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舞厅管理制度
娱乐场所治安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娱乐场所治安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娱乐场所,包括歌舞厅、夜总会、酒吧、KTV、游艺厅等。
第三条娱乐场所治安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防止违法犯罪活动发生。
第二章娱乐场所治安管理职责第四条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治安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治安安全责任,加强内部治安管理。
第五条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治安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治安安全意识。
第六条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包括消防设施、安全通道、监控设备等。
第七条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建立治安防范责任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治安安全责任。
第三章治安安全防范措施第八条娱乐场所应当严格执行门禁制度,对进入场所的人员进行身份查验,禁止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场所。
第九条娱乐场所应当设置明显的禁烟标志,禁止在场所内吸烟。
第十条娱乐场所应当配备足够的保安人员,负责场所内的治安巡逻和应急处置。
第十一条娱乐场所应当安装监控设备,对场所内的重点区域进行监控,确保监控录像资料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第十二条娱乐场所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第十三条娱乐场所应当制定应急预案,明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确保在发生火灾、盗窃等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四条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一)未按规定进行人员身份查验,放任他人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场所的;(二)未按规定设置禁烟标志,放任在场所内吸烟的;(三)未按规定配备保安人员,或者保安人员未能履行职责的;(四)未按规定安装监控设备,或者监控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的;(五)未按规定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或者消防设施不能正常使用的;(六)未按规定制定应急预案,或者应急预案不健全的。
舞厅的规章制度怎么写的
舞厅的规章制度怎么写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舞厅的良好秩序,保障顾客和员工的安全与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舞厅管理者应当依法经营,保证舞厅的安全和卫生。
第三条在舞厅内严禁吸烟、饮酒、斗殴以及其他违法行为,否则一律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条顾客和员工应当遵守舞厅的规章制度,不得干扰其他人的正常生活或工作。
第五条舞厅内不得擅自改变灯光音乐等设备的设置,如有需求应当提前告知管理者并得到许可。
第六条舞厅内严禁偷盗、抢劫等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报警处理。
第二章顾客行为规范第七条顾客进入舞厅前应当出示有效证件,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必须在家长或监护人的陪同下方可入场。
第八条顾客应当服从舞厅服务员的工作安排,不得拒绝或妨碍。
第九条顾客应当遵守舞厅的规定服装要求,不得穿着过于暴露或不雅的服装。
第十条顾客在舞厅内不得擅自攀谈或骚扰其他顾客,如有违规行为将被逐出舞厅。
第十一条顾客不得在舞厅内乱扔垃圾,应当保持舞厅的清洁卫生。
第三章员工行为规范第十二条员工应当准时上班,服从领导安排,做好本职工作。
第十三条员工应当热情接待顾客,为顾客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十四条员工不得与顾客发生不正当关系,如有违规行为将受到严厉处罚。
第十五条员工应当保护舞厅的财产和设备,不得挪用或损坏。
第十六条员工应当保守舞厅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外部人员。
第四章处罚措施第十七条对于违反舞厅规章制度的顾客,管理者有权立即驱逐出场,并有权向警方报案。
第十八条对于违反舞厅规章制度的员工,将进行严厉处分,直至解雇或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对于给舞厅造成损失的顾客和员工,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第二十条对于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将依法报警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对于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舞厅管理者所有,并有权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
第二十二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规章制度经舞厅管理者讨论通过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如有违反概不受理。
舞厅管理者:日期:。
娱乐场所管理制度(精选5篇)
娱乐场所管理制度(精选5篇)娱乐场所管理制度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是为了加强娱乐场所管理而制定的法规。
2006年1月18日国务院第122次常务会议通过,2006年1月29日发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1]根据2016年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20年1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娱乐场所管理制度(精选5篇)娱乐场所是个比较复杂的地方,管理制度既要完善也要加强,要促进发展就要提高经济效益,所以对娱乐场所的管理进行了规范化管理,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娱乐场所管理制度(精选5篇)!娱乐场所管理制度1第一条、为了预防火灾,保障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公共娱乐场所,是指向公众开放的下列室内场所:(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二)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三)具有娱乐功能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四)游艺、游乐场所;(五)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第三条、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在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中确定一名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在消防安全责任人确定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依照《消防法》第十四条和第十六条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负责检查和落实本单位防火措施、灭火预案的制定和演练以及建筑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电源和火源管理等。
公共娱乐场所的房产所有者在与其他单位、个人发生租赁、承包等关系后,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由经营者负责。
第四条、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娱乐场所或者变更公共娱乐场所内部装修的,其消防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五条、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娱乐场所或者变更公共娱乐场所内部装修的,建设或者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将消防设计图纸报送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经审核同意方可施工;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歌舞厅管理制度
歌舞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歌舞厅的规范管理,维护场所内秩序,保障顾客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歌舞厅管理制度适用于全体职工和经营者,确保管理规范。
第三条歌舞厅应当依法合规经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第四条歌舞厅应当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场所内秩序井然。
第五条歌舞厅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消防设施检查,维护设施完好。
第六条歌舞厅应当建立健全员工管理制度,保障员工权益,提高员工素质。
第七条歌舞厅应当定期进行场所内卫生清洁工作,确保环境卫生。
第八条歌舞厅应当建立健全服务质量管理制度,提供优质服务,维护良好品牌形象。
第二章管理责任第九条歌舞厅经营者应当履行安全责任,确保场所内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
第十条歌舞厅经营者应当加强员工管理,保障员工权益,指导员工提高服务质量。
第十一条歌舞厅经营者应当听取顾客意见,不断改进服务和管理水平,提高顾客满意度。
第十二条歌舞厅经营者应当保护自然环境,减少环境污染,建设绿色歌舞厅。
第十三条歌舞厅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规范管理程序。
第十四条歌舞厅应当加强内部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积极解决。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五条歌舞厅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值班巡查,确保设施完好。
第十六条歌舞厅应当配备专职消防管理员,定期进行消防演练和设施检查,确保消防安全。
第十七条歌舞厅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档案,记录安全生产情况和事故处理经过。
第十八条歌舞厅应当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听取员工建议,改进管理措施。
第十九条歌舞厅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处理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章员工管理第二十条歌舞厅应当建立健全招聘制度,选拔优秀员工,提高服务质量。
第二十一条歌舞厅应当规范管理薪酬制度,确保员工权益,提高员工满意度。
第二十二条歌舞厅应当定期进行员工培训,提高员工服务意识和技能。
第二十三条歌舞厅应当注重员工职业道德建设,加强员工队伍管理。
歌舞厅单位卫生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歌舞厅的卫生管理,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提高服务质量,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卫生责任1. 歌舞厅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卫生工作全面负责,定期组织检查,确保卫生工作落到实处。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卫生工作负责,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卫生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3. 所有员工均应自觉遵守卫生制度,共同维护歌舞厅的卫生环境。
三、卫生要求1. 场地卫生(1)每日营业前,对舞池、包间、走廊、卫生间等区域进行全面清扫,确保无垃圾、无污渍。
(2)每日营业结束后,对场地进行彻底清洁,包括地面、墙面、天花板、座椅等。
(3)定期对空调、音响、灯光等设备进行清洁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 公共区域卫生(1)公共区域应保持整洁,无垃圾、无污渍。
(2)卫生间应配备足够的卫生纸、洗手液等用品,并保持干净、卫生。
(3)电梯、楼梯等公共设施应保持整洁,无杂物。
3. 员工个人卫生(1)员工应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穿着整洁。
(2)员工应定期修剪指甲,保持指甲清洁。
(3)员工在工作期间不得吸烟、吃零食等。
四、卫生检查1. 每日营业前,各部门负责人应对本部门卫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每周由歌舞厅负责人组织对全部门卫生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整改。
3. 每月进行一次全面卫生检查,对卫生工作做得好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扬,对卫生工作做得差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批评。
五、奖惩措施1. 对在卫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卫生制度、影响歌舞厅卫生环境的行为,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歌舞厅负责人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露天歌舞厅管理规章制度
露天歌舞厅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露天歌舞厅的正常秩序,保障员工和顾客的人身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露天歌舞厅内的所有员工和顾客。
第三条露天歌舞厅的管理者应当严格执行本规章制度,做到公正、严格、细致。
第四条露天歌舞厅员工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服从管理者的指挥,开展工作。
第二章员工管理第五条露天歌舞厅的员工应当保持良好的职业素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六条露天歌舞厅的员工应当文明待人、礼貌用语,不得使用粗言秽语。
第七条露天歌舞厅的员工应当穿着整洁,禁止穿着暴露服装。
第八条露天歌舞厅的员工应当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避免危险行为。
第九条露天歌舞厅的员工应当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随意请假旷工。
第十条露天歌舞厅的员工应当保护公司的商业机密,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十一条露天歌舞厅的员工应当服从管理者的指挥,不得擅自私自行动。
第三章顾客管理第十二条露天歌舞厅的顾客应当遵守场内秩序,不得进行打斗、斗殴等违法行为。
第十三条露天歌舞厅的顾客应当保持文明礼貌,不得使用粗言秽语。
第十四条露天歌舞厅的顾客不得擅自带入危险品和违禁物品。
第十五条露天歌舞厅的顾客不得在场内吸烟,不得破坏设施设备。
第十六条露天歌舞厅的顾客应当遵守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抗拒阻挠。
第十七条露天歌舞厅的顾客在场内发现异常行为应当向工作人员报告。
第四章设施设备管理第十八条露天歌舞厅的设施设备应当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检修维护。
第十九条露天歌舞厅的设施设备不得私自改动,如果需要改动应当得到管理者的同意。
第二十条露天歌舞厅的设施设备严禁使用不合格材料制造。
第二十一条露天歌舞厅的设施设备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确保使用安全。
第五章后勤保障第二十二条露天歌舞厅应当提供员工必要的安全保护用品,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
第二十三条露天歌舞厅应当保障员工的基本生活条件,提供必要的休息与饮食。
第二十四条露天歌舞厅应当建立健全的医疗服务系统,及时处理员工受伤或者患病的情况。
KTV工作制度管理制度
KTV工作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KTV场所的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员工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KTV场所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安、文化、卫生、消防等部门的各项规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健康、文明的娱乐环境。
第三条 KTV场所的经营范围包括:歌曲点播、饮品供应、小吃服务等。
不得经营赌博、色情、毒品等违法项目。
第四条 KTV场所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工作制度,培训员工,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场所的正常经营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员工管理第五条 KTV场所应当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第六条 KTV场所应当定期对员工进行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业务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职业素养。
第七条 KTV场所应当建立健全员工管理制度,明确员工职责,加强员工考勤、绩效、晋升等方面的管理。
第八条 KTV场所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劳动保护的规定,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三、消费者管理第九条 KTV场所应当严格执行实名制登记制度,消费者进入场所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进行登记。
第十条 KTV场所应当设置明显的消费项目价格公示,告知消费者消费内容和价格,不得强迫、诱导消费者消费。
第十一条 KTV场所应当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 KTV场所应当加强消费者安全管理,防止消费者闹事、斗殴等违法行为,确保场所秩序井然。
四、场所管理第十三条 KTV场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消防安全、卫生、环保等方面的设施设备配置和检查,确保场所安全、卫生、环保。
第十四条 KTV场所应当加强场所内的巡查,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
歌舞厅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歌舞厅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歌舞厅的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和顾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歌舞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歌舞厅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和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三条歌舞厅的安全生产工作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全面负责、全员参与、全过程控制的安全生产管理模式。
第四条歌舞厅的业主或者经营管理单位应当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生产安全。
二、安全生产组织与管理第五条歌舞厅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歌舞厅的业主或者经营管理单位应当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歌舞厅的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责任人应当具备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
第七条歌舞厅应当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歌舞厅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九条歌舞厅应当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十条歌舞厅应当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对生产安全事故及时进行报告和调查处理,总结事故教训,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三、安全生产措施第十一条歌舞厅的生产经营场所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具备必要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设施等安全设施。
第十二条歌舞厅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遵守下列安全生产措施:(一)设备、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设备、设施;(二)操作人员应当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设备、设施;(三)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行;(四)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设施及时进行整改或者停用。
西安娱乐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娱乐场所,包括歌舞厅、KTV、酒吧、夜总会、网吧等。
三、安全责任1. 娱乐场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场所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场所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 娱乐场所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场所安全。
四、安全管理制度1. 证照管理(1)娱乐场所必须依法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
(2)证照有效期届满前,经营单位应及时办理延期手续。
2. 安全生产(1)娱乐场所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职责。
(2)场所内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
(3)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确保安全通道畅通。
3. 消防安全(1)娱乐场所应设置消防控制室,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
(2)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3)加强对场所内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4. 防盗安全(1)娱乐场所应加强门卫管理,严格执行出入登记制度。
(2)安装视频监控设施,确保监控范围全覆盖。
(3)加强对场所内贵重物品、现金等的管理,防止盗窃、诈骗等犯罪行为。
5. 网络安全(1)娱乐场所应依法开展互联网上网服务,确保网络安全。
(2)加强对上网人员的身份验证,防止非法上网。
(3)加强对网络设备的维护和管理,防止网络攻击、病毒感染等安全风险。
6. 未成年人保护(1)娱乐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
(2)加强对场所内未成年人的管理,防止其接触不良信息。
(3)发现未成年人进入场所,应立即制止并报告相关部门。
五、监督检查1. 娱乐场所应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2. 监督检查部门应依法履行职责,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业余舞厅规章制度内容有哪些
业余舞厅规章制度内容有哪些第一条业余舞厅的基本宗旨业余舞厅是一种为广大舞蹈爱好者提供展示自己才华的平台,提供休闲娱乐的场所。
业余舞厅规定管理者要以服务舞蹈爱好者为主,确保舞台活动秩序井然,让广大舞蹈爱好者能够在此放飞自己的激情与才华。
第二条业余舞厅活动时间业余舞厅每周定期开放,具体时间由舞厅管理者制定并公布。
非活动时间,舞厅一律关闭,不得进行私自活动。
第三条业余舞厅规定1.凡是有意参加业余舞厅活动的人员,必须提前报名,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明和联系方式。
未报名或未携带有效证件者,一律不得入场。
2.参与舞厅活动的人员应自觉遵守现场秩序,不得大声喧哗或扰乱活动。
禁止在舞厅内吸烟、酗酒、赌博等行为。
3.参与活动人员在进入舞厅前需接受安全检查,不得携带任何危险物品。
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违禁物品进入舞厅。
4.身体不适或有传染病者,禁止参与舞厅活动;任何人不得随意乱动舞台设备,如有损坏需赔偿。
5.业余舞厅内严格禁止任何形式的暴力、歧视、侮辱他人的言行,一经发现,将立即驱逐出场并终生禁止入场。
第四条业余舞厅活动限制1. 舞厅内禁止影响他人观赏和表演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玩手机、大声喧哗、在舞台前方拍照等。
观看者需尊重表演者,保持安静。
2. 参与舞蹈表演的人员须提前准备好表演曲目和服装,不得超时或随意改变演出计划。
如需调整,需提前向舞厅管理者申请。
3. 每场活动结束后,参与者应当自觉清理现场,保持整洁,不得随意弃置垃圾。
活动设备如音响、灯具等需妥善保管,禁止私自调整。
第五条业余舞厅奖惩制度1. 参与活动者若在活动中表现突出,获得好评,可被授予“优秀表演者”等奖项,鼓励其持续努力。
2. 参与者若违反规章制度,如有扰乱秩序、恶意损坏设备等行为,将被禁止参加未来的活动并需赔偿损失。
3. 对于频繁出现规章违规者,舞厅管理者有权终止其参加活动资格,并将其列入黑名单,对其未来的参与做出限制。
第六条业余舞厅其他规定1. 业余舞厅管理者在活动前应严格审核参与者身份,确保安全和秩序。
歌厅工作制度
歌厅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本制度旨在规范歌厅的运营管理,保障消费者、员工和歌厅的合法权益,维护歌厅的经营秩序,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歌厅,包括但不限于音乐餐厅、KTV、酒吧等娱乐场所。
第三条歌厅的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安、文化、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的规定。
第四条歌厅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提升服务质量,营造健康、安全、有序的经营环境。
二、员工管理第五条歌厅员工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遵守歌厅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第六条歌厅应当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确保员工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歌厅管理制度。
第七条歌厅应当为员工提供合法的劳动保障,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
第八条歌厅应当建立健全员工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评估,奖惩分明。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第九条歌厅应当尊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强迫消费,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权利。
第十条歌厅应当公示消费价格,提供正规发票,保证消费透明。
第十一条歌厅应当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确保消费者权益得到妥善解决。
四、经营秩序管理第十二条歌厅应当合法经营,不得经营色情、赌博、毒品等违法项目。
第十三条歌厅应当加强安全管理工作,配备合格的安全保卫人员,确保消费者和员工的人身安全。
第十四条歌厅应当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配备合格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演练。
第十五条歌厅应当加强卫生管理,严格执行卫生法规,确保消费者和员工的身体健康。
五、环境与设施管理第十六条歌厅应当保持环境整洁,提供舒适的消费环境。
第十七条歌厅应当定期检查设施设备,确保设施设备安全、正常使用。
第十八条歌厅应当合理规划营业空间,确保消费者、员工通行安全。
六、营销与宣传第十九条歌厅应当开展合法、合规的营销活动,不得进行虚假宣传。
第二十条歌厅应当遵守广告法规,不得发布违法广告。
七、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所有歌舞厅、酒吧、夜总会、KTV、游戏厅、电影院等娱乐场所。
第三条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场所消防安全。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本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场所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娱乐场所应设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第三章消防安全责任制第七条娱乐场所经营者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本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八条消防安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职责;(二)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三)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四)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五)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维护保养及时;(六)落实消防通道、疏散指示标志等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七)其他依法应尽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九条娱乐场所经营者应与场所员工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双方消防安全责任。
第四章消防安全检查第十条娱乐场所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一)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情况;(二)消防通道、疏散指示标志等设施设备的设置和完好情况;(三)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四)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五)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第十一条消防安全检查应形成记录,并报送当地消防机构备案。
第五章灭火与应急疏散第十二条娱乐场所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灭火和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措施等内容。
社区业余舞厅规章制度内容
社区业余舞厅规章制度内容
第一条:总则
为规范社区业余舞厅秩序,保障居民安全,维护良好社区环境,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社区内设立的业余舞厅,以及社区居民在业余舞厅参与舞蹈活动的行为。
第三条:舞厅管理
1.社区业余舞厅应设立专门负责舞厅管理的业务人员,严格执行舞厅规章制度,保障舞蹈
活动的安全和秩序。
2.舞厅管理人员应随时保持警觉,及时发现并处理违规行为,确保舞蹈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舞蹈活动
1.参与舞蹈活动的居民应遵守舞厅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不得擅自更改舞蹈课程和活动安排。
2.参与舞蹈活动的居民应尊重舞蹈教练和其他参与者,不得进行人身攻击或言语侮辱。
3.参与舞蹈活动的居民应保持舞蹈活动场地的整洁,不得在场地内乱扔垃圾或损坏公共设施。
第五条:安全保障
1.舞厅应设置安全出口和应急疏散通道,保障参与舞蹈活动的居民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
疏散。
2.舞厅应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应急时能够及时进行救治。
3.舞厅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舞蹈活动的安全进行。
第六条:违规处理
1.发现有居民违反舞厅规章制度的,舞厅管理人员有权制止违规行为并进行相应处理。
2.对于严重违规行为的居民,舞厅管理人员有权暂停其参与舞蹈活动的资格,并向社区居
委会报告。
第七条:附则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社区居委会有权对其进行补充和修改,并公布于社区公告
栏上。
以上为社区业余舞厅规章制度,希望广大居民自觉遵守,共同营造良好的舞蹈活动氛围。
歌舞厅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歌舞厅的安全管理,预防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顾客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设施与设备1. 歌舞厅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消防设施和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灭火器、消火栓、火灾报警器、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等。
2. 定期对消防设施和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不得随意挪动或损坏。
3. 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设施和设备的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案。
三、消防安全管理1. 歌舞厅管理人员应具备消防安全知识,定期参加消防安全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2. 歌舞厅应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3. 严禁在歌舞厅内吸烟,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
4. 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演练,提高员工和顾客的应急逃生能力。
5. 每日进行消防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四、人员管理1. 歌舞厅员工应接受消防安全培训,了解消防安全知识和应急逃生技能。
2. 员工上岗前,应熟悉本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确保能够应对突发火灾事故。
3. 顾客进入歌舞厅时,应提醒其注意消防安全,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五、应急处理1. 发生火灾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2. 同时,拨打火警电话119,报告火灾情况,等待消防部门救援。
3. 在火灾事故处理过程中,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开展调查,查明火灾原因。
六、责任追究1. 对于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予以纠正,并追究相关责任。
2. 对于因消防安全管理不善导致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3. 对于在火灾事故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未尽事宜,由歌舞厅管理部负责解释。
注:本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
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前言娱乐场所是社交文化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娱乐场所的数量不断增加,其管理也面临越来越复杂的挑战。
为了强化娱乐场所治安管理,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国家公安机关的责任,维护娱乐场所的正常秩序和安全,确保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加强对娱乐场所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注册登记的娱乐场所及其工作人员、经营者和参与者。
第三条娱乐场所是指公共场所或私人场所,包括歌舞厅、KTV、酒吧、卡拉OK厅、游戏厅、电影院、演出场馆、按摩店等文化娱乐场所。
第四条娱乐场所应当遵循诚信经营、管理规范、公开透明的原则,切实加强管理,改善公共秩序,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第五条娱乐场所应当加强防火、防盗、防爆、防雷等安全措施,确保场所安全。
第六条娱乐场所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和安全保障措施,规范员工管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七条娱乐场所应当配备足够的安全员工,维持场所内安全秩序,管理外来人员,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
第八条娱乐场所应当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加强消防宣传,保障场所消防安全。
第九条娱乐场所应当依法申报并获得有关部门的安全、卫生、环境保护、消防等许可证。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十条娱乐场所应当对员工进行严格的考核和培训,确保员工具有基本的专业素质、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保障员工和顾客的安全。
第十一条娱乐场所应当加强干部教育和管理,严格把关各类管理人员的素质和品德,确保管理团队的水平和稳定性。
第十二条娱乐场所应当对员工建立档案,保留必要的信息,包括身份证明、健康证明等。
第十三条娱乐场所应当加强对员工的考勤管理,确保员工出勤情况,避免员工在工作时间进行私人活动。
第十四条娱乐场所应当穿着统一的工作服,严格禁止员工携带武器、毒品等危险品进入场所,打击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
第三章活动管理第十五条娱乐场所应当合法注册登记,按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和时间营业,不得擅自改变经营范围,突破时间限制等。
歌厅夜场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歌厅夜场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歌厅夜场的管理,维护良好的娱乐秩序,保障消费者、经营者及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歌厅夜场,是指以提供音乐、舞蹈、表演等娱乐服务为主要经营内容的场所。
第三条歌厅夜场的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健康向上的原则。
第四条歌厅夜场的管理应当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娱乐场所的安全、秩序和环境卫生。
第二章经营许可与登记第五条歌厅夜场经营者在开展经营活动前,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规定的条件进行登记。
第六条歌厅夜场经营者应当在取得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后,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相关手续。
第七条歌厅夜场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第三章员工管理第八条歌厅夜场经营者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职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第九条歌厅夜场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强迫、引诱、介绍他人卖淫嫖娼;(二)贩卖、吸食、注射毒品;(三)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四)侮辱、诽谤、殴打、虐待消费者或者其他员工;(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十条歌厅夜场经营者应当定期对员工进行健康检查,不得雇佣患有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影响公共卫生的人员。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一条歌厅夜场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保障经营场所的安全。
第十二条歌厅夜场经营者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更新。
第十三条歌厅夜场经营者应当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定期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四条歌厅夜场经营者应当加强对消费者的安全管理,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二)为未成年人提供酒精饮料;(三)允许未成年人单独消费;(四)其他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娱乐场所管理制度
娱乐场所管理制度一、引言娱乐场所作为人们休闲娱乐的重要场所,其管理的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公众的利益和社会的稳定。
为了保障娱乐场所的正常运营,维护社会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娱乐场所的定义和范围本制度所指的娱乐场所包括但不限于歌舞厅、卡拉OK 厅、夜总会、酒吧、游戏厅、台球厅、保龄球馆等。
三、经营许可与登记1、娱乐场所的开办必须依法取得相关的经营许可证,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注册。
2、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应当悬挂在场所的显著位置,以便消费者和监管部门查看。
四、场所安全与消防管理1、娱乐场所必须配备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验,确保其正常运行。
2、场所内应设置明显的安全出口标识和疏散通道,保持通道畅通无阻。
3、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五、人员管理1、娱乐场所的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并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的培训。
2、严禁雇佣未成年人从事娱乐场所的工作。
3、对场所内的服务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建立员工档案。
六、治安管理1、娱乐场所应当安装监控设备,对场所内的活动进行实时监控,监控录像保存期限不少于 30 天。
2、加强场所内的治安巡逻,防止发生打架斗殴、盗窃等违法犯罪行为。
3、发现违法犯罪行为或可疑情况,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七、服务规范1、娱乐场所的服务人员应当热情、礼貌、周到,不得对消费者进行歧视或骚扰。
2、严格遵守服务承诺,不得擅自缩短营业时间或降低服务质量。
3、对消费者的投诉和建议应当及时处理,并给予满意的答复。
八、卫生管理1、娱乐场所应当保持环境整洁,定期进行卫生清扫和消毒。
2、场所内的卫生间、休息室等公共区域应当配备足够的卫生设施,并保持清洁。
3、食品和饮料的供应必须符合卫生标准,严禁销售过期或变质的食品。
九、价格管理1、娱乐场所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当在显著位置公示,不得擅自提高价格或收取未明示的费用。
歌舞厅员工规章制度
歌舞厅员工规章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歌舞厅员工的行为,维护歌舞厅的正常秩序,确保歌舞厅的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歌舞厅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歌舞厅的各项规定和管理制度,服从领导的管理和安排,做到言行合一,严守纪律。
第三条歌舞厅员工在工作期间,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以服务为宗旨,友善待人,礼貌用语,不得对顾客进行人身侮辱、侵犯隐私等行为,保护顾客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歌舞厅员工必须保守歌舞厅的商业秘密,不得私自泄露歌舞厅的经营信息,不得用私人关系谋取私利,不得接受或索取任何形式的贿赂,不得损害歌舞厅的声誉。
第五条歌舞厅员工必须做到勤勉尽责,认真工作,严格执行各项工作流程和规定,不得擅自调离工作岗位,不得私自决定对外开放等事宜。
第六条歌舞厅员工必须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穿着整洁得体,不得穿着暴露、低俗或不雅的服装,不得化浓妆,不得在工作时使用香水等挥发性物质,严禁饮酒和吸烟。
第七条歌舞厅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照歌舞厅的规定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请假或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需提前向领导请示并填写假条。
第八条歌舞厅员工必须保管好个人财物和歌舞厅的财物,不得私自挪用或占有歌舞厅的任何财物,如发生财物丢失或遗失,应及时向领导报告,配合调查处理。
第九条歌舞厅员工必须遵守员工之间的公平竞争和合作原则,不得进行恶意排挤、挑拨离间等行为,不得泄露他人隐私,不得侵犯他人权益。
第十条歌舞厅员工必须严格执行歌舞厅的安全管理制度,严禁使用火种,禁止随意闯入禁区,如有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向领导报告并参与紧急救援。
第十一条歌舞厅员工应积极参加歌舞厅组织的各种培训和活动,不断提升自我素质,不断完善自己的业务技能,为歌舞厅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十二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员工,歌舞厅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提前终止合同等处理措施。
第十三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须经歌舞厅经理部、工会组织等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
歌舞厅的管理制度
歌舞厅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歌舞厅的经营活动,维护经济秩序,保护广大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本制度制定。
第二条歌舞厅是指专门用于唱歌、舞蹈等娱乐的场所,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设立的经营场所。
第三条歌舞厅的经营管理应当依法合规,并做好防火、防盗、防爆等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员工和顾客的安全。
第四条歌舞厅经营者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和安全消防演练。
第五条歌舞厅经营者应当保证歌舞厅内的营业场所清洁卫生,并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提供良好的服务和环境。
第六条歌舞厅应当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和消防知识培训,并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确保员工和顾客在突发情况下的安全。
第七条歌舞厅应当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各项控制措施的有效性,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
第八条歌舞厅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和相关岗位的安全管理职责。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九条歌舞厅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对厅内的设施设备、用电用气、人员聚集场所等方面进行全面的安全管理。
第十条歌舞厅应当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安全可靠。
第十一条歌舞厅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制度,明确员工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十二条歌舞厅应当配备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排查,并制定相应的整改计划。
第十三条歌舞厅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处置。
第十四条歌舞厅应当做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员工和顾客的安全意识,培养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三章环境卫生第十五条歌舞厅应当保证场所内部的环境卫生,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确保良好的卫生环境。
第十六条歌舞厅应当加强卫生管理,保证食品安全和饮水卫生,做好厨房和餐具的清洁消毒工作。
第十七条歌舞厅应当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明确卫生管理责任,做好设施维护和卫生保洁工作。
娱乐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娱乐场所安全,保障顾客、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场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场所所有娱乐活动区域,包括但不限于歌舞厅、酒吧、KTV、游艺厅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娱乐场所安全稳定运行。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四条娱乐场所经营者是场所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对本场所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娱乐场所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责,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第六条娱乐场所员工应遵守本制度,积极参与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七条娱乐场所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安全、治安保卫、食品安全、设备设施安全等。
第八条消防安全管理:1. 娱乐场所应定期进行消防设施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2. 娱乐场所应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3. 娱乐场所应确保消防通道畅通,不得堆放杂物。
4. 娱乐场所应禁止吸烟、使用明火,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第九条治安保卫管理:1. 娱乐场所应配备专职或兼职保安人员,负责场所内的治安巡逻。
2. 娱乐场所应加强场所内的监控设备管理,确保监控设备正常运行。
3. 娱乐场所应禁止携带危险品进入场所,对可疑人员进行严格检查。
4. 娱乐场所应与当地公安机关保持密切联系,共同维护场所治安秩序。
第十条食品安全管理:1. 娱乐场所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确保食品安全。
2. 娱乐场所应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采购、加工、销售环节的监督。
3. 娱乐场所应确保食品来源合法,严禁使用过期、变质、有毒有害食品。
第十一条设备设施安全管理:1. 娱乐场所应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备设施安全运行。
2. 娱乐场所应制定设备设施操作规程,确保员工按照规程操作。
3. 娱乐场所应加强设备设施的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提醒员工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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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公司歌舞厅的管理工作,保持歌舞厅的良好环境,保障职工正常开展文娱活动需要,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本舞厅为职工福利场所,非经营性营业,不对社会开放。
主要为职工生日、节日活动提供服务,各采区如需单独举行舞会、庆典活动等使用舞厅,需经公司值班领导批准。
二、凡进入舞厅人员必须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随意调试音响及搬动音乐设备和各种设施。
三、进入舞厅人员须听从舞厅管理人员的统一安排,点播人员填写点播单后交给管理人员操作,不得进入操作间自行操作,点播歌曲应按先后顺序进行播放,以免影响秩序。
四、舞厅管理人员按公司规定时间进行开放,无特殊情况晚上10时30分前结束。
五、进入舞厅人员严禁酗酒、肇事、高声喧哗等不健康、不文明行为。
六、进入舞厅人员若有损坏舞厅的所有设备,均应照价赔偿,违反舞厅的管理制度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罚款100~1000元。
七、舞厅管理人员每天对所有设备进行清点、保养和维护。
八、舞厅管理人员每天应打扫环境卫生,保持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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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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