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对热电联产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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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节能减排政策

德国节能减排政策

一、德国节能减排的经验 (2)(一)完善的制度安排 (2)(二)健全的法律法规 (2)(三)灵活的经济措施 (3)(四)先进的技术手段 (3)(五)广泛的公众参与 (4)二、德国节能减排低碳的措施和经验 (4)(一)德国节能减排低碳的主要经验 (5)1.注重法律、制度建设,重视循环经济 (5)2.通过技术创新减少污染物及温室气体排放量 (5)3.利用市场机制引导、促进节能减排和低碳发展 (6)4.公众参与,形成可持续的消费模式 (6)5.优化能源结构,提高可再生能源比例,大力发展低碳能源 (7)三、德国经济低碳转型的政策环境和主要成就 (7)(一)三大政府中长期行动计划起主导作用 (8)1.欧盟气候变化行动计划(ECCP)。

(8)2.德国国家能源效率行动计划(EEAP)。

(8)3.德国能源与气候一揽子计划(IECP)。

(8)(二)部分措施在促进节能减排上表现出较好效果 (9)1.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实现减排定量控制。

(9)2.生态税等能效措施被评价为具有较好效果。

(9)四、德国经济低碳转型成就持续而显著 (11)五、德国经济低碳转型经历提供有益启示与借鉴 (13)六、附录:三大中长期行动计划具体措施简述 (13)(一)欧盟气候变化行动计划(ECCP)。

(13)(二)德国国家能源效率行动计划(EEAP)。

(15)(三)德国能源与气候一揽子计划(IECP)。

(17)七、德国环保财税政策及其启示 (18)八、德国发展节能环保事业的经验及启示 (21)(一)德国发展节能环保事业的经验 (21)1.德国拥有世界上最完备的环境保护法 (21)2.德国政府有高效的环保管理体制、运行机制 (22)3.德国实施了一系列高标准节能环保计划。

(22)4.政府运用法律、司法手段和地方监督机构对环保进行有效的监督。

(23)5.德国政府从法律、经济政策上大力支持环保产业的发展 (23)(二)启示 (24)一、德国节能减排的经验在工业化道路上, 几乎每个国家都遭遇过经济发展、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之间失衡, 德国也不例外。

德国 供暖法

德国 供暖法

德国供暖法摘要:一、德国供暖法的背景与意义二、德国供暖法的核心内容1.能源转型2.热能回收利用3.节能减排4.可持续供暖三、德国供暖法的实施与成效1.政策扶持2.技术创新3.市场引导4.民众参与四、对我国供暖改革的启示1.政策制定与落实2.科技创新驱动3.市场机制调节4.社会共同参与正文:德国供暖法:绿色转型的典范在全球气候变暖的大背景下,德国作为引领全球绿色能源转型的国家之一,其供暖法的改革备受关注。

德国供暖法旨在实现能源转型,推动绿色供暖,减少碳排放,为全球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一个典范。

一、德国供暖法的背景与意义德国供暖法的出台源于对传统能源供暖方式的不满和对环境保护的关注。

德国在能源转型方面走在世界前列,将供暖作为能源转型的重要组成部分。

德国供暖法的出台,意味着国家从法律层面确立了绿色供暖的地位,为推动全国范围内的供暖改革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德国供暖法的核心内容1.能源转型:德国政府提出,到2050年实现碳中和的目标,为此,德国加大了对可再生能源的投入,尤其是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

在供暖领域,德国推广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供暖方式,逐步替代煤、油、天然气等传统能源。

2.热能回收利用:德国供暖法强调节能减排,提倡建筑物内部热能的回收利用。

例如,通过热回收系统,将废气中的热能回收,用于供暖或空调等设备,降低能源消耗。

3.可持续供暖:德国政府鼓励采用可持续供暖技术,如地源热泵、太阳能供暖等。

这些技术具有清洁、环保、可持续等优点,有利于降低碳排放,减缓全球气候变暖。

4.政策扶持:德国政府通过立法、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手段,支持绿色供暖技术的研究与推广。

同时,政府与企业、研究机构等共同推动技术创新,提高绿色供暖技术的竞争力。

三、德国供暖法的实施与成效1.政策扶持:德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绿色供暖技术的推广。

如实施补贴政策,降低可再生能源供暖设备的购置成本;对绿色供暖项目提供优惠贷款和税收减免等。

德国节能政策(下)

德国节能政策(下)

国际视野·GLOBAL PERSPECTIVE76电器 2014/7财税政策为推广节能政策,防止自然资源过度利用和减少温室气体,提高能效和促进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德国政府积极制定了多种激励政策与措施(详见表1)。

(1)直接财政拨款。

如对生产者和消费者的资助与对生产者的低息或优惠贷款。

德国政府一直对德国先进低碳技术的研发给予经费投入方面的持续支持。

一方面,通过直接拨款支持公立的研究所和大学开展基础技术研究;另一方面,以研究项目的形式,资助各类研究机构、企业公司、行业产学研联盟开展面向市场需求的应用技术研究。

自2002年以来,德国政府对低碳技术的公共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约6%。

根据德国联邦环境部统计,2007年颁布实施的“能源气候集成计划”( Integrated Energy and Climate Program)已带动每年数十亿欧元的新增投资。

(2)税收优惠。

德国工业蕴藏着能效提高的巨大潜力,如动力装置、照明系统、热量使用和锅炉设备等都有节能改造的空间。

德国政府计划在2013年之前与工业界签订协议,规定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与企业是否实行现代化能源管理挂钩。

对于中小企业,德国联邦经济部与德国复兴信贷银行建立节能专项基金,为企业接受专业节能指导和采取节能措施提供资金支持,用于促进德国中小企业提高能源效率。

(3)财政补贴。

德国政府对有利于低碳经济发展的生产者和经济行为给予补贴,促进低碳经济发展。

为了鼓励私人投资新能源产业,德国出台了一系列激励措施,给予可再生能源项目政府资金补贴。

德国政府还向大的可再生能源项目提供优惠贷款,甚至将贷款额的30%作为补贴。

德国提出,2012〜2014年购买电动车的消费者可以获得政府提供的3000〜5000欧元的补助。

德国于2002年4月生效的《热电联产法》规定了以“热电联产”技术生产出来的电能获得的补偿额度,例如2005年底前更新的“热电联产”设备生产的电能,可获补贴1.65欧分/kWh。

德国节能减排政策

德国节能减排政策

一、德国节能减排的经验 (2)(一)完善的制度安排 (2)(二)健全的法律法规 (2)(三)灵活的经济措施 (3)(四)先进的技术手段 (3)(五)广泛的公众参与 (4)二、德国节能减排低碳的措施和经验 (4)(一)德国节能减排低碳的主要经验 (5)1.注重法律、制度建设,重视循环经济 (5)2.通过技术创新减少污染物及温室气体排放量 (5)3.利用市场机制引导、促进节能减排和低碳发展 (6)4.公众参与,形成可持续的消费模式 (6)5.优化能源结构,提高可再生能源比例,大力发展低碳能源 (7)三、德国经济低碳转型的政策环境和主要成就 (7)(一)三大政府中长期行动计划起主导作用 (8)1.欧盟气候变化行动计划(ECCP)。

(8)2.德国国家能源效率行动计划(EEAP)。

(8)3.德国能源与气候一揽子计划(IECP)。

(8)(二)部分措施在促进节能减排上表现出较好效果 (9)1.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实现减排定量控制。

(9)2.生态税等能效措施被评价为具有较好效果。

(9)四、德国经济低碳转型成就持续而显著 (11)五、德国经济低碳转型经历提供有益启示与借鉴 (13)六、附录:三大中长期行动计划具体措施简述 (13)(一)欧盟气候变化行动计划(ECCP)。

(13)(二)德国国家能源效率行动计划(EEAP)。

(15)(三)德国能源与气候一揽子计划(IECP)。

(17)七、德国环保财税政策及其启示 (18)八、德国发展节能环保事业的经验及启示 (21)(一)德国发展节能环保事业的经验 (21)1.德国拥有世界上最完备的环境保护法 (21)2.德国政府有高效的环保管理体制、运行机制 (22)3.德国实施了一系列高标准节能环保计划。

(22)4.政府运用法律、司法手段和地方监督机构对环保进行有效的监督。

(23)5.德国政府从法律、经济政策上大力支持环保产业的发展 (23)(二)启示 (24)一、德国节能减排的经验在工业化道路上, 几乎每个国家都遭遇过经济发展、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之间失衡, 德国也不例外。

德国分布式能源发展经验浅析

德国分布式能源发展经验浅析

德国分布式能源发展经验浅析作者:李秀云来源:《风能》2014年第11期近些年,随着环境、气候变化,能源供应问题日益严峻,世界各国都把加大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作为重要发展方向,其中,分布式能源因变负荷性灵活、初投资低、供电可靠性高、输电损失小和适合可再生能源发展等特点,受到了各国的青睐,特别是欧洲的德国,在成功发展风电经验的基础上,以政策为导向,以推进智能电网和存储技术研发等为手段,极大促进了本国分布式能源的发展,这对于致力于改善能源结构、促进能源消费革命的中国,具有极其重要的借鉴意义。

德国分布式能源应用的经验近几年,随着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比例的不断增加,德国能源系统发生了显著变化,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成为德国国家电力供应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提高可再生能源电力在能源中的比例,大力发展分布式能源供应,成为德国能源结构调整的主要工作内容,除出台一系列的政策支持外,运用信息、通讯技术,有效平衡电力供给与需求的智能电网技术和高效能储能技术,也成为德国发展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的重要驱动。

一、政策的大力支持长期以来,德国传统能源依赖煤炭和核能。

随着能源危机的出现、温室气体减排压力日益增加,德国的能源方针发生了较大转变。

主要是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大力利用低碳能源,在这背景下,德国通过制定法律等措施,使分布式应用的热电联产得到了长足发展。

2002 年,德国制定了热电联产(CHP)法,规定电网运行商必须与CHP 并网,同时以标准电价收购CHP的上网电量。

2007年德国修订CHP 法,规定电网运行商有义务接纳CHP电厂,并且予以优先调度,原有奖励措施延伸到2016年,并取消了容量限制。

此外,德国对于运用CHP改造传统供热锅炉的工业企业,凡负荷率超过70%可免交环境保护税,并按德国《可再生能源供热法》规定,新建大楼必须使用部分可再生能源供热。

若安装CHP,可以视同可再生能源供热。

德国的CHP 可以适用《可再生能源法》规定的优惠政策。

国外计量供热的发展及有关收费政策的规定(完整版)

国外计量供热的发展及有关收费政策的规定(完整版)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我国供热体制也正在发生变革。

供热体制改革的目标就是要逐步改变目前福利统包的供热体制,推行计量供热,实现用热商品化、货币化和社会化,以达到进一步满足热用户需求,提高供热行业运行、管理水平,建立适合国情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供热新体制。

供热收费体制的改革是其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已成为继医疗、住房改革后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又一热点问题。

采暖是供热的一个主要部分。

采暖能耗是建筑能耗中最主要部分,也是浪费最严重和节约潜力最大的部分。

我国住宅建筑单位面积的采暖能耗为相同气候条件下发达国家的3倍,采暖能耗占全国建筑总能耗的55%以上,为采暖地区社会能耗的21.4%。

尽管我国政府十分重视建筑节能,从1986年起,开始贯彻执行《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全国各地也建设了许多节能建筑,然而采暖能耗仍然居高不下,节能建筑不节能的现象十分突出,其主要原因就是缺乏必要的市场需求动力,即现行的采暖收费制度不合理。

国外、特别是西欧和北欧一些国家在供热方面较为先进,他们对热用户的舒适和节能措施十分重视。

早在20世纪40年代,丹麦丹佛斯公司的创始人梅得斯·克劳申先生发明了散热器恒温阀,通过传感器控制室内温度,以达到舒适的目的。

到上个世纪70年代石油危机的出现,更使人们认识到节约能源的重要性,因而节能技术和设备得到迅猛发展。

室温控制和用热计量已成为满足用户实际需要、节约能源和减少环境污染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1993年,欧盟发布了SAVE导则93/76/EEC,要求成员国通过提高能效减小二氧化碳的排放,并贯彻实施供热、空调和热水按照实际耗热付费等计划。

预计仅在12个成员国中实施热计量和按照热耗收费,每年就可以节能270万吨标准煤,从而减少二氧化碳排放680万吨。

德国、丹麦、法国、瑞典、芬兰等国家在集中供热方面,特别是在热用户室温控制的技术水平和设备上代表了当今世界的先进水平。

《电力市场及规则》 德国 -回复

《电力市场及规则》 德国 -回复

《电力市场及规则》德国-回复电力市场及规则在德国德国是一个高度工业化的国家,电力作为支撑工业和国民生活的重要能源,在德国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为了促进电力市场的发展和确保市场的公平、公正,德国制定了一系列的电力市场规则。

本文将逐步介绍德国的电力市场及规则,详细阐述其特点和运行机制。

首先,我们来了解德国的电力市场结构。

德国的电力市场分为两个层次:国家电力市场和地区电力市场。

国家电力市场由四大电力交易所运营,分别是慕尼黑电力交易所、斯图加特电力交易所、杜塞尔多夫电力交易所和联合电力交易所。

地区电力市场由德国各个地区的网络公司负责运营,其中最大的网络公司是德国联邦电网公司(50Hertz、Amprion、TenneT、TransnetBW)。

在德国电力市场中,存在着多种市场机制。

首先是长期合同市场,电力交易商和电力用户可以通过签订长期合同来确保电力供应,并获得固定的电力价格。

其次是短期交易市场,电力交易商可以通过在电力交易所进行买卖交易的方式获取电力资源,以满足市场需求。

此外,德国还设立了备用电力市场,以确保在突发情况下有足够的备用电力供应。

备用电力市场的运行机制和短期交易市场相似,但交易量相对较小。

德国电力市场的特点之一是市场竞争的程度相对较高。

德国政府通过开放市场、引入竞争机制和鼓励投资等措施,吸引了众多的电力供应商和电力交易商进入市场。

这种竞争机制有效地促进了电力市场的发展,提高了市场的效率和公正性,使得电力价格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市场化的特点。

与此同时,德国电力市场的规则也建立在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

德国一直致力于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和使用,通过设立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设施的优惠政策,鼓励电力供应商增加可再生能源的供应。

此外,德国还鼓励电力企业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采取更环保的发电技术,以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这些规则旨在推动德国可持续能源的发展,保护环境和提高能源资源的利用效率。

然而,德国电力市场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德国、丹麦热电联产集中供热考察报告

德国、丹麦热电联产集中供热考察报告

德国、丹麦热电联产集中供热考察报告建设部组织的中国城市供热考察团,一行12人于1995年3月25日至4月10日对德国和丹麦的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事业进行了专题考察。

在德国期间考察了两个予制保温管厂、两个热电厂和一个热力公司。

在丹麦期间考察了一个热力公司、一个热电厂、一个设计院、一个予制保温管厂、两个能源研究所、一个仪表厂、一个水处理厂和区域供暖协会。

由于时间短,考察单位多,均不够深入,现仅将本人的一点收获与体会介绍出来,供关心热电事业的同行们参考。

做为以前各位出国考察的补充。

德国东西德国合并后,成为欧洲的大国,人口近8000万。

在西欧属第一位。

国土面积在西欧仅次于法国。

德国的工业很发达。

在资本主义世界中属经济强国,其人均国民总产值已超过美国,仅次于日本。

国民总产值仅次于美国和日本,排行第三。

由于历史的原因,东西德存在着差距。

第一次到德国的人,仅从道路交通和住宅建筑也可明显的看出,东德落后于西德,但现在东德部分在大兴土木加紧建设。

此次考察中未接触全国性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的学术团体。

对全面的资料也接触不多,仅从有关报导中得知:德国1991年区域供热量为1961万吉焦,其中原西德为1118万吉焦,其中热电联产供热量为67%。

原东德为843万吉焦,其中热电联产供热量为41%。

可见原西德的热电联产较东德发达。

德国的能源工业受八大能源公司控制,并承担了德国的80%的电力供应。

在德国13000万千瓦总装机容量中,燃煤发电占57.63%,可见仍是火电占主导地位。

原西柏林集中供热由贝瓦格公司经营,负责西柏林100%的电力供应,15%的供热量。

其余则由燃煤、油和天然气的小锅炉供应。

该公司经营8个发电厂,其中7个为热电厂。

8个电厂的总装机为2233MW,供热能力为1918MW,总供热面积为1300万平米,热网总长374公里。

1、重视节能与环保德国工业化程度的很高,工业化历史久远,当然又是一个耗能大国。

在德国期间所到之处均是道路良好畅通,城市街道整洁卫生。

德国节能政策(下)

德国节能政策(下)

德国节能政策(下)-电气论文德国节能政策(下)UNDP驻华代表处刘世俊GIZ德国技术合作机构尹玉霞财税政策为推广节能政策,防止自然资源过度利用和减少温室气体,提高能效和促进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德国政府积极制定了多种激励政策与措施(详见表1)。

(1)直接财政拨款。

如对生产者和消费者的资助与对生产者的低息或优惠贷款。

德国政府一直对德国先进低碳技术的研发给予经费投入方面的持续支持。

一方面,通过直接拨款支持公立的研究所和大学开展基础技术研究;另一方面,以研究项目的形式,资助各类研究机构、企业公司、行业产学研联盟开展面向市场需求的应用技术研究。

自2002 年以来,德国政府对低碳技术的公共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约6%。

根据德国联邦环境部统计,2007 年颁布实施的“能源气候集成计划”( IntegratedEnergy and Climate Program) 已带动每年数十亿欧元的新增投资。

(2)税收优惠。

德国工业蕴藏着能效提高的巨大潜力,如动力装置、照明系统、热量使用和锅炉设备等都有节能改造的空间。

德国政府计划在2013 年之前与工业界签订协议,规定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与企业是否实行现代化能源管理挂钩。

对于中小企业,德国联邦经济部与德国复兴信贷银行建立节能专项基金,为企业接受专业节能指导和采取节能措施提供资金支持,用于促进德国中小企业提高能源效率。

(3)财政补贴。

德国政府对有利于低碳经济发展的生产者和经济行为给予补贴,促进低碳经济发展。

为了鼓励私人投资新能源产业,德国出台了一系列激励措施,给予可再生能源项目政府资金补贴。

德国政府还向大的可再生能源项目提供优惠贷款,甚至将贷款额的30%作为补贴。

德国提出,2012 ?2014 年购买电动车的消费者可以获得政府提供的3000 ?5000 欧元的补助。

德国于2002 年4 月生效的《热电联产法》规定了以“热电联产”技术生产出来的电能获得的补偿额度,例如2005 年底前更新的“热电联产”设备生产的电能,可获补贴1.65 欧分/kWh。

德国可再生能源法 -回复

德国可再生能源法 -回复

德国可再生能源法-回复德国可再生能源法(Erneuerbare-Energien-Gesetz,简称EEG)是德国推行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法律体系。

该法律的主要目标是增加可再生能源的使用,降低对化石燃料的依赖,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提高能源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首先,根据EEG,德国政府设立了一系列的奖励机制和补贴政策,以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发展。

其中最重要的机制是“优先购买”和“固定补贴”机制。

根据这两个机制,可再生能源生产者可以优先将其发电量出售给电力公司,并且享受固定的补贴价格,这样可以保证可再生能源的购买和使用。

其次,根据EEG,德国政府还设立了“固定负。

”制度。

根据这一制度,如果可再生能源生产者生产的能源超出市场需求,他们必须自行处理多余的能源。

这一制度的目的是鼓励可再生能源生产者在实际需求之内进行生产,避免产生过量的能源浪费。

而在可再生能源发展过程中,德国政府还提供了一系列的研发资金和技术支持。

根据EEG,政府设立了可再生能源基金,用于支持新技术的研发和推广。

此外,政府还与企业合作,共同开展技术研发和示范项目,以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创新和应用。

除此之外,德国政府还致力于建立和完善可再生能源的发电基础设施。

据EEG,政府制定了详细的规划和政策,以确保可再生能源发电设备的建设和运行。

此外,政府还鼓励民众和企业参与可再生能源项目,通过合作和投资来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发展。

德国可再生能源法(EEG)的实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根据统计数据,德国可再生能源的发电量在过去几十年间迅速增长。

例如,太阳能、风能和生物能等可再生能源产生的电力已经成为德国电网的重要组成部分。

此外,EEG的实施也促进了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快速发展,催生了大量的就业机会。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德国可再生能源法也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

首先,大规模的可再生能源开发需要大量的投资和资金支持,这会对政府的财政造成压力。

其次,可再生能源的波动性和不稳定性也会对电网的稳定性造成一定的影响。

德国绿色电力营销政策

德国绿色电力营销政策

"""""""""""""""""""""""""""""""""""""""""""""""" 种绿色电力产品提供了认证, 这其中主要是城市电力公司和 (6789:79$; <= 公 司 提 供 的 绿 色 电力产品。>?@A$B+9 认证系统是 最近由德国应用生态研究所、 ($97C9CDE+@/+:7FC6%D6 消 费 者 组 织 和 G9+;+9 HE+9ID+@?$E:+E: 论 坛联合建立的。这种系统认证的 绿色电力产品中至多可以包含 ’"J 的化石燃料热电联产电力。 到 !""! 年 K 月, 这种认证系统共 为 ’ 种绿色电力产品提供了认 证。第三种认证系统实际上由德 (LM#) 国技术监督协会 制订的 4 种不同标准组成。这种认证系统 的环境标准没有其它的系统那么 严格。例如,在认证纯水电产品 时,就没有对附加环境改善效益 和新装机容量的下限进行规定。 策 德国的可再生能源政策在传 统上更加注重对可再生能源发电 的直接支持,而不是对市场的零 售端提供激励措施。 在德国, 可再 生能源发电向电网每输送 ) 2/C 的电力都会得到一定金额的补 贴。补贴款项的来源最终由所有 的 电 力 消 费 者 共 同 分 担 。 !""" 年,德国政府大幅度提高了上网 电价, 尤其是太阳能光伏发电, 价 格约为 K5 欧分 N 2/C,而风电的 价格约为 5 欧分 N 2/C。 这一政策 大大推动了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 . 本栏目由 //0 中国气 候变化与能源项目主办 1 到 !""! 年 K 月, LM# 认证系统已 经对德国的 !’ 种以及奥地利和 瑞士的 )5 种产品和发电设施提 供了认证。 ! 影响绿色电力营销的政 的发展,但是其对绿色电力零售 市场的影响尚不清楚。一些开发 商把这种对可再生能源发电端的 高额补贴看作是绿色电力营销的 障碍。他们担心消费者会认为自 己已经通过支付税款的形式支持 了可再生能源的发展,而不再对 自愿认购绿色电力感兴趣。以 >?@F$B+9 为 代 表 的 一 批 认 证 组 织为解决这一问题,重新设定了 将政府补贴加入绿色电力产品的 标准。

德国可再生能源法 -回复

德国可再生能源法 -回复

德国可再生能源法-回复德国可再生能源法,全名为可再生能源法(Erneuerbare Energien Gesetz, 简称EEG),是德国政府于2000年通过的一部重要的能源法案。

该法案旨在推动德国能源产业的转型,大规模开发可再生能源,减少对化石燃料的依赖,降低碳排放量,并提高整体能源供应的可持续性和安全性。

此外,德国可再生能源法也成为全球可再生能源政策的先驱和标杆。

德国可再生能源法的实施由德国联邦管委会(Bundesnetzagentur)负责监管和执行。

该法案的核心内容包括确定可再生能源发电的购买价格和优先接入电网的政策。

根据这一法案,德国政府承诺以长期且固定的价格收购可再生能源发电设施的电力,并将其优先接入电网,以保证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可行性和可持续发展。

根据德国可再生能源法的框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主要包括风能、太阳能、生物能等清洁能源形式。

这些发电项目不仅得到政府的长期收购保证,还可以享受税收减免和其他经济激励政策的支持。

此外,德国可再生能源法还规定了一系列关于绿色电力认证和可持续发展标准的要求,以保证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可靠性和可持续性。

德国可再生能源法的实施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和国际认可。

根据德国联邦环境、自然保护和核能安全部(BMU)的数据,自可再生能源法实施以来,德国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不断增加,占全国总发电量的比例也不断提高。

截至2020年,德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已经占到了总发电量的近50%。

这一成就在全球范围内堪称里程碑,展示了德国在可再生能源发展领域的领导地位。

德国可再生能源法取得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是其优惠的购电价格和优先接入电网政策。

根据该法案,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购电价格预先确定,并以长期合同方式与国家电力公司签订。

这保证了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投资回报和可持续发展,同时降低了投资风险。

此外,优先接入电网的政策确保了可再生能源发电的稳定供应,有效解决了可再生能源波动和不可控性的问题。

《电力市场及规则》 德国 -回复

《电力市场及规则》 德国 -回复

《电力市场及规则》德国-回复什么是德国的电力市场及规则?德国的电力市场及规则是一个广泛而复杂的领域,涉及到供需平衡、市场竞争、发电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交易以及环境保护等众多方面。

本文将一步一步回答《电力市场及规则》的相关问题,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德国的电力市场及规则。

第一步:电力市场的概述德国的电力市场是一个开放而竞争的市场,由众多发电厂、电网运营商和电力交易所组成。

电力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包括发电公司、电力交易商、零售商、消费者和政府监管机构。

这个市场旨在实现供需平衡、价格透明和公平竞争,并鼓励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和使用。

第二步:电力市场的运行机制德国的电力市场遵循欧洲联合电力市场的规则和机制。

市场参与者通过电力交易所进行交易,其中最著名的是EEX(European Energy Exchange)。

交易的方式包括现货交易、期货交易和选项交易。

交易的结果将直接影响市场价格和供需平衡。

德国的电力市场受到联邦网络代理机构(BNetzA)和德国联邦电力市场监管机构(BNetzA)的监管。

这些机构负责确保市场的公平竞争、价格透明和供需平衡,同时也负责制定和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措施。

第四步:电力市场中的参与者及其角色在德国的电力市场中,不同的参与者扮演着不同的角色。

发电者通过发电厂产生电力,并将其出售给电力交易商。

电力交易商则负责在电力交易所上购买和销售电力,并通过合同将其销售给零售商或直接销售给最终消费者。

零售商则在市场上购买电力,并通过各种方式提供给最终消费者。

第五步:德国的电力市场规则德国的电力市场规则主要包括供需平衡、价格调整机制、可再生能源和环境保护等方面。

供需平衡是指电力的生产和消费之间的平衡,通过联邦网络代理机构的监管来实现。

价格调整机制是指市场价格对供需情况作出的调整,以确保供需平衡和价格稳定。

德国电力市场还给予可再生能源一定的优惠政策,鼓励其发展和使用。

同时,市场监管机构也负责确保市场的环境保护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全球主要国家家电节能政策概览德国节能政策(上) (1)

全球主要国家家电节能政策概览德国节能政策(上) (1)

全球主要国家家电节能政策概览:德国节能政策(上)-电气论文全球主要国家家电节能政策概览:德国节能政策(上)UNDP驻华代表处刘世俊GIZ德国技术合作机构尹玉霞纵观全球能源供应,能源需求日益增长,化石能源燃料日渐匮乏,全球能源竞赛暗潮汹涌。

德国的能源供应高度依赖进口,大部分化石能源燃料来自较为集中的某些地区,其中有些地区的政治还不稳定。

目前,德国90% 的燃油、86% 的天然气和79% 的硬煤依赖进口。

能源供应保障和能源价格的长期风险,促使德国在能源结构和能效方面积极采取应对措施。

同时,德国能源政策也面临气候变迁的挑战,德国80% 的温室气体排放是能源消耗造成的。

日本福岛核电站大灾难的爆发,促使德国重新审视自己的能源结构和政策,德国决定在2022 年前消除核能,大力促进可再生能源及能源效率的发展。

德国在2011年6 月6 日做出的这项决定,被称为“能源转型”。

国家能效政策应当放在该国面临的国家和国际气候及能效目标的大背景下来看,德国的能效政策就体现出欧盟特色。

欧盟关于能源效率的重要立法框架,包括2005年的《欧盟能效绿皮书》以及在此基础上于2006 年出台的《欧盟能效行动计划》和2010 年6 月确定的“欧盟2020 年战略”。

这些文件明确了到2020 年与参照发展趋势相比节能20% 的目标。

为了实现这个目标,2006 年,欧盟出台了2006/32/EG 号指令,即《欧盟终端能源效率和能源服务指令》(以下简称《欧盟能效指令》),规定2008?2016 年,每个成员国都应实现9% 的指导性节能目标。

然而,2011 年3 月出台的《欧盟能效行动计划》指出,参照目前的发展情况来看,“欧盟2020 年战略”规定的到2020 年节能20% 的目标,到时只能实现一半。

为了目标顺利实现,欧盟将颁布额外的措施以提高能源效率,这就是2011年10 月出台新版《欧盟能效指令》。

其中,最重大的修改是增加对能源供应企业每年实现节能1.5% 的节能义务。

德国 供暖法

德国 供暖法

德国供暖法【实用版】目录1.德国供暖法的概述2.德国供暖法的主要内容3.德国供暖法的实施效果4.德国供暖法的启示正文1.德国供暖法的概述德国供暖法,全称为德国联邦供暖法,是德国政府为了规范和推动供暖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一部法律。

该法律旨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保障民众的供暖需求,促进绿色低碳经济的发展。

2.德国供暖法的主要内容德国供暖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能源效率要求:该法规定,新建建筑和已有建筑的改造必须达到一定的能源效率标准。

对于不符合标准的建筑,政府将不予批准供暖设施的安装。

(2)可再生能源利用:德国供暖法鼓励使用可再生能源进行供暖,如太阳能、生物质能等。

对于使用可再生能源供暖的企业和个人,政府将给予税收优惠和补贴。

(3)供暖设备管理:该法规定,供暖设备的生产、销售、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相关技术标准。

同时,政府鼓励研发和推广高效、低排放的供暖设备。

(4)补贴政策:德国政府为低收入家庭提供供暖补贴,以保障这些家庭在冬季能够负担得起供暖费用。

3.德国供暖法的实施效果自德国供暖法实施以来,取得了显著的成效:(1)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德国供暖法的实施,促使建筑行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了能源浪费。

(2)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通过鼓励使用可再生能源供暖,德国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环境污染压力。

(3)民众生活得到保障:政府对低收入家庭的供暖补贴,使这些家庭在冬季得以保障基本生活。

4.德国供暖法的启示德国供暖法的成功经验为我国提供了有益的借鉴:(1)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推动供暖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2)鼓励使用可再生能源,发展绿色低碳经济。

(3)关注民生,为低收入家庭提供供暖补贴,保障民生福祉。

德国 供暖法

德国 供暖法

德国供暖法【原创实用版】目录1.德国供暖法的概述2.德国供暖法的主要特点3.德国供暖法的实施效果4.我国可以从德国供暖法学到的经验正文一、德国供暖法的概述德国供暖法,全称为德国可再生能源供暖法,是德国政府为推动可再生能源在供暖领域的应用而实施的一项政策。

该法案旨在鼓励居民和企业使用可再生能源进行供暖,以减少对化石能源的依赖,降低温室气体排放,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德国供暖法的主要特点1.政策支持力度大:德国政府为实施供暖法,提供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补贴和贷款等支持政策,鼓励居民和企业投资可再生能源供暖项目。

2.技术支持:德国政府大力推广高效节能的供暖技术,如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以提高可再生能源在供暖领域的应用比例。

3.目标明确:德国政府设定了明确的可再生能源供暖发展目标,分阶段推进可再生能源在供暖领域的应用。

三、德国供暖法的实施效果1.可再生能源在供暖领域的应用比例逐年提高:德国供暖法的实施,使得可再生能源在供暖领域的应用比例持续上升,有效降低了对化石能源的依赖。

2.温室气体排放量持续下降:随着可再生能源在供暖领域的应用,德国的温室气体排放量逐年下降,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应对做出了积极贡献。

3.促进了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德国供暖法的实施,刺激了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快速发展,为德国经济注入了新的活力。

四、我国可以从德国供暖法学到的经验1.制定明确的政策目标:我国可以从德国供暖法中借鉴经验,制定明确的可再生能源供暖发展目标,分阶段推进实施。

2.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我国政府可以借鉴德国供暖法的成功经验,提供税收优惠、补贴和贷款等支持政策,鼓励居民和企业投资可再生能源供暖项目。

3.推广高效节能的供暖技术:我国可以从德国供暖法中吸取经验,大力推广高效节能的供暖技术,提高可再生能源在供暖领域的应用比例。

德国 供暖法

德国 供暖法

德国供暖法(原创实用版)目录1.德国供暖法的背景和目的2.德国供暖法的主要内容3.德国供暖法的实施效果4.我国在供暖方面的现状和挑战5.德国供暖法对我国的启示正文一、德国供暖法的背景和目的德国位于欧洲中部,气候属于温带海洋性气候,冬季寒冷且漫长。

为了保障居民温暖过冬,德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供暖政策,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便是德国供暖法。

该法案旨在规范和指导德国供暖市场的发展,保障居民供暖需求,减少环境污染,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应用。

二、德国供暖法的主要内容1.供暖设备的规定:德国供暖法规定,所有供暖设备必须符合欧盟和德国的相关标准,保证设备的安全性、节能性和环保性。

2.供暖能源的选择:德国政府鼓励使用清洁能源进行供暖,如天然气、生物质能、太阳能等。

对于燃煤等高污染能源的使用,政府采取了一系列限制措施,以减少环境污染。

3.供暖补贴政策:德国政府为低收入家庭提供供暖补贴,以减轻他们的生活负担。

此外,政府还为采用高效节能供暖设备的家庭提供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

三、德国供暖法的实施效果德国供暖法的实施,使得德国的供暖市场得到了规范和健康发展,居民的供暖需求得到了有效保障。

同时,在政府的鼓励和支持下,德国可再生能源在供暖领域的应用比例逐年提高,为德国实现能源转型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做出了积极贡献。

四、我国在供暖方面的现状和挑战我国冬季供暖主要集中在北方地区,供暖方式多样,包括燃煤、燃气、电等。

然而,我国在供暖方面仍面临许多挑战,如能源消耗高、环境污染严重、供暖设备和技术水平较低等。

五、德国供暖法对我国的启示德国供暖法在保障居民供暖需求、促进可再生能源应用、减少环境污染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我国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德国生态节能建筑资助政策与措施.kdh

德国生态节能建筑资助政策与措施.kdh
[2] 况制定与之相适应的法规条例。
3 德国生态节能建筑相关法律法规 德国制订的法律法规十分细致完善。 在环境保护领域里, 联邦、 各州和地方目前 共有约 800 部法律,2800 部环境法规和近 4700 条管理条例。 3.1 节能法及相应法规条例 能源危机以来,德国制定了一系列旨 在控制能耗、节约能源的法律法规。2002 年,德国出台了《建筑节能条例》 (EnEv), 取代了供暖设备条例和建筑保温条例。节 能法规从控制单项建筑围护结构( 如外墙、 外窗和屋顶)的最低保温隔热指标,进步为 控制建筑物的实际能耗,并在世界上首次 提出能源证书这一概念。法规对于新建建 筑和既有建筑都有明确的规定。于 2004 年 和 2006 年进行了两次修订,最新修订版本 于 2007 年 10 月 1 日生效(表 1)。 3.2 可再生能源法 德国政府于 2004 年 7 月 21 日颁布了新 的可再生能源法。法律规定,自 2004 年 7 月起, 在联邦领域内, 利用可再生能源从事 生产的发电设施, 优先并入公共供电网。 电 网经营商有义务将可再生能源的发电量优 先并入其电网并支付电价,可优先接受并 输送这些设施提供的电量,并有义务进行 经济技术能力允许的范围内的扩建,以便 接收附近利用可再生能源所发的电量。由 法律在联邦范围内对收购的电量进行平衡。 可再生能源法对可以并入公共电网的可再 生能源以及各自不同的收购电价进行了详
用和设计费同时也可以得到资助。此计划 全德国境内统一实施,不因各州或地方情 况不同而变化。 提供的资助以 5 k w 功率的太阳能光电 设施为界,5 k w 以下功率的每千瓦峰值功 率(kwp)资助上限为 6230 欧元。5kw 以上 功率的每千瓦峰值功率( k w p ) 资助上限为 3115欧元。 资助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欧元。 贷款最长还贷时间为 10 年,还贷期内利率

高能源成本救济包:德国政府决定了这些减负措施

高能源成本救济包:德国政府决定了这些减负措施

高能源成本救济包:德国政府决定了这些减负措施昨天晚上,社民党、绿党和自民党就高能源价格救济包展开谈判,为德国家庭和雇员减负。

现已就救济方案中的减负措施达成了一致。

取消EEG附加费鉴于电价上涨,联邦政府决定从2022 年 7 月 1 日起取消可再生能源法案规定的附加费(EEG附加费) 。

该联盟预计,最终消费者支付的电价,每千瓦时能减价3.723欧分。

此外,鉴于框架条件的变化,输电系统运营商有义务在年内重新计算EEG 附加费。

而与 EEG 附加费相关的例外情况(例如能源税和补偿规则的例外情况),将从2023年1月1 日起重新进行审查和调整。

税收支持员工一次性免税额度增加:为了支持支付所得税的员工,德国将和工作有关开支(Werbungkosten)的统一免税额度增加200欧元,就是每年默认的免税额1200欧元。

这一额度从自2022年1月1日起追溯适用。

此外,所得税的基本免税额将从目前的9984欧元增加363欧元至10347 欧元。

同样自 2022年1月1日起追溯适用。

通勤者统一抵税开支上调:鉴于出行价格的上涨,将提前上调长途通勤者统一的抵税额度, 2024年1月1日开始,通勤者从第21公里起每公里的抵税开支为38欧分。

新冠补贴:应一次性支付给Hartz IV 接受者100 欧元。

这将使大约375万领取失业救济金II的人、110万”社会保障法典XII“下基本生活保障人群和37万社会援助金受益人受益。

贫困儿童的即时补贴:联合协议中约定的贫困儿童即时补贴将于2022年7月1日启动:该计划旨在帮助那些贫困家庭儿童,每人每月20 欧元,直到引入基本的儿童安全保障为止。

支持低收入者,最低工资即将上调:根据联邦内阁的结果,最低工资提高到每小时 12 欧元,德国联邦议院将迅速通过相应的法律。

预计10月开始执行。

新冠税收援助联邦政府还通过了第四版新冠病毒税收援助法案,以减轻大流行中的官僚主义和税收。

德国联邦议院现在将迅速通过这项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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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政策的对象为已有热电厂和新建2MW的热电机组。对热电厂按发电量给予补贴。
德国目前生物质能源占再生能源市场的份额超过60%;
德国为鼓励发展生物能源等资源,制定了多个相关法律和法规,主要有《再生能源使用资助指令》、《农业投资促进计划》 等。
再生能源发电新设备投资补偿。再生能源发电新设备可获得政策的投资补偿,补偿幅度是以设备投产的年度确定的,补偿期限为20年。小型设备的补偿较高,这是为了鼓励大众使用再生能源。
生物质能发电设备补偿3.9欧分至21.5欧分;垃圾填埋、阴沟和坑道气发电设备补偿6.65欧分至9.67欧分;太阳能发电设备补偿45.7欧分至62.4欧分;水力发电设备补偿3.7欧分至9.67欧分;地热发电设备补偿7.16欧分至15欧分;陆地风能发电设备补偿8.7欧分至5.5欧分(起始与结束阶段的补偿标准);近海风能发电设备补偿9.1欧分至6.19欧分(同上)。
德国对热电联产的优惠政策
加入时间:2007-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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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年总热效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超过70%热电联产项目免除现存的石油和天然气税,对自己生产电力超过0.7MW的免电力生产税。2002年1月25日德国议会通过了德国热电联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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