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2010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教学〔2009〕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部属各高等学校:2009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中央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地党委、政府超常规推动,高等学校扎实有效工作,社会各界共同努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现了2009年的目标任务,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2010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将达630余万人,加上往届未实现就业的毕业生,需要就业的毕业生数量很大。
在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尚未消除、全社会就业矛盾突出的情况下,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依然严峻,任务非常繁重。
为切实做好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不松懈,不动摇,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1.各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各省级主管部门)和高等学校要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当前就业工作首位”的重要决策,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突出重要的位置,力争2010年毕业生离校时初次就业率基本稳定,确保毕业生就业人数持续增加;力争到基层就业、自主创业的规模进一步扩大;相关领域制度改革和长效机制建设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深化。
2.各省级主管部门要主动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继续开辟新的就业渠道,进一步完善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努力形成长效机制。
要明确目标任务,建立工作责任制,加强工作考核和督查,切实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有关政策和工作落到实处。
3.各高等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作为本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就业工作作为学校重要的战略任务和当前工作重点,摆在重要议事日程,要明确任务分工,逐级落实责任制,进一步形成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巩固成果,继续实施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有关项目4.继续组织实施好各类基层就业项目,努力扩大规模。
构建“四位一体”的大学生自主创业社会支持网络
构建“四位一体”的大学生自主创业社会支持网络孙江丽【期刊名称】《《浙江工业大学学报》》【年(卷),期】2012(011)001【总页数】6页(P61-66)【关键词】大学生; 自主创业; 社会支持网络【作者】孙江丽【作者单位】浙江工业大学党委宣传部浙江杭州310032【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G640在持续承受就业压力的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大学生自主创业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
推进大学生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成为化解高校就业压力的有效途径,也是教育系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服务于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大战略举措。
近年来,国内成功实现自主创业的大学生不断涌现,然而从整体上看,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整体实践并不理想,大学生创业“高热情—低选择”、“高期望—低成功率”的现象比比皆是。
由于缺乏“给力”的创业条件,诸如创业政策、创业教育、创业环境以及创业者自身素质等因素,大学生自主创业面临着内部与外部的双重挑战。
要解决大学生创业面临的诸多困境,本文认为创业资源——社会支持网络将对大学生自主创业起到重要作用。
如果个体能获得多种资源支持,如资金、政策、教育、信息、情感等,并有效加以整合利用,那么这无疑对解决大学生自主创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将起到积极而有效的作用,对大力推进我国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社会支持网络的内涵与构成“社会网络”一词最早由人类学家Barnes(1954)提出,学界较通用的概念指的是一定范围个体间的社会关系构成的相对稳定的体系,而社会支持,是一定社会网络下运用物质和精神的手段对社会弱者进行无偿帮助的一种选择性社会行为,是以被支持者(个体)为中心,由与个体相关的支持者(个体和机构)以及个体与支持者之间的交往活动所构成的系统[1]。
社会网络对个体进行社会支持,主要基于进化论、自我发展和生态观等理论,对此,台湾学者宋丽玉作了较深入的研究和总结:首先,人类的生存需要相互依赖与合作;其次,人类在生命过程中都会发生一些不可预期的事件;再次,人类需要有不同资源(包括内在资源和外在资源)以应对各种生活事件;最后,社会支持(包括正式的和非正式的社会支持)作为相当重要的外在资源,可以有效帮助人们解决生活事件中的问题和危机。
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包括5000名招考教师) 由szg阿光上传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甘政办发[2010]89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贯彻落实。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四日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省人社厅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2009年以来,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异常严峻,就业岗位、就业人数、社会需求、专业供给等方面深层次结构性矛盾凸显,高校毕业生总量、存量不断增大,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
为切实做好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用转变理念和靠实责任推动就业。
(一)充分认识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大意义。
就业是民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
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可持续发展的宝贵资源,能否妥善解决好其就业问题,能否利用好这一重要资源,事关保障和改善民生,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各市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高校毕业生就业在全省工作大局中的突出地位和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当前就业工作面临的严峻挑战和难得机遇,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必须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首位”、“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全方位促进就业增长”等一系列新要求,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就业政策,依托省内外两个市场,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
(二)明确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基本原则和任务目标。
要坚持“政府宏观调控为主导,市场配置为基础,引导基层就业为主渠道”的原则,牢固树立“非常时期,非常责任,非常决心,非常措施”的理念,统筹政府宏观调控和市场资源配置的关系,统筹科学配置人才资源和实现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关系,采取更加积极的政策措施,力争省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率年底达到80%以上。
各地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到当前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的工作机制,定期研究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并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纳入综合考核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
六部门联合发《通知》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专家指 出, 2 在 1世纪 , 重要的学 习是学会 管理知识 识与状况比较研究 ,调查对象是各 国普通高 中 1年级 至 3 最
和处理信 息 , 这是网络时代对人们 的要 求。 目前 , 中国已 在 有许 多人意识 到了网络 对青 少年成长的影响 ,但 同时存在 学习压力大、 学校课程设置滞后 、 网上现代化教学资源缺 乏 年级在校 生。来 自中国北京市 、 湖北省荆州市等 6个城市 , 日本岩手等 8个县 , 韩国首尔等 1 2地以及美国北卡 罗来纳
习困难或疑 问时 , 多数 选择 向 同学或伙 伴 、 师或 家教询 教授学生电脑使用 技术 的同时 , 多传授如何有效管理 、 老 更 正 问 或 自 己看 书解 决 。 网查 资 料 的仅 为 2 .% , 少 于 确利用网络信息 的知识。 上 84 远
美 国 的 6 .% 。 12 据 了 解 ,这次 中 日韩 美 四 国 联 合 实 施 的 高 中 生 学 习意
( 来源 : 华网 ) 新
“ 妖魔化” 网络 的倾 向, 甚至“ 谈网色变” 。此外 , 学生非 网络 州等 1 0个州的 75 0余 名高 中生接受 了调查。 0
●徐 努力使 初次就 业率 达 7 %左 右 0
博
企业就业 的主渠道 , 特别是拓展 中小企业 、 非公 有制企业 的
I 研动 【 点】 教 态l 焦
●贾 楠
中国青少年研究 中心 日前公布 的 “ 中日韩 美四国高中 等都是造成 中国学生较少使 用电脑进行学 习的原因。
生学 习意识与状况比较研究” 结果 显示 , 受访 中国学生在 学 对于老 师和家长普遍 担心 的青 少年“ 网瘾” 问题 , 中国
生就业。 力开 展 公 共 就 业 服 务 进 校 园 活动 , 为高 校 毕 业 生 提 供 “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人社部发[2010]23号-关于做好201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农业(农牧)厅(委、局)、卫生厅(局)、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团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事局、劳动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农业局、卫生局、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团委: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关于实施2010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25号)和〘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要求,2010年国家计划招募2万名"三支一扶"大学生。
现就做好201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通知如下:一、统一认识,加强组织领导2009年,全国各级"三支一扶"工作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与服务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较好地完成了当年工作任务,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
2010年,高校毕业生数量将达到630万,在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尚未消除、全社会就业矛盾突出的情况下,就业形势依然严峻,任务非常繁重。
继续做好"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进一步发挥其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示范作用,是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农村基层人才队伍建设、促进青年人才健康成长的重要途径。
各地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全局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大财政保障,主动发挥职能作用,采取有效措施,推进"三支一扶"计划更好实施。
教育部出台措施力促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等
教育部出台措施力促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等作者:来源:《江西教育·管理版》2010年第02期教育部出台措施力促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教育部日前下发《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和高等学校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动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这些举措主要包括:——不松懈,不动摇,继续加大工作力度。
教育部要求各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和高等学校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继续开辟新的就业渠道,进一步完善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努力形成长效机制。
——努力扩大各类项目吸纳高校毕业生的规模。
教育部门要进一步扩大“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中央和地方项目的规模;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征集工作;积极推动在全国实现服务外包企业吸纳20万名高校毕业生的目标任务;进一步扩大科研项目单位吸纳毕业生的规模,完善签订服务协议、户籍管理、待遇保障、考核激励等方面的政策。
——积极开辟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新渠道。
各省级主管部门要协调并配合有关部门,积极探索实施大学生社区就业计划、农村基层卫生人才服务计划等新的基层就业项目,为基层输送更多高素质人才。
同时,要采取切实措施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
——大力推进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高等学校要全面加强创业教育,积极探索在专业课教学中融入创业教育,出台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新政策,推动各地设立“大学生创业资金”,力争为大学生创业出台税费减免等优惠措施,并在工商注册、办理纳税手续、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等方面简化程序,提供方便。
——全面提升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水平。
高校就业指导专职教师应纳入专业技术岗位系列,还要加强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建设,改进教学方式方法,不断提高课程质量。
同时,积极开拓就业市场,深入各行各业为毕业生挖信息、找岗位。
——认真做好特殊群体的就业援助工作。
各省级主管部门和高等学校要进一步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困难毕业生、残疾人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等特殊群体的就业帮扶力度。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其他文件政府信息公开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其他文件政府信息公开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3.11.13•【字号】•【施行日期】2023.11.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其他文件政府信息公开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发布时间:2023-11-13 01:43 浏览次数:9493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目录文件名称云南省劳动局关于半农半牧区职工副食品价格补贴的通知(云劳发〔1980〕221号) 云南省劳动人事厅关于1983年企业调整工资具体问题补充规定的通知(云调资字〔1983〕9号)云南省劳动人事厅在开展工人中级技术(业务)培训中对成绩优秀者实行奖励工资的通知(云劳人资字〔1986〕云南省劳动厅关于调整矿山井下、露采、高温冶炼工人熟练期和定级工资待遇的通知(云劳薪〔1991〕3号云南省劳动厅关于企业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云劳险〔1991〕9号)云南省劳动厅关于进一步搞好全民所有制企业内部工资分配的通知(云劳薪〔1991〕14号) 云南省劳动厅关于全民所有制企业试行职工工资考核(考试)升级的意见(云劳薪〔1992〕8号)云南省劳动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职工收入货币化试行办法》的通知(云劳〔1994〕17号)南省劳动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经贸委关于执行劳部发〔1994〕72号文《关于深化企业工资改革适当解决部分企业的通知》的实施意见(云劳〔1994〕31号)云南省劳动厅关于党政机关分流到企业人员改行企业工资制度的意见(云劳〔1994〕32号)云南省劳动厅关于执行云劳〔1994〕32号文件的补充意见(云劳〔1994〕62号) 云南省劳动厅关于贯彻云劳〔1994〕31号文件、印发《云南省国有企业参考工资标准》的意见(云劳〔1994〕云南省劳动厅、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关于使用《企业工资总额提取发放管理手册》的通知(云劳〔1995〕2云南省劳动厅关于调整云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云劳〔1996〕119号) 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当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云劳社〔2000〕188关于印发《云南省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统计分析及公告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云劳社〔2001〕39号) 关于省级事业单位失业保险属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劳社〔2001〕43号)关于省属、中央驻滇有关企业职工工伤实行定点医疗管理的通知(云劳社〔2001〕101号)关于切实做好下岗职工卡中心续接失业保险相关进入工作的通知(云劳社〔2001〕108号)关于国有企业改制中有关劳动关系问题的处理意见(厅办〔2001〕178号)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关于〈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暂行规定〉废止后有关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生活补助的通知(云劳社〔2002〕20号)云南省人事厅关于开展毕业生档案委托管理工作的通知(云人发〔2000〕53号)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属停产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经济补偿金补助暂行办法》的〔2002〕71号)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云劳社〔2002〕85号)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贯彻〈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实施办法》的通知(云劳社〔2002〕104号)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级党政机关与所管企业脱钩后处理有关职工劳动关系见》的通知(云劳社〔2002〕106号)关于接续农民合同制职工养老保险关系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劳社〔2002〕148号)云南省人事厅关于做好应届毕业生人事代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云人才〔2003〕04号) 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总工会关于实行企业欠薪报告制度的通知(云劳社〔2003〕47号) 关于印发《云南省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报销现额及管理规定》的通知(云劳社〔2004〕4号) 关于印发《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理劳动保障行政许可试行办法》的通知(厅办〔2004〕37号)关于做好技师社会化考评有关工作的通知(厅办〔2004〕43号)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定劳动用工行为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通知(云劳社〔2004〕45关于印发《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行政许可公示制度》的通知(厅办〔2004〕62号) 关于转发《关于当事人对工伤认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问题的复函》的通知(厅办〔2004〕144号) 关于转发劳动保障部办公厅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深化劳动保障行政审批制改革的通知(厅办〔2004〕274关于转发劳动保障部做好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有关工作的通知(厅办〔2004〕2云南省人才服务中心《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云南省城镇退役士兵文化考试》的通知(云人才〔2005〕3号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和稽核工作的通知(云劳社发〔2005〕6号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云南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云劳社发〔2005〕省劳保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关于做好我省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业保险制度并轨工作有关事项的〔2005〕22号)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进一步做好在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中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通知(云劳社办〔2005〕115号)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职业培训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的实施意见(云劳社〔2006〕17号)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意见》的通知(云劳社发〔2006〕18号) 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我省农民工工作协调机构及工作制度等问题的建议(云劳社〔2006〕33号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云劳社发〔2007〕17号)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劳社办〔2007〕227号)关于印发云南省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劳社发〔2008〕23号)关于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通知(厅办〔2008〕66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资委关于调整破产企业协议托管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的通知(云92号)关于做好2010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10〕147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10〕161号)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云南省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通知(云人社发〔2010〕164号)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10〕305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发《云南省关于选择部分国有企业开展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2010〕309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0〕344号关于印发云南省失业保险基金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云人社发〔2011〕92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11〕226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属社团管理办法(试行)》通知(云人社办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规范依法用工,全面签订合同”活动的通知(云人社发〔2012〕46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12〕100号)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省属在昆高校大学生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补充通知(云人社发〔2012〕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13〕22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13〕41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社部印发就业专项资金管理纪律规定文件的通知(云人社发〔2013〕6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13〕77号)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13〕123号) 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商会(协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实施〔2013〕194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61号)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有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实施方案(云人社发〔2014〕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促进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缓缴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社发〔2015〕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15〕157号)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25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云南省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2018年)》的通知(云人社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举办2010年秋季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举办2010年秋季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的通知【法规类别】招工与就业【发文字号】人社厅明电[2010]58号【发布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日期】2010.10.12【实施日期】2010.10.1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举办2010年秋季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10]5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副省级市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关于实施2010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25号)精神,充分发挥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能作用,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在总结前七届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举办“2010年秋季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以下简称服务周)活动。
本届服务周活动将突出公益性特征,强化公共服务理念,重点为2010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及各项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项目期满未就业人员提供就业推荐、就业服务、政策咨询等全方位服务。
现将服务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名称2010年秋季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二、时间2010年11月15日-28日三、活动主题政策促就业,服务助成功四、主办、承办、协办单位及技术支持(一)主办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二)承办单位:中国人才交流协会、全国人才流动中心。
(三)协办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副省级市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关于实施2010南粤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的通知
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关于实施2010南粤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公布日期】2010.05.19•【字号】粤人社发[2010]138号•【施行日期】2010.05.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国家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关于实施2010南粤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138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为贯彻落实《关于实施2010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25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09〕34号,以下简称34号文)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实施2010南粤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总体安排和目标任务(一)总体安排。
2010南粤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要通过实施岗位拓展、创业引领、素质提升、就业服务与援助等四个计划,进一步落实和完善34号文所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着力拓展就业渠道,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粤东西北地区、中小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着力强化就业服务,开展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着力提升就业能力,提高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素质和就业技能,转变就业观念;着力做好基础工作,巩固和深化相关领域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并完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长效机制。
(二)目标任务。
全省力争201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初次就业率达到70%以上;年内应届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达到90%以上,家庭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以下简称“双困”毕业生)就业率达到100%,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就业满意度得到明显提升。
山东省关于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市委组织部,市⼈⼒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农业局(农委)、卫⽣局、团市委,各⾼等院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件精神,根据中组部等⼋部委《关于继续做好⾼校毕业⽣三⽀⼀扶计划实施⼯作的通知》(⼈社部发[2011]27号)要求,省⼈⼒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组织部、教育厅、财政厅、农业厅、卫⽣厅、共青团⼭东省委等有关部门,决定继续组织开展⾼校毕业⽣“三⽀⼀扶”计划,从2011年起,连续五年选拔⾼校毕业⽣到农村基层从事⽀教、⽀农、⽀医和扶贫⼯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充分认识继续实施“三⽀⼀扶”计划的重要意义实施“三⽀⼀扶”计划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引导和⿎励⾼校毕业⽣⾯向基层就业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
2006年以来,省⼈⼒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省委组织部、教育厅、财政厅、农业厅、卫⽣厅、省扶贫办、团省委等有关部门,每年选拔部分⾼校毕业⽣到农村基层从事⽀教、⽀农、⽀医和扶贫服务,到2010年,全省共选拔近万名⼤学⽣参加“三⽀⼀扶”服务,取得显著成效。
实践证明,组织实施好“三⽀⼀扶”计划,有利于发挥⿎励⾼校毕业⽣⾯向基层就业的政策导向,有利于加强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有利于培养⼀⽀⼼向基层、服务基层、扎根基层的青年⼈才队伍。
今后⼀个时期,围绕“⼗⼆五”规划纲要的贯彻落实,进⼀步做好“三⽀⼀扶”计划实施⼯作,具有⼗分重要的意义。
各市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继续做好“三⽀⼀扶”⼯作的重要意义,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根据这项⼯作的新任务、新特点、新要求,进⼀步加⼤⼯作⼒度,推动“三⽀⼀扶”⼯作深⼊开展。
⼆、精⼼组织,认真做好选拔招募和⽇常管理服务⼯作(⼀)建⽴健全⼯作机制。
要按照⾼校毕业⽣基层培养计划整体⼯作部署,在现有“三⽀⼀扶”⼯作协调管理机制基础上,进⼀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扶持政策,推进科学管理,提⾼选拔招募、⽇常管理、经费保障、期满就业创业服务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0.08•【文号】人社部函[2010]239号•【施行日期】2010.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0]2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尽早实现就业和稳定就业,根据《关于开展2010年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67号)和《关于实施2010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25号)安排,定于9月中旬至10月上旬在全国开展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以下简称就业服务月活动)。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主题服务就业成就人才二、活动时间就业服务月活动时间为9月10日至10月10日。
我部将于9月中旬选定一个城市举行启动仪式。
各地可适时启动当地的服务月活动。
三、服务对象2010届以及历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各类基层就业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重点是长期失业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家庭困难毕业生。
四、活动目标(一)宣传登记到位。
通过宣传,使辖区内每一位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了解相关政策和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的具体措施。
每一位有就业意愿的毕业生都能够进行求职或失业登记(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能够进行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建立专门台账,做到基本信息完整清楚,就业需求记录准确。
(二)跟踪服务到位。
对登记求职或失业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免费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跟踪掌握毕业生的去向。
凡需要政策信息的,要及时提供政策咨询;凡需要岗位信息的,要认真开展就业推荐;凡需要职业培训或就业见习的,要积极组织参加相应培训或见习;凡有意愿自主创业的,要提供创业培训和相关创业服务,使离校未就业毕业生都能参与到相关就业准备活动中。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4.06•【字号】甘政办发[2010]77号•【施行日期】2010.04.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0〕77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是今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的“14件、23项”实事之一。
目前,《2010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年四月六日2010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
为进一步优化我省农村中小学、乡镇卫生院和基层兽医站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稳妥解决我省基层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问题,按照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为民办实事目标,继续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
二、目标任务。
招录50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含符合选拔条件的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安置80名优秀运动队退役运动员)到农村中小学任教;招录4500名医学类(含护理专业)、500名兽医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基层兽医站工作。
优先解决近年来农村纯农户、纯牧户零就业家庭中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
三、普通高校毕业生选拔范围和条件。
(一)选拔范围。
必须是甘肃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并符合下列要求之一:1.2002年及以后毕业,尚未就业,持《择业通知书》并按规定进行了登记注册的大专以上毕业生;2.2002年至2006年毕业,持《就业报到证》回生源地登记、尚未就业的师范类大专以上毕业生;3.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持《择业通知书》的2010年应届大专以上毕业生。
(二)选拔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本人志愿且适合到农村中小学、乡镇卫生院、基层兽医站工作;2.服从工作需要和组织分配;3.符合招录岗位专业要求:(1)报考农村中小学教师的毕业生,须有教师资格证或取得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的合格证;非师范类普通高校毕业生,没有取得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的,可参加4月18日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两门课程合格证后,方可报名;(2)报考乡镇卫生院的毕业生,须为临床医学、中医、藏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公共卫生、药学、护理、检验、影像、卫生管理专业;(3)报考基层兽医站的毕业生,必须是兽医及相关专业。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等关于印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等关于印发《湖南省2010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毕业分配【发文字号】湘人社工字[2010]70号【发布部门】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湖南省公安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农业厅湖南省卫生厅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湖南省地方税务局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湖南省“非典”防治办公室【发布日期】2010.06.21【实施日期】2010.06.2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科学技术厅、省农业厅、省卫生厅、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2010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湘人社工字〔2010〕70号)各市州党委组织部,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人事)局、教育局、公安局、财政局、科技局、农业局、卫生局、人民银行、扶贫办、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各市州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现将《湖南省2010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湖南省公安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农业厅湖南省卫生厅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湖南省地方税务局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一日湖南省2010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工作方案2009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相关部门、各地、各高校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积极应对金融危机,保持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局势的基本稳定。
2010年,全省应届高校毕业生人数达到30.5万人,加之金融危机影响还在持续,就业任务更加艰巨。
浅析大学生离校未就业的原因及对策
浅析大学生离校未就业的原因及对策[摘要]近年来,中国高校毕业生未就业人数愈演愈烈,从2003年的56.3万人上升到2010年的200万人,大学生作为国家重要的人力资源,如果他们毕业后不能得到妥善安置,不但会引发大学生严重的心理问题,还将会动摇社会的稳定性。
因此,帮助离校未就业的大学生们及时解决就业问题,对关系国计民生的发展有重大的现实意义,那么该如何帮助离校未就业的大学生们呢?本文将从国家、社会、学校和学生个人等各个角度进行分析,找出帮助离校未就业的大学生尽早就业的最佳方案。
[关键词]离校未就业大学生帮助一、历年来我国高校毕业生未就业情况统计据教育部统计,2001年到2011年高校大学生就业情况统计:从上表可以看出,每年的毕业生在增加,未就业人数也在上涨,尤其在1999 年教育部出台《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后,高等教育的招生规模发生了历史性变化,该年招生增长速度达到史无前例的47.4%。
单从数字表面来看,似乎是每年毕业生的增加是造成毕业生不能及时就业的直接原因,但具体的原因是否真是这样呢?二、大学毕业生未就业原因分析从客观因素讲,在供求失衡中来看,对持有大学学历劳动者需求的增长速度赶不上大学毕业生的增长速度被认为是大学生未能及时就业的根本原因。
尤其是1999年开始的高校扩招政策,以快于经济增长的速度进行扩招,被认为是”知识型劳动力”过剩的主要原因。
[1]也有学者认为,大学生就业问题旷日持久,本质上是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足导致劳动力需求不足引起的。
[2]从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的主观因素出发,是什么原因引起大学生不能及时就业呢?造成毕业生不能及时就业的主观因素有以下几类:一类是复习考研者。
为提高自身的就业条件,获得更好的工作职位,毕业后没有找到合适工作而选择考研的毕业生迅速增多,这部分人约占“毕业漂族”的30%左右。
他们中的不少人集聚在大中城市的大学附近租房住,以便及时获得考试信息,参加学校组织的考研培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等关于实施2010高校毕业生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等关于实施2010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法规类别】招工与就业【发文字号】人社部发[2010]25号【发布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发布日期】2010.04.07【实施日期】2010.04.0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实施2010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2009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地区、各高校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克服国际金融危机造成的严重冲击,实现了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基本稳定。
2010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将达630万人,就业任务十分繁重。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通过实施“2010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2010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的总体安排和目标任务(一)总体安排: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所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健全市场机制,广开就业门路,强化就业服务。
在2010年工作中,要更加注重拓展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和自主创业的就业渠道;更加注重开展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就业服务;更加注重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转变就业观念;更加注重做好基础工作,逐步建立并完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长效机制。
(二)目标任务:努力使应届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初次就业率达70%左右,当年底总体就业率达80%以上;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都能参与到相关就业准备活动中,得到免费公共就业服务;相关领域制度改革和长效机制建设得到进一步深化。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8.12•【字号】郑政文[2010]208号•【施行日期】2010.08.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郑政文〔2010〕208号二○一○年八月十二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实施2010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人社部〔2010〕25号)、《关于实施河南省2010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豫人社〔2010〕131号)精神,进一步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结合我市实际,就做好我市201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工作目标2010年我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总体目标是:毕业生当年年底总体就业率达到80%以上,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明确任务,完善措施,全力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一)实施“岗位拓展计划”,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1.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
以公开选拔的方式,选聘1200名有郑州市常住户口的毕业生到乡镇、社区、村卫生医疗服务机构、农村中小学校等基层岗位服务。
服务期2年,第一年每人每月补贴1000元,第二年每人每月补贴1200元,市、县(市、区)财政各承担50%。
服务期间,档案由市、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免费代理。
服务期内,按规定为毕业生办理社会保险,所需资金由市、县(市、区)财政各承担50%。
服务地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为其日常管理服务机构,服务期间建立考核制度,每年考核1次,根据其德、能、勤、绩分别确定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服务期内年度考核均为优秀的,期满后如果个人自愿,单位有空编的,按正常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单位没有空编的,以人事代理的形式就业,在单位出现空编时优先聘用。
0-10-关于进一步做好2010年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2010年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各普通高校、广东教育学院:为切实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09‟15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我省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政策宣传,营造就业工作良好氛围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尤其在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以空前的力度出台了一系列体系完备、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促进毕业生就业。
各高校要正确认识政策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充分掌握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宣传工作的规律,了解学生接收就业政策信息的途径和习惯,引导学生主动获取就业政策信息,使学生了解政策、熟悉政策、用好政策。
一是加强校内就业政策宣传工作。
今年我省将以举办“毕业生就业知识竞赛”活动为抓手,在高校中掀起“学习政策、熟悉政策”的热潮,为毕业生就业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各高校要以此为契机,建立和完善毕业生就业政策宣传周制度。
召开专题学习会议,学校主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带头研读和领会就业政策。
充分利用校园网络、校报校刊、校园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多种方式宣传就业政策;有条件的高校应编写各种就业政策公告及就业服务小册子,特别对基层就业、入伍服义务兵役、受聘科研助理、自主创业、就业援助等各项优惠政策进行宣传和解读,并在校园学生集中的公共场所张贴和派发;组织以国家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为专题的就业指导课或就业政策讲座,向毕业生系统介绍有关方针政策。
二是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各高校应与有关媒体密切配合,通过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为毕业生就业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条件。
要把新闻宣传作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把新闻媒体作为推动就业工作的重要力量,主动地与各地宣传部门联系,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积极宣传就业政策、就业工作成效和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自主创业的先进典型。
高度关注舆情动态,保持与新闻媒体的良好沟通,主动引导舆论,加强正面宣传,严守宣传纪律,争取社会的积极关注和良好反响。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
发 布公 告 、 一组织 考试 、 一服务管理 的原则 , 筹实施 统 统 统
2 1 年“ 0 0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 、三支一扶 ( 支教 、 支农 、 支 医和扶贫 ) 、大学 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 “ 村义务教育 阶段 ”“ 、农 学校教师 特设 岗位计划 ” 等基层项 目. 做好各项 目之间政策衔 接. 进一 步落实并完善对项 目期 满人员的就业 政策措施 各地
及早启 动 2 1 0 0年高校毕 业生入伍预征 工作 . 进一 步完善相关
政策。 理顺工作 体制 . 简化 工作程序 . 认真做 好应征 入伍服 并
义务兵役毕业生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工作 ( ) 二 实施 “ 业 引领 计划 ” 大力推进 高校 毕业生 自主创 创 ,
业 . 定 灵 活 就业 稳
1 . 加强创业教育和培训 . 高创业 意识。各高校要开设相 提
关课程对大学 生进 行创业教育 .加 强创业教育师 资队伍和教 .
材建设 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 . 落实创业培训补贴
政策 。鼓励和支持 有条件的地 区和高校举办大学 生创 业大赛 等活动 . 并探索与有关风 险投 资基金等结合 . 推进 高校毕业生
及孵 化 基 地
振兴规划 .把推进战略性新 兴产 业发展和产业 升级作 为新 的
就业增长 点 . 断拓 展相关产业 的就业 规模 . 不 开发适合 高校毕
业生 的就业 机会 支持鼓励 相关行业和产业 与高校 联合 开展 专项 岗位对接? 动 . 舌 全方位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2 . 拓展企业就业 岗位 .大力疏通 高校毕业生到各类企业就 . 业 的主渠道 , 特别是拓 展到中小企业 、 非公有制企 业的就业 空
强普 通高等学校毕业 生就业 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 0 9 3号 ) ( 20 ) 所提 出的各项政 策措施 , 全市场 机制 . 开就业 门路 . 健 广 强化 就业 服务 。在 2 1 0 0年工作 中, 要更加注重拓 展高校毕 业生到 城 乡基层 、 中西部地 区 、 中小企 业和 自主创业 的就业 渠道 ; 更 加 注重开展有针对性 、 实效性 的就业 服务 : 加注重强 化高校 更 毕业生就 业能力 , 变就业 观念 : 转 更加 注重做好 基础 工作 , 逐 步建立并完善促进 高校毕业生就业 的长效 机制 ( ) 二 目标任务 : 力使应届 高校 毕业生离 校时初 次就 业 努 率达 7 %左右 . 0 当年底总体就业率达 8 %以上 : 0 有就业 意愿的 离校 未就 业 高校毕业 生都 能参与 到相关就 业准备 活动 中 , 得 到免费公共就业服务 :相关 领域制度改革 和长效机制 建设得
创业 。 一 ’
2强化创业 服务 大学生创业 工作 纳入各地创业带动就 . 将 业工作 总体规 划 。 实行创 业培训 、 目开发 、 项 小额 担保贷 款等
一
体化运作 和服务 。充分利用大学科 技园 、 经济技术开发 区 、
高新技术 开发 区 、 工业 园区等资源 , 设完善创业 实习基地 以 建
一
4拓展基层就业岗位 。进一步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基层 . 管理 和公共服务 岗位 实施“ 高校毕业生社 区就业计划 ”开发 . 社区管理就业 岗位和养老服务 、 社会工作等领域的社区公益就 业 岗位 , 力争全 国每个社 区至少配备 1 名高校毕业生。鼓励 医 学类高校毕业生到 乡镇卫生 院工作 . 充实农村基层卫生服务队 伍 拓宽农科高校毕业 生到农村基层就业渠道 . 积极引导农科 毕业生到基层农技推广 服务 一线 工作 。按 照统一征集 岗位 、 统
、
“ 0 0高校毕业 生就业 推进 行动 ”的总体 安排和 目标 21
要尽快制定实施鼓 励地方高校毕业 生面向本辖 区艰 苦边远地
区基层单位就业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办法 5继续做好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工作 . 各地要
任 务
( ) 体 安 排 : 一 步 落 实 和 完 善 《 务 院办 公 厅 关 于 加 一 总 进 国
公示・ 规定 政策
2 1 / 5 总第 2 8 0 0 / 0 9
关 于实施 2 1 0 0高校 毕 业 生 就 业 推 进 行 动 大 力促 进 高 校 毕 业 生就 业 的 通 知
人 社部 . 2 1 1 5号 K( 0 0 2
20 0 9年 , 在党 中央 、 国务 院的高度重视 和正 确领导下 , 有 关部 门 、 地 区、 各 各高 校和社会 各界共 同努 力 . 克服 国际金 融 危机造成 的严重 冲击 , 现了普通高等学校 毕业生 ( 实 以下简 称 高校毕业生 ) 就业 的基本稳定 。2 1 . 0 0年 全国高校毕业生将达 60万人 , 3 就业任务十分繁重。各地 区、 各部 门要高度重 视 , 继 续把 高校毕 业生 就业 摆在 当前 就业 工作 的首位 .通 过 实施 “0 0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 动” 21 .进一 步加 强高校毕业生就 业工作。经国务院同意 , 现就有关 问题通知如下 :
间 进 一 步 清理 制度 性 障 碍 , 做好 劳动 保 障 和人 事 代 理 服 务 , 切
3完善创业扶持政策 。对 高校毕业生初创企业 . . 可按照行 业特点 . 理设置 资金 、 合 人员 等准入 条件 , 并允许 注册 资金分
期到位。允许高校毕业生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 程序和合 同约定将家庭住所 、 租借房 、 临时商业 用房等作为创业 经营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