标管理应当依法进行资格预审和投标评标,确保投标人的资格和信誉合法。
第五章招标管理的监督第十三条招标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招标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
第十四条招标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并对投诉内容进行核实和处理。
第十五条招标管理机构应当主动接受监督和检查,对于发现招标活动不规范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第六章招标管理的奖惩措施第十六条招标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奖惩制度,对于履行合同的投标人给与奖励,对于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第十七条招标管理机构应当对投标人的诚信行为进行记录和公示,建立企业信用档案。
第十八条招标管理机构应当对违规行为进行记录和公示,并通报相关行政执法机构和纪检监察部门,对恶意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理。
招标投标管理规章制度(3篇)
招标投标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招标投标工作的管理,提高招标投标效率,确保招标投标的公平、公正和透明,规范招标投标行为,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公司对外招标投标和对内招标投标。
第三条招标投标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公司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充分利用现代招标投标管理技术和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五条公司的招标投标活动应聘用合格的专业人员,提高招标投标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第六条公司应建立健全招标投标活动监督评估机制,定期对招标投标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二章招标文件的编制第七条招标文件是招标投标活动中的重要依据,招标文件的编制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八条招标文件应包括招标公告、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内容,招标文件的编制应明确、具体、准确。
第九条招标文件中的招标公告应包括招标项目的基本信息,招标条件,招标文件领取方式和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等内容。
第十条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的文件和资料,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等内容。
第十一条招标文件中的中标通知书应包括中标人的基本信息,中标的条件,中标的时间和方式等内容。
第十二条招标文件的编制应由专门的编制人员进行,编制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十三条招标文件的编制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确保招标文件的准确和完整。
第三章投标文件的评审第十四条投标文件的评审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审过程应严格保密,评审结果应及时公布。
第十五条投标文件的评审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标准应公开和透明。
第十六条投标文件的评审应由专门的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小组成员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十七条投标文件的评审应综合考虑投标人的资质、技术、价格等因素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应公正、准确。
第十八条投标文件评审过程中,如果发现有违反竞争原则和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应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处理。
招投标管理制度
招投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内部的招投标活动,保障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的招投标活动,包括物资采购、工程承包、服务业务等。
第三条公司招投标工作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招投标过程的公正和透明。
第四条公司招投标工作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循市场化、专业化、公平化的原则,提高招投标活动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五条公司招标管理应当严格执行,招标工作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不得违反招标管理制度和法律法规,不得向投标人泄漏招标文件、操纵招标结果等。
第六条公司招投标管理应当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对招标违规行为和失职行为给予严肃处理。
第七条公司招投标管理应当加强监督检查,运用先进的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效能,防止投标人和相关人员参与行为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八条公司招标管理应当健全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和管理机制,加大对不良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招标人的诚信度和服务质量。
第九条公司招标管理应当建立健全投标诚信档案,对招标人进行分类管理,及时更新招标人资质和业绩。
第十条公司招投标管理应当加强和拓展国际合作,提高对外招标管理的国际竞争力。
公司应当参与国际标准化、规范化等工作,提高国际招标的专业技术水平。
第二章招标文件的编制第十一条招标文件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招标项目的需求和要求,并遵循合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十二条招标文件的编制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符合环保要求,并应当将有关技术标准、程序要求等内容详细写明。
第十三条招标文件应当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技术要求、商务条件等作出详细规定,并提供充分的查询和了解途径。
第十四条招标文件应当明确招标文件的编制责任和程序,确保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保密性。
第十五条招标文件应当按照投标人的需求,进行技术要求和商务条件的变更,并及时通知所有报名的投标人。
第十六条招标文件应当确定招标文件的发布时间、截标时间、开标时间等,明确各项时间节点和程序。
招投标管理制度
招投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工程建设项目、货物和服务采购等招投标活动。
第三条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招投标管理制度,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组织和监督,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合法、合规和高效进行。
第二章招投标组织管理第五条公司应当成立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投标活动的组织和监督。
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表担任组长,成员包括相关部门负责人。
第六条公司应当设立招投标办公室,负责招投标的日常管理工作。
招投标办公室设在公司计划发展部,具体职责如下:(一)组织编制招标方案和招标文件;(二)发布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书;(三)组织招标文件的发售和答疑;(四)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活动;(五)负责招标投标资料的归档和保密工作;(六)处理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其他事务。
第七条招投标办公室应当在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第三章招投标程序管理第八条招投标活动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编制招标方案,明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时间、招标地点等;(二)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格、评标办法等;(三)发布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向社会公开征集投标人;(四)发售招标文件,同时公布招标项目的相关信息;(五)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解答投标人的疑问;(六)组织开标,公开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七)组织评标,确定中标候选人;(八)组织定标,确定中标人;(九)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标人;(十)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将合同副本送招投标办公室备案。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篇一」一、起草招标申请书经办部门会同需求部门、技术部门,按URS要求,起草《招标申请书》,报分管领导审批。
二、招标公告报批与公示招标申请书审批通过后,经办部门会同需求部门、技术部门、法务律师共同起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招标公告报招标小组审批,通过后进行公示。
如投标邀请书则不需。
公司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按规定向相关部门备案(如需要);如委托其他机构代理招标事宜,应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三、资格预审有意投标的单位应按要求在十日内向经办部门提供准确、真实、详细的企业资质等方面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资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相关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5.产品名目、技术、质量标准(含规格、型号、参数、颜色、功能等);6.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及出厂合格证(复印件);7.国家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及相关检测报告(复印件);8.使用说明、安装指导、调试及服务承诺;9.供货保障措施;10.近期销售客户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1.报价及清单。
经办部门应汇总意向单位的资质资料,按照招标申请书要求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资格初步审查。
投标人应该为生产厂家,原则上不包括代理商或经销商(特殊情况除外)。
对拟通过资质初审的重点企业要一一进行用户访谈(电话或现场)或实地调研,出具《资质初审意见书》(见附件),报法务专员复核。
法务专员对《资质初审意见书》中通过单位的资质先进行内容复核,再采用电话访谈等方式进行抽查,将《资质初审复核意见》报审监部审查。
资格预审通过后,需要备案的,经办部门将评审结果向国家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备案。
备案三日内国家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没有提出异议,经办部门向资格预审通过投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
招标管理制度
招标管理制度一、引言招标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统一招标活动,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进行,提高招标工作的透明度和效率。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招标项目,包括物资采购、工程建设、服务采购等。
二、招标流程1. 招标准备阶段a) 项目立项:确定招标项目的需求、范围、预算等。
b) 招标文件编制:制定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合同范本等。
c) 审批程序:按照公司规定的审批流程,提交招标文件进行审批。
2. 招标公告发布a) 决定发布方式: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规模,确定适当的招标公告发布方式,如报纸、网站、电子邮件等。
b) 发布公告: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发布招标公告,并确保公告内容准确、完整。
3. 投标文件递交与评审a) 投标文件递交:设定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接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b) 开标: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记录投标人、投标金额等信息。
c) 评标:成立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定中标候选人。
d) 中标公示:公示中标候选人名单,确保公开透明。
4. 中标谈判与合同签订a) 中标通知:向中标候选人发出中标通知,进入谈判阶段。
b) 谈判:与中标候选人进行谈判,明确合同条款、价格等细节。
c) 合同签订:根据谈判结果,与中标候选人签订正式合同。
5. 履约管理a) 合同执行:按照合同约定,监督和管理中标供应商履约情况。
b) 变更管理:如有变更需求,按照公司规定的变更管理流程进行处理。
c) 结算支付: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或产品,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结算支付。
三、责任与权限1. 招标部门:负责招标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包括招标文件编制、公告发布、投标文件接收和评审等。
2. 评标委员会:由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3. 谈判小组:由相关部门的代表组成,负责与中标候选人进行谈判、明确合同细节。
4. 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合同的签订、履约管理和变更管理等工作。
招标管理制度
招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标活动,净化市场竞争环境,保障招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提高政府采购的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开展的各类招标活动。
第三条本单位接到或者需要进行拟以政府采购项目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可谘询。
第四条招标人应当依法对采购项目进行分类管理,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实施招标。
第五条招标活动应当充分尊重市场规律,创新和灵活使用招标方式,满足政府采购的需要。
第六条所有与采购活动直接或者间接有利益冲突的承办人员应当基于公平、公正、廉洁原则回避参与采购,确保招标管理活动的公正性、公平性。
第二章招标的组织和实施第七条招标人应当组织专家对拟采购的产品或者工程技术、价格、质量、技术标准等进行评审。
第八条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范围、数量、技术规格、质量要求、履行期限、价格等内容。
第九条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确定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信誉度检查、经验条件等供应商资格要求。
第十条招标人应当制定竞争性谈判、询价和单一来源采购等工作制度。
第十一条招标人应当组织金融、技术、贸易、法律及有关方面的专家,编制和审核招标文件。
第十二条招标人应当对可能参与招标的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评价。
第十三条招标人应当制定产品、工程、服务和土地使用权招标文件的标准格式和内容。
第三章供应商的报名和资格审核第十四条招标人应当确定供应商报名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应当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办理。
第十五条供应商需具备法人资格、有充分的能力履行合同,正常经营,未被实施行政处罚、未违法违规等相关资格条件。
第十六条招标人应当对符合本制度的供应商和本次招标标的物或务之间有实质性利益关系或者有亲缘关系的供应商进行审核。
第十七条在招标人审核供应商资格的过程中,应当依法保护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并主审热管评。
第四章招标的宣传和答疑第十九条招标人应当通过适当的媒介,对采购项目及其有关信息进行宣传。
招标管理制度
招标管理制度1. 引言招标是指采购单位通过广泛宣扬和有关程序,向社会公开发出需要采购的物资、工程或者服务的需求,并依法作出选定供应商供货或承包工程、服务的决策,从而实现采购质量优、价格优、效果优的目的。
为了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开、公正、公正,不断提高采购质量,加强采购监管,实行以招标为基本方式的采购制度,对招标管理制度进行规范化、标准化、规范化。
2. 招标程序招标管理需要在招标程序中进行,对招标程序的规范以及与其相关的流程进行明确,确保招标工作的有效开展。
招标程序包括:•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准备及发布•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开标•评标及中标•签订合同2.1 资格预审资格预审是指在招标前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保投标人能够充足项目招标条件以及采购对象的技术、质量、管理要求等。
投标人在参加招标前需要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并依照招标文件要求供给相关证明文件。
资格预审委员会依照设定的标准对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进行审核,确定哪些投标人可以参加招标。
2.2 招标文件准备及发布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函等部分。
•招标公告:宣布采购对象的名称、数量、质量标准等信息,公布投标方式、时间等信息。
•招标文件:包含投标须知、招标范围、评标标准、采购技术要求等内容。
•投标函:由投标人填写和签名的文件,表示提交投标资料。
招标文件应当明确招标活动的要求、标准、条件和权利。
2.3 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评审和判标,确定投标人的相对次序。
2.4 开标开标是指由采购单位组织,公开向出席活动的人员将投标文件予以拆封,并记录招标项目、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保证金我数。
投标保证金是投标人在投标时缴纳的一笔金额,用于表示其投标的诚信和沟通。
假如投标人提交了不正常的保证金,将面临严厉的责任。
2.5 评标及中标由采购单位组织开展的投标人的投标清单、报价清单、拟合同条款等内容的分别比价,并对投标人的技术方案、质量保证、售后服务、工期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
企业招投标管理制度
企业招投标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是组织、机构、单位管理的工具,对一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
它是实施一定的管理行为的依据,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保证。
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企业招投标管理制度【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企业招投标管理制度篇1 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招标管理工作,维护公司的权益,控制项目成本,保*项目质量,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对象为公司所属相关各部门。
第二节招标范围第三条以下事项必须按照本规定进行招标:一、公司对外一次*采购同品种固定资产总金额在**五万元(含五万元)以上的;二、公司对外所有发包工程和公司指定分包的工程(包含项目劳务);三、公司对外采购同品种工程材料设备(含公司控制的重要工程材料设备)总金额在**十万元(含十万元)以上的;四、公司对外委托广告制作、广告装潢等总金额在**五万元以上(含五万元)的。
第四条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以上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事项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五条对未达到以上标准不须招标的事项,按公司的相关制度和程序执行。
第三节招标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六条公司设立招标工作小组,招标工作小组是公司招标工作的执行机构,也是评标委员会成员。
小组成员包括:成本管理部部长、采购专员、使用部门分管副总、使用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重大项目的招标增加法律顾问)。
招标工作小组组长、评标委员会主任由成本管理部部长担任,其他成员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进行任命,总经理直接负责对招标工作的监管。
第七条职能划分一、招标项目申请部门:由使用单位对招标项目进行申请。
二、经办部门:成本管理部三、经办部门的主要职能:制作招标文件和合同主要条款,投标单位资质预审,建立合格投标单位数据库,编制、修订招标文件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评标,控制整个招标工作进度,负责组织安排全过程的招标小组的会务;四、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能:审批制作的招标文件和合同主要条款,参与答疑、开标、议标、评标、合同的谈判和签订。
招投标管理制度
招投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公平、公正、诚信的市场竞争环境,推动企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招投标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招投标活动的部门和人员,凡涉及我公司运营活动或资金支出的招投标项目,均需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招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足够的财务实力和技术能力,并依法具备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
第四条招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拒绝任何形式的欺诈、弄虚作假行为。
第五条招投标人应根据合同要求,确保招标文件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尊重和保护投标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
第六条招投标人必须遵循诚信原则,不存在舞弊、串通、行贿行为,否则将受到严厉的处理。
第七条公开透明的招投标过程应当具有可追溯性,相关记录应保存备查,供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查询。
第八条公司领导层应重视招投标活动,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合法合规,避免因招投标问题造成损失。
第九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招投标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明确各自职责,并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招投标知识培训。
第十条公司应建立招投标项目档案,妥善保管相关文件,定期进行整理归档,确保文件安全性和隐私性。
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招投标风险评估机制,制定相应应对措施,及时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
第十二条公司应建立招投标诚信评价机制,对参与招标活动的企业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确定是否继续合作。
第十三条员工参与招投标活动时,应遵守公司相关规定和流程,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利益输送、受贿行为。
第十四条公司发现员工或外部合作方存在违规行为时,应及时严肃处理,违规者将受到严厉处罚。
第十五条公司应加强外部合作伙伴的管理,确保合作方具备正当的资质和信誉,避免不良合作对公司经营造成影响。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不时进行修订和完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第二章招标文件编制和发布第十七条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招标文件,并明确规定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评审标准和评审流程。
招标管理制度(通用3篇)
招标管理制度(通用3篇)招标管理制度篇一一、设立招标采购小组组长:校长联络员:总务科长成员:纪委书记分管后勤校长总务科专项负责人采购员使用单位负责人一名二、工作职责1.负责制定采购政策。
执行政策法规,组织市场调研,按照经济适用原则提交购买或招标方案。
2.负责招标组织工作。
每次招标活动都要依法公开公正公平的进行,认真完成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整个过程。
3.负责业务咨询。
要充分发挥招标采购智囊团作用,负责采购政策法规和业务技术等方面的宣传、解释、参谋和咨询工作。
4.负责招标项目的落实。
对每次招标活动要检查监督,确保落实,并负责听取使用单位的意见和建议。
三、前期准备1.要加强计划性,尽量形成批量规模,吸引厂商,促进竞争,产生效益。
2.要加强市场调研,做好前期准备。
要首先做好选型工作,满足教学科研需要;充分了解市场行情,做到胸中有数;公开招商并审核资质和业绩。
每项招商不得少于3家。
3.要根据采购需求制定标书,标书内容应详细具体,以免引发争议。
4.要根据招标内容组织招标人员。
招标开始时负责介绍招标投标概况。
四、议事规则(一)基本宗旨招标小组成员代表学校和各使用单位的根本利益,必须公平公正,客观全面,不倾向或排斥某一确定的'指标,并对个人的评标意见负责。
(二)组织纪律招标小组成员不得以招标名义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接受投标人的宴请,不得收受投标人的礼物,不得透露对中标文件的评审、比较以及评标有关情节。
凡是国家规定集团购买与招标项目,不得变相交易方式,更不得变成个人行为,必须坚持集体决策。
凡是擅自违规操作,以个人身份所签协议和合同视为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纪律责任。
材料出现问题,组长是第一责任者,工作组集体负责。
招标采购领导小组成员的亲属不能参与招标。
(三)评标原则坚持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坚持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后,同质比价;坚持质量第一,以防止中标价格低于成本价格带来后患;价格最低,不一定是最好的标;争取最大回报率。
招标管理制度大全文件
招标管理制度大全文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标管理行为,推动招标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维护招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保护招标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属各类招标活动。
第三条招标工作应当遵循公平竞争、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利益平衡的原则,保证同等条件下的竞争主体有平等的参与权和机会。
第四条招标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制度,防止以任仓不出招标决定,保证招标工作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
第五条招标管理制度应当遵循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相关行业标准。
第六条招标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招标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
第七条招标管理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招标管理培训,提升员工招标管理素质,不断提高招标工作水平。
第八条招标人应当遵守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
第二章招标人的基本义务第九条招标人应当遵循自愿、平等、自由、公平原则,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招标活动。
第十条招标人应当严格遵守招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维护招标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十一条招标人应当认真执行招标文件的规定,保证招标活动的公平和公正。
第十二条招标人应当积极合作,如实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信息材料,配合招标管理机构的工作。
第十三条招标人应当保护招标文件的保密性,维护招标活动的公平竞争环境。
第十四条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按时参与招标活动,并履行中标后的合同义务。
第十五条招标人在招标活动中不得采取串通欺诈、垄断、恶意竞争等违法行为,不得以不正当手段干预招标活动。
第三章招标管理机构的基本职责第十六条招标管理机构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招标管理制度,推动招标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规范化。
第十七条招标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履行招标管理职责,加强招标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八条招标管理机构应当组织编制招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核和审批。
第十九条招标管理机构应当组织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宣传和宣贯工作,提高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招标管理意识。
招标管理制度
招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标行为,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提高采购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招标活动的组织与管理。
第三条招标活动应遵循法律法规、公开透明、竞争有序、诚信公平的原则。
第二章招标组织与责任第四条招标活动应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组织实施。
第五条招标人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组织开展招标活动,并对招标过程进行监督。
第六条招标人应建立健全招标组织机构,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第三章招标公告与资格审核第七条招标人应通过指定的媒体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
第八条招标人应设立资格审核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核,确保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
第四章招标文件与投标第九条招标人应制定招标文件,明确招标项目的范围、条件、技术要求、投标文件的要求等。
第十条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投标文件的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五章评标与中标第十一条招标人应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应保持独立、公正、客观。
第十二条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和评标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第十三条招标人应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向未中标人发出投标失败通知书。
第六章监督与投诉第十四条招标活动应接受行政监督,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招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权投诉举报。
第七章违规处理第十六条违反本制度的,由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进行处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八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招投标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招投标工作,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提高招标投标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招投标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招投标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原则:招投标信息应公开透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结果等应当向所有潜在投标人公开。
(二)公平原则:所有潜在投标人应享有平等的投标机会,不得歧视或者排斥任何投标人。
(三)公正原则:招投标活动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程序进行,确保评标结果的公正性。
(四)诚实信用原则:招投标各方应诚实守信,遵守承诺,不得弄虚作假。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本单位设立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投标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管理。
第五条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招投标工作的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审核招标项目的招标方案,确定招标方式。
(三)监督招标投标活动的全过程,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
(四)协调解决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六条设立招投标办公室,负责招投标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招投标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发布招标公告。
(二)组织资格审查,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三)组织开标、评标和定标工作。
(四)监督合同履行,确保合同执行到位。
第三章招投标程序第八条招投标程序分为以下阶段:(一)招标阶段1. 确定招标方式:根据项目特点、预算金额、市场竞争状况等因素,选择合适的招标方式。
2. 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包括招标项目基本情况、投标须知、合同条款、评标标准等内容。
3. 发布招标公告: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明确招标项目的相关信息。
(二)投标阶段1. 投标人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公告的要求报名。
2. 资格审查: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参与投标。
3. 投标文件编制: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招投标管理制度5篇
招投标管理制度5篇在现实社会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维护公正、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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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管理制度篇一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施工招标工作,维护工程参加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招标遵从公正、公正、科学、诚实信用和择优的原则。
工程招标要严格依照国家或港航局相关管理规定进行。
第三条依照政府或港航局相关管理规定须招标的工程必需进行招标;依照规定不必进行招标的工程,要履行审批手续,经审批后方可议标或直接进行发包。
第四条工程管理部门,可直接编制招标文件进行招标;工程管理部门不具备编制分别标文件或组织招标本领时,可委托具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
第五条工程招标应选择资质等级高、信誉好、制度健全和管理完善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概算总额大于5000万的工程应通过招标或议标的方式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概算总额小于5000万的工程可直接进行委托招标代理结构。
第六条工程相关经办人在发布招标文件前应对招标文件进行认真审查。
填写招标文件审查表,严格履行招标文件审查程序,经过经办人、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人和单位领导审批后方可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文件。
第七条中标单位确定后,主管部门应适时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价应与中标价相一致,合同的重要条款应与招标文件相一致。
招投标管理制度篇二1、目的确保廉洁高效地选择到质优价廉的队伍及厂家的产品。
2、范围造价超过十万元以上的工程及材料设备(四大公司指定项目及可列入特急项目的除外)。
3、程序及职责超过十万元以上,任何工程及设备材料的选择均需在正式合同申报前半个月将操作实在计划上报给主管副总,经主管副总认可后实施,以避开正式申报时考虑不周又无时间调整的被动局面。
对不需要做招投标的应向主管副总提前半个月申请特别处理,并仔细说明理由。
招投标管理制度(3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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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工作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标工作,确保招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和透明,提高招标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以下简称“招标人”)组织的一切招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工程、服务等方面的招标。
第三条招标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二)诚实信用原则;(三)依法合规原则;(四)高效、便捷原则。
二、招标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招标工作由招标领导小组负责,招标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专家组成。
第五条招标领导小组职责:(一)制定招标工作计划;(二)确定招标方式、招标范围和招标条件;(三)组织招标文件编制、发售、澄清、修改等工作;(四)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等工作;(五)监督招标活动全过程,确保招标活动合法、合规;(六)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争议和投诉。
第六条招标办公室负责招标工作的具体实施,其主要职责如下:(一)编制招标文件;(二)组织招标文件发售、澄清、修改等工作;(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等工作;(四)负责招标活动的信息披露和公告;(五)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争议和投诉;(六)负责招标资料的归档和保管。
三、招标文件编制及发售第七条招标文件由招标办公室负责编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招标公告;(二)招标项目概况;(三)招标文件;(四)投标须知;(五)评标办法;(六)合同条款;(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八条招标文件应当公开发售,发售时间、地点、方式由招标办公室负责确定。
第九条招标文件发售时,应当收取一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
四、开标、评标、定标第十条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招标人应当组织相关人员参与开标。
第十一条评标委员会由招标领导小组指定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提出评标意见。
第十二条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评标过程应当公开、公平、公正。
招标的管理制度
招标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标活动,保障公平竞争,提高招标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招标活动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货物采购、工程承包、服务采购等。
第三条公司负责招标工作的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并定期对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四条公司所有参与招标工作的员工都应遵守本制度,严禁违背招标管理规定进行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五条招标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招标流程、招标文件的编制、评标办法、中标人员的确定、合同签订等。
第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招标管理制度数据库,记录并归档每一次招标活动的相关文件和资料,以备查阅和审计。
第七条公司应当加强招标活动的风险管理,建立相关的风险评估、控制和应急预案,并及时调整招标策略和方式以保障公司利益。
第二章招标流程第八条招标流程包括需求分析、招标准备、招标公告、投标、评标、定标、合同签订和履约管理等环节。
第九条公司应当根据实际需求制定招标计划,明确招标标的、数量、质量要求、交付时间、价格预算等内容。
第十条招标准备阶段应制定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说明、技术规范、投标文件格式、评标标准等,确保招标工作能够公平公正进行。
第十一条招标公告的发布途径应当广泛,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官网、公告栏、大型媒体等,确保各相关方能够获知招标信息并积极参与。
第十二条招标投标环节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鼓励更多的潜在投标人积极参与。
第十三条评标和定标环节应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评标标准进行,确保中标结果合理、公正、公平,并出具评标报告,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确定。
第十四条合同签订和履约管理环节应明确合同内容、履约责任等,确保合同履行过程中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三章招标文件的编制第十五条招标文件的编制需要准确、清晰、全面地描绘招标标的的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规范、质量要求、数量标准、交付时间、合同执行期限、价格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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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管理制度招标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总则为规范公司的招标活动,加强公司对招标工作的管理,确保合理的工程投资,保证项目的质量、工期等要求,以合理的成本选择最满意的投标单位,维护公司的权益,根据国家和地方现行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自行组织的材料、设备、甲分包等招标活动。
具体范围包括: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人民币200万元以下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下的;服务类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下的。
招标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法律、法规,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社会信誉和合理低价等因素选择。
公司相关部门或个人不得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它方式规避招标,严禁将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分包商或将项目肢解发包。
第一章职责及工作程序招标工作小组是招标工作的决策机构,对招标工作起集体决策的作用。
成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工程部、物资部、财务部负责人,主要行使以下主要职责:审定招标计划和招标文件;确定合同形式;确定投标单位;评定中标单位。
(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工程部、物资部是各项招标工作的主办部门。
主要职责和招标工作程序如下:发招标邀请;自行编制招标文件或审核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审核造价咨询单位编制的工程量清单;组织答疑及现场勘察;组织开标、评标;办理有关中标手续。
招标流程第二章招标工作实施方法投标企业资质审查:资质审查是对有意向与公司进行业务合作的单位的整体资格的综合评定。
资质审查主要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法人资格、资质等级、营业范围、安全生产许可证、商业信誉、荣誉证书、注册资本、总资产、人员能力和设备能力、最近几年类似的业务经验及资金情况等。
资质审查是所有招标文件发出之前或进入实质性合同谈判之前的前置程序。
资质审查的方法:工程部、物资部、财务部负责资质审查。
首先对于报送资料不完整的公司予以淘汰,也可以要求投标单位补送资料,给予再次审查的机会。
根据项目的特点,将资质审查所要考虑的各种因素进行分类,进行分项审查,并应确定各项内容在评定中所占的比重。
在评审之后,工程部或物资部会填写《投标单位资质审查记录》或类似的分析报告,并注明评审结果。
招标工作小组会审核这份报告,并将结果报告公司领导,由他们做出决定。
工程部或物资部负责人会以书面形式通知参与投标的申请单位资质审查的结果。
投标企业考察是确定入围队伍的关键环节。
公司有关部门应进行实际考察和调查工作,包括实地考察合作单位的办公场所、生产场所、在建工程、已完成工程或作品以及业务负责人或联络人的授权情况,以严格防范合同欺诈。
考察结果应存档备查。
考察小组由总经理办公室、工程部、财务部、物资部相关人员组成。
考察小组成员由总经理确定,成员不少于三人。
小组成员由组长带领,对考察对象按照公司规定的考察内容独立考察,并根据自己的观察作出结论。
每一名考察人员的结论单独成文统一提交到招标工作小组,作为确定入围企业重要依据。
考察小组成员不得单独约见投标企业,不得泄露任何与工程招标有关的信息,不得利用招标成员的身份谋取个人利益,成员之间不得私下商议招标事宜或就某个问题事先达成协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要求,通过考察具备投标资格的投标单位,至少三家,不超过五家,基本原则是三家竞标、择优选一。
在项目招标工作实施前,成本工程师应协助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工程量清单,并经公司招标工作小组审批后执行。
评标办法采用有拦标价的综合评估法。
招标工作小组或评标专家对标书进行打分,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总分为100分。
评分标准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具体规定。
招标工作小组会按照评标办法客观地分析、评价投标书,并向公司领导提出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
公司领导根据招标工作小组出具的评标报告及推荐的中标方案,选定中标人,由工程部或物资部发中标通知书。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应由专人管理,并建立管理台帐,按类别和形成时间及时登记、收集、整理招标文件、答疑资料、标底、投标文件、开标记录、评标报告等文件资料,妥善保管,严禁丢失。
工程部和物资部需要及时跟踪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法律法规变化情况,并更新与招标有关的依据。
下面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招标实施细则:1、物资部是材料、设备招标的主办部门,与工程部、财务部和有关施工单位合作。
2、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至100万元之间或单台设备在5万元以上的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必须采取招投标方式确定供货商。
3、公司物资材料设备采购可分为以下几种形式:(1)公司通过自行招标选定供货厂家,并直接与之签订合同;(2)公司通过自行招标选定供货厂家,由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与之签订合同。
4、编制招标文件:物资部协助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施工图纸及合同进度要求、或洽商变更的要求编制招标采购的项目清单,工程部确定物资材料、设备的具体要求(如规格型号和质量标准等),经总经理批准后依据其具体要求由招标代理机构起草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须明确物资材料设备的质量标准、系统参数、数量、供货方式、供货时间等,并明确开标时间、地点及评标办法等有关事宜。
5、发布招标信息:物资部从日常收集的供方信息中选择符合条件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发出投标邀请。
6、投标单位的确定:招标工作小组进行资质审查,考察小组对各报名投标单位进行考察,确定具有资格的投标单位,填写《投标单位审批表》,并报公司领导批准。
7、招标文件的会签及发放:物资部填写《招标文件审批表》,将招标文件传递给各相关部门进行审核会签,针对各部门提出的意见修改招标文件,最后报公司招标工作小组审批,审批后发放招标文件。
如果招标文件含有设计图纸,工程部负责提供。
8、开标:开标由物资部组织,一般选择在公司内进行,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可选择其他地点进行。
开标前各投标单位需签到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单位迟到投标报价作无效处理,物资部按照签到的顺序依次开标。
9、评标:开标后单独进行内部评标。
招标工作小组或评标专家依据评分标准从技术、质量、价格、功能等方面对投标单位综合进行评判打分,确定投标单位排名。
物资部依据招标工作小组的意见,填写评标报告,向公司领导汇报招标过程和建议的中标单位,经批准后即确定中标单位。
10、中标通知书的发放:确定中标单位后,物资部编写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凭中标通知书办理合同签订事宜。
此外,第四章为工程甲分包单位招标实施细则,具体细则可参考相关规定。
1.工程部是甲分包单位招标的负责部门,与之相关的部门包括物资部和财务部。
2.对于施工类甲分包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至200万元之间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以及服务类甲分包单项合同在20至50万元之间的,必须采用招投标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3.工程部协助造价咨询机构编写招标文件,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发布。
招标文件应包括工程名称、地点、规模、招标人情况、招标范围、项目资金来源、投标人资格要求、工程质量和工期、澄清与修改规定、现场踏勘、水文地质情况、投标文件组成要求、投标文件的签署、密封及标识要求、开标时间地点及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
4.工程部从日常收集或相关部门推荐的分包商信息中选择符合条件的,发出投标邀请。
5.招标工作小组对报名投标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和考察,确定具有资格的投标单位,并填写《投标单位审批表》,报公司领导批准。
6.工程部填写《招标文件审批表》,将招标文件传递给各相关部门进行审核会签,针对各部门提出的意见修改招标文件,最后报公司招标工作小组审批,审批后发放招标文件。
如招标文件含有设计图纸,由工程部提供。
7、为了确保招标工作的质量,对于较为复杂的工程,工程部会安排投标单位进行现场考察,并组织答疑会,以便投标人获得更多的信息和了解工程现场的实际情况。
在领取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等有关资料后,投标人可以进行现场勘察,并在答疑会上提出问题。
这些问题将通过书面形式或答疑会的方式进行解答,并同时送达所有投标人。
8、开标是由工程部组织的,一般会在公司内进行。
但在特殊情况下,经领导批准后也可以选择其他地点进行。
在开标前,各投标单位需要进行签到并递交投标文件。
如果投标单位迟到,其投标报价将被视为无效。
工程部会按照签到的顺序依次开标。
9、开标后,会进行内部评标。
招标工作小组或评标专家会根据投标文件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投标价格、投标人资质、业绩等进行综合评判打分,并推荐候选中标单位。
工程部会根据招标工作小组的意见填写评标报告,并向公司领导汇报招标过程和建议的中标单位。
经过批准后,中标单位将会收到工程部编写的中标通知书,并凭此办理合同签订事宜。
附表:投标单位资质审查记录材料、设备供应商实地考察记录甲分包工程投标企业实地考察记录投标单位审批表招标文件审批表评标记录表投标单位资质审查记录招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地址:联系人及联系企业类型:营业执照是否有效:资质等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技术或质量认证证书是否有效:注册资金:评审结果:工程部审核意见:物资部、财务部、总经理:材料、设备供应商实地考察记录招标项目名称:考察单位名称:考察项目:考察内容:1.厂房建筑物结构厂房为彩钢板房(有顶有四周)厂房为钢混/砖混结构,多层厂房为钢混/砖混结构,单层2.厂区传达室对待来访人员情况有传达室,外来人员需登记有传达室,外来人员无需登记,可直接进入厂区无传达室,外来人员可自由进出3.厂房、车间内是否清洁、整齐、有秩序井然有序,清洁明朗现场脏乱、毫无秩序生产区功能区分明确且有足够的面积,各种原料、成品、半成品摆放有序,卫生管理良好生产区功能区分混杂、面积狭窄,物料摆放混乱,卫生管理较差考察项目内容:1.企业总部环境、形象与规模在现场考察中,发现该企业总部环境整洁,规模较大,建筑结构稳固。
但是,建筑外墙有些许污渍,需要加强清洗维护。
2.接待人员素质该企业接待人员热情周到,服务态度良好,能够及时解答考察人员的问题。
但是,有些接待人员的着装不够规范,需要加强管理。
3.在施项目造价及规模该企业在施项目造价较高,规模较大,施工面积广。
但是,在现场考察中发现,部分工程质量存在问题,需要加强质量管理。
4.施工现场环境在施工现场,该企业保持了较好的环境卫生,但是有些区域物料摆放不整齐,存在堵塞通道的情况。
需要加强现场管理,保持整洁有序。
5.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该企业在施工现场设置了各种安全警告标识,并配备了消防器材,但是有些危险工作场所没有警告标识。
需要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6.施工现场人员素质该企业施工现场人员整体素质较高,工作态度认真负责。
但是,有些工作人员没有统一着工作服,需要加强管理。
考察结论:该企业总体表现良好,但是在施工现场管理和工程质量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