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样标准操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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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规定取样的标准操作程序,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2 范围:适用于原辅材料、包装材料、成品及中间产品的取样标准操作。

3 责任者:QA人员、QC主管、QC人员。

4 程序:
4.1 取样人员
4.1.1 取样人员为质量部QA人员,应具备高度的责任心,避免或尽量减少由抽样带来的检验误差,认真观察被抽取的样品,能及时发现样品的异常现象。

4.1.2 去生产车间取样时,应穿着工作衣,戴工作帽、手套,携带必要的抽样工具和容器,取完样离开生产车间时,应除掉工作衣、工作帽、手套。

4.1.3取样前,应先注意品名、规格、数量,与请验单是否一致,每个包装的样品外观有无明显差异,如果有,应单独取样检验。

样品实际数量与请验单数量不一致时,应拒绝抽样,并通知有关负责人。

4.2 取样数量(一般规定)
4.2.1 一般原辅料:n≤3,逐件取样;
3<n≤300,按n+1取样;
n>300,按n/2+1取样。

(n为包、件数)
4.2.2 包装材料:
4.2.2.1 标签与盒、箱、瓶:
n≤3万,取100张(个);
3万<n≤15万,取150张(个);
n>15万,取200张(个)。

(n为总数量)
4.2.2.2 硬质空心胶囊:取样数量照原辅料项下。

4.2.2.3 铝箔、复合膜:逐卷取样,取样量总共为1m。

4.2.3 半成品、成品:取样量一般为检验量的3-5倍。

4.3 原辅料取样。

4.3.1 QA取样员按“请验单”内容准备取样器具、取样容器到仓库办理取样手续。

4.3.2 QA取样员在取样时,应核对请验单的内容与供货单是否相符。

4.3.3 根据原辅料总件数确定取样件数。

件数:n≤3时,逐件取样;n为4—300时,取样量为n+1;n≥300时,取样量为n/2+1。

4.3.4 取样员更衣、清洁及消毒双手、戴上手套、帽子、口罩进入取样室。

4.3.5 在取样室或取样车内取样,用取样器按不同方向、深度取样,样品数量可供三次以上检验用样品放入洁净容器内,严盖容器,贴上样品标签,标签内容有品名,数量或重量,批号,取样日期。

4.3.6 在取过样的原辅料外包上贴上“取样证”。

4.3.7QA人员携带样品回化验室,按《质量监控管理程序》进行分样,填写记录。

4.4 半成品取样。

4.4.1 取样人员接半成品请验单后准备好取样器具、容器,或在巡回监督过程中进行取样。

4.4.2QA取样员在取样时应核对请验单的内容与半成品是否相符,或根据质量监控点对每批产品取样。

4.4.3 根据半成品件数,确定取样件数,当半成品总包装件数n≤3时,应逐件取样;当n>3时,按n+1 取样量随机取样。

4.4.4 在样件中用取样器按不同方向、深度取样,使取样具有代表性,并取可供三次以上检验用量,及留样观察用。

4.4.5 将样品放入洁净容器内,密封,在容器上贴上标签,标签内容有品名,数量或重量、批号取样日期等。

4.4.6 在取过样的半成品外包上贴上“取样证”。

4.4.7 QA人员携带样品回化验室,按《质量监控管理程序》进行分样,填写记录。

4.5 成品取样。

4.5.1 产品在生产过程中,进入外包装工序封箱前,生产车间质检员应填写成品请验单送交质量部QA人员,请验单内容包括品名、批号、规格、数量等。

4.5.2 质量部QA人员接请验单后,在对外包装工序进行巡回监督的过程中,封箱前,按规定取样,每批成品在不同的包装内抽取一定的小包装,使抽取的样品具有代表性,并可供三次检验量及留样观察用。

4.5.3 根据成品总包装件数确定取样数量
4.5.3.1 包装件数≤200件时,抽取5件,每件抽取1-2个中包装或0-20个小包装;包装件数>200件时,抽取8件,每件抽取1-2个中包装0-20个小包装。

4.5.3.2 若为重点留样观察产品,应适当增加取样量。

4.5.4 质量部QA人员取样后,带回质检室,按《质量监控管理程序》进行分样,并填写记录。

4.6 包装材料取样。

4.6.1 QA取样员按“请验单”内容,根据与药品直接接触和不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具体情况,作出相应的取样准备,并到仓储室办理取样手续。

4.6.2 取样员在取样时应核对请验单的内容与供货是否相符。

4.6.3 根据不同包装材料与总件数,确定取样数量。

4.6.3.1 使用说明书、标签、盒、箱、瓶:n≤3万,取100张(个);3万<n<15万,取150张(个);n>15万取>300张(个)。

4.6.3.2 铝箔、复合膜逐卷抽样、抽样量总共1m。

4.6.4 取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材样品时,取样人员须在取样室或取样车内取样,样品放入洁净容器内密封、贴上标签、标签内容有品名、数量、批号、取样日期。

4.6.5 在取过样的包装材料上贴上“取样证”。

4.6.6 质量部QA人员取样后,带回质检室,按《质量监控管理程序》进行分样,并填写记录。

4.7纯化水、注射用水取样
4.7.1 取样容器为具塞的锥形瓶,容量为1000~2000ml,瓶子及塞子于取样前必须经高压蒸气湿热灭菌。

4.7.2 取样步骤:
4.7.2.1 取样时,先将水开关完全打开,放水5~10min,以放去管道内的贮水后再取水样;取样点为总送水管和总回水管。

4.7.2.2 打开取样瓶外消毒纸套及瓶塞,瓶口向上收集水样。

4.7.2.3 取出取样瓶,倾去部分水样,所取的水量为瓶容量的80%左右,以便在检验时可充分摇动水样。

4.7.2.4 加塞用纸封口,瓶上用防水笔标志。

4.7.2.5 水样须在取样后立即测定(先检微生物,再测其他项目),否则应浸于冰水内于阴暗处保存,以防止细菌繁殖或骤减,切勿将水样冷至结冰。

4.7.3 质量部QA人员取样后,带回化验室,按《质量监控管理程序》进行分样,并填写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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