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婚姻家事问题法律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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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律的名义”解析婚姻家事问题

--广东智成律师事务所第四季度讲座

一、离婚的两种形式:协议离婚、诉讼离婚

(1)达康书记与欧阳菁匆忙离婚,大难临头各自飞,协议离婚还能上门服务?

(2)分居两年能否自动离婚?无论分居多长时间,都不等于自动离婚,分居两年以上只是感情破裂的一个衡量标准,仍需要到民政局或法院办理离婚手续。

(3)离婚后能否要求变更离婚协议?

根据法律规定,协议离婚一年以内,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情形,才能申请人民法院撤销离婚协议。

二、婚姻关系当中的过错如何认定?什么叫婚姻过错?

1、重婚VS 同居/生子:重婚的定义: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共同生活,与他人生子不一定是重婚;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VS出轨

3、家庭暴力VS争吵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过错是不是等于净身出户?

1、提起赔偿的时间:(一)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二)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2、赔偿的数额如何认定?按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当事人的经济能力根据具体情况确认:过错程度、经济条件、认错态度。

四、同居问题

1、同居和事实婚姻: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2、同居财产怎么分?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五、非婚生子地位问题: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

1、私生子是否低人一等?

2、私生子的抚养费给多少?

3、私生子有无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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