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实施细则

合集下载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推进学院开展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维护顶岗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提高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依据教育部《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学生顶岗实习,是指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教学计划安排,组织在校学生到企(事)业等用人单位(简称实习单位,下同)的实际工作岗位进行的实习。

集体(不少于5人)到顶岗实习单位实习的简称集中顶岗实习,学生要求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的实习简称分散顶岗实习。

第三条学生顶岗实习是高职教育实现人才培养目标极为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应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职业能力形成规律,培养学生职业道德、职业技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稳定就业。

第四条顶岗实习应按育人为本、学以致用、专业对口、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实施,严格落实《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中明确要求的1个“严禁”、27个“不得”内容。

第五条顶岗实习由校、二级学院两级管理。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六条顶岗实习在分管副校长领导下,由教务处、校企合作办、就业指导中心、学生处、各二级学院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合作完成。

第七条分管副校长负责审批全校顶岗实习计划;领导全校的顶岗实习管理工作;负责分管部门之间相关顶岗实习工作的配合与协调,组织研究和解决实习中出现的重要问题。

第八条在分管副校长领导与协调下,教务处、校企合作办、就业指导中心、学生处、各二级学院等有关部门负责建立健全所分工顶岗实习工作相关管理制度。

第九条教务处负责审核各专业顶岗实习计划,制订学校层面顶岗实习工作方案,提前准备三方协议、工作手册等;组织各二级学院定期检查顶岗实习指导情况,抽查顶岗实习学生和顶岗实习指导教师(简称指导教师,下同)考核情况;协同校企合作办、就业指导中心、学生处、各二级学院处理顶岗实习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分管副校长汇报顶岗实习工作情况。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制度模版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制度模版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生顶岗实习的管理,加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提高学生职业素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生顶岗实习是指学生在专业实习基地开展的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实践性教学活动。

第三条学生顶岗实习依法依规进行,以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实践经验为目的,不得用于非法活动和违规行为。

第四条学生顶岗实习由学校负责组织安排,实习基地提供实习岗位和必要的实习条件。

第五条学生顶岗实习实行自愿报名、自主选择的原则,学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专业要求进行选择。

第六条学生顶岗实习的组织和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实习环境。

第七条学生顶岗实习的管理应根据学生的年级、专业、实习基地的具体情况等因素进行分类管理。

第八条学生顶岗实习的管理应做到及时跟踪、严格评估和有效反馈,根据实习成果对学生进行评定。

第二章实习基地的要求第九条学校应建立实习基地的课程体系和实践环境,提供符合实习要求的实习场所和设备设施。

第十条实习基地应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合格实习岗位,能够满足学生实习的需求。

第十一条实习基地应配备符合实习岗位需求的实习导师,负责对学生实习进行指导和管理。

第十二条实习基地应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紧急处置预案,确保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

第十三条实习基地应严格遵守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保障学生实习期间的劳动权益。

第三章学生顶岗实习的程序第十四条学校应提前发布学生顶岗实习的通知,告知学生实习的相关要求和时间安排。

第十五条学生顶岗实习前,学校应组织相关培训,提高学生的实习能力和安全意识。

第十六条学生顶岗实习的实习基地应在学生报名的基础上进行筛选和匹配,并通知学生分配结果。

第十七条学生顶岗实习开始前,学校应与实习基地签署实习协议,明确实习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第十八条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实习基地应指派实习导师对学生进行岗位指导和成果评估。

第十九条学生顶岗实习期满后,实习基地应向学校提供实习成绩评价和学生实习证明。

学生顶岗实习教学管理制度(三篇)

学生顶岗实习教学管理制度(三篇)

学生顶岗实习教学管理制度一、总则学生顶岗实习是指大学生在校期间,到企事业单位进行实际工作岗位的实习活动,以增强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实践经验,为顶岗实习活动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二、实习组织管理1. 实习委员会设立实习委员会,负责学生顶岗实习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包括实习位置的安排、实习指导老师的指派、实习计划的编制等。

2. 实习计划根据实习单位的需求和学生的专业要求,制定学生顶岗实习计划。

实习计划应明确实习的具体内容、实习时间和工作岗位,保证学生顶岗实习的实质性和目标性。

3. 实习岗位的安排根据实习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学生的专业要求,确定适合学生顶岗实习的岗位。

实习岗位应与学生的专业相匹配,既能发挥学生的专业优势,又能提供适当的挑战和锻炼。

4. 实习指导老师的指派为每个学生安排一名实习指导老师,负责对学生的实习进行指导和管理。

实习指导老师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并能积极引导学生的学习和成长。

三、实习过程管理1. 实习协议学生和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实习协议应包括实习时间、实习内容、实习报酬等具体事项,保证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2. 实习考勤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实习单位应按时记录学生的实习考勤情况。

学生顶岗实习的时间应按照实习计划来安排,学生要按时到岗实习,并按时完成实习任务。

3. 实习报告学生顶岗实习结束后,学生应提交实习报告。

实习报告应详细记录学生在实习期间的工作内容、工作成果和个人收获,反映学生的实习实质和实效。

4. 实习评估实习单位应针对学生的实习表现进行评估。

实习评估可包括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和团队协作能力等方面的评估,旨在评价学生的实习绩效和能力提升。

四、实习安全管理1. 安全教育实习单位应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包括有关实习岗位的安全注意事项、紧急情况的处理方法等。

学生应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安全规定,确保自身安全。

2. 实习保险学校应为学生购买实习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身体和生命安全。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实施细则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实施细则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学院学生实习工作,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更好服务产业转型升级需要,依据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16‟3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规定中所指学生实习,是指学院内实施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中职和高职各专业学生,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人才培养方案安排,由各系安排或者经系批准自行到企(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实习单位)进行专业技能培养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包括认知实习、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等形式。

认知实习是指学生由系组织到实习单位参观、观摩和体验,形成对实习单位和相关岗位的初步认识的活动。

跟岗实习是指不具有独立操作能力、不能完全适应实习岗位要求的学生,由系组织到实习单位的相应岗位,在专业人员指导下部分参与实际辅助工作的活动。

顶岗实习是指初步具备实践岗位独立工作能力的学生,到相应实习岗位,相对独立参与实际工作的活动。

第三条学生实习是实现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增强学生综合能力的基本环节,是教育教学的核心部分,应当科学组织、依法实施,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职业能力形成规律,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应当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强化校企协同育人,将职业精神养成教育贯穿学生实习全过程,促进职业技能与职业精神高度融合,服务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和就业创业能力。

第四条学院各系应高度重视学生实习工作,切实承担责任,制定具体措施安排组织好学生实习工作。

第二章实习组织第五条学院成立学生实习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由分管教学副院长担任组长、教务科研处处长担任副组长,教科处、学工处、各系为成员单位,成员由成员单位党政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学院教务科研处负责顶岗(跟岗)实习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

各系具体负责和实施学生实习工作的组织、安排,并及时将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情况报教务科研处备案。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试行)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试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意见》(教职成[2006]4号)、《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等文件的精神和相关规定,结合我校教学改革与建设情况,为切实落实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规定各专业在学制规定的时限内必须安排学生到企业进行为期半年以上的顶岗实习。

为了加强顶岗实习管理,确保顶岗实习取得良好质量和效果,加强对参加顶岗实习学生的指导并强化各部门管理职责,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顶岗实习为各专业的必修课程,实习期间,学生在企业顶岗工作,既是企业的(准)员工,同时又是学校注册的学生,具有双重身份,校企双方均担负有教育和管理的职责;第三条一般情况下,顶岗实习安排在各专业的最后一学期,因特殊需要,也可自行安排其他时间进行顶岗实习。

各专业必须确保学生顶岗实习的时间不得低于半年。

第四条各系在选择顶岗实习单位时优先考虑学生签订的就业单位,对于在第五学期末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学生,按照相对集中和就近原则落实顶岗实习单位,实习岗位要求和学生所学专业对口。

学生也可自主选择顶岗实习单位及岗位,由学生本人填写《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自主选择顶岗实习申请表》(附件1),经家长和实习接收单位签字同意后,由所在系审批,由系汇总后存档。

第五条各系要督促实习学生办理实习期内的意外伤害保险,督促实习单位对实习生进行岗前技术、安全培训,按规定落实各项劳动保护措施。

第六条在顶岗实习的同时,要以就业为导向,与毕业设计(论文)紧密结合,力求做到顶岗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就业三者的有机结合。

第一章管理机构和职责分工第七条顶岗实习工作遵循按级管理的原则,分级落实,相互配合,责任到人。

学生的顶岗实习与就业密切相关,各个部门要全员动员,积极支持。

第八条学校设立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任组长,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办、产学联络处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各系主任和书记。

学生顶岗实习教学管理制度(5篇)

学生顶岗实习教学管理制度(5篇)

学生顶岗实习教学管理制度顶岗实习是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校内实训向校外的延伸,是专业教学计划中综合性最强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它对于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熟练的专业技能、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等具有重要的意义。

根据《国务校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职业学校要大力推行工学结合(顶岗实习)、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在校学生顶岗实习的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顶岗实习是学校教学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职业能力形成的关键性实践教学环节,是深化“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强化学生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的良好途径。

第二条顶岗实习的主要目的是使学生把在校学到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通过实践锻炼提高学生的工作能力。

通过实习,使学生全方位了解社会行业,并达到社会对从业人员应具备的知识、技能、素质的基本要求,达到就业零适应期。

第三条顶岗实习原则上应当在学生完成校内教学任务的前提下进行,学生参加实习时间原则上安排在第三学年。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____月—____月为实习岗前准备、岗前教育和岗前训练,并下达实习教学任务、安排指导老师等;____月至次年____月为实习、毕业实习鉴定撰写等;____月毕业考核及鉴定等。

自主联专业科实习单位的学生必须在第四学期末时填写“实习单位联专业科函”并交学校校企合作办,未落实实习单位的学生原则上必须接受学校的安排。

第六学期末,所有学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完成实习教学任务并返校参加毕业考核和办理毕业离校手续。

各专业科可以根据专业特点和实习单位的岗位需求,对顶岗实习时间进行适当调整,但事先必须报校企合作办审批。

第二章管理规定第四条顶岗实习是学校正常的教学环节,成绩不合格属未完成规定学业,学生需申请参加下一年级的顶岗实习,成绩合格,方可毕业。

第五条在顶岗实习期间,学生必须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从事或参与有损中职学生形象、学校声誉、社会公德的活动。

顶岗实习工作实施细则3篇

顶岗实习工作实施细则3篇

顶岗实习工作实施细则顶岗实习工作实施细则精选3篇(一)顶岗实习工作是指学生在企事业单位进行的一段时间的实习,通过实际工作来提高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

下面是顶岗实习工作的实施细则:1. 实习岗位确定:根据学生的专业和兴趣,实习单位确定适合学生实习的岗位,并与学校实习办公室进行沟通。

2. 实习时间安排:根据实习单位和学生的实际情况,确定实习的时间安排。

一般实习时间为2个月到6个月不等,具体时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 实习任务和目标:学生进行实习前,实习单位与学校实习指导老师确定实习任务和目标。

实习任务应与学生所学专业知识和技能相关,并具有一定的挑战性和实际性。

实习目标应明确,以便学生在实习期间有目标地进行学习和工作。

4. 导师指导:实习期间实习单位指派专门的导师来指导学生的实习工作。

导师应具备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和良好的教学能力,能够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供指导和建议。

5. 实习记录和评估:学生在实习期间要认真记录实习过程中的工作内容、心得体会等,并按要求进行实习报告的撰写。

实习单位和学校实习指导老师会根据学生的实际表现进行评估和打分。

6. 实习报告和总结:实习结束后,学生需要根据实习的内容和经验撰写一份实习报告。

实习报告应具有一定的结构和内容,包括实习单位介绍、实习任务和目标、实习过程、实习结果和心得体会等。

7. 实习证明和评价:实习结束后,实习单位会为学生颁发实习证明。

同时,学校实习指导老师会对学生的实习工作进行评价和总结,并将评价结果告知学生。

通过以上的实施细则,可以有效地组织和管理顶岗实习工作,使学生在实践中积累经验、提高能力。

顶岗实习工作实施细则精选3篇(二)在顶岗实习工作的过程中,我获得了很多宝贵的经验和体会。

下面是我的一些心得体会:1. 学习能力很关键:作为一个实习生,我常常需要迅速学习和掌握新的知识和技能。

因此,我学会了高效学习的方法,例如快速阅读、记录重点等。

这不仅有助于我更好地适应工作,并且提高了我的学习能力,为将来的工作做好了准备。

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实施细则

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实施细则

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实施细则根据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职成[2010]9号文件关于加强学生顶岗实习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教学工作实际,为加强对顶岗实习的管理,全面提高学院教育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确保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适用对象本细则适用于院全日制在校生。

二、顶岗实习目的与组织形式(一)顶岗实习的目的顶岗实习是在学生完成了校内专业知识学习和基本实践技能训练的基础上开展的系统性专业实习,其目的是依照教育部教职成[2007]4号文件、[2009]2号文件与教职成[2010]9号文件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校外顶岗实习力度,使校内生产性实训、校外顶岗实习比例逐步加大,促使学生认识社会,熟悉自己将要从事的行业、企业的工作氛围,有效加强学生专业技能的训练,提高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

(二)顶岗实习的组织形式顶岗实习应尽可能在相对集中的实习、实训基地完成;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实习前均须由实习单位和学院、学生监护人和学院或者实习单位、学院、学生监护人三方签订《学生顶岗实习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学生顶岗实习安全、顺利地进行。

三、顶岗实习管理机构与职责(一)成立顶岗实习领导小组为保障顶岗实习工作深入科学开展,学院成立顶岗实习领导小组,进行顶岗实习工作的领导、指导、督查、协调,小组成员由学院院长、分管教学副院长、教务处处长、学工处处长、校企合作办公室全体成员、各系部主任、各系部分管教学副主任、各系部分管学管副主任、各系部学生科科长、各系部教务科科长共同组成。

由分管教学副院长任组长。

(二)成立顶岗实习教学指导小组为保障对顶岗实习进行有效科学的管理,各系部成立顶岗实习教学指导小组,进行具体组织实施,小组成员由系部主任、分管教学副主任、分管学管副主任、学生科全体成员、教务科全体成员、班主任、学校(企业)顶岗实习指导教师和学生代表共同组成。

(三)顶岗实习教学指导小组主要职责1.负责与实习单位联系,拓宽学生顶岗实习和就业岗位的渠道;2.与实习单位合作制订本单位各专业顶岗实习发展规划、顶岗实习工作程序文件、顶岗实习计划并组织实施。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3篇)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工作,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高素质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及高职学生(以下简称“学生”)参加顶岗实习活动。

第三条顶岗实习是学生将所学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手段。

第四条学生顶岗实习工作在学校教务处、学生处、各学院及实习单位共同管理下进行。

第二章实习计划与安排第五条学校应根据国家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学生顶岗实习计划。

第六条学院应根据学校实习计划,结合专业特点和学生实际,制定具体的实习方案,包括实习单位、实习时间、实习内容、实习考核等。

第七条学生在实习前应参加学校组织的实习动员大会,了解实习政策和要求。

第八条学生应按照学院安排的时间、地点参加实习,实习期间不得擅自离岗。

第三章实习单位与实习岗位第九条学校应选择具有良好信誉、管理规范、安全可靠的实习单位,确保学生实习权益。

第十条实习单位应为学生提供与其所学专业相关的实习岗位,并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安全保障。

第十一条实习岗位应与学生的专业相匹配,使学生能够将所学理论知识应用于实际工作中。

第四章实习内容与要求第十二条实习内容应包括:(一)了解实习单位的基本情况,熟悉实习岗位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二)参与实习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协助完成工作任务;(三)在实习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完成实习任务,提高实践能力;(四)撰写实习日志,记录实习过程中的所见、所闻、所感;(五)完成实习单位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十三条学生应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实习指导老师的安排,积极参加实习活动。

第十四条学生应认真完成实习任务,虚心向实习单位员工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

第五章实习考核与评价第十五条实习考核分为实习过程考核和实习成果考核两部分。

学生实习管理实施细则

学生实习管理实施细则

学生实习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生实习管理,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实习教学质量的提高,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生实习包括校内实习和校外实习。

校内实习指在学校内安排的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关的实践活动;校外实习指在学校外的合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机构等实习。

第三条学生应具备参加实习的基本能力和知识储备,学校有权对学生进行实习资格审查。

第四条学生实习应有学校和实习单位的指导老师,并签订实习协议。

实习协议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第五条学校应为学生实习期间提供必要的保险,并对实习期间的事故进行处理和赔偿。

第六条学校对学生实习单位进行严格筛选和审核,确保实习单位的实践环境和条件符合实习要求。

第七条学生实习的时间和地点应与学业进度相符。

学校对实习时间和地点进行统一协调和安排。

第八条学生实习的报酬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规定,实习单位不得任意压低实习生的报酬。

第九条学生实习期间,实习单位应对学生的实习情况进行评估,并向学校提供实习报告。

第十条学生实习结束后,学生应按照学校的要求书写实习报告并进行答辩。

第二章学校管理第十一条学校应制定学生实习管理实施细则,并向所有学生和实习单位宣传和解释。

第十二条学校应为学生提供实习前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学生的实习能力。

第十三条学校应为学生提供实习资格审查和实习协议签订的指导和服务。

第十四条学校应定期与实习单位进行沟通和协调,了解实习情况和实习单位的需求。

第十五条学校应组织实习结束后的实习报告答辩和评审,对学生的实习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第十六条学校应对实习期间发生的事故进行及时处理和赔偿,并为学生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

第三章实习单位管理第十七条实习单位应提供学生实习的实践环境和条件,并指派专门的指导人员进行指导。

第十八条实习单位应与学校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第十九条实习单位应对学生的日常实习进行管理和记录,并及时向学校汇报学生的实习情况。

第二十条实习单位应为学生提供必要的保险,确保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制度(5篇)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制度(5篇)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制度为了全面贯彻教育部《____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规范顶岗实习工作,使顶岗实习达到预期效果,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顶岗实习的主要目的是使学生把所学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运用到实际工作中,锻炼提高工作能力。

通过顶岗实习,全方位了解专业和职业,达到从业基本要求,实现就业零适应期。

第二条:顶岗实习原则上安排在最后一学年进行,实习时间一般不得少于半年。

根据毕业顶岗单位(或用人单位)的实际,对顶岗实习时间进行适当调整,但一般应在最后一学年进行。

第二章组织与领导第三条:顶岗实习工作由系分级管理,分别成立相应的顶岗实习工作管理机构,负责顶岗实习工作的指导、管理和实施,保障顶岗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由系教学办.学工办等负责全系顶岗实习工作的管理。

主要职责是审核各班的顶岗实习工作计划;检查考核各班顶岗实习计划的落实情况、管理质量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组织全系顶岗实习工作经验交流;保证实习经费;研究解决顶岗实习管理中的问题;积极推动校企合作,协助我系联系和落实顶岗实习单位;督促、协助统一办理顶岗实习期间的学生安全保险;研究解决我系校外实习基地管理机构人员和聘请的实习单位技术骨干、能工巧匠等兼职指导教师的管理和报酬问题;着力推进以就业为目标的顶岗实习工作。

第五条:各系成立由各班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顶岗实习工作小组,负责本系顶岗实习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主要职责是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组织制(修)订包括专业顶岗实践教学大纲、指导书、任务书、实践报告格式和分专业的毕业实践考核标准、实施计划等;选派顶岗实习指导教师;落实顶岗实习单位;在实习经费保证的条件下积极对顶岗实习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组织顶岗实习成绩考核和工作总结。

顶岗实习管理质量标准见附件一。

第六条:顶岗实习指导教师具体组织和实施顶岗实习工作,系可选派专业课教师为指导教师或聘请实习单位技术骨干、能工巧匠为兼职指导教师。

学生校外教学(顶岗)实习管理制度

学生校外教学(顶岗)实习管理制度

学生校外教学(顶岗)实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顶岗实习是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

为了适应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强顶岗实习期间的学生管理,保证学生顺利完成顶岗实习任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加强对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管理,是加强学生素质教育,保证学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措施。

全体实习管理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管理工作,要将管理与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科学创新精神和熟练专业技能人才。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学生在实习单位进行顶岗实习期间的管理。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顶岗实习采取学校安排双向选择和个人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相结合。

无论是学校安排还是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学生均须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实习协议内容应包括各方的权利、义务,实习期间的待遇及工作时间、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等,实习协议应符合劳动法律法规规定。

第五条实习企业负责对实习学生的日常管理和安全工作,与学校保持联系,并且与学校派驻厂管理的实习指导老师密切沟通,共同做好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实习企业尽量为顶岗实习学生提供对口的生产一线岗位。

实习期满后,实习企业应对实习学生做出书面鉴定和填写《学生实习手册》,作为评定学生实习成绩的依据。

第七条无论是学校安排还是个人自主联系实习企业,学生本人应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预防实习期间可能发生的人身意外伤害等事故。

第八条要加强内涵建设,做好顶岗实习工作。

从形式和内容上要将顶岗实习纳入教学计划,强化顶岗实习的管理,防止出现顶岗实习“松散管理”甚至“无管理”的状况。

第九条专业部负责顶岗实习的宏观管理,主要职责是:1、在学生顶岗实习前,要对学生进行以法制观念、安全知识、防范技能、校纪校规、实习单位规章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

2、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组织制定实习大纲,组织指导教师制定学生实习计划。

实习计划应在实习前发给学生;3、组织实施实习计划,包括确定指导教师、学生的分组及实习过程的管理等。

高职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实施细则

高职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实施细则

高职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实施细则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学生实习管理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实施细则,以确保实习工作平稳顺利开展。

-、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组织1、学生实习管理工作设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统筹规划学院各专业认识实习、教学实习、顶岗实习各项工作的开展。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学院教务处。

学院领导小组成员根据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需要,落实到责任部门和责任岗位,责任部门和岗位工作人员调整时,领导小组成员一并调整,不再另外发文。

2、学生实习管理工作是关系学院专业建设的重要工作,各系部要按照人才培养方案,结合企业需求实际,在学生外出实习前一学期,分别按要求制订专业认识实习、教学实习、顶岗实习实施方案。

学生认识实习、教学实习、顶岗实习均按照项目管理模式进行管理。

在项目实施前,要确定专门的项目实施工作小组,负责各阶段实习工作的顺利推进和落实。

项目工作小组一般由系部主任任组长、专业带头人(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专业课教师和辅导员任成员,并在工作小组中明确各岗位工作人员职责和学生实习分布情况,对学生实习工作责任到人。

二、学生实习工作流程1、实训基地建设:由各系部根据专业建设和发展需要,按照学院发展规划和专业建设发展规划,制订各专业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规划,经学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列入学院专业建设项目分期分批逐年落实。

学院校内实训基地建设按照学院发展规划,统筹安排,择优扶持,每年重点扶持1-2个专业做好校内实训基地建设和完善。

校外实训基地建设由各系部结合专业建设发展需要,不断开拓新的实习基地,并对正在实施中的实习基地分年度完成实习基地年度报告,并提交学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备存,便于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校外实习基地情况的掌握。

2、实习工作实施流程:学生认识实习一般安排在第一学期,由系部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由任课教师制订认识实习工作方案,专业带头人指导校外认识实习工作的落实,实习工作结束后,任课教师要按照系部要求对认识实习工作进行总结,并通过宣传报道的方式在学校媒体进行宣传。

(完整版)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实施细则

(完整版)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实施细则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实施细则顶岗实习是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是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熟练的专业技能、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等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了加强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确保顶岗实习的质量和效果,特制定本办法。

一、顶岗实习的总体要求1.加强顶岗实习组织管理,是确保学生顶岗实习质量与效果的重要保障。

顶岗实习属于教学范畴,因此系部是顶岗实习教学管理的主体,全面负责学生顶岗实习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顶岗实习学生的指导教师实行“三师制":校内指导教师为顶岗实习学生的专业导师,校外指导教师为顶岗实习学生的企业导师,辅导员为顶岗实习学生的职业导师。

2.加强内涵建设,关键是做好顶岗实习工作。

从形式和内容上要将顶岗实习纳入教学计划,强化顶岗实习的管理,提高顶岗实习的教学效果.3.学生在企业的顶岗实习尽量做到与专业培养目标、就业岗位具有较强的关联性。

二、顶岗实习的组织和管理1.顶岗实习工作由顶岗实习领导小组领导。

2.系部要成立顶岗实习领导小组,具体管理、组织、指导各专业顶岗实习工作。

3.顶岗实习基地的建立程序第一,由系部首先联系并考察实习单位,符合实行顶岗实习教学的基本条件的,系部和实习单位草拟实习基地共建协议,协议内容包括实习时间、地点、人数、实习岗位、导师安排、学生食宿及学习等生活安排、校企相互职责、安全责任、劳动报酬及管理办法等。

第二,报请教务处审核后提请学院法律顾问进行法律咨询,无异议并主管院长同意后,院长或主管院长与实习单位签订协议。

第三,协议一式三份,教务处、系部各存档一份,实习单位一份。

顶岗实习由学校、企业、学生三方共同参与完成。

学校在三方中处于主导的地位,是一切活动的组织者,在整个运作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企业是三方中最关键的一方,要充分调动企业参与工学结合的积极性。

学生在实习单位顶岗实习期间是实习单位的准员工,要接受实习单位和学校的共同管理。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制度(三篇)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制度(三篇)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制度是指学校和实习单位共同制定的规范学生顶岗实习行为的一套管理措施。

下面是一份基本的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制度的内容:1. 实习单位的选择1.1 实习单位必须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和相关行业背景;1.2 实习单位应具备足够的实习岗位和工作任务,能够提供实践机会和指导。

2. 学生的选拔与培训2.1 学校应根据学生的专业、能力和兴趣等综合因素选拔适合的学生进行岗位匹配;2.2 学校应为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提供必要的实习前培训,包括岗位要求、职业道德、职业技能等方面的培训。

3. 实习协议签订3.1 学生和实习单位应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3.2 实习协议应包括实习期限、实习内容、实习报酬等相关事项。

4. 实习期间的管理4.1 学校应指定专人负责学生顶岗实习的管理和指导;4.2 实习单位应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工具,并指派专业人员进行实习指导和培训;4.3 实习单位应定期与学校进行沟通,了解学生的实习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解决。

5. 实习成果的评估与反馈5.1 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定期对学生的实习表现进行评估,包括实习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态度、专业知识运用等方面;5.2 实习单位应及时向学校反馈学生的实习表现,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5.3 学校应将实习成果纳入学生的综合评价,对学生的实习成绩进行记录和考核。

6. 实习期间的权益保障6.1 实习单位应保证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劳动权益和合法权益;6.2 实习单位应为学生购买相关的人身意外险,确保学生在工作中的安全;6.3 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共同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提供必要的心理辅导和支持。

7. 实习结束的总结与证明7.1 实习结束后,学校应组织学生进行实习总结,并颁发实习证书或实习报告;7.2 实习单位应出具学生实际参与工作的证明和评价。

以上是一份基本的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制度,具体的管理细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和补充。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制度(二)是指学校或企业机构为学生提供实习机会的同时,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来管理和安排实习事宜。

顶岗实习工作实施细则

顶岗实习工作实施细则

顶岗实习工作实施细则顶岗实习工作实施细则一、实习组织管理1.学生离校前须认真学习顶岗实习的有关规定,了解实习任务,并领取顶岗实习《工作经历证明》和《实习协议》(协议书一式两份,实习单位和学生所在系各一份)。

2.按规定时间到实习单位进行顶岗实习,无正当理由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单位。

未经系部及实习单位同意擅离岗位者,实习考核按不合格处理,期间发生的一切问题由学生本人负责。

若由于顶岗实习单位单方面原因,必须上报校内指导教师和系部,由指导教师与顶岗实习单位联系证实后,方可办理相关的离岗手续,并调换到新的顶岗实习单位,不允许先离岗后报告。

3.学生到岗两天内必须报告校内指导教师和班主任,一周内将实习的作息时间安排告知校内指导老师,以便校内指导教师抽查指导;可通过电话、短信、qq、e-mail、网上留言等多种方式,每两周至少与校内指导教师保持联系一次。

4.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必须通过登录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顶岗实习网络系统登记顶岗实习单位、企业指导教师的相关信息,按时在系统对应板块有效提交顶岗实习周报告及实习总结;学生可通过系统查询指导老师信息,及时了解学院、系部的相关工作安排;并可以通过留言的方式与班主任及指导教师主动联系、沟通,报告实习情况。

实习学生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企业的各项管理规章与制度,不做有损企业形象和学校声誉的事情。

(暂定)5.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除提交相应的电子文档外必须同步填写顶岗实习《工作经历证明》中的相关内容(6月24日前上交)。

返校后,指导教师根据学生与企业签订的协议、顶岗实习单位鉴定、网络登记信息、实习内容,实习效果按五级制进行实习成绩的评定,无网络登记信息或顶岗实习周数未满12周者实习成绩将被认定为不及格。

6.学生实习期间遇到问题或发生重大事件应及时与班主任联系,由系实习指导小组与实习单位协商解决。

二、毕业与返校注意事项1.第五学期不及格课程,可在本学期参加补考,补考时间安排在20nn年1月13、14日进行。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为了规范学生顶岗实习的管理,保障实习过程的安全、有序和有效,特制定以下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一、实习基本条件1.实习学时:学生距离完成专业学业的时间不少于1年,实习学时不少于6周。

2.实习单位:实习单位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规定,有实习、实践条件和安全防护设施。

3.实习导师:实习单位应安排专业技术导师,协助学生开展实习工作。

4.实习内容:实习内容应与所学专业相关,具有一定的实践性和针对性。

5.实习报告:学生应提交实习报告,实习导师和指导教师应及时评价和给予意见。

二、实习程序1.组织实习:学院组织学生进行实习,明确实习目的、要求和安排,制定学生实习计划。

2.协商派遣:学生和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实习期间的权责和责任,派遣学生到实习单位。

3.安全教育:实习单位应为学生提供安全教育,告知学生安全注意事项,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4.实习指导:实习导师应了解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实习计划,定期进行实习指导,对学生进行实习评价。

5.实习总结:学生应提交实习报告,实习导师和指导教师进行评价和总结,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实习管理1.实习安全:实习单位应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

2.实习制度:实习单位应制定实习制度,明确学生的实习要求和规定,健全学生实习管理制度。

3.实习评价:实习导师和指导教师应对学生的实习情况进行评价,提供合理的评价意见和建议。

4.实习证明:实习单位应为学生出具实习证明,证明学生的实习经历和实习成绩。

5.实习宣传:学院应及时进行实习宣传和推广,对学生进行实习意识教育,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实习意识。

四、实习意义1.培养实践能力:学习书本知识是一方面,能够把书本知识与实践相结合才是更好的提高知识的一种方法。

学生实习能够有效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为将来的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2.拓展人际交往:在实习中能够结交新的朋友,学习与人交往的技巧,这将有利于学生日后的生活与工作以及人际关系的处理。

学生顶岗实习实施细则

学生顶岗实习实施细则

****学院学生顶岗实习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顶岗实习是高职教育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

为了加强我院学生顶岗实习的管理,根据《****学院实践教学管理规定》和《****学院学生实验实训实习守则》,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顶岗实习、工学交替、工学结合、教学见习、毕业实习等。

各专业要加强内涵建设,做好顶岗实习工作。

从形式和内容上要将顶岗实习纳入教学计划,强化顶岗实习的管理。

第三条教学系要积极联系或鼓励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落实顶岗实习岗位。

实习单位应是合法生产经营的企事业单位(或政府部门),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良好的信誉,原则上实习岗位应与学生所学的专业对口或基本对口。

学生在校期间顶岗实习时间应保证不少于半年,顶岗实习一般应当安排在第三学年进行,不得安排一年级学生到企事业单位顶岗实习。

第四条要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实习条件和安全健康的实习劳动环境。

不得安排学生到涉黄、赌、毒的场所,不得安排学生从事易燃易爆、高毒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实习劳动。

第五条凡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的学生,须以专业对口或基本对口、任务明确、有符合条件的指导老师、能完成本专业顶岗实习任务为前提,于实习开始一周前向所在教学系提交《****学院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审批表》(见附件1),各教学系认真审核,符合条件的方可批准。

在实习开始一周前不能提交符合要求资料的学生须服从学院和教学系统筹安排。

因病或有其它原因不能参加顶岗实习的,按学院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条学生外出实习应进行体检和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学生确定实习单位后,要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书,明确各自责任、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自己不能联系实习单位又无理拒绝系实习安排的学生,视为旷课并按学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学生在实习期间受实习单位和学院的双重管理。

实习期间,教学系应当建立与实习单位及家长的沟通联系机制;教学系要与实习单位协商,采取有效的管理办法,保障学生、企业、学校三方的利益。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条例 (试行)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条例 (试行)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顶岗实习管理实施细则为加强我校顶岗实习的组织管理,严格顶岗实习的工作程序,增强顶岗实习各方的行为规范,确保顶岗实习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不断提高我校顶岗实习工作成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顶岗实习是教育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是其他各教学环节的继续、深化、补充和检验,是学生走上社会和上岗前全面提高职业能力的必经阶段。

第二条各专业顶岗实习为学生必修课程,顶岗实习原则上安排在最后一学期进行,实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凡我校在籍学生必须参加顶岗实习,且获得相应学分方能毕业。

第三条顶岗实习采取双向选择、个人自主联系和二级学院安排相结合的原则,顶岗实习需签订三方协议,明确职责、权利和义务;其它情况,由二级学院顶岗实习工作小组提出申请并经学校顶岗实习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

第四条二级学院要探索与企业建立深度融合的校企一体化合作关系,满足学生的岗位需求,保证在合作基地实习和就业学生的比例每年都有新提高。

第五条顶岗实习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安排学生从事国家规定的劳动强度外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实习劳动,更不得安排从事高危岗位和进入娱乐场所实习以及参与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其它各类非法活动。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院长任副组长,就业与校合作处、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质量管理办公室、保卫处等部门负责人为主要成员的“学校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其职责是:确定顶岗实习工作的方针、目标和任务,制订实践环节的各项制度,并对整个实习过程进行监督与检查。

第七条学校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顶岗实习工作办公室”, 挂靠在学校就业与校合作处,就业与校企合作处作为牵头部门,在相关职能部门配合下共同完成顶岗实习教学环节的各项管理工作。

第八条就业与校企合作处工作职责:依据"学校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指示精神,协调各二级学院开拓实习基地,加强基地建设和管理,负责校外实践教学的宏观管理工作经及实习数据的统计汇总工作。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实施细则顶岗实习是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是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熟练的专业技能、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等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了加强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确保顶岗实习的质量和效果,特制定本办法。

一、顶岗实习的总体要求1.加强顶岗实习组织管理,是确保学生顶岗实习质量与效果的重要保障。

顶岗实习属于教学范畴,因此系部是顶岗实习教学管理的主体,全面负责学生顶岗实习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顶岗实习学生的指导教师实行“三师制”:校内指导教师为顶岗实习学生的专业导师,校外指导教师为顶岗实习学生的企业导师,辅导员为顶岗实习学生的职业导师。

2.加强内涵建设,关键是做好顶岗实习工作。

从形式和内容上要将顶岗实习纳入教学计划,强化顶岗实习的管理,提高顶岗实习的教学效果。

3.学生在企业的顶岗实习尽量做到与专业培养目标、就业岗位具有较强的关联性。

二、顶岗实习的组织和管理1.顶岗实习工作由顶岗实习领导小组领导。

2.系部要成立顶岗实习领导小组,具体管理、组织、指导各专业顶岗实习工作。

3.顶岗实习基地的建立程序第一,由系部首先联系并考察实习单位,符合实行顶岗实习教学的基本条件的,系部和实习单位草拟实习基地共建协议,协议内容包括实习时间、地点、人数、实习岗位、导师安排、学生食宿及学习等生活安排、校企相互职责、安全责任、劳动报酬及管理办法等。

第二,报请教务处审核后提请学院法律顾问进行法律咨询,无异议并主管院长同意后,院长或主管院长与实习单位签订协议。

第三,协议一式三份,教务处、系部各存档一份,实习单位一份。

顶岗实习由学校、企业、学生三方共同参与完成。

学校在三方中处于主导的地位,是一切活动的组织者,在整个运作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企业是三方中最关键的一方,要充分调动企业参与工学结合的积极性。

学生在实习单位顶岗实习期间是实习单位的准员工,要接受实习单位和学校的共同管理。

4 .各专业应选择责任心强、实践教学经验丰富、对现场比较熟悉、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的教师和企业人员担任专业教师、企业导师和职业导师,负责对参加顶岗实习学生的指导和管理工作;专业导师主要负责顶岗实习的组织及毕业设计(论文)等的业务指导工作;职业导师主要负责实习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5.顶岗实习的指导方式可以根据专业性质和实习方式的不同,采取“全程式指导”或“巡回式指导”方式。

采取“全程式指导”方式的,原则上应安排专业导师进行实地指导;采取“巡回式指导”方式的指导老师可采取电话、短信、QQ、E-mail、网上留言、实地探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指导,要求电话(短信、QQ、E-mail、网上留言)联络每周不少于1次,实地探访每学期不少于2次;各种方式的指导老师应将指导过程、指导内容及存在问题及时做书面记录,每月向系部汇报。

无论采取何种指导方式,指导老师均应作好指导记录。

6.在实习过程中,系部要派管理人员到各实习地点进行检查和监督,向实习单位了解实习生的情况,听取实习单位对实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7.负责制订顶岗实习计划、教学方案、指导书、考核标准及实施细则等,负责顶岗前对指导教师、辅导员、全体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与学生签订安全协议书。

在顶岗实习前督促学生缴纳学费和教材费,组织学生参加毕业信息采集。

积极和实习单位协商,联系保险公司,为顶岗实习学生办理相关安全保险。

加强法制观念、安全知识、防范技能等方面的教育。

负责与校外实习单位就学生实习内容、安全、生活、交通等方面进行协调。

8.落实实习岗位并按要求配备专业导师、职业导师、企业导师;负责与实习单位沟通;检查本系部各专业顶岗实习过程管理情况,检查顶岗实习质量,总结、交流实习教学经验;处理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发生的重大事件并向学院主管领导汇报;完成成绩评定、资料归档等工作;整理保管实习教学材料,并按规定上报有关材料。

9.实习点学生中党、团员人数超过5人的成立临时党、团组织,党、团员人数未达到5人者,实习学生的党、团组织活动随实习单位进行。

10.系部要根据学生实习情况制定《顶岗实习学生操行考核办法》,未能带队参加实习的辅导员在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协助专业导师做好本班学生的各项管理工作,要经常与实习学生沟通,并及时向系(部)学生科反映学生顶岗实习情况。

顶岗实习结束后辅导员要及时与实习指导教师(专业导师、企业导师)联系,了解学生实习情况,做好顶岗实习学生的操行考核工作。

11.与实习单位共同进行人才培养、技术研发与推广。

三、学生顶岗实习的纪律和安全要求1.学生离校前须认真学习顶岗实习的有关规定,了解实习任务。

2.学生顶岗实习前要交清第三学年学费和教材费。

3.按规定时间到实习单位进行顶岗实习,无正当理由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单位。

确因个人特殊情况需要终止实习的,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证明材料和家长同意证明,经实习单位批准,报系部备案。

未经专业导师(职业导师)及实习单位同意擅离岗位者,实习考核按不合格处理。

4.学生可通过电话、短信、QQ、E-mail、网上留言等多种方式,每周至少与专业导师(职业导师)保持联系一次。

注意校园网上公布的与毕业生有关的信息,因联系电话和工作地点发生变动时要及时通知指导教师和家长,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正确有效。

5.顶岗实习的学生具有双重身份,既是一名学生,又是实习单位顶岗实习的一名员工,要服从实习单位和学校的安排和管理,尊重实习单位的领导、指导教师和其他员工。

如果在实习期间,由于违反单位的管理规定或因品德表现等原因被实习单位退回学校,则视为实习成绩不合格。

6.按照顶岗实习计划、工作任务和岗位特点,安排好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发扬艰苦朴素的工作作风和谦虚好学的精神,培养独立工作能力,刻苦锻炼和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

在实习期间,必须强化职业道德意识,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做一名诚实守信的实习生和文明礼貌的员工。

7.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实习单位和学院的规章制度,不做有损实习单位形象和学院声誉的事情,不参与一切违法犯罪活动。

8.要有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做好安全工作。

实习学生应牢记“安全第一”,必须遵守安全管理规定,遵守交通规则,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对不遵守安全制度造成的事故,实习学生本人要负全责。

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损失的,必须追究相关责任。

9.顶岗实习学生应积极办理有关保险手续。

集中实习的学生,系部要与实习单位联系为学生统一办理有关保险手续,自主实习的学生系部要积极督促学生个人办理保险手续。

四、对学生的考核1.成绩考核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校企双方要加强对学生实习的过程监控和考核,实行双方考核制度。

(1)顶岗实习(毕业综合实践)考核分二部分:一是企业导师对学生的考核,占总成绩的50%;二是专业导师对学生的实习过程、实习报告、成果进行评价,占总成绩的50%。

(2)企业导师应对学生在岗位的表现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的重点主要包括实习岗位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的应用能力,并填写《学生顶岗实习评价表》,企业导师签字确认后加盖单位公章。

(3)专业导师要对学生在实习单位的表现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的重点主要包括实习任务的完成情况,内容包括学生的实习日志、实习报告、实习任务书内容完成情况及实习课题成果等,综合评定成绩。

(4)考核方式为等级制,分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个等级,学生考核合格者获得相应学分。

评分标准如下:优秀(90-100分):实习态度端正,能很好地完成实习任务,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全面、系统总结,并能运用学过的理论对某些问题加以分析,并有某些独到见解,实习成果突出。

良好(75-89分):实习态度端正,能较好地完成实习任务,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比较全面、系统的总结,实习成果明显。

及格(60-74分):实习态度端正,完成了实习的主要任务,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基本要求,能够完成实习报告,内容基本正确,但不够完整、系统,实习成果较好。

不及格(0-59分):实习态度不端正,未完成了实习的主要任务,未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基本要求,未有实习成果。

2.顶岗实习学生操行考核(1)顶岗实习学生操行成绩以学生实习成绩为主,结合实习期间的表现及实习单位的评价意见,依据系部制定的学生顶岗实习操行评定标准,给出学生顶岗实习期间操行成绩。

考核成绩分设优秀(90分以上)、良好(70-89分)、合格(60—69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级。

标准如下:优秀:能严格遵守顶岗实习管理规定,圆满完成实习任务,成绩优秀;能在实习期间经常主动与指导老师联系汇报实习情况;积极参加实习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受到实习单位及上级单位表彰;实习日志有丰富的实际材料并对实习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能运用相关理论对实际问题加以深入的分析。

良好:能自觉遵守实习管理规定,实习态度端正,服从领导,听从分配,遵纪守法;按实习计划要求,完成了实习任务,实习成绩优良;能自觉与校内指导老师联系,实习日志比较系统地总结了实习内容;无违纪现象,无安全事故。

合格:能遵守实习管理规定,服从领导,听从分配,基本上达到实习计划中规定的要求,实习成绩合格;能虚心接受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建议,实习日志有主要的实习材料,内容基本符合要求;无重大违纪现象和安全事故。

不合格: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操行考核不及格。

未达到实习计划规定的基本要求,实习成绩不合格者;实习缺勤三分之一以上者;实习中严重违反纪律,被实习单位辞退者;擅自终止实习者;违反实习规定给学院和实习单位造成严重后果者。

(2)顶岗实习期间学生操行考核只进行学期考核,不进行月考核;每学期结束时辅导员要通过学生自评、实习学生互评、指导教师评议三者相结合给出学生量化考核分数,再确定等次。

(3)按学院规定各学期操行考核综合平均得分不合格或者最后一学期得分不合格不准毕业,延长半年考核。

3.学生在实习期间实习、操行考核都不合格的学生,由系(部)联系实习单位进行补习半年,考核合格方可毕业。

潞安职业技术学院就业指导办公室。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