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问题诉讼时效的问题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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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纠纷怎么解决

建设工程施工纠纷怎么解决

建设工程施工纠纷怎么解决

一、协商解决

协商解决是处理施工纠纷的首选方式,也是最常见的解决方法。在施工过程中,双方可以

及时沟通,协商解决出现的问题,包括工程质量、工期延误、付款问题等。通过协商解决

能够减少双方的损失,保持合作关系,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协商解决的特点是快速有效,能够在出现问题时及时处理,避免问题扩大化。

二、调解解决

调解解决是除协商外的另一种解决方法。调解是由第三方机构或组织进行的,通过调解员

的引导和协助,双方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调解解决的特点是公正客观,调解员能够对双

方的利益进行平衡,找到合适的解决方案,保持合作关系的同时解决问题。

三、仲裁解决

仲裁是通过由具有独立资格的仲裁员进行的,对施工纠纷进行仲裁判决。仲裁解决的特点

是程序性强,解决效果具有约束力,双方必须按照仲裁裁决执行。仲裁解决能够确保争议

的公正处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四、诉讼解决

诉讼是将施工纠纷提交给法院进行审理解决的一种方式。诉讼解决的特点是程序复杂,时

间周期长,成本较高。但在一些复杂的施工纠纷中,需要通过法院进行公正判决,维护双

方的权益。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施工纠纷的解决方法有多种途径,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

解决方式。在施工过程中,双方应加强沟通与协商,尽量避免纠纷的发生。同时,合同约

定也是双方之间解决纠纷的依据,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最终,通过各种解决方式,保持合作关系,维护双方的利益,确保工程的质量与进度。

对久拖不决的结算过了诉讼时效的工程应如何解决已过诉讼时效,法院不予受理,遇到这样的情况该如何处理

对久拖不决的结算过了诉讼时效的工程应如何解决已过诉讼时效,法院不予受理,遇到这样的情况该如何处理

对久拖不决的结算并已过了诉讼时效的工程应如何解决?如果要起诉的话,已过了诉讼时效,法院不予受理,那么遇到这样的情况该如何处理?

答:首先,过了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并不是法院不予受理而是丧失了胜诉权,法院会依法受理,因为是否过了时效法院要经过审理查明才能确定。其次,要分析是否真的过了时效,是否存在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例如是否向发包方发过书面的函件催讨过或者发包方是否在拖延结算的时候曾经承诺过要结算等事由。在建设工程实务中,虽然会发生发包方拖欠结算审价,但当事人一般都会有函件往来,尤其是作为承包人会发函催告发包人进行结算审价,所以通常情况下,不会发生超过诉讼时效的情况。如果确实过了诉讼时效,而又没有证据证明发生过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则承包人就丧失了胜诉权,如果是这样的话,承包人只能自己承担因消极主张权利而造成的损失。

建设工程纠纷诉讼时效起算点怎么确定

建设工程纠纷诉讼时效起算点怎么确定

建设工程纠纷诉讼时效起算点怎么确定

我们在进行建筑工程项目的时候,房地产开发建设在操作过程中,时常会有一些违法的现象发生,从而导致建筑工程纠纷,那么对于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呢?

一、建设工程纠纷诉讼时效起算点怎么确定

诉讼时效是指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而建设工程质量纠纷诉讼时效则指在建设工程质量纠纷发生之后,当事人需要在法定的时效期间行使权利。

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规定:因建设工程质量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这表明,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二、建设工程纠纷诉讼时效起算点

工程质量纠纷的诉讼时效的起算情况比较复杂,尤其是涉及工程主体结构的质量纠纷。司法实践中有关工程质量案件,主要有涉及施工过程中和工程完工交付后的质量缺陷争议两类,工程质量案件涉及诉讼时效应注意的操作问题主要有:

1、工程质量缺陷不适用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一年的短期时效,而适用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

2、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以及竣工验收各阶段的施工质量缺陷争议,其诉讼时效自阶段质量验收发现缺陷或阶段质量验收未通过时起算;如质量缺陷争议已委托鉴定的,自鉴定单位出具鉴定意见后二年。

3、如合同约定发包人提出质量缺陷主张有除斥期间的,发包人在除斥期限届满未主张即丧失诉讼时效。发包人未经竣工质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便擅自使用工程,丧失主张一般部

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时效再审

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时效再审

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时效再审

在讨论具体的再审范本之前,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诉讼时效以及再审。诉讼时效是指法律规定的提起诉讼的期限,一旦超过这个期限,原告将失去起诉的权利。而再审,则是指在一审、二审判决或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因新的证据或者原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等情形,依法重新审查的程序。

在工程合同纠纷中,常见的问题包括工程质量不合格、工程延期交付、合同款项支付争议等。这些问题往往涉及大量的证据收集和专业判断,因此在诉讼时效内提起再审显得尤为重要。

我们将通过一个虚构的案例来展示一个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时效再审的范本:

【案例】某建筑公司与甲方签订了一份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由该建筑公司负责建设一座商业大厦。在工程竣工验收时,甲方发现多处质量问题,并拒绝支付剩余工程款。建筑公司遂将甲方诉至法院,要求支付剩余款项。一审法院判决甲方支付款项,但甲方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甲方在二审判决生效后发现了新的证据,证明建筑公司存在严重违约行为,遂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在这个案例中,甲方需要准备的再审申请书应当包含以下几个要点:

1. 标题:明确写明“再审申请书”字样。

2. 申请人信息:包括甲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等信息。

3. 被申请人信息:即建筑公司的相关信息。

4. 原审判决情况:简要说明一审、二审的判决结果。

5. 再审理由:详细阐述新的证据或原审判决的错误之处。

6. 证据清单:列出所有支持再审申请的证据。

7. 法律依据:引用相关法律条文,说明再审申请的合法性。

8. 请求事项:明确提出再审请求,如撤销原判决、改判或发回重审等。

工程保证书诉讼时效

工程保证书诉讼时效

工程保证书诉讼时效探析

摘要:工程保证书作为工程建设领域中的一种常见担保方式,对于保障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旨在分析工程保证书诉讼时效的相关问题,以便为工程建设主体提供有益的的法律建议。

一、工程保证书概述

工程保证书是指为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完成,由担保人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书面文件。根据保证方式的不同,工程保证书可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承担保证责任;连带保证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履行责任。

二、工程保证书诉讼时效的含义

工程保证书诉讼时效是指债权人依法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三、工程保证书诉讼时效的起算

1.一般保证的诉讼时效起算: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2.连带保证的诉讼时效起算:连带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要求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四、工程保证书诉讼时效的中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待诉讼时效中断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工程保证书诉讼时效的中断事由包括:

1.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程序

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程序

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程序

在建筑工程中,质量问题是一项严肃的事务,它不仅直接影响到工

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还关系到建筑师、施工单位、监理方以及相关

部门的信誉。为了有效解决建筑工程质量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

财产安全,我国建立了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程序。本文将对建筑工

程质量投诉处理的程序进行详细阐述。

一、投诉受理阶段

1. 投诉途径

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进行,如电话投诉、书面投诉、在线投诉等。投诉人应提供详细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据,并确保投诉

事实真实可靠。

2. 投诉受理

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应该由相关部门进行受理,确保及时高效处理。

接到投诉后,相关部门应认真核实投诉事实,了解具体情况。

3. 调查取证

在受理投诉后,相关部门应派出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勘察和调查,以

了解工程质量问题的具体情况。其间,相关人员可以要求建设单位提

供施工记录、验收合格证明等相关证据材料,以便更好地核实工程质

量问题。

二、问题评估阶段

1. 问题初评

在调查取证阶段结束后,相关部门应对投诉内容进行初步评估,确

定工程质量问题的性质、程度和责任方。对于一些明显的质量问题,

应该立即进行纠正或整改。

2. 问题评审

对于一些较为复杂的工程质量问题,相关部门可以组织专家进行问

题评审,确定质量问题的原因和解决方案。评审过程中应充分听取各

方的意见和建议,确保评审结果的客观合理性。

三、问题处理阶段

1. 协商解决

在问题评估结束后,相关部门应组织投诉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方等各方进行协商,就解决工程质量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协商过

程中,各方应本着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积极寻找解决问题的途

2022-2023年工程质保期怎么算

2022-2023年工程质保期怎么算

工程质保期怎么算

导读:一项建筑工程在施工完毕之后是会有一个质保期的,也就是建筑工程保修期限,只要工程质量消失问题,都是可以得到免费保修的,因此我们就需要对这一方面有肯定的熟悉。那么下面我为你整理了工程质保期怎么算的相关学问,欢迎阅读,盼望能帮到你。

一、工程质保期怎么算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第3款规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同时,《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方法》第8条规定:"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从以上规定可知,在建设工程正常竣工验收的状况下,保修期的起算时间为:以参与竣工验收各方正式签署验收合格报告之日为保修期的起算时间。但在建设工程不能正常竣工验收的状况下,保修期的起算可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4条的规定来推定。假如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保修期从该日起算;假如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保修期从转移占有之日起算;假如由于承包人的缘由导致建设工程无法完成竣工验收的,则保修期不能起算。

有些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往往要经过一段时间以后才能完成

交付,当竣工日期与实际交付日期不全都时,保修期该如何计算?如商品房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后,房屋的预售刚刚开头或者还没有完成,有的房屋预售可能要数年才能完成。假如保修期按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则可能购房者购房时保修期将要到期或期限已满,对于购房者来说,就会享受不到或者享受很短时间的保修服务,这对购房者明显不公正。因此,建设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以下称《规定》)第6条规定:"住宅保修期从开发企业竣工验收的住宅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不应低于本规定第五条规定的期限。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延长保修期。国家对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只有规定的,保修期限根据国家规定执行。'第5条规定的保修期限为:"正常使用状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时效如何确定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时效如何确定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时效如何确定

当今社会,由于房地产开发建设在操作中有些违法或违规的现象时有发生,导致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呈逐年递增的趋势发展,那么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时效如何确定呢?下面律伴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案例一:

2008年1月5日,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预应力施工劳务分包合同》一份,合同约定款项支付:预应力筋铺放完成后,发包方支付承包方合同额的50%。预应力施工全部完成后,发包方支付承包方至合同额的80%。结构验收后60日付清余款。合同签订后,承包方依约进场施工,在约定的工期内完全履行了合同义务。但是发包方未完全按照约定支付劳务费,只在2008年1月2日支付过5000元劳务费,至2012年5月7日,双方也没有对合同项下的劳务费进行结算。请问,承包方欲起诉发包方讨要劳务费,本案有没有超过法定的诉讼时效,应该如何计算?

【律师答问】

本案应属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纠纷。按合同约定劳务费分三期支付:“预应力筋铺放完成后,发包方支付承包方合同额的50%;预应力施工全部完成后,发包方支付承包方方至合同额的80%;结构验收后60日付清余款”。该合同款项支付期限清楚明确。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按照上述规定,本案诉讼时效应从承包方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8〕11号)第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根据司法解释规定,本案约定的支付期限为三期,应从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所以本案诉讼时效期应从“结构验收后60日”后起算。

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

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

正确理解《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疑

难问题的解答》(上)

文/谭朝光

建筑施工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分别受到二大法律关系的制约和调控。第一层法律关系是合同关系,主要包括两类合同,一类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也就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签订的合同;另一类是承包人即施工企业和各类提供施工服务的专业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如材料采购合同、劳务分包合同、设备租赁合同等。这两类合同都由1999年10月1日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来调控。第二层法律关系就是行政法律关系,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施工企业之间的行政管理关系,由《招、投标法》、《建筑法》等行政法律、法规、规章来调整。

由于我国的特殊国情及有关法律规定得过于原则,为了便于各级法院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案子,最高人民法院会不定时地发布有关的司法解释。其中在建筑施工领域被广泛应用于法院判案的是2004年9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27次会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解释”发布和应用后,建筑市场秩序得到了极大的规范,众多纠纷案件的疑点、难点也迎刃而解。但是,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高速发展,在“解释”出台后十多年的时间里,大量新的问题不断涌现,“解释”中的部分规定已难以作为判案的尺度和依据。为此,2012年4月5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发布了《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以下简称“解答”)。浙江省高院的“解答”,总结提炼了我省各地法院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从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建筑工程质量的原则出发,对目前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的实际问题作了进一步的细化和规定,具有较强的司法操作性。省高院的“解答”共对23个问题作出了规定。

施工合同诉讼时效终止中断

施工合同诉讼时效终止中断

施工合同诉讼时效终止中断

一、引言

在现代社会,经济建设是国家发展的重要支柱,而建设工程项目则是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设工程项目中,施工合同作为一种常见的合同形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施工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就完成一定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或者装修工程等项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然而,在施工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会出现合同纠纷,而诉讼时效则是解决合同纠纷的重要法律依据。本文旨在探讨施工合同诉讼时效终止中断的相关问题。

二、施工合同诉讼时效的基本概念

施工合同诉讼时效是指依法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权利的行使,应当在一定期间内进行,超过该期间则丧失胜诉权的法律制度。施工合同诉讼时效的目的是确保当事人的权利能够及时得到救济,维护社会关系的稳定和正义。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施工合同诉讼时效的期间为三年。

三、施工合同诉讼时效终止中断的含义

施工合同诉讼时效终止中断,是指在施工合同诉讼时效期间内,因发生一定的法律事实,导致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无效,诉讼时效期间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终止中断的法律效果是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清零,诉讼时效期间从新的法律事实发生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四、施工合同诉讼时效终止中断的事由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施工合同诉讼时效终止中断的事由主要有以下几种:

1. 当事人一方提出履行义务的要求。当事人一方提出履行义务的要求,是指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愿意履行合同义务,包括请求对方履行义务和履行义务的行为。

2. 当事人一方对对方的主张表示承认。当事人一方对对方的主张表示承认,包括承认对方的诉讼请求和承认对方的抗辩理由。

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索赔时效的几点思考闫晓晗

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索赔时效的几点思考闫晓晗

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索赔时效的几点思考闫晓晗

发布时间:2021-08-31T06:13:15.818Z 来源:《建筑学研究前沿》2021年10期作者:闫晓晗

[导读] 在我国经济发展不断增长的背景下工程建设也随之增加,同时也个工程的各项管理工作带来巨大挑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索赔时效的存在可以极大的帮助索赔纠纷更加公平的解决。工程索赔时效制度从某种程度上类似于诉讼时效的制度,但是相对于诉讼时效来说其又具备着除斥期间特点。工程索赔时效制度可以帮助公平的处理建设施工合同二者之间的利益,平衡双方的举证责任,如何确定施工合同的索赔时效性,对提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索赔更好的发挥其积极影响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闫晓晗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辽宁省兴城市 125100

摘要:在我国经济发展不断增长的背景下工程建设也随之增加,同时也个工程的各项管理工作带来巨大挑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索赔时效的存在可以极大的帮助索赔纠纷更加公平的解决。工程索赔时效制度从某种程度上类似于诉讼时效的制度,但是相对于诉讼时效来说其又具备着除斥期间特点。工程索赔时效制度可以帮助公平的处理建设施工合同二者之间的利益,平衡双方的举证责任,如何确定施工合同的索赔时效性,对提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索赔更好的发挥其积极影响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索赔时效

1合同的意义

在工程建筑施工进程中,必须具备的法律规范文件就是建筑施工合同,这是签订施工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的重要协议。所以,在双方签订工程施工合同以前,工程的承包方(乙方)、发包(甲方)双方都需要对于建设施工工程范围和内容,进行深入地了解和考察。尤其是对施工工程进度要求、质量标准、取费标准和计价原则、付款条件等进行评估和测算。另外,工程施工合同还是联系施工整体进程的重要线索。如果施工工程进行的时候,没有签署工程施工合同,那么这项工程施工就没有受到法律的保护。没有法律作为依据,发包单位及承包单位的基本权益是得不到保障的,同时对于发包单位、承包单位履行自身责任和自身义务也起不到约束及限制的作用。所以,一项工程能否具体实施与施工合同的正式签订息息相关,只有正式签订施工合同后,合同双方才能够更好地遵守和履行建筑施工合同里的全部条款内容,承包单位依据合同条件组织团队进行工程前期建筑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组织机构、明确管理目标、明确成本目标以及详细的项目实施规划和创优标准,以期达成施工合同所约定的条款要求。如果承包单位不能按照施工合同中签订的条款履行自身义务,对于实际工程施工中粗制滥造、偷工减料、工期滞后或者施工工程质量不达标,那么承包方需要承担施工合同所约定的经济处罚和相关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民法典建筑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时效

民法典建筑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时效

民法典建筑⼯程合同纠纷诉讼时效

进⾏建筑⼯程的施⼯时,建筑⼯程的建设单位和施⼯单位要签订⼯程合同的,⽽在实践中,⼯程合同经常出现纠纷的,出现⼯程合同纠纷时,可以诉讼解决,那么民法典建筑⼯程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怎样的?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民法典建筑⼯程合同纠纷诉讼时效办

民法典规定,出现建筑⼯程合同纠纷向法院起诉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从当事⼈知道权利被侵犯时开始计算。

《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百⼋⼗⼋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权利⼈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之⽇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权利受到损害之⽇起超过⼆⼗年的,⼈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的申请决定延长。

⼆、⼯程合同纠纷处理的基本⽅式

1、和解

和解,是指建设⼯程纠纷当事⼈在⾃愿友好的基础上,互相沟通、互相谅解,从⽽解决纠纷的⼀种⽅式。建设⼯程发⽣纠纷时,当事⼈应⾸先考虑通过和解解决纠纷。事实上,在⼯程建设过程中,绝⼤多数纠纷都可以通过和解解决。

2、调解

调解,是指建设⼯程当事⼈对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发⽣纠纷,第三⼈依据⼀定的道德和法律规范,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互相作出适当的让步,平息争端,⾃愿达成协议,以求解决建设⼯程纠纷的⽅法。

3、仲裁

仲裁,亦称“公断”,是当事⼈双⽅在纠纷发⽣前或纠纷发⽣后达成协议,⾃愿将纠纷交给第三者,由第三者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的⼀种解决纠纷的⽅式。

建设工程施工纠纷起诉流程

建设工程施工纠纷起诉流程

建设工程施工纠纷起诉流程

一、引言

建设工程施工纠纷是在建设工程项目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与纠纷,

通常包括合同履行、施工质量、工程款支付等方面的问题。当施工纠

纷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时,当事人可以选择将纠纷上诉至法院,以通过

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本文将介绍建设工程施工纠纷起诉的流程。

二、起诉准备

在进行起诉之前,起诉方需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 收集相关证据:收集与纠纷有关的合同、协议、施工记录、支付

凭证、勘察、设计等相关文件,以及与纠纷有关的其他证据,如照片、视频等。

2. 预先沟通:在起诉之前,起诉方可以与被诉方进行沟通,以尝试

解决纠纷,也有助于提前了解对方的意见和立场。

3. 预约律师:雇佣专业的律师可以帮助起诉方分析案件情况、提供

法律建议,并代表起诉方进行起诉。

三、起诉程序

1. 提起诉讼:起诉方首先需要准备好一份诉状,诉状应包括原告的

基本信息、被告的基本信息、事实、理由和请求等内容。然后,起诉

方需将诉状提交给当地法院,并缴纳一定的案件受理费。

2. 立案审查:法院受理起诉后,将对案件进行立案审查。法院会对

起诉状的格式、内容等进行审核,如发现问题,会要求起诉方进行修

改补正。

3. 送达被告:法院在立案后会将起诉状及其他相关文件送达给被告,被告收到文件后即为送达生效。

4. 答辩期限:被告在收到起诉文件后,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通常

为十五日)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包括对起诉方的主张的回应、事实

和证据的认定以及相关法律依据。

5. 庭前准备:法院可能会在正式开庭前安排庭前调解,通过调解寻

求纠纷的和解。即使调解未成功,也可以在庭前会议上就争议焦点、

建设工程案件中对质量提出异议的时限问题研究

建设工程案件中对质量提出异议的时限问题研究

措施 , 那么其就失去 的就 此向承包人 提 出质 量异议 的权利 ; 如果承 包人 未及时提 出此项异议 , 那么他将承担由此带来的不利后果 。 ( ) 工验 收过程中的质量争议 , 3竣 应该再提 交验收报 告之 日提 出异
20 0 9年 6月 wk.baidu.com( 总第 12期 ) 0
大 众 商 务
P p lrB s e s o ua u i s n
No 6, 0 9 . 2 0
( u ua vl, O.0 ) C m t e N 12 l i y
建设 工 程 案件 中对 质 量提 出异 议 的时限 问题研 究
解 馥瑜
【 关键词 】 建设工程合同; 量异议: 质 时限
中图分类号 :936 D2 .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 0 — 23 20 } 00 一 l 1 9 88 ( 9 0 22 O 0 0 6—
工人建设工程 质量的认可 , 此时 , 在一般情况 下 , 发包方即丧失了 对承包
根据< 合同法 ) 2 9 第 6 条规定 :是承 包人进行工程建设 , “ 发包 人支 付价款的合同 。在建设 工程 合同法律关 系中 , ” 建设 单位为 发包方 , 施工 单位为承包方 。它包括 工程 勘察、 设计 、 施工合同 。在我国 , 由于 建筑市
可见 , 如果发 包人 ( 包括监理人 ) 在检查 过程 中发现 工程有质 量问题 , 可 以随时提 出来 , 以便施工人能及时 采取恰 当的措施 ( 返工 、 改建等 ) 避免 损失 。 对于 承包人 来讲 , 如果 由于发包 人提供 的工程设计有 缺陷 , 者是 或 发 包人 提供或指定的建筑材料 、 建筑配 件 、 备不符合 国家 的强制性 标 设 准, 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并且 推断 出由于这些原因可能g 起相关的质 量纠 I 纷, 也应 当及时向发包人提 出。如果 发包人 不接受 该异议 , 不采取 任何

建设工程施工纠纷起诉要点

建设工程施工纠纷起诉要点

建设工程施工纠纷起诉要点

一、引言

建设工程施工纠纷起诉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各方在合同约定、工程质量、工期等方面存在争议,无法达成一致,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的过程。本文将就建设工程施工纠纷起诉的要点进行论述。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

在起诉建设工程施工纠纷之前,首先要考虑的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双方约定的法律文书,约定了工程的基本要求、工期、报酬等相关事项。在起诉时,需梳理合同的约定,明确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三、施工质量争议的起诉要点

1.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争议是常见的纠纷之一,起诉时应明确以下要点:

a. 举证责任:原告需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可通过工程验收记录、鉴定报告等方式进行证明。

b. 违约责任:根据合同约定,确定违约方,追究其相应责任。

c. 维修要求:明确维修要求,包括重新施工、赔偿损失等。

四、工期争议的起诉要点

1. 建设工程施工工期争议是另一常见的纠纷,起诉时应注意下列要点:

a. 合同约定: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工期约定,确定工期是

否已超期。

b. 延期原因:查明导致工期延误的原因,如不可抗力、施工方过

错等。针对不同的原因,采取不同的诉讼方式。

c. 损失计算:计算因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并要求相应的赔偿。

五、索赔事项的起诉要点

1. 在建设工程施工纠纷中,原告可能需要进行索赔,因此应注意以

下要点:

a. 索赔依据:根据合同约定,确定索赔事由和金额。

b. 证据证明: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索赔的合理性,如合同约定、

付款记录、发票、检测报告等。

建筑工程诉讼时效是几年

建筑工程诉讼时效是几年

建筑⼯程诉讼时效是⼏年

我国的⼯程建设能⼒是世界是最强的,我国建造了很多世界性的⼯程,⽽在实践中因⼯程建设产⽣的纠纷⾮常多,产⽣纠纷⼀般要诉讼解决,那么建筑⼯程诉讼时效是多少年?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建筑⼯程诉讼时效是⼏年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建筑⼯程诉讼时效是多少年要依据诉讼类型⽽定,如果是⾏政诉讼的,⼀般是6个⽉,如果是民事诉讼的⼀般是3年。

《中华⼈民共和国⾏政诉讼法》

第四⼗六条公民、法⼈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政⾏为之⽇起六个⽉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政⾏为作出之⽇起超过⼆⼗年,其他案件⾃⾏政⾏为作出之⽇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民法院不予受理。

《中华⼈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百⼋⼗⼋条向⼈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权利⼈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之⽇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权利受到损害之⽇起超过⼆⼗年的,⼈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的申请决定延长。

⼆、⼯程⽋款纠纷应提供的证据有哪些

1、证明双⽅当事⼈⾝份的证据材料。个⼈的是双⽅⾝份证资料,公司的是双⽅⼯商登记资料,如营业执照或⼯商查询资料。

2、证明建设⼯程合同关系成⽴的证据材料。如合同,会议纪要,来往邮件、信函,现场⼯程签证单等等⼀切相关的证据材料。

3、证明建设⼯程合同履⾏情况的证据材料。

(1)⼯程预、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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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问题诉讼时效的问题

如何处理

建设工程质量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发包人知道或应该知道建设工程质量有缺陷之日起算。但具体起算点的确定,要根据纠纷发生的时间和建设工程的不同结构来进行区分。

建设工程质量是工程建造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与之相对应的,建设工程质量问题也成为一种常见的工程纠纷。我们在遇到建设工程质量纠纷时,需要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我们就应该关注建设工程质量纠纷案件诉讼时效问题,以便在法定的时效内维护自己的权利。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相关当事人向法院请求保护自己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3年。

1.同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也规定了,对建设工程因质量存在缺陷而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3年。这表明,在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下,建设工程质量纠纷的诉讼时效为3年。

2.虽然已经明确建设工程质量纠纷的诉讼时效了,但是涉及到诉讼时效的起算情况就显得比较复杂了。特别是对涉及建设工程主体结构质量的法律纠纷。

应该注意的是,我们在面临建设工程质量诉讼时效的问题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建设工程质量缺陷应该适用于3年的一般民事权利诉讼时效,并不适用于“出售质量有问题的商品而未声明”的一年短期时效。

2.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主体机构、地基基础和竣工验收等各阶段施工质量争议,他的诉讼时效为该阶段验收过程中发现缺陷或者明确未通过质量验收的时间开始计算。如果是委托鉴定质量缺陷争议的,应该自鉴定单位鉴定意见出具后的两年时间内。

3.如果建筑工程发包合同中约定了发包人提出质量缺陷主张有除斥期的,发包人在除斥期限到期前没有行使权利的,他的诉讼时效自动丧失。如果发包人在质量验收前或明知质量验收不通过仍然使用该工程的,将会丧失对一般部位和重要部位主张的诉讼时效,

4.当建设工程交付使用后,发包人对承包人要求的工程保修责任,诉讼时效的认定是根据该建设工程不同部位的最低保修年

限而定的。对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应该保修但没有保修的责任,建设工程发包人的诉讼时效为缺陷责任期届满后的3年内。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清楚地知道,建设工程质量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发包人知道或应该知道建设工程质量有缺陷之日起算。但具体起算点的确定,要根据纠纷发生的时间和建设工程的不同结构来进行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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