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公共政策执行问题
公共政策执行中的偏差原因分析(大全)
公共政策执行中的偏差原因分析(大全)第一篇:公共政策执行中的偏差原因分析(大全)谓政策执行,就是指“政策执行者通过建立组织机构,运用各种政策资源,采取解释、宣传、实验、实施、协调与监控等各种行为,将政策观念形态转化为实际效果,从而使既定的政策目标得以实现的动态过程。
”从定义中不难看出,政策执行是将政策方案付诸实施,从而实现公共政策目标最直接、最重要、最经常的行动,从根本上决定了公共政策问题能否解决、方案能否实现以及解决和实现的程度和范围。
因此,政策执行在政策过程中处于十分关键的地位。
政策执行是个极其复杂的社会实践活动,在实际的政策实施过程中,由于多种因素的制约和影响,使得政策执行出现偏差,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表现一、公共政策执行中的偏差现象:1、政策敷衍。
公共政策执行者在执行中只做表面应付,并未采取可操作性的具体措施,在组织、人员、资金等方面没有真正到位。
只制订象征性的执行措施,或执行起来虎头蛇尾、前紧后松、敷衍塞责,使严肃的政令在形形色色的花架子下变成一纸空文。
2、政策附加。
公共政策在执行过程中被加进原来政策所没有的内容,使政策的调控对象、范围、目标、力度超出了原来的要求,从而使原政策不能到位,导致政策扩大化。
3、政策损缺。
“断章取义”。
公共政策执行部门对上级或中央的政策选择性执行,断章取义,各取所需,使一个完整的政策在执行中没有完全贯彻落实,使政策内容残缺不全,从而政策的整体功能得不到发挥。
4、政策歪曲。
公共政策执行者在传达和执行中对政策精神实质或部分内容有意曲解,利用政策的某些抽象性,借口本地区或部门的特殊性做出不同的解释。
5、政策抵制。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这实际上是钻政策的空子。
公共政策执行者有意不执行或变相不执行上级或中央政策,这是执行者主观上、行动上反对政策的一种表现,损害公共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公共政策执行中的偏差分析公共政策执行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实践,因而政策实施中的失控原因也较复杂。
公共政策执行中的问题与解决对策
公共政策执行中的问题与解决对策公共政策的执行是实现政府目标和改善公众生活的关键环节。
然而,在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常常会出现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包括执行的阻力、效果评估的困难、差异化执行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提高公共政策的执行效果,各国政府需要采取一系列针对性的对策。
首先,公共政策执行中的问题之一是执行阻力。
政策的成功实施通常要面对来自多个方面的阻力,如政治行为、不愿意接受改变、官僚体系的阻碍等。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政府可以采取以下对策:1. 加强沟通合作:政府应与各利益相关方建立密切的合作关系,包括市民、行业协会、非政府组织等。
通过广泛的参与和开展多方合作,能够减少阻力来源,增加政策的成功实施机会。
2. 完善政策制定过程:在政策制定的过程中,政府应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提高透明度。
同时,应进行详尽的实证研究和评估,以确保政策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其次,公共政策执行中的问题之二是效果评估的困难。
很多时候,政策执行结束后,对政策效果的评估和监测变得困难。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政府可以采取以下对策:1. 制定评估指标:政府应制定明确的评估指标和标准,以便对政策执行后的效果进行量化评估。
政府还可以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建立适合本国情况的评估框架。
2. 提高数据共享:政府应建立起完善的数据共享平台,以便于政策执行后的数据收集和评估。
政府还可以与学术机构或独立机构合作,进行独立的评估和监测。
最后,公共政策执行中的问题之三是差异化执行。
很多时候,政策在不同地区或群体中的执行效果存在差异,这给政策执行带来了挑战。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政府可以采取以下对策:1. 个性化执行:政府在制定公共政策时,应考虑到不同地区或群体的差异性。
通过个性化的执行方案,能够更好地满足不同地区或群体的需求,提高政策执行的效果。
2. 增强监督能力:政府应加强对政策执行的监督,确保政策在各个地区和群体中得到均等的执行。
政府还可以加强对地方政府和政策执行机构的指导和培训,提高他们的执行能力。
公共政策在执行中的问题
四、解决方案
三、公共政策执行效果不明显即耕地保护困难的原 因分析
1、尽管国家这几年为了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从2002年开始取消了农 业税,并对种地农民经行了粮食补贴,但是细细算来每亩地各种补贴加在 一起也就几十百把块钱,平均摊到一斤粮食里只有几分钱。不少农民反应 村里会克扣部分的粮食补助用于修路建厂等公共项目,实际到手补助明显 少于国家规定,所以他们宁愿选择把耕地荒废而不去种田。
当前中国公共政策执行中存在 的问题分析
以强占农村耕地为例
一、公共政策执行中存在问题的大致分类
1、替换性执行:即当需要执行的政策与负责执行的机关、部门存在利益冲突 时,执行机关就有可能制定与上级机关公共政策表面相一致,实际上相违背 的执行措施,妨碍公共政策的全面实施。
2、选择性执行:一些地方政府、单位对上级政策指令或命令进行过滤,选择 对自身“有利”的规定执行。合自己“利”的就执行,不合自己“利”的就 不执行。
2、违法用地现象严重
据《中国土地报》报道,陕、粤、赣、豫、皖、鲁、吉、川、湘、浙等
10个省,1992-1994年共清查出各类土地违法案件32万宗,违法用地面积 达500平方公里,浙、粤、桂3省区违法占用耕地达753300公顷。晋、辽、 浙、津、鄂、闽等省,清查出各类土地违法案件41627宗,违法用地面积 7687公顷。在土地资源短缺的江苏省,1993-1994年便查出违法用地8010 宗,违法用地面积达3445公顷。这种大规模的集中占用土地和违法滥用土 地,不仅远远超出了经济建设的正常需求和实际可能的开发能力,而且是 外延发展、粗放经营、以牺牲大量土地资源为代价的。
分析中国公共政策执行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请您分析中国公共政策执行的主要问题与原因:一、我国公共政策执行的主要问题就是:1、政策敷衍指公共政策执行者在实施政策的过程中只做表面文章,将政策束之高阁, 阳奉阴违, 敷衍塞责, 从而使政策变成了一纸空文, 根本谈不上解决具体问题,实现具体目标。
2、政策选择执行一些政策执行主体往往对政策“断章取义、为我所用”, 只执行符合自己利益的部分, 不符合自己利益的部分就不执行,这种选择性执行使完整的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变得残缺不全, 政策的整体功能难以发挥, 政策目标的实现也必然大打折扣。
3、政策附加政策附加的主要特点就是执行者在原政策的基础上自行设置“土政策”, 打着结合地方实际的旗号另搞一套, 自行其就是, 谋取私利, 从而导致政策执行变形。
4、政策歪曲公共政策执行者在传达与执行中对政策精神实质或部分内容有意曲解, 从而导致政策失真, 甚至被替换为与原政策完全不同的“新”政策。
5、政策抵制公共政策执行者对现有的政策不认同、不接受, 从而产生抵制情绪, 使公共政策不能够执行到位, 达不到预期的效果。
6、野蛮执行公共政策我国在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普遍存在着滥用行政手段的现象,有的公共政策执行人员对执行对象动辄命令、强制, 使执行对象从心理上与行为上难以接受。
行政手段在执行中扭曲变形, 演变成野蛮执行, 导致干群关系紧张, 极大地影响了执行效果。
二、出现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1、政策本身的原因政策本身的质量问题就是影响政策执行效果的首要因素。
一项政策能否得到有效的执行, 往往取决于政策本身就是否科学合理。
政策执行偏误产生的一个前提条件, 就就是政策本身存在着缺陷, 有漏洞可钻。
政策就是否存在缺陷主要从以下几方面来考虑: 一就是策就是否合理;二就是政策本身就是否明晰;三就是政策就是否“前后左右”协调一致;四就是政策就是否多变。
2、政策执行主体的原因任何一项政策最终要靠执行主体来实施, 现实中政策执行偏误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由于政策执行主体的原因造成的, 这表现在:1)政策执行主体的素质不高由于历史种种原因, 一些政策执行者文化水平低导致行政决策水平低;职业道德差导致行政道德滑坡; 行政责任观念淡薄导致争荣誉而避责任; 理论水平低导致官本位思想严重。
《公共政策执行中的问题及对策研究》范文
《公共政策执行中的问题及对策研究》篇一一、引言公共政策是政府为解决社会问题、调整社会关系、实现公共利益而采取的一系列行动准则和措施。
政策的执行是政策过程的关键环节,其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政策目标的实现和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然而,在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常常会出现各种问题,影响政策的实施效果。
因此,对公共政策执行中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对于提高政策执行效率、实现政策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二、公共政策执行中的问题1. 政策执行力度不足政策执行力度不足是公共政策执行中常见的问题。
这主要表现为政策执行过程中的拖延、敷衍了事、执行不力等现象。
其原因可能是执行机构的人员配置、资源分配不足,或者是执行机构对政策的理解和执行力不够。
2. 政策执行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是导致政策执行困难的重要原因之一。
由于政策执行过程中涉及到的利益相关者众多,各方的信息掌握程度不同,导致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决策困难、执行偏差等问题。
3. 政策执行中的监督机制不健全政策执行的监督机制不健全也是公共政策执行中的问题之一。
这表现为监督机构不独立、监督力度不够、监督过程不透明等问题,导致政策执行过程中的违规行为无法得到及时纠正。
三、对策研究1. 加强政策执行的力度为了解决政策执行力度不足的问题,需要从政策执行的资源和人员配置入手。
首先,要确保执行机构的人员配备和资源分配充足,以满足政策执行的需求。
其次,要加强执行机构对政策的理解和执行力,通过培训、宣传等方式提高执行人员的政策意识和执行力。
2. 完善信息沟通机制为了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需要完善信息沟通机制。
这包括加强政策制定者与执行者之间的沟通、加强执行机构与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沟通等。
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可以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决策困难和执行偏差。
3. 健全政策执行的监督机制为了健全政策执行的监督机制,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确保监督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使其能够独立地行使监督职能;其次,加强监督力度,对政策执行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及时纠正;最后,加强监督过程的透明度,使公众能够参与到监督过程中来。
浅析我国公共政策执行存在的问题
浅析我国公共政策执行存在的问题摘要:政策执行是政策运行过程的关键环节,直接影响公共政策目标的实现,而我国作为一个政治经济转型中的大国,在政策执行方面的问题却很突出,一项设计良好的公共政策付诸实施以后会产生各种各样的问题,而且在不同的地方问题的表现形式也不同。
因此,就政策执行的相关理论,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探讨我国政策执行的偏差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政策执行执行偏差对策一、公共政策执行的涵义由于国界不同,研究领域不同以及学者专家认知程度的不同,对于政策执行概念的阐述不一,比如国外的普雷斯曼和韦达夫斯基认为:可以将执行看作目标的确立与适应于取得这些目标的行动之间的一种相互作用过程,而国内的陈振明将它阐释为政策执行者通过建立组织机构,运用各种政策资源,采取解释、宣传、实验、实施、协调与监控等各种行动,将政策观念形态的内容转化为实际效果,从而实现既定目标的过程。
综合所述:公共政策执行是充分运用人力、物力、财力等政策资源,充分发挥各方面积极性,将已合法化的政策附诸实践的现实过程,它是政策理想变为现实的动态实施阶段,并有执行的灵活性、有序性、时限性、协调性、动态性及对象的适用性等特征。
二、我国政策执行存在的问题我国的公共政策理论研究起步较晚,改革开放以前,完全依靠领导人的个人经验和意愿进行政策制定,缺乏公众参与和监督,因此,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往往出现执行中断和变更。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政治经济体制的改革,政策科学的发展步入正轨,公共政策在制定和执行过程中逐渐合理化和科学化,但是,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我国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仍存在很多问题,具体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一)公共政策表面化执行执行主体在执行政策过程中停留在表面宣传上,保留原政策中对自身有利的部分内容,或者仅保留了原政策的表面现象,使原政策难以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
很多地方执行主体在执行政策时不能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政策条文生搬硬套,不能将公共政策的原则性和灵活性有机的结合起来,造成原本不适应现实状况的政策机械地执行,或者当新问题出现时没有适用的应对政策,大大降低了政策效率。
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分析与解决途径
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分析与解决途径公共政策执行是政府实现目标的关键环节,在这个过程中常常会面临各种问题。
本文将从政策执行的问题和解决途径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政策执行中的问题1. 资源分配不均衡: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由于资源有限并且需要面临多个问题的处理,政府在资源分配上往往存在不均衡的情况。
例如,一些地区可能会得到更多的投资,而其他地区则会被忽视。
这种不公平的资源分配可能会导致社会不满和不稳定。
2. 信息不对称:政策执行需要丰富的信息支持,但政府通常无法准确获取公众的需求和反馈。
此外,政府与执行机构之间也可能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这种情况下,政策执行容易出现偏差或失误,导致政策效果不佳。
3. 执行难度与风险:执行一项政策往往需要克服许多困难和风险。
例如,执行环境可能不利,执行机构可能缺乏能力或资源,甚至会遭受利益相关者的干扰和阻挠。
这些因素使得政策执行变得复杂而困难。
二、解决途径1. 信息公开与民众参与:政府应主动公开信息,增加透明度,提高公众对政策执行过程的了解。
在决策和实施过程中,政府还应积极听取民众的声音和意见,并充分考虑他们的需求和反馈,以减少信息不对称问题。
2. 加强政策评估与监督:政府应建立健全的政策评估机制,持续对政策执行进行监测和评估。
通过评估结果,政府可以发现问题,及时调整政策执行策略,提高执行效果。
同时,建立独立的监督机构,对政府的政策执行行为进行监督,减少腐败和滥用职权的风险。
3. 提高执行机构能力与资源配置:政府应加强对执行机构的培训和能力建设,提高他们的执行能力。
同时,政府应对资源进行合理配置,确保资源分配的公平与均衡,减少地区间的差距。
4. 积极应对执行风险:政府应预见和评估执行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应对。
例如,加强对干扰和阻挠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执行机构的安全保障,建立高效灵活的应急机制等。
总之,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多种多样,但这并不意味着政策无法得到有效执行。
公共政策执行难的原因及对策浅析
公共政策执行难的原因及对策浅析公共政策的执行难是指在政策制定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这些问题可能是制定者和执行者之间的合作不顺畅,或者是在执行过程中遇到了预期之外的挑战。
公共政策的执行难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首先,政策制定的过程可能存在一些缺陷。
一些政策制定者在制订政策时并没有充分考虑到执行方面的问题,导致政策难以在实际中执行。
此外,政策制定者可能也没有充分了解相关的社会和经济现实,使得他们的政策很难与实际情况相符合。
其次,执行机构可能存在能力不足或不配合的问题。
一些执行机构可能缺乏足够的资源和能力来有效执行政策,或者缺乏对政策的充分了解和认同。
此外,一些执行机构可能存在内部利益冲突,导致他们在执行政策时不积极配合或拖延执行。
此外,一些执行难的原因还包括社会和经济环境的不稳定性。
政府实施政策的环境可能会发生变化,如政治形势、经济状况和社会需求的改变等,这将会对政策的执行产生一定的影响。
在这种情况下,政策的实施可能会受到困扰,导致执行难。
解决公共政策执行难的对策如下:首先,政策制定者应该在制定政策时充分考虑执行的可行性。
政策制定者应该广泛征求相关各方的意见,包括执行机构、相关利益相关者和专家等,以确保政策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此外,政策制定者应该通过分析实际情况和数据,确保政策与实际情况相符合。
其次,政府应该加强执行机构的能力和配合。
政府应该向执行机构提供足够的资源和支持,以确保他们有足够的能力来执行政策。
此外,政府应该加强对执行机构的监督和评估,确保他们按照政策要求履行职责。
此外,政府应该积极应对社会和经济环境的变化。
政府应该及时调整政策,以适应变化的环境。
此外,政府应该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和合作,以增强政策的可持续性和有效性。
最后,政府应该加强公众的参与和监督。
政府应该倾听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以确保政策制定和执行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此外,政府应该加强对政策执行过程的监督和评估,及时纠正执行中的问题和困难。
公共政策执行问题解决报告
公共政策执行问题解决报告
一、公共政策执行问题
公共政策执行是政府政策实施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往往会受到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社会发展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复杂多变的情况。
在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各种问题,如政策目标混乱、政策资源分配不当、政策沟通障碍、政策落实不到位等。
因此,如何有效地解决公共政策执行问题,是当前政府面临的重要课题。
二、解决公共政策执行问题的建议
1、完善政策体系,确保政策有效执行。
政府应该建立完善的政策体系,以保证政策的正确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以达到预期目标。
2、加强政策资源配置。
合理分配政策资源,有效发挥政策的作用,是实施公共政策的关键。
政府应该根据政策的实施情况,合理安排政策资源,以期达到政策的最大效用。
3、完善政策沟通机制,加强行政协调。
政策的实施过程往往涉及到多个部门的行政协调,因此,政府应该建立完善的政策沟通机制,以提高政策执行效率。
4、强化政策落实,切实把政策落到实处。
政策落实是政策实施最终的目标,也是政策实施最关键的环节。
政府应该以实际行动支持和促进政策的落实,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以达到预期目标。
三、总结
公共政策执行是政府政策实施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其中可能会出现各种问题,如政策目标混乱、政策资源分配不当、政策沟通障碍、政策落实不到位等。
为此,政府应采取措施,完善政策体系,确保政策的正确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政策资源配置,合理安排政策资源;完善政策沟通机制,加强行政协调;强化政策落实,切实把政策落到实处,以期达到政策的最大效用。
公共政策执行梗塞问题研究
公共政策执行梗塞问题研究公共政策执行梗塞问题指的是在公共政策的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阻碍和困难。
政策执行梗塞问题的存在对于政府的施政能力和社会发展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对公共政策执行梗塞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具有重要意义。
公共政策执行梗塞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目标不清晰。
政府制定的公共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目标不明确的问题。
政策执行主体对政策的目标理解不一致,导致实际行动与政策目标之间存在较大的偏离,影响政策的顺利实施。
资源不足。
公共政策执行需要一定的资源支持,包括人力、财力和物力等方面的资源。
政府在制定政策时没有充分考虑到资源的供给问题,导致政策实施过程中资源不足,影响政策执行的效果。
信息不对称。
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政策执行主体与政策对象之间可能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政策执行主体未能及时获得政策对象的真实信息,导致政策的执行结果与预期目标产生偏差。
监督不到位。
公共政策执行涉及多个执行主体和监督机构,但监督不到位是导致政策执行梗塞的主要原因之一。
监督机构的监督力度不够,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和措施,使得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和腐败现象。
加强政策制定过程中的目标明确化。
政府在制定公共政策时应明确政策的目标和预期效果,并与各执行主体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确保各方对政策目标的理解保持一致。
加大对政策实施所需资源的投入。
政府在制定政策时应充分考虑到资源供给的问题,加大对政策实施所需资源的投入,确保政策执行的顺利进行。
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
政府应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沟通机制,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及时与各方进行沟通和交流,确保政策执行主体能够及时获取政策对象的真实信息,以便更好地制定和调整政策措施。
加强政策执行过程中的监督机制。
政府应加大对政策执行过程的监督力度,强化监督机构的职责和权力,建立健全多层次、全方位的政策执行监督机制,确保政策执行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公共政策执行梗塞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现象,需要政府和学术界共同努力。
公共管理中的政策执行问题研究
公共管理中的政策执行问题研究公共管理是非常广泛的领域,涵盖了很多的政策和执行者。
在这里,我想重点探讨一下公共管理中的政策执行问题。
现在,政府对于某些问题的政策制定实际上是非常容易的,但是政策的执行实际上是非常复杂的,甚至更加复杂。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从以下四个方面探讨公共管理中政策执行的问题:政策执行机构、政策执行过程、影响和弊端以及改善。
政策执行机构政策执行可由不同的机构和部门来完成,例如行政机构、法院、立法机构、专业机构等。
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政策执行可能由不同的机构来负责。
通常情况下,政府机构应该是政策执行的主要机构。
它们应该有足够的资源和能力来执行政策,同时应该确保执行的效率和质量。
政策执行过程政策的执行过程可能会受到众多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包括政府资源的充足性、执行机构的能力、执行政策的人员素质、执行方式、时间压力、政策制定者的指示等。
在探究公共管理中政策执行过程的时候,我们发现很多因素都会影响政策的执行。
例如,执行机构的能力和经验在政策执行过程中都非常重要。
如果这些机构不具备相应的能力和经验,那么政策的执行会遇到很大的阻力,并且政策的效果也会有所降低。
另外,政策执行中也经常会遇到资源不足的问题,这也会影响政策的执行质量和效率。
影响和弊端政策执行中的许多问题可能相互影响,产生负面效应。
例如,政策的执行需要相应的资源和资金,但是在实际情况中,资源和资金往往是有限的,因此有时候会出现资金紧张的情况。
这会导致政策的效果和质量被降低,从而影响到公众的利益和福祉。
政策的执行还可能面临管理上的困难,例如,由于政策执行耗时过长,执行者可能出现疲劳,导致执行质量不佳。
另外,政策执行过程中还可能出现一些弊端,例如贪污和腐败等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到政策的执行质量和公共利益。
改善为了改善公共管理中的政策执行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一些措施。
首先,政府和执行机构需要确保他们有足够的资源,以便执行政策。
这包括人员、设备和经费等。
公共政策在执行中的问题
2、提高农产品价格,通过农产品提价,特别是通过发展农业生产来让农 民获得基本收入,形成农业繁荣与农民富裕的良性循环,才是解决农村耕 地流失的一个长远办法。所以在政策认定的过程中必须旗臶鲜明的提出要 加大对农业的倾斜,要让各方认识到加大耕地保护的重要性,从而达到价 值认识的共识。通过这样的政治互动,就能促进各方对政策的理解,从而 实现政策的顺利实施。
解析:此处就出现了附加性执行的问题,从粮食补贴中克扣部分资金用于 村集体项目的建设,这在原本的政策中是不存在的,村里选择有利于自己 的政策附加在原政策中,使得原政策不再利民,反而使得原本很好的政策 执行不下去。
2、地方政府对政策执行的效果与要求的严重脱节,很多地方领导人口头 高喊“重视”农业,要花大力气保护耕地,但是都从内心深处把农业作为 拖累本地经济快速发展的历史包袱。地方政府为什么要消灭农业与农村的 原因就在于农业对GDP的贡献已微不足道。发展速度上不去,衡量干部政 绩的主要指标达不到,地方领导人很难受。更主要的是:农村税费改革后, 农业领域给地方政府的财政贡献基本没有了,反成了地方财政支出的重大 包袱。这里就出现了不同价值选择的矛盾,是顾全大局以人民的长远利益 为重还是自己以的政治前途为纲。对于大部分地方政府来说,显然,什么 国家安全,什么粮食问题,政绩永远是第一位的。
五、总结
只要决策部门对耕地这一公共政策问题达到准 确的认定,合理全面的规划,系统有效的执行, 耕地保护的问题将不再是一件难事,我们也相 信我们的政府有这个决心和能力通过科学合理 的政策手段保护好我们赖生存的耕地,保护好 我们子孙后代的明天。
谢谢
2、违法用地现象严重 据《中国土地报》报道,陕、粤、赣、豫、皖、鲁、吉、川、湘、浙等 10个省,1992-1994年共清查出各类土地违法案件32万宗,违法用地面 积达500平方公里,浙、粤、桂3省区违法占用耕地达753300公顷。晋、 辽、浙、津、鄂、闽等省,清查出各类土地违法案件41627宗,违法用地 面积7687公顷。在土地资源短缺的江苏省,1993-1994年便查出违法用 地8010宗,违法用地面积达3445公顷。这种大规模的集中占用土地和违 法滥用土地,不仅远远超出了经济建设的正常需求和实际可能的开发能力, 而且是外延发展、粗放经营、以牺牲大量土地资源为代价的。
论我国公共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国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分析政策执行是政策方案被采纳之后,把政策所规定的内容转变为现实的过程。
在整个公共政策的生命周期之中,政策执行是一个关键的环节,它决定了公共政策产生的直接而又实际的效果。
改革开放以来,政府制定的许多公共政策都比较符合现实情况,在得到较好执行的地方,政策的效果比较明显。
然而,在我国现实的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在相当程度上还存在着诸如“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从而使得政策在执行中产生偏差和变形,导致政策目标不能有效实现乃至与完全落空的情形,不利于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其主要表现如下:一是政策敷衍执行。
主要是指在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执行主体故意只做表面文章,只搞宣传而不研究实际情况,不采取可操作性的执行措施,不落实执行政策的组织、人员、资金。
政策执行主体或者被动等待上级的新政策,或观察上级是否要严肃执行,或旁观其他部门是否认真执行。
在阳奉阴违敷衍塞责之后,政策执行容易错失最佳时机,从而直接影响政策问题的解决和政策目标的实现,是严肃的公共政策最终成为一纸空文。
例如现实生活中某些地方政府口头上支持中央政策,或以书面形式表态,但没有按照中央政府的期望做任何事情;有些部门、有些地区对上级政策虎头蛇尾、前松后紧,敷衍塞责、延宕推拖,消极执行,致使一些政策在执行中难以达到预期效果,甚至有时会出现负面效应,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二是政策选择性执行。
一项公共政策往往是由相互依存、有着共同目标的若干本分组成的,一些地方政府、单位根据自己的利益需求对上级政策指令或命令进行过滤,选择对自身“有利”的规定执行,不利的内容则有意弃之不用;更有甚者,当需要执行的政策与负责执行的机关、部门存在利益冲突时,执行机关就有可能制定与上级机关公共政策表面相一致,实际上相违背的执行措施,妨碍公共政策的全面实施。
“有利的就执行,不利的就变形”,严重影响了党和国家的形象,极大损害了我国社会主义政策的权威性、严肃性以及国家和人民利益。
分析中国公共政策执行的主要问题和原因教学文案
分析中国公共政策执行的主要问题和原因请你分析中国公共政策执行的主要问题和原因:一、我国公共政策执行的主要问题是:1、政策敷衍指公共政策执行者在实施政策的过程中只做表面文章,将政策束之高阁, 阳奉阴违, 敷衍塞责, 从而使政策变成了一纸空文, 根本谈不上解决具体问题,实现具体目标。
2、政策选择执行一些政策执行主体往往对政策“断章取义、为我所用”, 只执行符合自己利益的部分, 不符合自己利益的部分就不执行,这种选择性执行使完整的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变得残缺不全, 政策的整体功能难以发挥, 政策目标的实现也必然大打折扣。
3、政策附加政策附加的主要特点是执行者在原政策的基础上自行设置“土政策”, 打着结合地方实际的旗号另搞一套, 自行其是, 谋取私利, 从而导致政策执行变形。
4、政策歪曲公共政策执行者在传达和执行中对政策精神实质或部分内容有意曲解, 从而导致政策失真, 甚至被替换为与原政策完全不同的“新”政策。
5、政策抵制公共政策执行者对现有的政策不认同、不接受, 从而产生抵制情绪, 使公共政策不能够执行到位, 达不到预期的效果。
6、野蛮执行公共政策我国在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普遍存在着滥用行政手段的现象,有的公共政策执行人员对执行对象动辄命令、强制, 使执行对象从心理上和行为上难以接受。
行政手段在执行中扭曲变形, 演变成野蛮执行, 导致干群关系紧张, 极大地影响了执行效果。
二、出现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1、政策本身的原因政策本身的质量问题是影响政策执行效果的首要因素。
一项政策能否得到有效的执行, 往往取决于政策本身是否科学合理。
政策执行偏误产生的一个前提条件, 就是政策本身存在着缺陷, 有漏洞可钻。
政策是否存在缺陷主要从以下几方面来考虑: 一是策是否合理;二是政策本身是否明晰;三是政策是否“前后左右”协调一致;四是政策是否多变。
2、政策执行主体的原因任何一项政策最终要靠执行主体来实施, 现实中政策执行偏误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政策执行主体的原因造成的, 这表现在:1)政策执行主体的素质不高由于历史种种原因, 一些政策执行者文化水平低导致行政决策水平低;职业道德差导致行政道德滑坡; 行政责任观念淡薄导致争荣誉而避责任; 理论水平低导致官本位思想严重。
浅析公共政策的功能限度
浅析公共政策的功能限度公共政策是指政府根据公众利益制定并实施的一系列措施和规定。
公共政策的功能是推动社会进步,解决社会问题,增加公众福祉。
公共政策也存在一定的功能限度。
以下将从四个方面对公共政策功能的限度进行浅析。
第一,信息不对称。
在制定和执行公共政策的过程中,政府面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政府无法完全了解公众的需求和意愿,也无法准确获取社会问题的全貌。
政策制定者往往过于依赖专家意见,而忽视了公众的真实诉求。
一些政策可能会因此无法解决实际问题,甚至产生负面影响,导致公众不满和社会不稳定。
第二,政策执行问题。
公共政策的实施需要政府的有效执行。
政府的执行能力和资源有限,往往无法做到全面且高效地执行政策。
政府机构之间的协调合作也存在问题。
执行不力或执行不当会降低政策效果,甚至可能导致政策失败。
一些环境保护政策由于缺乏有效执行而难以实现预期目标。
利益冲突与权力滥用。
在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不同利益相关方之间往往存在利益冲突。
政府必须在不同利益之间做出权衡和抉择,但这往往容易受到一些特殊利益集团的影响,导致政策偏袒少数利益群体,损害公众利益。
政府权力滥用也可能发生,导致某些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不公正,甚至违反公众意愿。
第四,全球化与跨界问题。
在当今全球化的背景下,公共政策的功能受到国际和跨界因素的制约。
一些问题和挑战已经超出了单个国家政府的控制范围,需要国际合作来解决。
气候变化、恐怖主义、贸易争端等问题需要全球合作和协调才能取得有效的解决方案。
公共政策面临的功能限度也因此扩大,需要国际合作和跨界合作来解决。
公共政策的功能限度主要包括信息不对称、政策执行问题、利益冲突与权力滥用以及全球化与跨界问题。
为了克服这些限度,政府需要加强与公众的沟通与参与,提升政策执行能力,加强监督与问责机制,并加强国际合作和跨界合作,共同应对全球挑战。
浅议公共管理中的公共政策执行
浅议公共管理中的公共政策执行公共管理中的公共政策执行是指政府部门或其他公共机构将政策理念转化为实际行动和政府活动的过程。
公共政策执行是整个公共管理的核心环节,它直接关系到政府行为的效果、效率和合法性,对于解决社会问题、实现公共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公共政策执行的定义、特点、挑战和改进措施等方面进行浅议。
一、公共政策执行的定义公共政策执行是指政府部门或机构在政策制定完成之后,将政策理念转化为实际行动和政府活动的过程。
它包括政策实施、监督和评估等多个环节,目的是将政策转化为具体的、可操作的行动,最终实现政府的目标。
公共政策执行过程通常包括政策传达、资源配置、行动实施等多个环节,涉及政府内部的各级部门、外部社会机构以及公众。
在执行过程中,政府部门需要协调各方利益,动员相关资源,督促落实政策,确保政策的有效实施。
1. 多方参与。
公共政策执行涉及政府、企业、民间组织、专家学者等多方参与主体,因此在执行过程中需要进行有效的协调与沟通。
2. 多阶段过程。
公共政策执行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包括政策制定、传达、资源配置、行动实施、评估等多个环节的循环往复,需要不断地进行调整和优化。
3. 多维度目标。
公共政策执行的目标不仅包括经济效益,还涉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等多个方面,需要综合考量和平衡。
4. 多层级管理。
公共政策执行涉及多个层级的政府部门和机构,在执行过程中需要协调各级部门的利益和资源,确保政策的统一和一致性。
1. 制度不顺。
公共政策执行中存在着诸多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导致政策执行效果不佳,不容易达到预期目标。
2. 利益冲突。
在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存在着利益冲突和分歧,需要政府部门进行有效的协调和调解,确保政策的执行顺利进行。
3. 资源不足。
公共政策执行需要相应的资源支持,包括财政、人力、物力等多方面的支持,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着资源不足、分配不均等问题。
5. 管理能力不足。
在公共政策执行中,政府部门存在一定的管理能力不足、协调能力不强等问题,需要加强相关管理能力的培训和提升。
公共政策执行研究
公共政策执行研究摘要: 政策的根本在执行,政策能否在执行阶段忠于政策制定者的初衷对一项公共政策来说是非常关键的一环,因此,公共政策执行一直是公共政策理论研究的重点和难题之一。
本文将就公共政策的执行问题进行探究,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及提出解决之路。
关键词: 公共政策政策执行问题对策一、我国目前公共政策执行存在的问题1.公共政策执行体制不健全。
政策执行体制是影响政策执行因素中重要的一环。
健全的体制有利于发挥政策的作用,体现政策效果。
但现行的政策执行体制却是不能令人满意的。
一方面在权力的分配上存在不合理,个人高度集权、组织缺乏合理的权力制约机制。
另一方面机构之间或机构部门人员之间的权责不明确,争功诿过、群体极化现象时有发生。
此外,在政策的内容完善、政策可行性评估与研究、政策预案的实验、政策调整等许多方面缺乏合理有效的制度化安排。
2.公共政策执行者素质不高。
在政策的执行阶段总要依靠一定的执行机构与人员,所以执行者的素质就会对政策的执行顺利与否产生重大影响。
目前我国在政策执行过程中表现出来的一系列问题说明我们的政策执行人员在自身素质上仍需要很大提高。
现阶段一些地方政府领导在制定地方政策时往往忽视中央政策的落实,使中央政策得不到落实:有的在执行中央政策的具体措施上根据领导的喜好“朝令夕改”,使中央政策在执行中不能得到有效的实施。
3.政策执行过程中上下级之间缺乏协调性。
政策的实施要求各部门各地方共同参与、共同努力。
这就是要求中央与地方、上级与下级之间要保持高度的协调与一致性,忠实于政策的本来面目与政策取向。
但在政策执行的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发现地方主义、小团体思想、“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层出不穷,严重影响了政策的稳定性与可靠性。
4.执行方式单一,手段缺乏科学性。
目前有相当一部分执行主体不考虑被执行对象的认识水平、心理承受力等实际情况,而是一味采取行政方式和经济方式以势压人,不利于完成政策执行任务。
我国在公共政策执行的过程中普遍存在滥用行政手段的现象,导致干群关系紧张,影响了执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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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公共政策执行问题摘要:最近十来年来,我国政府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但有很多并没有取得预期的政策效果,房地产市场依然存在着较多的问题,本文试图从公共政策执行层面上分析导致这些结果出现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公共政策政策执行房地产一、公共政策的概念在传统国际私法上通常将公共政策的概念定义为依据一国冲突规范的规定应当适用外国法时,如果该国法院认为外国法的适用或者外国法适用的结果会为违背本国的公共政策时,限制或者排除该外国法适用的制度。
[1]然而,由于公共政策具有地域及时间带来的不确定性事实,所以可能造成这样的后果,即外国仲裁裁决在一国可能被撤销,在另一国却可能被执行,这就为法院对外国仲裁的过度审查提供了可能性。
这与各国普遍支持国际仲裁以及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趋势不符。
有鉴于此,各国学者对传统国际私法上的公共政策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与分类,以达到限制公共政策制度在对外国仲裁裁决司法审查中的滥用。
瑞士学者布鲁歇提出把公共政策分为国内的公共秩序与国际的公共秩序,前者对本国境内的本国人具有绝对的强制性,但处理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时就不一定具有普遍约束力;后者则对本国境内的本国人和外国人均有强制性,适用于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
[2]这一划分方法缩小了公共政策制度对外国仲裁裁决司法审查的适用范围,开创了国家对公共政策的适用进行自我克制的先声。
而“国际公共政策”这一概念也为一些国家的立法者所接受。
如法国《民事诉讼法》第1502条以及国际法协会《关于公共政策作为拒绝执行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工具的最终报告》(以下简称《最终报告》)中都使用了“国际公共政策”这一概念。
但仍有不少学者对这一概念提出质疑,质疑主要来源于如何在国际公共政策与国内公共政策之间划出一条界限。
因为在申请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中,以国际公共政策为抗辩的理由,其根据仍然是国内法所以即使冠以“国际”二字其性质还是国内法上的公共政策。
如法国学者在解释其《民事诉讼法》第1502条时就指出“该条中的…国际公共政策‟当然地应该是在法国法概念下的公共政策”[3]基于这一原因,《纽约公约》以及《示范法》中并没有运用这一表述。
为了避免上述顾虑,近年来又有学者提出了跨国公共政策这一概念。
一般认为跨国公共政策主要有自然法的根本规则、普遍正义原则、国际公法中的强行性规定和文明国家所接受的普遍道德原则所组成,如禁止奴隶和种族歧视的规定。
[4]但是跨国政策迄今为止还没有形成完整的理论,对其确切内容也尚不明确。
就公共政策概念在外国仲裁裁决司法审查中究竟应当如何定义?笔者更倾向国际公共政策这一概念,即使有学者认为“国际”一词名不副实。
因为从功能上分析,公共政策本来就是国家主权的体现,是保护国家基本利益的法律机制,它是作为防止外国裁决中不合法不公正行为的“最后一道防线”,是把外国裁决结果控制在本法律可容忍的范围内的手段。
也正是由于这一制度被《纽约公约》所采纳,消除了许多国家出于主权安全的顾虑,才使《纽约公约》得到了世界各国的广泛参与。
所以从公共政策制度保护国家主权安全的目的出发,其基本性质是国内法是无可厚非的。
更进一步,这一国内法性质并不阻碍法院在适用该规则时对其进行狭义的解释,防止法院地国出于地方保护主义滥用公共政策这一制度,保证外国仲裁裁决在更广泛的范围内得到执行,使国际仲裁在更加自由和自治的基础上发展。
二、公共政策的适用范围虽然各国对国际公共政策在国际仲裁中存在的合理性与必要性已达成基本的共识,但对其适用范围仍然处在不确定中,实践中只有依赖执行法院的自由裁量。
为了最大限度地统一世界各国对公共政策的认识,使其统一化、合理化。
国际法学会国际商事仲裁委会员就开始着手对公共政策进行专门研究,并讨论通过了《最终报告》。
该报告认为公共政策应由以下三方面的内容组成:(1)国家希望保护的、有关正义和道德的基本原则;(2)旨在维护国际基本政治、社会或经济利益的规则,这些规则被称为“直接适用的法”(3)国家对其他国家或国际组织承担的国际义务。
同时也给出了一些实例供各国参考。
如实体上的基本原则包括了“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权力滥用原则”;禁止违背道德的行为包括禁止海盗、恐怖主义等;程序上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原则”、“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以及禁止裁决依欺诈伪证作出的,或是仲裁员有贪赃枉法行为的;“直接适用的法”的实例有“反垄断法”特别是欧盟国家《建立欧洲共同体条约》;国际义务如“联合国安理会的制裁决议”和其他一国参加的国际条款。
除了列举了哪些事项可以构成公共政策的内容,《最终报告》还明确表示违反一国的强制性法律规范并不构成公共政策的一部分。
《最终报告》显然试图通过列举的方式阐明和理清国际公共政策所应当包含的内容,使国际公共政策实现认识上的国际统一化。
但国际法学会毕竟是一个国际学术性团体,《最终报告》并不具有法律效力,对于上述建议我们还应该进行客观地分析。
这里需要讨论的问题是公共政策的范围是否应当既包括实体正义上的内容也包括程序正义上的内容。
根据《最终报告》中的建议两者都应当包括在国际公共政策当中,同时也有不少学者认为“公共政策与前一款之间并不是非此即彼的选择关系,两者有可能同时具备”“公共政策与第一款规定的抗辩理由之间可能发生重叠”5但是详细分析,笔者认为这一观点并不十分正确。
第一、将程序正义内容纳入到公共政策的范围中将会颠倒对程序正义内容保障的主次顺序。
《纽约公约》中列举了七项可以拒绝承认与执行的条款,该七项列举是穷尽无遗的,是可以拒绝承认与执行的仅有的理由。
分析前五项理由,其中大部分都涉及程序正义如第二项规定“被申请执行人是否收到了有关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适当通知,是否存在由其自身过失以外的原因而未能提出抗辩的情形。
”第四项“仲裁庭的组成以及仲裁程序是否符合当事人选择的准据法,或者在当事人没有约定时是否符合仲裁地国法。
”尽管公约规定的抗辩理由都可以说是根植于公共政策的观念,但公约显然是想创制一个独立的拒绝承认与执行裁决的理由。
公约选择了一些其认为最基本的正当程序原则(仲裁员的指定、仲裁庭的组成与仲裁程序的合法)将其与公共政策条款剥离开来形成独立的条款,这里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在法院对仲裁裁决进行审查时并不能主动援引《纽约公约》第五条第一款中所列举的正当程序条款,而只能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
而再来看公共政策条款的适用是可以由法院主动启动的,这两种截然不同的审查方式显然告诉我们对于《纽约公约》第五条第二款(即公共政策以及不可仲裁性)的保护要求明显高于第一款中的规定。
那么如果将程序正义的内容包含在公共政策的范围中,这里就会产生这样一种矛盾,即较之于公约第一款中所列举的一些最基本、最普遍的正当程序原则的保护,对那些没有被第一款所提及、却被公共政策原则包含的程序正义原则反而有了更强的保障制度。
这显然不符合逻辑且有违于公约的初衷。
第二、将程序正义内容纳入到公共政策的范围将会鼓励当事人滥用公共政策这一抗辩理由。
由于公共政策的性质和公约规定的笼统简单,客观上也为当事人把公共政策与其它抗辩理由结合起来对裁决提出异议提供了便利,实践中经常出现在援引了《纽约公约》第一款中所列的正当程序条款后仍然声称仲裁裁决不符合公共政策,用以加强其抗辩。
正如之前所论述的对公共政策进行狭义解释将其限制在国际公共政策这一范围内是目前对外国仲裁司法审查的趋势,法院应当慎用这一规则。
因此从防止当事人滥用公共政策进行恶意抗辩这一目的出发也应当从公共政策适用范围中排除关乎程序的内容,否则这无疑又会增加限制公共政策的难度。
三、问题的提出房地产作为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必要物质资料之一,是一种特殊的商品。
它的健康发展直接关系到人民的根本利益、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10多年来,政府对房地产市场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依然面临着较多的问题,主要有:房价的过快上涨,远远地超过了居民住房支付能力;投资投机性购房的大量存在,造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秩序的混乱;开发土地供应的失控等等。
公共政策作为政治系统权威性决定的输出,是对全社会的价值作有权威的分配。
而政策执行的有效性直接关系到公共政策的成败,它是政策生命周期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
正如美国著名行政学者G.艾利森指出:“在实现政策目标的过程中,方案确定的功能只占到10%,而其余的90%取决于有效的执行。
”因此,本文认为房地产问题主要是因为公共政策在执行中出现了变异和扭曲。
四、政策执行的影响因素分析公共政策在执行的过程中必然会受到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
只有找到并分析影响到公共政策执行的原因,才能促进政策的有效执行,达到既定的目标。
下面结合我国近年来的房地产政策来分析政策执行的影响因素。
1.利益目标的不一致。
利益是公共政策的核心要素,正如著名学者张金马所说:“由于利益至上的思想起作用,上下级执行主体之间“就会出现一个利益‘过滤’机制。
得益越多,越乐于执行;受损越多,越不乐于执行,乃至抵制,变换”。
可见利益是影响政策执行的重要因素。
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所追求的利益不一致是影响我国房地产市场调控效果的首要原因。
政府作为社会多元利益的主体之一,也会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中央政府代表的是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以追求社会整体利益的最大化为根本目的。
而地方政府只是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强调的是一个部分。
当二者的目标发生冲突时就会影响公共政策的整体效果。
比如,我国的房地产市场调控,中央政府制定的一系列政策在地方政府的执行过程中遇到了一些阻力,其根本原因还是利益追求的不一致。
中央从长远利益出发,而一些地方政府只顾眼前利益,疯狂的抬高土地价格,直接地推动了房价的飙升。
根据财政部的数据显示,2009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为14239.7亿元,同比增长43.2%。
当年的土地出让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43.7%。
土地出让收入作为地方财政的重要支柱,也成为了地方官员显示政绩和升迁的重要砝码。
地方政府的这些行为与中央关于“完善土地收入管理使用办法,抑制土地价格过快上涨”政策是不一致的。
正是由于中央与地方利益目标的不一致才导致了地方政府在公共政策的执行过程中出现了异化和扭曲。
2.技术因素。
公共政策执行的调适对象若出现错综复杂的情况,会给执行的技术增加相应的难度。
例如,我国在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过程中,一直在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
但如何准确衡量民众的“买房”是合理的还是投资投机成为一个难题。
假设将居民够买的房屋空置下来理解为投资投机行为,那么如何科学的统计这些“空置房”又是一个难题。
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盛来运就表示:"什么样的状况算住房空置?是这个房子没有人住叫空置?还是空置的时间比如是半年以上叫空置?这里不仅有一个状态,还有时间问题,很难给出一个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