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公司保卫安全管理规定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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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公司保卫安全管理规

定守则

Revised by Hanlin on 10 January 2021

燃气公司保卫安全管理制度

1、保卫安全管理特指对公司办公、生产、仓储等区域的防火、防盗、防破坏及其他保护公司利益的工作。

2、明确公司保卫安全管理机构:公司主要负责人为公司保卫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既是公司保卫安全管理机构的成员,又是所辖部门保卫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3、公司办公楼的保卫安全管理,在上班办公时间内,外来人员由值班员负责接待登记,带引到需去办事的部门;在下班非办公时间内,由值班员实行看守和管理,外来人员未经批准禁止进入,如属工作需要,必须是本公司员工向保卫值班员说明情况,经查验证件登记后,方可由有工作业务关系的员工带领进入,办完事后应及时离开,带入和带离的物品都应接受检查。

4、负责办公楼管理的值班员,必须按时到岗,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掌握和登记办公楼内的人流物流情况。在下班非办公时间内,要检查各办公室门窗是否锁好,电源是否切断,自来水是否关好,保证无安全隐患。

5、公司员工负责对自己的办公室、办公用品、工具和器材实行保卫安全管理,办公室不能让无关人员随意进出、不能放贵重物品和现金、不能随便给人使用钥匙、不能向外人透露办公室的有关情况,印章、重要文件、贵重器材要锁进储藏室或储藏柜。本室人员离开办公室时电器要断电,随手关窗锁门。特别是有现金业务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不能留现金在办公室过夜。

6、仓储区的保卫安全管理,由安全运行部负责,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实行封闭式管理。在上班办公时间内,仓储区只能本公司员工出入,外来人员属材料业务关系的,经查验证件登记后,由本公司有业务关系的员工带领进入;外来其他人员,必须经安全质监办批准后,由专人陪同方可进入;凡外来人员在进入前应收留火种、要求关闭手机。在下班非办公时间内,除仓储管理员工、风机房值班员工和有关加班员工外,其他人员未经批准、无专人陪同的,一律不准进入。夜间,值班人员要进行巡查,检查仓库的关门上锁情况,确保安全无隐患。

7、材料仓库、站区由所辖部门落实保卫安全管理措施,经常检查电路、围墙、门窗、上锁等情况,及时消除隐患。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仓库,有业务往来的人员进入要记录备案。贵重和易成为盗窃目标的物品,应存放在隐蔽处,并对无关人员进行保密。在仓库、内,禁止使用明火。

8、闲置资产的保卫安全管理,安排人员24小时驻守看管,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实行仓储式看守。进入的人员,除公司机修员工外,其他人员必须经安全质监办批准,并有专人陪同,否则,一律不准进入。看管人员要注重夜间看守,加强巡逻检查,发现盗情及时报告和报警。

9、储罐区由安全运行部负责保卫安全管理,应明确值班人员兼职对所在气柜区域的站区、设备、设施、财产实行具体看守和保管,建立交接班登记制度,职责清楚,责任到人,禁止随意移动和非作业人员操作设备、设施,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站区,就是职能部门履行检查职责,也必须有公司专人陪同方可同意进入。并注重夜间巡逻,及时发现和处理可凝情况,必要时及时报告和报警。在值班室及站区内,禁止用明火。

10、车辆、车库由责任管理部门落实安全保卫管理,所有车辆未经批准不得在外过夜,防止损坏和丢失,有车库的车辆应停放入库,没有车库的车辆应停放到规定区域。车库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私人用品和与车辆无关的物品,保持清洁整齐,并经常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

11、食堂、会议室由实际使用部门和责任管理部门落实保卫安全管理,应经常检查门窗、水电、煤气、上锁等情况,加强防盗设施,落实防火措施,严格物品管理责任,确保安全无隐患。

12、保卫值班人员工作纪律

(1)保卫值班人员应严格执行公司安全保卫规定,恪尽职守;

(2)保卫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岗;

(3)保卫值班人员不得在值班岗位打牌睡觉,不得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4)保卫值班人员每半小时必须对所辖保卫区域进行一次巡查,并认真、如实作好巡查记录;

(5)值班人员应认真作好监控屏监控工作,发现情况应及时通知其他岗位人员进行处置;

(6)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遇突发事件,应进行有效妥当处置,防止事件进一步发展,确保自身人身安全;

(7)值班人员因事需调班的,在内部自行商量调整,但须征得本部门同意,同时报办公室备案;

(8)值班人员晚班巡查工作要到位,确保站区和仓库财物安全。

13、保卫安全处罚规定

(1)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擅离岗位、在值班岗位打牌睡觉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并扣安全考核分2分;

(2)值班人员未经部门同意,擅自调班的,视同旷工,按公司员工旷工规定处理,并扣安全考核分3分;

(3)值班人员未认真履行值班职责,造成公司财物损失的,视损失情况分别处100-1000元罚款,并扣安全考核分3-20分,同时可按公司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4)各部门违反本管理制度规定的,每发现一次扣安全考核分1-2分,并视情况对责任人和部门负责人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5)各部门违反本管理制度规定并给公司造成财物损失的,视损失情况分别对相关责任人和部门负责人处100-1000元罚款,并扣安全考核分3-20分,同时可按公司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14、保卫安全管理实行三级责任制,即:公司领导、部门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三级负责制度,公司领导负责对整个公司保卫安全管理的机构设置、制度建设、装备配置的宏观管理;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所辖区域和所管理设施、设备、工具、器材、办公用品的管理责任明确到人、经常督促检查和及时消除隐患;具体责任人负责对责任区域的设备、设施、器材、办公用品等财产进行具体的看护和管理,严格落实安全保卫制度,确保安全无事故。一旦发生保卫安全事故,按照三级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

15、本制度由公司“安管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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