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民法复习题集第3357篇
精编最新国家法考《民法》考试复习题带答案解析(共70套)第(34)
最新国家法考《民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甲将自己的电脑委托给乙保管,乙因为急需资金就将电脑质押给善意的丙,丙暂时将电脑委托给丁保管,保管费用200元。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丙对电脑享有质权B、保管费最终应当由丙承担C、甲的损失由乙赔偿D、保管费最终应当由乙承担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10章>第2节>动产质权【参考答案】:B【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担保法解释》第84条的相关规定,出质人以其不具有所有权但合法占有的动产出质的,不知出质人无处分权的质权人行使质权后,因此给动产所有人造成损失的,由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丙善意取得对电脑的质权,给动产所有人甲造成的损失由出质人乙赔偿,因此选项AC正确。
根据《物权法》第173条的相关规定,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以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质权是担保物权的一种。
丙事先支出的保管费用当然在担保范围之内:乙最后要赎回质物或者在实现担保物权时将质物2.刘冰在北京链家撮合下与任霞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任霞收到首期房款后,向刘冰交付房屋和房屋使用说明书:收到二期房款后,将房屋过户给刘冰。
”刘冰交纳首期房款后,任霞交付房屋但未立即交付房屋使用说明书。
刘冰以此为由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而拒不支付二期房款。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刘冰的做法正确,因任霞未完全履行义务B、刘冰不应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而应行使不安抗辩权,因任霞有不能交付房屋使用说明书的可能性C、刘冰可主张解除合同,因任霞未履行义务D、刘冰不能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因甲的付款义务与任霞交付房屋使用说明书不形成主给付义务对应关系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13章>第2节>迟延履行【参考答案】:D【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民法学考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中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课程考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民法学》一.名词解释1.宣告失踪:2.诉讼时效的中断:3.名誉权:4.遗嘱:二.简答题1.什么是宣告死亡?其法律后果如何?2.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有效要件有哪些?3.我国法律对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有何规定?三.论述题试述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四.案例分析1.李某驾驶公共汽车正常行驶时,遇一6岁小孩突然横穿马路,李某遂紧急刹车。
小孩没被撞上,但车上乘客张某却由于惯性一脚踩坏了王某放在车上的录像机。
问:(1)李某、张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2)你认为本案应怎样处理?2.甲乙各牵牛于一长10米、宽3米的桥北端相遇。
甲见状喊:“停下,我的牛性子暴,牵你的牛躲躲。
”乙口称:“无妨”,继续牵牛上桥。
甲也牵牛上桥。
结果,二牛于桥上相斗,乙的牛跌入桥下摔死。
问:(1)本案的民事责任应如何认定?(2)你认为本案应怎样处理?3.崔某系一个体工商户,长期在外经商。
2001年5月返回家乡时,发现街道幼儿园房屋年久失修,破旧不堪,便主动提出愿意捐献100万元为幼儿园修一栋小楼,但幼儿园也必须同时投入一笔配套资金。
幼儿园当即表示同意。
随后,双方就资金投入时间及开工时间进一步进行了协商。
崔某表示其捐款于9月底到位,在此之前请幼儿园做好开工准备。
8月,幼儿园将原有的5间平房拆除,并在一银行贷款50万元。
9月初,幼儿园找崔某催要捐款时,崔某表示由于生意亏本,已无力按原数目捐赠,仅能捐赠几万元。
幼儿园要求崔某按原承诺履行,崔某认为双方并未签订书面合同,自己没有义务必须捐款,至于幼儿园的损失系由于自己的行为所至,他不应承担责任。
双方协商不成,幼儿园遂起诉到法院。
问:(1)本案的赠与合同是否成立?(2)你认为本案应如何处理?民法学参考答案一.名词解释1.宣告失踪: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依法宣告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限的自然人为失踪人,以确定其财产关系的一种制度。
2.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发生了法定的与权利人不行使权利相反的事实,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的制度。
精编最新国家法考《民法》考试复习题带答案解析(共70套)第(37)
最新国家法考《民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甲于2007年8月购买房屋一套,2011年9月通过中介机构乙将该房屋卖予丙,价款200万元。
乙与甲丙签订书面合同约定甲与丙分别承担1%的房屋中介费用。
但甲与乙商定,甲的中介费由丙代为支付。
后来,丙拒绝代甲支付其1%的中介费,丙让乙自己去找甲要该中介费。
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A、因乙已经同意由丙代为支付,故乙仅得向丙请求承担违约责任B、乙仅得向甲请求承担违约责任C、乙可选择向甲或丙承担违约责任D、乙可以请求甲和丙承担连带责任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13章>第1节>履行主体【参考答案】:B【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合同法》第6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乙与甲丙签订书面合同约定甲与丙分别承担1%的房屋中介费用,丙无义务负担甲附加在丙上的义务,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此时乙仅得向甲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故B选项正确。
2.甲与妻子乙经批准在建设用地上建造了一栋四层楼房。
后生效的离婚判决判决该房屋归乙。
后乙离家出走,隐居在南方某小镇,下落不明,不知情的丙(21岁,甲与乙的独子、乙唯一的继承人)申请宣告乙死亡后,丙继承了乙的全部遗产。
丙继承后,将该房屋出卖给丁,因丙不履行合同,丁起诉,法院作出丙败诉的生效判决。
经查,该房屋从未办理任何登记手续;乙仍健在,未申请撤销死亡宣告判决,亦未对该房屋为任何处分。
问:在当下,该房屋的所有权归谁?A、甲B、乙C、丙D、丁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8章>第1节>所有权的内容【参考答案】:C【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①甲、乙合法建造房屋,根据《物权法》第30条,无须登记,在事实行为成就时,甲、乙取得房屋所有权(共同共有)。
②甲、乙离婚的判决系形成判决,根据《物权法》第28条,无须登记,在判决生效时,乙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精选法考《民法》复习题集含解析共14套 (1)
法考《民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甲立下一份公证遗嘱,将大部分财产留给儿子乙,少部分的存款留给女儿丙。
后乙因盗窃而被判刑,甲伤心至极,在病榻上当着众亲友的面将遗嘱烧毁,不久去世。
乙出狱后要求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
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乙有权依据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B、乙只能依据法定继承的规定继承遗产C、乙无权继承任何遗产D、可以分给乙适当的遗产>>>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27章>第2节>遗嘱的变更和撤销【答案】:A【解析】:①遗嘱的撤销与变更分两种:明示和默示。
②遗嘱的明示变更与撤销,指被继承人死亡时,留有数份有效的遗嘱,但内容相互矛盾,应以在后遗嘱的内容为准,即在后遗嘱撤销变更了在先遗嘱。
但有一个例外:公证遗嘱只能由在后的公证遗嘱撤销或变更,其他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法律依据是:《继承法意见》第42条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③遗嘱的默示变更与撤销又分两种:(a)《继承法意见》第39条规定:“遗嘱人生前的行2.姚某旅游途中,前往某玉石市场参观,在唐某经营的摊位上拿起一只翡翠手镯,经唐某同意后试戴,并问价。
唐某报价18万元(实际进货价8万元,市价9万元),姚某感觉价格太高,急忙取下,不慎将手镯摔断。
关于姚某的赔偿责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年卷三22题,单选)A、应承担违约责任B、应赔偿唐某8万元损失C、应赔偿唐某9万元损失D、应赔偿唐某18万元损失>>>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30章>第5节>侵权损害赔偿【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
《侵权责任法》第19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市场价是9万元,故C项正确,BD项错误。
2024年法考民法题集
2024年法考民法题集
一、民法基础理论
1. 请简述民法的调整对象及其特征。
2. 试述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3. 什么是民事法律行为?其效力有哪些?
4. 什么是代理?代理与行纪的区别是什么?
5. 请说明物权和债权的区别和联系。
二、物权法
1. 物权的种类有哪些?请分别说明。
2. 物权的变动包括哪些类型?请简述其要件。
3. 请解释什么是善意取得制度,并分析其在实践中的适用。
4. 如何理解添附制度?请举例说明。
5. 什么是共有?共有的形式有哪些?
三、合同法
1. 合同的要素有哪些?请简述合同成立的程序。
2. 合同的效力状态有哪些?请分别说明。
3. 什么是合同的解除?其适用条件是什么?
4. 如何理解合同的履行抗辩权?请举例说明。
5. 什么是合同的保全?债权人代位权和撤销权有什么区别?
四、侵权责任法
1. 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请分析其含义及实践意义。
2. 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有哪些?请分别说明。
3. 什么是共同侵权行为?共同侵权行为的责任承担方式是什么?
4. 什么是产品责任?生产者、销售者的责任有何不同?
5. 请分析网络侵权行为的特征及法律责任。
五、婚姻家庭法
1. 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请简要说明。
2. 请说明婚姻关系的成立要件和解除方式。
3. 夫妻财产制有哪些类型?请分别说明。
4. 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包括哪些内容?请举例说明。
5. 如何理解收养关系?收养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法考《民法》复习题集含解析共14套(5)
法考《民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项选择题1.以下对于意思表示奏效表示错误的选项是:( )A、甲考虑到乙生计问题对乙电话表示乙欠甲的10 万元不用还了B、甲在公园游乐丢了一辆自行车,于是在公园邻近的通告栏中发出悬赏通告,表示假如谁拾到并送还,甲奖赏 700 元C、甲有一台破旧收音机,感觉不好用于是就跟老婆说扔了它D、甲公司召开董事会,所有董事都出席,并以3/ 5 表决的方式表决经过了对某乡村社会的改造方案>>> 点击睁开答案与分析【知识点】:第 4 章 >第 1 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观点【答案】: C【分析】:A 选项是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依据《民法总则》第137 条的规定,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了解内容时有效,所以正确。
B 选项,甲悬赏广告属于一种以公共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依据《民法总则》第139 条的规定,公揭公布时奏效。
C 选项扔掉自己属于一种单方法律行为,但甲不过说了而没用实行,所以意思表示没有奏效。
D 选项属于董事会决议,决策作出之时意思表示奏效。
2. 某甲的伯父临终前立下遗言,将所有财富留给某甲。
知这一遗言的内容,却说:“伯父何须这样。
”直到3月 2日某甲伯父死亡,第二天某甲得5月 15日,某甲向来没有作出能否接受该遗产的表示。
那么,下边对于某甲的行为正确的选项是:( )A、推定为放弃遗赠B、推定为接受遗赠C、推定为部分接受遗赠D、由人民法院决定>>> 点击睁开答案与分析【知识点】:第 28 章 >第 3 节 >遗产的切割【答案】: A【分析】:此题波及放弃遗赠的问题。
依《继承法》的规定,接受遗赠一定采纳明示的方式,某甲未表示接受遗赠的,视为放弃遗赠。
所以,此题正确选项为 A 。
3. 甲与乙汽车公司签订汽车买卖合同,商定甲购置100辆 A型号的汽车,用于在北京市经营出租。
合同订立后,汽车交托前,北京市政府宣布新增汽车排放标准,该型号小汽车依照新的规定不可以上路经营。
国家司法考试三卷《民法》试题及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三卷《民法》试题及答案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三卷《民法》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甲欲装修其房屋,与乙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
双方约定,甲应于5月1日前负责腾出房屋。
但5月1日甲未腾出房屋,则乙可以:( )A.自行腾出房屋,且腾屋费用由甲承担B.自行腾出房屋,但腾屋费用由乙承担C.径行解除合同D.催告甲在合理期限腾屋,逾期不腾,得解除合同正确答案:D解题思路:本题涉及逾期履行时合同解除权的问题依照《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逾期履行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非违约方可以径行合同解除权;逾期履行不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非违约方应催告对方履行合同,对方在合理期限内不履行的,可行使合同解除权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D2.当事人一方因对方存在根本违约情形而解除合同的,其合同解除权与违约责任请求权的关系是:( )A.只能请求解除合同,不能请求损害赔偿B.或者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请求损害赔偿C.既可请求解除合同,又可请求损害赔偿D.只能请求损害赔偿,不能请求解除合同.正确答案:C解题思路:本题涉及合同解除权与违约责任请求权的关系问题在根本违约的情况下,该两种权利可以并用;但在一般违约的情况下,只能请求赔偿损失,不能请求解除合同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C3.王某于2000年8月向兴旺家具店定作结婚家具一套,双方商定兴旺家具店应于9月10日交货,王某付定金1000元。
9月8日,兴旺家具店通知王某,因工作失误家具店发生火灾,烧毁了部分已做家具,要求迟延履行合同。
其时,王某因与其未婚妻闹意见,婚礼推迟,但未对兴旺家具店要求作出答复。
9月15日,王某与其未婚妻正式分手,婚礼取消。
王某于9月16日通知兴旺家具店,取消家具定作合同。
此时,兴旺家具店已按王某要求做好全套家具,因此不许取消,双方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和家具店的合同已经变更,故家具店应承担违约责任B.王某和家具店的合同没有变更,故家具店不应承担违约责任C.王某无权解除合同,应接受家具店的履行D.王某有权解除合同,但应赔偿家具店所受损失正确答案:D解题思路:本题涉及合同的变更、违约责任和定作合同的解除问题依《合同法》第78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内容变更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本题中,家具店要求延期履行合同,但王某没有作出答复,应认为双方对变更合同履行期限没有达成一致意思,故合同没有变更根据合同约定,家具店应在9月10日交货,家具店没有按期交货的,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依《合同法》第268条的规定,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D4.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产品订货合同,合同约定:由甲公司为乙公司生产直流屏一套、智能操作模拟屏一面,模拟屏信号柜一面等,价款25万元;自订货之5起7日内预付10万元,到货后7日内付10万元,余款于测试运行后7日内付清;甲公司于5月9日前提供技术资料,技术图纸由乙公司确认签字后生产,6月9日前交货。
历年司法考试民法真题.doc
历年司法考试民法真题集目录2002——2010年司法考试民法真题集 (1)10年司考民法真题 (2)一、单项选择题。
(2)二、多项选择题。
(5)三、不定项选择题。
(9)四、案例分析 (9)09司考民法真题 (11)一、单项选择题 (11)二、多项选择题。
(14)三、不定项选择题。
(18)四、案例分析 (19)08司考民法真题 (20)一、单项选择题 (20)二、多项选择题 (24)三、不定项选择题 (27)四、案例分析 (28)07司考民法真题 (29)一、单项选择题 (29)二、多项选择题 (33)三、不定项 (36)四、案例分析 (38)06司考民法真题 (39)一、单项选择题 (39)二、多项选择题 (42)三、不定项 (45)四、案例分析 (46)()5司考民法真题 (47)一、单项选择题 (47)二、多项选择题 (50)三、不定项选择题 (52)四、案例分析 (53)04司考民法真题..............................................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单项选择题..........................................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多项选择题..........................................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不定项选择题........................................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案例分析............................................ 错误!未定义书签。
03司考民法真题..............................................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单项选择题.......................................... 错误!未定义书签。
法考民法复习题集第3357篇
2019年国家法考《民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甲在报纸上发表声明称,对开发出猪流感疫苗者支付报酬100万元。
乙、丙分别于2009年5月1日、6月1日成功开发出猪流感疫苗。
丙于6月10日通知甲,甲以为只有丙开发成功,便向丙支付了全部奖金。
不料,乙于5天后通知甲,要求甲支付报酬。
对此,下列哪一个表述是正确的?A、乙有权要求甲支付报酬100万元B、乙有权要求丙向自己返还100万元C、乙只有权要求丙向自己返还50万元D、如果疫苗可以授予专利权,专利申请权应归属于甲>>>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7章>第1节>合同的成立【答案】:B【解析】:①甲的行为构成悬赏广告,相对人完成指定行为时,成立悬赏广告之债,甲应当依照承诺支付约定的报酬。
根据民法理论,如果指定行为由两人以上分别先后完成的,则只有最先完成的人享有报酬请求权,如果指定行为由两人以上共同完成或者分别同时完成,则由完成者共同取得报酬。
②本题中,乙、丙分别先后完成指定的行为,只有最先完成的乙享有报酬请求权,丙不享有报酬请求权。
同时,根据民法理论,如果悬赏人善意地向最先通知的人支付了报酬,其支付报酬的义务消灭。
本题中,甲善意地向最先通知的丙支付了全部报酬,甲支付报酬的义务消灭,乙无权要求2.因有机食品市场兴起,甲自家农场种植的有机蔬菜十分畅销,乙在市区经营餐饮,欲与甲建立长期的供货关系,于是甲、乙签订了一年期的供货合同并约定乙向甲交付1万元定金后合同方生效。
乙一直未交付定金。
合同签订以来的大半年里,甲一直按照合同约定定期送货给乙方。
就此。
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合同约定的为立约定金B、合同约定的为成约定金C、合同约定的为解约定金D、因乙一直未交付定金,主合同未生效>>>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4章>第2节>定金B:【答案】.【解析】:本题涉及定金的种类问题。
立约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订立而设立的定金,成约定金是指作为合同成立或生效要件的定金,解约定金是指用以作为保留合同解除权的代价的定金。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模拟试卷35(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模拟试卷35(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下列做法符合《物权法》的有:A.甲公司将自己所有的仓库作为抵押向银行借款,抵押权登记后,甲公司将仓库出租B.乙公司将公司的闲置生产设备作为抵押向银行借款,抵押合同签订后,乙公司未经银行同意,将设备卖给不知情的丙公司C.丁公司将自己所有的车辆作为抵押向银行借款,抵押合同中约定丁公司到期不能还本付息,银行直接取得车辆的所有权D.戊公司是一乡镇企业,戊公司以取得的一幅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向银行借款正确答案:A解析:《物权法》第190条规定,抵押权是以抵押物的价值进行担保的担保物权,抵押人仍享有对该物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抵押物仍可出租,所以A选项中甲公司的做法不违反《物权法》的规定。
《物权法》第191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应征得抵押权人同意,未经同意的,不得转让,所以B选项中乙公司的做法违反《物权法》的规定。
《物权法》第186条规定了流押条款,为保护抵押人的利益,法律禁止当事人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人的债权不能实现的,抵押物归债权人所有,即禁止当事人签订流押契约。
所以C 选项中丁公司和银行的做法违反《物权法》的规定。
《物权法》第183条规定,乡镇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所以D选项中戊公司的做法违反《物权法》的规定。
知识模块:担保物权2.王某将一栋房屋出租给李某后,又以该房屋作为抵押向银行借款,律师向王某提供的下列法律意见正确的有:A.王某到期若不能向银行还本付息,可以与银行协商将房屋作价抵偿债务,即使李某的租期未满,李某也无权继续租住该房屋B.抵押期间,如买方替王某向银行还本付息,王某则可以不经银行同意将房屋卖给该买方C.王某可以在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上为其他债权人设定抵押权D.房屋如被征收,银行的抵押权消灭正确答案:B解析:依《物权法》第190条的规定,王某订立抵押合同前已将房屋出租给李莱,李某的租赁权不受抵押权的影响,因此即使银行通过实现自己的抵押权取得房屋的所有权,租期只要未满,李某仍有权继续租住该房屋,所以A不当选。
民法学综合复习题(DOC)
民法学综合复习题一、单项选择题1.解除权、追认权、撤销权分别属于()A.请求权、支配权、抗辩权B.形成权、请求权、抗辩权C.形成权、形成权、形成权D.请求权、请求权、抗辩权2.自然人被宣告死亡和自然死亡时间不一致,如果自然人在自然死亡之前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及自然人被宣告死亡引起法律后果相抵触,则以()A.人民法院认定为准B.自然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为准C.利害关系人选择为准D.自然人被宣告死亡引起法律后果为准3.甲失踪6年,经其妻乙申请,人民法院宣告甲死亡,此后,乙及丙结婚。
3年后,甲返回并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恢复及乙婚姻关系,人民法院应该()A.确认乙及丙婚姻关系有效B.确认乙及丙婚姻关系无效C.撤销乙及丙婚姻关系,确认甲及乙婚姻关系自行恢复D.要求乙及丙解除婚姻关系4.甲、乙、丙三人合伙开餐馆,甲出门面房折价20万元;乙出资金10万元;丙出技术,为厨师。
三人约定盈余均分,亏损由乙负担。
经营1年后,负债6万元,丁为债权人。
对此债务()A.甲、乙、丙应按照盈余分配比例对丁各承担2万元B.甲为店主,应由甲全部承担C.甲、乙、丙承担连带责任D.应按约定由乙独自承担6万元5.甲、乙两人签订租房合同约定:如果甲在外地工作儿子丙在6个月内不调回北京工作,甲则把自己在北京一栋房屋出租给乙。
甲、乙两人行为属于()A.附肯定延缓条件民事法律行为B.附否定延缓条件民事法律行为C.附肯定解除条件民事法律行为D.附否定解除条件民事法律行为6.甲儿子乙学习成绩名列前茅,为进一步提高乙学习成绩以便乙在即将举行全国统一高考中考上重点大学,甲特意为乙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
后来,乙迷恋上网,学习成绩下降,只考上了一般本科院校。
甲购买笔记本电脑行为属于()A.无效行为,因为甲购买笔记本电脑目没有实现,其意思表示是不真实B.可撤销行为,因为甲购买笔记本电脑目存在重大误解C.有效行为,因为该行为虽有误解但不是重大D.是有效行为,因为该行为效力不受甲行为动机落空影响7.甲向首饰店购买钻石戒指一枚,标签证明该钻石为天然钻石,买回后即被人告知实为人造钻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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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国家法考《民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甲在报纸上发表声明称,对开发出猪流感疫苗者支付报酬100万元。
乙、丙分别于2009年5月1日、6月1日成功开发出猪流感疫苗。
丙于6月10日通知甲,甲以为只有丙开发成功,便向丙支付了全部奖金。
不料,乙于5天后通知甲,要求甲支付报酬。
对此,下列哪一个表述是正确的?A、乙有权要求甲支付报酬100万元B、乙有权要求丙向自己返还100万元C、乙只有权要求丙向自己返还50万元D、如果疫苗可以授予专利权,专利申请权应归属于甲>>>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7章>第1节>合同的成立【答案】:B【解析】:①甲的行为构成悬赏广告,相对人完成指定行为时,成立悬赏广告之债,甲应当依照承诺支付约定的报酬。
根据民法理论,如果指定行为由两人以上分别先后完成的,则只有最先完成的人享有报酬请求权,如果指定行为由两人以上共同完成或者分别同时完成,则由完成者共同取得报酬。
②本题中,乙、丙分别先后完成指定的行为,只有最先完成的乙享有报酬请求权,丙不享有报酬请求权。
同时,根据民法理论,如果悬赏人善意地向最先通知的人支付了报酬,其支付报酬的义务消灭。
本题中,甲善意地向最先通知的丙支付了全部报酬,甲支付报酬的义务消灭,乙无权要求2.因有机食品市场兴起,甲自家农场种植的有机蔬菜十分畅销,乙在市区经营餐饮,欲与甲建立长期的供货关系,于是甲、乙签订了一年期的供货合同并约定乙向甲交付1万元定金后合同方生效。
乙一直未交付定金。
合同签订以来的大半年里,甲一直按照合同约定定期送货给乙方。
就此。
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合同约定的为立约定金B、合同约定的为成约定金C、合同约定的为解约定金D、因乙一直未交付定金,主合同未生效>>>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4章>第2节>定金B:【答案】.【解析】:本题涉及定金的种类问题。
立约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订立而设立的定金,成约定金是指作为合同成立或生效要件的定金,解约定金是指用以作为保留合同解除权的代价的定金。
因此,本题中情形属于成约定金,选项A、C错误,选项B正确。
《担保法解释》第116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选项D错误。
故本题答案为B。
3.下列哪一种情况下,善意第三人不能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相应物权?、A保留所有权的动产买卖中,尚未付清全部价款的买方将其占有的标的物卖给不知情的第三人、电脑的承租人将其租赁的电脑向不知情的债权人设定质权B、动产质权人擅自将质物转质于不知情的第三人C、受托代为转交某一物品的人将该物品赠与不知情的第三人D>>>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8章>第5节>善意取得【答案】:D【解析】:①根据《物权法》第106条的规定,善意取得动产所有权构成要件有五:(a)动产适合善意取得(占有委托物可以善意取得;相反盗脏、遗失物等占有脱离物原则上不发生善意取得;货币或禁止流通物也不适用善意取得);(b)动产的占有人实施无权处分;(c)受让人为善意;(d)受让人以合理的价格受让(赠与、继承、企业合并不发生善意取得);(e)已经完成了动产的交付(以占有改定的方式交付的不发生善意取得)。
②善意取得动产质权的构成要件参照动产所有权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但有一点不同,动产质权的善意取得少一个构成要件,不要求受4.庞某有1辆名牌自行车,在借给黄某使用期间,达成转让协议,黄某以8000元的价格购买该自行车。
次日,黄某又将该自行车以9000元的价格转卖给了洪某,但约定由黄某继续使用1个月。
关于该自行车的归属,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年卷三5题,单选)A、庞某未完成交付,该自行车仍归庞某所有B、黄某构成无权处分,洪某不能取得自行车所有权C、洪某在黄某继续使用1个月后,取得该自行车所有权D、庞某既不能向黄某,也不能向洪某主张原物返还请求权>>>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7章>第3节>物权行为【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交付及其法律效果。
根据《物权法》第25条规定,庞某有1辆名牌自行车,在借给黄某使用期间,达成转让协议,黄某以8000元的价格购买该自行车,庞某与黄某通过简易交付的方式完成了交付,故黄某已经取得自行车的所有权,故A项错误。
根据《物权法》第27条规定,黄某将该自行车以9000元的价格转卖给了洪某,但约定由黄某继续使用1个月,属于占有改定,该约定生效时(而不是继续使用1个月后),物权发生转移,洪某取得自行车的所有权,故c错误;因黄某已有所有权,其出售于洪某,属于有权处分,B错误;因庞某已丧失所有权,故5.甲乙双方拟订的借款合同约定:甲向乙借款11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
乙在签字之前,要求甲为借款合同提供担保。
丙应甲要求同意担保,并在借款合同保证人一栏签字,保证期间为1年。
甲将有担保签字的借款合同交给乙。
乙要求从11万元中预先扣除1万元利息,同时将借款期限和保证期间均延长为2年。
甲应允,双方签字,乙依约将10万元交付给甲。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丙的保证期间为1年B、丙无须承担保证责任C、丙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D、丙应对10万元本息承担保证责任>>>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20章>第3节>借款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答案】:B【解析】:①《担保法》第6条规定:“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保证合同的当事人为保证人与债权人,保证合同自保证人与债权人就保证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时成立。
若保证合同未成立,保证人即无须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合同是否成立,需要依照《合同法》关于合同成立的规则判断。
②《合同法》第30条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6.下列关于意思表示生效表示错误的是:( )A、甲考虑到乙生计问题对乙电话表示乙欠甲的10万元不用还了B、甲在公园游玩丢了一辆自行车,于是在公园附近的公告栏中发出悬赏公告,表示如果谁拾到并归还,甲奖励700元C、甲有一台破旧收音机,觉得不好用于是就跟妻子说扔了它D、甲企业召开董事会,所有董事都到场,并以3/5表决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对某乡村社会的改造方案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4章>第1节>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答案】:C【解析】:A选项是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根据《民法总则》第137条的规定,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晓内容时有效,因此正确。
B选项,甲悬赏广告属于一种以公共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根据《民法总则》第139条的规定,公告发布时生效。
C选项抛弃本身属于一种单方法律行为,但甲只是说了而没用实施,因此意思表示没有生效。
D选项属于董事会决议,决议作出之时意思表示生效。
7.甲把房屋出租给乙,约定租期5年。
半年后,甲未通知乙,将该房屋以150万元的价格出卖给知情的养子丙,并办理过户登记。
乙得知后提出异议。
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哪一个?A、乙有权主张甲、丙的买卖合同无效B、乙有权自知道之日起15天内主张优先购买权C、乙有权主张甲、乙间租赁合同对丙继续有效D、丙有权请求乙搬离该房屋>>>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20章>第4节>房屋租赁合同【答案】:C【解析】:①《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24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甲将租赁的房屋出卖给近亲属丙,乙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故A选项表述错误;B选项表述错误。
②《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乙有权主张买卖不破租赁。
故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
8.关于诉讼时效。
下列判断错误的是:( )A、无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诉讼时效自该法定代理人终止之日起计算B、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其损害赔偿请求权自其满18周岁之日起开始计算C、分期交付房费的租赁合同,租金的诉讼时效自最后一期租金履行期满之日起开始计算D、不动产登记权利人要求返还原物请求权的诉讼时效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算>>>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诉讼时效的概念>节1第>章6:第【知识点】.【答案】:D【解析】:根据《民法总则》第188条、第190条、第191条、第196条规定可知,D选项错误。
9.甲与乙教育培训机构就课外辅导达成协议,约定甲交费5万元,乙保证甲在接受乙的辅导后,高考分数能达到二本线。
若未达到该目标,全额退费。
结果甲高考成绩仅达去年二本线,与今年高考二本线尚差20分。
关于乙的承诺,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2年卷三11题,单选)A、属于无效格式条款B、因显失公平而可变更C、因情势变更而可变更D、虽违背教育规律但属有效>>>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7章>第1节>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答案】:D【解析】:本题主要考查格式合同的订立规则、合同的成立。
《合同法》第40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该法第52条和第53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合同法解释(二)》第9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法》第39条第1款关于提示和说明义务的规定,导致对方没有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对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该格式条款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本题中甲乙达成的协议不符合无效格式条款的要求,因此A项错误。
甲乙之间协议无显失公平的情形,且显失公平的法律10.张三从其好友李四处借款10万元,为担保该笔借款,二人签订质权合同,约定张三以其价值12万元的家传玉佩出质给李四,由王五代为保管。
张三将玉佩交付给王五。
下列说法那一项是正确的:( )A、张三与李四之间的质权合同可以以口头形式订立B、张三将玉佩交付给王五时,王五取得质权C、因王五代理李四占有玉佩,所以李四未取得质权D、若玉佩的价格因市场波动下跌到10万元以下,李四无权要求张三提供补充担保,直至担保物的价值达到10万元>>>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0章>第2节>动产质权【答案】:D【解析】:款的规定,设立质权,当事人1条第210本题涉及动产质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