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DIC合同条件应用实务
fidic合同条件体系及应用
fidic合同条件体系及应用一、概述FIDIC(国际水利、电力和建筑工程承包商联合会)是国际上知名的建筑工程合同标准体系,为国际工程项目提供了统一的合同条件参考。
本文将介绍FIDIC合同条件体系的基本架构以及其在实际工程项目中的应用。
二、FIDIC合同条件体系概述FIDIC合同条件体系由一系列合同模板和相应的附录、指南等文件组成,主要用于规范工程项目的合同条款和细则,以确保各合同主体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FIDIC合同条件体系中最常用的合同模板包括“红皮书”(适用于施工承包商)、“黄皮书”(适用于设计、建设及操作阶段)和“银皮书”(适用于设计阶段)。
三、FIDIC红皮书(施工承包商合同)概述与应用1. 红皮书的概述红皮书是FIDIC合同条件体系中最为著名的合同模板,适用于施工承包商与业主之间的合同。
红皮书囊括了合同的各个方面,包括合同签订、工程设计、清单编制、施工管理、质量控制、支付规定、索赔处理等内容。
2. 红皮书的主要条款在红皮书中,有一些重要的条款需要特别注意,比如对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与时限的规定,以及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与验收标准等。
3. 红皮书的应用红皮书适用范围广泛,可用于各类工程项目,包括道路、桥梁、建筑、水利、电力等项目。
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合同各方应充分理解并遵守红皮书的合同条款,以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四、FIDIC黄皮书(设计、建设及操作阶段合同)概述与应用1. 黄皮书的概述黄皮书适用于设计、建设及操作阶段的工程项目合同,是由业主向设计、建设和运营方提供的合同模板。
黄皮书主要关注设计方案的确定、工程建设的协调管理和施工方案的验收等方面。
2. 黄皮书的主要条款在黄皮书中,对于设计方案的编制、工程进度的控制、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设备运行与维护等都有详细的规定。
3. 黄皮书的应用黄皮书适用于各类设计、建设及操作阶段的工程项目,尤其适用于需要设计方案和施工过程相互配合的项目。
合同各方应按照黄皮书的合同条款进行工作,以确保工程的设计、建设和运营符合合同要求。
fidic合同条件体系及应用
FIDIC合同条件体系及应用FIDIC合同条件体系及应用一、FIDIC合同主要文件构成FIDIC专业委员会编制了一系列规范性合同条件,构成了FIDIC合同条件体系,包括:(红皮书) 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Work Of Civil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新红皮书) FIDIC程施工合同条件(1999年新增)Condition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注:《施工合同条件》(新红皮书)的全称是:由业主设计的房屋和工程施工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 for Building and Engineering Works Designed by the Employer);(黄皮书) FIDIC电气与机械工程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Electrical and Mechanical Works(新黄皮书) FIDIC永久设备和设计—建造合同条件(1999年新增)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Plant and Design—Build注:《设备与设计-建造合同》(新黄皮书)的全称是:由承包商设计的电气和机械设备安装与民用和工程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Plant and Designed-Build for Electrlcal and Mechanical Plant and Building and Engineering Works Designed by the Contractor)。
(橘皮书)FIDIC设计-建造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Design— Build and Turnkey(银皮书)FIDIC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EPC Turnkey Projects(白皮书)FIDIC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条件(1998年第三版)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EPC/Turnkey Projects(绿皮书)合同的简短格式Short Form of Contract二、FIDIC主要合同文件的适用性国际承包工程涉及到的FIDIC合同主要有四种:常见的是土木工程施工方面的,正式名称为《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Works of Civil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由于封皮是红色的,海外通常叫做“红皮书”;还有黄色封皮的,是机电工程方面的,正式名称为《机电工程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Electrical and Mechanical Works),常叫“黄皮书”;再有就是白色封皮的,是设计咨询方面的,正式名称为《业主与咨询工程师服务协议模式》(Client/Consultant Model Service Agreement),也叫“白皮书”,其付费标准是按“人—日”、“人—周”或“人一月”计算;交钥匙项目专有一个“橙皮书”,正式名称为《设计、施工及交钥匙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Design-Build and Turnkey, 1995),其主要特点就是参考“黄皮书”做些变通,规定从设计至施工完毕,所有责任全都集中到承包商身上——当然另一方面这也给承包商提供了更大的活动余地。
FIDIC合同条件解读与应用实务 PPT课件
把报给银行的A + B两组改成如下,可以吗?
Group A(51%) Group B(49%)
索
刘
田
杨
宋
Gupta(秘书公司)Adalahe Nhomakorabea秘书公司)
• 有否制约? • 争论:
可在附注里写明当地人没有签字权!OK? 答案是不可以 —— 如果真的发生了与当地法律相悖的情
形,则这个附注就是废纸一张! • 抱怨:
• 每个企业高管都是一本书 —— 我的原则是 给大家讲故事,也就是真实案例(都是我亲 自处理过的项目),再与大家分享并探讨相 关思考。
• 很多内容原本是英文,但我给大家用中文讲, 同时给出英文的原件,并提供一些常用的英 文例函,供大家做第一线业务时可以直接就 作为参考资料(也可安排另外就此再开一个 专门的实用课程),方便拿来即用。
FIDIC合同条件解读与应用实务
(包括对提升国内项目合约管理水平的启示)
一、持续学习的重要性
先提一个问题:
什么是教育? 你的答案是什么? 孔子:有教无类 vs Caste system 我最欣赏的答案是 ……
• 学以致用,知其然,知其所以然,必须在实践中可以 操作,摒弃教条和束之高阁的理论!
• 罗蒙诺索夫的导师说:“不可以生活在别人的智慧里, 即使对著名的学者,也不应盲目信任。”
源于英国的ICE合同,英文是工作语言,99版第1.4款/77版和87版第 5.1 款。例如,在99版第14款/77版和87版第60款中, Interim Statement, Interim Certificate, Interim Payment 与中文“验工计价”的不同。
ICE —— 1945 年颁布,此后修订分別在1951 年(第二版)、1955 年 (第四版)、1973(第五版)、1991 年(第六版);JCT(房屋建筑);
FIDIC合同条件应用案例分析
FIDIC合同条件应用案例分析一、引言FIDIC,即国际工程咨询工程师协会(Fédération Internationale desIngénieurs-Conseils),是一个国际性的工程咨询师和工程承包商协会,该协会制定了FIDIC合同条件。
FIDIC合同条件是国际上广泛应用的工程建设合同标准之一。
本文将通过两个案例来分析FIDIC合同条件的应用。
二、案例一:某国际水电工程某国际水电工程是中国公司与外国业主合作的一个大型水电项目。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了一系列的工程变更和索赔问题。
根据FIDIC合同条件,工程变更必须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否则可能导致赔偿责任的产生。
1. 工程变更管理根据FIDIC合同条件,工程变更应该通过书面的变更通知来提出,并经双方商定确定变更后的价格和工期。
在该案例中,中国公司采取了及时提交变更通知的措施,并与业主商讨了变更后的价格和工期。
这些变更都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了记录和批准,从而确保了工程变更管理的合规性。
2. 索赔处理工程变更所引发的索赔问题在该案例中是不可避免的。
按照FIDIC 合同条件,索赔必须按照合同的索赔程序进行处理,包括及时提交索赔通知、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经过双方的协商和评审等环节。
中国公司在该案例中采取了积极的行动,按照FIDIC合同条件的要求进行了索赔处理,最终取得了一定的经济补偿。
三、案例二:某国际公路建设项目某国际公路建设项目是一项由中国公司承建的跨国道路工程。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土地征用、环保要求等问题,工程面临了较大的困难和风险。
根据FIDIC合同条件,业主有责任提供给予施工方的必要支持,同时也对施工方的责任和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
1. 土地征用问题在该案例中,由于土地征用程序繁琐、时限拖延等原因,中国公司遭遇了较大的施工困难。
根据FIDIC合同条件,土地征用问题属于业主责任范畴,中国公司提出了书面通知并要求业主尽快解决问题。
FIDIC条款解读及运用讲义
(二)我国示范文本发展现状
2010年, 发改委发布《标准设计施工总承 包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 建设部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正在起草过程中。
(二)我国示范文本发展现状
2010年, 发改委发布《标准设计施工总承 包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 建设部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正在起草过程中。
示范文本 分包商选择的认可权, 而非批准权。 在合同约定价格内, 工程款支付的审核与签认权, 以及工程 结算的复核确认与否决权, 不享有签发最终付款证书批准付 款的权力, 不享有签发最终付款证书批准付款的权力, 不享 有签发工程变更令与确认变更价格的权力等。 不享有解释合同文件的权力, 也无权对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 争议做出决定等。
三、工程合同实施重点——合同价格概述
•计价方式: 固定价格: 固定单价和固定总价
•
可调价格
•
成本加酬金
•重点理解: 按实结算: 量价如何计算
•
按图结算
•
定额结算
三、工程合同实施重点——工程合同价格风险
•价格: • 地质异常、涨跌、变更、包干风险 •如何规避风险 • 报价充分 • 包干范围 • 集中采购 • 即时结算 • 转移风险
(七)承包商雇员管理与保护 FIDIC合同 ——合同第6章共11条专门对承包商雇员、工资和劳动条件、 工作时间、员工生活保障与福利、健康与安全及雇员的有 序管理等等方面做出规定。
——重视人权与劳动保障法 示范文本 ——缺乏对承包人员工管理与保护的规定。
二、FIDIC合同与示范文本
(八)工程师批准不解除承包商合同义务 FIDIC合同 ——87版和99版中均有类似规定 ——工程师对于承包商设计的永久工程图纸的批准, 不应解 除合同中规定的承包商的任何责任。 ——工程师的任何批准、检验、证明、同意、检查、指示、 通知、建议、要求、试验, 不应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商的任 何职责。 示范文本——缺乏此规定
fidic合同原理与实务
fidic合同原理与实务合同名称: FIDIC合同原理与实务甲方(甲方名称):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乙方名称):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背景与目的:合同类型及适用原则:1.1 确定采用的FIDIC合同类型(如红皮书、黄皮书、银皮书等)。
1.2 阐明适用的合同原则和条款解释。
合同签订和生效:2.1 确定合同签订的时间和地点。
2.2 描述合同生效的条件和程序。
工程项目基本信息:3.1 描述承包的具体工程项目名称和地点。
3.2 确定工程项目的性质和规模。
合同价格和支付条款:4.1 确定合同总价或价格计算方法。
4.2 描述支付条款、进度和条件。
工期和进度管理:5.1 确定工程项目的开始和完工日期。
5.2 描述进度管理和监督机制。
变更管理和索赔:6.1 确定变更管理的程序和条件。
6.2 描述处理索赔和争议解决的机制。
质量和安全要求:7.1 确定工程项目的质量标准和验收要求。
7.2 描述安全管理和监控措施。
保险和风险分担:8.1 确定各方在工程项目中的保险责任和范围。
8.2 描述风险分担和应对措施。
合同终止和解除:9.1 确定合同终止的条件和程序。
9.2 描述合同解除的条件和解除程序。
争议解决:10.1 确定任何因合同执行引起的争议的解决方式。
fidic合同条件体系及应用讲解学习
fidic合同条件体系及应用讲解学习FIDIC合同条件体系及应用FIDIC合同条件体系及应用一、FIDIC合同主要文件构成FIDIC专业委员会编制了一系列规范性合同条件,构成了FIDIC合同条件体系,包括:(红皮书) 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Work Of Civil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新红皮书) FIDIC程施工合同条件(1999年新增)Condition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注:《施工合同条件》(新红皮书)的全称是:由业主设计的房屋和工程施工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 for Building and Engineering Works Designed by the Employer);(黄皮书) FIDIC电气与机械工程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Electrical and Mechanical Works(新黄皮书) FIDIC永久设备和设计—建造合同条件(1999年新增)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Plant and Design—Build注:《设备与设计-建造合同》(新黄皮书)的全称是:由承包商设计的电气和机械设备安装与民用和工程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Plant and Designed-Build for Electrlcal and Mechanical Plant and Building and Engineering Works Designed by the Contractor)。
(橘皮书)FIDIC设计-建造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Design— Build and Turnkey(银皮书)FIDIC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EPC Turnkey Projects(白皮书)FIDIC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条件(1998年第三版)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EPC/Turnkey Projects(绿皮书)合同的简短格式Short Form of Contract二、FIDIC主要合同文件的适用性国际承包工程涉及到的FIDIC合同主要有四种:常见的是土木工程施工方面的,正式名称为《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Works of Civil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由于封皮是红色的,海外通常叫做“红皮书”;还有黄色封皮的,是机电工程方面的,正式名称为《机电工程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Electrical and Mechanical Works),常叫“黄皮书”;再有就是白色封皮的,是设计咨询方面的,正式名称为《业主与咨询工程师服务协议模式》(Client/Consultant Model Service Agreement),也叫“白皮书”,其付费标准是按“人—日”、“人—周”或“人一月”计算;交钥匙项目专有一个“橙皮书”,正式名称为《设计、施工及交钥匙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Design-Build and Turnkey, 1995),其主要特点就是参考“黄皮书”做些变通,规定从设计至施工完毕,所有责任全都集中到承包商身上——当然另一方面这也给承包商提供了更大的活动余地。
fidic合同条件体系及应用讲解学习
fidic合同条件体系及应用讲解学习FIDIC合同条件体系及应用FIDIC合同条件体系及应用一、FIDIC合同主要文件构成FIDIC专业委员会编制了一系列规范性合同条件,构成了FIDIC合同条件体系,包括:(红皮书) 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Work Of Civil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新红皮书) FIDIC程施工合同条件(1999年新增)Condition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注:《施工合同条件》(新红皮书)的全称是:由业主设计的房屋和工程施工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 for Building and Engineering Works Designed by the Employer);(黄皮书) FIDIC电气与机械工程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Electrical and Mechanical Works(新黄皮书) FIDIC永久设备和设计—建造合同条件(1999年新增)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Plant and Design—Build注:《设备与设计-建造合同》(新黄皮书)的全称是:由承包商设计的电气和机械设备安装与民用和工程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Plant and Designed-Build for Electrlcal and Mechanical Plant and Building and Engineering Works Designed by the Contractor)。
(橘皮书)FIDIC设计-建造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Design— Build and Turnkey(银皮书)FIDIC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EPC Turnkey Projects(白皮书)FIDIC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条件(1998年第三版)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EPC/Turnkey Projects(绿皮书)合同的简短格式Short Form of Contract二、FIDIC主要合同文件的适用性国际承包工程涉及到的FIDIC合同主要有四种:常见的是土木工程施工方面的,正式名称为《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Works of Civil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由于封皮是红色的,海外通常叫做“红皮书”;还有黄色封皮的,是机电工程方面的,正式名称为《机电工程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Electrical and Mechanical Works),常叫“黄皮书”;再有就是白色封皮的,是设计咨询方面的,正式名称为《业主与咨询工程师服务协议模式》(Client/Consultant Model Service Agreement),也叫“白皮书”,其付费标准是按“人—日”、“人—周”或“人一月”计算;交钥匙项目专有一个“橙皮书”,正式名称为《设计、施工及交钥匙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Design-Build and Turnkey, 1995),其主要特点就是参考“黄皮书”做些变通,规定从设计至施工完毕,所有责任全都集中到承包商身上——当然另一方面这也给承包商提供了更大的活动余地。
FIDIC合同条件应用实务.(经典)
FIDIC合同条件应用实务跟包工头,工程监理公司,咨询公司打交道,是我日常工作的一部分.Turnkey项目越来越多,对国际工程承包的知识还需要不断提高,不断总结.说实话,站在高处看一个工程,感觉其实十分残酷.顶级的"包工头"每天只须飞舞一下长袖,亿万工程到手.底层的包工头,靠拉着一班草民风霜露宿,艰难前行.社会都是如此,工程还是要做下去.适应的同时,把项目尽量做得更加科学一点,更加可控一点.一、国际工程承包的原则国际工程承包的一项重要原则是:“承包商工作得到支付,业主付款获得工程”。
The Contractor gets paid for the work he performs and the Employer gets the work he is paying for.二、业主、咨询工程师和承包商间的三角关系咨询工程师在英文中通常为“The Engineer” 。
业主、咨询工程师和承包商间的三角关系常称为“三位一体”,英文叫The trinity of the Employer,the Consulting Engineer and the Contractor,但这个三角关系并非是等边三角形。
咨询工程师与承包商的关系:过滤层,有些类似婚姻关系。
咨询工程师在要比国内的监理工程师含义要广,国外的咨询工程师还有包括设计和可行性研究,而国内的监理工程师相当于国外的“Supervisor”中外理解有一些差异。
在FIDIC标准合同条件中工程师的作用有两个。
按照第2.6款,他行事要公正,说明他是介于合同双方的中间人,按照“第67条,争端的解决”,他是准仲裁人。
即如果业主和承包商之间关于合同或工程的施工出现了分歧,“包括有关工程师的任何看法、指示、决定、证书或估价产生的所有分歧”,首先应将争议的事情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收到之后84天内作出决定。
在FIDIC合同条件第一部分,即通用合同条件第2.1款为工程师规定的职责和权限是:“(a) 工程师…应当履行的‟合同中规定的诸职责;(b) 工程师…可以行使的‟合同中规定的或合同中必然会隐含着的…权限‟。
FIDIC合同条件体系及应用方式
FIDIC合同条件体系及应用方式1. 引言FIDIC(国际基础设施与建筑工程联合会)合同条件是国际上广泛应用的建筑工程合同体系,为建筑工程项目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框架和规范的执行流程。
本文将重点探讨FIDIC合同条件的体系结构以及其在建筑工程项目中的应用方式。
2. FIDIC合同条件体系FIDIC合同条件体系主要由四个主要文件组成,包括:2.1. 联合合同条件(General Conditions of Contract,简称GCC)联合合同条件是FIDIC合同条件体系的核心文件,它规定了建筑工程合同的基本事项,如:双方权利义务、支付条款、索赔和争议解决等。
2.2. 红本(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简称Red Book)红本适用于建筑工程项目,其中包含了一般和特殊条件的规定,旨在确保合同双方在工程设计、施工和交付等方面的权益平衡。
2.3. 黄本(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Plant and Design-Build,简称Yellow Book)黄本适用于机电工程和设计-建造工程项目,它与红本类似,但更加侧重于工程设备和设计的特殊性。
2.4. 银本(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EPC/Turnkey Projects,简称Silver Book)银本适用于工程、采购和施工/交钥匙项目,它将工程、采购和施工集成为一个整体,分包商负责实施整个项目。
3. 应用方式在建筑工程项目中,FIDIC合同条件的应用方式非常重要,以下是一些应用原则和实践经验:3.1. 合同书面形式根据FIDIC合同条件的要求,建筑工程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并签署双方的合同文件。
这确保了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能够依据合同文件进行争议解决。
3.2. 引用适用的合同条件建筑工程项目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用的FIDIC合同条件,如红本、黄本或银本。
FIDIC合同条件应用实务
FIDIC合同条件应用实务2010-06-26 20:421979年我国成立4家对外公司开展涉外经营,中土公司就是其中一家。
这些年中土公司越做越大,去年在全球225家最大的国际承包商中排名第68位。
我本人在国外工作了16年,我的体会就是:在国外搞承包工程,一定要精通菲迪克。
菲迪克合同是标准的国际承包合同。
国际融资项目最大的特点是付款有保障,承包商干活要拿到应得的支付,业主付款要拿到应得的工程,这是等价交换的原则,也是商业的原则。
按照菲迪克合同,咨询工程师批复验工计价后30天内业主必须付款,否则承包商有权终止合同;业主败诉,必须赔偿承包商包括利息在内所有损失。
菲迪克合同项目不同于国内项目,它有咨询工程师,原则上是公正的、不偏不倚的,由专业人士来管理合同,与国内监理工程师作用不完全一样。
国际承包工程中,思维方式一定要建立在合作上,合作是为了利益。
业主、承包商、咨询,总包、分包直奔一个目的:大家一起赚钱。
我在香港工作很多年,我认为,香港的合同比菲迪克合同还严,能在香港挣到钱在国外应该更能挣到钱。
菲迪克合同制版有红皮书、黄皮书、白皮书、绿皮书等(俗称菲迪克彩虹系列),建筑行业大多是红皮书,黄皮书是关于机电设备供货的,类似贸易合同。
谈谈菲迪克合同的严肃性,也就是签了合同就跑不了。
如果中国承包商签了合同又要违约,对方可以通过仲裁后由中国政府强行追诉,所以签合同一定要小心。
中国承包商往往只顾干活,不重视程序;而国外公司则重程序大于施工,会做很多记录,尤其是当你提交仲裁或索赔的时候。
讲讲文字交往。
菲迪克合同2.5款规定咨询工程师的指示如果是口头上的,仍然有效,承包商要在7天内作书面记录。
如果咨询工程师7天内不予反驳,那么承包商的书面记录就是咨询工程师的书面指示。
99年版第3.3款更是把两个7天改成了两个2天。
菲迪克合同的特点是:单价合同,量价分离,验工计价,据实付款;最大的特点是:实测合同。
承包商要赚钱就要从这里想办法。
FIDIC应用技巧及实务读后感
《FIDIC合同条件实用技巧》及《FIDIC合同条件应用实务》读后感《FIDIC合同条件实用技巧》及《FIDIC合同条件应用实务》两本书,从理论和实践两个角度(更偏重于实践)介绍了FIDIC合同条件。
FIDIC合同条件远远不止国际工程合同范本那么简单,其间所包含的思想、经验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习得的,需要结合工程实践才能加深理解并且为我所用。
目前FIDIC合同在我国工程建设中已有所采用,但并不普遍,这是因为工程监管模式存在重大差异:FIDIC中监理工程师作为中间人,权限极大,扮演着准法官的地位,而业主却十分消极;而在我国,业主的地位更显赫,政府部门的作用更突出,这是与计划经济的痕迹(政府过度监管)和社会组织不发达(没有强有力的监理工程师组织)的现状是有紧密的关联的。
承包商在刚接触FIDIC条款的时候,通常觉得其复杂难懂,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了,还不如根据自己的经验、习惯来,又快又好。
其实不然。
FIDIC合同里面最值得学习的方面我认为是:1、书面原则业主、承包商和监理工程师的任何交流,均采用书面方式:重要内容发书面信函,收件人要签收留底;较不重要内容则发电子邮件。
口头交流后要立即补发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确认。
除了记录三方之间的交流外,可能涉及到工程量变更时,要及时拍照,保留施工前后的样貌;进行充分的测量并及时取得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认可。
总之,在工程建设过程中,FIDIC要求十分认真细致地保留各种证据。
而中国人喜欢便捷,什么都是口头上一说,事后没法确认,于是就总是扯皮,既不利于保护自己的权益又影响合作关系、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
2、严格的程序大多数人思维一般都是发散的,想到哪就是哪,不喜欢严密的逻辑,比较自由散漫。
这样往往导致管理散乱,抓不到重点,无法发挥集中效应,碰到纠纷时难以证明事实。
FIDIC合同从其条款体例安排上就具有严密的逻辑性;而且其中的管理性规范,将先做什么后做什么规定得清清楚楚,什么时候发通知,什么时候交报告,什么时候到场验收,等等,一目了然,程序上的安排十分缜密,若按其规定执行不仅提高效率,而且对避免纠纷,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都是有所裨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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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主、咨询工程师和承包商间的三角关系 业主、 业主
咨询工程师(第2款/99版第3款) 。“借你的表,然后 再告诉你几点种的人”。 常称为“三位一体”,英文叫 The trinity of the Employer,the Consulting Engineer and the Contractor, 但这个三角关系并非是等边三角形。 咨询工程师与承包商的关系:过滤层,有些类似婚姻 关系。 咨询工程师 vs 监理工程师,中外理解上的差异。 最大的风险:Professional Indemnity Insurance这种保 险。 参见《FIDIC合同条件实用技巧》一书pp1~13,中国 建筑工业出版社。 参见《FIDIC合同条件应用实务》一书pp41~66,中 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FIDIC的彩虹系列
红皮书(土木建筑工程) 黄皮书(机电设备供货) 白皮书(设计咨询合同) 橙皮书(D + B) 银皮书(EPC) 绿皮书(简短格式)
1987年版
1999年版
五、FIDIC合同条件的强制性 合同条件的强制性 和严肃性
强制性,第63款 vs 第69款/99版第15款 vs 第 16款。 严肃性,十分注重evidence, substantiation, verification。因此,a lot of paper work。 参见《FIDIC合同条件应用实务》一书pp1~40,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要证明事实与条款相符(Fait Accompli), 螺丝~螺母咬合原则。
八、 报价技巧
Gaps and Loopholes。 Front Loading。 要注意掌握适度。 Tendermanship Riders/Qualifications(中国人在汉译英时常翻为 Conditions, 欠妥)vs Responsive/Conforming Tender。 参见《FIDIC合同条件应用实务》一书pp93~99,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十四、 十四、国际仲裁
第67款/99版第20款(仲裁与重大索赔的关 系)。 仲裁规则,ICC、UNCITRAL和AAA等。 仲裁员 vs 律师。 仲裁可能出现的多种结局。 参见《FIDIC合同条件实用技巧》一书 pp199~210,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参见《FIDIC合同条件应用实务》一书 pp254~262,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实例
牵头费(Leader Fee)。某铁路项目,5410万美元, 牵头费 2%(比大比小: 0.8% vs 5%),不算低。赢利的10%还要 先分给牵头公司,再按比例分成。甲、乙、丙三方股 份比例为45%:30%:25%,总盈利711万美元(13%),分 别赢利360万(另加牵头费108万,已列项目成本):191 万:160万美元(仅投入54万:36万:30万美元,半年)。 沉默合作伙伴: “不战而胜”。某机场设施项目,2546 万美元,乙方睡觉费64万美元(2.5%),甲方实施赢利不 详。 失败的例子:某房建项目,3170万美元。乙方开始想 不开,不同意睡觉,坚持要自己参与,而甲方愿给睡 觉费31.7万美元(1%),甲方预测实施可盈利115万美元 (3.6%)。履约中乙方的管理和流动资金等出现问题, 又向甲方请求撤出,想要睡觉。结局是乙方亏损15万 美元,甲方亏损38万美元(原合作比例三七开)。 成功的例子:某填海项目,4708万美元,乙方睡觉费 47万美元(1%),甲方实施盈利211万美元(4.5%)。
十三、 十三、汇兑风险
第71款和第72款/99版第14.15款。 例如,Guilder (荷兰盾) vs US Dollar。 Professional Advice 的重要性。 参见《建筑》杂志2000年第1期,建设部 建设杂志社。 参见《FIDIC合同条件应用实务》一书 pp233~237,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承包商工作得到支付,业主付款获得工程”。 承包商与咨询工程师并无直接的合同关系,但普通法 认定双方存在着一种“特殊关系”,因为承包商履约 的前提是必须相信咨询工程师所提供的信息并按其指 令行事,所以得到了侵权行为法(The Law of Tort) 的保护。 参见《FIDIC合同条件实用技巧》一书p2,中国建筑 工业出版社。 参见《FIDIC合同条件应用实务》一书pp24~40,中 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七、FIDIC合同条件是单价合同 合同条件是单价合同
特点是“单价合同,量价分离,验工计价,据实付 款”,英文叫Re-measurement Contract。 B.Q单的结构和用途(第55款/99版第12款)。 2003年7月1日,GB50500-2003工程量清单(量价单) 的推行与价格市场化,突破了传统的定额计价方式。 经验是可比定额低15~20%不等(主要取决于个体工 15~20% 效)。 文字(words)管着数字(figures)。 Measurement Standard. Q.S工作的重要性。 参见《国际工程与劳务》杂志2000年第9期、第10期, 中国对外承包商会。
九、波纹理论(The Ripple Theory) 波纹理论( ) 及索赔案例
在FIDIC合同条件77/87版中,当发生Force Majeure(但条款 里的表述用词是force of nature, Clause 20.4, any operation of the forces of nature against which an experienced contractor could not reasonably have been expected to take precautions ) 后,与一般的贸易合同处理原则不同,不是各自分担,而 是划到了业主违约的范畴里面(Clause 20, Clause 65, Clause 69)。 99版第19款 里正式使用了Force Majeure的说法。 参见《国际经济合作》杂志2001年第3期,对外贸易经济 合作部国际经济合作杂志社。
十七、联营体 vs 合包集团
通常由Local Preference 7.5%的招标条件引出。 许多业主为防范风险,在大项目上要求由JV投标。 Joint Venture (联营体)— a kind of merger, 99版第 1.14款(unincorporated grouping of two or more persons)。 连带责任(joint and several liabilities) Consortium(合包集团)— 仅按股份比例就自己实施 的工程范围分别对业主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义务,而并 不承担合包集团其他伙伴对业主的连带责任。 思维方式的转变:算好自己的,不要老算别人的。 CC606项目实例:2% Leader Fee (比大比小,5% vs 0.8%),然后 10%先分给牵头公司,再按比例分成。 沉默合作者(Sleeping Partner)。 注意回报与风险的匹配关系。
FIDIC合同条件应用实务 合同条件应用实务
(讲义提纲 讲义提纲) 讲义提纲
中信国际合作公司 总经理 田威
价责对筹) 一、国际工程承包的原则 (价责对筹 价责对筹
The Contractor gets paid for the work he performs and the Employer gets the work he is paying for.
四、FIDIC合同条件是国际通用文件 合同条件是国际通用文件
FIDIC是法文Fédération Internationale des IngénieursConseils的缩写,中文常译为“菲迪克”。 源于英国的ICE合同,英文是工作语言,第 5.1款/99 版第1.4款。例如,在第60款/99版第14款中, Interim Statement, Interim Certificate, Interim Payment 与中文 “验工计价”的不同。 99年版做了明显修改,变为20个条款。 FIDIC的彩虹系列(见附表)。 优先次序(第5.2款/99版第1.5款)。在一个项目的合约 中,FIDIC合同一般条件最简单的表现形式可以只是 一张纸。 逆编者释义原则(Contra Proferentum Rule)。
十、承包商创收的三大支柱
要特别注意可操作性。 1) V.O(第51款和第52款/99版第13款); 2)调价公式(第70款/99版第13.8款); 3)索赔(77版第52.5款/87版第53款/99版 第20.1款)。 参见《FIDIC合同条件实用技巧》一书 pp79~87, 100~130,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参见《FIDIC合同条件应用实务》一书 pp117~157,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十二、 十二、EOT
第14.1款(Programme to be Submitted) vs 第44.1款(Extension of Time for Completion)/99版第8.3款 vs 第8.4款。 参见《FIDIC合同条件实用技巧》一 书pp88~99,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参见《FIDIC合同条件应用实务》一 书pp223~229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六、文字交往为准
口头指令转变为书面指令,77版是第1.2(3)款 与第51.2款两条合用解释order,87年版第2.5 款是用instruction,最长都是7天+7天=14天, 对承包商自我保护的现实意义。 99年版第3.3款用instruction : 更缩短为2天+2 天=4天。 英文within在中文翻译与理解上的误差, 以上 对应最短的为8天和3天。 法律上对一天的定义。
十八、分包
FIDIC合同第4款和第59款(指定分包商)/99 版第4.4 ~4.6款和第5款(指定分包商)。 特点:不得100%转包,事先知会业主。 Coordination – Site Coordinator, 99版第4.6款 Coordinator 99 4.6 (Co-operation)。 对分包商的制约,back to back sub-contracting。 分包时的几个原则。 参见《FIDIC合同条件应用实务》一书 pp207~212,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