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安全管理部当值表现评分处罚规定标准范本
物业安全检查奖惩制度范本
物业安全检查奖惩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确保小区的安全与和谐稳定,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加强物业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物业安全检查奖惩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小区物业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条奖惩原则1. 精神鼓励与经济奖罚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经济奖罚为辅。
2. 有功必奖,有过必罚,奖罚分明,公平公正。
3. 奖惩与员工岗位职责、工作绩效和经济效益挂钩。
第三条奖励范围1. 在安全检查中,发现并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发生的员工。
2. 对安全检查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被采纳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员工。
3. 在安全检查中,表现突出,积极配合,认真负责的员工。
4. 积极维护小区安全秩序,参与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取得显著成效的员工。
第四条奖励措施1. 精神奖励:颁发荣誉证书、通报表扬等。
2. 经济奖励:根据事迹严重程度,给予一定的奖金奖励。
第五条处罚范围1. 不按照安全规定操作,造成安全隐患的员工。
2. 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员工。
3. 违反小区安全规定,给小区带来安全隐患的员工。
4. 故意隐瞒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员工。
第六条处罚措施1. 口头警告:对轻微违规行为进行口头警告。
2. 书面警告:对较为严重的违规行为进行书面警告。
3. 经济处罚: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从工资中扣除一定金额作为罚款。
4. 降级、辞退:对于严重违规行为,给予降级或辞退处理。
第七条奖惩程序1. 奖励程序:(1)员工符合奖励条件时,所在部门应将员工事迹以书面形式报告。
(2)人事部门核实无误后,报公司领导批准。
(3)实施奖励,并进行公示。
2. 处罚程序:(1)员工违规行为发生后,所在部门应进行调查核实。
(2)人事部门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处罚建议。
(3)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处罚。
第八条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物业公司所有。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物业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范文(二篇)
物业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保障物业公司的安全生产,确保员工和公共区域的安全与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奖惩管理办法。
第二章奖励第一节个人奖励第一条勤勉员工奖励对于勤勉工作、工作责任心强的员工,公司将提供相应的奖励。
具体奖励办法如下:1. 优秀员工奖:公司每年评选一次优秀员工,根据工作绩效、工作态度和工作创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每位获选的优秀员工将获得相应奖金和荣誉证书。
2. 个人表彰奖:公司每月及时发现和举报存在的安全隐患或者提出有效改进建议的员工,将获得个人表彰奖,包括奖金和荣誉证书。
3. 突出贡献奖:对于在意外事件发生时迅速应对、组织灭火救援、安抚员工情绪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员工,公司将给予突出贡献奖,包括奖金和荣誉证书。
第二节集体奖励第二条安全文化建设奖励为加强员工对安全文化的认同和重视,公司将设立安全文化建设奖。
每年评选出安全文化建设优秀单位,提供相应奖金和荣誉证书。
第三条安全生产竞赛奖励为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激发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主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的态度,公司将定期举办安全生产竞赛。
竞赛主要包括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演练竞赛等内容。
取得显著成绩的团队将给予奖金和荣誉证书。
第三章惩处第一节违规处罚第四条违反安全规定处罚凡是违反安全规定,造成或者有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根据违规情况轻重,公司将采取如下处罚措施:1. 警告处分:对于轻微违规行为,公司将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
2. 扣减奖金:对于较为严重的违规行为,公司将酌情扣减相应奖金。
3. 降薪处罚: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公司将给予降薪处理。
4. 停职处分:对于造成较大安全隐患或者恶意违规行为,公司将给予停职处分,具体停职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5. 解聘处分:对于严重违反安全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意违规行为的,公司将予以解聘处理。
第四章奖惩程序第一节奖励程序第五条奖励提报流程1. 员工发现他人或自己具备获得奖励的优秀行为时,应当及时将情况告知部门负责人。
物业安保部处罚制度范本
物业安保部处罚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物业管理,维护小区的安全和秩序,确保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物业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处罚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对安保部门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的违规行为的处罚。
第三条处罚原则:公平、公正、公开、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第四条物业管理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处理机构,负责对安保部门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罚。
第二章违规行为与处罚第五条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违反工作纪律,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一)迟到、早退、旷工的;(二)擅自离岗的;(三)在工作中打闹、嬉笑、吸烟、喝酒的;(四)不按规定着装或仪容不整的。
第六条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一)对待业主态度恶劣、行为不端的;(二)未按规定进行巡查、检查,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三)泄露业主个人信息的;(四)利用工作之便,收受贿赂、勒索财物的。
第七条工作人员在小区内发生以下行为之一的,给予撤职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一)故意损坏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的;(二)参与赌博、变相赌博的;(三)吸食、注射毒品的;(四)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第八条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涉嫌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章处罚程序第九条处罚决定应由物业管理公司的处理机构作出,处理机构应在接到投诉或发现违规行为后,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第十条处罚决定作出前,应听取被处罚人的陈述和申辩。
被处罚人有权提出事实、理由和证据,为自己辩解。
第十一条处罚决定应当书面通知被处罚人,并告知其申诉途径。
第十二条被处罚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物业管理公司的上一级机构申请复核。
复核决定为最终决定。
第四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物业管理公司所有。
第十五条物业管理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调整本制度。
物业服务处罚制度范本
物业服务处罚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物业管理,规范物业服务行为,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上海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上海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处罚制度。
第二条处罚对象本制度适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物业服务的企业和个人。
第三条处罚原则1. 处罚应当依法进行,公正、公开、公平。
2. 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促使被处罚对象改正违法行为。
3. 处罚款项应当上缴国库。
第四条处罚内容1. 对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要求进行巡查或者未如实记录巡查情况的,由区房屋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2. 对物业服务企业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不按规定移交有关资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移交有关资料的,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予以通报,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3. 对物业服务企业对违反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未予以劝阻、制止或者未报告相关部门的,由区房屋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4. 对物业服务企业未将电梯运行维护费用单独列账或者未按期公布电梯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的,由市或者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5. 对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收益的,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第五条处罚程序1. 发现问题,相关部门应当进行调查核实。
2. 确认物业服务企业存在违法行为的,相关部门应当依法责令其改正。
3. 物业服务企业逾期不改正的,相关部门可以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依法给予罚款等处罚。
4. 处罚决定应当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企业,并依法公告。
5. 物业服务企业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物业项目安全责任制考评与奖惩制度参考借鉴版
物业项目安全责任制考评与奖惩制度安全责任制考评制度一、各管理处将安全责任考评列入对员工的工作考评内容并同员工效益奖挂勾。
二、安全责任制的管理、管理处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作为对管理处主任工作的考核。
三、由安全部门与人事部门根据每月对管理处的安全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评,并提出奖励建议,报总经理审批后落实到效益奖中。
四、对安全责任制执行不好的管理处除按规定由安全秩序部提出建议,报总经理审批后可扣发管理处效益奖。
五、非故意或过失行为引发的安全责任事故,除追究直接责任人外,还要酌情扣发管理处责任人的效益奖,情节严重并造成后果的给予行政处罚。
六、安全秩序部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管理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对安全方面做出贡献的员工提请总经理予以表彰。
七、考评结果依照安委会有关“奖惩条例”及安全管理制度中相应条款执行。
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为加强所属各管理处安全工作的考核评比工作,确保各管理处安全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市政府、市公安局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1.坚持“安全工作一票否决”的原则,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是所属各管理处年度管理工作考评中有关安全工作的规范要点,是对安全奖惩制度的细化,是安全检查工作的标准;对未完成安全工作指标及发生一般事故案件的管理处按安全奖惩制度处理。
2.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与公司签定安全责任书的管理处、个人均应遵守本考核办法。
3.坚持全面考核、综合评定原则,考核工作以安全工作目标为基础,实行百分达标考核评比。
二、考核办法:1.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具体考评工作。
2.考核以《安全检查内容及标准》结果为依据,以历次检查得分为基数采取年终综合评定的办法。
3.安全检查办法按《安全检查制度》执行。
4.考评工作分月检查、半年考评、年终评比。
5.考试评分办法:(1)评分标准分值为:优、良、差。
优:各项安全工作内容95%以上达标为先进。
良:各项安全工作内容85%以上达标为合格。
物业安全管理部当值表现评分处罚规定
物业安全管理部当值表现评分惩罚规定一、总则为加强物业安全管理部的工作质量和效率,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工作乐观性,订立本规定。
二、评分制度2.1 评分标准依据物业安全管理部的工作职责和紧要性,订立以下评分项目和相应分值:1.出勤情况:定时到岗参加工作(10分)2.工作态度:乐观自动,服务意识强(10分)3.安全巡查:勤勉尽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0分)4.应急处理:应对突发情况决断有效(20分)5.文档整理:文件资料齐全、乾净有序(10分)6.团队协作:与其他部门紧密合作(10分)7.效果评估:工作成绩可观,问题解决有效(20分)2.2 评分等级依据评分结果,将工作人员的当值表现划分为以下等级:1.优秀:90分以上2.良好:80—89分3.合格:70—79分4.不合格:70分以下三、评分流程3.1 评分主体评分主体由物业安全管理部的领导小组负责,由部门负责人担负评分组长,其他评分人员由部门内其他人员或其他部门相关人员构成。
3.2 评分周期评分周期为一个自然月,每月末进行评分。
3.3 评分程序1.预评审:由评分组长对工作人员的表现进行初步评估,记录得分。
2.组员评审:评审构成员对工作人员进行评审,记录得分,并将评审结果报告给评分组长。
3.组长评审:评分组长对评审结果进行统计汇总,确认最终评分结果。
3.4 评分公示评分结果将在物业安全管理部内部公示,供工作人员参考和查阅。
3.5 个人申诉工作人员如对评分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向评分组长提出申诉,并供应相关证据和辩解料子。
评分组长负责调审核实,并依据实际情况作出决议。
四、惩罚措施4.1 惩罚等级依据评分结果,物业安全管理部将采取不同等级的惩罚措施:1.优秀:表扬嘉奖2.良好:称赞嘉奖3.合格:正常工作4.不合格:依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4.2 惩罚措施对于不合格的工作人员,将采取以下惩罚措施:1.批判教育:口头警告或书面批判2.岗位调整:视情节轻重,短时间调整岗位或职责3.奖惩记录:记录不合格情况,作为绩效考核和晋升评定的依据4.培训辅导:布置相应的培训课程或辅导,提升工作本领5.停职处分:对严重不合格情况,短时间停职并降低相应薪酬五、嘉奖措施对于表现优秀和良好的工作人员,将予以以下嘉奖措施:1.表扬嘉奖:口头或书面表扬,并发放奖金或物质嘉奖2.晋升加薪:依据评分结果,提升岗位等级并加薪3.培训机会:优先布置参加培训课程或学习机会4.荣誉称呼:授予荣誉称呼,如“优秀员工”或“安全管理先进个人”六、监督与改进6.1 监督机制物业安全管理部领导小组负责对评分流程进行监督,并定期对评分结果进行回顾和分析,以确保评分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物业安全管理部奖罚细则
物业安全管理部奖罚细则1.0 目的为了规范管理部内部纪律,加强队伍管理,提高保安队伍自身建设,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鼓励保安人员做好本职工作,杜绝一切不良行为,以责、权、利相结合为原则,制定奖惩制度。
2.0 实施原则2.1 奖优罚劣的原则2.2 以公司、管理处规章制度为准的原则,本《细则》属安全管理部内部管理制度,如有与公司、管理处规章制度相抵触时,以公司或管理处的规章制度为标准。
2.3 本《细则》实行扣分值,每分值人民币5元。
3.0 执勤奖励3.1 现场抓获抢劫、入室盗窃等违法犯罪份子者,视情况奖励10—40分。
3.2 发现并及时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成绩显著者奖励10分。
3.3 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保卫人民财产的安全者奖励6分。
3.4 为搞好小区安全保卫工作积极出谋划策,提出合理建议者奖励12分。
3.5 拾金不昧者视情况奖励5—20分。
3.6 及时清理责任区内的三无人员,受到住户的好评者奖励8分。
3.7 敢于揭发内部人员违法犯罪行为者视情况奖励10—20分。
3.8 妥善处理责任区域内收垃圾、捡垃圾、派发传单、推销产品者视情况奖励1—10分。
3.9 受到委屈并且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者奖励10—40分。
3.10 凡在执勤、日常管理中完成规定目标,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其它处罚,各项工作积极主动、圆满完成任务者奖励6分。
3.11 好人好事受到住户书、公司和管理处领导的书面或口头表扬者奖励视情况奖励2—20分。
4.0 执勤处罚4.1 值班时看小说、书报,玩游戏机、听收录音机或进行其它与值班无关的事情者视情节严重予以2—20分的处罚。
4.2 岗位上睡觉、脱岗、串岗者视情节轻重予以10—20分的处罚,造成一定损失的,直至开除。
4.3 执勤迟到者视情况予以2—10分的处罚。
4.4 执勤前3小时饮酒者扣8分。
4.5 不参加集合整队者扣3分。
4.6 因工作疏于防范,责任区发生入室撬门、单车被盗以及其它治安案件者视情节轻重予以5—40分的处罚,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直至开除。
物业安全管理部当值表现评分处罚规定模板
物业安全管理部当值表现评分惩罚规定模板1. 背景和目的为了规范物业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表现,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管理水平,订立本规定。
本规定旨在加强对物业安全管理部门当值人员的考核评分和相应惩罚措施,依法保障物业安全的正常运行。
2. 考核指标物业安全管理部当值人员的考核指标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2.1. 当值勤务考核人员应严格依照规定的值班时间和值班区域履行职责,确保安全管理部门的24小时值班工作的顺利进行。
勤务考核重要考察以下方面:•按时到岗上班;•值班期间遵守工作纪律;•值班期间能够独立处理常见的突发事件;•定期巡察,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有效协调各部门,做好信息沟通。
2.2. 安全管理物业安全管理是物业公司最关键的工作之一,当值人员需具备肯定的安全管理本领。
考核重要包含:•环境安全评估;•安全演练和培训;•风险评估和处理;•安全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2.3. 服务态度物业安全管理部当值人员作为企业的形象代表,需具备良好的服务态度。
考核重要包含:•对业主和员工的热诚服务态度;•对问题的及时回应和解决;•处理业主投诉和纠纷的本领;•团队合作精神。
3. 当值表现评分及惩罚规定依据考核指标的不同,对物业安全管理部当值人员的表现进行评分,并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
3.1. 考核评分依据人员的表现情况,针对每一项考核指标,予以评分,评分等级分为五级:•优秀:满分10分;•良好:8—9.9分;•合格:6—7.9分;•不合格:4—5.9分;•严重不合格:0—3.9分。
3.2. 惩罚规定依据考核评分结果,对物业安全管理部当值人员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优秀:予以表扬嘉奖,并记录在人事档案中;•良好:口头称赞,鼓舞连续保持良好表现;•合格:正常考核结果,进行正常工作交接;•不合格:进行一次书面警告,并提出改进看法及时间要求;•严重不合格:严厉处理,包含停职、调离等措施,并进行进一步培训。
4. 监督和检查为保证本规定的顺利执行,设立监督和检查制度,由独立的监督评估小组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考核,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物业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模版
物业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提高物业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员工和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物业公司秉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通过奖惩措施,激励员工主动参与和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形成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物业公司内部所有员工和业主,并具有可操作性和普遍性。
对于特定岗位的特殊奖惩事项可参照本管理办法制定相关岗位补充条款。
第四条物业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对于履行安全生产责任良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于存在违规操作、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第五条本管理办法由物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执行和监督。
第二章奖励管理第六条奖励的种类和方式(一)表彰奖励:物业公司将根据员工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的优秀表现进行定期评选,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奖励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物质奖励、荣誉称号等。
(二)奖励基金:设立物业公司安全生产奖励基金,根据员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卓越表现给予经济奖励,资金来源为公司经营所得。
(三)职称晋升:对于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员工,公司将考虑提升其职称,并增加相应的福利待遇。
第七条表彰奖励的评选程序(一)员工自荐:员工可自行填写表彰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提出自荐。
(二)申报审核: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员工的申请进行审核,确保申请材料真实有效。
(三)评选确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根据申请材料和实际情况,组织评选委员会对申请进行评审,并确定获奖人选。
(四)公示公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获奖人选进行公示,确保公平公正。
(五)颁奖仪式: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颁发奖励,并在公司内部通报和表彰。
第三章惩罚管理第八条惩罚的种类和方式(一)警告:对于轻微的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物业公司将给予警告处理,并要求其立即改正。
物业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范本
物业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对物业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物业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有序进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奖励第一条根据物业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个人和集体进行奖励,以激励全体员工积极投入安全生产工作,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二条物业公司安全生产奖励分为个人奖励、集体奖励和额外奖励。
第三条个人奖励的评选范围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和演练,并取得成绩者;2.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和消除者;3.在安全事故中表现出勇敢和冷静,并及时做好应急处置的职工;4.独立承担安全工作责任,积极倡导安全文化,引领他人关注安全的职工;5.对安全工作有重大发明和创新,能有效提升安全工作水平的职工;第四条个人奖励的形式主要包括以下方式:1.荣誉证书;2.奖金;3.物质奖励;4.个人表彰。
第五条集体奖励的评选范围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部门或小组在一定时期内完成安全工作目标并取得明显成效者;2.部门或小组利用创新方式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者;3.部门或小组成员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和演练者;4.部门或小组在安全事故中表现出协调配合和团队精神者;第六条集体奖励的形式主要包括以下方式:1.荣誉证书;2.奖金;3.物质奖励;4.集体表彰。
第七条额外奖励适用于在特殊时期(如春节、国庆等)安全保卫工作出色的部门或个人,具体事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制定。
第三章惩劝第八条根据物业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违规行为或失职行为进行惩戒,以警示全体员工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杜绝违规行为和不负责任的做法。
第九条物业公司安全生产惩戒分为轻处分、劝退处分和开除处分。
第十条轻处分适用于以下违规行为或失职行为:1.未能及时完成安全工作任务的;2.未能及时上报或处理发现的安全隐患的;3.对安全演练和培训不重视或消极配合的;4.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轻微后果的;第十一条轻处分的形式主要包括以下方式:1.书面警示;2.降低绩效评级;3.禁止晋升或加薪;4.降低工作岗位等级。
物业安全管理部当值表现评分处罚规定
物业安全管理部当值表现评分处罚规定为加强物业安全管理部门的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制定如下的当值表现评分处罚规定。
一、评分标准1. 工作规范度评分(最高20分)•工作内容满足规范要求,达到优秀水平,评分为20分•工作内容达到一般规范要求,评分为15分•工作内容未能达到规范要求,评分为10分•工作内容严重违反规范要求,评分为0分2. 事故处理评分(最高30分)•处理事故及时、有效且安全,评分为30分•处理事故较为及时和有效,但存在一定安全隐患,评分为25分•处理事故超时或处理不当,评分为20分•处理事故严重失误,评分为0分3. 服务态度评分(最高20分)•服务态度良好,思路清晰、能结合实际情况提出较为合理的建议,评分为20分•服务态度较好,有所提建议且能理解并接受客户需求,评分为15分•服务态度一般,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评分为10分•服务态度不佳,口气恶劣、态度不耐烦,评分为0分4. 工作效果评分(最高30分)•工作效果显著,对物业安全工作起到明显的推动和决策帮助作用,评分为30分•工作效果良好,能够有所帮助,评分为25分•工作效果一般,难以看出明显的效果,评分为20分•工作效果不佳,完全没起到什么帮助,评分为0分二、处罚规定1. 工作评分高于80分对当班物业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通报表扬。
2. 工作评分低于80分(1)当班物业安全管理人员第一次被评分低于80分要求当班物业安全管理人员书面检讨,并进行相关培训。
(2)当班物业安全管理人员第二次被评分低于80分要求当班物业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有偿调岗,调岗期限不少于两个月。
(3)当班物业安全管理人员第三次被评分低于80分要求当班物业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并进行降岗处理,降岗期限不少于四个月。
(4)当班物业安全管理人员第四次被评分低于80分取消当班物业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资格。
三、最终解释权物业安全管理部门拥有本文档最终解释权,并可根据工作实际状况对文档进行适度修改。
物业安全管理部当值表现评分惩罚规定
物业安全管理部当值表现评分惩罚规定一、背景和目的为了加强物业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规范,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特订立本规定,对物业安全管理部门成员的当值表现进行评分与惩罚,以促进团队合作,保障业主和居民的生命安全和资产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公司物业安全管理部门的全部成员,包含部门主管、安全监督员等。
三、管理标准3.1 工作表现评分标准依据物业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和考核标准,将当值人员的工作表现依照以下要素进行评分:3.1.1 工作态度与专业素养(30分)1.服务态度:自动热诚,礼貌待人,解答业主和居民咨询、投诉等问题;2.业务知识:具备相关安全管理知识,熟识公司安全管理规定,能正确引导业主和居民执行安全措施;3.团队合作:与同事协作默契,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3.1.2 安全风险隐患管理(40分)1.安全巡查:认真负责,及时发现和上报安全隐患;2.处理本领:能独立推断和处理一般安全事故,有效遏制事故发展;3.应急处理:能够快速反应,组织有效的紧急救援行动;4.安全教育:能开展场合安全教育宣传工作。
3.1.3 绩效与效率(30分)1.工作计划:定时订立工作计划,并能合理布置工作时间和任务;2.效率与质量:高效完成工作任务,能够负责任地定时提交工作成绩;3.创新与改进:能够提出工作改进看法并付诸实践。
3.2 表现评分等级依据当值人员的总评分将其表现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实在划分如下:•总评分90分以上为优秀;•总评分80—89分为良好;•总评分70—79分为合格;•总评分70分以下为不合格。
四、考核标准4.1 考核周期对物业安全管理部门成员的当值表现进行评分和考核的周期为每月一次,即每月末进行考核。
4.2 考核程序1.考核人员:由物业安全管理部门主管及相关部门人员构成考核小组,对当值人员进行评分和考核。
2.权重设置:依据管理标准的分值,确定各项考核指标的权重,以保证评分公平和客观。
物业罚款制度范本
物业罚款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物业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保障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实际情况,制定本罚款制度。
第二条罚款适用范围本罚款制度适用于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三条罚款项目及标准1. 违反物业合同约定,未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的,每次逾期未缴纳的物业管理费金额的1%作为滞纳金。
2. 违反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擅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责令拆除,并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元至5000元。
3. 违反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的,责令恢复原状,并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元至5000元。
4. 违反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擅自占用公共空间、公共设施的,责令拆除,并处以罚款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
5. 违反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擅自饲养家禽、宠物的,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人民币200元至1000元。
6. 违反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乱扔垃圾、杂物,随地吐痰的,处以罚款人民币100元至500元。
7. 违反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损坏公共设施、绿化植物的,处以罚款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
8. 违反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噪音扰民的,处以罚款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
9. 违反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擅自摆摊设点的,处以罚款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
10. 其他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根据具体情况,可处以罚款人民币100元至5000元。
第四条罚款的执行1. 物业公司发现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告知当事人。
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改正。
2. 当事人逾期不改正的,物业公司可以向相关政府部门报告,并请求协助处理。
3. 相关政府部门对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并可依法作出罚款决定。
4. 罚款应当上缴国库,不得挪作他用。
第五条申诉和执行1. 当事人对罚款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罚款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政府部门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安全管理部奖罚制度20120801
南京香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全管理部奖罚制度为提高安防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本着奖勤罚懒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安全管理部全体员工。
第一节处罚细则有下列行为现象的将被扣分,分值1分五元。
具体扣分标准如下:第一条上岗迟到、早退5—10分钟的每次扣5分,10—20分钟每次扣20分,20分钟以上视作旷工。
第二条下班时间不经过交接班而擅自离岗的扣5分。
第三条接班时不检查装备从而影响工作的扣3分。
对讲机呼三次无回答的扣3分。
对讲机用语不规范的扣3分。
第四条当班不按时签到或少巡1次,且无正当理由的扣3分。
第五条不妥善保管装备,损坏、丢失的(损坏的负责修复、丢失的按市场价赔偿)。
第六条当班过程中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扣2分。
第七条当班在接到各类信息、求助、指令未及时反馈的扣3分.第八条当班中在岗位上会客影响工作的扣2分。
第九条当班打盹、睡觉的扣10分.第十条当班中有损坏安防员形象的扣3分.第十一条当班中制服混穿或肩章、工作牌等佩戴不整齐的扣3分。
第十二条当班时间制服不干净,影响安防员形象的扣2分。
第十三条当班遇到领导不敬礼或不问候的扣1分。
第十四条当班中有过激言语及行为导致投诉的扣2分。
第十五条当班中对业户(商户)的要求置之不理、不及时上报的扣2分.第十六条当班躺、靠、插手、袖手、二郎腿等有不雅动作的扣2分。
第十七条当班有不廉洁奉公的行为现象的扣2分。
第十八条当班有入室盗窃、抢劫、车辆丢失、火灾的扣20分。
第十九条当班中私自处理车窗、车门未关者扣2分。
第二十条当班过程中态度不好而被投诉的扣2分。
第二十一条当班有破坏公共设施未及时制止的扣2分。
第二十二条当班有车辆被撞或擦伤未及时发现登记的扣5分。
第二十三条当班有异常情况未及时发现的扣3分。
第二十四条当班中发现违法乱纪人员未处理扣3分.第二十五条当班中遇到重大突发事件未及时上报的扣5分。
第二十六条当班听到求救声未及时赶到现场的扣3分。
第二十七条当班对社会闲杂、装修人员、访客控制不严的扣5分.第二十八条当班岗位登记本不填写、有乱写乱画等情况的扣2分。
物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范本
物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物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范本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
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物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范本,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0目的规范行政奖罚的标准及奖罚程序,确保公司行政奖罚有法可依,适度合理。
2.0适用范围适用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含)以人员的行政奖罚处理。
3.0职责3.1总经理负责公司机关员工和管理处员工记大过与记大功以下行政奖罚决定的审批。
3.2管理处经理负责管理处员工记大过与记大功(含)以下决定的审批。
3.3人事部负责公司行政奖罚工作的组织实施与决定的复核。
3.4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行政奖罚工作的提出。
4.0程序要点4.1奖罚原则。
有功必奖,有过必罚;依法管理,执法必严;奖罚面前,人人平等。
4.2奖罚形式。
4.2.1奖励:嘉奖、记小功、记大功、晋升工资、晋职。
4.2.2处罚:警告、记小过、记大过、降级(薪)、解聘(劝退、解雇、自动离职)。
4.3奖罚标准。
4.3.1嘉奖1次奖1天岗位工资,警告1次扣1天岗位工资。
4.3.2记小功1次奖3天岗位工资,记小过1次扣3天岗位工资。
4.3.3记大功1次奖当月岗位工资,记大过1次扣当月岗位工资。
4.3.4一年累计嘉奖3次者,加记小功1次;一年累计记小功3次者,加记大功1次。
4.3.5一年累计警告3次者,加记小过1次;一年累计记小过3次者,加记大过1次。
4.3.6一年累计记大功2次,晋升一级工次,一年累计记大过2次给予解雇4.4奖罚条件。
4.4.1符合下列条之一者,可建议给予嘉奖、记小功、记大功的奖励:A)对提高公司信誉,做出显著成绩者;B)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C)为保护公司、员工和顾客生命财产安全,见义勇为者;D)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实施有显著成绩者;E)严格控制费用,节约开支有显著成绩者;F)拾金不昧,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者;G)在抗洪、灭火、防风工作中有突出表现者;H)接待业主及客人,受到一致好评者;I)工作中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影响较大者;J)有效举报违法、违规行为者;K)在公司的重大活动服务过程中表现突出者;L)其它应给予嘉奖、记小功、记大功的行为。
物业集团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
物业集团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
为加强我公司职业健康安全、消防安全的管理,保障员工安全和健康,保障我公司的正常发展,规范员工和外包、外协施工单位的行为,特制订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部员工及外包、外协施工单位员工。
1.对下列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责任人进行惩罚:
违章行为惩罚对照表
2.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予以表彰,并给予适当奖励:
1)对安全工作在特殊贡献的个人,挽回事故中出现的经济损失,本公司将给予物质奖励。
2)预防、制止特大恶性事故的发生者;
3)改善劳动条件,控制职业危害成绩显著者;
4)开展安全生产和工业卫生的管理、监督、教育成绩突出者;
5)关心、支持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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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编号:LX-FS-A84518物业安全管理部当值表现评分处罚规定标准范本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物业安全管理部当值表现评分处罚规定标准范本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
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为尽量准确评价、考核本部门员工之当值表现,为公司员工奖罚依据,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考核依据是《保安员守则》和《保安岗位职责》。
凡对下属违纪行为进行扣分,须即时通知本人,保安员如对保安队长/保安领班所作之扣分有异议,须于三日内向主任陈述理由,由主任决定是否处罚。
本规定由部门主任考核保安队长/保安领班,保安队长/保安领班考核下属保安员。
本规定条款,如与《员工守则》或公司其它规定相抿触,以《员工守则》和公司规定为准。
基本分和扣分处罚办法凡按排班表和加班指令表出勤,遵守部门各项规章制度,在领班以上人员查岗中,未发现违纪和失职,两日内也无其它员工检举违纪并查实的,获记当日基本分10分。
按保安员应出勤天数乘以10,计算当月应得总分,按下列办法处罚。
1)、累计扣分2分以下者,在班务会和部门月会上通报批评。
2)、累计扣分3-4分,或一次性扣分2分者,扣罚当月表现奖之10-20%3)、累计扣分5-7分,或一次性扣分3分者,扣罚当月表现奖之50%。
(有两次被扣罚5-7分者将收到行政部发出书面警告。
4)、扣分超过上述第三款者,扣罚当月表现奖100%直至辞退。
公司员工违纪有单项处境规定的,按公司规定办理。
因一般违纪行为已受到公司之行政处罚者,则只计算相应扣分,不在重复处罚。
一般扣分规定(轻度违纪):有下列过失者,每次扣1分。
1、已按时打上(下)卡班者,却不参加班前训练,班后讲评。
2、遇领班以上人员、住户/租户不敬礼,或遇部门组长经过其岗位没有主动起立问好。
3、当值站姿、坐姿不雅观、精神面貌不振作。
4、当值时衣衫不整,形向公司形象的。
5、不爱护工作环境、桌面公整,乱丢杂物。
6、举行班务会,消防训练和部门月会时,无故迟到者。
7、无故不参加公司举办的礼仪、礼貌、粤语培训者。
8、保安员接听电话不使用规范用语,礼貌用语。
有下列过失者,每次扣2分(重度违纪)。
1、酒后上岗,或当班时间内抽烟,吃零食。
2、班务会、月会及部门技能培缺席。
3、末经组长许可,擅自窜岗、脱岗,或当值时聚众聊天。
4、当值时看书、阅报、写信。
5、因礼貌、应对不当被客户投诉,末造成严重后果。
6、未经允许,私自进入会所逗留。
7、当值期间用对讲机或电话与工作无关的话题。
8、未给领班允许,保安员之间乱自调班,或私自调换岗位。
9、在日常工作中被领班发现工作不主动。
10、浪费公司能源、办公用品。
在各类交接班、记录本和表格上乱涂,11、岗位职责区域内,有人未按规定施工而未迅速跟进有关事项。
12、利用公司设备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13、在工作期间,工作区域内保安员与保安员喧闹或粗言秽语,影响公司形象者。
有下列过失者,每次扣3分处理;1、拒不执行上司下达的工作指令,或当面顶撞上司。
2、未经当值组长同意,擅自在岗位上接待亲友。
3、在部门各项技能考核中成绩不合格者。
4、当值时与同事吵架,不听从组长与同事劝说者。
5、同事之间散布谣言,有不得于员工之间团结因素,经查证属实的。
6、对来访人员漫不经心,或恶意顶撞者,或类似情况。
7、对业主/住户投诉,不作好相关记录并不报告上司者。
8、向无关人员泄露公司内部事件者。
有下列有失者,每次扣5分(严重违纪)1、于当值期间内在岗位睡觉。
2、私自使用泳池,健身房等会所设施者。
3、于当值时间内与工作区域喝酒、赌博。
4、当值时与同事打架。
5、对客户有任何侮辱、下流行为。
6、不违护公司利益。
7、当值时因自身原因引起业主重大投诉。
8、威胁、恐吓上司。
9、利用工作之便,擅取公司或客户物品,为个人谋取私利。
10、未经部门保安队长/保安领班同意,擅自对外泄露公司与业主资料。
保安队长/保安领班保安队长/保安领班除应为自身过失负责外,还必须为所带班次保安员的违纪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个人当值表现,同保安员平等要求,适用部门处罚规定。
下列过失者,视情况扣2--5分处理。
1、利用职权,敲诈、勒索下属2、拉帮结派,有偏私现象,使下属受到不公平对待。
3、散布谣言,用不正当手段攻击上司与其他保安队长/保安领班。
4、玩忽职守,引致工作失误,未造成严重后果。
5、不按规定时间、次数各内容组织班务会,或进行班前训练与班后讲评及各种培训。
6、不严格执行本"细则"规定,对违纪行为视而不见。
7、不配合部门主任工作,不执行主任指令。
8、所带班次保安员有违纪情况,保安队长/保安领班按下列办法承担责任。
由保安队长/保安领班自己查获违纪并扣分处理的,不对保安队长/保安领班作连带扣分。
主任以上人员,及人事行政文员、管业助理巡获保安员违纪,一次扣分在3-4分的,保安队/保安领班扣1分;一次扣分在月末总计,每3人次扣1分,每5人次扣2分,超过10人次,扣罚当月表现奖。
岗位评分制度:住宅入口岗位1、对进出车辆业主,不敬礼者,每次扣1分。
2、不按要求登记来访人员证件的扣1分,对来访人员不询问、不登记的、扣2分。
3、住宅入口附近有闲杂人员长时间逗留不劝说,有外来车辆停放入口附近不制止的,扣1分。
造成投诉的扣2分。
4、因工作失误,造成岗位旁堆放不明装修、生活垃圾,扣2分。
5、因个人失职,导致外来人员进入,对住户造成滋扰的,扣2分。
6、私自放施工人员,施工车辆进放的,扣3分。
7、有住户携带贵重物品出场,不报告的,扣2分。
8、当值站姿,坐姿不雅,扣1分。
9、当值时脱岗,视情节轻重,扣2-3分。
10、当值时,与外来人员闲聊,或两名保安员闲聊的,扣2分。
11、有意外事发生,不及时向上级报告的,视情节轻重,作扣2-5分处理。
车场入口岗位:1、不执行公司施工时间,让装修工人提前进入装修,扣1分,引起投诉者扣2分。
12、对进入施工人员不查证,不登记的扣2分。
13、对进入施工车辆不检查的,扣2分。
14、当值与施工人员闲谈,扣2分。
15、未经许可,擅自将无证工人放入住宅楼施工扣2分。
16、对住宅楼运出之各类物品未加检查,擅自将无放行条的物品放出场,扣2分。
17、因工作失误,造成岗位旁堆放不明装修、生活垃圾,扣2分。
车场出口岗位:b)当值时坐姿较差,扣1分。
c)对出场车辆不严格验证,造成严重事件者,(如车辆失窃)按有关规定处理。
d)不做好临时车辆收费工作并弄虚作假的,除收回所有费用外,并扣除当月工资。
情节严重者,交公安部门处理并如实作好记录。
e)临时车辆出场时不回收车辆"出入单"扣3分。
f)保持岗位附近有装修垃圾堆放,或垃圾堆放区垃圾堵塞出口通道,扣2-3分。
g)严禁利用电脑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宜。
保持岗位附近的清洁卫生工作。
住宅(车场)巡场岗位1、未按规定填写《巡场登记表》扣1分。
2、对施工人员不查证或未及时驱逐无证工人扣1分。
3、未严格执行施工管制时间扣1分,因此而造成业主投诉的扣2分。
6、无按巡楼路线进行巡楼工作或搭乘电楼进行巡楼工作扣2分。
7、发现意外事件不报告上级而处理程序错误扣2分。
1、不按部门巡场路线,巡场时间进行签到者,扣2分。
2、施工人员在小区内大声喧哗、玩耍,发现后不马上制止者,扣2分。
3、施工人员将装修垃圾放于公共通道,不阻止,不扣押施工人员证件,扣2分。
4、因个人工作主动性,被领班/队长以上人员发现者,扣2分。
5、在巡逻中,发现问题不作好记录与报告者,视情况扣2-3分处理。
6、在巡逻过程中,因礼貌问题被业主/住户投诉者,视情况作扣2-5分处理。
7、巡逻过程中,大声说话、唱歌、吹口哨,走姿站姿不雅者,扣1分,被业主/住户投诉者,扣2分。
9、不服从领班/队长的呼叫,不服从领班/队长的工作指令,扣3分。
10、无正当理由,任由密码门开启,或未及时制止车辆堵塞地库密码锁门,扣2分。
请在该处输入组织/单位名称Please Enter The Name Of Organization / Organization H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