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试验室标准(方法)变更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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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准方法变更审批表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准方法变更审批表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准(方法)变更审批表
第1页,共1页
注:①此表一式二份,检验检测机构和资质认定部门分别留存,与《资质认定证书附表》一并使用;
②“序号、资质认定项目名称”应与《证书附表》一致;
③如标准(方法)仅为年号、编号变化,或变更的内容不涉及实际检验检测能力变化,可填写此表;
④机构如选择自我承诺的方式,资质认定部门无需组织专业技术评价组织/专家审查,直接批准,在后续监督管理中对被审批单位承诺
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检查,发现承诺内容不实,资质认定部门将撤销审批决定,并将相关情况记入
诚信档案。

-1 -。

CNAS-CL01-A008:2018(电磁兼容)-核查表

CNAS-CL01-A008:2018(电磁兼容)-核查表
f)对于军用设备电磁兼容检测的测试场地应满足以下要求:
)军用设备电磁兼容检测,可采用以下几种测试场地(或测试装置):
----屏蔽室;
----电波暗室;
----混响室;
----横电磁波室或平行板传输线;
----开阔试验场。
)军用设备电磁兼容试验通常在屏蔽室内进行,屏蔽室尺寸应足够大,以满足GJB151B(或GJB152A)的要求。当在屏蔽室内进行辐射发射和辐射敏感度测试时,屏蔽室内壁应敷设射频吸波材料,即要求采用局部安装吸波材料的屏蔽室(GJB151B或GJB152A)或电波暗室。
)如果订购方同意,电场辐射敏感度也可以采用步进搅拌模式混响室法进行测试,混响室法应满足GJB151B附录D要求。
)瞬态电磁场辐射敏感度测试可采用横电磁波室(TEM室、GTEM室)或平行板传输线等测试装置。
6.4设备
6.4.1
实验室应配置正确开展EMC检测活动所需要的设备,见附录。
6.4.5
实验室的检测仪器设备和辅助设备的测量准确度或测量不确定度应满足GB/T 6113.101~104系列标准(等同采用CISPR16-1-1~CISPR16-1-4)、GB/T17626系列标准等所申请认可的业务范围及相应标准的技术能力(和参数)要求。
----频率在1GHz以上的测量时,应按照GB/T6113.104第8章规定的场地确认方法,所得到的场地电压驻波比SVSWR,dB6dB;
----电波暗室的屏蔽效能应满足屏蔽室屏蔽效能的要求,并在1~6GHz (或18GHz)满足屏蔽效能> 80dB;
---进行辐射杂散测试时,全电波暗室应按照YD/T 1483《无线电设备杂散发射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规定的场地确认方法,与规定全频段的归一化自由空间传输损耗的偏差在±4dB范围内;

CNAS-CL01-A025: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校准领域的应用说明 》

CNAS-CL01-A025: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校准领域的应用说明 》

CNAS-CL01-A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校准领域的应用说明Application of Laboratory Accreditation Criteria inthe Field of Calibration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前言校准实验室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对实验室的认可领域之一。

该领域涉及对测量设备进行校准和以保证计量溯源性为目的进行的测量活动。

本文件是CNAS根据校准实验室的特点而对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作的进一步说明,并不增加或减少该准则的要求。

本文件与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同时使用。

在结构编排上,本文件章、节的条款号和条款名称均采用CNAS-CL01中章、节的条款号和条款名称,对CNAS-CL01应用说明的具体内容在对应条款后给出。

本文件包含1个资料性附录和1个规范性附录。

本文件代替CNAS-CL25:2014《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校准领域的应用说明》本次修订主要根据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对章节号重新进行了编排,并对部分内容做了修订,以使其与CNAS-CL01:2018的规定相协调。

本次修订还按照CNAS的统一要求调整了文件编号。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校准领域的应用说明1范围本文件适用于申请和已获CNAS认可的校准实验室。

本文件的附录A适用于实施现场校准的校准实验室。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2.1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2.2CNAS-RL02《能力验证规则》2.3CNAS-CL01-G003《测量不确定度的要求》2.4 CNAS-R01《认可标识使用和认可状态声明规则》2.5JJF 1071《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2.6JJF1033《计量标准考核规范》2.7JJF 1139《计量器具检定周期确定原则和方法》2.8ILAC G24《测量仪器校准周期的确定指南》3术语和定义本文件采用ISO/IEC 17000和ISO/IEC指南99(VIM)中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5实验室标准变更申请备案表(格式文本)

5实验室标准变更申请备案表(格式文本)

实验室标准变更申请备案表
注:1.此表一式两份;
2.“序号”填写本次申请项数的自然序号,“原证书序号”填写申请变更的项目在原资质认定《证书附表》中的序号;
3.申请时需递交检测标准的新、旧文本(一式一份);
4.需同时递交实验室按评审准则“检测和校准方法”要求实施的确认记录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5.评审员或专家文审时可要求实验室补充相关的证据材料,如果涉及检测能力要求的实质性变化,需按扩项进行现场评审;
6.评审员或专家对实验室标准变更进行文审或现场评审,确认后须填写相关项目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附表1,并将纸质版及电子版上报认证监管处。

转:实验室认可评审不符合项分级指南(CNAS-GL008:2018)

转:实验室认可评审不符合项分级指南(CNAS-GL008:2018)

CNAS-GL008实验室认可评审不符合项分级指南Guidelines on Grading Non-Conformities in Laboratory Assessment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目次目次 (1)前言 (2)1 范围 (3)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3 术语和定义 (3)4 不符合项分级 (4)5 不符合项的提出 (5)6 CNAS对不符合项的处理措施 (5)7 不符合项示例 (6)附录A(资料性附录) (7)不符合项分级示例 (7)前言本指南依据ILAC G3《认可机构评审员培训课程指南》(08/2012)附录A《不符合项分级指南》,以及参考国际同行做法制订,旨在为认可评审提供指导;同时也可供实验室参考,便于其了解不同类型不符合项对认可决定的影响,从而加强自身质量和技术的管理工作。

本文件代替CNAS-GL09:2014《实验室认可评审不符合项分级指南》。

本次修订是按CNAS统一要求调整文件编号,内容没有变化。

实验室认可评审不符合项分级指南1 范围1.1 本指南规定了不符合项分级的原则,为评审组及CNAS秘书处评审主管及其他相关人员评估和管理认可评审结果提供指导,提高评审结论的一致性和规范性。

1.2 本指南适用于实验室认可评审活动,也可用于实验室对内审发现和不符合项的控制工作。

1.3 依据本指南中确定的原则,评审组负责识别不符合项的严重程度,并根据总体评审情况作出合理的推荐意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CNAS发布的实验室认可要求文件,包括认可规则、认可准则类文件(包含认可基本准则及应用说明、专门要求)、认可说明和认可方案。

3 术语和定义3.1不符合项实验室的管理或技术活动不满足要求。

注1:“要求”指CNAS发布的认可要求文件,包括认可规则、认可准则、认可说明和认可方案中规定的相关要求,以及实验室自身管理体系和相应检测或校准方法中规定的要求。

注2:不符合项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类型:∙缺乏必要的资源,如设备、人力、设施等;∙未实施有效的质量控制程序;∙测量溯源性不满足相关要求;∙人员能力不足以胜任所承担的工作;∙操作程序,包括检测或校准的方法,缺乏技术有效性;∙实验室管理体系文件不满足CNAS认可要求;∙实验室运作不满足其自身文件要求;∙实验室未定期接受监督评审、未缴纳费用等。

标准变更申请审批表

标准变更申请审批表

实验室资质认定标准变更申请/审批表
第页,共页实验室名称
联系人电话/手机
序号产品/参数名称
已批准的标准名
称、代号(含年号)
变更后的标准名
称、代号(含年号)
主要变更内容
注:如有更多标准变更,可增加行。

受理人签字栏和批准意见签字栏放在最后一页即可。

受理人确认
意见
受理人:日期:
发证部门审核
批准意见(公章)
批准人签字:日期:
注:①此表一式两份,“序号、资质认定项目名称”应与《证书附表》一致;
②申请时应携带《证书附表》复印件,及变更标准后《证书附表》的变化部分一式二份和电子版;
③如标准仅为年号、编号变化,或变更的标准经专家文审确认具有检测能力的,经专家签字确认后,由发证机关发放变化部分的《证书附表》,或此审批表。

④标准变更如涉及仪器设备、环境条件、检验方法等检测能力的实质性变化,应按照扩项办理。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编制
实验室资质认定标准变更专家审查意见表
第页,共页
序号产品/参数名称
已批准的标准名
称、代号(含年号)
变更后的标准名
称、代号(含年号)
主要变更内容
专家审查意见
(说明新标准是否涉及仪器设备、环
境条件、检验方法等变化,机构检验
能力能否满足新标准要求等)
专家签字
注:如有更多标准变更,可增加行。

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标准化指南2018

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标准化指南2018

一、概述公路工程是国家基础设施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公路工程中的试验室工作则是至关重要的。

试验室是公路工程质量控制和检测的重要场所,标准化的试验室可以保证公路工程质量的可控性和稳定性。

制定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标准化指南成为当务之急。

二、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标准化的必要性1. 提高试验数据准确性公路工程试验室标准化可以规范试验设备和试验操作流程,保证试验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保障工程质量标准化的试验室可以提升工程质量管理水平,保障公路工程施工质量。

3. 减少安全事故标准化试验室设备和操作规程能够减少试验过程中的安全隐患,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4. 提高效率标准化的试验流程和管理制度可以提高工地试验室的工作效率,减少不必要的时间和资源浪费。

三、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标准化指南的内容1. 试验室建设规范(1)试验室建筑设计规范(2)实验室设备配置标准(3)实验室安全防护要求2. 试验设备管理(1)试验设备的采购流程(2)试验设备的安装和调试(3)试验设备的定期检验和维护3. 试验操作规程(1)试验操作规范(2)试验操作流程(3)试验数据记录和保存要求4. 人员培训和管理(1)试验室人员的资质要求(2)试验室人员的培训计划(3)试验室人员的考核与奖惩制度五、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标准化指南的实施与推广1. 制定标准化指南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牵头制定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标准化指南,并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2. 推动实施对标准化指南进行广泛宣传和培训,促使各地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积极推行标准化管理。

3. 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的督导机制,加强对各地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的监督检查,确保标准化管理的实施效果。

六、结语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标准化指南的制定对于提高公路工程施工质量、保障工程安全、提升试验数据准确性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施工单位应高度重视,积极推动标准化指南的实施,为我国公路工程的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校准实验室的应用说明》核查表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校准实验室的应用说明》核查表

附表7(CNAS-CL01-A025: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校准实验室的应用说明》核查表5结构要求填表说明:1.“自查结果说明”栏应逐个条款进行描述。

2.本核查表只在CNAS-CL01-A025适用时填写。

6资源要求编号及章节/条款号自查结果说明条款核查内容对应的管理体系文件名称、b)应根据必要性和有效性的原则确定实施期间核查的范围以及核查方式。

备注7过程要求编号及章节/条款号自查结果说明条款核查内容对应的管理体系文件名称、备注实验室制定的校准方法,应至少包含以下适用的内容:a)文件编号及版本号;b)适用范围;c)校准方法所用的测量方法(或测量原理);d)校准的量(或参数)及其测量范围;e)使用的测量标准及辅助设备的名称、主要技术性能要求。

必要时可包含测量标准的溯源要求或途径等内容;f)对环境条件和工作条件的要求,如温度、电源等的要求;g)校准前的准备,如标准设备或被校设备开机预热的要求等;7.2.1.6h)校准程序的内容,包括:——校准开始前对被校设备进行的正常性检查的要求及方法;——校准步骤以及操作方法;——对观察结果和校准数据记录的要求;——校准时应遵循的安全措施;——数据处理的要求和方法;——需要时,应包含对符合性判定、校准间隔确定的原则和方法;——不确定度的评定方法或程序;注:实验室制定校准方法时可参考JJF1071《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

CNAS-AL01第10页共17页2018年06月01日发布2018年09月01日实施8管理体系要求2018年06月01日发布2018年09月01日实施附表7(CNAS-CL01-A025:2018)附录A:对现场校准的补充说明填表说明:本附录A如果不填写,视为实验室不实施现场校准或现场校准不申请CNAS认可。

A.6资源要求2018年06月01日发布2018年09月01日实施2018年06月01日发布2018年09月01日实施CNAS-AL01第15页共17页A.7过程要求2018年06月01日发布2018年09月01日实施2018年06月01日发布2018年09月01日实施A.8管理体系要求2018年06月01日发布2018年09月01日实施。

CNAS-CL01-A002: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CNAS-CL01-A002: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2018 年 3 月 1 日发布
2018 年 9 月 1 日实施
CNAS-CL01-A002:2018
前言
第 1 页 共 17 页
本文件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制定,是 CNAS 根据化学检测的 特性而对 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所作的进一步说明, 并不增加或减少该准则的要求。
2018 年 3 月 1 日发布
2018 年 9 月 1 日实施
CNAS-CL01-A002:2018
第 6 页 共 17 页
户,并征询其意见。如果发现该偏离可能影响检测结果,应通知客户。 7.4.4 检测样品应按可行方式妥善储存。实验室应规定不同类型样品,特别是易变质、 易燃易爆样品的储存条件。如果样品储存的环境条件很关键,应予以监控和记录,以 证实满足需要。 7.5 技术记录 7.6 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 7.7 确保结果的有效性 7.7.1 实验室应对检测结果有效性进行监控 7.7.1.1 监控应覆盖到申请认可或已获认可的所有检测技术和方法,以确保并证明检 测过程受控以及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内部质量控制方法应包括但不限于空白 分析、重复检测、比对、加标和控制样品的分析中的一种或几种。内部质控实施时还 应考虑内部质量控制频率、规定限值和超出规定限值时采取的措施。 7.7.1.2 如果检测方法中规定了内部质量控制计划和程序,包括规定限值,实验室应 严格执行。如果检测方法中无此类计划,适用时,实验室应采取以下方法: (1) 空白 注:试剂空白一般每制备批样品或每 20 个样品做一次,样品的检测结果应消除空白 造成的影响。高于接受限的试剂空白表示与空白同时分析的这批样品可能受到污染, 检测结果不能被接受。当经过实验证明试剂空白处于稳定水平时,可适当减少空白试 验的频次。当检测方法对空白有具体规定时,应满足方法要求。 (2) 实验室控制样品 注:实验室控制样品(LCS)可每制备批样品或每 20 个样品做一次。LCS 应按通常遇到 的基体和含量水平准备,其测定结果可建立质量控制图进行分析评价。当经过 LCS 测试实验证明检测水平处于稳定和可控制状态下,可适当减少 LCS 的测试频率。 (3) 加标 注:应在分析样品前加标,基体加标应至少每制备批样品或每个基体类型或每 20 个 样品做一次,且添加物浓度水平应接近分析物浓度或在校准曲线中间范围浓度内,加 入的添加物总量不应显著改变样品基体。 (4) 重复检测 注:重复样品一般至少每制备批样品或每个基体类型或每 20 个样品做一次。当经过 试验表明检测水平处于稳定和可控制状态下,可适当地减少重复检测频率。 7.7.1.3 适用时,实验室应使用控制图监控实验室能力。质量控制图和警戒限应基于 统计原理。实验室也应观察和分析控制图显示的异常趋势,必要时采取处理措施。 注:适用时,实验室可参考 ISO 5725《测试方法与结果的准确度(正确度与精密度)》 第 6 部分和国际理论和应用化学协会(IUPAC)“分析化学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协调指 南”中给出的指南。 7.7.1.4 对于非常规检测项目,应加强内部质量控制措施,必要时进行全面的分析系

CNAS-CL01-G001:2018《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应用要求》20180301

CNAS-CL01-G001:2018《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应用要求》20180301

CNAS-CL01-G001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应用要求Application of CNAS-CL01《Accreditation Criteria for the Competency of Testing and CalibrationLaboratorie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前言本文件旨在明确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相关条款的具体实施要求。

当本文件中对特定条款的要求与专业领域的应用说明不一致时,以专业领域应用说明的要求为准。

本文件作为实验室认可的强制性要求文件,与CNAS-CL01同步应用。

本文件中的条款号与CNAS-CL01相对应,因此并不连续。

本文件代替CNAS-CL52:2014《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应用要求》。

本次修订主要根据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对章节号重新进行了编排,对记录保存期和人员要求做了修订,并按照CNAS 的统一要求调整文件编号。

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应用要求5 结构要求5.1 实验室或其母体机构应是法定机构登记注册的法人机构,一般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社会团体法人。

a) 实验室为独立注册法人机构时,认可的实验室名称应为其法人注册证明文件上所载明的名称;实验室为注册法人机构的一部分时,其认可的实验室名称中应包含注册的法人机构名称。

政府或其他部门授予实验室的名称如果不是法人注册名称,不能作为认可的实验室名称。

b)实验室为独立法人机构时,检测或校准业务应为其主要业务,检测或校准活动应在法人注册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

c)实验室是某个组织的一部分时,申请的检测或校准能力应与法人机构核准注册的业务范围密切相关。

5.2实验室应明确对实验室活动全面负责的人员,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由负责不同技术领域的多名技术人员组成的团队,其技术能力应覆盖实验室所从事的检测或校准活动的全部技术领域。

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 2018版与2006版差异研究

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 2018版与2006版差异研究

八、管理体系要求:
1.方式
提出实验室应按方式A或方式B实施管理体系,并对其进行内容要求描述。
2.管理体系文件(方式 A)
将建立、实施和保持与其活动范围相适应的管理体系和应制定总体目标改为建立、编制和保持符合本准则目的的方针和目标;将体系文件应传达至有关人员,并被其理解、获取和执行改为参与实验室活动的所有人员可获得适用其职责的管理体系文件和相关信息;新增方针和目标应能体现实验室的能力、公正性和一致运作。
5.技术记录
技术记录应包括每项该实验室活动(检测、校准、抽样)以及审查数据结果的日期和责任人;记录中出现错误时,每一错误应划改,不可擦涂掉,以免字迹模糊或消失,并将正确值填写在其旁边延伸为实验室应确保记录的修改可以追溯到前一个版本或原始观察结果,存原始的以及修改后数据和文档,包括修改的日期、标识修改的内容和负责修改的人员;删除注释内容。
二、范围
2018班不仅涵盖2006版中检测、校准和抽样的通用要求,还增加了公正性和一致性运作的要求,一致性运作既是持续保持实验室能力和公正性的运作。
三、规范性引用文件
采用国标体现中国特色,方便使用人员理解,将ISO/IEC1700改成GB/T 27000(ISO/IEC1700,IDT);VIM介绍简化。
3.设备(机):
配备改为获得,获得说明设备可为借用、租用、客户所有和实验室所有,但其适用性和校准状态的责任都应由检测机构独立承担,设备范围扩大,多出了软件、测量标准、标准物质、参考数据、试剂、消耗品或辅助装置;增加标准物质注释,可按照CNAS-CL04:2017(ISO 17034:2016)选择标准物质生产者,按照CNAS-GL004:2018(IDT ISO Guide 33:2015)使用,按照CNAS-GL005:2018(IDT ISO Guide 80:2014)质控自制标准物质,应有计划维护改为应按计划维护,维护可分为设备操作人员的日常维护和设备管理人员的定期维护(保养);将证实改成验证;将校准的计划和程序改为校准方案,该方案为年度校准方案,该方案需要复查和必要的调整,增加了规定有效期的设备需识别有效期;将通过校准或检测表明能正常工作改为经过验证表明能正常工作,验证方法包括:校准/检定、检查、检测、对比等,可通过文件进行规定;期间核查的目的由设备校准状态的可信度改为设备性能的信心;实验室设备记录增加了标准物质的文件、结果、验收准则、相关日期和有效期。

【CNASCL012018内部管理评审报告】2018年最新IEC17025检测和校准试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管理体系审核资料

【CNASCL012018内部管理评审报告】2018年最新IEC17025检测和校准试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管理体系审核资料
? 注:1质量管理工作是指领导和控制实验室进行工作质量有关的相互协调的活动,它是各 级管理者所进行的活动。它可分为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质量改进。它的基 本职能可以划分为决策(包括策划、计划)组织(包括用人)、协调(包括指挥、领导、 沟通、指导、激励)、控制(监督、检查)和改进(创新)。
? 2质量管理体系是技术规范的补充而不是代替。
? 注:1质量方针声明应当简明,可包括应始终按照声明的方法和客户的要求来进行检测和 / 或校准的要求。当检测和 /或校准实验室是某个较大组织的一部分时,某些质量方针要素 可以列于其他文件之中。
? 2质量方针是组织的最高管理者正式发布的该组织的质量宗旨和质量方向,是为质量目标 提供框架。质量目标是在质量方面追求的目标,应制定总体目标。总体目标包括质量目标、 管理目标、技术目标和培训目标等 .
? 第一级文件,质量手册:根据标准规定的质量方针、目标描述管理体系要素要求与职责及 途径。
? 第二级文件,程序文件:描述实施管理体系要素所涉及到的质量活动 5个W和1个H的原则 (即为什么做、什么时间做、什么地点作、做什么、谁来做和怎样做)。
? 第三级文件,作业指导书:有关活动如何认识是和记录的详细描述。
? 监督员的条件:了解检测或校准的目的;熟悉各项检测和校准的方法、程序;评价检测或 校准结果
? 充分的监督:对不同类型、不同专业是否配备了符合条件的监督员:监督员的比例;对间 的的内容、方法、频次要有文件化的规定;监督记录;评价监督的有效性,日常监督与改 进和内审的关系;监督接轨纳入管理评审。
? h) 有技术管理者,全面负责技术运作和提供确保实验室运作质量所需的资源;
2. 引用标准
? ISO/IEC17000 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 ? VIM 国际通用计量学基础术语,由国际计量局(BIPM) 、

CNAS-CL01-G001:2018《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应用要求》20180301

CNAS-CL01-G001:2018《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应用要求》20180301

CNAS-CL01-G001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应用要求Application of CNAS-CL01《Accreditation Criteria for the Competency of Testing and CalibrationLaboratorie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前言本文件旨在明确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相关条款的具体实施要求。

当本文件中对特定条款的要求与专业领域的应用说明不一致时,以专业领域应用说明的要求为准。

本文件作为实验室认可的强制性要求文件,与CNAS-CL01同步应用。

本文件中的条款号与CNAS-CL01相对应,因此并不连续。

本文件代替CNAS-CL52:2014《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应用要求》。

本次修订主要根据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对章节号重新进行了编排,对记录保存期和人员要求做了修订,并按照CNAS 的统一要求调整文件编号。

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应用要求5 结构要求5.1 实验室或其母体机构应是法定机构登记注册的法人机构,一般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社会团体法人。

a) 实验室为独立注册法人机构时,认可的实验室名称应为其法人注册证明文件上所载明的名称;实验室为注册法人机构的一部分时,其认可的实验室名称中应包含注册的法人机构名称。

政府或其他部门授予实验室的名称如果不是法人注册名称,不能作为认可的实验室名称。

b)实验室为独立法人机构时,检测或校准业务应为其主要业务,检测或校准活动应在法人注册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

c)实验室是某个组织的一部分时,申请的检测或校准能力应与法人机构核准注册的业务范围密切相关。

5.2实验室应明确对实验室活动全面负责的人员,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由负责不同技术领域的多名技术人员组成的团队,其技术能力应覆盖实验室所从事的检测或校准活动的全部技术领域。

CNAS G001-2024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的应用要求 文件评审

CNAS G001-2024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的应用要求 文件评审

外来文件评审记录文件名称: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的应用要求编号/版本:CNAS-CL01-G001:2024文件来源: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官网评审人员:XXX序号CNAS-CL01-G001:2018(修订前)CNAS-CL01-G001:2024(修订后)变化情况对标后需要做什么条款号内容条款号内容1题目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应用要求题目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的应用要求内容变更《质量手册》引用处修改名称2无无 4.1.4实验室应在任何可能发生影响公正性的事件时持续不断的识别风险。

内容新增修订《质量手册》4.2.43 5.1实验室或其母体机构应是法定机构登记注册的法人机构,一般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社会团体法人。

5.1实验室或其母体机构应是法定机构登记注册的可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实体。

注:该实体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以及相关登记注册法规规定的其他实体。

内容变更符合要求,文件不需变更4 5.1a)实验室为独立注册法人机构时,认可的实验室名称应为其法人注册证明文件上所载明的名称;实验室为注册法人机构的一部分时,其认可的实验室名称中应包含注册的法人机构名称。

政府或其他部门授予实验室的名称如果不是法人注册名称,不能作为认可的实验室名称。

5.1a)实验室为独立注册的法律实体时,认可的实验室名称应为其注册证明文件上所载明的名称;实验室为注册法律实体的一部分时,其认可的实验室名称中应包含注册的法律实体的名称。

政府或其他部门授予实验室的名称如果不是法律实体名称,不能作为认可的实验室名称。

内容变更符合要求,文件不需变更5 5.1b)实验室为独立法人机构时,检测或校准业务应为其主要业务,检测或校准活动应在法人注册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

5.1b)实验室为独立注册的法律实体时,检测或校准活动应在法律实体注册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准(方法)变更审批表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准(方法)变更审批表
②“序号、资质认定项目名称”应与《证书附表》一致;
③如标准(方法)仅为年号、编号变化,或变更的内容不涉及实际检验检测能力变化,可填写此表;
机构如选择自我承诺的方式,资质认定部门无需组织专业技术评价组织/专家审查,直接批准,在后续监督管理中对被审批单位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检查,发现承诺内容不实,资质认定部门将撤销审批决定,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GB 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无变化
是否自我承诺
本次变更不涉及实际能力变化,本机构承诺已具备新标准(方法)所需相应资质认定条件,并对承诺的真实性负责。
本机构技术负责人审查意见:
本机构已具备新标准所需相应资质认定条件,并完成如下工作:
1.修订后的体系文件、作业指导书;
2.使用新标准的典型检验报告(检验依据要注明GB 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3.检验报告格式及其检验记录格式修订(机构自己完成);
4.人员培训和考核(机构自己完成)。
签名:日期:
□申请资质认定部门组织专业技术评价组织/专家书面审查。
专业技术评价组织/专家审查意见:
签名:日期:
资质认定部门审核意见
(印章)日期:
注:①此表一式二份,检验检测机构和资质认定部门分别留存,与《资质认定证书附表》一并使用;
GB 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1,前照灯远、近光上下偏移量限值范围;
2,总质量不大于3500kg,平板检验台相关要求;
3,总质量小于等于整备质量1.2倍的专项作业车空载整车制动率要求;
4,人工检验项目变化内容。2ຫໍສະໝຸດ 摩托车安全技术性能检验参数
GB 7258-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CNAS-CL01-A002: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CNAS-CL01-A002: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2018 年 3 月 1 日发布
2018 年 9 月 1 日实施
CNAS-CL01-A002: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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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并征询其意见。如果发现该偏离可能影响检测结果,应通知客户。 7.4.4 检测样品应按可行方式妥善储存。实验室应规定不同类型样品,特别是易变质、 易燃易爆样品的储存条件。如果样品储存的环境条件很关键,应予以监控和记录,以 证实满足需要。 7.5 技术记录 7.6 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 7.7 确保结果的有效性 7.7.1 实验室应对检测结果有效性进行监控 7.7.1.1 监控应覆盖到申请认可或已获认可的所有检测技术和方法,以确保并证明检 测过程受控以及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内部质量控制方法应包括但不限于空白 分析、重复检测、比对、加标和控制样品的分析中的一种或几种。内部质控实施时还 应考虑内部质量控制频率、规定限值和超出规定限值时采取的措施。 7.7.1.2 如果检测方法中规定了内部质量控制计划和程序,包括规定限值,实验室应 严格执行。如果检测方法中无此类计划,适用时,实验室应采取以下方法: (1) 空白 注:试剂空白一般每制备批样品或每 20 个样品做一次,样品的检测结果应消除空白 造成的影响。高于接受限的试剂空白表示与空白同时分析的这批样品可能受到污染, 检测结果不能被接受。当经过实验证明试剂空白处于稳定水平时,可适当减少空白试 验的频次。当检测方法对空白有具体规定时,应满足方法要求。 (2) 实验室控制样品 注:实验室控制样品(LCS)可每制备批样品或每 20 个样品做一次。LCS 应按通常遇到 的基体和含量水平准备,其测定结果可建立质量控制图进行分析评价。当经过 LCS 测试实验证明检测水平处于稳定和可控制状态下,可适当减少 LCS 的测试频率。 (3) 加标 注:应在分析样品前加标,基体加标应至少每制备批样品或每个基体类型或每 20 个 样品做一次,且添加物浓度水平应接近分析物浓度或在校准曲线中间范围浓度内,加 入的添加物总量不应显著改变样品基体。 (4) 重复检测 注:重复样品一般至少每制备批样品或每个基体类型或每 20 个样品做一次。当经过 试验表明检测水平处于稳定和可控制状态下,可适当地减少重复检测频率。 7.7.1.3 适用时,实验室应使用控制图监控实验室能力。质量控制图和警戒限应基于 统计原理。实验室也应观察和分析控制图显示的异常趋势,必要时采取处理措施。 注:适用时,实验室可参考 ISO 5725《测试方法与结果的准确度(正确度与精密度)》 第 6 部分和国际理论和应用化学协会(IUPAC)“分析化学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协调指 南”中给出的指南。 7.7.1.4 对于非常规检测项目,应加强内部质量控制措施,必要时进行全面的分析系

实验室资质认定标准变更申请审批表

实验室资质认定标准变更申请审批表

表10:
实验室资质认定标准变更申请/审批表
实验室名称(盖章)
联系人电话/传真
序号检测产品/参数
名称
已批准的标准
名称、
代号(含年号)
变更后的标准
名称、代号(含年
号)
变更内

专家审查
意见
签名:日期:
评审机

确认意见
(公章)确认机构:日期:
批准部门审
核备案意见
(公章)批准人签字:日期:
注:①“序号、资质认定项目名称”应与《证书附表》一致;
②申请时应携带《证书附表》复印件,及变更标准后《证书附表》的变化部分一式二份和电子版;
③如标准仅为年号、编号变化,或变更的标准经专家文审确认具有检测能力的,可由发证机关直接发放变化部分的《证书附表》。

④标准变更如涉及检测能力的实质性变化,应按照扩项处理。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编制。

CNAS-CL01-A025: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校准领域的应用说明 》

CNAS-CL01-A025: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校准领域的应用说明 》

CNAS-CL01-A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校准领域的应用说明Application of Laboratory Accreditation Criteria inthe Field of Calibration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前言校准实验室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对实验室的认可领域之一。

该领域涉及对测量设备进行校准和以保证计量溯源性为目的进行的测量活动。

本文件是CNAS根据校准实验室的特点而对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作的进一步说明,并不增加或减少该准则的要求。

本文件与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同时使用。

在结构编排上,本文件章、节的条款号和条款名称均采用CNAS-CL01中章、节的条款号和条款名称,对CNAS-CL01应用说明的具体内容在对应条款后给出。

本文件包含1个资料性附录和1个规范性附录。

本文件代替CNAS-CL25:2014《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校准领域的应用说明》本次修订主要根据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对章节号重新进行了编排,并对部分内容做了修订,以使其与CNAS-CL01:2018的规定相协调。

本次修订还按照CNAS的统一要求调整了文件编号。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校准领域的应用说明1范围本文件适用于申请和已获CNAS认可的校准实验室。

本文件的附录A适用于实施现场校准的校准实验室。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2.1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2.2CNAS-RL02《能力验证规则》2.3CNAS-CL01-G003《测量不确定度的要求》2.4 CNAS-R01《认可标识使用和认可状态声明规则》2.5JJF 1071《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2.6JJF1033《计量标准考核规范》2.7JJF 1139《计量器具检定周期确定原则和方法》2.8ILAC G24《测量仪器校准周期的确定指南》3术语和定义本文件采用ISO/IEC 17000和ISO/IEC指南99(VIM)中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准方法变更审批表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准方法变更审批表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准(方法)变更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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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此表一式二份,检验检测机构和资质认定部门分别留存;
②“序号、资质认定项目名称”应与《证书附表》一致;
③如标准(方法)仅为年号、编号变化,或变更的内容不涉及实际检验检测能力变化,可填写此表;
④机构如选择自我承诺的方式,资质认定部门无需组织专业技术评价组织/专家审查,直接批准,在后续监督管理中对被审批单位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检查,发现承诺内容不实,资质认定部门将撤销审批决定,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⑤需一并提交本表的电子版;
⑥变更内容中所涉及到变化的方法,实验室须注明是否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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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此表一式二份,检验检测机构和资质认定部门分别留存;
②“序号、资质认定项目名称”应与《证书附表》一致;
③如标准(方法)仅为年号、编号变化,或变更的内容不涉及实际检验检测能力变化,可填写此表;
④机构如选择自我承诺的方式,资质认定部门无需组织专业技术评价组织/专家审查,直接批准,在后续监督管理中对被审批单位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检查,发现承诺内容不实,资质认定部门将撤销审批决定,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⑤需一并提交本表的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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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此表一式二份,检验检测机构和资质认定部门分别留存;
②“序号、资质认定项目名称”应与《证书附表》一致;
③如标准(方法)仅为年号、编号变化,或变更的内容不涉及实际检验检测能力变化,可填写此表;
④机构如选择自我承诺的方式,资质认定部门无需组织专业技术评价组织/专家审查,直接批准,在后续监督管理中对被审批单位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检查,发现承诺内容不实,资质认定部门将撤销审批决定,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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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此表一式二份,检验检测机构和资质认定部门分别留存;
②“序号、资质认定项目名称”应与《证书附表》一致;
③如标准(方法)仅为年号、编号变化,或变更的内容不涉及实际检验检测能力变化,可填写此表;
④机构如选择自我承诺的方式,资质认定部门无需组织专业技术评价组织/专家审查,直接批准,在后续监督管理中对被审批单位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检查,发现承诺内容不实,资质认定部门将撤销审批决定,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⑤需一并提交本表的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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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此表一式二份,检验检测机构和资质认定部门分别留存;
②“序号、资质认定项目名称”应与《证书附表》一致;
③如标准(方法)仅为年号、编号变化,或变更的内容不涉及实际检验检测能力变化,可填写此表;
④机构如选择自我承诺的方式,资质认定部门无需组织专业技术评价组织/专家审查,直接批准,在后续监督管理中对被审批单位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检查,发现承诺内容不实,资质认定部门将撤销审批决定,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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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此表一式二份,检验检测机构和资质认定部门分别留存;
②“序号、资质认定项目名称”应与《证书附表》一致;
③如标准(方法)仅为年号、编号变化,或变更的内容不涉及实际检验检测能力变化,可填写此表;
④机构如选择自我承诺的方式,资质认定部门无需组织专业技术评价组织/专家审查,直接批准,在后续监督管理中对被审批单位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检查,发现承诺内容不实,资质认定部门将撤销审批决定,
第 6 页,共13页
注:①此表一式二份,检验检测机构和资质认定部门分别留存;
②“序号、资质认定项目名称”应与《证书附表》一致;
③如标准(方法)仅为年号、编号变化,或变更的内容不涉及实际检验检测能力变化,可填写此表;
④机构如选择自我承诺的方式,资质认定部门无需组织专业技术评价组织/专家审查,直接批准,在后续监督管理中对被审批单位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检查,发现承诺内容不实,资质认定部门将撤销审批决定,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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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此表一式二份,检验检测机构和资质认定部门分别留存;
②“序号、资质认定项目名称”应与《证书附表》一致;
③如标准(方法)仅为年号、编号变化,或变更的内容不涉及实际检验检测能力变化,可填写此表;
④机构如选择自我承诺的方式,资质认定部门无需组织专业技术评价组织/专家审查,直接批准,在后续监督管理中对被审批单位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检查,发现承诺内容不实,资质认定部门将撤销审批决定,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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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此表一式二份,检验检测机构和资质认定部门分别留存;
②“序号、资质认定项目名称”应与《证书附表》一致;
③如标准(方法)仅为年号、编号变化,或变更的内容不涉及实际检验检测能力变化,可填写此表;
④机构如选择自我承诺的方式,资质认定部门无需组织专业技术评价组织/专家审查,直接批准,在后续监督管理中对被审批单位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检查,发现承诺内容不实,资质认定部门将撤销审批决定,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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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此表一式二份,检验检测机构和资质认定部门分别留存;
②“序号、资质认定项目名称”应与《证书附表》一致;
③如标准(方法)仅为年号、编号变化,或变更的内容不涉及实际检验检测能力变化,可填写此表;
④机构如选择自我承诺的方式,资质认定部门无需组织专业技术评价组织/专家审查,直接批准,在后续监督管理中对被审批单位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检查,发现承诺内容不实,资质认定部门将撤销审批决定,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⑤需一并提交本表的电子版。

第10页,共13页
注:①此表一式二份,检验检测机构和资质认定部门分别留存;
②“序号、资质认定项目名称”应与《证书附表》一致;
③如标准(方法)仅为年号、编号变化,或变更的内容不涉及实际检验检测能力变化,可填写此表;
④机构如选择自我承诺的方式,资质认定部门无需组织专业技术评价组织/专家审查,直接批准,在后续监督管理中对被审批单位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检查,发现承诺内容不实,资质认定部门将撤销审批决定,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⑤需一并提交本表的电子版。

第 11页,共13页
注:①此表一式二份,检验检测机构和资质认定部门分别留存;
②“序号、资质认定项目名称”应与《证书附表》一致;
③如标准(方法)仅为年号、编号变化,或变更的内容不涉及实际检验检测能力变化,可填写此表;
④机构如选择自我承诺的方式,资质认定部门无需组织专业技术评价组织/专家审查,直接批准,在后续监督管理中对被审批单位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检查,发现承诺内容不实,资质认定部门将撤销审批决定,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第12页,共13页
注:①此表一式二份,检验检测机构和资质认定部门分别留存;
②“序号、资质认定项目名称”应与《证书附表》一致;
③如标准(方法)仅为年号、编号变化,或变更的内容不涉及实际检验检测能力变化,可填写此表;
④机构如选择自我承诺的方式,资质认定部门无需组织专业技术评价组织/专家审查,直接批准,在后续监督管理中对被审批单位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检查,发现承诺内容不实,资质认定部门将撤销审批决定,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第13页,共13页
注:①此表一式二份,检验检测机构和资质认定部门分别留存;
②“序号、资质认定项目名称”应与《证书附表》一致;
③如标准(方法)仅为年号、编号变化,或变更的内容不涉及实际检验检测能力变化,可填写此表;
④机构如选择自我承诺的方式,资质认定部门无需组织专业技术评价组织/专家审查,直接批准,在后续监督管理中对被审批单位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检查,发现承诺内容不实,资质认定部门将撤销审批决定,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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