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案例征集撰写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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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行政执法案例

卫生行政执法案例

卫生行政执法案例

案例一:

某市卫生行政执法部门接到举报,称该市某餐馆存在卫生问题。执法部门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餐馆卫生状况较差,存在食品存放不当、厨房清洁不及时、食品加工操作不符规定等问题。根据相关法规,执法人员依法对餐馆进行了立案审查,并当场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餐馆限期整改,严格符合相关卫生要求。

案例二:

某市卫生行政执法部门接到举报,称某医疗美容机构存在非法注射美容药物的行为。执法部门经过调查发现,该机构在未取得相关资质的情况下,低价提供非法注射美容药物服务,并未按照规定的消毒程序对工具进行处理。执法人员立即对该机构进行突击检查,并查获了大量非法使用的美容药物和未经消毒的工具。随后,执法部门依法对该机构进行了取证、立案审查,并当场关闭该机构,吊销营业执照。

案例三:

某市卫生行政执法部门接到群众举报,称某医疗机构存在诊疗纠纷问题。举报人称,他在该医疗机构接受手术治疗后出现了并发症,但医疗机构未给予合理的治疗和赔偿,拒不履行其责任。执法部门展开调查,核实了举报人的诉求。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该医疗机构存在患者隐私泄露、医疗事故未及时报告等问题。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医疗机构进行了立案审查,并要求其积极配合调查工作,赔偿患者相关损失,并对医疗机构进行整改。

这些案例都展示了卫生行政执法部门在接到相关举报后,坚决依法进行调查、取证、立案审查,并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和整改的过程。通过执法行动,保障了公众卫生安全,及时纠正了违法行为,维护了社会秩序。

卫生行政执法案例

卫生行政执法案例
力”牌糖果,细菌含量严重超标,并擅 自掺用滑石粉,其行为违反了《食品卫 生法》的规定,情节严重。被告对原告 作出行政处罚是有法律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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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执法文书不合法败诉
但是,被告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将违 反《食品卫生法》第9条第3项、第11项的条 款,表述成了“违反《食品卫生法》第9条第 3款、第11款”,造成适用法律错误。
案例三:执法文书不合法败诉
据此,卫生行政部门依据《食品卫生法》
的有关规定,对该食品厂作出了“公告 收回并销毁已售出的及库存的所有糖果, 吊销食品卫生许可证”等行政处罚。
该儿童食品厂对此处罚不服,向法院提 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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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执法文书不合法败诉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生产的“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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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亮证”不当 证件被扣
在执法中,“亮证”不当的主要表现有: 2、异化执法“亮证”的功能。将严肃的
“亮证”执法行为,等同于普通人员 之间的自我介绍,执法证件如同名片。 3、在非办公时间违规使用执法证件,以 此捞取不正当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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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亮证”不当 证件被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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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执法文书不合法败诉
法律、法规的结构与一般公文的结构不同, 最突出的特点是“条文化”。

卫生监督典型案例

卫生监督典型案例

11月11日,卫生监督员再次发现袁××仍在 非法行医,同公安部门进行了联系衔接, 在收到安徽省B市卫生局确认袁××持假证 的正式公函后,公安机关于11月23日正式 受理了此案,12月2日,公安、卫生、食药 监、工商联合执法,取缔了该非法行医摊 点,公安机关对袁某芳采取了强制措施。
【案情分析】 就本案而言,该非法行医案件经多次取缔、 行政处罚历时半年多,卫生行政部门在给 予其两次行政处罚后,对仍继续非法行医 的袁××,最终以涉嫌非法行医犯罪成功 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就我区卫生执法 大队来讲是首次。
【思考与建议】 1、本案是一起个体诊所使用一名非卫生技术人员 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案,•处方管理办法‣第 八条第一款规定: “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 取得相应的处方权”。•处方管理办法‣第四十 七条规定:“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及被取消处方权 的医师不得开具处方。……”,在对医疗机构 使用 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进行处罚 的案件中,办案人员使用•处方管理办法‣第八 条第一款及第四十七条的都有,而且都是可行的。
从•处方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和第四 十七条这两款法律条款中可以看出,第八 条第一款更侧重于处方权的获得,第四十 七条则更侧重于监督管理,更明确的指出 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不得开具处方。为此, 建议在办理这类案件中,采用•处方管理 办法‣第四十七条作为行政处罚依据更恰 当些。

卫生监督执法案例分析

卫生监督执法案例分析

某市某卫生院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案

【案情简介】

2013年11月4日,某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员对某卫生院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1、该院口腔科使用黑色塑料垃圾袋存放使用过的一次性注射器,且与使用过的针头等利器混放在一起(已拍照);2、预防接种门诊部操作台旁使用白色塑料袋存放使用过的一次性注射器等医疗废物,共计两袋(已拍照);3、化验室墙角处存放有四瓶超过保质期限的XXX牌84消毒液(生产单位:某消毒用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120808,有效期至:20130807)。操作台上利器盒内套有白色塑料袋,袋内存放有使用过的针头等利器(已拍照)。以上行为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依照《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规定,卫生监督员制作了立案报告,经报领导批准,于11月5日正式立案,同时确定两名监督员为承办人,进行查处。承办人为了进一步确认当事人的违法事实,于2013年11月15日对该院分管公共卫生的柯某进行了询问,并制作了询问笔录,询问中,柯某承认了该院未分类且未使用专用包装物存放医疗废物的违法事实,但对是否使用过期消毒剂一事含糊其辞,并未直接承认。

案件承办人员与监督检查人员对于当事人违法事实认定所适用的条款发生了争议。监督检查人员认为当事人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款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九条

第一款的规定,案件承办人员则认为当事人的行为只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款第一款的规定。针对这一争议,2013年11月30日,市卫生监督局稽查科组织了案件合议。合议人员认为该案中当事人未分类且未使用专用包装物存放医疗废物的违法事实清楚,应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给予行政处罚,但使用过期消毒剂的违法事实不能准确认定,不应处罚。经合议,最后认定该卫生院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款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结合我市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的规定对该卫生院作出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罚款2000元整的行政处罚,卫生监督员分别于2013年12月16日和2013年12月20日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于2013年12月20日履行了处罚决定。卫生监督员在2013年12月23日对该卫生院进行了整改情况现场复核,发现当事人对违法行为均已作出整改,至此,该案顺利结案。

卫生监督学主 要 案 例

卫生监督学主 要 案 例

主要案例

1 .正己烷中毒

1996 年深圳辉开电子厂发生的 76 人正己烷中毒事件

多发工厂:电子厂、印刷厂、鞋厂、橡胶厂

2 .二氧化砷中毒

我省某药用玻璃厂 12 名临时搬运工在无任何防护用具的情况下连续工作 12小时后,面部、颈部出现皮疹,经鉴定诊断为二氧化砷中毒。

3 .劣质奶粉成了“ 婴儿杀手”

阜阳市人民医院,一年多来,收治了 60 多个得“大头怪病”的娃娃,有时候一来就是好几个,而且基本在 6 个月以下、来自农村。因为严重缺乏营养,这些婴儿多已停止生长,有的甚至越长越轻、越小。头发脱落,头脸肥大,全身水肿。

4.一起细菌污染食品引起的食物中毒

2003 年 9 月 2 日晚 11 时,在中州大学北校区食堂就餐的学生陆续出现恶心、呕吐、腹疼、腹泻、发热等症状,经流行病学筛查有 367 人因食物中毒发病;经认定这次集体食物中毒是由鸡肠球菌污染食品所致,中毒食品是芹菜炒肉、凉拌包菜和包菜炒肉。

5.特大甲醇中毒追踪刑事责任案

1987年5月19日至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都安、平果、巴马3个县发生饮用散装兑制白酒中毒事件,中毒1641人,造成双目失明12人,死亡33人。调查表明该散装白酒是用甲醇当作食用酒精兑制而成的,酒中甲醇含量高达2.4~40.4克/100ml,超过国家卫生标准54~1009倍。

6 .医疗事故

某女, 2 岁,因为腹泻被家长带到某个体诊所诊治,被诊断为腹泻、脱水。该个体医生对小女孩进行输液治疗,当天未见效果。第二天,个体医生在给小女孩输液时,加入大剂量的洁霉素和庆大霉素,超正常值 10 倍左右,致使小女孩呼吸肌麻痹,呼吸中枢抑制窒息死亡。经查,该个体医生于事发前四个月领取了开业执照。

卫生行政执法案例

卫生行政执法案例

2000年1月15日,某卫生局卫生监 督员王某在检查中发现,某门市部自 2000年1月7日以来经营食品未办理卫 生许可证,经调查,该门市部8天的总 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04元,由于营业额 太少,遂按无违法所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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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程序和法律条款适用错误
该卫生局履行了有关的程序后, 给予该门市部以下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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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亮证”不当 证件被扣
就这样,两名执法人员的合法有
效的证件在履行职责时被扣下了。
后来,还是卫生监督所的负责人
及时赶到餐馆,严正指出这种做法是
违法行为时,王某才把两人的证件交
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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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亮证”不当 证件被扣
分析: 这起事件的发生,固然与餐馆老板的法律意识
执法证件是执法人员在辖区内行使法律、 法规和规章赋予的行政执法权的资格证 明。
执法人员行使监督职权时,必须出示有 效证件。
如果执法人员不出示证件,相对人有权 拒绝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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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亮证”不当 证件被扣
值得注意的是,执法人员出示证件,只 需给对方看清楚证件的内容就行,决不 能失去对证件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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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执法文书不合法败诉
法律、法规的结构与一般公文的结构不同, 最突出的特点是“条文化”。

卫生监督案例分析

卫生监督案例分析

卫生监督案例分析

一起非法生产保健食品处罚案评析

【案情简介】2001年3月9日下午2点,海阳市卫生防疫站接到匿名举报电话称该市东村镇某村南有一食品厂无证生产保健食品,且该厂正准备外迁,希望迅速查处。

接到举报后,海阳市卫生防疫站领导迅速组织了四名监督人员赶往案发现场。

当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时,该厂工人已将“保健食品”成品及原料装车,准备外运。

执法人员立即进行了查封和现场监督检查。

检查时发现该厂在未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未取得卫生部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情况下,私自于2000年8月份生产“济生牌”方便粥。

其产品说明书上有补肾、降压等疗效宣传,产品外包装标注地址与实际生产地址不符。

鉴于这种情况,执法人员当即决定对该厂的全部产品及原料进行封存,共封存成品4000kg,原料2700kg,价值人民币约30万元。

该公司非法生产保健食品违反了《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七条之规定,依据第四十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之规定,给予了取缔、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评析】该厂在未办理卫生许可证和未取得卫生部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前提下生产保健食品,其产品说明书上有补肾、降压等疗效宣传,产品外包装标注的生产地址与实际生产地址不符,这一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事实,依据《食品卫生法》第四十条规定:

“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取得卫生部批准文号,私自生产保健食品,且说明书上有虚假的疗效宣传这一违法事实,《食品卫生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卫生监督处罚案例

卫生监督处罚案例

卫生监督处罚案例

卫生监督处罚案例

一、案件概述

1. 案件背景:说明该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涉及的相关单位或者个人。

2. 违规行为描述:详细描述被处罚单位或者个人的违规行为,包括具体违反的卫生监督相关法规、规定以及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

程度等。

3. 处罚原因:阐明对该单位或者个人进行处罚的原因,明确违规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

二、调查过程

1. 立案调查:说明案件立案的程序和调查时间段,涉及的调查人员以及调查的具体内容。

2. 证据采集:详细描述对被处罚单位或者个人的证据采集过程,包括检查、取证、调查访谈等方式,并采集到的相关证据。

3. 调查结果:概括总结调查的结果,包括对涉案单位或者个人的责任认定,针对违规行为的进一步处理建议等。

三、处罚决定

1. 处罚依据:适合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者卫生监督相关规定,明确处罚的依据。

2. 处罚措施:详细说明对被处罚单位或者个人的具体处罚措施,例如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等,并阐述为何选择该种处

罚方式。

3. 处罚期限:明确处罚的起止时间,对于限期整改的处罚,注

明整改期限。

四、申诉及处理

1. 申诉途径:说明被处罚单位或者个人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进行申诉,并注明申诉的时间限制。

2. 申诉处理:说明申诉的具体程序和处理方式,以及申诉结果

的可能性和相应的处理措施。

五、执行情况

1. 处罚执行:详细说明处罚决定的执行情况,包括对被处罚单

位或者个人的监督措施、整改情况的跟踪等。

2. 效果评估:对于处罚措施的效果进行评估,包括是否达到预

期效果、对公众健康带来的积极影响等。

卫生监督 优秀典型案例

卫生监督 优秀典型案例

卫生监督优秀典型案例

卫生监督是保障人民健康的重要工作,下面列举10个优秀典型案例,展示卫生监督在不同领域的实践成果。

1. 餐饮行业:某市卫生监督部门对一家餐饮店进行了全面检查,发现其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监督部门立即要求餐饮店整改,并进行了多次跟踪检查,确保餐饮店达到卫生安全标准。

2. 医疗机构:某医院卫生监督部门对医疗机构进行了全面评估,发现其存在药品管理不规范、医疗废物处理不当等问题。监督部门要求医疗机构整改,并提供指导和培训,帮助医疗机构提升卫生质量。

3. 学校卫生:某高校卫生监督部门对学校食堂进行了食品安全检查,发现存在食材存储不当、餐具清洗不彻底等问题。监督部门要求学校加强管理,制定食品安全标准操作程序,并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学生的健康饮食。

4. 公共场所:某城市卫生监督部门对公共厕所进行了卫生评估,发现存在卫生设施破损、清洁不到位等问题。监督部门要求相关部门加强管理,提升公共厕所的卫生状况,提供更好的公共卫生环境。

5. 饮用水安全:某镇卫生监督部门对饮用水源进行了监测,发现水质存在重金属超标的隐患。监督部门立即采取措施,修复水源,并对水质进行监测,确保饮用水安全。

6. 医疗器械:某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被卫生监督部门检查出存在生产过程不规范、产品质量不达标等问题。监督部门要求企业整改,并对其进行了多次现场检查,确保生产的医疗器械符合卫生标准。

7. 疫情防控:某地区突发传染病疫情,卫生监督部门迅速组织人员进行病例追踪,并对疫情防控措施进行了全面检查。监督部门要求各相关单位加强疫情防控,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卫生监督执法案例

卫生监督执法案例

卫生监督执法案例

案例一:

市的食品监管部门接到举报,称餐厅存在卫生安全隐患。接到举报后,食品监管部门立即展开了调查工作。经过调查,发现该餐厅存在以下问题:食品库房灰尘较多,食品储存不规范;食品加工间使用的器具未及时清洗

和消毒;厨师在操作食品过程中没有正确使用手套,并且没有佩戴口罩。

这些问题都属于卫生法规所禁止的行为。

食品监管部门根据上述问题,及时制定了整改要求。首先,要求餐厅

立即清理整理食品库房,确保食品储存安全;其次,要求餐厅对食品加工

间的器具进行严格清洗和消毒,确保食品加工安全。同时,要求餐厅进行

内部培训,提高员工对卫生的重视程度,确保操作食品时佩戴手套和口罩。

随后,食品监管部门对该餐厅进行了再次检查。经过检查,发现该餐

厅已经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做出了改进。食品库房清理整理干净,食品

储存规范;食品加工间的器具也经过了严格清洗和消毒。厨师们也改正了

之前的错误,正确使用了手套和口罩。

最终,食品监管部门对该餐厅予以了表扬,并监督其持续改进,确保

餐厅的卫生安全达到要求。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出卫生监督执法的重要性和有效性。通过

严格的调查和整改要求,可以让餐厅改正存在的问题,并确保其食品安全

卫生。同时,对于整改后的餐厅,食品监管部门的持续监督也至关重要,

可以帮助餐厅保持良好的卫生状态,从而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

卫生监督执法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对于维护公众健康至关重要。只有

在健全的监督执法体系下,才能有效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等各

方面的问题。通过持续的监督和整改,可以提高卫生意识,确保公众生活在一个安全、健康的环境中。因此,各级卫生监管部门应该加强协作,共同推进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

卫生行政执法十大精品案例

卫生行政执法十大精品案例

卫生行政执法十大精品案例

1.北京市卫生计生委执法查处“医托”案件。2014年,北京市卫生计生委联合公安部门,开展针对医疗机构“医托”行为的专项执法行动。经过多次协同查处,共查获“医托”人员数十名,涉案金额达数百万元。

2.广东省卫生计生委执法查处非法医美机构。“美容美发美体美容美甲”等非法医美机构在广东省多地存在。2015年,广东省卫生计生委联合公安部门,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执法行动,取缔非法医美机构27家。

3.河北省卫生计生委执法查处医疗事故。2013年,河北省卫生计生委接到举报,一名患者在某医院进行腰椎手术后,出现严重并发症,失去了行动能力。经过认真调查和诊断,该医院被认定为医疗事故责任单位,赔偿患者200万元。

4.浙江省卫生计生委执法查处药品失效案件。某药企生产的一种抗生素在生产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导致多批次药品失效。2015年,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对该药企进行立案调查,责令停产整改,并销毁失效药品20多万元。

5.河南省卫生计生委执法查处医疗收费违规案件。某医院在收费方面存在违规行为,如乱收费、加收材料费等。2012年,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对该医院进行执法检查,责令其停止违规行为,并罚款40万元。

6.山东省卫生计生委执法查处私人诊所违规行为。某私人诊所存在无证行医、非法开药、违规收费等违法行为。2014年,山东省卫生计生委对该诊所进行执法检查,责令其停止违规行为,并罚款20万元。

7.安徽省卫生计生委执法查处医院走私药品案件。某医院在进口药品配送中存在走私行为,多次从海外购买冒牌药品,给患者带来严重危害。2016年,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对该医院进行立案调查,责令停业整改,并罚款100万元。

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案例

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案例

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案例

案例一:食品安全违法案

某餐馆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经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部门检查发现,该餐馆存在以下问题:食品保存不当、食品加工区域卫生状况差、使用过期食品等。根据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法规,执法人员对该餐馆进行了罚款,并责令其整改。经过整改后,再次核查显示该餐馆已符合相关的卫生要求。

案例二:非法医疗机构案

某私人诊所涉嫌非法行医,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后前往该处进行检查,发现该诊所没有合法的卫生许可证和医疗从业人员资质,且未按照卫生要求进行消毒、无有效的医疗废物处理措施等。根据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法规,执法人员责令该私人诊所停止经营,并对其处以相应罚款。同时,执法人员将该案件移交给公安机关,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刑事处罚。

案例三:疫情防控不力案

一家屠宰场在疫情防控期间未能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导致疫情扩散。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部门接到举报后展开了调查。经查,该屠宰场未对员工进行及时的健康监测,未落实屠宰环节的消毒措施,也未及时报告疫情扩散的情况。根据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法规,对该屠宰场罚款并责令其整改。同时,相关责任人员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此案例也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高度关注,加强了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

卫生监督案例分析

卫生监督案例分析
卫生监督案例分析
非医师行医案例1
• 2007年3月,某市卫生监督所接到群众举报,经 调查,自2004年12月始至案发日,在市区其自 己家里从事诊疗活动,且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 医师执业证书,为非医师行医。郑某以前办过另 一地址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但于2003 年年底已过期。另外,经登记本统计和当事人确 认,三年的诊疗总收入619173元。2007年5月 18日市卫生局根据《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的 规定对郑某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决定:1、没收诊 疗药品和器械;2、罚款80000元,同时取缔非 医师行医活动。
(六)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出租、出借或 转让”的问题
• 在询问笔录中,被处罚人确认了与梁某诊所的关 系,其在笔录中答:“我和梁某之间的关系是: 当时我想开诊所批不下来,因为我是助理执业医 师,他有资格,所以我挂他的牌开诊所。他有时 来,有时不来,他来诊所坐诊时的收入我们另外 分,除了这,我一年还要固定给他二千元”。 由此印证,本案被处罚人形式上受聘于梁某诊所, 其实该诊所是被处罚人借用梁某的执业医师资格 证书审批的诊所,产权、经营权等均归被处罚人 所有,是典型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出租行为。
案例2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 2004年5月8日区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书》,维持区卫生局的行政处罚决定。
• 2004年8月1日区人民法院作出行政判决,维持 区卫生局的行政处罚决定。

卫生行政执法案例

卫生行政执法案例

行政处罚的具体措施包括警告、罚款、 行政处罚应当依法进行,遵循公正、公 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等,具体 开、公平的原则,确保处罚的合法性、 措施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情节而定。 合理性和公正性。同时要保障当事人的
合法权益,允许当事人进行陈述和申辩。
03
案例分析
违法行为分析
违法行为定性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 进行定性,明确违法行为的性质 和严重程度。
违法行为调查
通过收集证据、调查当事人等方 式,查明违法事实,为后续处理 提供依据。
违法行为处理
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 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相应的处罚或 处理。
法律适用分析
法律法规适用
根据具体案例情况,选择适用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 执法依据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法律解释
对法律法规中的模糊条款或争议条款进行解释,明确 其含义和应用范围。
法律冲突解决
在法律法规存在冲突时,依法解决法律适用上的矛盾 和冲突。
执法效果评估
执法效果评估标准
制定合理的评估标准,对 卫生行政执法的实际效果 进行客观评价。
执法效果评估方法
采用多种评估方法,如问 卷调查、实地考察等,全 面了解执法效果。
执法效果改进建议
根据评估结果,提出改进 建议,不断完善卫生行政 执法工作。
04
案例总结
经验教训

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案例

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案例

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案例

案例一:食品安全管理

在某市进行食品安全管理执法活动时,执法人员发现某餐馆存在使用过期食材、不合格原料和在不符合卫生要求的环境下加工食品等问题。根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规,执法人员当即责令该餐馆停止生产,没收不合格食材,并开具了相关的执法文书。并对该餐馆进行了警告,并要求其进行整改。

案例二:医疗机构违规行为

某市的一家私立医疗机构因违法行为被投诉,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经核实,该医疗机构存在未取得合法办医资格、超范围开展医疗技术服务、超范围收费等违规行为。执法人员根据《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法》等相关法规,责令该医疗机构立即停止相关违规行为,并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案例三:违法销售药品行为

某市一家药店涉嫌违法销售药品,执法人员进行了突击检查。经检查发现该药店存在销售过期药品、销售没有药品许可证的药品、未标明使用说明和禁忌等问题。根据《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规,执法人员当即查封该药店,并对涉事人员进行了立案调查,并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至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进行进一步处理。

案例四:传染病疫情防控

某地爆发甲型H1N1流感疫情,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立即组织卫生健康执法人员进行疫情防控工作。执法人员通过快速调查,确定了疫情的传播途径,并追踪了密切接触者。根据《传染病

防治法》等相关法规,执法人员对发现的病例进行隔离治疗,并对可能的传播途径进行彻底清理和消毒。

案例五:环境卫生治理

某地发生大面积环境卫生问题,居民投诉严重影响了居住环境和健康。卫生健康执法人员对相关区域进行调查后,发现造成问题的原因主要是附近企业的排污问题和不合理的垃圾处理。根据《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规,执法人员责令相关企业立即整改,监督垃圾分类处理,确保环境的卫生与安全。

卫生监督典型案例分析

卫生监督典型案例分析

从本案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来看,我市
卫生监督案件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尚属首次.根 据刑法第144 条的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 中掺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 … ,处5 年以下有期徒刑… … 。而《食品卫生法》 第 三十九条第二款所规定的正与该条文相衔 接.可操作性很强。
鉴于本案查处后在合议中有人曾提出先罚款后 移送的观点,结果得到否定,主要考虑刑法第 402 条规定“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 应当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送 的.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下徒刑或拘役”。
生法》第九条第八项,依据第三十九条第二款 的规定已构成刑事犯罪、依照本法于4 月28 日全案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2019年9月12日,温岭市法院分别判处温岭 市坞根善标海鲜加工厂业主潘××有期徒刑2年, 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其妻方××有期徒刑2年 缓刑3年并处罚金,判处坞根水产品加工厂林 ××夫妇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没收全部违 法所得,判处白壁水产加工厂林××夫妇有期
本案是否构成“以罚代刑”在这里有进一步探 讨的必要,刑法第144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 食品中渗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 售明知渗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的原料食品的,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案是 否构成违反《食品卫生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 构成要件,
从本法的释义看有二种条件构成本法(1)对 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它食源性疾患的。 (2)或者在生产经营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 的原料的 ,规定了刑事责任,很显然从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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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案例征集撰写参考

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案例征集撰写参考

一起因法律适用问题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不予受理的医疗废物管理处罚案例

[案情介绍]

2006年3月7日,某卫生监督局对辖区医疗机构进行年度校验现场监督检查时发现,某小学医务室内堆积有2纸箱使用后的一次性输液器和注射器,该输液器和注射器未进行消毒、毁形及定点回收处理。该局卫生监督员口头要求其立即改正,并制作了暂缓校验的记录。4月19日,该局第2次进行现场复校时发现其使用后的一次性输液器和注射器又未进行消毒、毁形及定点回收处理,而是堆积在治疗室内,其潜在危害极大,属于较严重的情形,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应该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并结合《消毒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四十五条进行处罚。该局予以立案查处,拟给予其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3000元的行政处罚。学校医务室负责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了陈述和申辩,强调该医务室是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为学校服务而设立的,不以营利为目的。这次因学校正在整修房子,使用后的一次性输液器和注射器未进行消毒、毁形及定点回收处理,以前工作做得很好,希望给予酌情处理。经过该局集体讨论并考虑当事人的申辩理由,卫生局于2006年4月29日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至医务室,给予该校医务室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

该医务室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立即改正了违法行为但未缴纳罚款。三个月后,卫生局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审阅该案后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其意见是:①该医务室属于该学校,案件当事人应该是该学校,而不是医务室,存在被处罚责任主体错误。②适用的法律条款不当。《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是指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而卷宗里没有显示其逾期不改正的证据,而是直接给予了罚款。[案件评析]

1.法人和责任人之间的关系。法人是依法成立的社会组织。依法成立,是一定的社会组织能够成为民事主体的基本前提。依法成立,是一定的社会组织能够成为民事主体的基本前提。我国民法通则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法人应当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的独立责任是指法人在违反义务而对外承担责任时,其责任范围应当以其所拥有或经营管理的财产为限,法人的内部成员和其他人不对此承担责任。在行政处罚的过程中,一定要弄清楚其违法行为的责任人到底有没有法人资格,如果是隶属关系,就应该是法人作为行政处罚主体,而不应该是其违法行为的责任人。本案学校医务室本来隶属于学校的一部分,由学校的后勤科室统一管理,人员由学校统一安排,并和正式教职员工一样享有福利,是以非营利为目的的内设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卫生行政机关应将某小学作为行政处罚对象,反之,将该医务室作为处罚对象就会产生处罚主体不正确。显然法院作出不予受理的第1条理由是正确的。

2.在行政处罚中适用的法律法规要认真推敲,引用的法律条款与提供的证据之间要统一。要注意内在关联,不能仅凭印象,证据要有文字依据提供。对容易发生理解和认识上有歧义的法律法规要慎用。在这起案件中,引用《消毒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四十五条进行处罚比较合适,《消毒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是这样规定的: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后应当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第四十五条规定: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法第六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 000元以下的罚款。而原引用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是指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因为没有逾期不改正的文字证据存在,所以引用这个法律条款是不当的。

3 . 对于法院不予受理的案子该如何处理。是撤销处罚决定还是重新调查立案,对于撤销的案件应以何种方式撤销行政行为,这些都是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在这起案件中,法院建议先撤销该卫生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然后重新立案调查,再提出具体的处罚意见。

摘自人民卫生出版社《卫生监督执法典型案例——稽查视角评析》

时间:2014-03-06 浏览:29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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