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铜表法制定
罗马民法大全与十二铜表法的区别
罗马民法大全与十二铜表法的区别
罗马民法大全(Corpus Iuris Civilis)和十二铜表法(Lex XII Tabularum)是两种罗马帝国时期的法律体系,它们在时间、
内容和法律地位上有一些区别。
1. 时间:十二铜表法是公元前451年至公元前449年间制定的,而罗马民法大全则是公元6世纪末至7世纪初的时期编纂完成的。
2. 内容:十二铜表法是最早的罗马法典,是以解决罗马社会中的争议为目的,内容相对简洁。
它包含了民法、刑法和诉讼程序等各类法律规定。
而罗马民法大全是由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一世下令编纂的,它包括了海权法、军事法和财产继承法等更为复杂和完备的法律条文。
3. 法律地位:十二铜表法是早期罗马法律的基础,是可见的法律文件,具备正式的法律地位。
而罗马民法大全是在查士丁尼一世治下编纂的成文法典,它在东罗马帝国及后来的欧洲中世纪法律体系中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地位,并对后来的民法制度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总的来说,罗马民法大全是对罗马法律的全面、系统和精细的整理,而十二铜表法则是早期罗马法律的雏形,为罗马法律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但在内容和律师玩法上有所限制。
十二铜表法
《十二铜表法》一、《十二铜表法》概述《十二铜表法》的原文由于公元前390年高卢族对罗马的入侵时的毁坏而散佚,现在我们只能从古代著作中略见其梗概。
《十二铜表法》包括第一表,传唤;第二表,审判;第三表,求偿;第四表,家父权;第五表,继承及监护;第六表,所有权及占有;第七表,房屋及土地;第八表,私犯;第九表,公法;第十表,宗教法;第十一表为前五表之补充;第十二表为后五表之补充。
由篇目可见,《十二铜表法》内容广泛,包括民法、刑法和诉讼程序,基本上是习惯法的汇编。
在结构和内容上存在着诸法合体,私法为主,程序法先于实体法的特点。
二、《十二铜表法》内容节选第一表传唤一、原告传被告出庭,如被告拒绝,原告可邀请第三者作证,扭押同行。
二、如被告托辞不去或企图逃避,原告有权拘捕之。
三、如被告因疾病或年老不能出庭,原告应提供交通工具,但除自愿外不必用有篷盖的车辆。
第二表审理二、审理之日,如遇承审员、仲裁员或诉讼当事人患重病,或者审判涉及外国人……,则应延期审讯。
三、凡需要人证的,应在证人的门前高声呼唤,通知他在第三个集市日,到庭作证。
第三表执行一、对于自己承认或经判决的债务,有三十日的法定宽限期。
二、期满,债务人不还债的,债权人得拘捕之,押其到长官前,申请执行。
三、此时如债务人仍不清偿,又无人为其担保,则债权人得将其押至家中拘留,系以皮带或脚镣拴住,但(镣铐)重量最多为十五磅,愿减轻者听便。
四、债务人在拘禁期间,得自备伙食,如无力自备,则债权人应每日供给谷物粉一磅,愿多给者听便。
五、债权人得拘禁债务人六十日。
在此期内,债务人仍可谋求和解;如不获和解,则债权人应连续在三个集市日将债务人牵至广场,并高声宣布所判定的金额。
六、在第三次牵债务人至广场后,如仍无人代为清偿或保证,债权人得将债务人卖于台伯河外的外国或杀死之。
七、如债权人有数人时,得分割债务人的肢体进行分配,纵未按债额比例切块,亦不以为罪。
第六表所有权和占有一、凡依"现金借贷"或"要式买卖”的方式缔结契约的,其所用的语言即为当事人的法律。
【史料及解析】十二铜表法、公民法及其他
(十一)十二铜表法、公民法及其他在古罗马,十二铜表法是罗马人制定的最早的成文法典,这是罗马法律制度史上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自此之后,罗马的法律开始写在了“白纸黑字”上,哦,准确地说是刻在了十二块铜板上。
因为那个时期罗马尚没有纸张,所以不会有真正的白纸黑字。
但是白纸黑字的意义却是具备的,那就是法律就在哪里摆着,每一个识字的人都可以看到,这样就改变了过去贵族对法律解释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
成文法的作用很多,其中这个作用很重要。
众目睽睽之下,规矩大家都得遵守,不因为哪个人而改变,这就是法律的尊严。
在十二铜表法颁布之前,罗马的法律和古代其他国家的法律并没有多少区别,多是习惯法。
解释权掌握在贵族手中,也没有什么具体的条文,解释也就很随意,这样的习惯法律只是维护贵族阶层的利益,难怪会引发平民阶层的不满和斗争。
最后斗争的结果是双方的妥协,所有的大家都能接受的条文刻在铜板上,有什么纠纷就依照条文规定审判,这样的法律体现了现代法律的一种平等精神,也体现了法律的本质。
实际上,法律是什么?这个概念可以有多种的解释,简单地说,法律就是在社会里人们共同遵守的游戏规则,既包括遵守这个规则的奖励,也包括破坏这些规则应该得到的惩罚,还包括法律实施的程序。
只是如何确定,谁来确定,具体的条文维护谁的利益,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体现,这就是法律的阶级性和时代性。
只不过随着历史的发展,阶级性会越来越淡薄,法律的公平正义越来越突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范围越来越大,这是社会的进步。
而罗马从有成文法开始,平等公正这些普适性特点就开始表现出来,只是适用范围很小。
就罗马的铜表法来说,只是涉及保护罗马城的公民,单就这一点来说,十二铜表法无疑属于罗马公民法。
但是教材在表述完十二铜表法之后,突兀一段“在罗马共和国时期,罗马法用来调整罗马公民之间的关系,适用范围主要限于罗马公民,所以被称为公民法。
……”这样的论述很容易使人凭空产生疑窦,罗马公民法与十二铜表法的关系是什么?十二铜表法属于公民法吗?本来一个十分清楚的问题因为教材的表述反而模糊了,在教学中无论是教材的编者还是施教的老师都容易犯这样“你不说我还可能明白,你越说我却更糊涂了”的错误。
汉穆拉比法典与十二铜表法
《汉穆拉比法典》是古巴比伦王国第六代国王汉穆拉比于公元前1792 至1750 年制定并颁布的,是古代东方奴隶制国家的法典,也是世界古代著名的法典,在世界法律史上具有重要意义。
《十二铜表法》是古罗马时代前期的法典,公元前450 至449 年制定的。
因法典全文刻在铜板上,共十二表,故名。
它是罗马第一部成文法典,成为“罗马法”的渊源之一。
《十二铜表法》也是世界“古代法”中最著名的法典之一。
在世界法律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古巴比伦与古罗马是世界著名的文明古国。
古巴比伦的奴隶制社会是典型的古代东方专制型的奴隶制国家,古罗马的奴隶制社会是西方世界古典型的奴隶制民主制国家。
古巴比伦与古罗马在政治、经济都有各自的特色,彼此有较大的不同。
因此,做为上层建筑的法律文化也有差异与殊相。
鉴于《汉穆拉比法典》与《十二铜表法》对后来世界的法律文化有较大的影响,例如《汉穆拉比法典》对后来的《赫梯法典》、《亚述法典》、波斯的成文法及希伯来法都有影响。
《十二铜表法》对“罗马法”及后来形成的“大陆法系”都有影响。
因此,比较《汉穆拉比法典》与《十二铜表法》对认识东西方法律文化的特点有一定的意义,从而对加强法制建设可资借鉴。
古巴比伦尽管比古罗马早一千多年,可是两者同处于奴隶制历史阶段。
《汉穆拉比法典》与《十二铜表法》不仅作为奴隶社会的法律制度而存在,而且在法律文化上也是属于初始时期,基本上都是从习惯法过渡到成文法阶段。
因此《, 汉穆拉比法典》与《十二铜表法》具有若干本质性的共性特点。
第一,具有宗教性质。
古巴比伦王国建于公元前1894 年,当时土地私有制有进一步发展,历经几代国王的努力,到汉穆拉比王时代,经过35 年的征战,终于统一了两河流域,发展了奴隶制。
但是氏族公社残余仍存在。
因此,古巴比伦人在观念形态上,原始宗教思想还相当浓厚。
法律文化是社会现实的集中且规化反映。
所以《, 汉穆拉比法典》无论容或形式 ,都表露出原始宗教的思想,具有宗教性质。
汉穆拉比法典与十二铜表法
《汉穆拉比法典》是古巴比伦王国第六代国王汉穆拉比于公元前1792 至1750 年制定并颁布的,是古代东方奴隶制国家的法典,也是世界古代著名的法典,在世界法律史上具有重要意义。
《十二铜表法》是古罗马共和时代前期的法典,公元前450 至449 年制定的。
因法典全文刻在铜板上,共十二表,故名。
它是罗马第一部成文法典,成为“罗马法”的渊源之一。
《十二铜表法》也是世界“古代法”中最著名的法典之一。
在世界法律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古巴比伦与古罗马是世界著名的文明古国。
古巴比伦的奴隶制社会是典型的古代东方专制型的奴隶制国家,古罗马的奴隶制社会是西方世界古典型的奴隶制民主制国家。
古巴比伦与古罗马在政治、经济都有各自的特色,彼此有较大的不同。
因此,做为上层建筑的法律文化也有差异与殊相。
鉴于《汉穆拉比法典》与《十二铜表法》对后来世界的法律文化有较大的影响,例如《汉穆拉比法典》对后来的《赫梯法典》、《亚述法典》、波斯的成文法及希伯来法都有影响。
《十二铜表法》对“罗马法”及后来形成的“大陆法系”都有影响。
因此,比较《汉穆拉比法典》与《十二铜表法》对认识东西方法律文化的特点有一定的意义,从而对加强法制建设可资借鉴。
古巴比伦尽管比古罗马早一千多年,可是两者同处于奴隶制历史阶段。
《汉穆拉比法典》与《十二铜表法》不仅作为奴隶社会的法律制度而存在,而且在法律文化上也是属于初始时期,基本上都是从习惯法过渡到成文法阶段。
因此《, 汉穆拉比法典》与《十二铜表法》具有若干本质性的共性特点。
第一,具有宗教性质。
古巴比伦王国建于公元前1894 年,当时土地私有制有进一步发展,历经几代国王的努力,到汉穆拉比王时代,经过35 年的征战,终于统一了两河流域,发展了奴隶制。
但是氏族公社残余仍存在。
因此,古巴比伦人在观念形态上,原始宗教思想还相当浓厚。
法律文化是社会现实的集中且规范化反映。
所以《, 汉穆拉比法典》无论内容或形式 ,都表露出原始宗教的思想,具有宗教性质。
《十二铜表法》
集大权一身
为什么说“伟大属于罗马” ?
1、习惯法
依据某种社会权威(如氏族部落首领)确 立的、具有强制性和习惯性的行为规范的 总和。习惯法作为最早的行为规范,在世 界各国普遍存在过。 例:某部落首领规定:凡偷东西者要砍 掉一只手。久而久之,便成为一种习惯性 的惩罚手段被部落成员接受。
习惯法有何缺陷?
1、古罗马采取的陪审制度发展成今天西方 国家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2、古罗马实行“保护人制度”,即保护人 为被保护人进行诉讼代理的法律制度。这种保 护人制度发展为今天的律师制度。
3、古罗马实行“没有告诉人就没有法官” 即“不告不理”的审判原则,资产阶级对此加 以继承和发展,确立“非经诉讼,法官不得审 判”的原则。
3、罗马法的完备
——查士丁尼法典
3世纪以后,历代法律规模庞大,内容驳杂, 使用不便,于是帝国统治者着手整理、汇 编各种法律;同时,拜占庭皇帝查士丁尼 一世有感于西罗马帝国的覆灭而积极改革 内政,整理、编纂帝国法律大全。
查士丁尼一世及其大臣
《查士丁尼法典》《查士丁尼法学总论》 《查士丁尼学说汇纂》《查士丁尼新敕》四 部法典统称为《查士丁尼民法大全》,又称 查士丁尼法典。 查士丁尼法典的颁布标志着罗马法发展到完 备阶段。他保留了古罗马在法学方面的创造 性成果丁尼民法大全》——集罗马法之大 成,标志着罗马法体系最终的完成。
以《十二铜表法》为开端,《查士丁 尼民法大全》为总结的罗马法体系对后世 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1.在古代罗马,平民可以参加的会议是( A.元老院会议 B.公民大会 C.氏族贵族会议 D.民众法庭会议
)
2 .罗马法是罗马共和国罗马帝国所制定的 法律的总称。古罗马的第一部成文法是( A.《习惯法》 B.《十二铜表法》 C.《万民法》 D.查士丁尼法典 )
07罗马十二铜表法
07罗马十二铜表法十二铜表法十二铜表法的内容分别为:传唤、审判、求偿、家父权、继承及监护、所有权及占有、房屋及土地、私犯、公法、宗教法、前五表之补充、后五表之补充等十二篇。
十二铜表法颁布之后,就成为共和时期罗马发律的主要渊源。
第一表传唤一、原告传被告出庭,如被告拒绝,原告可邀请第三者作证,扭押同行。
二、如被告托辞不去或企图逃避,原告有权拘捕之。
三、如被告因疾病或年老不能出庭,原告应提供交通工具,但除自愿外,不必用有篷盖的车辆。
四、如诉讼当事人为富有者,则担保其按时出庭的保证人,应为具有同等财力的人;如为贫民,则任何人都可充任。
五、如当事人双方能自行和解的,则讼争即认为解决。
六、如当事人不能和解,则双方应于午前到广场或会议厅进行诉讼,由长官(magistratus)审理。
七、诉讼当事人一方过了午时仍不到庭的,长官应即判到庭的一方胜诉。
八、日落为诉讼程序休止的时限。
九、保证人应担保诉讼当事人于受审时按时出庭。
第二表审理一、诉讼标的在一千阿斯(As,罗马铜币名,约金衡制一磅)以上的,交誓金500阿斯。
标的不满一千阿斯的,交誓金50阿斯,关于自由身份之诉,不论此人家产的多少,一律交50阿斯。
二、审理之日,如遇承审员( Jndex)、仲裁员或诉讼当事人患重病,或者审判涉及外国人(hoste)……,则应延期审讯。
三、凡需要人证的,应在证人的门前高声呼唤,通知他在第三个集市日,到庭作证。
四、即使是盗窃案件,亦可进行和解。
第三表执行一、对于自己承认或经判决的债务,有三十日的法定宽限期。
二、期满,债务人不还债的,债权人得拘捕之,押其到长官前,申请执行。
三、此时如债务人仍不清偿,又无人为其担保,则债权人得将其押至家中拘留,系以皮带或脚镣,但重量最多为十五磅,愿减轻者听便。
四、债务人在拘禁期间,得自备伙食,如无力自备,则债权人应每日供给谷物粉一磅,愿多给者听便。
五、债权人得拘禁债务人六十日。
在此期内,债务人仍可谋求和解;如不获和解,则债权人应连续在三个集市日将债务人牵至广场,并高声宣布所判定的金额。
汉穆拉比法典与十二铜表法
《汉穆拉比法典》是古巴比伦王国第六代国王汉穆拉比于公元前1792 至1750 年制定并颁布的,是古代奴隶制国家的法典,也是世界古代著名的法典,在世界法律史上具有重要意义。
《十二铜表法》是古罗马时代前期的法典,公元前450 至449 年制定的。
因法典全文刻在铜板上,共十二表,故名。
它是罗马第一部成文法典,成为“罗马法”的渊源之一。
《十二铜表法》也是世界“古代法”中最著名的法典之一。
在世界法律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古巴比伦与古罗马是世界著名的文明古国。
古巴比伦的奴隶制社会是典型的古代专制型的奴隶制国家,古罗马的奴隶制社会是西方世界古典型的奴隶制制国家。
古巴比伦与古罗马在政治、经济都有各自的特色,彼此有较大的不同。
因此,做为上层建筑的法律文化也有差异与殊相。
鉴于《汉穆拉比法典》与《十二铜表法》对后来世界的法律文化有较大的影响,例如《汉穆拉比法典》对后来的《赫梯法典》、《亚述法典》、波斯的成文法及希伯来法都有影响。
《十二铜表法》对“罗马法”及后来形成的“大陆法系”都有影响。
因此,比较《汉穆拉比法典》与《十二铜表法》对认识东西方法律文化的特点有一定的意义,从而对加强法制建设可资借鉴。
古巴比伦尽管比古罗马早一千多年,可是两者同处于奴隶制历史阶段。
《汉穆拉比法典》与《十二铜表法》不仅作为奴隶社会的法律制度而存在,而且在法律文化上也是属于初始时期,基本上都是从习惯法过渡到成文法阶段。
因此《, 汉穆拉比法典》与《十二铜表法》具有若干本质性的共性特点。
第一,具有性质。
古巴比伦王国建于公元前1894 年,当时土地私有制有进一步发展,历经几代国王的努力,到汉穆拉比王时代,经过35 年的征战,终于统一了两河流域,发展了奴隶制。
但是氏族公社残余仍存在。
因此,古巴比伦人在观念形态上,原始思想还相当浓厚。
法律文化是社会现实的集中且规化反映。
所以《, 汉穆拉比法典》无论容或形式 ,都表露出原始的思想,具有性质。
《汉穆拉比法典》是刻在石柱上的,从结构形式来看,石柱的上端刻有汉穆拉比王在太阳神夏马西座前接受权柄的浮雕,象征着国王是受命于“古巴比伦的太阳。
汉穆拉比法典与十二铜表格法
《汉穆拉比法典》是古巴比伦王国第六代国王汉穆拉比于公元前1792 至1750 年制定并颁布的,是古代奴隶制国家的法典,也是世界古代著名的法典,在世界法律史上具有重要意义。
《十二铜表法》是古罗马时代前期的法典,公元前450 至449 年制定的。
因法典全文刻在铜板上,共十二表,故名。
它是罗马第一部成文法典,成为“罗马法”的渊源之一。
《十二铜表法》也是世界“古代法”中最著名的法典之一。
在世界法律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古巴比伦与古罗马是世界著名的文明古国。
古巴比伦的奴隶制社会是典型的古代专制型的奴隶制国家,古罗马的奴隶制社会是西方世界古典型的奴隶制制国家。
古巴比伦与古罗马在政治、经济都有各自的特色,彼此有较大的不同。
因此,做为上层建筑的法律文化也有差异与殊相。
鉴于《汉穆拉比法典》与《十二铜表法》对后来世界的法律文化有较大的影响,例如《汉穆拉比法典》对后来的《赫梯法典》、《亚述法典》、波斯的成文法及希伯来法都有影响。
《十二铜表法》对“罗马法”及后来形成的“大陆法系”都有影响。
因此,比较《汉穆拉比法典》与《十二铜表法》对认识东西方法律文化的特点有一定的意义,从而对加强法制建设可资借鉴。
古巴比伦尽管比古罗马早一千多年,可是两者同处于奴隶制历史阶段。
《汉穆拉比法典》与《十二铜表法》不仅作为奴隶社会的法律制度而存在,而且在法律文化上也是属于初始时期,基本上都是从习惯法过渡到成文法阶段。
因此《, 汉穆拉比法典》与《十二铜表法》具有若干本质性的共性特点。
第一,具有性质。
古巴比伦王国建于公元前1894 年,当时土地私有制有进一步发展,历经几代国王的努力,到汉穆拉比王时代,经过35 年的征战,终于统一了两河流域,发展了奴隶制。
但是氏族公社残余仍存在。
因此,古巴比伦人在观念形态上,原始思想还相当浓厚。
法律文化是社会现实的集中且规化反映。
所以《, 汉穆拉比法典》无论容或形式 ,都表露出原始的思想,具有性质。
《汉穆拉比法典》是刻在石柱上的,从结构形式来看,石柱的上端刻有汉穆拉比王在太阳神夏马西座前接受权柄的浮雕,象征着国王是受命于“古巴比伦的太阳。
汉穆拉比法典与十二铜表法
《汉穆拉比法典》是古巴比伦王国第六代国王汉穆拉比于公元前1792 至1750 年制定并颁布的,是古代东方奴隶制国家的法典,也是世界古代着名的法典,在世界法律史上具有重要意义。
《十二铜表法》是古罗马共和时代前期的法典,公元前450 至449 年制定的。
因法典全文刻在铜板上,共十二表,故名。
它是罗马第一部成文法典,成为“罗马法”的渊源之一。
《十二铜表法》也是世界“古代法”中最着名的法典之一。
在世界法律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古巴比伦与古罗马是世界着名的文明古国。
古巴比伦的奴隶制社会是典型的古代东方专制型的奴隶制国家,古罗马的奴隶制社会是西方世界古典型的奴隶制民主制国家。
古巴比伦与古罗马在政治、经济都有各自的特色,彼此有较大的不同。
因此,做为上层建筑的法律文化也有差异与殊相。
鉴于《汉穆拉比法典》与《十二铜表法》对后来世界的法律文化有较大的影响,例如《汉穆拉比法典》对后来的《赫梯法典》、《亚述法典》、波斯的成文法及希伯来法都有影响。
《十二铜表法》对“罗马法”及后来形成的“大陆法系”都有影响。
因此,比较《汉穆拉比法典》与《十二铜表法》对认识东西方法律文化的特点有一定的意义,从而对加强法制建设可资借鉴。
古巴比伦尽管比古罗马早一千多年,可是两者同处于奴隶制历史阶段。
《汉穆拉比法典》与《十二铜表法》不仅作为奴隶社会的法律制度而存在,而且在法律文化上也是属于初始时期,基本上都是从习惯法过渡到成文法阶段。
因此《, 汉穆拉比法典》与《十二铜表法》具有若干本质性的共性特点。
第一,具有宗教性质。
古巴比伦王国建于公元前1894 年,当时土地私有制有进一步发展,历经几代国王的努力,到汉穆拉比王时代,经过35 年的征战,终于统一了两河流域,发展了奴隶制。
但是氏族公社残余仍存在。
因此,古巴比伦人在观念形态上,原始宗教思想还相当浓厚。
法律文化是社会现实的集中且规范化反映。
所以《, 汉穆拉比法典》无论内容或形式,都表露出原始宗教的思想,具有宗教性质。
十二铜表法
十二铜表法(成文法)公元前450年制定。
基本上是习惯法的汇编。
明文规定维护私有制度和奴隶主贵族的权益,保护私有财产,严惩破坏私有权者。
限制了贵族随意解释法律的权力,是后世罗马法的渊源,对于中世纪和近代欧洲法学也有重要影响。
罗马法罗马法,一般泛指公元前6世纪罗马国家形成之后至公元6世纪中叶查土丁尼皇帝编纂法典为止的整个历史时期所有的法律。
主要包括十二铜表法, 市民法, 万民法,查士丁尼法典。
十二铜表法具体明确规定了刑律、私有制度、财产继承、债务关系和司法程序;市民法内容涉及罗马共和国的行政管理、国家机关及一部分诉讼程序;万民法着重调整财产关系,规范所有权和契约关系,实际上是罗马统治范围内的国际法;查士丁尼法典包括历代皇帝的法令和元老院的决议。
罗马法是罗马帝国的法律的综合体系,是古代世界各国中,内容最完整、体系最完善、对后世影响最深远的法律。
罗马法的特点以人类共有的自然理性为基础,树立了自由民在“私法”范围内的形式上平等、契约以当事人同意为生效的主要条件和财产无限制私有等3个重要原则;行政官司法裁量权和法学家解释法律的权威给予其相当灵活性和实用性,能够满足在不断变动中的现实社会需要。
罗马法的影响罗马法对中世纪和近现代的西方法学、对许多亚非拉国家的现行法律体制,都有不可磨灭的贡献。
从12世纪至15世纪,欧洲出现了“罗马法复兴时期”。
许多国家纷纷采用罗马法。
资产阶级取得政权后,差不多都以罗马法为基础,结合本国的实际情况制定和改造自己的法律体系,有的将罗马私法略加修改,变成现行法使用,如法、德;有的则吸收其基本原则和思想,借以推动本国民法的发展,如英国。
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罗马法的影响显然已跨出欧洲范围,遍及曾经是西欧国家殖民地的亚、非、拉各国,从而形成了“大陆法系”。
即使构成“英美法系”的各国.也深受罗马法的影响。
20世纪初,罗马法的影响经过日本.也伸展到中国。
罗马法是罗马文明留给后人最持久的遗产。
十二铜表法
《十二铜表法》所体现的罗马法思想及现代启示《十二铜表法》是古罗马第一部成文法典,是罗马成文法的开端。
更是被古罗马著名历史学家李维称为“一切公法和私法的渊源”。
作为西方古代最重要的法典,其对罗马法系的产生和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
俗语“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研究这部成文法对于研究罗马法的发展历程和思想体系以及探讨我国当代法律体系的构建和完善都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十二铜表法》概述《十二铜表法》的原文由于公元前390年高卢族对罗马的入侵时的毁坏而散佚,现在我们只能从古代著作中略见其梗概。
《十二铜表法》包括第一表,传唤;第二表,审判;第三表,求偿;第四表,家父权;第五表,继承及监护;第六表,所有权及占有;第七表,房屋及土地;第八表,私犯;第九表,公法;第十表,宗教法;第十一表为前五表之补充;第十二表为后五表之补充。
由篇目可见,《十二铜表法》内容广泛,包括民法、刑法和诉讼程序,基本上是习惯法的汇编。
在结构和内容上存在着诸法合体,私法为主,程序法先于实体法的特点。
二、《十二铜表法》所体现的罗马法思想限于时代和立法技术的局限,《十二铜表法》不可能把所有的法律问题规定尽善尽美,即使在当代也没有哪个国家可以保证其立法是完美的。
但是作为开端,《十二铜表法》所体现的罗马法精神虽然朴素但却是极其宝贵的,具有超越时代的先进性。
1、在《十二铜表法》中,自然法理念已经有初步体现。
自然法观念是指导罗马法的基本思想,也是罗马法有别于其他法律的重要特征。
自然法不是实在的或具体的法律,而是一种带有理想和规范色彩的正义论与价值观,其基本精神包括公平精神、理性精神和人权精神三个方面。
例如,第八表私犯第二条规定,“毁伤他人肢体而不能和解的,他人亦得依同态复仇而"毁伤其形体" (原文为memberum rupsit)。
”体现了朴素的公平理念。
第六表所有权和占有,第九条规定,“凡以他人的木材建筑房屋或支搭葡萄架的,木料所有人不得擅自拆毁而取回其木料。
简论十二铜表法
简论《十二铜表法》在世界各国法律体系的发展中,其法律渊源总是由习惯法向着成文法的方向演变的。
在公元前8世纪至6世纪古罗马的“王政时期”,其仍旧以大量的“习惯法”作为其社会法律规范的渊源。
在这以习惯法作为法律渊源的法律体系的时期中,古罗马的习惯法主要被贵族阶级以及宗教所垄断,法律处于一种不可知、不可晓的秘密状态。
法律的解释权完全被垄断在了宗教贵族阶级手中,并且被运用于偏袒贵族、欺压平民等激起社会矛盾的活动中,法官们利用平民对于法律的无知而任意枉法裁判。
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了罗马共和国时期,并且由于社会矛盾的不断激化,平民们开始要求将法律予以成文化并公之于众。
在公元450年,随着罗马平民与贵族长达8年的争斗逐渐胜利,在双方的协议下,《十二铜表法》就此诞生了。
《十二铜表法》的制定颁行是罗马法律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事件,其标志着罗马法从习惯法发展到了成文法时代。
,《十二铜表法》作为罗马法进入成文法时代的标志,其内容体系也是可考量的。
《十二铜表法》顾名思义指的是雕刻在十二块铜板上的法律。
其内容绝大多数是早期罗马习惯法的汇编,应当说是比较切合当时社会发展的需要。
,十二铜表法的内容分为12方面:传唤、审理、执行、家长权、继承和监护、所有权和占有、土地和房屋、私犯、公法、宗教法、前五章的补充和后五表的补充等。
从体系上看,十二铜表法囊括的罗马社会人民生活所需要的方面,作为成文法运动的标志来说,这一点也是值得肯定的。
从具体内容上看,十二铜表法突出体现了平民与贵族阶级斗争的胜利结晶。
《十二铜表法》的内容是大多数早期罗马习惯法的汇编,因此其具有了以下明显的特点:(一)内容广泛,诸法混同。
其内容上囊括了公法和私法、宗教与世俗法、实体法和程序法。
和现代法律体系比起来说明了罗马的立法技术尚处于初期的发展阶段。
(二)十二铜表法表现了其严格的形式主义色彩。
十二铜表法中规定了各种程序以补足实体法的不足以及司法的公信力。
(三)十二铜表法的规定较为单一、守成,并没有考虑司法实际情形,只是硬性的规定了某些实体条件。
人教版高中历史必修1 2.6名词解释:《十二铜表法》
《十二铜表法》制定背景和其它早期国家一样,罗马在国家形成的初期,并不存在成文法典,唯一具有法律权威和功用的便是当时人的习惯,即一种未经政府明确承认而被一般人接受并默认为社会生活中相互关系之规则的制度原则。
由于习惯法没有固定的成文形式,因此,它便具有很大的伸缩性和不确定性。
而这种法律制度上的局限在司法制度落后的古代又往往会导致法律规范的不精确。
这样,无形中就为法官故意压迫平民、袒护贵族提供了方便。
平民们为了改变这种不平等的地位,主动组织起来,向政府施加压力,要求政府编纂成文法。
元老院被迫于公元前454年成立了十人立法委员会,还派人到希腊考察法制。
于公元前451年制定法律十表公布于罗马广场。
次年,又制定法律二表,作为对前者的补充,构成了所谓的《十二表法》,由于这些表法当时都是由青铜铸成的,所以又称《十二铜表法》,这是古代罗马的第一部成文法典,是罗马法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可惜的是铜表在公元前390年高卢人入侵罗马时被毁。
结构与内容《十二铜表法》的篇目依次为传唤、审理、索债、家长权、继承和监护、所有权和占有、土地和房屋、私犯、公法、宗教法、前五表的追补及后五表的追补。
《十二铜表法》的原文早已丢失,但从后来罗马法学家的著作中可以看出:这一法律的内容相当广泛,公法与私法、刑法与民法、实体法与程序法、同态复仇与罚金、氏族继承与遗嘱等等相互交错。
它不仅规定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而且还规定了极为严酷的债务奴役制(债务人若无力偿还债权人的债务,那么债权人就可以把他处死,或卖至第伯河以外的任何地方)。
其特点为诸法合体、私法为主,程序法优于实体法。
《十二表法》的某些规定虽反映了平民的要求,但其主要目的在于严格维护奴隶主阶级的利益及其统治秩序,保护奴隶主贵族的私有财产权和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历史地位《十二铜表法》是古罗马第一部成文法典,也是第一部可以按律量刑的法,是古罗马固有习惯法的汇编,它总结了前一阶段的习惯法,并为罗马法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是“一切公法和私法的渊源”。
《十二铜表法》《十二铜表法》
东罗马皇帝查士丁尼和皇后狄奥多拉
实行时间 习 惯 法 成文 法 公民 法
万 民 法
罗马共和国 早期
含义
法律与习惯之 间没有明显的 区别
产生条件
共和国早期,城邦国 家刚建立,法律制度 不完善
影响
贵族担任法官, 常随心所欲地解 释法律,损害平 民利益 审判、量刑皆有 法依,平民利 益得到保护 罗马公民受到法 律保护,并享有 法律赋予的权利 维系了帝国统治 稳定社会秩序 缓和社会矛盾
维护奴隶主贵族利益; 男女地位不平等
小结
罗马法的形成过程
起源 习惯法 《十二铜表法》
发展 公民法 万民法 完善 《民法大全》
罗马国家的发展过程
BC 6世纪末 国 家 疆 BC 3世纪中 域 (共和国时期) 扩 大 至AD 3世纪初 (帝国时期) 至BC 5世纪中 至AD 6世纪
不 断 发 展 、 成 熟
评价《十二铜表法》
• 有法可依 • 限制贵族随意解释法律,保护平民利益。 • 主要维护奴隶主贵族的利益,奴隶、平民仍受到 不公正的待遇。 • 保留一些野蛮习俗
(三)发展
1、公民法
用于调整罗马公民之间关系的 罗马法律 ,又叫市民法。 《十二铜表法》就是一部典型 的公民法。
范围
仅限于罗马公民
大不列颠
5、公元29年,高卢省一位官员与平 民乌尔斯打架,并把乌尔斯的腿给打 断了,乌尔斯将那位官员告上法庭, 如果你是当地法官,你会怎么判呢?
官员赔款或是打断自己的腿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同态复仇)
(二)罗马法的起源 含义:习惯法是法律的最早渊源形式,人 1、习惯法 们称它是由习俗形成的法 。
特点:伸缩性、不确定性
案例一: 罗莫洛是公元前6世纪的一个仁慈、 善良的贵族,也是罗马一支军队的首领。 生前曾立下遗嘱,希望把他一半的财产 捐给那些跟随他作战受伤或战死士兵的 家人(平民)。但罗莫洛死后,他的家 人(贵族)却不履行罗莫洛的遗嘱,受 伤或战死士兵的家人因此把罗莫洛的家 人告上法庭。 法官(贵族)会怎么判呢?
罗马法
一、罗马法的概念罗马法,一般泛指罗马奴隶制国家法律的总称,存在于罗马奴隶制国家的整个历史时期。
它既包括自罗马国家产生至西罗马帝国灭亡时期的法律,以及皇帝的命令,元老院的告示,成文法和一些习惯法在内。
也包括公元7世纪中叶以前东罗马帝国的法律。
(一) 罗马法的产生罗马法大约起源于公元前7世纪前后的古代罗马王政时代,当时,罗马的法律有人民大会的法律和平民大会的法律,共和时代的末期,元老院的决议逐渐取代了王政时代的人民大会和平民大会的法律。
(1)氏族公社时期:公元前8世纪以前,罗马处于氏族公社时期。
传说罗慕路斯于公元前754至前753年创建罗马城。
(2)王政时期:公元前8至前6世纪的罗马,称为王政时期,此时的罗马尚处于氏族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时期。
公元前7世纪后,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的出现,罗马社会产生了奴隶主和奴隶两个基本对立的阶级,氏族制度趋于解体。
与此同时,“平民”阶层逐渐形成。
平民承担罗马大部分的税收和罗马军事义务,但因其不是氏族公社成员,不能享有政治权利,不能与贵族通婚,也不能占有公地。
正是平民为争取权利同贵族进行的长期斗争,客观上加速了罗马氏族制度的瓦解,促进罗马奴隶制国家与法律的形成。
(3)共和国时期:公元前6世纪中叶,罗马贵族被迫让步,第六代王塞尔维乌斯·图利乌斯对罗马社会进行了改革,废除了原来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氏族部落,以地域关系来划分居民,并按照财产的多少将居民划分为五个等级。
这次改革标志着罗马氏族制度的彻底瓦解,罗马奴隶制国家正式产生,罗马从此步入共和国时期。
随着罗马奴隶制国家最终形成,罗马法也随之产生。
当然,共和国早期的法律渊源主要是习惯法。
罗马法是一种反映罗马奴隶主阶级的意志,保护奴隶制的剥削关系,巩固奴隶主阶级在国家机关中的统治地位以及对奴隶的无限权力的社会规范体系。
(二)《十二铜表法》的制定1.制定背景共和时期,罗马法的主要代表是著名的《十二铜表法》。
《十二表法》是罗马法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十二铜表法的内容
十二铜表法的内容哎,说起这十二铜表法,那可是咱老祖宗留下的宝贝,老刘我闲着没事的时候,就得好好琢磨琢磨。
这十二铜表法,其实就是古罗马制定的一部法律,相当于咱们的宪法。
不过,这宪法跟咱们的可不一样,那可是刻在铜板上的,一个字一个字都是实打实的。
记得有一次,我跟老李闲聊,他说:“老刘,你说这古罗马人怎么就这么聪明,把这法律刻在铜板上?”我哈哈一笑,说:“那当然,这铜板一出来,就相当于现在的手机,谁敢篡改,谁就得担风险。
”这十二铜表法一共有12章,每章都有具体的内容。
比如说,第一章就是关于婚姻法的,规定了结婚的条件啊,离婚的标准啊,那时候可是非常注重婚姻的,不像现在,离婚率那么高。
记得有一次,我在书店里看到一本书,上面写着一个故事。
说是一个小伙子,因为娶了个富婆,结果被富婆的家人给害了。
这个小伙子把事情告到了法庭上,法官一看,哎呀,这还得了,马上就根据婚姻法把富婆的家人给判了罪。
这个案件,就是从这十二铜表法开始的。
再比如说,第二章就是关于财产法的,规定了遗产怎么分配,土地怎么买卖,那时候可是非常注重财产的,因为那是人家生活的保障。
记得有一次,我在公园里碰到一个老奶奶,她说:“老刘,你说这古代人真是有意思,把法律都刻在铜板上,谁敢不遵守啊?”我笑了笑,说:“是啊,那时候的法律,可是老百姓的靠山。
”这十二铜表法,不光规定了婚姻、财产,还包括了刑法、民法、诉讼法等等,涉及了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那时候的人,一提到法律,就会想到这十二铜表法。
不过,这十二铜表法也不是万能的,那时候的社会还是有点混乱,法律执行得也不是那么严格。
我记得有一次,我在一本书上看到,有一个罪犯,犯了罪,居然还能逍遥法外,可见这法律还是有点漏洞。
哎,这十二铜表法,真是让我这个现代人感慨万千。
想想咱们的法律,从古至今,一直在不断进步,可是,这进步的背后,可是付出了多少代价啊!。
名词解释十二铜表法
名词解释十二铜表法
名词解释:十二铜表法
十二铜表法是中国古代医学中的一种诊断方法,主要用于判断人体体质和疾病的发展。
这种方法起源于古代汉朝的医学家张仲景,他根据人体的脉搏和五脏六腑的功能状态,将人体分为十二个部分,并通过触摸患者的脉搏来判断其健康状况。
十二铜表法的名称来源于它使用的工具,即十二根铜制的脉诊器。
这些脉诊器的形状各异,而且每个器具的长度、粗细等也有所不同,以适应不同部位的脉搏触诊。
医生会使用这些脉诊器在患者的脉搏点上进行触诊,并根据触摸到的脉搏的强度、速度和节律等来判断患者的体质和疾病情况。
根据十二铜表法,人体被分为十二个部位,分别是头、颈、胸、腹、腰、背、臀、腿、足、手、腕和肘。
每个部位对应着不同的脉搏点,医生通过触摸这些部位的脉搏,来了解人体的健康状况。
根据张仲景的理论,不同部位的脉搏反映了不同的脏腑功能和气血循环情况,从而可以判断出人体的健康状况。
十二铜表法的应用范围广泛,可以用于诊断各种疾病和判断人体的体质。
医生可以根据患者的脉搏情况,判断出人体的阴阳平衡和五脏六腑的功能状态,从而指导治疗方案的制定。
此外,十二铜表法还可以用于预防疾病的发生,通过及早发现体质的变化,采取相应的调理措施,以保持身体的健康。
虽然现代医学已经发展了许多先进的诊断技术,但十二铜表法在中医诊断中仍然有一定的应用。
它与中医的整体观念密切相关,注重从人体的整体状态来判断健康状况,而不仅仅关注局部的症状。
十二铜表法在传统中医诊断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为中医治疗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十二铜表法》
《十二铜表法》作为西方古代最重要的法典,《十二铜表法》对罗马法系的产生和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
《十二铜表法》内容庞杂,包括民法、刑法和诉讼程序,基本是习惯法的汇编,它规定了极为严酷的债务奴役制,维护贵族的利益。
它打破了罗马贵族对法律知识的垄断,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罗马平民的利益,是罗马成文法发展史的起点。
《十二铜表法》更是被古罗马著名历史学家李维称为“一切公法和私法的渊源”。
产生背景古代罗马国家建立在欧洲地中海中央的亚平宁半岛上,并且不断向亚、非、欧三大洲进行扩张,频繁的对外经济贸易往来,使其形成了高度发达的奴隶制商品经济。
《十二铜表法》以及罗马法系正是建立在这一基础上的。
马克思主义精典作家对其有这样的评价:罗马法是“简单的商品生产即资本主义前的商品生产的最完善的法。
”也是“纯粹私有制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的生活条件和冲突的十分经典性的法律表现。
立法目的《十二铜表法》的立法是由下及上的。
在《十二铜表法》制定之前,平民和贵族之间的矛盾是罗马早期共和国的主要矛盾,如上文所述,《十二铜表法》正是这一矛盾的产物。
从它的制定过程我们可以看出它是平民与贵族斗争胜利的产物。
反映了平民在政治、经济、法律地位上的要求。
《十二铜表法》之后罗马法系的立法依然体现着这一要求,每颁布一个成文法典,平民的政治、经济、法律地位便提高了一步。
形成及内容结构《十二铜表法》一般认为,《十二铜表法》是在古罗马的共和时代制定的罗马第一部成文法典。
公元三世纪以前,罗马奴隶制尚处于早期阶段,当时占统治地位的贵族不仅拥有大量土地和奴隶,而且奴役广大平民。
由于平民拥有一定的财富,同时担负兵役,掌握一些武装,因此形成了一股足以和贵族相抗衡的力量,于是平民与贵族的斗争很激烈。
当时罗马实行的是习惯法,立法权和司法权力基本上由贵族垄断,而且司法解释权也在贵族法官手中。
因此平民要求制定成文法,提高平民政治经济地位的呼声愈来愈高,并以三次“撒离运动”向贵族施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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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铜表法制定
制定背景
和其它早期国家一样,罗马在国家形成的初期,并不存在成文法典,唯一具有法律权威和功用的便是当时人的习惯,即一种未经政府明确承认而被一般人接受并默认为社会生活中相互关系之规则的制度原则。
由于习惯法没有固定的成文形式,因此,它便具有很大的伸缩性和不确定性。
而这种法律制度上的局限在司法制度落后的古代又往往会导致法律规范的不精确。
这样,无形中就为法官故意压迫平民、袒护贵族提供了方便。
平民们为了改变这种不平等的地位,主动组织起来,向政府施加压力,要求政府编纂成文法。
元老院被迫于公元前454年成立了十人立法委员会,还派人到希腊考察法制。
于公元前451年制定法律十表公布于罗马广场。
次年,又制定法律二表,作为对前者的补充,构成了所谓的《十二表法》,由于这些表法当时都是由青铜铸成的,所以又称《十二铜表法》,这是古代罗马的第一部成文法典,是罗马法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可惜的是铜表在公元前390年高卢人入侵罗马时被毁。
结构与内容
《十二铜表法》的篇目依次为传唤、审理、索债、家长权、继承和监护、所有权和占有、土地和房屋、私犯、公法、宗教法、前五表的追补及后五表的追补。
《十二铜表法》的原文早已丢失,但从后来罗马法学家的著作中可以看出:这一法律的内容相当广泛,公法与私法、刑法与民法、实体法与程序法、同态复仇与罚金、氏族继承与遗嘱等等相互交错。
它不仅规定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而且还规定了极为严酷的债务奴役制(债务人若无力偿还债权人的债务,那么债权人就可以把他处死,或卖至第伯河以外的任何地方)。
其特点为诸法合体、私法为主,程序法优于实体法。
《十二表法》的某些规定虽反映了平民的要求,但其主要目的在于严格维护奴隶主阶级的利益及其统治秩序,保护奴隶主贵族的私有财产权和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历史地位
《十二铜表法》是古罗马第一部成文法典,也是第一部可以按律量刑的法,是古罗马固有习惯法的汇编,它总结了前一阶段的习惯法,并为罗马法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是“一切公法和私法的渊源”。
许多世纪以来,《十二表法》被认为是罗马法的主要渊源。
意义
《十二铜表法》的颁布对于贵族无疑是一次沉重的打击。
因为法律已经编成了明确的条文,量刑定罪,须以条文为准,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对贵族的专横和滥用权力作了限制。
但
是平民的胜利还是初步的。
平民与贵族的矛盾并没有因此而消除,两者之间的斗争也并没有因此而终止。
双方斗争的结果,一方面调整了罗马公民内部的阶级关系;另一方面又促进了罗马国家的立法工作。
但也保留了一些比较野蛮的习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