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家暴法? - 欢迎光临--中国科技大学--
反家庭暴力法的主要内容
反家庭暴力法的主要内容反家庭暴力法于2016年12月27日通过,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是我国第一部打击和预防家庭暴力的法律。
该法主要是为了保障家庭成员的健康、尊严和权益,控制和减少家庭暴力,并且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下面我们对反家庭暴力法的主要内容进行全面、生动的介绍。
一、家庭暴力的概念家庭暴力是指配偶、亲属或者其他有家庭关系的人员之间的暴力行为,包括身体、心理、经济、性侵犯和家庭成员管制等。
换句话说,家庭暴力就是在家庭中,由家庭成员对其他家庭成员产生暴力行为的一种行为模式。
二、反家庭暴力法的适用对象反家庭暴力法所适用的对象包括家庭成员,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同时还包括具有家庭关系的其他人员,包括子女配偶、一方的亲属、共同抚养、共同居住的人员等。
三、反家庭暴力法的保护措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了家庭暴力被预防、制止、救助和惩治的一系列措施:1.暴力防范措施:相关机关、组织和个人应当积极预防和避免家庭暴力的发生。
2.保护令:对于有被暴力威胁或正在受到暴力侵害的家庭成员,可以向法院请求制定保护令,进行保护。
3.救助与支持:对于遭受家庭暴力的人员,可以向有关部门和组织寻求救助和支持。
4.行政处罚:对于实施家庭暴力的人员,可以依法给予治安处罚、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
5.刑事责任追究:特别是对于严重危害他人身体健康或者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暴力行为,应当严格追究刑事责任。
四、反家庭暴力法的适用程序1.报案:受暴力侵害的人员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可以寻求相关机关和组织的救助。
2.申请保护令:遭受家庭暴力威胁或正在受到暴力侵害的人员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制定保护令,保护被侵害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利益。
3.协商处理:家庭暴力案件可以通过协商和调解的方式解决,并且有关部门应当为协商和调解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4.法院审判:在家庭暴力案件属于犯罪行为或者不能通过协商和调解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应当通过法院审判进行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暴力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暴力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暴力防治法(专家建议稿)来源:中国法学网 2011年03月09日17时33分 316[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法制建设“家庭暴力防治法”相关资料:新闻动态法规文件典型案件论文文献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和依据】为防治家庭暴力,保护受害人的权益,建设和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依据宪法,特制定本法。
第二条【家庭暴力定义】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下列行为是家庭暴国家保护家庭成员依法享有的各项权益,禁止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
国家采取必要措施,逐步完善防治家庭暴力的各项制度,消除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
第四条【政府主导,多机构合作】家庭暴力防治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多机构合作干预的工作机制。
第五条【人民政府职责】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视和加强家庭暴力防治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家庭暴力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家庭暴力防治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救助的公益事业及其他家庭暴力防治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反家庭暴力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家庭暴力防治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家庭暴力防治工作。
第六条【早期干预,预防为主】家庭暴力防治工作应当坚持早期干预,预防为主。
对实施家庭暴力的施暴人应当给予必要的教育、矫治和制裁。
第七条【对受害人的保护和救助】对家庭暴力受害人应当给予及时的保护和救助。
处理家庭暴力受害人保护、救助等相关事务,应当尊重受害人的意愿。
第八条【优先保护未成年受害人】对未成年的家庭暴力受害人应当给予特殊保护。
教育、卫生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需要对未成年的家庭暴力受害人给予教育、医疗等专项救助。
第九条【保密责任】处理家庭暴力案件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对当事人的隐私予以保密。
第十条【准用条款】具有恋爱、同居等特定关系或者曾经有过配偶关系的当事人之间的暴力行为,准用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家庭暴力的预防第三章家庭暴力的处置第四章人身安全保护令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三条家庭成员之间应当互相帮助,互相关爱,和睦相处,履行家庭义务。
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
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反家庭暴力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
第五条反家庭暴力工作遵循预防为主,教育、矫治与惩处相结合原则。
反家庭暴力工作应当尊重受害人真实意愿,保护当事人隐私。
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重病患者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给予特殊保护。
第二章家庭暴力的预防第六条国家开展家庭美德宣传教育,普及反家庭暴力知识,增强公民反家庭暴力意识。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应当在各自工作范围内,组织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宣传教育。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应当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宣传。
学校、幼儿园应当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教育。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妇女联合会应当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纳入业务培训和统计工作。
医疗机构应当做好家庭暴力受害人的诊疗记录。
第八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开展家庭暴力预防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应当予以配合协助。
家庭暴力的认定标准
家庭暴力的认定标准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发生的,一方以实施暴力或者以其他手段侵害家庭其他成员人身权益的行为。
家庭暴力不仅仅是一种身体上的伤害,还包括心理上的虐待和精神上的伤害。
在我国,家庭暴力是一种违法行为,对于家庭暴力的认定标准,我国有明确的规定。
首先,家庭暴力的认定需要有合法的证据支持。
这些证据可以是被害人的伤痕、医院的诊断书、报案记录、证人证言等。
这些证据需要能够证明被害人确实遭受了家庭暴力的侵害,而不是凭空的指控或者猜测。
只有有充分的证据支持,才能够认定家庭暴力的存在。
其次,家庭暴力的认定需要考虑行为的严重性。
家庭暴力不仅仅包括身体上的伤害,还包括言语上的侮辱、心理上的虐待等。
这些行为虽然不会留下明显的伤痕,但对被害人的伤害同样严重。
因此,在认定家庭暴力时,需要综合考虑行为的严重性,而不是单纯地看伤害的程度。
另外,家庭暴力的认定还需要考虑行为的频率和持续时间。
一次偶然的争吵并不足以认定为家庭暴力,需要考虑行为的频率和持续时间。
如果某一方长期以来频繁地对家庭其他成员进行身体或心理上的伤害,那么就可以认定为家庭暴力。
因此,行为的频率和持续时间也是认定家庭暴力的重要标准之一。
最后,家庭暴力的认定还需要考虑行为的主观和客观情况。
主观上,需要考虑行为是否是有意的、故意的;客观上,需要考虑行为是否对被害人造成了实际的伤害。
只有综合考虑主观和客观情况,才能够准确地认定家庭暴力的存在。
总的来说,家庭暴力的认定需要有合法的证据支持,考虑行为的严重性、频率和持续时间,以及主观和客观情况。
只有综合考虑这些因素,才能够准确地认定家庭暴力的存在。
在认定家庭暴力时,需要慎重对待,不能轻易认定,更不能漠视。
因为家庭暴力不仅仅是一种个人行为,更是一种社会问题,需要得到全社会的关注和重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知识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知识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是中国法律体系中一部重要的法律法规,旨在保护妇女、儿童和老年人等弱势群体免受家庭暴力的伤害。
其中,一些重要的知识点包括:
1. 家庭暴力定义:家庭暴力指的是夫妻或者其他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虐待、侮辱、威胁、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造成身体、精神或性方面的伤害或危害行为。
2. 家庭成员:指法律规定的夫妻、亲属关系或者其他与家庭关系密切的人士。
3. 保护令:一种法律手段,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护令,要求解除或者限制与加害人的接触,保护其人身安全。
4. 预防宣传教育:法律规定了家庭暴力的预防宣传教育内容和渠道,鼓励通过媒体、网络、学校等向社会公众普及预防家庭暴力的知识和方法。
5. 紧急避险措施: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等申请紧急避险措施,迅速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
6. 加害人教育和惩罚:法律规定了对加害人的教育和惩罚措施,包括心理疏导、法律教育、刑事处罚等。
7. 保密和隐私保护:法律规定了处理家庭暴力案件的保密和隐私保护措施,保护受害人的个人隐私和尊严。
以上仅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一些知识点的简要介绍,具体内容还需根据法律法规的最新版本进行学习和了解。
反家暴法全文解读
反家暴法全文解读“官不究,民不举”,这是我国当前反家暴工作的一大障碍。
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反家暴法全文解读,欢迎阅读,希望对你能够提供帮助。
反家暴法全文解读(一)什么是家暴?如何预防家暴?遇到家暴后如何处置?昨天,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这部将于明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第一部反家暴法中明确规定:“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均属家庭暴力。
重庆人口中的“耙耳朵”“妻管严”也可能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
首部反家暴法通过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该法将于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作为中国第一部反家暴法,该法分为六章,对家庭暴力的范畴、预防、处置、人身安全保护令和法律责任作出规定。
法律设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在当事人因故无法申请人身保护令的情况下,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代其向法院作出申请。
对遭受家庭暴力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期和哺乳期妇女以及重病患者,法律则要求给予特殊保护。
此外,反家暴法附则中还规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
”这意味着有同居关系的人之间发生的暴力也被纳入家庭暴力,受法律约束。
“耙耳朵”算家暴么?“耙耳朵”是四川方言中,说男人怕老婆,惧内、“妻管严”的表现。
一些男士认为“耙耳朵”是贬义,认为夫妻之间应该平等相处;而一些男士则以当“耙耳朵”感到骄傲,认为这是爱老婆,好男人的表现,面对妻子的恶语相向,甚至是拳打脚踢,也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在即将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家庭暴力的范畴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均属家庭暴力。
什么是家庭暴力我国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什么是家庭暴力?我国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首次出现“家庭暴力”这一概念是在《婚姻法》修正案第三条,该条规定“禁止家庭暴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对家庭暴力的范畴作了
明确表述,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从这一规定看来,我国法律上对家庭暴力采取了严格界定,认可的主要是行为人以作为的方式实施的身体及精神暴力,对于行为人以不作为方式实施的冷暴力等更为隐秘的行为暂时还没有认定。
家暴法律是怎么处理的
家暴法律是怎么处理的
家庭暴⼒简称家暴,是指发⽣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段对家庭成员从⾝体、⼼理、性等⽅⾯进⾏伤害和摧残的⾏为。
那么家暴法律是怎么处理的?下⾯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家暴法律是怎么处理的
我国法律对家庭暴⼒的处理如下:
《刑法》规定,发⽣家庭暴⼒后,对家庭成员造成轻伤以上伤情的,不会构成故意伤害罪。
对家庭成员以虐待的⽅式实施家庭暴⼒的,情节严重会构成虐待罪。
对家庭成员进⾏侮辱的,也是属于家庭暴⼒的⾏为,会构成侮辱罪。
家庭暴⼒的救济措施
家庭成员遭受到家庭暴⼒的,可以通过向村民、居民委员会请求帮助,向公安机关报案,向法院申请⼈⾝保护令等⽅式寻求帮助,也可以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向法院起诉离婚结束婚姻关系。
通过上⽂的分析,实施家庭暴⼒⾏为的,可能涉及到的罪名包括故意伤害罪、虐待罪、侮辱罪等。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建议咨询专业的意见,询问店铺的专业律师来处理,以最⼤限度的维护⾃⾝的和合法权益,保护你的利益不受伤害。
如果你有不了解的地⽅。
也可以查找相关的法条解决。
家庭暴力法律基本知识
家庭暴力法律基本知识家庭暴力是指在家庭关系中,一方通过身体、心理或经济手段对另一方造成伤害或威胁的行为。
这种行为对受害者的身心健康造成极大伤害,严重影响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
为了保护受害者的权益和预防家庭暴力的发生,许多国家制定了相关法律。
本文将介绍一些关于家庭暴力的法律基本知识。
一、定义和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家庭暴力行为是指家庭成员之间的殴打、殴打致伤、非法拘禁、胁迫、恐吓、伤害家庭成员人身自由、人身安全或者其他侵害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依据暴力的情节轻重,家庭暴力行为可涉及故意伤害、虐待、强奸等罪名。
犯罪行为将依据法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保护令和禁制令保护令和禁制令是为了预防和保护受害者而设立的法律手段。
保护令是一种通过法庭申请颁布的限制令,可以限制施暴方接近受害者,并保护受害者的人身安全。
禁制令则是一种强制令,要求施暴方立即停止实施暴力行为。
受害者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说明暴力行为的事实和证据,由法院来决定是否颁布保护令或禁制令。
三、法律援助和庇护机构为了帮助家庭暴力受害者获得法律援助和心理支持,许多国家设立了相关机构。
当受害者需要法律援助时,可以寻求律师或法律辅导机构的帮助。
而庇护机构则提供住所和咨询服务,为受害者提供安全的环境,同时帮助他们重建自信和独立。
四、教育和预防除了对家庭暴力行为进行法律制裁外,教育和预防也是非常重要的。
学校、社区和媒体可以通过举办相关的宣传活动、开展心理辅导和法律知识培训等方式,提高人们对家庭暴力的认识和预防意识。
同时,加强对家庭暴力行为的监测和调查,及时发现和干预,也是预防家庭暴力的重要手段。
结语家庭暴力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伤害着无辜的人们,破坏着家庭和谐。
了解家庭暴力的法律基本知识对于保护受害者的权益、阻止家庭暴力的发生至关重要。
每个人都有责任积极参与到预防和打击家庭暴力的行动中,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社会。
家庭暴力的法律规制
家庭暴力的法律规制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的身体、言语、经济和性虐待等形式的暴力行为。
目前中
国已经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
规章对家庭暴力进行了规制。
首先,《反家庭暴力法》规定了对家庭暴力行为采取保护措施的方式。
当发生家庭暴
力行为时,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关机构申请紧急保护令。
保护令
可以包括禁止施暴者接触受害人、禁止施暴者靠近受害人居住的地方等措施,以保护受害
人的人身安全。
其次,《妇女权益保障法》对于妇女的权益保障也做出了规定。
该法规定,确保妇女
享有人格尊严和完整权,保障妇女平等参与各方面社会活动的权利。
同时,法律也规定了
保障妇女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的措施,包括妇女受到家庭暴力或其他形式的侵害时,有权
要求家庭成员提供经济和物质上的支持。
此外,中国还加强了对家庭暴力的预防和救助工作。
政府和社会团体加强宣传和培训,提高公众对于家庭暴力的认识和预防能力。
同时,政府也建立了各种救助机构和服务平台,为受害者提供精神和物质上的帮助。
总之,中国的法律规章对家庭暴力采取了严厉的态度,通过加强预防、救助和法律规
制等多重手段,保护受害人的人身安全和权益。
但是,仍然需要更多社会力量的投入和支持,加强对于家庭暴力的预防和救助工作,努力在社会上营造一个和谐、平等的环境。
家庭暴力防治法家庭暴力受害者保护与施暴者处罚的法律规定
家庭暴力防治法家庭暴力受害者保护与施暴者处罚的法律规定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法制的完善,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重视家庭暴力的问题。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存在的任何形式的殴打、虐待或其他侵害身体、精神或财产的行为。
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者的权益,许多国家都颁布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其中包括中国的《家庭暴力防治法》。
一、家庭暴力受害者的保护根据《家庭暴力防治法》,任何家庭成员,包括妻子、丈夫、子女、父母等,都有权受到法律的保护,不受家庭暴力的侵害。
法律明确规定,当家庭成员之间存在家庭暴力行为时,受害者可以向有关机构报警或申请保护令,以确保其人身安全。
1. 报警机构的设立为了方便受害者报警,各级公安机关都设立了家庭暴力报警电话,并配备了专门的人员来处理此类报警。
受害者可以随时拨打报警电话,寻求帮助并取得有效保护。
2. 保护令的申请家庭暴力受害者可以向法院申请保护令,要求对施暴者进行限制或禁止接近、骚扰和侵害。
保护令的申请可以是临时的或长期的,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法庭将会根据受害者的申请和证据,作出相应的裁决以保护受害者的权益。
3. 庇护和救助机构的建立为了提供更加全面的保护,各地也逐渐建立了庇护和救助机构,提供身心健康、法律和心理咨询等服务。
这些机构为受害者提供了安全的住所、食物、医疗以及法律支持,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重建信心。
二、施暴者的处罚《家庭暴力防治法》对家庭暴力行为的施暴者也做出了相应的处罚规定,有力地遏制和惩治了家庭暴力行为。
1. 维持社会秩序的约束根据法律规定,施暴者可能面临警告、罚款甚至处以刑事处罚的后果。
这些处罚将对施暴者的社会声誉和生活产生负面影响,对维护社会秩序起到了明显的威慑作用。
2. 心理矫治和教育除了法律处罚外,施暴者还应接受心理矫治和教育,帮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和社会责任。
通过心理咨询、教育讲座等方式,施暴者可以了解到家庭暴力对受害者和家庭的伤害,积极改正行为,为其家庭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环境。
家暴法律知识点总结
家暴法律知识点总结随着社会进步和法律意识的提高,家庭暴力问题逐渐受到广泛关注。
为了保护弱势群体,维护家庭和谐,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来打击家庭暴力行为。
本文将对家暴法律知识进行总结,希望能够增加大家对家庭暴力问题的认识,提高对法律的理解与知晓。
一、家庭暴力的定义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或亲密伴侣之间发生的任何一方用肢体、言语或其他形式对他方进行的侵犯、施暴、辱骂等行为。
它不仅仅局限于身体上的伤害,也包括言语上的侮辱、威胁和精神上的虐待。
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家庭暴力行为可能有所不同,但普遍都是一种违法行为。
二、家庭暴力的法律后果家庭暴力行为是一种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对受害者造成了身体和心理的伤害。
根据不同的法律规定,家暴行为的具体后果也不尽相同。
一些国家会对施暴者进行刑事处罚,比如监禁和罚款,以此来惩罚肇事者并起到警示作用。
而在一些法律体系中,会提供保护令,禁止施暴者接近受害者,甚至剥夺施暴者的监护权。
此外,受害者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赔偿,获得精神和经济上的补偿。
三、家庭暴力的证据和报案要惩处家暴行为,必须要有足够的证据。
受害者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保留证据,如拍摄伤痕照片、收集语音或者视频证据。
此外,受害者也可以向其他亲友和证人征求帮助,以获取更多的证言。
最重要的是及时报案。
对于受害人来说,及时报案是保护自己权益的重要一步。
他们可以向当地警察局、法院或社会福利机构报案,获取法律荷尔蒙的保护。
四、家庭暴力的防范和预防措施为了预防和减少家庭暴力的发生,社会各界需要共同努力。
政府和相关部门可以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家暴问题的认识和关注度。
教育机构可以加强教育,普及法律知识和家庭暴力的危害。
同时,家庭成员也应该加强自身修养,尊重和爱护家人,避免将冲突升级为暴力行为。
总结:家暴问题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给受害者带来了不可磨灭的伤害和痛苦。
为了遏制家暴行为的发生,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
这些法律保护了受害者的权益,惩处了施暴者,并提供了帮助渠道。
家庭暴力的法律规制
家庭暴力的法律规制家庭暴力是指在家庭关系中,一个家庭成员对另一个家庭成员施行身体、心理、经济等方面的暴力行为,对受害者造成身体或心理伤害的一种行为。
家庭暴力不仅造成受害者身心健康受到损害,还对整个家庭和社会产生严重的影响。
各国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定来惩治家庭暴力行为,并保护受害者的权益。
中国的法律对家庭暴力有明确的规定,主要包括刑法、婚姻法、民法等相关法律。
以下将分别对这些法律进行介绍。
刑法是惩治家庭暴力行为的主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对家庭成员实施殴打、捆绑、关押、索取财物等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家庭暴力,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还规定了对家庭成员实施虐待、遗弃等行为的惩罚,以及对家庭成员实施性侵犯行为的惩罚。
这些规定为司法机关依法打击家庭暴力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
婚姻法是保护家庭成员权益的重要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的,受害者有权要求人民法院依法做出保护令。
根据这一规定,受害者可以向法院申请保护令,要求对施暴者进行限制行为或离家等措施,确保受害者的人身安全。
婚姻法还规定了对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的民事责任,包括赔偿受害者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
这些规定为受害者提供了有效的保护,并能够有效地打击家庭暴力行为。
民法是保护个人合法权益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三条规定,家庭成员之间应当相互尊重、相互关爱,不得实施家庭暴力行为。
这一规定明确了家庭成员之间应当和睦相处的基本原则,为家庭成员提供了法律保护。
除了以上法律规定,中国还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如《反家庭暴力法》、《预防家庭暴力法》等,这些法律法规更加详细地规定了家庭暴力的定义、预防和打击措施,为保护受害者提供了更为全面的法律保护。
在中国,司法机关对家庭暴力行为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打击措施。
公安机关加强对家庭暴力行为的监督和打击力度,对发现的家庭暴力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孩子家暴犯法吗
Trust is good, but monitoring is more important.(页眉可删)
对孩子家暴犯法吗
导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所以对孩子家暴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所以对孩子家暴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
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2个孩子家暴离婚孩子归谁
离婚家暴孩子的作证对我有效吗,家暴对离婚有什么影响孩子家庭监护人信息是父母吗。
家庭暴力该如何认定
家庭暴力该如何认定
第一个是指身体虐待,在这里所说的是夫妻双方中的其中一方用自己的肢体对于另外一方的肢体造成伤害。
第二个是指心理虐待:威胁对方自己将要进行自杀、不允许对方使用通讯工具和拥有自己的金钱、逼问对方的日常行踪、质问对方孩子是谁的以及怎么花的钱等等。
第三个是性虐待。
如果从一般的现在的国际社会学界来对家庭暴力进行
定义的话,那么这个概念其实是比较的广泛的:
第一个是指身体虐待,在这里所说的是夫妻双方中的其中一方用自己的肢体对于另外一方的肢体造成伤害,甚至是使用了等等来对另外一方进行攻击。
第二个是指言语虐待:夫妻双方中的其中一方试图通过字眼和声调等方式来控制或者是伤害到另外的一方。
类似于:大声吼叫、语言十分的刻薄讽刺、威胁对方或者是小孩说要将其杀害、宣称自己将要使用暴力、大声辱骂对方十分愚蠢、侮辱对方或者对对方进行不实的一些控诉。
第二个是指心理虐待:威胁对方自己将要进行自杀、不允许对方使用通讯工具和拥有自己的金钱、逼问对方的日常行踪、质问对方孩子是谁的以及怎么花的钱等等。
阻止去探视自己的亲人、嘲笑或者是侮辱对方的朋友、私自滥用药物或者是进行酗酒、对于另外一方有不实的指控、自身极度忌。
反家暴法详解
反家暴法详解随着社会进步和法治环境的完善,反家暴法在我国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和侧重。
为了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家庭和谐稳定,我国将反家暴法纳入了法律体系,并对其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解释。
本文将从家暴概念、法律定义、适用范围、保护措施等方面对反家暴法进行详细解释。
1. 家暴概念及法律定义家暴,即家庭成员之间存在的心理、经济、身体等多种暴力行为。
根据我国反家暴法的规定,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关系、父母与子女关系及其他近亲属关系。
而家暴行为包括对家庭成员实施的身体、心理、经济、性侵害等行为。
2. 反家暴法的适用范围反家暴法适用于处于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成年人和未成年人,以及同居关系中的双方。
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在家庭关系中遭受家暴的人都可以依据反家暴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3. 反家暴法的保护措施反家暴法通过立法对受害者和施暴者采取了一系列的保护措施。
首先,利用法律手段来制止和制裁家暴行为。
当受害人发现或遭受到家暴时,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制止施暴者的行为,并提出诉讼请求。
其次,法律还规定了限制令的适用。
受害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限制令,通过法律手段禁止施暴者接近或纠缠受害人。
此外,反家暴法还强调了对受害者提供帮助与救助,建立了一套完善的救助体系,包括提供心理咨询、法律援助等多种方式。
最后,法律还规定了对施暴者的制裁措施,包括对施暴者实施警告、责令改正、判处罚款及拘役等。
4. 反家暴法的意义和效果反家暴法的实施对于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家庭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它为受暴者提供了法律保障和途径,使其能够及时、有效地解决家暴问题。
其次,它有助于树立全社会的家庭和谐观念,弘扬尊重、关爱和理解的家庭价值观。
最后,通过反家暴法的实施,可以对行为恶劣的施暴者施以法律制裁,起到威慑和警示作用,减少家庭暴力现象的发生。
5. 反家暴法的不足和改进方向尽管反家暴法在我国的实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一方面,家暴现象具有隐蔽性,往往容易被忽视或掩盖。
家庭暴力的法律规制
家庭暴力的法律规制家庭暴力是指在家庭关系中,一方对另一方实施身体、心理、经济等方面的虐待或暴力行为。
家庭暴力不仅对受害人造成身心伤害,也对家庭和社会造成了负面影响。
为了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许多国家都制定了相关法律来规制家庭暴力行为。
在中国,家庭暴力的法律规制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暴力防治法》等。
这些法律旨在规范家庭关系,防止和打击家庭暴力行为,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于1992年颁布实施,是保障妇女权益的基本法律。
该法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侵犯妇女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不得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
妇女在受到家庭暴力时,可以依法寻求保护,并要求加害人承担相应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暴力防治法》于2016年颁布实施,是专门对家庭暴力进行规制和惩治的法律。
该法律界定了家庭暴力的范围和类型,规定了受害人的权利和保护措施,明确了加害人的责任和处罚。
该法律规定,家庭成员之间不得实施家庭暴力,包括身体、心理、经济等各种形式的暴力行为。
受害人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制止令、保护令、离家令等,以确保自己的安全和权益。
加害人如果被判定为家庭暴力行为,可以被处以治安拘留、罚款、强制隔离等处罚。
除了上述法律规定外,中国还制定了其他一系列法律法规来保护家庭成员的权益,如刑法、婚姻法、儿童权益保护法、老年人权益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在不同程度上规制了家庭暴力行为,以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
尽管有了法律的规制,家庭暴力问题在中国仍然存在,并且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
由于家庭暴力是在私人空间中发生的,很难发现和揭示。
在一些地区和社会群体中,对家庭暴力的认识和对待仍然存在误区,对受害者的指责和妥协较多。
司法机关对家庭暴力案件的处理存在困难和不足,缺乏统一的标准和程序。
而且,一些家庭成员在面临家庭暴力时,由于社会、经济等原因,不敢或无法寻求法律保护。
为了更好地规制和处理家庭暴力问题,中国社会应该加强对家庭暴力问题的认识和宣传,加强对家庭暴力受害者的援助和帮助,加强对家庭暴力案件的调查和处理力度,完善法律的执行机制和保护措施。
家庭暴力的法律规制
家庭暴力的法律规制家庭暴力是指在家庭成员之间发生的暴力行为,包括身体暴力、性暴力、心理暴力和经济暴力等。
这种行为不仅对个体的身心健康产生严重伤害,也破坏了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
为了保护家庭成员的权益和福祉,各国都制定了法律规制,对家庭暴力行为进行处罚和预防。
在中国,有一系列法律文件来规制家庭暴力行为。
首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该法明确规定了家庭成员在婚姻关系中应该相互尊重、互不侵犯,禁止家庭暴力行为。
《婚姻法》还规定了受暴力对待的妻子、丈夫、父母和子女等受害者可以要求依法保护自己的权益。
其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该法于2016年颁布实施,明确了家庭暴力的定义、预防和处理机制等方面的内容。
根据该法,家庭暴力不仅包括身体暴力、性暴力、心理暴力和经济暴力,还包括对受害者行为自由和人身权利的侵犯。
该法还明确了受害者的权利和保护措施,包括紧急保护令、个人安全保护令、庇护所和心理辅导等。
中国还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法律和政策来进一步加强对家庭暴力的规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了家庭暴力的行为应当受到处罚,包括行政拘留和罚款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和制裁家庭暴力法》明确了家庭暴力的预防和制裁机制,要求建立家庭暴力受害者保护网络和家庭暴力案件的处置机构。
中国还尽力加强家庭暴力的预防工作。
国家相关部门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家庭暴力问题的认识和意识。
同时还建立了相关的热线和接待中心,为受害者提供援助和支持,帮助他们摆脱暴力的困扰。
尽管有了一系列的法律规制和预防措施,我国家庭暴力问题仍然存在。
一方面,受害者可能因为居住地偏远、社会压力等原因不愿报警或告发,导致暴力行为没有及时得到制裁。
一些家庭成员对家庭暴力问题没有足够的认识,对于家庭暴力行为持误解或者消极的态度。
还需要加强家庭暴力问题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意识,同时建立更完善的法律机制和社会支持系统,以更好地保护受害者的权益和福祉。
家庭暴力的法律规制
家庭暴力的法律规制家庭暴力是指在家庭环境中发生的对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进行身体、精神、经济或其他形式的虐待或侵害行为。
家庭暴力不仅对受害者本人造成巨大的伤害,还会对整个家庭环境造成严重的破坏。
各国对家庭暴力采取了一系列的法律规制措施,以保护受害者的权益和维护社会秩序。
在中国,家庭暴力的法律规制主要包括刑法、民法等相关法律。
刑法对家庭暴力行为给予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凡有配偶一方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以虐待罪追究刑事责任。
虐待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一是虐待、遗弃行为;二是对象是家庭成员;三是具有一定主观故意。
虐待罪为公诉罪,被害人无论是否要求追究刑事责任,社会治安机关都有追诉权。
除了刑法的规定,民法也对家庭暴力进行了规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五百五十九条,配偶和亲属对他人的生命、身体、健康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这意味着,如果一个人在家庭中遭受到暴力侵害,他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侵权责任,包括赔偿损失、消除危害等。
我国还引入了《反家庭暴力法》对家庭暴力进行专门的立法规制。
根据该法的规定,家庭成员对家庭成员实施暴力行为的,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公安机关申请防暴力保护令,要求制止加害人实施暴力行为。
防暴力保护令是一种特殊的法律措施,其目的是保护受害人的人身安全和人权,强制加害人停止虐待行为,并给以受害人必要的保护和帮助。
家庭暴力的法律规制还涉及到警察、社会工作者、医生等相关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警察在接到家庭暴力报警时,要立即采取行动,制止暴力行为,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保护。
社会工作者和医生在接触到家庭暴力受害人时,应积极采取措施,提供必要的援助和辅导,帮助受害人走出困境。
家庭暴力的法律规制在中国是相对完善的。
通过刑法的规定,加害人可以受到刑事追究,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民法的规定使受害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获得赔偿和补偿。
《反家庭暴力法》的引入进一步强化了对家庭暴力的防范和保护机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什麼是家暴法?
在法律上(家庭暴力防治法),家庭暴力指的是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行為。
它的對象包括父母、配偶、小孩、手足或四等親,範圍十分廣泛。
形式包括婚姻暴力、兒童及青少年虐待、性虐待及老人虐待。
虐待定義又分為(1)身體虐待、(2)精神虐待(包括言語恐嚇、威脅、情緒虐待、控制和隔離)、(3)性虐待。
我國於八十七年六月二十四日公佈家庭暴力防治法並於九十六年三月二十日修正。
從此家庭暴力為公訴罪而非告訴乃論罪。
暴力不僅指身體上的傷害、精神及語言的虐待亦同樣受到公權力之保護。
保護令:
家暴法最重要的精神在於引進保護令制度,分為通常保護令與暫時保護令兩種。
被害人、檢察官、警察機關,均可向法院聲請。
假若被害人是未成年人,如幼童受虐、父母是施虐者,則幼童的三親等以內血親或姻親如祖父母、叔伯,也可向法院聲請。
『通常保護令』之聲請人為被害人、檢察官、警察機關或直轄市、
縣(市)主管機關得向法院聲請保護令。
被害人為未成年人、身心障礙者或因故難以委任代理人者,其法定代理人、三等親以內之血親或姻親,得為其向法院聲請保護令,聲請方式應以書面方式為之。
『暫時保護令』之聲請人為檢察官、警察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得以言詞、電話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方式聲請。
違反保護令罪之處罰
違反法院依第十四條第一項、第十六條第三項所為之下列裁定者,為本法所稱違反保護令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禁止實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騷擾、接觸、跟蹤、通話、通信或其他非必要之聯絡行為。
三、遷出住居所。
四、遠離住居所、工作場所、學校或其他特定場所。
五、完成加害人處遇計畫。
緊急電話號碼如下:
婦幼保護專線:113
案例
鄧如雯就讀國中三年級時,遭林阿棋強暴多次,因之受育有長子林智偉,林阿棋於同居期間經常毆打鄧如雯,鄧如雯遂逃回其父鄧興中家中,林阿棋又至鄧興中家中砸毀屋內物品,將鄧興中吊起來毒打,經報警後,友人出面調解,鄧如雯為免家人繼續受害而允與林阿棋結婚。
林阿棋婚後仍經常毆打其妻與其子,鄧如雯忍無可忍,趁阿棋睡覺之際,持手果刀及鐵鎚刺死阿棋。
解析
此案突顯受虐婦女困境:鄧女在飽受丈夫暴力摧殘,求助無援的情形,選擇以「殺夫」的方式,結束家庭暴力的惡夢,顯示了受虐婦女的艱難困境。
但由於當時家暴法還未成形,所以鄧女只有「殺夫」一條路而無法選擇其他途徑。
而今現在家暴法通過實施,有中止暴力的法律求援管道及來自警政、醫療、社工各機構的服務求援,受虐婦女應該勇於面對家庭暴力的事實,立刻求援,不要猶豫。
自我保護的方式:
受暴者在現況未能改變前,需學習自我保護,除了心理上準備外,隨時備好輕便提包,內放有現金、提款卡、健保卡、身分證、印章、房契及存摺等重要物品,事前聯絡可信任的親友,或可打24小時保護中心專線(免付費專線:113),請求救援。
若已離開施虐者,也有重要防範措失,?更換門鎖?將木門改為鐵門?住家裝上保全系統?準備逃生的繩索?備好滅火器,保護自己?屋外裝照明設備?教孩子學習如何求救及自救。
如果暴力無法避免時,應該盡量避開家中危險的地方,如廚房、浴室、地下室,陽台等。
過程中,記得特別保護自己的頭、臉、頸、胸、腹等主要部位。
且為了小孩的安全,應讓小孩回到房間,以免孩子受到波及。
訴訟時,需收集完整的證據以備不時之需,如?驗傷單?人證?物證?提出告訴期限為六個月。
家暴防治法明訂有保護令,在於保護遭受家暴的被害人,保障家庭成員的人身安全。
保護令的內容有?禁制令?遷出令?遠離令?決定令?給付令?防法令。
積極瞭解自己可以行使的權利,救濟途徑及相關服務措施,申請執法單位執行保護令時,當事人務必要求執法單位製作記錄,通報當地家庭暴力防護中心。
結論:
綜觀家庭暴力防制法,消極的防制只能治標不能治本,目前的案例大多是家暴發生後的處理,如能積極治本,消除暴力發生的來源,矯治施暴者,問題才能根本解決,更積極的是加強、改善國人對兩性平權的認知,以防止家暴的發生。
資料來源:
◆.tw/news/1999/06/19990624_01.htm
◆.tw/lesson/fam/lesson5_6.htm#sec5
◆.tw/publishcation/report/report_106.htm ◆.tw/news/1999/08/19990817_04.htm
◆家庭暴力法律救援,初版,民88,永然文化
(以上圖表資料來源:.tw臺北市婦女救援基金會)其他資料來源:.tw內政部家庭暴力防治委員會
性侵害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條規定:本法所稱性侵害犯罪,係指觸犯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條至第二百二十七條、第二百二十八條、第二百二十九條、第三百三十二條第二項第二款、第三百三十四條第二款、第三百四十八條第二項第一款及其特別法之罪。
性侵害是指:
加害者以權威、暴力、金錢等,引誘、脅迫他人與其發生性活動,﹝包括:猥褻、亂倫、強暴﹞、16歲以下的兒童及少年性交易、媒介賣淫。
換句話說,性侵害不單是性器官(陰莖)與性器官(陰道)的直接插入,凡眼、耳、鼻、唇、皮膚等可感覺、感應的與性有關的活動,且這些活動是違反法律、家庭角色對個人期待的皆算是性侵害。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六條規定,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應設性侵害防治中心,辦理下列事項:
一、提供二十四小時電話專線服務。
二、提供被害人二十四小時緊急救援。
三、協助被害人就醫診療、驗傷及取得證據。
四、協助被害人心理治療、輔導、緊急安置及提供法律服務。
五、協調醫院成立專門處理性侵害事件之醫療小組。
六、加害人之追蹤輔導及身心治療。
七、推廣性侵害防治教育、訓練及宣導。
八、其他有關性侵害防治及保護事項。
前項中心應配置社工、警察、醫療及其他相關專業人員;其組織由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定之。
性侵害犯罪之被害人在該法中有哪些受保障的權利?
1.醫院、診所對於被害人,不得無故拒絕診療及開立驗傷診斷書(第10條)。
2.對於被害人之驗傷及取證,除依刑事訴訟法、軍事審判法之規定或被害人
無意識或無法表意者外,應經被害人之同意。
(第11條)。
3.因職務或業務知悉或持有性侵害被害人姓名、出生年月日、住居所及其他
足資識別其身分之資料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予保密。
(第12條)
4.廣告物、出版品、廣播、電視、電子訊號、電腦網路或其他媒體,不得報
導或記載被害人之姓名或其他足資識別被害人身分之資訊。
但經有行為能力之被害人同意或犯罪偵查機關依法認為有必要者,不在此限。
(第13條)
5.被害人之法定代理人、配偶、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家長、家屬、醫
師、心理師、輔導人員或社工人員得於偵查或審判中,陪同被害人在場,並得陳述意見。
(第15條)。
6.對被害人之訊問或詰問,得依聲請或依職權在法庭外為之,或利用聲音、
影像傳送之科技設備或其他適當隔離措施,將被害人與被告或法官隔離。
被害人經傳喚到庭作證時,如因心智障礙或身心創傷,認當庭詰問有致其
不能自由陳述或完全陳述之虞者,法官、軍事審判官應採取前項隔離詰問之措施。
性侵害犯罪之被告或其辯護人不得詰問或提出有關被害人與被告以外之人之性經驗證據。
但法官、軍事審判官認有必要者,不在此限。
(第16條)
7.性侵害犯罪之案件,審判不得公開。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法官或軍事審
判官認有必要者,不在此限:一、被害人同意。
二、被害人為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者,經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
(第18條)
8.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得依被害人之申請,核發下列補助:
一、非屬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範圍之醫療費用及心理復健費用。
二、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
三、其他費用。
(第1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