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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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是一个综合性的系统工程,需要依据一定的规范和细则进行操作。

本文旨在探讨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旨在提升工程项目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一、项目可行性研究1.1 项目可行性研究的背景及意义项目可行性研究是项目前期工作中至关重要的一环,通过对项目的市场、技术、经济、环境等方面做综合评估,为项目决策提供依据。

1.2 项目可行性研究的步骤1.2.1 确定项目可行性研究的目的和任务; 1.2.2 收集项目相关信息和数据;1.2.3 进行市场调查和分析;1.2.4 进行技术可行性分析;1.2.5 进行经济效益评价;1.2.6 进行社会与环境影响评价; 1.2.7 综合评价,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立项阶段2.1 项目立项的程序和要求项目立项是项目启动的第一步,需要经过立项申请、评审、批准等程序。

2.2 项目立项文件的编写2.2.1 编制《项目建议书》; 2.2.2 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2.3 编制《投资决策申请报告》; 2.2.4 编制《项目立项申请报告》。

三、项目实施阶段3.1 项目实施计划的制定项目实施计划是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包括项目范围、时间、成本、质量、风险等计划。

3.2 合同管理和风险控制3.2.1 签订合同并履行; 3.2.2 风险识别、评估和控制; 3.2.3 变更管理。

四、项目验收阶段4.1 项目验收标准和程序项目完成后需进行验收,通过验收确认项目是否符合规定标准和要求。

4.2 项目总结与反馈4.2.1 编制项目总结报告; 4.2.2 分析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与教训; 4.2.3 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五、项目管理的持续改进5.1 项目管理经验的总结与推广5.1.1 将项目管理中的成功经验进行总结; 5.1.2 推广成功经验至其他项目。

5.2 引入新技术和工具5.2.1 寻求新技术的应用; 5.2.2 引入更有效的管理工具。

结语通过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进行系统性探讨,可以有效规范项目管理行为,提升项目管理水平,确保项目的圆满完成。

可研报告管理办法

可研报告管理办法
13)投资估算。包括建设投资估算内容;建设投资估算方法;流动 资金估算;项目投入总资金及分年投入计划。
14)融资方案。包括融资组织形式选择;资金来源选择;资本金筹 措;债务资金筹措以及融资方案分析。
15)财务评价。包括财务评价内容与步骤;财务评价基础数据与参 数选取;销售收入逾成本费用估算;新设项目法人项目财务评 价;既有项目法人项目财务评价;不确定性分析以及非盈利性 项目财务评价。
规划部 规划部
8、向集
NO
团汇报
YES 9、可研编制完成
8.1规划部编制上会材料。 8.2规划部协调集团规划部适时提 交集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
9.1集团规划部下发【关于**项目 【关于**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可研编 可行性研究报
制完成。
告的批复】
八、可研报告的编制管理表样
批准
审核
校对
编制
V87/Y37-JL-057-000
附件2:吉汽公司“提高产品竞争力技术改造项目(五)”项目工艺方案审查意见反馈表
工艺方 序号 案审查
内容
1
专业类
2
型,如: 焊装
3
4
5
6 总装
7
8
9
审查报告建议
对审查报告中的内容进行逐条反馈
是否 采纳
整改意见
该项建 议是否 1、不能采纳的须阐明原因 纳入可 2、采纳的建议要描述如何实施 研中
负责部门 完成时间
规划部 相关部门
规划部 相关部门
5、可研
NO
内容确认
YES
6、形成可研送 审稿
7、编制可研审 查意见反馈表
NO 批准
YES
5.1规划部组织相关部门与设计院 进行可研设计内容交流确认。 5.2各专业负责人与相关设计者对 设计内容签字确认。

《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 第9号)

《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 第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9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为了规范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项目的招标活动,特制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以及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现予发布施行。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曾培炎二○○一年六月十八日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3号)中规定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

第三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中,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规定,凡应报送项目审批部门审批的,必须在报送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增加有关招标的内容。

第四条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增加的招标内容包括:(一)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的具体招标范围(全部或者部分招标);(二)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拟采用的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或者自行招标);拟自行招标的,还应按照《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5号)规定报送书面材料;(三)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拟采用的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拟采用邀请招标的,应对采用邀请招标的理由作出说明;(四)其他有关内容。

报送招标内容时应附招标基本情况表(表式见附表一)。

第五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建设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

但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须提出不招标申请,并说明不招标原因:(一)涉及国家安全或者有特殊保密要求的;(二)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或者其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三)承包商、供应商或者服务提供者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四)其他原因不适宜招标的。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2019-2-10目录一、概述1.1项目和建设项目的基本概念1.2可行性研究的基本概念1.3可行性研究的作用1.4可行性研究的基本任务1.5可行性研究的工作程序1.6可行性研究的阶段划分1.7对承担可行性研究工作单位的要求二、可行性研究的内容与方法2.1项目建设背景2.2需求预测2.3建设规模2.4项目选址及建设条件2.5工艺技术方案2.6建设方案与建设内容2.7环境保护方案2.8组织管理与实施进度2.9投资估算与资金来源2.10效益分析三、报告编制格式与要求3.1编制提纲3.2格式要求四、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4.1项目评估的目的与作用4.2项目评估基本原则4.3项目评估分类4.4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程序与方法一、概述1.1项目与建设项目的基本概念(1)项目是在一定的限定条件下,拥有特定目标的一次性任务。

它具有特定性和系统性。

(2)建设项目是在一个总体设计或初步设计范围内,由一个或者若干个互相密切联系的单项工程组成的综合。

因此不管单项是否同时开工,只要在一个总体的设计范围内,都只能作为一个建设项目。

它具有唯一性、一次性、整体性、复杂性和风险性。

1.2可行性研究的基本概念在投资决策前,经过科学的调查研究相关的经济、社会、技术、自然资料,分析评估可能的投资建设方案,预测和评价项目建设完成后的社会经济效益,并在这个基础上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财务盈利情况、经济合理性、技术的先进性、建设条件的可能性和可行性,从而为投资决策和建设实施提供准确的科学依据。

1.3可行性研究的作用项目投资决策、金融机构贷款、编制工程设计和项目建设方案、政府建设、规划、环保部门申请建设许可证、签订合同协议依据等。

1.4可行性研究的基本任务依据行业发展规划、地区规划等划分基础,对拟建项目进行投资方案规划、工程技术论证、行业发展规划等综合评定项目决策的可靠依据。

1.5可行性研究的工作程序(1)任务下达。

(2)组建工作班底、制作流程大纲、调研提纲等,开展市场调查和资料收集工作。

《关于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的试行管理办法〉(计资【1983】116号)

《关于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的试行管理办法〉(计资【1983】116号)

《国家计委关于颁发<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的试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计资【1983】116号)为加强建设前期工作,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内开展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的需要,拟订了《关于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的试行管理办法》,现发给试行。

可行性研究在国内开展的时间不长,经验还不多,各级计划部门要关心这项工作并加强领导。

试行中遇到的问题和需要改进的意见,请及时告知,以便对管理办法作进一步的补充、修订。

国家计委1983年2月2日附:关于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的试行管理办法关于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我国全面开创社会主义建设新局面的要求,改进建设项目的管理,做好建设前期工作的研究,避免和减少建设项目决策的失误,提高建设投资的综合效益,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建设项目的决策和实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

可行性研究是建设前期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基本建设程序中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可行性研究的任务是根据国民经济长期规划和地区规划、行业规划的要求,对建设项目在技术、工程和经济上是否合理和可行,进行全面分析、论证,作多方案比较,提出评价,为编制和审批设计任务书提供可靠的依据。

第四条利用外资的项目、技术引进和设备进口项目、大型工业交通项目(包括重大技术改造项目),都应进行可行性研究。

其他建设项目有条件时,也应进行可行性研究,具体编制范围由各部门、各地区自行确定。

第五条负责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单位,要经过资格审定,要对工作成果的可靠性、准确性承担责任。

要为可行性研究单位客观地、公正地进行工作创造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加以干涉。

第六条为了使建设项目有选择的余地,各部和各省市、自治区可以有选择地储备一些主要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一旦建设条件具备,就编制和审批设计任务书,列入中长期计划。

第二章编制程序第七条各部、各省、市、自治区和全国性专业公司以及现有的企、事业单位,根据国家经济发展的长远规划和行业、地区规划、经济建设的方针、技术经济政策的建设任务,结合资源情况、建设布局等条件,在调查研究、收集资料、踏勘建设地点、初步分析投资效果的基础上,提出需要进行可行性研究的项目建议书。

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管理资料]

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管理资料]

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西南电力设计院浙江省电力设计院2005年12月目录1 可行性研究的主要结论和建议项目建设的依据和必要性可行性研究结论存在问题及建议2 产业政策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分析规划背景分析项目目标3 市场分析及预测产品供需分析价格预测产品营销策略研究4 原材料燃料供应主要原材料供应方案及价格预测燃料供应方案及价格预测第三节原材料燃料供应方案比选5 项目建设条件项目建设规模、范围项目建设的依托条件项目选址分析组织机构与人力资源项目实施建议6 社会影响分析经济安全分析环境影响评价土地资源利用分析拆迁及移民安置分析水资源利用分析水土保持评价节约、合理利用资源及循环经济分析劳动安全卫生与消防7 建设规模与产品方案建设规模方案论证产品方案论证8 建厂条件及厂址选择建厂条件厂址比较与选择意见9 工程技术方案研究总图布置及运输方案各主要工艺流程及设备方案10 项目实施条件及计划项目实施条件11 经济分析及社会评价投资估算(可选)(可选)12 风险与竞争力分析风险分析竞争力分析1 可行性研究的主要结论和建议项目建设的依据和必要性、文号、日期。

所依据的文件及取得的有关协议列为报告的附件。

,简述项目业主的有关基本情况。

国民经济层次应分析项目是否符合区域规划、行业发展规划、技术产业政策、保护环境、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源等方面的要求。

项目层次应分析项目产品是否满足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是否具有投资效益。

可行性研究结论、原材料燃料供应、项目建设条件、社会影响分析、建设规模与产品方案、建厂条件与厂址方案、工程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条件及计划、经济与社会评价、风险与竞争力分析等方面描述推荐方案的主要内容和论证结果。

应阐述方案论证过程中的不同意见和方案存在的主要问题。

,说明优、缺点及未被推荐的理由。

,明确提出项目和方案是否可行的结论意见。

存在问题及建议。

2 产业政策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分析研究与项目相关的产业政策,论述项目与国家和区域产业政策的关系,分析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是否符合产业技术政策。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管理办法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管理办法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管理办法第一部分项目总论总论作为可行性报告的首要部分,要综合叙述研究报告中各部分的主要问题和研究结论,并对项目的可行与否提出最终建议,为可行性研究的审批提供方便。

第二部分项目建设可行性第三部分项目市场需求分析市场分析在可行性研究中的关键地位是,任何一个项目,其生产规模的确认、技术的挑选、估计甚至厂址的.挑选,都必须在对市场需求情况存有了充份介绍以后就可以同意。

而且市场分析的结果,还可以同意产品的价格、销售收入,最终影响至项目的盈利性和可行性。

在可行性报告中,必须详尽研究当前市场现状,以此做为后期决策的依据。

第四部分项目产品规划方案第五部分项目建设地与土建总规第六部分项目环保、节能与劳动安全方案在项目建设中,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能源节约和职业安全方面的法规、法律,对项目可能将导致周边环境影响或劳动者身心健康和安全的因素,必须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展开论证分析,明确提出预防措施,并对其展开评价,所推荐技术可取、经济,且布局合理,对环境有毒影响较小的最佳方案。

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凡专门从事对环境存有影响的建设项目都必须继续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核制度,同时,在可行性报告中,对环境保护和劳动安全必须存有专门阐释。

第七部分项目组织和劳动定员在可行性报告中,根据项目规模、项目共同组成和工艺流程,研究明确提出适当的企业非政府机构,劳动定员总数及劳动力来源及适当的人员培训计划。

第八部分项目实施进度安排项目实行时期的进度精心安排就是可行性报告中的一个关键组成部分。

项目实行时期亦称时间,就是所指从正式宣布确认建设项目至项目达至正常生产这段时期,这一时期包含项目实行准备工作,资金筹措精心安排,勘测设计和设备订货,施工准备工作,施工和生产准备工作,试车直至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等各个工作阶段。

这些阶段的各项活动和各个工作环节,有些就是相互影响的,前后密切贯通的,也存有同时积极开展,相互交叉展开的。

因此,在可行性研究阶段,须要将项目实行时期每个阶段的工作环节展开统一规划,综合均衡,做出合理又切实可行的精心安排。

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的试行管理规定〉计资

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的试行管理规定〉计资

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的试行管理规定〉计资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国家计委关于颁发<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的试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计资【1983】116号)为加强建设前期工作,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内开展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的需要,拟订了《关于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的试行管理办法》,现发给试行。

可行性研究在国内开展的时间不长,经验还不多,各级计划部门要关心这项工作并加强领导。

试行中遇到的问题和需要改进的意见,请及时告知,以便对管理办法作进一步的补充、修订。

国家计委1983年2月2日附:关于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的试行管理办法关于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我国全面开创社会主义建设新局面的要求,改进建设项目的管理,做好建设前期工作的研究,避免和减少建设项目决策的失误,提高建设投资的综合效益,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建设项目的决策和实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

可行性研究是建设前期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基本建设程序中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可行性研究的任务是根据国民经济长期规划和地区规划、行业规划的要求,对建设项目在技术、工程和经济上是否合理和可行,进行全面分析、论证,作多方案比较,提出评价,为编制和审批设计任务书提供可靠的依据。

第四条利用外资的项目、技术引进和设备进口项目、大型工业交通项目(包括重大技术改造项目),都应进行可行性研究。

其他建设项目有条件时,也应进行可行性研究,具体编制范围由各部门、各地区自行确定。

第五条负责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单位,要经过资格审定,要对工作成果的可靠性、准确性承担责任。

要为可行性研究单位客观地、公正地进行工作创造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加以干涉。

第六条为了使建设项目有选择的余地,各部和各省市、自治区可以有选择地储备一些主要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一旦建设条件具备,就编制和审批设计任务书,列入中长期计划。

关于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的试行管理办法

关于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的试行管理办法

关于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的试行管理办法1、8《关于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的试行管理办法》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的试行管理办法(计资[1983]11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我国全面开创社会主义建设新局面的要求,改进建设项目的管理,做好建设前期工作的研究,避免和减少建设项目决策的失误,提高建设投资的综合效益,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建设项目的决策和实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

可行性研究是建设前期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基本建设程序中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可行性研究的任务是根据国民经济长期规划和地区规划、行业规划的要求,对建设项目在技术、工程和经济上是否合理和可行,进行全面分析、论证,作多方案比较,提出评价为编制和审批设计任务书提供可靠的依据。

第四条利用外资的项目、技术引进和设备进口项目、大型工业交通项目(包括重大技术改造项目),都应进行可行性研究。

其他建设项目有条件时,也应进行可行性研究,具体编制范围由各部门、各地区自行确定。

第五条负责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单位,要经过资格审定,要对工作成果的可靠性、准确性承担责任。

要为可行性研究单位客观地、公正地进行工作创造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加以干涉。

第六条为了使建设项目有选择的余地,各部和各省、市、自治区可以有选择地储备一些主要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一旦建设条件具备,就编制和审批设计任务,列入中长期计划。

第二章编制程序第七条各部、各省、市、自治区和全国性专业公司以及现有的企、事业单位,根据国家经济发展的长远规划和行业、地区规划、经济建设的方针、技术经济政策和建设任务,结合资源情况,建设布局等条件,在调查研究、收集资料、踏勘建设地点、初步分析投资效果的基础上,提出需要进行可行性研究的项目建议书。

跨地区、跨行业的建设项目以及对国计民生有重大影响的重大项目,由有关部门和地区联合提出项目建议书。

第八条各级计划部门对提出的项目建议书进行汇总、平衡,按照国家计委《关于编制建设前期工作计划的通知》的规定,分别纳入各级的前期工作计划,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各项工作。

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相关政策法规文件汇编

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相关政策法规文件汇编

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相关政策法规文件汇编第一篇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和深度管理相关政策法规 (6)关于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的试行管理办法 (6)关于报批项目设计任务书统称为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通知 (8)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 (8)关于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篇(章)"编制及评估的规定 (11)关于编制、审批外商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的规定 (13)关于编制、审批境外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规定 (16)关于编制外商投资商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18)关于编制境外带料加工装配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关问题的通知 (20)关于组织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的实施意见 (21)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国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4)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暂行规定 (29)关于加强国有基础设施资产权益转让管理的通知 (36)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提纲 (38)关于组织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的实施意见 (41)国家计委关于建设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的指导性意见 (45)国家重点工业性试验项目管理办法 (49)第二篇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相关政策法规 (53)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 (53)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 (64)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66)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 (78)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 (102)当前工商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重点 (109)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一批)116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二批)121国家鼓励开展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产品目录(第一批)126 《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第一批)127 工商投资领域制止重复建设目录 (139)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144)关于加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148)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149)关于关停小火电机组有关问题的意见 (153)关于对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产品和重复建设项目限制或禁止贷款的通知 (154)关于鼓励企业开展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意见的通知 (155)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企业利用援外优惠贷款和援外合资合作项目基金开展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意见的通知158关于境外带料加工装配项目申报程序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159)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 (160)第三篇项目投资资源综合利用相关政策法规 (163)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16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166)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 (171)资源综合利用电厂(机组)认定管理办法 (172)资源节约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管理办法 (175)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 (178)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180)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 (181)关于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与新建和扩建工程实行"三同时"的若干规定 (182)关于进一步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184)资源综合利用目录 (185)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 (188)关于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 (189)关于加强城市供热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 (191)第四篇工程项目选址规划及土地利用政策法规 (19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9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20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11)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214)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 (217)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 (218)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221)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22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规定 (226)城市总体规划审查工作规则 (230)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要点 (231)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233)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 (235)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 (236)关于加强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 (238)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通知 (239)关于实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通知 (241)关于报国务院批准的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245)关于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的通知 (248)关于发布和实施《限制供地项目目录》、《禁止供地项目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250)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258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 (259)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 (267)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 (270)第五篇工程项目建设方案相关政策法规 (272)关于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中采用国产装备的意见 (272)电信设备抗震性能检测管理暂行办法 (27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76)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8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87)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94)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规定 (299)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国产化实施方案 (302)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大纲主要内容与编制要求 (304)关于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经济规模标准的若干规定 (305)第六篇工程建设方案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政策法规 (30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30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1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31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32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328)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 (331)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 (334)关于国家重点企业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有关问题的通知 (341)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342)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345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 (34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35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 (35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试行)363关于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370)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372)第七篇投资项目资金筹措及财务管理相关政策法规 (374)国务院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的通知 (374)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 (376)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376)贷款通则 (384)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391)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399)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400)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406)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408)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412)国家经贸委关于债转股企业规范操作和强化管理的通知 (425)国家开发银行基本建设贷款办法 (426)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管理规定 (429)国家开发银行技术改造贷款办法 (433)国家开发银行小型贷款项目管理规定 (435)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436)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 (441)关于改进金融服务、支持国民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 (442)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的暂行规定 (446)关于执行《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的暂行规定》有关条款的通知 (448)关于援外项目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451)关于核定在建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概算等问题的通知 (452)关于建立风险投资机制若干意见 (453)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国政府贷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455)关于完善和规范商业银行基本建设贷款管理的若干规定 (458)关于加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利用日元贷款管理工作的通知 (459)关于大型出口信贷及出口信用保险项目的报批程序 (462)关于外国政府贷款转贷管理的暂行规定 (463)关于加强外商投资财产价值鉴定的通知 (465)关于中央级"特种拨改贷"资金本息余额转为国家资本金的实施办法 (465)关于财政性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概预决算审查若干规定 (467)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各方出资的若干规定》的补充规定 (468)关于加强对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概算中"价差预备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470)关于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 (470)关于债权转股权工作中资产评估若干问题的通知 (472)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管理与监督的通知 (473)关于使用外国政府贷款管理办法(试行)474境内机构发行外币债券管理办法 (477)境内机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479)境外投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484)境外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488)外国政府贷款转贷垫款周转金管理办法 (491)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转贷会计制度 (493)援外合资合作项目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505)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 (508)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 (512)外经贸企业封闭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515)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效益分析报告制度 (517)财政部门委托审价机构审查工程预(结)算、竣工决算管理办法 (520)财政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管理办法 (521)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投资项目工程预,决算审查操作规程 (523)财政部关于债权转股权工作中资产评估若干问题的通知 (525)技术改造贷款项目贴息资金管理办法 (525)重大装备国产化创新研制项目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试行)527不良贷款认定暂行办法 (528)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试行)办法 (531)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 (533)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537)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 (539)第八篇项目法人及项目承办企业组织管理相关政策法规 (545)关于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暂行规定 (545)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管理暂行办法 (547)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549)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 (55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559)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560)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567)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 (569)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574)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细则 (580)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意见 (582)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与分立的规定 (585)关于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若干规定 (589)关于设立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的暂行规定 (590)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595)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暂行规定 (599)《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解释 (600)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 (601)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管理规定 (604)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审批管理暂行办法 (606)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 (608)外商投资商业企业试点办法 (609)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611)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624)第九篇项目审批管理相关政策法规 (627)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627)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管理办法 (629)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监督管理办法(试行)632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审批程序和规定 (634)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 (635)国家技术创新项目计划管理办法 (638)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重申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审批规定的通知 (641)关于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申报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 (641)关于试办外商投资特许权项目审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642)关于扩大地方鼓励类不需要国家综合平衡的外商投资项目审批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 (643)关于审批利用外商投资改造现有企业项目的通知 (645)外商直接投资电力项目报批程序暂行规定 (646)关于加快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审批工作的通知 (651)关于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开工条件的规定 (652)。

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建设项目管理,防范控制建设项目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是指单位自行或委托其他单位实施的建造、安装活动,包括房屋及建筑物建造、基础设施建设、大型设备安装、大修等。

第三条单位建设项目管理内部控制目标是:项目立项、审核及决策科学合理;项目招标公开透明、程序规范;项目建设过程控制有效;项目竣工验收和资产移交程序到位;项目会计核算和档案管理符合规范。

第四条单位建设项目管理内部控制,应关注的主要风险有:(一)立项缺乏可行性研究或可行性研究流于形式,未按规定进行集体决策或决策不当,违规或超标准建设楼、堂、馆、所,导致资金浪费、项目难以实现预期目标、项目失败甚至违规违纪;(二)设计方案不合理,技术方案未能有效落实,概预算脱离实际,导致项目存在质量隐患、进度无法保证以及投资失控;(三)采取分解工程等方式逃避政府采购或招标,招标工作组织不当,招标过程中存在舞弊行为,招标流于形式,导致招标违法违规、中标人难以胜任;(四)开工手续不完善,建设项目脱离相关部门的监管,导致项目存在质量隐患、安全隐患;(五)项目变更审核不严格不合规、变更频繁,导致预算超支、投资失控、工期延误;(六)项目价款结算管理不严格,价款结算不及时,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混乱,导致进度延迟或中断、资金损失;(七)竣工验收不规范、最终把关不严,导致工程交付使用后存在重大隐患;(八)虚报项目投资完成额、虚列项目建设成本,未经独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导致竣工决算失真;(九)建设项目竣工后,未及时办理资产及档案移交、资产未及时结转入账,可能导致存在账外资产。

第五条单位应当针对建设项目管理的主要风险,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建设项目立项、招投标、资金结算、施工以及竣工审计等各环节的内部管理办法,制定有效控制措施,保证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有效防范建设项目风险。

《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 第9号)

《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 第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9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为了规范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项目的招标活动,特制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以及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现予发布施行。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曾培炎二○○一年六月十八日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3号)中规定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

第三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中,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规定,凡应报送项目审批部门审批的,必须在报送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增加有关招标的内容。

第四条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增加的招标内容包括:(一)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的具体招标范围(全部或者部分招标);(二)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拟采用的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或者自行招标);拟自行招标的,还应按照《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5号)规定报送书面材料;(三)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拟采用的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拟采用邀请招标的,应对采用邀请招标的理由作出说明;(四)其他有关内容。

报送招标内容时应附招标基本情况表(表式见附表一)。

第五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建设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

但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须提出不招标申请,并说明不招标原因:(一)涉及国家安全或者有特殊保密要求的;(二)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或者其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三)承包商、供应商或者服务提供者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四)其他原因不适宜招标的。

《航道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2009.11)-(19038)

《航道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2009.11)-(19038)

航道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2009 年 11 月按照科学发展观的总体要求和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为进一步规范航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及报告编制工作,提高可行性研究工作质量和科学决策水平,保障航道健康、持续发展,在认真总结 1988 年颁布的《内河航运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执行情况的基础上,结合近年来沿海航道和内河航道发展与建设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我国沿海、内河航道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

内河航道建设项目包括航道整治、疏浚、炸礁和航运梯级以及船闸工程等。

二、可行性研究是航道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阶段,是建设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和项目申请报告核准或者备案的主要技术依据。

航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分为预可行性研究和工程可行性研究两个阶段,相应编制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编制项目建议书的主要技术依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申请报告的主要技术依据。

三、政府投资的航道建设项目应进行可行性研究,相应编制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小型项目和技术上较成熟的航道工程,经项目主管部门同意后,可直接开展工程可行性研究,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企业投资的航道建设项目应开展工程可行性研究,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编制项目申请报告或备案文件的主要技术依据。

四、预可行性研究主要对拟实施的航道建设项目是否可行进行初步判断,依据航道规划和水运相关规划,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通过分析腹地经济发展趋势,预测货运量发展水平,把握航道存在的主要问题,论证航道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和建设规模。

在对项目的建设条件进行调查研究和必要的勘察、科学试验基础上,研究项目建设的可能性、工程方案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提出项目可行性的初步评价结论,为建设项目立项提供依据。

建设工程立项阶段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立项阶段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立项阶段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立项阶段的管理工作,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建设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建设工程项目的立项阶段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建设工程项目的立项阶段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立项申请、项目立项审批等过程。

第二章项目可行性研究第四条项目可行性研究是建设工程项目的立项阶段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是项目启动的前提条件。

第五条项目可行性研究应由专业人员编制,要求全面、客观、准确,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六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包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项目的技术、经济、环境等方面的分析论证,以及项目实施的风险分析和对策建议。

第七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经项目建设单位组织评审,认真修改,审查组织应出具书面意见。

第八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报送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审批,审批机关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审批决定。

第九条未经项目可行性研究审批的项目不得进入后续立项程序。

第十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修改,应符合相关程序规定,需重新提交审批。

第三章项目立项申请第十一条项目可行性研究获得批准后,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程序提出项目立项申请。

第十二条项目立项申请应包括项目背景、项目概况、项目需求、项目计划、项目预算等内容。

第十三条项目立项申请应经项目建设单位领导审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建设工程管理部门。

第十四条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项目立项申请进行审核,提出意见并作出决定。

第十五条项目立项申请未经审批的项目不得进入后续立项程序。

第十六条项目立项申请的修改应符合相关程序规定,需重新提交审批。

第四章项目立项审批第十七条项目立项审批是建设工程项目的立项阶段的最后一道程序,是项目正式立项的重要环节。

第十八条项目立项审批应经建设工程管理部门组织的评审会进行评审,并出具审批意见。

第十九条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评审会的意见对项目进行整改,并提交修改后的项目立项审批申请。

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项目建议书通过主管部门批准后,业主即可组织进行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是指在项目决策前,通过对与项目有关的工程、技术、经济等各方面条件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对各种可能的建设方案进行比较论证,并对项目建成后的经济效益进行预测和评价的一种科学分析方法,进而评价项目技术上的先进性和适用性,经济上的盈利性和合理性,建设的可能性和可行性。

可行性研究是项目前期工作的最重要内容,它从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的全过程考察分析项目的可行性。

目的是回答项目是否有必要建设,是否可能建设和如何进行建设的问题,其结论为投资者的最终决策提供直接的依据。

一、业主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工作程序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一般由项目业主根据工程需要委托有资格的设计院或咨询公司进行可行性研究,由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业主在该阶段的工作程序如图!"#"$。

图!"#"$可行性研究阶段业主工作程序二、可行性研究的委托合同业主与受委托单位签订的合同一般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的依据。

(")研究的范围和内容。

(#)研究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研究费用的支付方法。

(%)合同双方的责任。

(&)协作方式。

(’)违约处理的方法。

(()其他有关内容。

三、可行性研究的依据对一个拟建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必须在国家有关的政策、法规、规划的指导下完成,同时还要有相应的各种技术资料。

作为可行性研究工作的主要依据包括:(!)国家有关的发展规划、计划文件,包括对该行业政策中的鼓励、特许、限制、禁止等有关规定。

(")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设要求请示的批复。

(#)项目建议书及其审批文件。

($)双方签订的可行性研究合同协议。

(%)拟建地区的环境现状资料。

(&)试验、试制报告。

在进行可行性研究前,对某些需要进行试验的问题,应由业主委托有关单位进行试验或测试,并将结果作为可行性研究的依据。

航道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

航道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

航道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2009年11月按照科学发展观的总体要求和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为进一步规范航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及报告编制工作,提高可行性研究工作质量和科学决策水平,保障航道健康、持续发展,在认真总结1988年颁布的《内河航运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执行情况的基础上,结合近年来沿海航道和内河航道发展与建设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我国沿海、内河航道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

内河航道建设项目包括航道整治、疏浚、炸礁和航运梯级以及船闸工程等。

二、可行性研究是航道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阶段,是建设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和项目申请报告核准或者备案的主要技术依据。

航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分为预可行性研究和工程可行性研究两个阶段,相应编制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编制项目建议书的主要技术依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申请报告的主要技术依据。

三、政府投资的航道建设项目应进行可行性研究,相应编制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小型项目和技术上较成熟的航道工程,经项目主管部门同意后,可直接开展工程可行性研究,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企业投资的航道建设项目应开展工程可行性研究,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编制项目申请报告或备案文件的主要技术依据。

四、预可行性研究主要对拟实施的航道建设项目是否可行进行初步判断,依据航道规划和水运相关规划,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通过分析腹地经济发展趋势,预测货运量发展水平,把握航道存在的主要问题,论证航道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和建设规模。

在对项目的建设条件进行调查研究和必要的勘察、科学试验基础上,研究项目建设的可能性、工程方案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提出项目可行性的初步评价结论,为建设项目立项提供依据。

五、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对建设项目主体工程(主要建筑物、构筑物,航运梯级工程主体建筑物、通航建筑物等)进行必要的地质勘察,对不同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较,提出推荐方案。

关于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的试行管理办法

关于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的试行管理办法

法律法规库首页>> 国务院法规(1983)国家计委关于颁发《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的试行管理办法》的通知【颁布单位】国家计委【颁布日期】19830202【实施日期】19830202【章名】通知为加强建设前期工作,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内开展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的需要,拟订了《关于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的试行管理办法》,现发给试行。

可行性研究在国内开展的时间不长,经验还不多,各级计划部门要关心这项工作并加强领导。

试行中遇到的问题和需要改进的意见,请及时告知,以便对管理办法作进一步的补充、修订。

【名称】附:关于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的试行管理办法【题注】【章名】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我国全面开创社会主义建设新局面的要求,改进建设项目的管理,做好建设前期工作的研究,避免和减少建设项目决策的失误,提高建设投资的综合效益,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建设项目的决策和实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

可行性研究是建设前期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基本建设程序中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可行性研究的任务是根据国民经济长期规划和地区规划、行业规划的要求,对建设项目在技术、工程和经济上是否合理和可行,进行全面分析、论证,作多方案比较,提出评价,为编制和审批设计任务书提供可靠的依据。

第四条利用外资的项目、技术引进和设备进口项目、大型工业交通项目(包括重大技术改造项目),都应进行可行性研究。

其他建设项目有条件时,也应进行可行性研究,具体编制范围由各部门、各地区自行确定。

第五条负责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单位,要经过资格审定,要对工作成果的可靠性、准确性承担责任。

要为可行性研究单位客观地、公正地进行工作创造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加以干涉。

第六条为了使建设项目有选择的余地,各部和各省市、自治区可以有选择地储备一些主要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一旦建设条件具备,就编制和审批设计任务书,列入中长期计划。

【章名】第二章编制程序第七条各部、各省、市、自治区和全国性专业公司以及现有的企、事业单位,根据国家经济发展的长远规划和行业、地区规划、经济建设的方针、技术经济政策的建设任务,结合资源情况、建设布局等条件,在调查研究、收集资料、踏勘建设地点、初步分析投资效果的基础上,提出需要进行可行性研究的项目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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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石化公司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管理办法
ZD/JZSH 08。

02-20061. 范围
1.1为保证公司投资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准确性和适时性,实现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制度化,切实提高投资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所称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涵概:项目建议书(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的全部工作.统称为前期工作。

1。

3本办法所称的建设项目系指拟建的炼油化工及其配套项目(含新建、改扩建、技改技措等).
1。

4 建设项目分类:
限上项目: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的项目;
限下项目:投资额在3000万元~1亿元的项目;
小型项目: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项目。

1.5本办法适用于锦州石化公司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建设项目按资金来源分类,依照《锦州石化分公司建设项目管理程序》分工管理。

1。

6 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不得超越,并要保证质量,以实现投资效益的最大化.
2. 引用标准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规划计划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油计字[2000]22号),“炼油与销售分公司炼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办法"(石油计字[2004]338号),“锦州石化公司建设项目管理程序”。

3. 术语
限上项目、限下项目、小型项目。

4.职责
各类建设项目在公司主管经理领导下,项目的立项单位主管,相关单位分工、分级管理.
前期工作主要职责是:
4.1贯彻国家和股份公司有关项目建设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制定公司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管理的有关规定、办法和实施细则;
4.2负责组织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审查及上报;
4.3 参加专业公司和股份公司对分公司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预可研>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论证<预评估〉、评估;
4。

4负责组织对小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批复工作。

5. 工作程序和要求
5.1 建设项目立项
5。

1.1 项目提出
①根据股份公司对锦州公司的定位、资源配置及公司的发展需要提出项目,体现“大规模、低成本、短流程、差别化”的总体发展原则。

以调整产品结构为主,新建与挖潜并重,发展优势产品,重点扩大优势产品和主导产品的生产规模,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和竞争力。

②项目可由基层单位和业务职能部门根据业务工作提出,也可由股份公司、专业公司提出.各基层单位、业务职能部门本着解决生产瓶颈、节能降耗、提高产品质量、消除安全隐患、环保的原则提出项目建议,同时就项目的目的、意义、详细内容、效益、投资估算进行详细说明,并由业务主管部门签署意见.项目主管单位根据项目建议,组织公司技术经济委员会对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进行审核,形成初步意见,纳入计划初稿.
③安全、环保项目优先考虑,以保证生产的安全、平稳和长周期运行。

④炼油化工项目提出的同时,其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其配套“三同时”工程必须随项目一并考虑。

5.1.2 项目决策
项目前期工作分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两个阶段;对于一般性技术改造项目,可直接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

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均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投资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均按照国家和股份公司有关规定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可适当简化。

公司项目主管单位必须按程序、规定组织编报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5。

2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管理
5.2。

1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由项目主管部门委托编制。

项目主管部门通过招投标或考察确定具有相应资质等级和业绩优秀的设计单位来编制。

编制单位是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质量的第一责任者,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否符合国家有关项目建设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以及编制内容和深度是否符合编制规定负责。

5。

2.2 项目主管单位必须组织相关单位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及时向编制单位提供必要的基础资料、建设条件意向性协议以及依托条件的证明文件等,并对其准确性负责。

所提供的资料和条件需通过专业职能部门认可,必要时经分公司技术经济委员会评审.
5。

2.3限上项目的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应达到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深度,编制内容参照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炼油化工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石油计字[2002]234号,简称《编制规定》)进行编制,其中必须包括总论、市场分析和价格预测、建设规模、总工艺流程及产品方案、工艺装置技术及设备方案、项目实施计划、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财务评价、项目预期目标和风险分析等内容。

5.2.4 限上项目和限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深度应按《编制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制.
5.2。

5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财务评价中某些内容按以下原则编制:
对限上项目,按30%项目资本金,70%银行贷款。

其限下项目,按65%项目资本金,35%银行贷款。

特殊情况下按实际资金来源测算.
原料和产品价格分别按股份公司给定的价格及项目评价期内预测的价格测算;
其他评价参数参照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参数》中的规定。

5。

2。

6 小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内容原则上按照《编制规定》进行编制,编制深度可视项目的具体情况适当简化,但必须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建设的内容、投资估算与经济评价等进行充分论述和详细说明。

5。

3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预审
项目主管单位应在设计单位完成各设计阶段(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设计文件时组织公司技术经济委员会专业组成员、公司领导、副总工程师、各职能处室、项目所属生产单位及相关部门对设计文件进行内部审查,形成预审意见(会议纪要),设
计单位根据预审意见做出详细说明或修改。

设计审查内容及设计深度依据《编制规定》进行审查。

项目建议书或可研报告审查内容包括:
✧该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技术政策。

✧项目建议书或可研报告的内容、深度是否符合要求。

✧项目范围是否符合要求。

✧是否认同项目建议书或可研报告的研究结果和基本观点。

✧生产规模、总工艺流程及生产方案、自控水平。

✧贮运、公用工程系统的配置是否合理.
✧项目实施计划的可行性。

✧经济评价、市场分析、价格预测是否合理.
✧报告中所取参数及数据是否合理、准确可靠.
5。

4可研报告的上报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分公司技术发展处协调、统一上报,并配合股份公司审查。

5.4.1上报文件资料内容:
①限上项目的审批
分公司上报文件。

项目建议书(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相关文件。

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安全预评价报告、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等及主管部门的批复意见。

上报股份公司审批的项目(除矿区、生产区及生活配套设施等公用工程外),需要同时上报专业公司。

②限下项目的审批
分公司上报文件。

项目建议书(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安全预评价报告及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

③小型项目的审批
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

由技术发展处负责组织对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进行审查,相关单位参加。

审查完成后,须通过公司经理办公会讨论,研究通过后由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签发批准。

小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的文件资料可不上报,分公司存档,项目需要抄报专业公司备案.
5。

4.2 上报项目的要求
①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单位必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设计和咨询资质。

②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投资估算必须实事求是。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投资估算为建设项目投资最高限,初步设计概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时,或调整概算,或重做可研,并须重新对项目进行评估。

③限上项目和限下项目建成投产后,应按规定进行后评价,对达不到可行性研究报告预期效果的项目要分析原因,视情况追究有关方的责任。

④小型项目建成投产后,由公司内部组织验收考核。

⑤项目前期工作所需费用暂定为由公司内部预付,计入工程总投资,在项目经批准建设后摊销处理。

如项目未获批准,其费用计入公司成本。

6。

形成的文件和记录
7.附则
此管理办法由技术发展处起草并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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