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公司营销激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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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公司营销激励

制度

装修公司营销激励制度

1. 目的

1.1 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对员工努力程度及工作实绩做出客观评价,用业绩说话,用能力说话,以此作为员工提拔和职务升迁的主要依据;

1.2 保障组织有效运行,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打造一支有血性、有韧性的狼性团队;

1.3 给予员工与其贡献相应的报酬及公正合理的待遇,以促进公司管理的公正和民主,激发员工工作热情和提高工作效率。

2. 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营销前端各团队;

2.2 其它部门及人员可参照本制度执行或另行订立,经公司批准后执行。

3. 原则

3.1 以绩效为导向原则;

3.2 定量为主兼顾定性考核原则;

3.3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4. 考核机构及程序

4.1 成立业绩考核三人小组(简称“三人小组”),由“三人小组”根据本制度及程序等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4.2 公司行管中心根据“三人小组”考核情况,具体负责数据及资料收集和整理,严格奖惩兑现。

4.3 考核程序:

4.3.1 公司行管中心根据本制度将收集整理的考核资料提交“三人小组”;

4.3.2 “三人小组”根据考核资料进行评估,提出处理意见经总经理审核后报董事长;

4.3.3 董事长或召集相关人员研究后作出批示;

4.3.4 公司行管中心根据董事长批示予以执行,考评资料归档存放;

4.3.5 若遇投诉或申诉情况由公司行管中心受理,并及时反馈“三人小组或”报告公司领导,根据公司要求妥善处理。

5. 考核内容、时间及激励措施

5.1 人员编制按月核定,其中营销团队总负责人1人、助理1人、总监2人(设计部和市场部各设一人)、市场部1+8人、网销部1+5、设计部1+6人、以最低人员配置标准进行产值考核。

5.2 考核及时间

5.2.1 以每月人均产值5万元为基数(每个部门产值任务由“三人小组”研究、报董事长批准后决定):

(1)如果每月考核产值任务完成60%(含60%)以下,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发放当月底薪的60%;60%以上,按完成比例发放;100%以上,按100%发放。

(2)为了确保员工的基本生活,第一线业务员、设计师由营销团队自行制定考核办法,经公司批准后执行;但经理及以上管理人员须按照当月实际完成销售产值比例严格兑现发放工资;

5.2.2 全员考核计算时间为三个月一次,但考核坚持月月兑现和季度汇算(如季度总业绩完成,单月未完成,补发单月考核薪酬)所补业绩不计入奖励,不留死角,严格执行。

5.2.3 业绩的计算由公司财控中心据实审核,最后由“三人小组”和公司总经理签字、报董事长批准后发放。

5.3 激励措施:

5.3.1 人均产值超过6万,奖励该项目组0元,人均产值7万以上以公司利润为审核标准进行递增。

5.3.2

(1)单产值每单毛业绩低于12个毛利点不给予奖励及提成;

(2)毛利点12~15时共奖励设计师与市场人员400元,高于15个点按薪酬体系发放;

(3)如有订单出现亏损状态,由营销团队自行解决(成本),如解决不善,由营销团队总负责人自行承担。

5.3.3 设计师回头客奖励:

(1)拿折后业绩设计师与市场人员双份提成(按薪酬体系),额外奖励2%的折后业绩提成点;

(2)回头客如有作假行为,扣除当事人当月所有提成,对监察人员及举报人员奖励(奖励额度为当事人扣除提成的30%);

(3)作假行为特别严重的,公司可采取追述造假人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6. 相关规定

6.1 除本激励制度或作出明确规定以外,营销团队须执行公司薪酬、奖惩、考勤等各项规章制度。

6.2 关于私单处罚:

6.2.1 一旦发现经调查核实并举证有私单行为的人或相关责任人,当事人产生合同金额全额交回公司,另扣除当事人当月所有工资并解除劳动关系(不享受分红);

6.2.2 经理知情不报罚款3000~5000元/次,营销团队负责人连带责任罚款500元/次,对举报人按罚金的30%予以奖励;

6.2.3 凡是享受公司年终利润分红的所有机构及个人,由公司核查出有做私单行为的:

(1)私单1~3个扣除10%分红;

(2)私单4~5个扣除50%分红;

(3)私单6个以上扣除全年所有分红;

(4)由本部门人员举报的私单,不算该私单处罚考核个数。

6.3 关于利润分红:

6.3.1 营销团队实行独立核算,各负责人根据实际产生纯利润进行年终利润分红,分红比例为:

(1)年纯利润50万元及以下不予分红;

(2)年纯利润51~100万元按10%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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