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识别和获取控制程序
EHS法律法规获取识别及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
EHS法律法规获取识别及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引言:EHS(环境、健康与安全)法律法规获取识别及合规性评价是一项重要的控制程序,旨在确保组织遵守所有适用的环境、健康与安全法律法规,并评估其合规水平。
本文将介绍一个基本的EHS法律法规获取识别及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的步骤和要点。
步骤1:法律法规获取首先,组织需要建立一个法规获取的流程,以确保及时获取和更新适用的EHS法律法规。
以下是一些获取法规的途径:-订阅相关政府部门或法规机构的通知和更新;-加入行业协会或专业组织,以获取及时的行业法规信息。
步骤2:法规识别与分类一旦法规被获取到,组织需要对其进行识别和分类。
这可以通过以下步骤来完成:-仔细阅读并理解每个法规的要求和适用范围;-将法规分为环境、健康和安全三个主要类别;-进一步细分每个类别的子类别,例如空气质量、噪音控制、危险品管理等。
步骤3:法规合规性评价对于每个识别的法规,组织需要进行合规性评价,以确定其自身的合规水平。
以下是合规性评价的关键步骤:-分析法规要求,并与组织现有的政策、程序和做法进行比对;-确定目前的合规水平,并识别任何不符合的地方;-分析不符合的原因,并制定改进计划;-设定合理的时间表和目标,以确保逐步实现合规。
步骤4:合规性评价结果记录与监控评价结果需要被记录并监控,以确保合规水平的持续改善。
以下是一些关键步骤:-记录每个法规的合规性评价结果,包括不符合之处、改进计划和实施进展;-设立监控机制,例如定期评估合规水平、检查改进计划的进展等;-对不符合进行纠正和预防措施,并持续监测其有效性;-定期审查法规获取识别与合规性评价程序的有效性,并进行必要的改进。
结论:EHS法律法规获取识别及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是确保组织遵守环境、健康与安全法规的重要步骤。
通过建立获取法规的流程、识别和分类法规、进行合规性评价以及记录和监控评价结果,组织可以不断提高合规水平并保持与法规的及时更新。
这有助于降低法律风险、提升声誉,并保障员工和环境的健康与安全。
法律法规获取识别确认控制程序
法律法规获取识别确认控制程序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分公司获取、识别、更新适用于分公司的质量、环境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要求的控制要求,以保证分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等活动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分公司获取、识别和更新适用的质量、环境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要求的控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文件控制程序记录控制程序环境绩效监测与测量控制程序3 法律法规的控制要求3.1 法律法规的管理职责3.1.1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收集和识别质量、环境法律、法规、标准以及其他要求,并组织相关部门对其适用性进行确认。
3.1.2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保存相关的质量、环境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文本,并将分公司获取、更新适用的相关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以及相关内容发给各部门。
3.2法律法规的获取方法与途径总经理办公室要保持经常与主管部门和地方职能单位联系,获取相关的国家及地方最新质量、环境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并通过政府机构、环境保护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出版机构、图书馆、书店、报刊杂志、新闻媒体、互联网、相关方等其他渠道途径补充识别,以保证及时对法规和其他要求变化的跟踪和使用有效版本。
3.3法律法规的选择及确认适用性总经理办公室对收集到的法规和其他要求逐一进行确认,必要时组织相关部门共同确定出适合本公司的法规和其他要求,编制《通化胶粘剂分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清单。
3.4法律法规的管理与实施3.4.1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编制本公司适用的质量、环境法律法规清单及其他要求清单,在编制时按法律、法规、地方法规、质量、环境标准、其他六大类进行分类,每一类按“国际→国家→省→市→县(区)”次序登录,并最好按控制对象进行登录。
ISO14001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识别、获取及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识别、获取及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1. 目的准确识别、获取和更新与公司活动、产品和服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并进行有效评价,确保公司遵守和符合这些要求。
2. 范围适用于公司活动、产品和服务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控制。
3. 职责·安全环保部是本程序的主管部门,负责公司适用组织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和更新结果的汇总;负责组织评价公司对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遵守情况;负责协助相关部门进行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识别、获取和更新和遵守情况的评价;监督检查本程序的执行情况。
·各部门负责识别、获取、更新与本部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负责评价本部门对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遵守情况;并及时将识别、获取、更新和合规性评价结果传递给安全环保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宣传教育并贯彻执行。
4.工作程序4.1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范围及其识别、获取途径4.2.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及更新。
·各部门应按上表中的获取途径或其他途径。
及时识别获取及更新本部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各部门在识别和获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后,依据公司的活动、产品和服务以及特性,对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适用范围来判定这些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适用性,将识别及获取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汇编成册,并将其中的适用条款号摘录出来,填写《部门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一式两份,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存档一份,另一份连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内容电子文档报安全环保部。
·安全环保部按照各部门报来的《部门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汇总形成《公司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并以受控文件形式下发至各相关部门,连同其中的适用条款内容以局域网形式发布。
·当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发生变化时,各部门应重新识别和获取最新版本,并及时更新本部门《部门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及相关条款,并报安全环保部对《公司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及相关条款内容进行更新。
法律、法规识别控制程序
5.3.1体系部将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发放到相关各部门。
5.3.2各部门将本部门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传达至员工,并按《人力资源控制程序》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培训。
5.4 信息更新与评审
5.4.1体系部依据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变化,按照本程序5.2条款的要求及时获取、更新。
4.2体系部是本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
a) 负责收集国家颁布的与信息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建立获取这些资料的有效途径,评估所收集资料的适宜性、有效性和充分性,并负责将这些信息传达给员工和其他有关的相关方;
b) 负责汇总本公司各部门收集的与信息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c) 负责编制本公司信息安全管理体系“适用的法律法规清单”和“适用的法律法规合规性评价表”,确定适用部门,监督各部门对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执行情况;
d) 负责及时更新本公司有关的法律、法规的信息,确保获得这些信息版本的有效性;
e) 负责定期评审有关职能部门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4.3其他部门
负责收集适用的与信息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定期编制部门“适用的法律法规清单”和“适用的法律法规合规性评价表”,并将相关资料报送体系部,同时负责将信息传达给本部门员工。
6.1《人力资源控制程序》
6.2《纠正预防控制程序》
6.3《文件控制程序》
7记录表单
7.1适用的法律法规清单
7.2适用的法律法规合规性评价表
5.2.2体系部根据本公司信息安全管理的特点和相关要求,确认除法律、法规以外的与信息安全相关的其他要求的适用性和有效性,报体系部负责人汇总。
5.2.5各相关部门将收集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进行确认,报体系部负责人汇总。
法律法规获取识别与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
法律法规获取识别与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1、目的为确定公司与质量环境安全相关的活动应该遵守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建立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获取途径;并对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适用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遵循情况进行评价。
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法律法规的获取和确认适用性的工作。
3、职责3.1公司法律办负责相关法律法规的汇总和统一管理,定期对法律法规进行适用性评价,对适用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的合规性进行评价,并将评审结果提交管理评审。
3.2各分公司/计划单列单位负责项目开发、工程建设及运行阶段的地方性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识别和获取。
3.3各分公司/计划单列单位负责将识别、收集和更新的法律法规的电子文件及时传递到公司法律办。
3.4管理者代表负责确认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符合情况评价结果,审批评审报告。
4、工作程序4.1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获取、更新与传达。
4.1.1获取法律及其他要求的渠道包括:政府管理部门、投资或控股公司、政府技术监督部门、标准出版机构、有关报刊杂志和信息网络,以及其他相关方等。
4.1.2由法律办负责,定期从各级环保、安全、技术部门网站、上级公司(集团)、有关行业部门、相关杂志报刊、互联网等处获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进行识别、判定其适宜性,并编制《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
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在公司内网上公布。
判定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适用性的依据是否针对公司的环境因素、安全风险、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方的有关要求;是否关系到公司的发展规划;是否能够指导公司的日常工作。
4.1.3法律办应按半年为周期,定期更新《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在公司内部网上发布,同时删除网上失效的法律和其他要求的内容。
4.1.4公司其他部门及工作人员享有建议和推荐的权利,可以向法律办推荐或提交识别获取到的有关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法律法规。
4.2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应用4.2.1安全质量部根据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具体内容制订和评审安质环年度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并对涉及重要环境因素和风险的运行进行策划。
法律法规辨识和评价控制程序
法律法规辨识和评价控制程序一、目的本程序旨在确保公司能够及时、准确地识别、获取、更新适用于公司经营活动、产品和服务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对其符合性进行评价,以保证公司的运营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活动、产品和服务中涉及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辨识、获取、更新、评价和应用。
三、职责1、法务部门负责建立和维护法律法规数据库。
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法律法规的辨识和评价工作。
跟踪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更新数据库。
为公司各部门提供法律法规咨询和解释。
2、各部门负责收集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参与法律法规的辨识和评价工作。
确保本部门的活动、产品和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工作程序1、法律法规的辨识确定法律法规的辨识范围,包括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国际公约等。
通过订阅法律法规数据库、政府部门网站、行业协会发布的信息等途径,收集与公司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
关注法律法规的发布、修订和废止情况。
五、法律法规的获取对于重要的法律法规,获取正式的文本文件。
确保获取的法律法规是最新有效版本。
六、法律法规的登记对获取的法律法规进行登记,包括法律法规的名称、编号、发布部门、实施日期、适用范围等信息。
七、法律法规的评价分析法律法规对公司业务的影响,确定其适用条款和要求。
评价公司现有活动、产品和服务与法律法规的符合性。
对于不符合的情况,制定整改措施和计划。
八、法律法规的更新定期(如每年)对法律法规数据库进行审查和更新。
当有新的法律法规发布或现有法律法规修订时,及时进行更新和评价。
九、法律法规的应用和培训将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转化为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
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合规意识。
五、记录与保存1、保存法律法规的收集、登记、评价和更新的相关记录。
2、记录整改措施和计划的执行情况。
六、监督与检查1、法务部门定期监督检查各部门对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获取、识别、控制程序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获取、识别与控制程序1.目的为了及时准确的获取适用于公司活动产品或服务中环境因素的法律、法规以及其他应遵守的要求,建立并保持获取这些法律、法规和要求的渠道,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对公司活动、产品和服务与环境相关的国家的、地方的、行业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获取、识别、控制过程。
3.职责3.1环保科负责与公司环境行为相关环境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收集、确定、更新,制定《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登记表》。
3.2各部门(厂办、安监科、质管科、供应处、计划处、销售处、计量科、设备处、行政处、研究所、设计室、调度科、技术科、消防队、保卫处、企管处)将获取的与环境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传递给环保科。
3.3宣传部、劳资处负责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宣传和培训的组织。
3.4公司全体人员应切实遵守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4.工作程序4.1与公司相关的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包括:a:国际公约——关于环境保护方面的公约;b:法律——全国人大颁布的环保法律如:宪法、刑法、环境保护法、单行法、相关法;c:法规——国务院和本市人大颁布的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条例和实施细则;d: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局颁布的规章制度;e:标准——国家、地方和行业颁布的环境标准、行业标准、产品标准;f:其它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及上级公司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规范性文件、通知、公告、要求等相关文件;4.2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获取4.2.1获取渠道(1)从法律、法规书籍、国家标准出版物、互连网等媒体获取国家的法律、法规或国家标准;(2)从上海市、浦东新区环保局、认证机构等处获取地方的、行业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3)从所在地环境监测部门、技术监督局、国家标准出版物等渠道获取国家的、地方的环境保护标准(排放标准、测试标准等)。
4.2.2获取方法(1)环保科(专业人员)每半年一次与上述机构、部门以走访、电话传真等方式获取有关的环境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同时建立经常性的联系,以保持获取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处于最新状态。
EHS法律法规获取识别及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
EHS法律法规获取识别及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EHS(环境、健康和安全)法律法规获取识别及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是组织确保其操作符合相关EHS法律法规的重要步骤。
这个程序的目的是获取、识别和评价适用于组织的EHS法律法规要求,以及评估组织在遵守这些要求方面的合规性。
下面是一个包含EHS法律法规获取识别及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的模板:2.收集法律法规信息:组织应收集和整理适用的法律法规文件,包括国家、地区和行业特定的规定。
这些文件可以从政府网站、法律数据库和专业组织的出版物中获取。
3.分析法律法规要求:对收集到的法律法规文件进行归类和分析,以了解其中的要求和义务。
这可以通过建立一个法律法规数据库或制定一份法律法规摘要来实现。
4.识别适用要求:将分析的结果与组织的操作活动进行对比,以确定哪些法律法规对组织的活动是适用的。
这可以通过制定一份适用性矩阵或评估模型来实现。
5.评价合规性:对组织的操作和管理过程进行审核,以评估其与适用法律法规的合规性。
这可以通过内部审核、外部审核或自查程序来完成。
6.制定改进计划:根据评价的结果,制定改进计划来解决发现的合规问题和缺陷。
这可以包括制定修订操作程序、提供员工培训和引入新的控制措施。
7.审核和监督:定期对组织的合规性进行审计和监督,以确保其持续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这可以包括定期的内部审计和改进循环。
8.持续改进:通过监督、审计和持续改进措施,确保组织能够持续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这可以包括更新法律法规数据库、定期培训员工和关注新的法律法规要求。
通过实施EHS法律法规获取识别及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组织可以确保其经营活动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并减少违法风险和法律责任。
这个程序应被视为一个持续改进过程,需要不断更新和改进以适应变化的法律法规环境。
法律法规识别与控制程序
法律法规识别与控制程序[第一篇:法律法规识别与控制程序--详细版]一:概述法律法规识别与控制程序是组织内部为了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组织业务活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范性要求而制定的一套行为程序。
本将详细介绍该程序的各个环节和具体实施步骤。
二:法律法规识别2.1 法律法规汇总组织应建立法律法规汇总制度,定期收集、整理、汇总全国范围内的法律法规,确保汇总内容包含所有与组织业务相关的法规文件。
2.2 法律法规解读组织应成立法律法规解读专家团队,利用各种渠道对收集到的法律法规进行解读,依次明确法规要求对组织业务活动的影响和必要的配套措施。
2.3 法律法规分析在法规解读的基础上,组织应进行法律法规分析,找出其中与组织业务活动直接相关的条款,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制定实施细则和操作规范。
三:法律法规控制3.1 法规落地组织应明确法规落地的责任主体和过程,并确保相关责任人了解法规变化,及时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沟通。
3.2 内控流程建立内部控制流程,包括审批流程、风险控制流程、内部审计流程等,确保法规控制过程的严谨性和有效性。
3.3 监测与改进组织应建立法规监测与改进机制,定期进行法规合规性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记录在案。
四:附件本所涉及附件如下:- 附件1:法律法规汇总表- 附件2:法律法规解读报告- 附件3:法律法规分析报告- 附件4:法规落地责任分工表- 附件5:内控流程图- 附件6:法规监测与改进记录五:法律名词及注释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 法律法规:国家颁布的对各方行为施加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 法规落地:将法律法规转化为组织内部具体操作指南的过程。
- 内控流程:为了达到法规要求而建立的一套运作流程,用于监督和控制组织运营过程中的风险。
- 监测与改进:对法规控制过程进行监测和评估,并及时进行改进和调整。
[第二篇:法律法规识别与控制程序--简洁版]一:概述法律法规识别与控制程序是为了确保组织业务活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而制定的一套行为程序。
33法律法规获取与识别控制程序
法律法规获取与识别控制程序1 目的为获取、更新、识别适用于本公司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特制定本程序。
2 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获取、更新、识别和评审的控制。
3 职责3.1 公司质量管理部为公司法律法规管理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经营、物业管理、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活动所涉及的法律法规的收集、识别和更新。
3.2 其他各部门负责将接受到的新的质量、安全、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信息反馈到质量管理部。
4 工作程序4.1 获取渠道(见表)4.2 识别、确认质量管理部在获取到新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后,应针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物业管理、服务状况进行识别和确认。
4.3 登记、更新质量管理部将确认后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纳入公司《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并及时对其进行更新。
由此涉及到的其他文件的修改和调整,见《文件控制程序》。
4.4 传达、培训质量管理部将最新的公司适用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传达到各部门(项目部),由各部门(项目部)负责培训工作,每次培训应做记录,具体见《培训控制程序》。
4.5 信息、反馈:各部门(项目部)负责将从外部接收到的最新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及时反馈到质量管理部。
4.6 法律、法规符合性的评审:每年管理评审时,将法律、法规符合性的情况作为管理评审重要的输入来进行评价,实施改进。
4.7 保存、查阅:质量管理部保存公司适用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文本或电子版),需要时各部门可到质量管理部查阅。
***有限公司***年二月二十八日主题词:法律法规获取识别行政人事部 *****年2月28日发。
法律法规获取和识别控制程序
行政部从政府主管部门或相关权威部门获取相关的国家及地方最新质安环和信息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通过政府机构、行业协会、出版机构、图书馆、报刊杂志、书店、相关方等渠道进行补充。
4.3识别、确定
行政部根据本公司的区域以及活动、产品和服务特点,对查询获取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确认其适用性后,填写《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同时把获取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原文作为外来文件按《文件控制程序》进行存档。
a、有关质安环的国际公约;
b、国家及地方的有关质安环法律、法规;
c、质安环质量标准及污染物排放标准;
d、其他的质安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e、产业、产品中有关质安环要求;
f、国际性信息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g、国家信息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
h、地方和行业性信息安全管理规章及标准规范;
i、客户与相关方的信息安全要求。
5.相关文件和记录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文件及记录控制程序》
4.4传达
行政部应把最新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发放给有关部门,执行《文件控制程序》,再由各部门传达给相关员工。在质安环管理体系各相关文件的制定中应贯彻法律法规有关要求。
4.5更新
行政部在以下情况下应及时更新《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并做好收发、传达工作:
a、有新的法律、法规颁布时;
b、公司的活动、产品和服务发生变化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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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识别及评价控制程序
4.5售后服务部每年组织1次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培训。
4.6售后服务部结合内审,对售后服务管理体系管理活动与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符合性及法律法规收集、识别情况进行检查。
5.引用文件
《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
6.记录
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e.标准: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商品售后服务方面的标准;
f.其他:各级政府有关商品售后服务方面的决定、命令,上级主管单位的有关要求,其他相关方的要求。
4.2获取途径
售后服务部收集和获取售后服务管理体系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可通过网站和政府主管部门、报刊杂志等各种渠道。
4.3确认适用性
4.3.1售后服务部建立售后服务管理体系管理相关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报管理者代表确认其适用性。
b.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颁政府所在地的市、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大制定、颁布的商品售后服务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d.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局及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颁布的商品售后服务方面的规章;
适用于与售后服务管理体系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获取、识别、确认和传达工作的控制。
3.职责
售后服务部是售后服务管理体系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获取和识别的归口管理部门
4.工作程序
4.1识别和获取的与商品售后服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内容包括:
a.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颁布的商品售后服务方面的法律;
4.3.2当现行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更新时,售后服务部应在“适用的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中及时增减或调整,并重新报管理者代表确认。
法律法规识别和获取控制程序
法律法规识别和获取控制程序1.0 目的为使本公司管理体系所收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得到真正的落实,并确保与不断变化的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相适应,而制定本程序以定期对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要求进行收集与评价。
2.0 适用范围凡本公司涉及活动、产品和服务中识别出管理体系(包含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有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所要求之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应遵守的要求。
3.0 职责3.1 品质部:负责收集相关法律、法规及要求并进行条款要求的摘录。
负责召集相关部门对与各部门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与现状符合性评价。
3.2 各部门:将本部门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执行情况及时,反馈给品质部,为评价提供依据。
3.3 人事行政:负责水、气、声的检测作业,与相关方的沟通以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之规定。
3.4 工程部:负责客户及其它需求之有害物质检测作业,与相关方的沟通以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之规定。
4.0 程序4.14.2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收集4.2.1 法律法规收集频率管理部门每月向苏州市相关政府部门联系,搜集公司活动、产品中的相关因素可能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最新信息,购买若网上搜寻新发行的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资料。
4.2.2 法律法规收集途径a.苏州市相关政府部门向我公司不定期发函关于新的法律法规的通知。
b.通过Internet每月月底了解及收集、下载最新信息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如中国环保网、国家环保局、中国标准网、中国RoHS网、劳动部、安监局、工安局、卫生部等网站上下载。
c.从书店购买有关的资料。
d.接收上级主管部门或行政部门发来的信息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e.品质部门在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收集时,应登录到《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清单》进行记录。
4.2.3其它要求的收集各部门负责随时收集、更新其职能范围内的相关方的要求,并将此要求转交品质部门归档。
法律法规识别和获取控制程序(含表格)
法律法规识别和获取控制程序(ISO14001-2015/ISO45001-2017)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司适用的质量和计量法律法规、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获取、识别、更新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职能部门、项目部、实体单位获取、识别、更新质量和计量法律法规、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危险源辨识与评价及控制程序环境因素辨识与评价控制程序3 职责和权限3.1 公司管理者代表负责批准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3.2 公司发展策划处负责汇总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信息,并及时更新和发布;3.3 公司职能部门负责获取和识别与业务范围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确认其适用性;3.4 项目部、实体单位负责获取与本项目所在地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确认其适用性。
4 管理内容与要求4.1 工作流程(见附录A)4.2 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内容4.2.1 法律法规包括的内容a)法律、法规、条例、规章;b)法令和指令;c) 许可、执照或其他形式的授权;d) 执法部门发布的规定;e) 司法或行政裁决;f) 条约、公约和议定书。
4.2.2 其他要求包括内容a) 和政府机构的协定;b) 和顾客的协议;c) 非法规性指南;d) 自愿性原则或工作规范;e) 自愿性标志或产品照管承诺;f) 行业协会的要求;g) 和社区团体或非政府组织的协议;h) 组织或其上级组织对公众的承诺;i) 本单位的要求。
4.3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获取途径a)政府主管部门包括劳动部门、环保局、建设部、卫生部、经贸委、行业主管部门等;b)安全信息网站、报刊、书籍等专业刊物;c)国家相关法规办公室;d) 国家和地方企业和行业协会;e)北京市相关行业、政府主管部门,包括劳动部门、建设部门、环保部门等;f) 项目部、实体单位所在地行业、政府部门,包括劳动部门、建设部门、环保部门等。
法律法规识别与获取控制程序
法律法规识别与获取控制程序1.目的为及时识别与获取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对国家、地方、行业颁布的有关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的识别、获取、更新、传达及管理。
3.定义:3.1法律、法规—本程序所指的法律、法规主要指国家、地方、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法律、法规、条例、规范、规程、实施细则、规章制度、标准(管理类与技术类)、要求、通知等外部文件。
3.2各级部门—是指公司各综合管理部室、工程部各处室。
3.3单位—本程序所指的单位是专指工程物资供应部门。
4.职责4.1管理者代表(副代表)是法律、法规识别、获取、更新的主管领导。
4.2科技发展部是与质量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归口管理部门,也是公司整合型管理体系法律、法规的综合管理部门。
4.3安全监察部是与职业健康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归口管理部门。
4.4工程部是与环境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归口管理部门。
4.5各级部门负责本职责范围内的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并应履行法律、法规识别、获取的职责。
5.工作程序5.1法律、法规的识别5.1.1 识别的内容1).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的相关法律,如: 宪法、刑法、环境保护法及单行法、相关法;2).法规: 国务院及省、市人代会颁布的有关条例和实施细则;3).规章:国务院及各部、委、局颁布的有关规章制度;4). 标准: 国家、地方、行业颁布的相关(技术或管理)标准;5).国际公约: 我国与外国签订的相关公约;6).其他要求: 各级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通知等。
5.2 获取途径5.2. 1各级部门、单位、项目部应通过网络、报纸、杂志、咨询机构及有关会议,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信息,获取适用的法律、法规文件。
5.2.2 公司办公室负责依据现行规定及时收(转)发来自上级颁发的法律、法规文件。
5.2.3科技发展部定期发布《法律、法规名录》,作为各级部门、单位、项目部补充和完善本部门、本单位、项目部《法律、法规清单》的依据。
法律法规的获取与识别程序
1.目的制定环境法律法规管理系统,确保本公司获取、识别、更新适用的环境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提供获取途径;以完善公司环境管理体系,并作为公司判定环境管理活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之依据,提升公司产品的环境管理系统。
2.适用范围凡是公司环境管理相关活动的法律、法规资料收集、评价、登录、审查、核准、宣导与实施及其它要求均适用之。
3.职责各部门:负责相关法律、法规的识别与评价;行政部: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收集;ISO文管: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资料发放、保存与管理;SHE管理者代表:相关法律法规识别与评价的核准。
4.法律、法规的识别4.1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范围:4.1.1 国际公约4.1.2 国家环保法律、法规;4.1.3 国家环保标准;4.1.4 地方环保法律、法规、标准(福建省/厦门市);4.1.5 其它环保通知/文件;4.1.6 相关方环保要求。
4.2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收集并确认适用性4.2.1 环境法律、法规由行政部负责人每季度搜集更新一次,可通过环境报刊、环境法规网站、当地环保机构、客户方等方式取得。
有必要时亦需及时获取相关法律法规(如:影响公司质量/环境体系之重大事件时------);4.2.2 根据本公司的行业特点和本公司已确定的环境,行政部收集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
并召集相关人员对收集的法律法规依据公司状况评价其适用性,并将结果登录于《部门适用法律法规一览表中》;4.2.3 经评价后确定之相关法规,由ISO文管建立公司适用的环境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清单;4.2.4 ISO文管对收集的环境关边物质清单,依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建立环境管理物质管制办法;4.2.5 经评价后建立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一览表》,经管理者代表审核后,相关内容送文管中心依《文件控制程序》执行,分发予相关部门。
各部门收到后,进行持续性的宣导与管理。
4.3 法律法规变更:4.3.1 公司考量面(环境因素)或相关法规新增、修订或废止时,ISO文管重新增修订公司适用的环境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清单,并应于两个月内完成修改并重新评价登录,以维持最新及适用状态;4.3.2 本公司产品、活动或服务项目变更时,应修改公司适用的环境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清单及《部门适用法律法规一览表》,以维持最新及适用状态,以便符合法规之要求;4.3.3 相关记录依《记录控制程序》执行;文件变更事宜依《文件控制程序》执行。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识别与获取控制程序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识别与获取控制程序文件编号:QP-06-00制订:审核:批准:生效日期:一、目的确定公司活动、产品或服务中质量、环境因素、危险源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应遵守的要求,并建立获取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的渠道,特制定本程序。
二、范围适用于对与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活动相关的国家的、地方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控制。
三、定义3.1法律法规:指国际、国家、地方(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颁布的有关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及其它法律法规。
3.2标准:指国际、国家、地方(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颁布的标准。
如质量管理标准、技术标准等。
3.3其它要求:指行政指导、行业政策、协议、相关方要求及其它。
四、职责4.1工程部负责人负责组织新能源产品技术标准及相关信息的查询、收集、发放、保管。
4.2品质部和行政部分别是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控制的主管部门;品质部和行政部经理分别负责组织相关产品质量及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信息的查询、收集、发放、保管。
五、作业内容5.1与公司相关的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包括:5.1.1国际公约;5.1.2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及各部委规章;5.1.3广东省及地方性的法规、规章、标准;5.1.4执法(相关)部门的通知、公报等其他要求。
5.1.5其它5.2法律法规、标准的收集方法5.2.1公司工程部负责人负责从国家标准局认可的出版刊物和省级、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获得有关最新的适用的技术标准;还可从政府机构、行业、协会、出版机构、图书馆、书店、互联网、专业性报刊杂志等渠道予以补充,以保持对适用的技术标准和其他要求变化的及时更新。
5.2.2品质部和行政部两个部门应经常与省级、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环保部门、疾控部门、安全部门联系,获取相关的国家及地方最新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还可以通过政府机构、行业、协会、出版机构、图书馆、书店、互联网、专业性报刊杂志、咨询机构、认证机构等渠道予以补充,以保持对适用的法律和其他要求变化的及时更新。
法律法规识别控制程序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获取、传递、识别、传达、更新管理职责。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对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管理。
2.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法律法规国家的基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2.2.其它要求非立法性的其它规范性文件和上级公司颁布的规章和要求。
3.管理职能3.1.设备部3.1.1.企业能源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法律、法规与及其它要求的管理程序;3.1.2.负责建立并保持与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获取和传递渠道;3.1.3.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获取的法律、法规进行适用性评审;3.1.4.负责根据法律、法规的修改动态,及时更新法律法规版本;3.1.5.负责定期组织各部门进行公司能源管理体系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收集、识别、贯彻和定期评审。
3.2.其他部门3.2.1.负责识别、获取与本部门能源使用和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传递至设备部。
3.2.2.负责按照本标准要求细化制定本部门相应的法律、法规及管理程序,并执行。
3.2.3.负责本部门相关法律、法规的传达。
4.法律法规的识别4.1.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获取途径获取途径如表1所示。
表1:4.2.获取方式4.2.1.设备部通过各种媒体,了解、收集有关企业能源使用和能源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信息。
4.2.2.各部门收集每年参加各种能源会议、行业协会会议信息和有关要求,并将公司适用的能源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其他要求的信息传递至设备部。
4.2.3.各部门在日常工作中随时收集到的各种能源相关法律、法规及要求,由本部门指定专人及时传递到设备部。
4.3.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管理对于所获取的法律、法规,由设备部组织适用性性评审(附录A《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流转评审表》),确认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须识别出与本集团公司联系紧密的重要条款,经设备部确认后执行;对于所获取的上级部门其它要求文件则按照公司公文管理规定进行流转。
06法律法规获取识别程序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获取识别程序1.目的获取、识别、更新公司适用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实现遵纪守法的承诺。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与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获取、更新、识别等过程的控制。
3. 职责3.1公司行政人事办公室负责获取、识别、更新外来行政文件,负责法律法规文件的发放;3.2质量安全部负责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会协助)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获取、识别、更新,负责本程序的建立与保持;3.3其它部门将本部门收集到的有关质量、安全、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传递到公司质量安全部,由质量安全部确认后纳入公司“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中,由行政人事办公室下发至各实施部门;4. 程序4.1识别、确认、登记、保存4.1.1各部门根据其工作范围、活动,识别相关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将收集到的有关信息传递到质量安全部。
4.1.2获取渠道见附件:《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获取渠道》。
4.1.3公司质量安全部在获取到新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信息后,应针对公司的经营活动、施工、生产与服务状况进行确认。
确认的依据为:公司实际情况、识别出的环境因素、危险(源)因素、行业特点、相关方要求等。
4.1.4各部门至少每半年一次向其对口的单位、政府及上级部门主动咨询是否有新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4.1.5公司质量安全部每两月一次在网上查询新的法律法规,同时还应通过阅读报纸、杂志等其他途经搜集。
4.1.5公司质量安全部将确认后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纳入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并保存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文本。
4.2传达、培训4.2.1公司质量安全部将公司适用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及其他要求汇集成册,形成《适用法律法规文件汇编》,以文件的形式分发到各部门,文件分发执行《文件控制程序》。
4.2.2公司行政人事办公室应在年度培训计划中考虑法律法规要求的培训,并组织实施培训工作,具体执行《人力资源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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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目的
为使本公司管理体系所收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得到真正的落实,并确保与不断变化的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相适应,而制定本程序以定期对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要求进行收集与评价。
2.0 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涉及活动、产品和服务中识别出管理体系(包含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有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所要求之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应遵守的要求。
3.0 职责
3.1 品质部:负责收集相关法律、法规及要求并进行条款要求的摘录。
负责召集相关部门对与各部门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与现状符合性评价。
3.2 各部门:将本部门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执行情况及时,反馈给品质部,为评价提供依据。
3.3 人事行政:负责水、气、声的检测作业,与相关方的沟通以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之规定。
3.4 工程部:负责客户及其它需求之有害物质检测作业,与相关方的沟通以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之
规定。
4.0 程序
4.1
4.2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收集
4.2.1 法律法规收集频率
管理部门每月向苏州市相关政府部门联系,搜集公司活动、产品中的相关因素可能适用的法律、法
规及其它要求的最新信息,购买若网上搜寻新发行的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资料。
4.2.2 法律法规收集途径
a.苏州市相关政府部门向我公司不定期发函关于新的法律法规的通知。
b.通过Internet每月月底了解及收集、下载最新信息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如中国环保网、
国家环保局、中国标准网、中国RoHS网、劳动部、安监局、工安局、卫生部等网站上下载。
c.从书店购买有关的资料。
d.接收上级主管部门或行政部门发来的信息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e.品质部门在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收集时,应登录到《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清单》进行记录。
4.2.3其它要求的收集
各部门负责随时收集、更新其职能范围内的相关方的要求,并将此要求转交品质部门归档。
4.3 适用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识别与保管
4.3.1 政府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识别
a.品质部门将收集的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登记在<外来文件一览表>上,并保存相关法律、
法规、标准的原件。
b.品质部门对已收集到的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政府部门的其它要求进行调查,把适用于公司的
法律、法规识别出来,填写“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清单”。
4.3.2 其它相关方的要求的识别
a.由各部门对已收集到的其它相关方的要求(如客户的要求)转换成公司的内部要求,组织相关执行部
门落实。
4.4 法律法规评价
4.4.1 法律法规条款的摘录:品质部对法律法规进行适用条款的摘录后,将适用的条款号登记于《法律法
规及其它要求符合性评价一览表》中,以便于进行符合性评价。
4.4.2 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
a.符合性评价需于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识别登录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
b.公司定期(至少每年一次)召开符合性评价会议,以确认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符合性。
4.4.3 对评价结果的控制
a.符合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如在技术、经济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能降低对环境的污染、健康危害,
则应进行控制,如不能则应保持此水平。
b.如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应立即制订目标、指针、方案或以程序之规定进行约束,不能污染环境、健
康危害。
4.5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传达、
4.5.1 品质部门将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按《文件管理控制程序》要求进行控制,并发放到相关部门。
4.5.2 各部门应针对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具体的条款内容组织相关员工学习。
4.6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符合监测
各部门应定期(每季度一次)对管理行为进行监测,以确认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遵守和执行情况。
6.7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变更应对
6.7.1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变更时,品质可通过4.2中的各种途径收集识别,把旧的、不适用的法律、
法规及其它要求进行更新。
6.7.2 识别出新的法律、法规,有其它要求时,品质部门应及时向相关的部门公布新的信息
6.8 活动、产品、服务变更应对
6.8.1 公司活动、产品、服务变更时,首先由各部门识别出新的管理因素(质量、环境、安全等),再由品
质部门调查有无涉及新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并将新识别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公布到各部
门。
6.8.2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更新时应:
a.首先应按4.2条款之要求的规定进行收集与识别。
b.更新的法律法规识别后依本程序规定执行。
c.如没有更新过,仍应每年至少一次对现有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进行重新评价。
5.0 相关文件无
6.0 相关记录
6.1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
6.2《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符合性评价一览表》
7.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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