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种传染病及报告时限
现行39种法定传染病
现行39种法定传染病
甲类(2种)
鼠疫、霍乱
乙类(26种)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人感染H7N9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其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肺炭疽按甲类管理。
丙类(11种)
流行性感冒(包括甲型H1N1流感)、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传染病报告时限
目前法定传染病共39种,其中甲类2种,乙类26种,丙类11种2008年增加“手足口病”2009年增加“甲型H1N1流感”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2 种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甲型H1N1流感(09年)。
26 种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08年5月)。
11 种报告时限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2小时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24小时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要求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定义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危害公众健康的事件。
报告范围与标准传染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其他中毒环境因素事件意外辐射照射事件传染病菌、毒种丢失预防接种和预防服药群体性不良反应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病名发病或死亡人数时间地点甲类和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发现1例及以上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职业性炭疽发现1例及以上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皮肤炭疽或肠炭疽发现3例及以上1周内食物中毒定义:食用了被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有毒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食源性疾病。
法定传染病39种
(11种)
监测管理
24小时内上报
1.流行性感冒2.流行性腮腺炎3.风疹4.急性出血性结膜炎5.麻风病6.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7.黑热病8.包虫病9.丝虫病10.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11.手足口病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法定传染病
(共39种)
“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
甲类
(2种)
强制管理
城镇2小时内;农村不超过6小时
1.鼠疫2.霍乱
乙类
(26种)
严格管理
城镇6小时内;农村不超过12小时
1.传染性非典型肺炎2.甲型H1N1流感3.艾滋病、4.病毒性肝炎5.脊髓灰质炎6.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7.麻疹8.流行性出血热9.狂犬病10.流行性乙型脑炎11.登革热12.炭疽[肺炭疽]13.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14.肺结核15.伤寒和副伤寒16.流行性脑脊髓膜炎17.百日咳18.白喉19.新生儿破伤风20.猩红热21.布鲁氏菌病22.淋病23.梅毒24.钩端螺旋体病25.血吸虫病26.疟疾
39种传染病
传染病种类:
目前法定传染病共计39种,其中甲类传染病2种,乙类传染病26种,丙类传染病11种。
法定报告传染病甲类传染病
甲类传染病也称为强制管理传染病,包括:鼠疫、霍乱,共2种。
对此类传染病发生后报告疫情的时限,对病人、病原携带者的隔离、治疗方式以及对疫点、疫区的处理等,均强制执行。
法定报告传染病乙类传染病
乙类传染病也称为严格管理传染病,共26种包括: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人感染H7N9禽流感。
共26种。
对此类传染病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防治方案进行预防和控制。
其中,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法定报告传染病丙类传染病
丙类传染病也称为监测管理传染病,包括: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4],共11种。
对此类传染病要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监测管理方法进行管理。
传染病报告病种及报告时限
传染病报告病种及报告时限《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传染病分三类共39种:一、甲类传染病(2种):(1)鼠疫、(2)霍乱。
二、乙类传染病(26种):(1)传染性非典型肺炎(SARS)、(2)艾滋病、(3)病毒性肝炎、(4)脊髓灰质炎、(5)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6)甲型H1N1流感、(7)麻疹、(8)流行性出血热、(9)狂犬病、(10)流行性乙型脑炎、(11)登革热、(12)炭疽、(13)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14)肺结核、(15)伤寒和副伤寒、(16)流行性脑脊髓膜炎、(17)百日咳、(18)白喉、(19)新生儿破伤风、(20)猩红热、(21)布鲁氏菌病、(22)淋病、(23)梅毒、(24)钩端螺旋体病、(25)血吸虫病、(26)疟疾。
三、丙类传染病(11种):(1)流行性感冒、(2)流行性腮腺炎、(3)风疹、(4)急性出血性结膜炎、(5)麻风病、(6)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7)黑热病、(8)包虫病、(9)丝虫病,(10)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11)手足口病。
四、其他传染病: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水痘、肝吸虫病、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恙虫病、森林脑炎、结核性胸膜炎、人感染猪链球菌病、人粒细胞无形体病、不明原因肺炎,其他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不明原因死亡病例。
五、需报告病原携带者的病种:霍乱、脊髓灰质炎、艾滋病以及卫生部规定的其他传染病。
六、报告时限:(一)2小时: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在2小时内通过电话报告。
(二)24小时:其他乙、丙类、其他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应于24 小时内报告。
七、首诊医师发现上述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后应在规定时限内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在本科室传染病登记簿上登记备查。
法定传染病分类及报告时限
法定传染病分类及报告时限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最新法定传染病分类及报告时限》根据其传播方式、速度及其对人类危害程度的不同,分为甲、乙、丙三类,实行分类管理。
截止到2014年,目前法定传染病共计39种,其中甲类传染病2种,乙类传染病26种,丙类传染病11种。
(一)甲类传染病也称为强制管理传染病,2种:鼠疫、霍乱。
(二)乙类传染病也称为严格管理传染病,26种: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钩端螺旋体病、布鲁菌病、炭疽、流行性乙型脑炎、肺结核、血吸虫病、疟疾、登革热、人感染H7N9禽流感。
(三)丙类传染病也称为监测管理传染病,11种: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丝虫病、包虫病、麻风病、流行性感冒(包括甲型H1N1流感)、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以及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
报告时限: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报告【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调整部分法定传染病病种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疾控发〔2013〕28号)将人感染H7N9禽流感纳入法定乙类传染病;将甲型H1N1流感从乙类调整为丙类,并纳入现有流行性感冒进行管理;解除对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的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报告。
2021年最新法定传染病分类及报告时限
《最新法定传染病分类及报告时
限》
欧阳光明(2021.03.07)
根据其传播方式、速度及其对人类危害程度的不同,分为甲、乙、丙三类,实行分类管理。
截止到2014年,目前法定传染病共计39种,其中甲类传染病2种,乙类传染病26种,丙类传染病11种。
(一)甲类传染病也称为强制管理传染病,
2种:鼠疫、霍乱。
(二)乙类传染病也称为严格管理传染病,
26种: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钩端螺旋体病、布鲁菌病、炭疽、流行性乙型脑炎、肺结核、血吸虫病、疟疾、登革热、人感染H7N9禽流感。
(三)丙类传染病也称为监测管理传染病,
11种: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丝虫病、包虫病、麻风病、流行性感冒(包括甲型H1N1流感)、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以及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
报告时限: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报告【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调整部分法定传染病病种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疾控发〔2013〕28号)将人感染H7N9禽流感纳入法定乙类传染病;将甲型H1N1流感从乙类调整为丙类,并纳入现有流行性感冒进行管理;解除对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的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
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报告。
最新法定传染病分类及报告时限汇编
《最新法定传染病分类及报告时限》
根据其传播方式、速度及其对人类危害程度的不同,分为甲、乙、丙三类,实行分类管理。
截止到2014年,目前法定传染病共计39种,其中甲类传染病2种,乙类传染病26种,丙类传染病11种。
(一)甲类传染病也称为强制管理传染病,
2种:鼠疫、霍乱。
(二)乙类传染病也称为严格管理传染病,
26种: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钩端螺旋体病、布鲁菌病、炭疽、流行性乙型脑炎、肺结核、血吸虫病、疟疾、登革热、人感染H7N9禽流感。
(三)丙类传染病也称为监测管理传染病,
11种: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丝虫病、包虫病、麻风病、流行性感冒(包括甲型H1N1流感)、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以及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
报告时限: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报告【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调整部分法定传染病病种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疾控发〔2 013〕28号)将人感染H7N9禽流感纳入法定乙类传染病;将
甲型H1N1流感从乙类调整为丙类,并纳入现有流行性感冒进行管理;解除对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的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
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报告。
传染病种类及报告时限
传染病种类及报告时限一、目的为了使医务人员能掌握国家法定报告传染病的种类和要求,按要求及时上报传染病疫情。
二、范围适用于全院医务人员。
三、职责1、医护人员:首诊医生发现法定的39种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上报。
2、科室负责人:负责科室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
3、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收集、核对传染病疫情卡,并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网络直报。
四、标准(一)法定传染病的种类(39种)1、甲类:2种(鼠疫霍乱)2、乙类:26种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甲型、乙型、丙型、戊型、未分型)、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肺炭疽、皮肤炭疽、未分型)、痢疾(细菌性、阿米巴性)、肺结核(涂阳、仅培阳、菌阴、未痰检)、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Ⅰ期、Ⅱ期、Ⅲ期、胎传、隐性)、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间日疟、恶性疟、未分型)、甲型H1N1流感。
3、丙类 11种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
(二)计划免疫相关性疾病1、 AFP病例:14种(15岁以下,含15岁)①脊髓灰质炎(小儿麻痹),②格林巴利综合征(感染性多发性神经根神经炎),③横贯性脊髓炎(脊髓炎、脑脊髓炎、急性神经根脊髓炎),④多神经病(药物性、有毒物质引起、原因不明性),⑤神经根炎,⑥外伤性神经炎(包括臀部肌药物注射后),⑦单神经炎,⑧神经根和神经丛炎,⑨周期性麻痹(包括低钾、高钾、正常钾软瘫和家族性周期性麻痹)⑩肌病(全身型重症肌无力、中毒性原因不明性肌病),⑾急性多发性肌炎,⑿肉毒中毒,⒀四肢瘫、截瘫和单瘫(原因不明),⒁短暂性肢体麻痹。
39种法定传染病
现行39种法定传染病
甲类(2种)–
鼠疫, 霍乱
乙类(26种)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人感染H7N9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和肺炭疽按甲类传染病管理。
丙类(11种)
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
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
非典、肺炭疽、脊髓灰质炎(3种需升格管理)。
39种传染病及报告时限
39种传染病及报告时限传染病是指由各种病原体(包括病毒、细菌、真菌和寄生虫等)引起的、可通过直接接触、空气飞沫、食物或水传播给其他人的疾病。
为了有效地防控传染病的传播,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法规和政策,要求对一些传染病进行定期报告和控制。
以下是39种常见传染病及其报告时限的介绍:1.鼠疫(鼠疫):立即报告2.炭疽:立即报告3.嗜血杆菌病:立即报告4.狂犬病:立即报告5.乙脑(甲型脑炎):2小时内报告6.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非典型性肺炎):2小时内报告7.禽流感:2小时内报告8.华支睾吸虫病:2小时内报告9.人感染H7N9禽流感:2小时内报告10.急性出血热:2小时内报告11.丙型肝炎:24小时内报告12.急性出血病毒性结膜炎:24小时内报告13.艾滋病:24小时内报告14.伤寒(伤寒):24小时内报告15.小儿麻痹症:24小时内报告16.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COVID-19):24小时内报告17.布病:24小时内报告18.肺结核:1周内报告19.急性病毒性肝炎:1周内报告20.艰难痢疾:1周内报告21.水痘:1周内报告22.流行性斑疹伤寒(斑疹伤寒):1周内报告23.乳腺炎:1周内报告24.流行性腮腺炎(腮腺炎):1周内报告25.人感染H5N1禽流感:1周内报告26.百日咳:1周内报告27.人兽共患病:1周内报告28.天花:1周内报告29.梅毒:1周内报告30.风疹:2周内报告31.婴儿破伤风:2周内报告32.急性病毒性出血热:2周内报告33.乙脑(乙型脑炎):2周内报告34.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脑):2周内报告35.弥漫性肺泡出血综合征:2周内报告36.因裂体蠕形虫感染而致的疾病:2周内报告37.麻风病:2周内报告38.沙眼:2周内报告39.急性肠道传染病(如肠炎、霍乱、副伤寒等):2周内报告以上是39种常见传染病及其报告时限的概述。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报告时限可能会有所不同,还有一些疾病可能需要立即报告。
最新39种法定传染病
法定传染病(甲乙丙3类39种)
甲类传染病2种: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26种: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人感染H7N9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11种: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
其他传染病: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水痘,肝吸虫病,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恙虫病,森林脑炎,结核性胸膜炎,人感染猪链球菌,人粒细胞无形体病,不明原因肺炎,不明原因发热伴血小板较少综合症,AFP,其它.。
传染病疫情及死亡病例报告要求.doc
传染病疫情及死亡病例报告要求一、报告时限甲类传染病、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在诊断后按规定的时限(城镇应于2 小时内、农村应于6 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网络直报),同时应以最快的方式向当地的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其他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以及脊髓灰质炎、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按规定的时限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临床初步诊断急性弛缓性麻痹(AFP)时,要马上报告防保科,由防保科在2 小时内以电话向县疾控中心报告。
对乙型肝炎病原携带者,要及时报告防保科,由防保科每周汇总报告当地疾控中心。
丙类传染病和其他传染病(包括水痘、恙虫病和肝吸虫病)病人、疑似病人,应当在24 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在2 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不论甲、乙、丙类),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疫情。
发现原因不明传染病或可疑的新发传染病,应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报告时限的计算,以本次就诊医生诊断时间为起始时间,上网录入时间为截止时间。
二、报告程序(1)初次报告责任报告人在首次诊断或发现法定传染病病人(包括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实验室确诊病例)或病原携带者时,应立即认真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报卡类别”“初次报告”,选择项)做好疫情登记,并立即将报告卡送交传染病管理科的疫情管理人员。
一个病人同时患有两种或两种以上法定传染病时,应分别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2)订正报告责任报告人对已报告过的病例诊断进行更改(如疑似病例确诊、临床诊断病例更改诊断、分型或分类改变)或发现填卡错误时,必须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在规定时限内重新填写、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报卡类别”选择“订正报告”项,填写新的“诊断,日期”(确诊日期)和“填卡日期”;但同一病种由临床诊断订正为实验室确诊时,除将“病例分类”由“临床诊断病例”改为“实验室确诊病例”外,无需更改其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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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种国家法定传染病及报告时限
甲类传染病(2种):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26种):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人感染H7N9禽流感。
丙类传染病(11种):
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
报告时限:
甲类传染病:2小时上报;
乙类、丙类传染病:24小时上报。
(乙类中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按照甲类管理的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报告时限为2小时,其余24小时上报)
39种国家法定传染病及报告时限
甲类传染病(2种):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26种):(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人感染H7N9禽流感。
丙类传染病(11种):
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
报告时限:
甲类传染病:2小时上报;
乙类、丙类传染病:24小时上报。
(乙类中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按照甲类管理的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报告时限为2小时,其余24小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