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证发放有关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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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证发放有关事宜
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南省卫生厅
•【公布日期】2006.07.21
•【字号】湘卫规财处函[2006]28号
•【施行日期】2006.07.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
正文
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证发放有关事宜的通知
(湘卫规财处函〔2006〕28号)
各市州卫生局,省、部直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卫生部规划财务司《关于做好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审批工作的通知》(卫规财基便函〔2006〕89号)要求,为了做好我省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证的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卫生部已将2006-2007年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控制数下达到我省,请你们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做好辖区内大型医用设备的信息登记和审核工作。

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包括的范围是: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军队医疗机构除外)。

配置种类5种,包括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医用磁共振成像设备(MRI)、800毫安以上数字X线机(DSA)、单光子发射型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仪(SPECT)、医用直线加速器(LA)。

二、各地要做好大型医用设备的信息采集、汇总工作。

此次未能登记汇总的大型医用设备,省卫生厅将不审批和颁发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同时,我们将按照卫生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卫规财
发〔2004〕474号)的要求,由卫生行政部门封存该设备,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没收其获取的相应检查治疗收入,并处以5倍以下的罚款。

三、要求
1、请按照《乙类大型医用设备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格式和填表说明的要求如实填报,汇总后务必于7月31日前上报我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
************************(电子版表格可在“湖南卫生信息网”上下载)。

2、由于卫生部给我省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数量有限,请你们按照顺序排列,排在前面的将优先发证。

3、对于未经省卫生厅审批擅自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的,请你们要求其在2006年8月31日前按照国家《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的后果自负。

联系人:蔡冬华电话:4499307
王锋电话:4499205
附件:乙类大型医用设备信息登记表
二00六年七月二十一日附件:
乙类大型医用设备信息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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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省/自治区/│ 市/地/州│医疗机│ 地址│卫生技│床位数│年门急诊│所有制│医院│医疗机│设备│设备│生产│购置金额│资金│出厂│配置│设备┃
┃│直辖市││构全称││术人员││量│形式│等级│构性质│名称│型号│厂家│(万元)│来源│时间│时间│性质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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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填表日期:盖章:
填表说明:
1、本表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所有乙类大型医用设备。

2、序号:请以全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依次编号,不要以地/市/州为单位。

3、医疗机构全称:请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的名称规范填写。

4、卫生技术人员数:包括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药剂人员、检验和影像人员等卫生专业人员。

不包括从事管理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

5、床位数:请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的编制床位数。

6、年门急诊量:以2005年底为准。

7、所有制形式:分为全民、集体、民营、外资4类。

8、医院等级:医疗机构如参加了医院等级评审,请注明医院等级,如三级甲等、三级乙等。

9、医疗机构性质:分为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
专科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疗养院,乡镇卫生院、门诊和其他。

10、设备名称:请按设备规范名称填写,不得以英文缩写代替。

11、购置金额:以发票记录为准,以万元人民币为单位,如果设备为捐赠、租赁或合作经营,该项不填。

12、资金来源:分为(1)完全财政拨款、(2)部分财政拨款、(3)自筹(包括国内银行贷款)、(4)捐赠、(5)国外贷款、(6)租赁、(7)合作经营、(8)其他等八种形式,如果资金来源为多方,请以占比例最大的来源为准填写,并注明具体比例。

13、出厂时间:指具体生产时间,到年即可。

14、配置时间:请按到货时间填写,到年即可。

15、设备性质:指医疗机构配置时,设备为新设备或二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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