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 公安局 法院的关系
公安局与检察院、消防队、武警的关系
公安局与检察院、消防队、武警的关系
1、公安局与检察院
检察院与法院、政府并列,称为“一府两院”。其职权主要有:审查批准逮捕、决定起诉并出席法庭支持公诉的职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行使国家的检察权。人民检察院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向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公安局:公安机关的组织形式,是主管一公安工作的政府部门。工作职责: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2、公安局与消防队
消防队隶属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序列,是军事管理部门,收到武警,公安双重领导!公安局是国家公安部领导的,没有什么隶属关系!!
在职能上,消防队是进行灭火,救援等工作,而公安局进行社会治安管理!消防局是在公安局内部设立的专门的消防执法与管理监督部门,而这个部门才是与消防队合作进行火灾的调查与执法等活动,消防队单独没有这个权利。所以,消防局与消防队是合作关系,消防局进行执法,消防队进行代理执行!
3、公安和武警
我国的警察包括武警和人民警察两大类
武警全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一部分,是担负国家赋予的安全保卫任务的部队,受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双重领导。
检察院和法院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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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和法院的职能区别简单来讲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法院是审判机关。
法院和检察院的区别:
1、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同时也是公诉案件的审查起诉机关。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审查批准逮捕,其自侦案件的侦查,以及审查起诉,和所有公诉案件的提起公诉与出庭作控方。
2、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其主要职责是依法行使审判权,包括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的审判。法院与上级法院之间是审判监督关系,不是检察院之间的领导关系。
3、法院与检察院的主要联系是检察院有权依法监督法院的审判过程,并对法院的违法审判有权提出纠纷意见与提出抗诉等。
4、在刑事公诉案件中,检察院和法院以及公安是分工协作,互相配合,互相监督的关系。一般来说,公安机关是侦察机关,检察院是监督和刑事起诉机关,法院是审判机关.一个案子立案以后,由公安机关侦察,收集证据,如果认为要起诉就把所有案卷资料移送至检察院,如果检察院审核后决定起诉,就由检察院起诉,由法院审判.这是对于刑事诉讼来说的.另外,检察院自己对贪污贿赂等国家工作人员犯罪案件有侦察权.可以自己立案侦察起诉.而对于公安机关的侦察工作和法院的审判工作,检察院是监督的作用.对于民事和行政案件,检察院可以通过当事人申诉或法院审判委员会反映向法院抗诉.总的来说,检察院和法院就是一个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在刑事诉讼中,检察院,辩护方和法院组成一个等腰三角形关系.检察院这个时候是控诉方。
法院、检察院、司法、公安、纪检委的区别?
法院、检察院、司法、公安、纪检委的区别?
总能从电视和媒体上面看到相关的内容,但不很详细的知道它们各自的权限是如何?请帮助解释一下。谢谢!
公安主要是刑事犯罪侦查、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和一些刑事强制措施、处罚的执行,出入境管理,国内安全保卫,网监,重大经济犯罪等;
检察院是监督机关,主要负责刑事案件的批捕,公诉案件,提起民事刑事行政抗诉,反贪局对贪污贿赂和渎职等职务犯罪的侦查,受理控告、申诉等;
法院是审判机关,包括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的审判;
司法局主要是负责律师、法律援助、总管辖区内的劳教、劳改人员的等情况进行管理,同时负责普法教育,宣传法制,和人民调解工作,公证工作等;
纪检部门是属于党委的部门,主要负责党员的违法违纪案件,几个部门职员中的党员的党内处分处罚情况。
公安局是侦查权
检察院是检察权
法院是审判权
纪检监察权
司法监督权
比如,一人犯罪,公安局调查取证逮捕,检察院提起公诉同时若是贪官党员,纪检委先前双规,最后法院判决.
公检法的概念
公检法的概念
公检法,指的是公安、检察院和法院三者的合称。公安是指公安机关,负责维护社会治安、打击犯罪活动、维护国家安全等职责;检察院是指人民检察院,负责对涉嫌犯罪的个人和单位进行侦查、公诉等职责;法院是指人民法院,负责审理各类案件,对违法行为进行审判,并作出判决和裁定。公检法作为国家司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共同承担着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的职责。公安负责打击犯罪行为,检察院负责依法办理刑事案件并进行法律监督,法院负责审理案件并做出公正的判决。三者相互联系、协作配合,共同构建起中国的司法体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检察院与法院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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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同时也是公诉案件的审查起诉机关。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审查批准逮捕,其自侦案件的侦查,以及审查起诉,和全部公诉案件的提起公诉与出庭作控方。
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其主要职责是依法行使审判权,包含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的审判。
法院与上级法院之间是审判监督关系,检察院之间是领导关系。
法院与检察院的主要联系是检察院有权依法监督法院的审判过程,并对法院的违法审判有权提出纠纷意见与提出抗诉等。
其它在刑事公诉案件中,检察院和法院以及公安是分工协作,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的关系。
在中国,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国家机构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活动。由此决定了人大与政府、法院、检察院〔简称“一府两院〞〕的关系是:
1、决定与执行的关系。人大是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行使立法、重大事项决定、选举和任免、监督等国家权力。人大制定的法律、作出的决定,“一府两院〞必须执行。
2、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人大代表人民拥有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权。“一府两院〞必须依法对人大负责并汇报工作,接受人大的监督。
3、协调一致开展工作的关系。人大与“一府两院〞虽然职责不同、分工不同,但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反映和完成人民的根本利益,共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大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并在这一前提下合理划分国家的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既防止权力过分集中又防止不必要的牵制,使各个国家机关既专司其职又相互配合、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
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是由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正确理解和处理好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国家各方面的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宪法关系
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宪法关系
作者:韩大元于文豪
我国现行宪法第135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现行刑事诉讼法第7条做了相同规定。宪法第135条不仅涉及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之间的权限界定问题,在实践中,该条的运作状况对三机关的职权和职能进而对公民权利保障产生了实质影响。对于三机关关系在理论与实践上的体现,尤其是对该条的核心内容——“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此前学术界已有较多探讨,观点见仁见智,也有不少争议。必须指出的是,过去的讨论侧重于刑事诉讼法的角度,然而三机关关系本质上体现为国家权力的配置和运行,这毋宁是一个宪法问题。如果不以宪法价值和宪法规范为根据,那么对三机关关系的讨论很难形成令各方信服的共识,对三机关关系的调整也无法从根本上获得正当性与合理性。
本文以制度演进历史为脉络,力图还原三机关关系的演变历程,并从宪法规范中找寻合乎立宪主义原理的三机关关系演变逻辑。
一、法院、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的关系:1949—1978
在法律规范的层面上,最早对法院、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三机关相互关系做出规定的,分别是1979年刑事诉讼法第5条以及1982年宪法第135条。但在该条款成为文本规范之前,三机关在实践中已经形成了比较明确的关系准则。从新中国政权建立之初,到“文革”结束,三机关的现实关系随着政治形势的变化而屡有变迁,同时也呈现出一定的规律性。
(一)三机关分工、配合与制约关系的初步形成
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第5条规定:“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组织政务院,以为国家政务的最高执行机关;组织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以为国家军事的最高统辖机关;组织最高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检察署,以为国家的最高审判机关及检察机关。”第18条规定:“政务院设政治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文化教育委员会、人民监察委员会和下列各部、会、院、署、行,主持各该部门的国家行政事宜:……公安部;……政治法律委员会指导内务部、公安部、司法部、法制委员会和民族事务委员会的工作。……”根据上述规定,政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署均为中央人民政府之下的国家机关,分别行使最高行政权、最高审判权和最高检察权,三者在国家机关体系中的地位是并列的、平行的和同等的。公安部是政务院的组成部分,受政务院的领导,同时接受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的指导。因此,在法律地位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署的地位高于政治法律委员会,后者的地位又高于公安部。
论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宪法关系
第1 期
文章编 号 : C N 5 3— 1 1 4 3 / D( 2 0 1 3 ) O 1 — 2 3一 O 6
法 学 论 坛
论法 院、 检 察 院 和公 安 机 关 的宪 法关 系
张 翠松
摘 要: 法 院、 检 察 院和 公安机 关 的 宪法 关 系不仅 体 现在 宪 法 1 3 5条 三机 关“ 分 工 负责 、 互 相 配
色检 察制 度的 独特 性所在 。正确 处理 三机 关的 宪法关 系, 需要 发挥 诉 讼 监督 与 诉讼 制 约 两 个方 面的
作用. , 将 监 督和 制 约 两种 手段 结合起 来 , 相 互作 用 , 才能保 证 司法权规 范、 健康 、 合 法、 高效 运行 。 关键词 : 宪法 关 系 ; 诉讼 监督 ; 诉讼 制 约 ; 司法职权 配置
2 0 1 3年 1 月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J o u ma l o f Yu n n a n Un i v e r s i t y L a w Ed i t i o n
J a n u a r y , 2 0 1 3
Vo L 2 6 N o . 1
第2 6卷
际 运作模 式 的分 析 , 提 出 了对 法 院 、 检 察 院 和公 安 机
关关系的合宪性调整思路。 ②文章 视野开 阔、 资料详
范不仅包括 《 中华人 民共和国宪法》 , 还包括其他一
公检法的关系
公检法的关系
一、定义
公检法是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的简称,三者是政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检察院和法院是司法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地方各级检察院上下级为领导关系,地方各级法院为监督关系。公安局是隶属于公安部,是执法机关。总而言之, "公检法 "即国家机关为公民执法的三大部门。
二、部门简介
1、法院。
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各省、自治区、直辖
市设有高级人民法院,以下为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
获得辩护。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各级各类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统一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的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根据行政区划设置,专门法院根据需要设置。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分为 :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包括县、自治县人民法院、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法院。由基层人民法院设若干人民法庭,作为派出机构,但人民法庭不是一个审级。中级人民法院包括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在中央直辖市的中级人民法院、省、自治区辖市和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是指根据实际需要在特定部门设立的审理特定案件的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设军事、海事、铁路运输法院等专门法院。
公检法的关系
公检法的关系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公检法的关系
一、定义
公检法是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的简称,三者是政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检察院和法院是司法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地方各级检察院上下级为领导关系,地方各级法院为监督关系。公安局是隶属于公安部,是执法机关。总而言之,"公检法"即国家机关为公民执法的三大部门。
二、部门简介
1、法院。
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有高级人民法院,以下为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各级各类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统一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的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根据行政区划设置,专门法院根据需要设置。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分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包括县、自治县人民法院、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法院。由基层人民法院设若干人民法庭,作为派出机构,但人民法庭不是一个审级。中级人民法院包括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在中央直辖市的中级人民法院、省、自治区辖市和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是指根据实际需要在特定部门设立的审理特定案件的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设军事、海事、铁路运输法院等专门法院。
检察院和法院的职能区别是什么
检察院和法院的职能区别是什么
我国有很多的机关部门,其中检察院和法院⼤家是⽐较了解的两个只能部门,但是对于⼀些⼈来说不知道两者之间的区别,总以为是⼀样的。那么检察院和法院的职能区别是什么呢?这就需要⼤家做好相关的了解,下⾯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检察院和法院的职能区别是什么
1、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同时也是公诉案件的审查起诉机关。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审查批准逮捕,⾃侦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及公诉案件的提起公诉和作为控⽅出庭。
2、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其主要职责是依法⾏使审判权,包括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和⾏政案件的审判。
3、上下级法院之间是审判监督关系,上下级检察院之间是领导关系。
4、检察院有权依法监督法院的审判过程,并对法院的违法审判有权提出纠纷意见和提出抗诉等。
5、刑事公诉案件中,检察院和法院以及公安是分⼯协作,互相配合,互相监督的关系。
⼆、法院法律规定
《宪法》第⼀百⼆⼗⼋条
中华⼈民共和国⼈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宪法》第⼀百三⼗⼆条
最⾼⼈民法院是最⾼审判机关。
最⾼⼈民法院监督地⽅各级⼈民法院和专门⼈民法院的审判⼯作,上级⼈民法院监督下级⼈民法院的审判⼯作。
看完本⽂之后,⼤家就要知道在这⽅⾯的规定,对于不同的职能部门在法律上的规定都不⼀样,所以⼤家就要弄清楚检察院和法院的区别,才能知道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找检察院,什么情况下需要找法院才能解决问题。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店铺专业律师。
公检法的职能介绍
公检法的职责具体如下:
1、公安机关是行政机关,除了刑事侦查的职责以外,还承担着维护社会治安的职责;
2、法院是司法机关,主要职能是死刑核准,再审处理,回避制度,监督制约;
3、检察院是司法机关,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换而言之,检察院有权依法监督法院的审判过程,并对法院的违法审判有权提出纠纷意见和提出抗诉等。在刑事公诉案件中,检察院和法院以及公安是分工协作,互相配合,互相监督的关系。
公安局与检察院、消防队、武警的关系
1、公安局与检察院检察院与法院、政府并列,称为“一府两院”。其职权主要有:审查批准逮捕、决定起诉并出席法庭支持公诉的职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行使国家的检察权。人民检察院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向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公安局:公安机关的组织形式,是主管一公安工作的政府部门。工作职责: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2、公安局与消防队消防队隶属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序列,是军事管理部门,收到武警,公安双重领导!公安局是国家公安部领导的,没有什么隶属关系!!在职能上,消防队是进行灭火,救援等工作,而公安局进行社会治安管理!消防局是在公安局内部设立的专门的消防执法与管理监督部门,而这个部门才是与消防队合作进行火灾的调查与执法等活动,消防队单独没有这个权利。所以,消防局与消防队是合作关系,消防局进行执法,消防队进行代理执行!3、公安和武警我国的警察包括武警和人民警察两大类 武警全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一部分,是担负国家赋予的安全保卫任务的部队,受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双重领导。 武警分为三大类,即武警总部直接领导管理的内卫部队、列入武警序列受国务院有关业务部门和武警总部双重领导的部队(黄金、水电、交通、森林)和列入武警序列由公安部门管理的部队(边防、消防、警卫)八大警种。 武警部队官兵是军人,实行将、校、尉、士官、兵的警衔制度,服装以橄榄绿为主色调。 “公安”广义上是指人民警察,分为公安部门管理的公安警察(即狭义“公安”,包括治安、户籍、刑侦、交通等)、国家安全部门管理的国家安全警察、劳改劳教部门的司法警察以及法院、检察院系统的司法警察四大类。 人民警察是国家公务员,实行警监、警督、警司、警员的警衔制度,服装以天蓝色为主色调。 需要指出的是,武警中的第三类(边防、消防、警卫)是
公检法的关系
公检法的关系
一、定义
公检法是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的简称,三者是政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检察院和法院是司法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地方各级检察院上下级为领导关系,地方各级法院为监督关系。公安局是隶属于公安部,是执法机关。总而言之,"公检法"即国家机关为公民执法的三大部门。
二、部门简介
1、法院。
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有高级人民法院,以下为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各级各类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统一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的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根据行政区划设置,专门法院根据需要设置。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分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包括县、自治县人民法院、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法院。由基层人民法院设若干人民法庭,作为派出机构,但人民法庭不是一个审级。中级人民法院包括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在中央直辖市的中级人民法院、省、自治区辖市和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是指根据实际需要在特定部门设立的审理特定案件的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设军事、海事、铁路运输法院等专门法院。
检察院和法院的区别是什
检察院和法院的区别是什么?? 我来答 分享 举报 浏览 244635 次8个回答 #活动# 参与《复联4》问答讨论,赢免费影票!小雨手机用户 来自百度知道认证团队 2018-10-14简单来讲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法院是审判机关。一、法院和检察院的区别 1、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同时也是公诉案件的审查起诉机关。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审查批准逮捕,其自侦案件的侦查,以及审查起诉,和所有公诉案件的提起公诉与出庭作控方。2、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其主要职责是依法行使审判权,包括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的审判。法院与上级法院之间是审判监督关系,不是检察院之间的领导关系。3、法院与检察院的主要联系是检察院有权依法监督法院的审判过程,并对法院的违法审判有权提出纠纷意见与提出抗诉等。4、在刑事公诉案件中,检察院和法院以及公安是分工协作,互相配合,互相监督的关系。如果认为要起诉就把所有案卷资料移送至检察院,如果检察院审核后决定起诉。扩展资料:检察院是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国家机关,人民检察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这种自上而下的排列反映了检察机关上下级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及其集中统一的特点,这与人民法院上下级之间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有显著不同。为了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检察机关必须一体化,必须具有很强的集中统一性。 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国家检察权来完成自己的任务。它对于危害国家安全案、危害公共安全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和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各级人民检察院都是与各级人民法院相对应而设置的,以便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办案。同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国家审判权一样,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而对于任何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检察院108 27 评论(16) 分享 举报 收起苹果旺旺小馒头 来自百度知道认证团队 2018-10-101、定义不同: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同时也是公诉案件的审查起诉机关。法院是审判机关。2、职责不同:检察院主要职责是负责审查批准逮
我国的司法机关
我国的司法机关包括哪些机关我们通常把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一起简称为公、检、法,都看作是我国的司法机关。在我国的国家政权体系中,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它们属于国家司法机关。这个一般没有异议。但是,公安机关是政府的组成部分,它是司法机关吗?公安机关是人民政府的组成部分,在中央设公安部;省级设公安厅(局);专署级(中等城市)设公安处,局;县级设公安局;城镇设公安派出所等。地方公安机关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双层领导。从这一点来说,公安机关属于行政机关范畴。司法行政管理机关也属于行政机关。在中央是国务院的司法部;省级人民政府设司法厅(局);专署级人民政府设司法局;县级人民政府设司法科或局,乡镇人民政府设司法助理员。自1982年以来,司法行政机关除原先管理的律师和公证工作以外,又开始接受由公安部门所管理的劳动教养和劳动改造的工作。那么,我国的司法机关究竟指的是哪些机关呢?我国的司法机关指的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并不包括公安机关,司法行政管理机关等其他国家行政机关。根据宪法规定,国家行政机关行使国家政权,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行使国家检查权,国家行政机关不得干涉审判权和检查权,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也不得行使国家行使权。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属于行政系统,受国务院和各级行政机关首长领导,而法院与检察院不是行政机关,不受国务院系统领导。但是,由于公安机关是运用法律授予的行政权利来履行维护社会安全和秩序的专门职能机关,所以公安机关带有司法机关的性质。国家的司法行政管理机关也带有司法机关的性质。因此,通常的理解是司法机关有狭义和广义之分,严格意义上的司法机关仅指法院。西方国家的司法机关是指有权做出司法判决的机关,就是法院。但我国约定俗成称法院、检察院为司法机关,我国高等院校中的所有法学教材,一致认为中国法中的司法权既包括审判权,也包括检察权,我国的司法体制也体现了这一点,因此狭义的司法机关指的是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的法院和检察院。公安局和司法局都属于政府机关。司法局是司法行政机关,是政府对司法工作进行行政管理的专门机关。广义的司法机关的范围行使国家审判权、检察权和管理司法行政工作的机关都是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大都从广义角度理解司法机关,当然,这也是有法律上的依据。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就明确规定,国家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承担国家对消费者权益进行司法保护的职责。《未成年人保护法》也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未成年人实施司法保护。这里,实际上把公安机关列为在司法机关的范围。
人民检察院与人民法院的区别是什么-
The reality is this shore, the ideal is the other shore, separated by a turbulent river, and the action is a bridge
over the river.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
人民检察院与人民法院的区别是什么?
导读: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审查批准逮捕,其自侦案件的侦查,以及审查起诉,和所有公诉案件的提起公诉与出庭作控方。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其主要职责是依法行使审判权,包括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的审判。法院与上级法院之间是审判监督关系,不是检察院之间的领导关系。
一、人民检察院与人民法院的区别是什么
1、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同时也是公诉案件的审查起诉机关。
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审查批准逮捕,其自侦案件的侦查,以及审查起诉,和所有公诉案件的提起公诉与出庭作控方。
2、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其主要职责是依法行使审判权,包括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的审判。
法院与上级法院之间是审判监督关系,不是检察院之间的领导关系。
3、法院与检察院的主要联系是检察院有权依法监督法院的审判过程,并对法院的违法审判有权提出纠纷意见与提出抗诉等。
4、在刑事公诉案件中,检察院和法院以及公安是分工协作,互相配合,互相监督的关系。
如果认为要起诉就把所有案卷资料移送至检察院,如果检察院审核后决定起诉。
二、人民检察院的职权有哪些
人民检察院的职权是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检察权的具
体职责与权利。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的职权是: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直接受理的案件,进行侦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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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和法院院长的关系
根据中国的法律体系,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是最高权力机关,行政,司法及检察机关是从属于立法机关的,而市长是由市人大选举出来的,市法院院长也是由市人大选举出来的,但市法院隶属于市人大和上级人民法院,是双重隶属关系。所以,它们应当是平级的,但根据法律关系和机构关系,在现实中,市长级别大于市法院院长,
市长和院长的晋升关系
1、市长是正厅级,下步可以当市委书记,如果年龄大可以当人大主任;
2、副市长是副厅级,下步可以进常委,当秘书长、宣传部长等;
3、法院院长是副厅级,下部可以进常委,当政法委书记,也可到人大做副主任。
4、这样比较看,市长级别高于法院院长。副市长与法院院长同级别,但是下部去向副市长更好些。但是也不完全,事在人为
最高人民法院是法院系统级别中最高的法院,独立行使司法职能,不隶属于任何部门。但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监督。也受党的领导和监督,因此政法委似乎有那么一点点领导的性质
检察院上下级是领导关系,法院上下级是监督关系
公安机关也属于领导关系
济南军区和济南市市长的关系
济南军区司令员是大军区司令,级别与四总部首长相同(当然受四总部指挥),相当于副总理级;济南市长是副省级,相当于山东省军区副司令(省军区司令和省长同级)。
因此,济南军区司令至少比济南市长高3级。
济南市长一辈子也混不成副总理的。
注意的时,楼主不要把济南军区和济南警备区混淆。
济南军区序列是:济南军区辖26集团军、54集团军和山东省军区、河南省军区。山东省军区辖济南警备区、德州军分区等。
平常说的是一府两院啊!一府就是政府、国务院,两院就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啊!所以从理论上说两院几乎是跟国务院同级的。国务院是最高行政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检察机关。两院中一般是最高法院强点(审判权优先嘛!)张律师
一府两院由同级人大产生并负责,所以县法院的领导是县人大,这是地方人大组织法规定的,法院的副院长,各级法官由人大常委会任命。
人民法院上下级之间是业务指导关系,一、具体解析: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看,上下级法院之间的关系表述为监督与被监督关系更加准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七条规定了,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受上级人民法院监督。
二、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第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受上级人民法院监督。
通俗点说吧,法院要是上级领导下级,那还用两审制干什么呢?上级说怎么判下级就怎么判,你上诉上去了,那还是那么判.还谈什么法院的独立审判权呢
检察院公安局法院的关系
检察院是我国的检察机关,他对公安机关和法院的工作有监督权利.
一般来说,公安机关是侦察机关,检察院是监督和刑事起诉机关,法院是审判机关.一个案子立案以后,由公安机关侦察,收集证据,如果认为要起诉就把所有案卷资料移送至检察院,如果检察院审核后决定起诉,就由检察院起诉,由法院审判.这
是对于刑事诉讼来说的.
另外,检察院自己对贪污贿赂等国家工作人员犯罪案件有侦察权.可以自己立案侦察起诉.而对于公安机关的侦察工作和法院的审判工作,检察院是监督的作用.
对于民事和行政案件,检察院可以通过当事人申诉或法院审判委员会反映向法院抗诉.
总的来说,检察院和法院就是一个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在刑事诉讼中,检察院,辩护方和法院组成一个等腰三角形关系.检察院这个时候是控诉方
同级别的(比如都是市级的)政法委隶属于中国共产党同级委员会领导(例如:xx市的政法委受xx市委直接领导),负责协调公检法司安武警等部门关系及办公的部门,政法委的一把手,即政法委书记按照惯例,属于中国共产党同级委员会的常委,老百姓的话说就是班子成员。(市政法委书记即是市委常委)。政法委的全称是“中国共产党xx省(区、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而公安局是案件的侦破机关,负责对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抓捕以及
预审、初审,如果有证据确定犯罪嫌疑人有罪,应将其移送至检察机关(检察院)进行公诉。同时,公安局还要负责同级管辖区域的人口登记、出入境管理、特种经营行业管理、网络安全管理等等。
司法局作为司法行政机关、重要肩负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作用。全国每年的普法、国家司法考试包括对通过考试后担任律师、公证员的管理、法律服务人员(148法律服务所)的管理、以及司法鉴定的管理。另外,个别市级司法局还要管理同级监狱、劳教所。(需要说明的是,除了个别监狱、劳教所之外,一般来说、监狱、劳教所都直接归省级司法厅直接管理,而不由所在地的司法局管理。)
司法局和公安局都是政府组成部门,一般来说公安局的一把手要比一般政府部门领导人高半格。——从公安部的配备即可看出,公安部长兼职国务委员,而司法部长同其它部长没什么区别。司法局和公安局相比,职权、社会影响要小许多。
法院是法律审判机关,一般分刑事审判、民事审判、行政审判等还要负责对审判结果的执行(主要是民事执行)。
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负责对所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当然也可以监督同级法院的审判(对审判结果可以进行抗诉),检察院可以直接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进行侦查,(注意:这类案件由检察院侦查而不是由公安局侦查)另外检察院还有
权对公安局提交的逮捕申请进行批准。
需要说明的是,法院、检察院都是独立的审判、检查、机关,法律规定他们不受同级党委、政府领导,只对同级人大负责。同级法院和检察院的一把手一般按统计党委政府的领导待遇,这点同公安局一样,都要比同级其它机关高半格。
这几家单位按职能、权利大小分别是:A法院 B检察院 C公安局 D司法局
不知道是否满意?还有什么不清楚的请说明。
政法委是党领导政法机关的组织,级别高于另外四家政法机关。公安局和司法局属于行政机关,法院和检察院属于司法机关,但公安局在刑事案件中存在一定的司法只能,专指形式案件侦查,司法
局承担的是司法行政工作,与真正的司法关系不是很大,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是最完全意义的司法机关,对公安局和司法局从事的具体行政行为和司法审查的权力,检察院是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对法院和公安局的司法行为有监督权,同时自身也具备广泛的司法职能,包括部分刑事案件的侦查权和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权及批准公安局逮捕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