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数量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标准安全生产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标准1、一个公司人数达到多少时要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最新《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单位、道路运输企业和危险物品copy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企业从业人员超过多少人就要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企业从业人员超过100人就要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明确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将其他抄生产经营单位设置专门机构或者配备专职人员的从业人员下限由300人调整为100人。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标准扩展资料: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道急救援演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3、从业人员超过多少人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来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自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知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道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安全生产法》中规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么?《安全生产法》中规定,除从事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和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外,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
二十、知识与经验传承
1.建立知识与经验传承机制,通过师徒制、内部分享会等形式,促进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之间的经验交流。
2.鼓励资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分享成功案例和教训,提升整体管理水平。
3.定期组织内部培训,提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
八、总结
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通过合理配置、专业化培训、层级管理和激励机制,提高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我国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力保障。
八、人员选拔与任用
1.选拔:通过内部推荐、社会招聘等方式,选拔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选拔过程要公平、公正、公开,确保选拔出的人员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
二十一、环境管理与保护
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密切关注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确保施工活动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2.定期检查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降低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推广绿色施工理念,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废弃物排放。
二十二、法律法规更新与培训
1.实时关注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更新,确保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与法律法规保持一致。
2.定期召开跨部门安全生产协调会,解决安全生产中的跨部门问题。
3.建立跨部门安全生产信息共享机制,提高协作效率。
十六、外部监管与合规
1.主动接受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2.遵守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合规进行。
3.与行业协会、专业机构等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借鉴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3.建立风险预警机制,提前采取预防措施,降低安全生产风险。
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标准
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企业应根据自身生产规模、特点、危险性和管理需要,合理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一般来说,以下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
1. 企业规模小、危险性较低的企业,应当配备1名以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 企业规模较大、危险性较高的企业,应当配备2名以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 对于需要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员的企业,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如安全工程师、化学工程师、电气工程师等。
4. 对于特殊行业或特殊场所,如矿山、爆炸危险场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等,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标准规定,配备相应数量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应当有专业技术人员配合管理。
以上标准仅作为参考,具体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应当根据企业内部情况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进行科学、合理的配备。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
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4]213号
第六条建设工程项目应当成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小组成员应包括企业派驻到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为:(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
1、1万平方米及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
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至少2人;
3、5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应当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按照安装总造价:
1、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
2、5000万-1亿元的工程至少2人;
3、1亿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应当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八条劳务分包企业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人员50人以下的,应当设置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设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以上的,应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配,并不少于企业总人数的5‰。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的规定
八、激励机制
8.1企业应建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激励机制,对工作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8.2企业可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岗位津贴,鼓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高业务水平,积极履行职责。
(1)组织或参与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制定;
(2)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
(4)组织或参与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
(5)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
(6)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统计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任职条件
18.2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评审,评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并根据评审结果采取改进措施。
十九、宣传教育
19.1企业应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形成全员参与的安全文化。
19.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积极参与企业安全文化建设,通过举办安全活动、讲座等形式,提高员工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六、监督管理
6.1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强对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6.2企业应主动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报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6.3对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政府有关部门应依法予以查处。
七、人员调整与补充
7.1企业因生产经营规模、性质及风险程度发生变化,需调整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时,应按照本规定重新确定配备标准,并及时进行调整。
十五、档案管理
15.1企业应建立健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档案管理制度,对以下资料进行归档:
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数
3.证书要求:持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4.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5.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流程。
六、实施与监督
1.企业应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标准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企业应加强对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素质。
-对重大安全生产信息进行及时上报和披露。
2.沟通协调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
-加强与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政策法规变动;
-鼓励员工参与安全管理,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听取意见和建议。
七、风险控制与事故处理
1.风险控制
-定期进行安全生产风险评估,识别潜在的安全隐患;
五、任职要求
1.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安全管理、工程技术等相关专业优先;
2.具备2年以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验,熟悉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3.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4.通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六、保障措施
1.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确保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正常开展工作;
2.依法保障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提供晋升空间;
3.定期组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4.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对工作成绩显著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七、监督管理
1.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加强对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领导和监督;
2.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加强对企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确保政策落实;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主题活动,强化员工的安全责任感;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标准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标准1、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怎么配置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法第21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百输单位和危化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度安全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内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容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超过100人的生产单位要配置多少安全管理人员?一个人就够了只负责安全方面的。
如果还要管生产的话大概要四个。
3、一个公司人数达到多少时要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最新《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单位、道路运输企业和危险物品copy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安全生产法》中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关于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情况如何要求的?5、关于生产经营单位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方面,《条例》有哪些要求1、《安全百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度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问人员超过一百人的答,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建筑等比较危险行业内部对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还有行业要求。
6、企业从业人员超过多少人就要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企业从业人员超过100人就要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明确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将其他抄生产经营单位设置专门机构或者配备专职人员的从业人员下限由300人调整为100人。
安全管理人员配置标准
安全管理人员配置标准一、人员配置1.《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设置、配备标准,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3.《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十一)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力量。
国有大中型企业和各类规模以上(限上)企业应设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设置安全总监,明确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岗位。
矿山等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应独立设立专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不低于从业人员数量1%、不少于3人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30至100人的,应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30人以下的,应配备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服务机构参与安全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机构不得与其他机构合并设置。
4.《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六条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非煤矿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备1名。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选派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服务。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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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下列要求,并应根据企业经营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
(一)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特级资质不少于6人;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
(二)建筑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企业:一级资质不少于3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2人。
(三)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序列企业:不少于2人。
(四)建筑施工企业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应依据实际生产情况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
1、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
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
1、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
3、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二)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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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标准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主动与上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保持沟通,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动态,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八、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化的建设与应用
8.1建设
(1)企业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化建设,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供高效的工作平台。
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安全生产、企业管理、工程技术等相关专业。
(4)具有2年及以上安全生产管理相关工作经验,熟悉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
(2)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安全生产数据采集、分析、预警等功能,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的科学性和实时性。
8.2应用
(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掌握企业安全生产状况,为安全生产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5)取得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与权限
2.1职责
(1)组织制定、修订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
(2)组织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
(4)组织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投入。
(5)参与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6)定期向上级领导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汇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2.2权限
(1)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
根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要求
20.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关注企业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工作,确保相关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20.2加强对有害物质的监测和管理,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20.3推广绿色生产理念,提高传与教育
21.1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2中型企业:按照职工总数的0.8%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3小型企业:按照职工总数的0.5%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岗位职责
3.1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3.2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3.3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3.4参与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十、激励机制
10.1企业应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对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给予奖励。
10.2激励措施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奖金、晋升机会、职业培训等,以提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
10.3定期对安全生产管理成果进行总结,对取得显著成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表彰。
18.2建立风险分级管理制度,对重大风险源进行重点监控和管理。
18.3制定针对性的风险控制措施,并确保措施的有效实施。
十九、安全生产标准化
19.1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参与制定和执行相关标准。
19.2按照标准化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流程。
19.3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和外部评审,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根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要求
一、人员配备原则
1.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安全生产实际需求,合理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管理人员配置数量文件新要求
根据我所掌握的知识,无法提供关于安全管理人员配置数量文件新要求的所有具体信息,但可以提供《安全生产法》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中有关安全管理人员配置数量的部分规定。
新《安全生产法》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此外,在遇到特定情况时,如项目施工过程中致害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或者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者在专业承包时,都应在配备标准上进行增量。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计算方法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计算方法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根据企业规模和从业人员数量来确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计算方法:
1. 对于从业人员不足100人的企业,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 对于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上不足300人的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并配备2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至少应当有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3. 对于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不足1000人的企业,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不低于从业人员5‰但最低不少于3名的比例配备专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至少应当有2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4. 对于从业人员在1000人以上的企业,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不低于从业人员5‰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至少应当有3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此外,对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单位,至少需要配备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对于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委托安全生产
中介机构选派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服务。
请注意,以上仅为一些常见的计算方法,具体的配备方案还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的要求来确定。
建议企业在进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时,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机构,以确保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保障企业生产安全。
安管员配置标准
安管员配置标准
安管员的配置标准可能因不同的行业、企业规模、业务领域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对于一般的生产经营单位,如果从业人员数量在300人以上,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如果从业人员数量不足300人,可以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
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具体来说,对于从业人员总数超过300人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
于从业人员总数%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且最低不得少于3人。
对于从业人员总数在100人以上且在300人以下的单位,应当配备不少于
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对于从业人员总数在100人以下的单位,可以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依法设立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机构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此外,对于高危行业、重点领域等生产经营单位,安管员的配置标准可能更加严格,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进行配备。
同时,为了提高安管员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生产经营单位还需要定期对安管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
总之,安管员的配置标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制定和调整,以确保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1、企业应该配多少安全管理人员根据《安全生产法》第21条规来定: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存储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自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100人,应当设置安知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不超过100人,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道安全管理人员。
2、安全法规规定300人以上应设置几名专职安全管理员?安全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300人以上生产经营单位没有具体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扩展资料:安全管理员主要职责:一、持证上岗,主动组织排查各类有关安全隐患,并制定合理方案或填写排查记录。
研究本部门主要安全问题,在思想上统一安全责任,认真研究落实公司各项安全规章管理制度的可行性,确保本部门顺利实行安全生产工作。
二、定期日常安全管理培训,建立控制、完善公司突发性事故制度,参与编制事故应急救援和演练工作,特别在重大节日、重大假期进行中。
三、定责定片管理,做到在开工前,对环境设备排查,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做好交接责任、组织、制度、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四、制定对生产部门人员有关安全作业教育作业文件,定时排查,全面履行安全职责,确保员工无违法犯罪。
五、积极开展创建“文明施工”活动的宣传,使人人知晓创建活动和积极参加。
六、巡查有毒有害危险品管理,实验室要对化学物品严格管理,做到“五双”严格手续,定期排查,账物相符。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下列要求,并应根据企业经营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
(一)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 特级资质不少于6人;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
(二)建筑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企业:一级资质不少于3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2人.
(三)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序列企业:不少于2人。
(四)建筑施工企业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应依据实际生产情况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
1、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
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
1、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
3、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二)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十五、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信息化管理
15.1企业应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效率。
15.2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安全生产信息共享、实时监控和数据分析。
15.3推广应用安全生产管理软件,辅助管理人员进行风险评估、隐患排查等工作。
18.3企业应定期评估持续教育效果,确保管理人员能够跟上安全生产领域的最新发展。
十九、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权利保障
19.1企业应尊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工作权利,保护其免受不公正对待。
19.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权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提出建议和批评,企业应予以重视并采纳合理意见。
19.3企业不得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而进行打击报复。
23.2企业可通过参加国际安全生产会议、与国外企业进行安全管理交流等方式,提升管理人员的国际视野。
23.3企业应积极与国际安全生产组织合作,引进国际先进的安全管理理念和技术,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十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估
24.1企业应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估体系,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定期评估。
22.1企业应推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与其他部门之间的跨部门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22.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主动参与跨部门项目,分享安全管理经验和资源。
22.3企业应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定期召开协调会议,解决安全生产中的跨部门问题。
二十三、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23.1企业应鼓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与国际交流,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17.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应包括日常安全管理、事故预防、应急响应、员工培训等方面。
安全管理机构和安管人员配备要求
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要求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除此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自己备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
应满足下列要求,并应根据企业经营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
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相关规定,企事业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具体要求如下:
1. 企业规模在50人以上的,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 企业规模在100人以上的,应当配备兼职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3.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在人员数量和经营规模较小时也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和经验,能够负责安全生产组织、实施、监督和检查工作,并及时发现、排除和报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保障企业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数量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数量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1、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1)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1)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2)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3)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1)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2)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建筑施工企业及其项目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
第十三条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1、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1、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2、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3、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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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1、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
(1)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
(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
(1)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
(3)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
下列要求:
(1)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2)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
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建筑施工企业及其项目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
第十三条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
1、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
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
1、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
3、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十四条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二)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