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粉灭火系统设计参数
DB37T1317-2009《超细干粉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DB37/T1317-2009《超细干粉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超细干粉灭火剂为一种性能良好,应用广泛的新型灭火剂。
超细干粉灭火剂目前有以磷酸铵盐为灭火组分的ABC超细干粉灭火剂或以聚合材料为灭火组分的复合型ABC超细干粉灭火剂。
该类灭火剂由于90%的粒径≤20μm,比表面积大,在火场反应速度快,因而灭火效率高。
普通磷酸铵盐超细干粉灭火剂灭火效能≤0.15kg/m3,复合型超细干粉灭火剂灭火效能≤0.06kg/m3。
灭火剂既可全淹没应用灭火,又可局部应用灭火,广泛应用于各种场所扑救A、B、C、E、F类火灾。
特种超细干粉灭火剂可用于扑救D类火灾。
超细干粉灭火系统,采用了近几年成熟的扑救火灾的控制释放技术,采用电控启动、定温启动、电控手动启动等多种启动方式,用于相对封闭的空间全淹没应用灭火,或开放场所局部保护应用灭火,具有安装、维修方便,应用灵活,灭火效能高等一系列优点。
鉴于超细干粉灭火剂及灭火系统近年来应用广泛,为规范产品的生产,公安部颁布了GA578—2005《超细干粉灭火剂》、GA602—2006《干粉灭火装置》产品行业标准。
由于目前我国尚未颁布超细干粉灭火系统设计应用的行业标准及国家标准,为规范超细干粉灭火系统的设计及施工过程,提供必要的设计、施工、验收依据,山东省颁布了DB37/T1317《超细干粉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地方标准(以下简称《规范》)。
该《规范》依据GB501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6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47《干粉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A578《超细干粉灭火剂》、GA602《干粉灭火装置》等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参考了英国、德国、日本等国家的相关技术规范编写而成。
在总结已有科研成果和超细干粉灭火系统多年来应用工程实践的基础上,对《规范》所涉及的主要技术参数进行实体灭火实验,确定了超细干粉灭火系统的适用场所、保护对象、基本设计方法和系统的安装与验收要求。
干粉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干粉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近年来,随着科技的发展,干粉灭火系统越来越受到重视,很多地方都开始采用这种灭火方式。
因为干粉灭火可以更有效地灭火,减少火灾的损失和伤亡。
干粉灭火系统是一种新型的灭火设备,它由干粉灭火机和气体压缩机组成,干粉灭火机由气体压缩机充气,当火灾发生时,气体压缩机将干粉喷射到火源,从而实现灭火效果。
在干粉灭火系统的设计中,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确保其可靠性和性能,满足不同情况下的灭火要求。
首先,要确定干粉灭火机的类型和数量,确定干粉灭火机安装位置,以及干粉灭火机的控制方式和报警系统;其次,要确定气体压缩机的类型和数量,以及气体压缩机安装位置;再次,要确定干粉的配置量和贮存方式,以及干粉的运输设施。
此外,在干粉灭火系统的安装中,还要注意保护电器,防止干粉对其造成损坏,保证电器的安全性。
并且要定期进行检查,检查管道、电气系统及控制系统是否正常,以确保干粉灭火系统的正常运行。
以上是干粉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一般内容,在实际设计和安装中,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加以适当调整和补充,以保证干粉灭火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干粉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安全性能好
干粉灭火系统应具备高可靠性, 确保在各种工况下都能有效灭火
干粉灭火剂应具备低毒性、非易 燃性等特点,保证使用安全
添加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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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设计应充分考虑安全性,避 免对人员和环境造成危害
系统应设置安全阀、压力表等安 全附件,确保设备运行安全可靠
系统简单可靠
干粉灭火系统设 计应简单易懂, 方便操作和维护。
干粉灭火剂:由 非活性气体、活 性气体和燃烧抑 制剂组成,通过 抑制燃烧链式反 应来达到灭火目 的。
干粉灭火器:通 过干粉灭火剂的 快速释放,将火 源熄灭。
干粉灭火系统: 由干粉灭火器、 喷头、管道等组 成,通过联动控 制实现快速灭火。
干粉灭火系统的 优点:灭火效率 高、适用范围广、 环保无害等。
干粉灭火系统的应用范围
干粉灭火系统 应设置泄压装 置,防止爆炸。
干粉灭火系统 应设置防尘装 置,防止粉尘
污染。
干粉灭火系统 应设置排污装 置,防止堵塞。
PART 6
干粉灭火系统的安装与调试
安装前的准备
检查干粉灭火剂的有效期和 质量
确定灭火系统的类型和规格
检查系统组件的完好性和规 格是否符合要求
确定安装位置和布局,并按 照设计图纸进行核实
注意事项:确保调试过程中人员安全,遵循操作规程,避免误操作导致意 外事故。
调试与验收的意义:及时发现和解决干粉灭火系统存在的问题,确保系统 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正常启动并发挥灭火作用。
维护保养
定期检查干粉灭火系统组件,确保其完好无损 定期检查干粉灭火剂的有效期,及时更换过期灭火剂 定期对干粉灭火系统进行启动试验,确保其正常工作 保持干粉灭火系统的清洁,避免灰尘和杂质的积累
nfpa 17 干粉灭火系统标准
NFPA 17 干粉灭火系统标准1. 介绍在工业和商业领域,火灾是一种常见的安全隐患,可能导致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干粉灭火系统成为了一种常见的灭火设备,能够迅速并有效地控制和扑灭火灾。
NFPA 17是干粉灭火系统的标准,本文将对此标准进行深入的探讨。
2. NFPA 17标准概述NFPA 17是由美国国家消防协会(National Fire Protection Association)制定的关于干粉灭火系统的标准。
该标准旨在规范干粉灭火系统的设计、安装、维护和检验,以确保其能够在火灾发生时有效地扑灭火灾,保护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3. 标准内容NFPA 17标准涵盖了干粉灭火系统的各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 系统设计:标准要求对干粉灭火系统的设计进行合理规划,考虑到建筑结构、火灾风险、人员密集区域等因素,以确保系统能够在不同情况下有效工作。
- 系统安装:标准规定了干粉灭火系统的安装要求,包括设备选址、管道连接、电气接线等细节,以确保系统能够可靠运行。
- 系统维护和检验:标准要求对干粉灭火系统进行定期的维护和检验,以确保系统处于良好工作状态,一旦火灾发生能够及时响应并扑灭火灾。
4. 个人观点和理解作为一种重要的灭火设备,干粉灭火系统在工业和商业场所发挥着重要作用。
NFPA 17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为了有效保障了干粉灭火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使其能够在火灾发生时发挥最大的功效。
在实际工程应用中,我们应当严格遵守NFPA 17标准的要求,确保干粉灭火系统的设计、安装和维护符合最新的标准规范,以提高系统的可靠性和灭火效果。
5. 总结与展望通过对NFPA 17干粉灭火系统标准的介绍和探讨,我们更加全面地了解了这一标准的重要性和内容要点。
在日常工程实践中,我们应当严格遵守该标准的要求,以确保干粉灭火系统能够在火灾发生时起到最大的作用,保护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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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粉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干粉灭火系统设计规范1. 引言干粉灭火系统是一种常见的灭火设施,广泛应用于各种场所,如商业建筑、工业厂房、仓库等。
正确的系统设计对于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干粉灭火系统设计的一般规范。
2. 设计原则2.1 安全性原则干粉灭火系统设计应优先考虑人员安全。
系统应能快速、有效地灭火,并最小化对人体健康的潜在危害。
2.2 可靠性原则系统设计应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稳定可靠地工作。
系统应具备自动监测和报警功能,可靠地检测到火灾并启动灭火装置。
2.3 经济性原则系统设计应在保证安全和可靠性的前提下尽可能节约耗材和人力成本。
选择合适的设备和定期维护保养将有助于降低系统运行成本。
3. 设计要求3.1 设计参数确定根据使用场所的特点和火灾风险评估结果,确定适当的设计参数,包括灭火剂种类、灭火剂贮存容量、喷管布置、喷头喷射角度和位置等。
3.2 系统布置根据建筑物的布局和消防要求,在适当的位置布置干粉灭火系统。
对于较大场所,应采用分区布置,以保证整个区域覆盖到灭火剂。
对于高温、易燃物贮存区域,应加强防火墙的建造,以避免火势扩大。
3.3 火灾监测和报警系统应配备可靠的火灾监测和报警设备,能够及时准确地检测到火灾。
常用的监测设备包括烟雾探测器、温度传感器和火焰探测器。
3.4 系统启动和控制系统应具备自动启动和控制功能,能够在火灾发生时迅速响应。
启动方式可以采用电气控制、气体控制或手动控制,视具体情况而定。
3.5 灭火剂选择和贮存根据火灾风险和使用场所的要求,选择合适的干粉灭火剂,并确保充足的贮存容量。
灭火剂的储存应符合相关标准,贮存地点应干燥、通风良好。
3.6 管网设计干粉灭火系统的管网设计应合理布置,保证灭火剂能够顺利送达灭火区域。
管道的直径、长度和材质等要符合设计要求,避免管道堵塞和泄漏等问题。
3.7 喷洒系统设计喷洒系统的设计应根据使用场所和火灾风险确定喷头的数量、布置和喷射角度。
喷头的设置应使喷洒范围覆盖到整个灭火区域,并避免重叠或盲区。
2023年注册消防工程师之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模考预测题库(夺冠系列)
2023年注册消防工程师之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模考预测题库(夺冠系列)单选题(共30题)1、某单位设有局部应用干粉灭火系统,保护室外可燃液体敞口容器,根据《干粉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47-2004,下列设计方案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是( )。
A.保护对象的空气流速为 2m/s,采取了挡风措施B.液面至容器缘口的距离为 200mmC.选择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剂D.干粉喷射时间为 30s【答案】 D2、某栋多功能组合建筑,地下4层,地上20层,每层高度为3.05m,该建筑采用框架剪力墙结构,各层建筑面积均为3000㎡,其中地下三、四层主要为汽车库,地下二层为设备用房,地下一层为消防控制室、管理用房及商场营业厅,地上一到三层为商场营业厅、展览厅,地上四层至二十层为办公室。
关于该建筑消防电气设计中,说法不正确是()。
A.该建筑采用自备发电设备作备用电源时,自备发电设备采用自动启动方式时,应保证在30s内供电B.该建筑地下室内消防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备用电源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0.5hC.该建筑地上商场部分应在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径地面上增设保持视觉连续灯光疏散指示标志D.该建筑消防配电线路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时,应敷设在电缆井内【答案】 D3、火灾警报器设置不宜与()设置在同一面墙上。
A.区域显示器B.消防专用电话C.应急广播D.安全出口指示标志灯具【答案】 D4、某多层焦化厂焦油厂房采用防火墙划分防火分区,下列防火墙的设置中,错误的是()。
A.受工艺限制,部分防火墙采用防火卷帘替代B.建筑外墙采用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纵向分隔的防火墙未凸出外墙C.焦油输送管道通过防火墙穿越防火分区,并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将墙与管道之间的空隙紧密填实D.防火墙上设置了多扇不可开启的甲级防火窗【答案】 C5、某单层过氧化氢厂房,耐火等级为二级,该厂房内柱子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h。
A.2.50B.2.00C.1.50D.1.00【答案】 B6、干粉灭火系统干粉储存容器,其干粉灭火剂装量系数不应大于()。
超细干粉自动灭火系统设计说明
超细干粉自动灭火装置(系统)设计说明设计项目(项目名称)消防工程设计设计依据⑴《干粉灭火装置》GA602-2006⑵《超细干粉灭火剂》GA578-2005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⑷《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⑸《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92⑹《脉冲干粉自动灭火装置配置设计及安装规范》DB12/T217-2005⑺《超细干粉灭火系统设计、安装与验收规程》DGJ32/TJ80-2009⑻《超细干粉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B37/T1317-2009⑼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标准有关EMC标准体系⑽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及数据⑿ BURAN系列超细干粉灭火装置产品说明书设计说明3.1设计对象及火灾种类3.1.1保护区域:3.1.2保护对象:保护区域内物品3.1.3火灾类别:类3.1.4保护区内温度:常温3.2设计原理BURAN系列非爆破式非储压式超细干粉灭火装置同时具有自动、手动、系统联动及远距遥控启动等启动控制方式,并可同时实现无源自发组网联动。
3.2.1自动启动灭火装置启动连接线和标配的温感启动器相连。
当防护区发生火灾时,环境温度达到温感启动器公称动作温度(≥70℃)时,灭火装置接收到启动信号,固气转换剂被激活,壳内气体迅速膨胀内部压力增大,将喷嘴薄膜冲破,超细干粉向保护区域喷射并迅速向四周弥漫,形成局部灭火或全淹没灭火状态,火焰在超细干粉连续的物理、化学作用下被扑灭。
3.2.2手动启动防护区发生火灾时,按下每个防护区的专用手动紧急启动按钮后,延时启动模块进入延时阶段(0-30秒可调),此阶段用于警示或疏散人员(声光报警器等动作),延时结束,灭火装置即启动;在此延时过程中亦可按紧急停止钮取消启动执行;如果遇紧急情况也可不待延时结束强行按下强启按钮提前启动。
3.2.3系统联动当与灭火装置相连接的火灾报警控制器接收到两个独立的火灾信号后,延时至设定的时间后启动灭火装置释放超细干粉灭火剂灭火。
D类 干粉灭火系统说明书
D类干粉灭火系统(贮气瓶型)使用说明书一概述ZFP系列干粉灭火系统是一种有管网、可移动的高科技消防设备。
该系统适用于全淹没火和局部应用灭火。
全淹没灭火用于扑救相对封闭大空间的火灾。
局部应用灭火用于扑救具体保护对象的火灾。
本系统可与火灾报警系统相连,既可单套使用,又可多套联用,也可以实现分配组合灭火。
二适用范围1.本系统适用于化工场所、大型仓库、油库、船舶、机房、变电电房、泵房、机场、车站、办公室、档案室、图书馆、生产车间等多种场合。
2.充装D类火灾灭火剂时,可扑救相应的D类的火灾三、型号及主要技术参数1.型号标记ZF P X A C灭火剂的粒径——超细灭火剂种类(A为ABC类干粉,D为D类干粉)灭火装置规格:Kg贮气瓶型自动干粉灭火系统2 灭火系统主要性能ZFP系列干粉灭火系统按填充灭火剂分ABC超细干粉和D类火灾灭火剂两大类,ZF系列灭火系统可以采用分配组合方式,即每台设备最多保护三个区(在不可能同时发生火灾的情况下)如果一个防护区有多个喷头,在设置是必须均衡布置,单个喷头的保护面积因喷头的规格型号不同而有所区别,全淹没设计时按火灾类别选择灭火浓度,以灭火剂总量进行灭火系统选型及核定其数量。
ZFP系列干粉灭火系统工作原理:在保护区发生火灾是,报警系统声光报警器或警铃动作,报警系统延时后给超细干粉灭火系统一个启动信号,超细干粉灭火系统得到启动信号后,启动瓶上的电磁阀动作,启动瓶内的气体迅速将氮气储气瓶上的氮气阀门打开,氮气储气瓶内的高压气体经减压阀减压至 1.5MPa后给储粉罐加压,当储粉罐内的压力达到设定值MPa时,控制系统迅速将出粉阀打开,灭火剂1.400.2-经管道流向指定的保护区内灭火。
表 D类火灾灭火剂灭火系统主要性能(应用于化工危险场所)四、D类干粉灭火系统与报警系统组成管网自动灭火系统图1D类干粉灭火系统构成与报警系统联动示意图图2 D类干粉灭火系统工作程序图3 D类干粉灭火系统喷头布置示意图五安装与调试1.安装前的检查现场安装前,应按下列要求对系统进行检查:1)灭火系统及火灾报警控制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DB37
DB37/T1317-2009《超细干粉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超细干粉灭火剂为一种性能良好,应用广泛的新型灭火剂。
超细干粉灭火剂目前有以磷酸铵盐为灭火组分的ABC超细干粉灭火剂或以聚合材料为灭火组分的复合型ABC超细干粉灭火剂。
该类灭火剂由于90%的粒径≤20μm,比表面积大,在火场反应速度快,因而灭火效率高。
普通磷酸铵盐超细干粉灭火剂灭火效能≤0.15kg/m3,复合型超细干粉灭火剂灭火效能≤0.06kg/m3。
灭火剂既可全淹没应用灭火,又可局部应用灭火,广泛应用于各种场所扑救A、B、C、E、F类火灾。
特种超细干粉灭火剂可用于扑救D类火灾。
超细干粉灭火系统,采用了近几年成熟的扑救火灾的控制释放技术,采用电控启动、定温启动、电控手动启动等多种启动方式,用于相对封闭的空间全淹没应用灭火,或开放场所局部保护应用灭火,具有安装、维修方便,应用灵活,灭火效能高等一系列优点。
鉴于超细干粉灭火剂及灭火系统近年来应用广泛,为规范产品的生产,公安部颁布了GA578—2005《超细干粉灭火剂》、GA602—2006《干粉灭火装置》产品行业标准。
由于目前我国尚未颁布超细干粉灭火系统设计应用的行业标准及国家标准,为规范超细干粉灭火系统的设计及施工过程,提供必要的设计、施工、验收依据,山东省颁布了DB37/T1317《超细干粉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地方标准(以下简称《规范》)。
该《规范》依据GB501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6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47《干粉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A578《超细干粉灭火剂》、GA602《干粉灭火装置》等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参考了英国、德国、日本等国家的相关技术规范编写而成。
在总结已有科研成果和超细干粉灭火系统多年来应用工程实践的基础上,对《规范》所涉及的主要技术参数进行实体灭火实验,确定了超细干粉灭火系统的适用场所、保护对象、基本设计方法和系统的安装与验收要求。
干粉灭火系统设计参数
干粉灭火系统设计参数干粉灭火系统是依靠驱动气体(惰性气体)驱动干粉的,干粉固体所占体积与驱动气体相比小得多,宏观上类似于气体灭火系统,因此,可采用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数据。
防护区围护结构具有一定耐火极限和强度是保证灭火的基本条件。
一、一般规定采用全淹没灭火系统的防护区,应符合下列规定:1)喷放干粉时不能自动关闭的防护区开口,其总面积不应大于该防护区总内表面积的15%,且开口不应设在底面。
2)防护区的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0.50h,吊顶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0.25h;围护结构及门窗的允许压力不宜小于1200Pa。
采用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的保护对象,应符合下列规定:1)保护对象周围的空气流动速度不应大于2m/s(二氧化碳为3)。
必要时,应采取挡风措施。
2)在喷头和保护对象之间,喷头喷射角范围内不应有遮挡物。
3)当保护对象为可燃液体时,液面至容器缘口的距离不得小于150mm。
当防护区或保护对象有可燃气体、易燃、可燃液体供应源时,启动干粉灭火系统之前或同时,必须切断气体、液体的供应源。
可燃气体、易燃、可燃液体和可熔化固体火灾宜采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剂;可燃固体表面火灾应采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剂。
组合分配系统的灭火剂储存量不应小于所需储存量最多的一个防护区或保护对象的储存量。
组合分配系统保护的防护区与保护对象之和不得超过8个。
当防护区与保护对象之和超过5个时,或者在喷放后48h内不能恢复到正常工作状态时,灭火剂应有备用量。
备用量不应小于系统设计的储存量。
备用干粉储存容器应与系统管网相连,并能与主用干粉储存容器切换使用。
二、全淹没灭火系统全淹没灭火系统的干粉喷射时间不应大于30s。
全淹没灭火系统喷头布置,应使防护区内灭火剂分布均匀。
防护区应设泄压口,并宜设在外墙上,其高度应大于防护区净高的2/3。
三、局部应用灭火系统室内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的干粉喷射时间不应小于30s;室外或有复燃危险的室内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的干粉喷射时间不应小于60s。
干粉灭火系统设计管网计算
干粉灭火系统设计管网计算4.0.1管网起点(干粉储存容器输出容器阀出口)压力不应大于2.5MPa;管网最不利点喷头工作压力不应小于0.1MPa。
4.0.2管网中干管的干粉输送速率应按下列公式计算:Q0=m/t(4.0.2)4.0.3管网中支管的干粉输送速率应按下列公式计算:Q b=n×Q i(4.0.3)式中Q b——支管的干粉输送速率(kg/s);n—安装在计算管段下游的喷头数量。
4.0.4管道内径宜按下列公式计算:式中d——管道内径(mm);宜按附录A表A-1取值;Q——管道中的干粉输送速率(kg/s)。
4.0.5管段的计算长度应按下列公式计算:L=L y+∑L J(4.0.5-1)L y=f(d)(4.0.5-2)式中L——管段计算长度(m);L y——管段几何长度(m);L J——管道附件的当量长度(m);可按附录A表A-2取值。
4.0.6管网宜设计成均衡系统,均衡系统的结构对称度应满足下列公式要求:式中S——均衡系统的结构对称度;L max——对称管段计算长度最大值(m);L min——对称管段计算长度最小值(m)。
4.0.7管网中各管段单位长度上的压力损失可按下列公式估算:式中△P/L——管段单位长度上的压力损失(MPa/m);P e--管段末端压力(MPa);λq——驱动气体摩擦阻力系数;g——重力加速度(m/s2);取9.81;△——管道内壁绝对粗糙度(mm)。
4.0.8高程校正前管段首端压力可按下列公式估算:式中p b'——高程校正前管段首端压力(MPa)。
4.0.9用管段中的平均压力代替公式4.0.7-1中的管段末端压力,再次求取新的高程校正前的管段首端压力,两次计算结果应满足下列公式要求,否则应继续用新的管段平均压力代替公式4.0.7-1中的管段末端压力,再次演算,直至满足下列公式要求。
式中p p——管段中的平均压力(MPa);δ——相对误差;i——计算次序。
4.0.10高程校正后管段首端压力可按下列公式计算:式中p b——高程校正后管段首端压力(MPa);ρH——干粉—驱动气体二相流密度(kg/m3);γ——流体流向与水平面所成的角(°);ρQ——管道内驱动气体的密度(kg/m3)。
干粉灭火系统组件及设置要求
干粉灭火系统组件及设置要求
干粉灭火系统是一种常用的消防设备,可用于灭火和预防火灾,尤其适用于固体、液体、气体火灾。
本文将介绍干粉灭火系统的组
件及设置要求。
一、干粉灭火系统组件
1. 储粉器:用于贮存干粉灭火剂,通常设在消防控制室或消防
水泵房内。
2. 料管及放粉器:用于输送干粉灭火剂和喷射到火源,通常钢
质制成。
3. 控制阀:用于控制干粉灭火系统的启停和压力,通常设在灭
火系统管道上。
4. 压力表:用于显示干粉灭火系统的压力。
5. 灭火器:用于喷射干粉灭火剂到火源,通常为手提式灭火器
或固定式灭火器。
二、干粉灭火系统设置要求
1. 设计:干粉灭火系统应根据建筑物的结构、物理、化学特点、火源及可燃物情况等因素进行设计。
2. 安装:干粉灭火系统的安装应遵循国家标准和消防技术标准
的规定。
3. 维护:干粉灭火系统应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如清洗灭火器
管路、更新灭火剂等。
4. 建筑安全标志:干粉灭火系统的安装位置应设置明显的建筑安全标志,以便消防人员在火灾发生时能快速找到设备。
5. 操作指南:应设置干粉灭火系统的操作指南,以让使用者熟悉干粉灭火系统的使用方法及操作流程。
6. 检验:干粉灭火系统应进行定期检验和试验,以确保其在火灾发生时能有效起到灭火作用。
以上是干粉灭火系统组件及设置要求的相关内容,通过合理设置和安装,可以有效提高建筑物的防火能力,及时应对突发火灾事件。
第七章干粉灭火系统
三氟甲烷灭火剂
灭火机理:物理作用,部分化学作用。在火焰高温中分解产 生活性游离基,消耗维持燃烧所需的活性游离基,生成稳定 分子,对燃烧起抑制作用。
中国工程建设协会标准 CECS 359:2014《三氟甲烷灭火系统 技术规程》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和天津盛达安全科技有限 公司主编。 中国工程建设协会标准 CECS 359:2014《外贮压七氟丙烷灭 火系统技术规程》
喷射时间
封闭罩侧面 围封面面积
5. 有一通讯机房采用4.2MPa的七氟丙烷灭火系统保护,储存 装置为4个100L的钢瓶(每个钢瓶的剩余量为3.5kg),充装 密度为750kg/m3, 管网布置为均衡管网,管网管道内容积为 0.12m3,计算过程中点时储存容器内的压力,如果喷头的工作 压力不满足设计要求,提出可能的改进方案。 6. 全淹没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管网布置如图所示,假定设计用 量为700kg,试计算主干管及各支管的平均设计流量,并确定 管道的通径。
属性
化学名称
化学式 分子式 分子量 沸点(℃) 临界温度(℃) 临界压力(bar)
值 全氟己酮,fk5112,fk-5 -12 cf3cf2c(o)cf(cf3)2 c6f2o 316.04 49.2 168.7 18.65
临界体积9.1
液相密度(g/ml) 1.60
高压泵组式细水雾灭火系统
瓶组式细水雾灭火系统
优点 缺点
1、不易造成液体飞溅 2、用水量少 3、对环境无污染,不产生副产物 ,对大气无破 坏,无温室效应 4、不连续,绝缘性好,可用来扑灭电气设备火灾。 5、烟雾消除作用
1、对喷嘴、管路、组件等要求高 2、对水质要求高
3、系统专业性强
影响水雾灭火效果的因素很多:空间的封闭性、燃
干粉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干粉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发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干粉灭火系统设计规范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年月日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现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自年月制性条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前言关于印发修订计划本规范由公安部负责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遵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以及防消结合对我国干粉灭火系统的等发达国家的相关标准安全要求等其中黑粗责具体管理把意见和有关资料寄规范管理组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号主编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参编单位吉林省公安消防总队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东北大学深圳市公安消防支队广东胜捷消防设备有限公司杭州新纪元消防科技有限公司陕西消防工程公司吉林化学工业公司设计院主要起草人东靖飞宋旭东魏德洲郑智罗兴康刘跃红李深梁何文辉伍建许丁国臣戴殿峰石秀芝杨丙杰沈纹王宝伟目次总则术语和符号术语符号系统设计一般规定全淹没灭火系统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管网计算系统组件储存装置选择阀和喷头管道及附件控制与操作安全要求附录附录管网分支结构本规范用词说明总则干粉灭火系统可用于扑救下列火灾干粉灭火系统不得用于扑救下列物质的火灾干粉灭火系统的设计术语和符号术语干粉灭火系统全淹没灭火系统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防护区喷射一定浓度的干粉并使其均匀局部应用灭火系统主要由一个适当的灭火剂供应源组成它能将灭火剂直接喷防护区组合分佩系统单元独立系统用一套干粉储存装置保护一个防护区或保护对象的灭火系预制灭火装置均衡系统非均衡系统干粉储存容器驱动气体驱动气体储瓶驱动压力驱动气体系数在干粉增压时间干粉储存容器中从干粉受驱动至干粉储存容器开始释放的装量系数符号几何参数符号表面积管段计算长度安装在计算管段下游的喷头数量泄压口缩流系数物理参数符号干粉设计用量干粉喷射时间泄放混合物比容液化驱动气体充装系数驱动气体系数干粉灭火剂松密度干粉系统设计一般规定干粉灭火系统按应用方式可分为全淹没灭火系统和局部扑救封闭空间内的火灾应采用全淹没灭火系统于该防护区总内表面积的吊顶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宜小于采用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的保护对象应符合下列规定保护对象周围的空气流动速度不应大于必要时于当防护区或保护对象有可燃气体组合分配系统的灭火剂储存量不应小于所需储存量最多组合分配系统保护的防护区与保护对象之和不得超过当防护区与保护对象之和超过内备用量不应小备用干粉储存容器应与系统管网相连并能与主用干粉储存全淹没灭火系统全淹没灭火系统的灭火剂设计浓度不得小于灭火剂设计用量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式中干粉设计用量防护区净容积开口补偿系数不能自动关闭的防护区开口面积干粉喷射时间防护区的内侧面全淹没灭火系统的干粉喷射时间不应大于全淹没灭使防护区内灭火剂分布均区净高的式中泄压口缩流系数驱动气体系数局部应用灭火系统当保当采用面积法不能做有复燃危险的室内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的干粉喷射时间不应小于架空型喷头应以喷头的出口至保护对象表面的距离确定干粉设计用量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式中按产品样本取值封闭罩的底应是实际底面封闭罩的侧面及顶部当无实际围护结构时它们至保护对象外缘的距离不应小于干粉设计用量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式中保护对象的计算体积预制灭火装置预制灭火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灭火剂储存量不得大于管道长度不得大于工作压力不得大于一个防护区或保护对象所用预制灭火装置最多不得超过管网计算管网中干管的干粉输送速率应按下列公式计算管网中支管的干粉输送速率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式中安装在计算管段下游的喷头数量式中管道内径表管道中的干粉输送速率管段的计算长度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式中管段计算长度管道附件的当量长度取值管网宜设计成均衡系统均衡系统的结构对称度应满足下列公式要求式中管网中各管段单位长度上的压力损失可按下列公式估算式中管段末端压力管道内壁绝对粗糙度高程校正前管段首端压力可按下列公式估算式中用管段中的平均压力代替公式中的管段末端压足下列公式要求否则应继续用新的管段平均压力代替公式式中高程校正后管段首端压力可按下列公式计算式中干粉流体流向与水平面所成的角管道内驱动气体的密度喷头孔口面积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式中干粉储存量可按下列公式计算式中干粉储存容器容积可按下列公式计算式中干粉储存容器的装量系数驱动气体储存量可按下列公式计算非液化驱动气体液化驱动气体式中驱动气体储瓶数量驱动气体储瓶容积非液化驱动气体充装压力管网起点压力液化驱动气体充装系数倍管网内驱动气体残余量选取系统组件储存装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干粉储存容器设计压力可取或压力级其干粉灭火剂的装量系数不应大于安全泄压装置的动作压力及额定排放量应按现行国家标不应大于专用储存装置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应靠近防护区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宜保持干燥和良好通风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的储选择阀和喷头选择阀上应设有标明防护区的永久性铭牌系统启动时喷头的单孔直径不得小于管道及附件下列规定管道应采用无缝钢管管道规格宜按附录表环保要求的防腐方式输送启动气体的管道宜采用铜管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的规定的管道转弯时宜选用弯管公称直径大于管网中阀门之间的封闭管段应设置泄压装置其泄压动作其间距可按附录表取控制与操作当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用于经常有人的保护场所时延迟时间不应大于全淹没灭火系统的手动启动装置应设置在防护区外邻近手动启动装置的安装高度宜使其中心位置距地面所有手动启动装置都应明显地标在紧靠手动启动装置的部位应设置手动紧急停止装置其手动紧急停止装置应确保灭火在使用手动紧当采用气动动安全要求内安全疏防护区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转换开关安装高度宜使中心位置距地面立的机械排风装置附录表干粉灭火系统管道规格表(c)(d)(e)当采用文丘里管时,l <20D ( f )( g )附录管网分支结构图管网分支结构图本规范用词说明同的用词说明如下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反面词采用严禁正面词采用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正面词采用反面词采用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可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超细干粉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超细干粉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ICS 13.220.01C 84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T 1317-2009超细干粉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Code of design,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for Super fine powder extinguish systemIII前言本规范依据GB 501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6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347《干粉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A 578《超细干粉灭火剂》、GA 602《干粉灭火装置》等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参考了英国、德国、日本等国家的相关技术规范编写而成。
在总结已有科研成果和工程实践的基础上,对本规范所涉及的主要技术参数进行实体灭火实验,确定了超细干粉灭火系统的适用场所、保护对象、基本设计方法和系统的安装与验收要求。
本规范共分十一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系统设计、管网计算、系统组件、控制与操作、安全要求、系统安装、系统调试、系统验收、维护管理、附录及条文说明。
本规范附录A、附录B、附录E为规范性附录。
附录C、附录D、附录F、附录G为资料性附录。
本规范按GB/T 1.1—2000《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和GB/T 1.2—2002《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进行编写。
本规范由山东省公安厅消防局提出。
本规范由山东省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III本规范起草单位:山东省公安厅消防局、山东环绿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亓延军、董新明、黄凤梅、刘苑、孙厚杰、王琳、宋希功、秦玉旺、陈祖根、宋明韬。
IV超细干粉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1 总则1.1 为了合理设计、安装超细干粉灭火系统(以下简称灭火系统),统一工程施工及验收质量,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及生产和贮存装置中设置的灭火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
油漆间相关规定
内法规规定:对于甲板面积为4m2 或更大的油漆间和易燃液体储藏室,应设有下列规定的装置之一:(1)CO2 灭火系统,其容量按该处所总容积的40%进行设计;(2)干粉系统,其容量按干粉至少为0.5kg/m3 进行设计;(3)压力水雾系统或自动喷水器系统,其出水率按5L/m2·min 进行设计。
SOLAS规定:油漆间应由下列系统保护:.1二氧化碳系统,设计成能至少放出相当于所保护处所总容积40% 的自由气体.2干粉系统,设计能力至少为0.5 kg干粉/m3;.3水雾或喷水器系统,设计供水能力为5 l/m2 min。
水雾系统可连接在船舶消防总管上;或.4主管机关认为能提供等效保护的系统。
在任何情况下,该系统均应能从所保护处所的外部进行操作。
易燃液体储藏室应由经主管机关认可的相应的灭火设备予以保护。
6.3.3对于不通往起居处所甲板的面积小于4 m2的易燃液体储藏室,可以接受用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代替固定式灭火系统,该灭火器应能至少放出相当于所保护处所总容积40% 的自由气体。
在储藏室上应设有喷放孔,无需进入该受保护处所就可以用灭火器向内喷放。
所要求的手提式灭火器应存放在喷放孔附近。
作为替代,可以布置注水口或水带接头以便于使用消防总管的水。
通风管的布置要看你的油漆库的位置,用的是什么等级的防火分隔,一起通风管的管径大小,通风管的布置等等因素报警的设置有三种方法IC IIC IIIC 具体参见solas的规定•面积超过面积超过4M2的油漆间和易燃液体物料间应安装下的油漆间和易燃液体物料间应安装下列固定灭火装置中的一种 或经验船部门同意的其列固定灭火装置中的一种 或经验船部门同意的其他灭火系统, 他灭火系统,能从被保护处所能从被保护处所外部释放外部释放灭火剂,在布置上应能保证灭火剂均匀释放1.CO2灭火系统剂量按被保护处所的总容积的40%计算2.干粉灭火系统其剂量按被保护场所的总容积每立方米0.5kg计算3.水雾灭火系统其水量按被保护处所水平面积每分钟每平方米5L计算4.面积小于4m2的油漆间和易燃液体物料间可根据面积配备手提式CO2或干粉灭火器一只或数只。
超细干粉自动灭火系统设计说明
超细干粉自动灭火装置(系统)设计说明设计项目(项目名称)消防工程设计设计依据⑴《干粉灭火装置》GA602-2006⑵《超细干粉灭火剂》GA578-2005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⑷《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⑸《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92⑹《脉冲干粉自动灭火装置配置设计及安装规范》DB12/T217-2005⑺《超细干粉灭火系统设计、安装与验收规程》DGJ32/TJ80-2009⑻《超细干粉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B37/T1317-2009⑼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标准有关EMC标准体系⑽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及数据⑿ BURAN系列超细干粉灭火装置产品说明书设计说明3.1设计对象及火灾种类3.1.1保护区域:3.1.2保护对象:保护区域内物品3.1.3火灾类别:类3.1.4保护区内温度:常温3.2设计原理BURAN系列非爆破式非储压式超细干粉灭火装置同时具有自动、手动、系统联动及远距遥控启动等启动控制方式,并可同时实现无源自发组网联动。
3.2.1自动启动灭火装置启动连接线和标配的温感启动器相连。
当防护区发生火灾时,环境温度达到温感启动器公称动作温度(≥70℃)时,灭火装置接收到启动信号,固气转换剂被激活,壳内气体迅速膨胀内部压力增大,将喷嘴薄膜冲破,超细干粉向保护区域喷射并迅速向四周弥漫,形成局部灭火或全淹没灭火状态,火焰在超细干粉连续的物理、化学作用下被扑灭。
3.2.2手动启动防护区发生火灾时,按下每个防护区的专用手动紧急启动按钮后,延时启动模块进入延时阶段(0-30秒可调),此阶段用于警示或疏散人员(声光报警器等动作),延时结束,灭火装置即启动;在此延时过程中亦可按紧急停止钮取消启动执行;如果遇紧急情况也可不待延时结束强行按下强启按钮提前启动。
3.2.3系统联动当与灭火装置相连接的火灾报警控制器接收到两个独立的火灾信号后,延时至设定的时间后启动灭火装置释放超细干粉灭火剂灭火。
干粉灭火系统的设计参数
干粉灭火系统的设计参数
干粉灭火系统的设计参数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干粉灭火剂的充装密度:干粉灭火剂的充装密度是指单位体积内干粉灭火剂的质量。
根据不同的干粉灭火剂类型,充装密度可能会有所不同。
在设计干粉灭火系统时,需要根据干粉灭火剂的类型和规格,确定合适的充装密度。
2. 喷头流量:喷头流量是指干粉灭火系统中的喷头在单位时间内喷出的干粉灭火剂的量。
喷头流量的选择需要根据被保护对象的具体情况而定,如空间大小、干粉灭火剂的覆盖范围等。
3. 喷头工作压力:喷头工作压力是指使干粉灭火剂从喷头喷出的压力。
喷头工作压力的选择需要根据干粉灭火系统的设计要求而定,以保证干粉灭火剂能够顺利从喷头喷出。
4. 喷头安装高度:喷头安装高度是指喷头与被保护对象之间的垂直距离。
根据不同的干粉灭火剂类型和被保护对象的具体情况,需要选择合适的喷头安装高度。
5. 系统工作压力:系统工作压力是指干粉灭火系统中的气体压力。
系统工作压力的选择需要根据干粉灭火系统的设计要求而定,以保证系统能够正常工作。
这些参数是进行干粉灭火系统设计的重要依据,必须根据具体的
应用场景和要求进行选择和配置。
在设计和安装过程中,还需要注意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以保障人员的安全和财产的保护。
干粉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47
干粉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47- 2004施行日期:2004年11月1日无案例各1题灭火机理和适用场所(整理在灭火器规范里)6 控制与操作6.0.1 干粉灭火系统应设有自动控制、手动控制和机械应急操作三种启动方式。
当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用于经常有人的保护场所时可不设自动控制启动方式。
6.0.2 灭火系统的自动控制应在收到两个独立火灾探测信号后才能启动,延迟时间不应大于30s增压时间。
(增压≤延时≤30S)条文说明:探测器由于受其自身的质量和环境的影响,会出现误报的可能。
“应在收到两个独立火灾探测信号后才能启动”,是指两种不同类型或两组同一类型的火灾探测器。
6.0.4在使用手动紧急停止装置后,应保证手动启动装置可以再次启动。
条文说明:(消防交流蔻群46944-9530)手动紧急停止装置是在系统启动后的延迟时段内发现不需要或不能够实施喷放灭火剂的情况时可采用的一种使系统中止的手段。
比如有人错按了启动按钮;火情未到非启动灭火系统不可的地步,可改用其他简易灭火手段;区域内还有人员尚未完全撤离等等。
一旦系统开始喷放灭火剂,手动紧急停止装置便失去了作用。
启用紧急停止装置后,虽然系统控制装置停止了后继动作,但干粉储存容器增压仍然继续,系统处于蓄势待发的状态,这时仍有可能需要重新启动系统,释放灭火剂。
比如有人错按了紧急停止按钮,防护区内被困人员已经撤离等,所以,要求做到在使用手动紧急停止装置后,手动启动装置可以再次启动。
强调这一点的另一个理由是,目前在用的一些其他的固定灭火系统的手动启动装置不具有这种功能。
6.0.6 预制灭火装置可不设机械应急操作启动方式。
7 安全要求(和气体灭火系统一样)7.0.1 防护区内及入口处应设火灾声光警报器,防护区入口处应设置干粉灭火剂喷放指示门灯及干粉灭火系统永久性标志牌。
7.0.2 防护区的走道和出口,必须保证人员能在30s内安全疏散。
7.0.3 防护区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并应能自动关闭,在任何情况下均应能在防护区内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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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粉灭火系统设计参数
干粉灭火系统是依靠驱动气体(惰性气体)驱动干粉的,干粉固体所占体积与驱动气体相比小得多,宏观上类似于气体灭火系统,因此,可采用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数据。
防护区围护结构具有一
定耐火极限和强度是保证灭火的基本条件。
一、一般规定
采用全淹没灭火系统的防护区,应符合下列规定:
1)喷放干粉时不能自动关闭的防护区开口,其总面积不应大
于该防护区总内表面积的15%,且开口不应设在底面。
2)防护区的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0.50h,吊顶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0.25h;围护结构及门窗的允许压力不宜小
于1200Pa。
采用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的保护对象,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保护对象周围的空气流动速度不应大于2m/s(二氧化碳为3)。
必要时,应采取挡风措施。
2)在喷头和保护对象之间,喷头喷射角范围内不应有遮挡物。
3)当保护对象为可燃液体时,液面至容器缘口的距离不得小
于150mm。
当防护区或保护对象有可燃气体、易燃、可燃液体供应源时,启动干粉灭火系统之前或同时,必须切断气体、液体的供应源。
可燃气体、易燃、可燃液体和可熔化固体火灾宜采用碳酸氢
钠干粉灭火剂;可燃固体表面火灾应采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剂。
组合分配系统的灭火剂储存量不应小于所需储存量最多的
一个防护区或保护对象的储存量。
组合分配系统保护的防护区与保护对象之和不得超过8个。
当防护区与保护对象之和超过5个时,或者在喷放后48h内不能恢复
到正常工作状态时,灭火剂应有备用量。
备用量不应小于系统设计
的储存量。
备用干粉储存容器应与系统管网相连,并能与主用干粉储存
容器切换使用。
二、全淹没灭火系统
全淹没灭火系统的干粉喷射时间不应大于30s。
全淹没灭火系统喷头布置,应使防护区内灭火剂分布均匀。
防护区应设泄压口,并宜设在外墙上,其高度应大于防护区
净高的2/3。
三、局部应用灭火系统
室内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的干粉喷射时间不应小于30s;室外或有复燃危险的室内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的干粉喷射时间不应小于
60s。
四、预制灭火装置
预制灭火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灭火剂储存量不得大于150kg。
2)管道长度不得大于20m。
3)工作压力不得大于 2.5MPa。
一个防护区或保护对象宜用一套预制灭火装置保护。
一个防护区或保护对象所用预制灭火装置最多不得超过4套,并应同时启动,其动作响应时间差不得大于2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