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建设标准
对省际间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建设的建议
物卫生监督机构虽有标志和防护服装 ,但各地不 议 公 路 动 物 防疫 监 督 检 查 站 工 作 人 员 在 特 定 的
尽相 同 ,应设 为统 一 的制式 。 区域 内 、 在 法 律 授 权 的 情 况 下 可 以 既 是 动 物 检
1认 清疫情 形 势 、建 立依 法监 督检 查工 作 正 、纪 律 严 明 、行 动 快 捷 的 动 物 防 疫 监 督 检 查 . 的长效机 制 。依法对跨 区运输 的动物及动物产 品 执 法 队伍 。 进 行 检疫 监 督 检 查 是 法 律赋 予 检 查 站 的 权 利 和职 5完 善监 督检 查机 制 ,依 法强 制检疫 、控 . 责 。对违法运载动物及动物产 品案件的处理在所 制 动物疫 病传 人传 出 、远距 离传播 。公路动物
扑 灭 、检疫 和监 督 管 理 所需 经 费纳 入 本 级 财 政 预 人 员 的监 督 检 查 ,更 进 一 步 地 做 好 动 物 及 动 物
算 。但由于地方财力不足 ,差异较大 ,公路动物 产 品装前 卸后 的车辆 清洗 、消毒工 作 ,确保动 检 疫 监督 检查 站 经 费 投 入严 重不 足 。特 别 在 没有 物及动物产品运输安全 ,降低疫病传播风险。
文 l 王世宗 ( 陕西省句 邑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随 着 养 殖 业 的 不 断 发 展 和 动 物
产 品流通 、贸易 的增 加 ,地 区 间贸 易 尤 为 频 繁 ,一 方 面 促 进 了 养 殖 业 的
发展 ,另一方面也给动物疫病的传播 创造 了有利条件 ,动物疫病传播 、扩 散 的风 险不 断加 大 。为 积极 地应 对 动
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建设标准
附件2: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建设标准一、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名称统一为“***省(自治区、直,标牌统一为竖牌,长180 厘辖市)***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米,宽30厘米,厚4厘米,白底黑字,大宋字体。
二、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房屋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有与工作相适应的检查和车辆消毒场地。
有与工作相适应的动物隔离场所或具备转移隔离条件。
三、距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适当位置设立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提示牌和停车检查提示牌。
四、有反光背心、口罩、皮手套、胶鞋、防护服等人员防护设备。
五、有车辆消毒设备和消毒药品,有条件的可建立全自动消毒通道。
有与工作相适应的照明设施。
六、有与开展工作相适应的仪器设备。
具体仪器设备配备标准推荐如下:冰柜(冰箱)1台, 数码摄像机1台, 数码照相机1台, 录音笔1个, 普通光学显微镜1台, 机动消毒喷雾器2台, 手动消毒喷雾器2台, 执法监督面包车1辆, 执法监督摩托车1辆, 应急灯2台, 计算机1台, 打印机1台, 固定电话机1台, 传真机1台, 冷藏包2套, 采样检疫箱2套。
附件2: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执法人员条件及行为规范一、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执法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一)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公正廉洁;(二)取得动物防疫监督员资格,办理动物防疫监督员证,连续从事动物防疫监督执法工作2年以上;(三)熟悉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四)能够独立从事动物防疫监督工作。
二、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公路检查站执法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公路检查站执法人员每年培训、考核不少于一次。
三、禁止公路检查站执法人员下列行为:(一)擅自扩大检查范围;(二)擅自脱离工作岗位;(三)工作期间饮酒;(四)乱罚款、乱收费;(五)敷衍推诿,故意刁难畜(货)主;(六)利用职权向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吃、拿、卡、要;(七)徇私枉法;(八)其他滥用职权、失职和渎职行为。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区指定通道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建设与管理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区指定通道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建设与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11.03•【字号】内政办发〔2015〕117号•【施行日期】2015.11.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动植物检疫正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区指定通道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建设与管理的通知内政办发〔2015〕117号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相关规定,有效防止动物疫病通过跨省(区、市)公路运输畜禽而传播蔓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全区指定通道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建设与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根据动物防疫法律法规规定,指定通道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对运输畜禽查证、验物、签章和对运载工具、垫料、包装物、容器等进行消毒,依法查处违法运输畜禽及产品等行为,是防止动物疫病传播的有效防控屏障,对维护畜禽正常流通秩序,保护畜牧业健康发展和确保公共卫生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设立指定通道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指定通道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的建设和管理,实施属地管理,切实将各项工作分解到部门和单位,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做到机构人员、经费保障、设施设备、管理措施、管理制度到位。
二、加强建设,确保运转(一)指定通道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由属地兽医主管部门管理,是旗县(市、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的派出机构,接受自治区兽医主管部门和动物卫生监督所的业务指导。
自治区每年对此项工作的运行经费给予适当补助。
(二)设在与外省(区、市)交界的高速公路第一个出入口检查站和其他公路运输干道设立的检查站,原则上与公路收费部门合署办公,其办公、住宿设施由各地区和农牧业部门按照统一标准建设;不能合署办公的,按要求在边界附近新建检查站,并在主要干道上设立明显的指示标牌。
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建设标准
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标准化建设(一)硬件标准化建设1、办公场所:公路检查站须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建设标准为:办公场所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房间不少于4间, 并具有与工作相适应的办公用具, 要求房间清洁卫生, 物品摆放整齐, 规章制度排列一致, 地面硬化。
2、公路检查站应在国道、省道附近设置相应的检疫消毒场地, 消毒场地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消毒场地应平整、清洁。
公路检查站应具有处理染疫和疑似染疫动物的隔离场所以及动物产品的贮存场所。
3、仪器设备公路检查站具备开展工作必须的仪器设备, 并确保能够正常使用。
(1)消毒设备高压清洗消毒机、消毒药品等。
(2)现场检疫设备刀、剪、镊、钩、棒, 采血、粪、尿工具, 听诊器、应急灯、体温计等。
(3)化验设备生物显微镜、电泳仪、离心机、恒温水箱、电热恒温培养箱、干燥箱、酶标仪、无菌操作台、冰柜、常用化验药品等。
(4)监督执法设备照相机、摄像机、收录机、采访机、传真机、必要的交通通讯工具等。
(二)软件标准化建设1、要求公路检查站将《动物防疫法》、监督检查工作制度、检疫消毒制度、收费罚款制度等所有规章制度制作成规格统一、内容一致的挂图, 用微机打印后镶在铝合金玻璃框内, 悬挂于房间显著位置。
2、公路检查站制作规格统一的监督台, 用铝合金玻璃框装饰, 用白色塑料板或纸板做底板, 将所有上岗人员的照片、姓名、职务等情况向社会公布, 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3、公路检查站制作统一规格的检疫收费公告牌, 用铁皮制作, 用油漆刷为蓝底, 内容用白色粗体字形, 公布设站依据、执法程序和内容、收费和处罚标准、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
4、公路检查站应在动物防疫监督检查工作地点的前方1000米处应设立明显的停车检查标志。
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公路省际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工作规
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公路省际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工作规范》的通知【法规类别】农业管理【发文字号】赣农字[2004]68号【发布部门】江西省农业厅【发布日期】2004.07.30【实施日期】2004.07.3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公路省际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工作规范》的通知(赣农字[2004]68号)为规范省际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江西省动物防疫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江西省公路省际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工作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江西省农业厅二OO四年七月三十日江西省公路省际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工作规范第一条为规范公路省际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工作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江西省动物防疫条例》和国家对公路设站检查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依法设立的公路省际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工作。
第三条为防止重大动物疫病经省际公路运输传播,保护我省畜牧业生产发展和人民身体健康,省农业厅依据我省动物疫病发生情况和公路建设引起畜禽流量变化情况,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市县(区)的设站要求,统一向省政府提出设立或变更省际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申请报告,经省政府批准同意后,方可建站。
设立省际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地点和开展检查的期限必须严格按照省政府的批复执行。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设站和改变设站地点或延长检查期限。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省际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工作,其所属的兽医卫生监督所组织实施公路省际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工作。
第五条省际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工作职责是:对进出省境运输动物、动物产品进行验证查物,对运载工具实施防疫消毒,对无有效检疫证明的进行补检或重检,对违法经营者进行处理,监督货主对染疫、疑似染疫、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动物产品作无害化处理或销毁,以防止动物疫病因远距离运输而传播扩散。
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与管理规范
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与管理规范1. 引言动物检疫是保障动物健康和人类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之一。
为了确保动物检疫工作的顺利进行,建设和管理规范的动物检疫申报点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动物检疫申报点的建设与管理规范,旨在提高动物检疫工作效率,确保动物及其产品的质量安全。
2. 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2.1 建设环境动物检疫申报点的建设应选址于疫情较为稳定的区域,远离居民区和饮用水源,以减少交叉感染的风险。
申报点周围应无污染源,通风良好,避免恶劣天气对动物及其产品的影响。
此外,申报点内部的环境应保持整洁,定期进行彻底的消毒。
2.2 设施设备动物检疫申报点应配备完善的设施和设备,以支持检疫工作的顺利进行。
常见的设施和设备包括:•动物隔离栏:用于隔离疑似患病动物,防止疫情扩散;•申报室:用于接收申报人员,收集动物及其产品的相关信息;•实验室:用于进行常规检测和病原学研究;•消毒设备:用于对隔离栏和申报室等区域进行消毒;•储存设备:用于存放动物及其产品的样品,在需要时提供证据支持。
2.3 人员配备动物检疫申报点应配备专业的检疫人员,包括兽医和实验室技术人员。
检疫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动物检疫法律法规,能够进行有效的申报和检测工作。
此外,检疫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
3. 动物检疫申报点管理3.1 申报流程动物检疫申报点应制定完善的申报流程,确保所有申报信息的准确记录和跟踪。
申报流程一般包括以下环节:1.申报登记:申报人员到申报室填写相关表格,提供动物及其产品的信息;2.检疫审查:兽医对申报表格进行审查,判断是否需要进一步的检测和隔离;3.动物检疫:根据需要,将动物送往相应的隔离栏,进行检疫处理;4.实验室检测:如有必要,将样品送往实验室进行检测,以确诊动物是否患有疾病;5.检疫证明:经过检疫合格的动物及其产品,将获得相应的检疫证明。
3.2 检疫记录动物检疫申报点应建立完善的检疫记录系统,对每一次申报的动物检疫工作进行准确的记录。
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建设标准
附件4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建设标准一㊁硬件标准(一)业务用房.有条件的建设固定用房,不具备条件的租用固定用房或配置移动方舱.固定用房:结构为砖混或框架,使用面积不得少于60平方米,楼顶要求为蓝色,外墙壁为乳白色,在醒目位置悬挂农业农村部统一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标志.有固定的监控室㊁办公室㊁值班室㊁休息室㊁小型会议室等,同时要具有与工作相适应的办公设备.移动方舱:由移动警务工作室车型改装而成.外观醒目处张贴农业农村部统一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标志.有一定办公㊁休息条件等.(二)畜禽隔离消毒场所.应在检查站附近设置相应的检疫消毒场地,消毒场地应平整㊁清洁.应配建处理染疫和疑似染疫动物的隔离场所以及动物产品贮存场所.(三)仪器设备.检查站具备开展工作必须的仪器设备,主要包括:消毒通道(或移动式机动喷雾机),检疫㊁消毒㊁快速诊断等检疫器械设备,监控设备以及办公设备等. (四)消毒通道.1 通道装置:抗风设计㊁克服风力影响,保证喷雾效果,61耐用,确保能对车辆整体消毒.2 最大压力ȡ36千克/平方厘米;常用压力15-25千克/平方厘米可调;喷雾微粒60-120微米,喷嘴耐腐蚀.3 具备自动控制和手动控制两种消毒方式.二㊁软件标准(一)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名称统一为 山东省∗∗∗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 ,标牌统一为竖牌,长180厘米,宽30厘米,厚4厘米,白底黑字,宋体.(二)检查站应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以及监督检查工作制度㊁检疫消毒制度等法律法规㊁制度规范制作成规格统一㊁内容一致的挂图,悬挂于房间显著位置.(三)检查站应制作规格统一的监督台,将所有上岗人员的照片㊁姓名㊁职务等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检查站应制作统一规格的检疫监督公告牌,公布设站依据㊁执法程序和内容㊁处罚标准㊁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 (五)检查站应在工作地点的前方设立明显的提示牌.三㊁维护管理检查站所在地要根据工作需要,派驻运行维护人员,确保检查站正常运行.四㊁投资保障各级统筹安排涉农资金,对检查站建设和维护管理经费给予保障,适当给予基层一定的财政补助.7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管理办法(试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管理办法(试行)(2009年7 月13 日发布)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以下简称监督检查站)的管埋,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农业部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以下简称自治区)境内监督检查站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监督检查站,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临时性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
地(州、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要在监督检查站设立时间到期之前一个月,向自治区主管部门上报延期请示。
第四条自治区兽医主管部门主管自治区境内监督检查站的监督管理工作,当地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主管本辖区内监督检查站的监督管理工作。
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自治区境内监督检查站的监督管理执法和业务指导工作,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辖区内监督检查站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第五条监督检查站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经自治区兽医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设立的;(二)有固定的业务工作场所和动物检疫监督人员(官方兽医);(三)有检查、消毒、无害化处理、动物隔离场所和相关的设施、设备;(四)有夜间监督检查所需的照明设施、标志及人员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五)建立和落实人员值班、检查登记、运载工具消毒、动物隔离、无害化处理等管理制。
第六条监督检查站应当在醒目位置公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名称、职责、设站依据、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收费标准、处罚依据、上岗人员、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应当在监督检查站的前方设立明显标志,提示运输动物、动物产品的车辆停车接受检查。
第七条监督检查站动物检疫监督人员(官方兽医)应着装整齐、持证上岗,执行公务时不少于两人。
严禁非检疫监督人员(官方兽医)从事监督执法工作。
第八条监督检查站动物检疫监督人员(官方兽医)的主要职责:(一)查验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证明、运载工具消毒证明、畜禽标识(或免疫标识)、证物相符情况;(二)对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运载工具实施消毒。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管理办法》的通知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19.12.30•【字号】黑农厅规〔2019〕26号•【施行日期】2019.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动植物检疫正文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农厅规〔2019〕26号各市(地)、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按照农业农村部、省政府有关要求,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制定了《黑龙江省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2019年12月30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设置第三章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职责第四章附则黑龙江省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管理,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农业农村部《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管理办法》(农医发〔2006〕7号)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设置及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是指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
第四条省农业农村厅主管全省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设置规划和管理工作。
市(地)、县(市、区)兽医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监督管理工作。
县(市、区)负责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机构具体承担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监督执法任务。
第二章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设置第五条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设置应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
可独立设置也可与有关部门联合设置。
第六条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设置实行申报、审核、审批制度,凡设置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必须经省政府批准,并履行下列程序:市(地)政府(行署)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拟设立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申报工作,经省农业农村厅审核后,报省政府审批。
辽宁省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管理规定
( 检查运输 的动物及动物产 品: 二) ( 对动物 、动物产 品的运载工具实施消毒 ; 三)
( t对不符合动物 防疫有关规 定的动物 、动物产 和畜禽标识 ,核查运 载工具 消毒情况 。 g) 品,按规定处理 ; ( 了解 、观 察 动物 有无 死 亡和 其 它异 常 等现 二)
( 对动物及动物产 品进行查证验物 。 四)
( 检查人员 向货主或承运人 出示执法证件 。 三)
站 的监 督管理和业 务指导工作 ;市 、县动物卫 生监 督
( 填写 《 五) 公路动物 防疫监督检查站检 查登记表》
机 构具体负责本辖 区动物卫生监 督检查站 的 日常监 督 和 《 公路动物 防疫监督检查站工作 日志》 等记录 。
的改变 ,达到饲 料生物安全 ,最 终生产 出安全 的 见 ,为如何塑造畜牧业食 品安全献计献策 。 食 品。6月 1 6日在 沈阳召开的辽宁省畜牧兽医学
一
顿早餐= 两个鸡蛋+ 一杯牛奶+ 两片火腿+ 一
会首届企业 学术年启动仪式 暨 白羽 肉鸡产业研 讨 碟蔬菜沙拉+ 两片西瓜= ?
( 向我省输入与无规 定动物疫病 区建 设相关易 五)
主管机关 、设站依据 、收费标准 以及省 、市、县动物 感动物及易感动物产品的,要查验检疫 申报受理单 。 ( 其他需要监 督检查 的内容 。 六)
第十 一条 非指 定通道上 的动物卫 生监督检 查站
病 区 管 理办法 》 《 、 公路 动物 防 疫监 督检 查 站管 理 办 主 要负责入省动物 与动物产 品的堵截 ,负责过境和 出 法》 《 、 辽宁省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管理规定》 关于发 省动物与动物产 品的检查 ,负责 省动 物卫生监 督所 审 、《
题 ,中国畜牧 业协会副秘书长 宫桂芬 、山东农 业 事业结合起来 。 军 、辽 宁省 资深禽病专家王丽 云、大连三仪集 团 第一件事是三聚氰胺 。
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标准
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标准1. 引言动物检疫申报点是指用于接收、检疫和处理动物进出口申报事务的场所。
为了确保动物健康和国际动物疫病防控安全,建设标准对动物检疫申报点的基本要求进行规范,并提供可行的方案以确保其高效运作。
2. 建设标准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应符合以下标准:2.1 场所选择动物检疫申报点应选择在空气流通良好、交通便利的地理位置,以便于动物运输车辆的进出,并且远离人口密集区。
2.2 设施要求2.2.1 场地布局:动物检疫申报点应具备合理的场地布局,包括动物接收区、检疫处理区以及申报事务办公区。
这些区域应根据功能需要进行划分,并设置合理的通道和隔离区域。
2.2.2 检疫设备:动物检疫申报点应配备必要的检疫设备,如鉴定骨骼结构、微生物检测等设备。
设备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并定期维护和保养。
2.2.3 通风系统:动物检疫申报点应具备良好的通风系统,确保空气流通,减少疾病传播的风险。
通风系统应能够满足场所内人员和动物的需求,并设有合适的过滤器以净化空气。
2.2.4 消毒设施:动物检疫申报点应配备适当的消毒设施,以确保场所的清洁卫生。
消毒设施应包括洗手池、消毒剂储存和喷洒设备等,在使用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3 人员要求2.3.1 培训要求:动物检疫申报点的工作人员应接受相关的培训,具备动物疫病防控知识和技能,能够正确操作检疫设备和实施防控措施。
2.3.2 健康要求: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健康状况,每日进行健康监测并记录,如出现疾病症状应及时报告和隔离。
2.3.3 配备人数:动物检疫申报点应根据检疫量和需要,配备足够数量合格的工作人员,以确保工作效率和质量。
2.4 动物运输要求2.4.1 运输车辆:动物检疫申报点应有合适的运输车辆,并定期对运输车辆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运输环境符合要求。
2.4.2 运输文件:动物进出口申报事务应有相应的运输文件,包括动物健康证明、运输记录等。
这些文件应妥善保管,并能在需要时提供。
公路综合检查站设计标准
公路综合检查站设计标准公路综合检查站是指在公路上设置的便于管理和监督交通的重要设施,其设计标准直接关系到公路交通安全和畅通。
下面就公路综合检查站的设计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一、规划布局1.1 基本原则公路综合检查站的规划布局应遵循“便捷高效、安全顺畅”的基本原则,充分考虑人车分流、监控设备安装、货车过磅等功能的合理布局和组织管理。
1.2 车辆通行道路应设置车辆进出口、货车通道、货车等候区、普通车辆停靠区等功能分区,保证不同类型车辆的顺畅通行。
1.3 功能区划应根据需要设置货车过磅区、货物查验区、文书办理区、驾驶员休息区等功能区,以满足车辆的各项服务需求。
1.4 配套设施公路综合检查站还应设置监控设备、卫生间、加油站、餐饮服务、停车场等配套设施,以提供便利的服务和保障设施。
二、道路设计2.1 车辆进出口进出口道路应符合公路设计标准,具备足够的宽度和坡度,保证不同车辆的顺利进出。
2.2 车辆等候区货车等候区应设置合理的通道和停车位,充分考虑货车转弯半径和停靠空间,以确保货车的安全停靠与等待。
2.3 动态识别系统在进出口处应设置车牌识别、车型识别等动态识别系统,便于管理人员对车辆进行信息采集和监控。
2.4 交通标志与标线应在道路上设置清晰的交通标志和标线,指示车辆行驶方向和区域划分。
三、建筑设计3.1 进口大门进口大门应设置门禁系统,确保车辆进出的安全和管理,同时配备人员巡查设施,提高检查站的安全性。
3.2 办公区应设置检查站办公区,包括指挥调度室、执法办公室、数据中心等功能,便于管理人员完成交通管理和数据处理。
3.3 监控室应设置监控室,安装摄像头监控设备,全面监控道路和各个功能区域,确保检查站的安全和秩序。
3.4 配套设施应设置工作人员休息室、饮用水和卫生间等配套设施,提供人员生活和工作的便利条件。
四、设备配置4.1 过磅设备应安装精准可靠的货车过磅设备,保证货车重量的准确检测,对于超载车辆进行有效监控。
检查站标准化建设
通知商动监…2010‟36号河南省畜牧局关于开展全市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标准化建设活动的通知各有关省辖市畜牧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管理办法‣(农医发…2006‟7号)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标准化建设活动的通知‣(农办医…2010‟36号)的精神,为加强全市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管理,促进检查站标准化建设,规范检查站工作人员监督执法行为,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切实保障动物产品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标准化建设活动。
现将•全市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全市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主题词:畜牧业检查站通知附件:全市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为加强全市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以下简称“检查站”)管理,促进检查站标准化建设,规范检查站监督执法行为,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切实保障动物产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管理办法‣(农医发…2006‟7号)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标准化建设活动的通知‣(农办医…2010‟36号),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各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的总体要求,围绕确保全年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重大动物产品卫生安全事件这一目标,切实加强检查站队伍、手段装备两项建设,重点落实检疫监督和消毒两项措施,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管理办法‣及配套技术规范,积极开展标准化建设,确保检查站监督执法工作科学、规范、高效。
通过本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市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管理,统一检查站执法设施设备,严格检查站工作人员持证上岗等制度,规范工作人员监督执法行为,完善检查站工作情况报告制度,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动物产品安全。
《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管理办法》配套技术规范
《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管理办法》配套技术规范
佚名
【期刊名称】《湖北畜牧兽医》
【年(卷),期】2007(000)001
【摘要】@@ 附件1: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建设标准rn一、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名称统一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标牌统一为竖牌,长180厘米,宽30厘米,厚4厘米,白底黑字,大宋字体.
【总页数】1页(P5)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S851.345.2
【相关文献】
1.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管理办法 [J],
2.加强《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管理办法》的实施 [J], 管刚
3.《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管理办法》配套技术规范 [J],
4.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管理办法 [J],
5.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管理办法 [J], 无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管理规范
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管理规范第一条为了规范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动物检疫申报点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国家实行动物检疫申报制度。
省级兽医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高效便民的原则,制定辖区内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规划。
县级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动物检疫申报点的建设和管理。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根据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规划,设置动物检疫申报点,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条动物检疫申报点原则上按照乡镇进行设置,西部地区每个乡镇不低于3个,中、东部地区每个乡镇不低于2个,每个屠宰场(厂、点)设置1个。
第五条动物检疫申报点承担以下职责:(一)接受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申报;(二)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三)对受理的检疫申报及时派员实施检疫;(四)宣传动物检疫有关法律法规和动物疫病防控知识;(五)对检疫申报和检疫实施情况按规定汇总并上报。
第六条动物检疫申报点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的独立办公场所;(二)房屋外墙原则上为白色,屋顶为红色,合署办公的除外;(三)按规定悬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标志;(四)悬挂“XX县动物检疫申报点”的标牌,长150cm、宽30cm、厚4cm,白底黑字,大宋字体;(五)在明显位置设置公示牌。
公示内容包括检疫申报依据、检疫范围、检疫对象、检疫申报时限、检疫申报程序、管辖范围、辖区官方兽医及指定兽医专业人员信息、检疫申报点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等内容;(六)动物检疫申报点内墙张贴《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检疫规程、检疫收费标准及有关工作制度等;(七)具备满足检疫及办公的设施设备,配备检疫工具、台式计算机(原则上与互联网连接)、打印机、传真机、电话机、文件柜、储藏柜、办公桌椅、交通工具等;(八)实行官方兽医负责制,配备与实际工作量相符的指定兽医专业人员。
第七条动物检疫申报点工作人员接到检疫申报后,应当按以下规定做出处理:(一)对符合《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规定检疫申报条件的,予以受理;(二)对不符合《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规定检疫申报条件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三)对受理的检疫申报,应当及时派出官方兽医按照《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及检疫规程等有关要求实施检疫。
2024动物检疫试题库含答案解析全套
2024动物检疫试题库含答案解析动物卫生监督错题集1.炭疽病死畜不能剖检的主要原因是(B)。
A.炭疽杆菌需氧B.炭疽杆菌能形成芽胞C.炭疽杆菌能形成荚膜D.炭疽杆菌传染性强2 .某生猪定点屠宰场(单位)拒绝监督检查,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拒不改正的,处(B)。
A.一万元以下罚款;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B.一万元以下罚款;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C.两万元以下罚款;五万元以下罚款D.五千元以下罚款;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3 .腐败梭菌经羊的消化道感染可致(B)的发生。
A.恶性水肿B.羊快疫C.羊猝疽D.羊肠毒血症E.羊黑疫F.羔羊痢疾引羊快疫主要发生于绵羊,是由腐败梭菌(革兰氏阳性的厌氧大杆菌)引起的一种急性传染病。
羊突然发病,病程极短,其特征为真胃粘膜呈出血性炎性损害。
羊猝疽是C型荚膜梭菌所引起成年绵羊的一种非接触传染性、急性毒血症。
本病发生于成年羊,以1〜2岁绵羊发病较多,特别是当饲料丰富时易感染,常见于低洼、沼泽地区,多发生于冬季,常呈地方性流行。
本病经消化道感染,主要侵害绵羊,也感染山羊。
被C型荚膜梭菌污染的牧草、饲料和饮水都是传染源。
病菌随着动物采食和饮水经口进入消化道,在肠道中生长繁殖并产生毒素,致使动物形成毒血症而死亡。
不同年龄、品种、性别均可感染。
但6个月至2岁的羊比其他年龄的羊发病率高。
羊肠毒血症是D型产气荚膜梭菌在羊肠道内大量繁殖并产生毒素所引起的绵羊急性传染病。
该病以发病急,死亡快,死后肾脏多见软化为特征。
又称软肾病、类快疫。
羊黑疫又称“传染性坏死性肝炎”,是由B型诺维氏梭菌引起的绵羊、山羊的一种急性高度致死性毒血症。
本病以肝实质发生坏死性病灶为特征。
羔羊梭菌性痢疾习惯上称为羔羊痢疾,俗名红肠子病,是新生羔羊的一种毒血症,其特征为持续性下痢和小肠发生溃疡,死亡率很高。
由于小肠有急性发炎变化,有些放牧员称之为红肠子病。
本病一般发生于出生后l~3d的羔羊,较大的羔羊比较少见。
十二个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
其名称和具体位置见下表:
序号
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
所在公路
具体位置
监督电话
1
大港区马棚口站
津歧公路
54公里800米处
63331033
28267966
2
静海县九宣闸站
104国道
177公里100米处
68360389
28267966
3
静海县韩庄子站
205国道
355公里900米处
68534526
28267966
4
静海县王口站
静文公路
12公里800米处
68836703
28267966
5处
29512388
28267966
6
武清区大孟庄站
京津公路
74公里400米处
22263942
28267966
汉沽区汉南路站
汉南路
18公里450米处
67262048
28267966
12
津南区老左营站
津港公路
32公里110米处
88652966
28267966
7
宝坻区史各庄站
通唐公路
40公里500米处
22528268
28267966
8
蓟县下仓站
津围公路
84公里850米处
29870599
28267966
9
蓟县马伸桥站
邦喜公路
28公里800米处
22737610
28267966
10
宁河县芦台镇站
205国道
200公里100米处
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管理办法
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管理办法农医发[2006]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畜牧兽医(农业、农牧)厅(局、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为加强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管理,防止出现公路“三乱”,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护养殖业发展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管理办法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管理,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设置及监督管理工作。
本办法所称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设立的临时性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
第三条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设置要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
省际间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可联合设站。
第四条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由省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动物防疫工作需要向省级人民政府申请,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设立,同时报农业部备案。
第五条农业部主管全国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监督管理工作,可委托县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管理本辖区内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
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具体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可委托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具体负责辖区内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
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是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派出机构。
第六条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主要职责:(一)查验相关证明,检查运输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二)根据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需要,对动物、动物产品的运载工具实施消毒;(三)对不符合动物防疫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四)发现动物疫情,按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五)对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的有关情况进行登记。
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管理办法
农业部关于印发《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管理办法》的通知农医发[2006]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畜牧兽医(农业、农牧)厅(局、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为加强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管理,防止出现公路“三乱”,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护养殖业发展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附件: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管理,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设置及监督管理工作。
本办法所称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设立的临时性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
第三条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设置要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
省际间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可联合设站。
第四条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由省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动物防疫工作需要向省级人民政府申请,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设立,同时报农业部备案。
第五条农业部主管全国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监督管理工作,可委托县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管理本辖区内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
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具体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可委托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具体负责辖区内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
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是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派出机构。
第六条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主要职责:(一)查验相关证明,检查运输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二)根据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需要,对动物、动物产品的运载工具实施消毒;(三)对不符合动物防疫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四)发现动物疫情,按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五)对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的有关情况进行登记。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2:
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建设标准
一、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名称统一为“***省(自治区、直
,标牌统一为竖牌,长180 厘
辖市)***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
米,宽30厘米,厚4厘米,白底黑字,大宋字体。
二、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房屋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有与工作相适应的检查和车辆消毒场地。
有与工作相适应的动物隔离场所或具备转移隔离条件。
三、距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适当位置设立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提示牌和停车检查提示牌。
四、有反光背心、口罩、皮手套、胶鞋、防护服等人员防护设备。
五、有车辆消毒设备和消毒药品,有条件的可建立全自动消毒
通道。
有与工作相适应的照明设施。
六、有与开展工作相适应的仪器设备。
具体仪器设备配备标准推荐如下:冰柜(冰箱)1台, 数码摄像机1台, 数码照相机1台, 录音笔1个, 普通光学显微镜1台, 机动消毒喷雾器2台, 手动消毒喷雾器2台, 执法监督面包车1辆, 执法监督摩托车1辆, 应急灯2台, 计算机1台, 打印机1台, 固定机1台, 传真机1台, 冷藏包2套, 采样检疫箱2套。
附件2:
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执法人员条件及行为规
一、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执法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公正廉洁;
(二)取得动物防疫监督员资格,办理动物防疫监督员证,连续从事动物防疫监督执法工作2年以上;
(三)熟悉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四)能够独立从事动物防疫监督工作。
二、省级动物卫生监督应当加强公路检查站执法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公路检查站执法人员每年培训、考核不少于一次。
三、禁止公路检查站执法人员下列行为:
(一)擅自扩大检查围;
(二)擅自脱离工作岗位;
(三)工作期间饮酒;
(四)乱罚款、乱收费;
(五)敷衍推诿,故意刁难畜(货)主;
(六)利用职权向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吃、拿、卡、要;
(七)徇私枉法;
(八)其他滥用职权、失职和渎职行为。
附件3:
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检查程序
一、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按照下列程序实施监督检查:
(一)执法人员在检查时,使用停车指示牌,引导运输动物和动物产品的车辆进入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
(二)执法人员向畜(货)主出示执法证件,由两名执法人员实施检查;
1、查验是否具有检疫合格证明、运载工具消毒证明、检疫验讫标识和畜禽标识;
2、了解和观察动物在运输途中有无死亡和其它异常现象;
3、核对动物或动物产品数量与检疫合格证明、车辆与运载工具消毒证明是否相符;
4、查验动物及动物产品是否符合检疫合格条件。
(三)执法人员对运载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车辆实施消毒。
二、经检查合格的,由执法人员在检疫证明上加盖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监督专用签章。
三、经检查不合格的,由执法人员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一)对违反动物防疫有关法律法规的,依法进行处理处罚;对没有检疫证明的,要严格实施处罚后按规定补检;
(二)对依法应当加施畜禽标识而没有畜禽标识的,依法进行处理处罚;
(三)对检疫证明填写不规,但其它方面均符合要求的,签章注明后予以放行,并由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将相关情况通
报给输出地动物卫生监督,不得将检疫证明填写不规的责任转嫁给持证人;
(四)对持伪造或涂改检疫证明的,留验动物及动物产品,由检查站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对畜主或承运人进行立案查处;
(五)对疑似染疫的动物及动物产品,由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采取隔离、留验等措施,经确认无疫后,方可放行;
(六)对查获的病死动物及染疫动物产品,按规定作无害化处理。
对中途卸下作无害化处理的,在检疫证明上注明有关情况,加盖公路检查站签证专用章;
(七)发现可疑重大动物疫情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应当做好动物防疫监督检查记录,填写监督检查登记表,并建立完整的监督检查档案。
检查记录和档案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两年。
五、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监督专用签章样式
形状:圆形;中缀五角星图案
大小:外径:3.5cm 径:3.4cm,边线粗0.05 cm
字形:华文中宋
名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名、县名、地名”、“公路动物
防
疫Array
监
督
检
.
附件4
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业务报表格式
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
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工作日志
所在地:地区县市年月日第页共页
执勤人员:
工作时间:至
一、天气状况:
二、本班次执勤记录:
三、装备及设施运行情况记录:
四、交接班情况:
五、案件处理情况:
六、需接班人员注意事项:
七、执法文书、票证使用等事项:
八、备注:
班组负责人签字:
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检查登记表(容注释)
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检查登记表所在地: (地区) (县市)登记日期
(年/月/日): 第页,共页
. . .
. . .
.
. . . _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_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________月检查情况报表
备注:其它栏由各省注明。
负责人:编制人:编制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