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民法复习题集第335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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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国家法考《民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

一、单选题

1.甲在报纸上发表声明称,对开发出猪流感疫苗者支付报酬100万元。乙、丙分别于2009年5月1日、6月1日成功开发出猪流感疫苗。丙于6月10日通知甲,甲以为只有丙开发成功,便向丙支付了全部奖金。不料,乙于5天后通知甲,要求甲支付报酬。对此,下列哪一个表述是正确的?

A、乙有权要求甲支付报酬100万元

B、乙有权要求丙向自己返还100万元

C、乙只有权要求丙向自己返还50万元

D、如果疫苗可以授予专利权,专利申请权应归属于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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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7章>第1节>合同的成立

【答案】:B

【解析】:

①甲的行为构成悬赏广告,相对人完成指定行为时,成立悬赏广告之债,甲应当依照承诺支付约定的报酬。根据民法理论,如果指定行为由两人以上分别先后完成的,则只有最先完成的人享有报酬请求权,如果指定行为由两人以上共同完成或者分别同时完成,则由完成者共同取得报酬。

②本题中,乙、丙分别先后完成指定的行为,只有最先完成的乙享有报酬请求权,丙不享有报酬请求权。同时,根据民法理论,如果悬赏人善意地向最先通知的人支付了报酬,其支付报酬的义务消灭。本题中,甲善意地向最先通知的丙支付了全部报酬,甲支付报酬的义务消灭,乙无权要求

2.因有机食品市场兴起,甲自家农场种植的有机蔬菜十分畅销,乙在市区经营餐饮,欲与甲建立长期的供货关系,于是甲、乙签订了一年期的供货合同并约定乙向甲交付1万元定金后合同方生效。乙一直未交付定金。合同签订以来的大半年里,甲一直按照合同约定定期送货给乙方。就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合同约定的为立约定金

B、合同约定的为成约定金

C、合同约定的为解约定金

D、因乙一直未交付定金,主合同未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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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14章>第2节>定金

B

:【答案】.

【解析】:

本题涉及定金的种类问题。立约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订立而设立的定金,成约定金是指作为合同成立或生效要件的定金,解约定金是指用以作为保留合同解除权的代价的定金。因此,本题中情形属于成约定金,选项A、C错误,选项B正确。《担保法解释》第116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选项D错误。故本题答案为B。

3.下列哪一种情况下,善意第三人不能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相应物权?

、A保留所有权的动产买卖中,尚未付清全部价款的买方将其占有的标的物卖给不知情的第三人

、电脑的承租人将其租赁的电脑向不知情的债权人设定质权B

、动产质权人擅自将质物转质于不知情的第三人C

、受托代为转交某一物品的人将该物品赠与不知情的第三人D>>>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8章>第5节>善意取得

【答案】:D

【解析】:

①根据《物权法》第106条的规定,善意取得动产所有权构成要件有五:(a)动产适合善意取得(占有委托物可以善意取得;相反盗脏、遗失物等占有脱离物原则上不发生善意取得;货币或禁止流通物也不适用善意取得);(b)动产的占有人实施无权处分;(c)受让人为善意;(d)受让人以合理的价格受让(赠与、继承、企业合并不发生善意取得);(e)已经完成了动产的交付(以占有改定的方式交付的不发生善意取得)。

②善意取得动产质权的构成要件参照动产所有权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但有一点不同,动产质权的善意取得少一个构成要件,不要求受

4.庞某有1辆名牌自行车,在借给黄某使用期间,达成转让协议,黄某以8000元的价格购买该自行车。次日,黄某又将该自行车以9000元的价格转卖给了洪某,但约定由黄某继续使用1个月。关于该自行车的归属,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年卷三5题,单选)

A、庞某未完成交付,该自行车仍归庞某所有

B、黄某构成无权处分,洪某不能取得自行车所有权

C、洪某在黄某继续使用1个月后,取得该自行车所有权

D、庞某既不能向黄某,也不能向洪某主张原物返还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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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7章>第3节>物权行为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交付及其法律效果。

根据《物权法》第25条规定,庞某有1辆名牌自行车,在借给黄某使用期间,达成转让协议,黄某以8000元的价格购买该自行车,庞某与黄某通过简易交付的方式完成了交付,故黄某已经取得自行车的所有权,故A项错误。根据《物权法》第27条规定,黄某将该自行车以9000元的价格转卖给了洪某,但约定由黄某继续使用1个月,属于占有改定,该约定生效时(而不是继续使用1个月后),物权发生转移,洪某取得自行车的所有权,故c错误;因黄某已有所有权,其出售于洪某,属于有权处分,B错误;因庞某已丧失所有权,故

5.甲乙双方拟订的借款合同约定:甲向乙借款11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乙在签字之前,要求甲为借款合同提供担保。丙应甲要求同意担保,并在借款合同保证人一栏签字,保证期间为1年。甲将有担保签字的借款合同交给乙。乙要求从11万元中预先扣除1万元利息,同时将借款期限和保证期间均延长为2年。甲应允,双方签字,乙依约将10万元交付给甲。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丙的保证期间为1年

B、丙无须承担保证责任

C、丙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D、丙应对10万元本息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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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20章>第3节>借款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答案】:B

【解析】:

①《担保法》第6条规定:“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合同的当事人为保证人与债权人,保证合同自保证人与债权人就保证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时成立。若保证合同未成立,保证人即无须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是否成立,需要依照《合同法》关于合同成立的规则判断。

②《合同法》第30条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

6.下列关于意思表示生效表示错误的是:( )

A、甲考虑到乙生计问题对乙电话表示乙欠甲的10万元不用还了

B、甲在公园游玩丢了一辆自行车,于是在公园附近的公告栏中发出悬赏公告,表示如果谁拾到并归还,甲奖励700元

C、甲有一台破旧收音机,觉得不好用于是就跟妻子说扔了它

D、甲企业召开董事会,所有董事都到场,并以3/5表决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对某乡村社会的改造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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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4章>第1节>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

【答案】:C

【解析】:

A选项是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根据《民法总则》第137条的规定,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晓内容时有效,因此正确。B选项,甲悬赏广告属于一种以公共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根据《民法总则》第139条的规定,公告发布时生效。C选项抛弃本身属于一种单方法律行为,但甲只是说了而没用实施,因此意思表示没有生效。D选项属于董事会决议,决议作出之时意思表示生效。

7.甲把房屋出租给乙,约定租期5年。半年后,甲未通知乙,将该房屋以150万元的价格出卖给知情的养子丙,并办理过户登记。乙得知后提出异议。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哪一个?

A、乙有权主张甲、丙的买卖合同无效

B、乙有权自知道之日起15天内主张优先购买权

C、乙有权主张甲、乙间租赁合同对丙继续有效

D、丙有权请求乙搬离该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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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第20章>第4节>房屋租赁合同

【答案】:C

【解析】:

①《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24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甲将租赁的房屋出卖给近亲属丙,乙不享有优先购买权。故A选项表述错误;B选项表述错误。

②《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乙有权主张买卖不破租赁。故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

8.关于诉讼时效。下列判断错误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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