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公司营销部佣金发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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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公司营销部佣金发放制度

为完善、统一销售佣金的相关管理制度,特制定如下方案。

销售部佣金计提及考核方案

(一)、私佣提取方案

1、佣金结算对象:置业顾问、销售主管、案场经理、渠道拓展经

理。

2、佣金结算条件:交付的购房款达到房款总额30%以上为(含按

揭贷款、分期及公积金贷款)私佣结算的前提条件。

1、贷款、分期佣金发放,按当月回款70%发放(须达到交款比例30%以上),签订合同并在银行放款后发放佣金20%,交房后发放佣金10%。全款佣金发放,按全款70%发放(须达到交款比例30%以上),签订合同后发放佣金20%,交房后发放佣金10%。

2、未参与签订合同、后续补款的离职销售人员,须自己拟定好委托人办理后续事宜(补款、签订合同、客户接待等),佣金由

离职人员与委托人自行协商分成,如委托人未办理好交接事

宜,佣金充公。

3、佣金结算周期及发放日期:按每自然月结算,一般为每月1日

至30日(或31日)为一结算周期,下一月发上一月的佣金。4、退房佣金处理:

置业顾问及销售经理:在房屋全款(含按揭贷款)到账后退房客户的佣金,若当月尚未发放,则直接扣除不再放;若已发放,则从下月佣金中扣除,如已离职则在离职工资中扣除。

5、换房佣金处理:

按照先退房后购房佣金计提程序核算应提取金额,多退少补。(二)、考核方案

1、考核对象:置业顾问、销售主管、销售经理、渠道拓展经理。

2、考核周期:

置业顾问和销售主管,以自然月度为一个考核周期;

3、考核指标、形式和考评人:

(1)置业顾问:以销售业绩(当月签约总额,包括一次性付款金额)为主要考核指标。销售业绩权重占80%,书面综合评定

占20%,评定指标包括:工作态度10%、劳动考勤纪律10%。

考评人为:销售部经理。

(2)销售部经理,主要按照置业顾问的销售业绩总额和书面综合考评二项考评指进行评定。销售业绩权重占70%,书面综合

评定占30%,评定指标包括:岗位能力10%、工作态度10%、

劳动考勤纪律10%。考评人为;营销总监。

4、考核结果兑现:

(1)置业顾问:月考核成绩第一名(完成公司指定任务的基础上),将命名为“金牌置业顾问”,第一名,奖金500元;最后一

名(未完成任务者)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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