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复习
宪法复习资料
![宪法复习资料](https://img.taocdn.com/s3/m/7533f7ef941ea76e58fa04e4.png)
宪法复习资料1.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事业中,已经结成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2.中国坚持独立自主的对外政策,坚持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4.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5.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6.中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7.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
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8.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查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9.法是由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体系,其目的在于维护、巩固和发展一定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法的特征法是调节人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法是出自国家的社会规范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法是由国家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10.法的要素有规则、原则、概念。
其中规则是指具体规定权利和义务以及具体法律后果的准则包括假定,即行为发生的时空、各种条件等事实状态的预设行为模式,即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法律后果,含否定式后果和肯定式后果11.规则从内容上分为义务性规则、授权性规则、权义复合规则从形式上分为规范性规则和标准性规则从功能上分为调整性规则和构成性规则12.义务性规则是直接要求人们从事或不从事某种行为的规则授权性规则是指示人们可以做出或要求别人做出一定行为的规则权义复合规则是指兼具授予权利和设定义务两种性质的法律规则13.规范性规则的“假定”“行为模式”“后果”都是明确、肯定、具体的,且可以直接适用标准性规则的有关构成部分具有一定的伸缩性调整性规则的功能在于控制人们的行为,使之符合规则概括的行为模式构成性规则的功能在于组织人们按照授予的权利去活动14.法律原则一般是指可以作为规则的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稳定性原理和准则原则可分为政策性原则和公理性原则法律上的概念是对各种法律事实进行概括,抽象出它们的共同特征而形成的权威性范畴法律概念以其涉及的内容,大体分为涉人概念、涉事概念、涉物概念15.法的本质是,法律是统治阶级或取得胜利并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意志的表现。
第2课 宪法是根本法 复习学案(知识点+练习)
![第2课 宪法是根本法 复习学案(知识点+练习)](https://img.taocdn.com/s3/m/104932321611cc7931b765ce05087632311274fb.png)
第2课宪法是根本法复习学案一、知识点概述在学习第2课宪法是根本法之前,我们需要了解以下几个知识点:1. 宪法的含义和作用•定义:宪法是国家根本法的总称,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作用:宪法规范了国家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的活动,是国家治理的基本准则和制度体系。
2. 宪法的种类•立宪法:指规范国家政治制度和国家权力机构组织的宪法。
•统治法:指规范君主制国家君主权力的范围和职责的法律。
•管理法:指规范互联网管理、文化传媒管理、规划管理等各个领域的法律。
3. 宪法的基本原则•主权在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体,是国家一切权力的源泉。
•合法性原则:国家机关的一切行为必须建立在法律基础之上。
•管理和服务原则:国家必须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和利益,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责。
4. 宪法的修订•宪法的修订应该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表决,得到三分之二的赞成票才能通过。
•对宪法的部分修改,必须遵循两大原则:一是不能违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二是不能减少人民民主权利。
二、练习题1. 以下关于宪法的描述中,哪项是错误的?A. 宪法是国家根本法的总称。
B. 宪法规范了国家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的活动。
C. 宪法是国家治理的基本准则和制度体系。
D. 宪法只有一种。
答案:D。
根据知识点2,宪法有多种,包括立宪法、统治法、管理法。
2. 以下宪法原则中,哪一项是错误的?A. 主权在人民。
B. 合法性原则。
C. 管理和服务原则。
D. 改革开放原则。
答案:D。
改革开放不是宪法的基本原则,而是我们党的基本路线。
3. 宪法修改时必须遵循哪两大原则?答案:一是不能违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二是不能减少人民民主权利。
中国宪法导论复习(修订版)
![中国宪法导论复习(修订版)](https://img.taocdn.com/s3/m/9ae9d6290812a21614791711cc7931b765ce7bf5.png)
中国宪法导论复习第一章宪法原理第一节宪法的概念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它表明宪法是国家法律的一种,是国内法,与同一法律体系中的其他法律相比,宪法的根本法属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1.宪法规定的内容和调整的社会关系不同于其他法律。
宪法规定的内容是国家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的基本原则,即国家的根本问题,主要包括国家性质、政权组织形式、结构形式、经济制度以及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2.宪法的效力高于其他法律。
主要表现在:(1)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依据和立法基础,没有宪法依据和宪法授权,则不能指定法律。
(2)及时其他法律有宪法上的立法依据,但其内容和精神也不得与宪法的精神、原则和规范相抵触,否则无效或部分无效。
(3)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3.宪法的制度和修改程序不同于其他法律。
(1)宪法制定和修改的机关,往往不是普通的立法机关,而是依据特别成立或组成的机关。
(2)宪法规定了通过或批准宪法的特别程序。
关于宪法的阶级本质(1)宪法是阶级斗争的结果和总结(2)宪法是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的集中体现1.宪法所反映和体现的统治阶级利益和意志,不是统治阶级在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的利益和意志,而是统治阶级在国家生活中涉及各个领域和方面的整体利益和意志。
2.从阶级结构上看,宪法是统治阶级内部各个阶级、阶层利益和意志的集中反映,而不是一个或某几个阶级、阶级利益和意志的反映。
(3)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的变化是宪法发展变化的重要因素宪法的分类1.从宪法分类的逻辑方法上看,宪法分类主要有两分发和三分法两种。
主要有: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近代宪法与现代宪法,平时宪法和战时宪法~~~2.从宪法分类的标准上看,宪法分类有形式上的宪法分类和实质上的宪法分类。
形式上的分类主要有: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民定宪法、钦定宪法和协定宪法、形式上的宪法与实质上的宪法;近代宪法和现代宪法等~~~几种宪法分类的评价1.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
宪法应知应会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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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应知应会知识点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政治制度、权力机构、公民权利和义务等基本原则。
以下是宪法应知应会的一些重要知识点:
1. 宪法权威:宪法是最高法律权威,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必须遵守宪法。
2. 宪法的性质:宪法是国家的基本法,是国家制度和组织的总章程。
3. 宪法修正:宪法的修正需要经过特定的程序,并且修改方案必须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表决通过。
4. 国家政治制度: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政治制度,如中国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5. 国家机构:宪法规定了国家的各个权力机构和组织的职责和权限,如国家主席、国务院、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等。
6. 公民权利和义务:宪法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益,如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和人身权利等。
同时也规定了公民的基本义务,如遵守法律、保卫国家安全等。
7. 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宪法规定了国家的统一和领土完整原则,禁止分裂国家和侵犯国家的领土完整。
8. 法治原则:宪法强调法治是国家治理的基本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法律。
以上是宪法应知应会的一些重要知识点,了解和掌握宪法的内容对于公民的权益保障和合法权益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宪法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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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复习:
一、宪法的基本原则:人民主权、基本人权、权力制约、法治原则。
二、宪法中的各种制度总结:
1、我国的根本制度:社会主义
2、我国的国体:人民民主专政
3、我国的政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
4、我国的政体、政权组织形式、根本政治制度:人大制度
5、我国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实行的制度:民族区域自治
6、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单一
7、我国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政协
8、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9、我国的选举制度:普遍性、平等性、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无记名投票。
10、我国的根本任务: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11、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削除剥削、消灭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三、公民的权利:
1、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监督权和取得赔偿权、宗教信仰自由。
2、人身自由权:生命权、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住宅权、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四、经济文化财产权利:
1、公民合法的私有制财产不爱侵犯;
2、劳动和受教育既是权利也是义务;
3、劳动者享有休息的权利;
4、获得物质帮助权: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
5、文化权利。
6、华侨、归侨和侨眷: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五、有关宪法的权限
1、修改宪法:全国人大
2、解释宪法:全国人常
3、监督宪法实施:全国人大及人常
六、全国人大的职权范围:监督修宪制基本,三席两高三提名,计划预算战与和,改撤人常省建置。
宪法复习知识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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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复习知识点整理●第一章:宪法总论●宪法的概念:在一国法律体系中占据最高位置,是国家的根本法●宪法的特征●宪法规定了一个国家最根本的问题●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更加严格●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重点宪法的分类与渊源●分类●资本主义类型的宪法和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和协定宪法●近代宪法(《大宪章》)和现代宪法(《苏俄宪法》《魏玛宪法》)●渊源●√宪法典(我国宪法的主要渊源)●宪法性法律(不是我国宪法渊源)●√宪法惯例(违反宪法惯例通常不构成违宪)●宪法判例(只存在于有宪法审查机制的国家,我国无)●√宪法解释(存在于宪法判例中)●国际条约(不属于我国宪法渊源)●#重点宪法的修改→程序●提案→主体:代议机关、国家元首或行政机关、混合主体●先决投票●公告:公布宪法修正案草案●议决:全国人大代表全体代表2/3以上的多数通过●公布→方式:国家元首、代表机关、行政机关我国由全国人大主席团以全国人大公告的方式公布●第二章:宪法的历史发展→标志性文件●资本主义宪法●1215年【英】自由大宪章●1776年【美】独立宣言:世界上第一个人权宣言●1789年【法】人权宣言:主权在民、天赋人权●1919年【德】魏玛宪法●社会主义宪法●1924、1936年【苏联】苏联宪法●1949年【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54年【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1954、1975、1978、1982●第三章:宪法的基本原则→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人民民主原则●社会主义原则●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历史和人民的选择●由我国国体决定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崇高目标和国家根本任务决定的●人民主权●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人民当家作主原则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实现对国家权力的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属于人民●各种自治制度●规定广泛的公民基本权利及其保障措施,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社会主义法治●尊重和保障人权●权力监督与制约●人民对国家权力的监督●公民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监督●国家机关之间的制约和监督●民主集中制●第四章:国家性质和国家形式→国体与政体●国家性质:国体,集中反映了社会各阶级、阶层在社会中的不同地位●我国国体:人民民主专政●工人阶级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新型民主与新型专政的结合●爱国统一战线●分类●奴隶制国家●封建制国家●资本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国家●国家形式:政体,指特定社会的统治阶级依据一定的原则建立的行使国家权力、实现国家统治和管理职能的政权机关的组织与活动体制●我国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国家政权组织形式是国家最重要的外在表现形式●国家政权组织形式是国家政权机关组织和活动的系统体制●分类●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议会内阁制●总统制●半总统制●委员会制●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公社制●苏维埃制●人民代表会议制●区别●经济基础不同●阶级本质不同●组织原则不同●民主的范围和形式不同●国体与政体的内在联系●国家性质决定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对国家性质具有一定的反作用●第五章:国家基本制度→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特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直接反映了我国的国家性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人民当家作主、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途经和最高实现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决定国家的各种具体制度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作用(优越性)●使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得到充分落实●保证了人民权力的统一性●组织形式适合我国国情●既能保证中央的统一领导,又能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概念: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相应的民族自治地方,设立民族自治机关,行使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自治权的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第六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基本权利●#重点基本权利的一般原理●概念:人作为人所应享有的固有权利●特征●公民个人所享有的权利而非集体或组织的权利●个人对国家的权利而非司法关系中平等主体之间的权利●个人针对国家的防御性权利,国家不得在没有法律根据或者授权的情况下干预或者限制个人权利●基本权利需要通过一定途径予以救济●分类●自由权、受益权和参政权●消极权利和积极权利●免于国家干预的自由、参与国家事务的自由以及国家给予的自由●具体权利和抽象权利●保障●绝对保障方式:对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其他法律法规不能加以任何限制或规定例外情形●相对保障方式:允许法律对宪法所规定的基本权利加以限制●折中保障方式:宪法采用了一定范围的法律保留●限制●限制类型:内在与外在●限制主体:国家机关●限制目的●限制方式:宪法限制、法律限制●基本权利的限制:相对性●审查:合宪性审查●基本权利●平等权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不受任何差别对待,要求国家同等保护权利●政治权利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地权利和自由的统称●宗教信仰自由公民依据内心的信念,自愿地信仰宗教地自由●人身自由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社会经济权利公民依照宪法的规定享有与经济利益相关的权利●文化教育权利公民按照宪法的规定,在文化与教育领域享有的权利●监督权与请求权监督权:公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活动的权利国家赔偿请求权: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权而受到损失的公民,按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基本权利的合宪性审查●第七章:国家机构→我国国家机构体系和组织活动原则●●组织活动原则●党的领导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为人民服务原则●权责统一原则●精简和效率原则●法治原则●第八章:一国两制与特别行政区制度→特别行政区政治体制●性质:特别行政区是我国享有高度自治权并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区。
宪法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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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宪法的概念名词解释成文宪法具有统一法典形式的宪法,有时也叫文书宪法或制定宪法,其最显著的特征在于法律文件上既明确表述为宪法,又大多冠以国名。
中立性宪法规定政府组织,而不是意识形态和公民基本权利的宪法。
虽然此类宪法具有稳定性、连续性,但不规定公民基本权利,无疑是宪法的重大缺陷。
简答题1.简述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答: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主要决定于以下三方面的因素:(1)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
这些问题包括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的性质、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的经济制度、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权限等等。
这些规定不仅反映着一个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方面的主要内容及其发展方向,而且规范着整个国家的活动。
(2)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宪法的法律效力高于普通法律,在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处于最高地位。
在成文宪法国家,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任何普通法律都不得与宪法的规定相违背;宪法是公民、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最高行为准则。
(3)宪法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比其他法律要求更加严格。
制定和修改宪法的机关,往往是依法特别成立的,而不是普通的立法机关;宪法的通过或批准以及宪法修正案的通过,一般都要求制宪机关或者国家立法机关成员的2/3或者3/4以上的多数赞成,才能生效。
2.简述宪法最核心的价值。
答: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在于,它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从历史上看,宪法或宪法性文件往往是争取公民权利斗争的产物。
宪法最早是资产阶级在反对封建专制制度的斗争中,为了确认取得的权利,以巩固斗争的胜利成果而制定出来的。
从宪法的基本内容来看,尽管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涉及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但其基本内容仍然可以分为两大部分:国家权力的正确行使和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
然而,这两大块并非地位平行的两部分,就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来说,公民权利的保障居于支配地位,国家权力的正确行使的目的即在于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
3.如何理解“宪法是全民意志的体现”?答:将宪法的本质归结为体现或反映全体人民的意志的观点就是全民意志论。
宪法复习——精选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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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复习名词解释:1、违宪审查:违宪审查是指由特定国家机关依据特定的程序和⽅式对宪法⾏为是否符合宪法进⾏审查并作出处理的制度。
P55 2、不成⽂宪法:不成⽂宪法是指由书⾯形式的宪法性法律⽂件、宪法判例、和⾮书⾯形式的宪法惯例等构成的宪法。
P18 3、宪法法院审查制:宪法法院审查制是指在国家机构中设⽴专门保障宪法秩序的宪法法院,以特定的程序审查法律⽂件等是否符合宪法的制度。
p654、司法审查制:司法审查制是指由普通法院在审理具体案件过程中附带地就适⽤于该案件的法律的合宪性进⾏审查的制度。
P645、宪法解释:宪法解释是指宪法解释机关根据宪法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原则,对宪法规定的含义、界限及相互关系所作的具有法律效⼒的说明。
p496、宪法修改:宪法修改是指宪法修改机关认为宪法的部分内容不适应社会实际,⽽根据宪法规定的特定修改程序删除、增加、变更宪法部分内容的活动。
P397、宪法变迁/宪法的⽆形修改:宪法变迁是指在宪法条⽂未作变动的情况下,由于社会的发展、国家权⼒的运作等,宪法条⽂本来的含义发⽣了变化。
p468、宪法规范:宪法规范是指调整宪法关系并具有最⾼法律效⼒的各种规范的总和。
p309、宪法惯例:宪法惯例是指在长期的政治实践中形成,并被反复运⽤,为国家机关、政党及⼈民所普遍遵循⽽实际上与宪法具有同等效⼒的习惯或传统。
p3510、柔性宪法:柔性宪法是指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法律效⼒上与⼀般法律完全相同的宪法。
p18第⼀章复习宪法总论第⼀节宪法的概念和本质⼀、宪法的概念(⼀)宪法词源的演变1、近代意义的宪法:不仅是法的⼀种表现形式,⽽且在⼀国法律体系中居于最⾼的地位,成为“法律的法律”,即国家的根本法;且近代意义的宪法是⼈权保障法。
2、古代意义的宪法:只是法的⼀种表现形式⽽已,与保障⼈权也没任何关系。
(⼆)原始意义上的宪法原始意义上的宪法是指国家组织法。
(三)⽴宪主义意义上的宪法1、⽴宪主义意义上的宪法⼜可以成为实质意义上的宪法,是指在⼀个国家存在的通过限制国家权⼒来保障⼈权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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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复习资料一、名词解释1、宪政:宪政是以宪法为前提,以民主政治为核心,以法治为基石,以保障人权为目的的政治形态或政治过程。
又称立宪主义,是一种主张国家权力来自宪法并被宪法约束、规定公民权利的学说或理念。
宪政是以宪法为前提,以民主政治为核心,以法治为基石,以保障人权为目的的政治形态或政治过程宪政的要义有两点:第一是保障每一个公民的基本权利自由;第二是限制公共权力,一切公共权力的权威与合法性来自于宪法。
2、违宪审查制度:是指对国家机关和政党及重要领导人的言论或行为违背宪法的原则、精神和具体内容,由专门国家机关依法确认其法律责任的制度。
3、代议制度:指选民通过选举产生代表组成议会,由议会代表选民行使立法权、财政权和监督权等政府权力,对国家和社会事务进行管理的制度。
4、选举制度:指的是由选民、选举单位以及政府机关遵照法定的程序和方式选拔并认定代议机关代表以及其他政府机关公职人员的行为。
5、两院制:两院制是指通过选民选举产生、或者通过选举和任命相结合的方式产生两个相对独立的立法团体,并由两者共同行使立法权的体制模式。
6、一院制:一院制是指由民选议员组成一个单独的立法团体,由其独立行使全部立法权7、君主制:指以终身制、世袭制的君主为国家元首,并由其在名义上或实质上执掌政府权力的政权组织形式。
8、共和制:是与君主制相对应的一种政权组织形式,是指在确认主权在民的前提下,以选举制和任期制为基础,由不同的政府机构根据宪法分别掌握和行使不同性质的政府权力而形成的一种政权组织形式。
8、人民代表大会制:由人民通过选举产生人民代表,组成统一行使政府权力的代表机构;各代表机构分别产生同级其他政府机构,并通过宪法和法律赋予相关政府机构相应的职权;代表机构处于政府机构体系的核心,其他政府机构由其产生并对其负责。
9、政党:政党是现代国家的政治组织,是“由一群人组成的团体,他们通过选举或革命取得政权并行使政权。
10、国家元首:通常为一个国家对外、对内的最高代表与象征,也是该国政府机构的组成部分,并依据该国宪法行使相关的元首职权。
宪法学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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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学复习资料(一)一、名词解释1、宪法:宪法是规定一个国家的根本性问题,使民主制度法律化,集中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反映政治力量实际对比关系的国家根本大法。
2、刚性宪法:是指制定和修改宪法的机关或程序与普通法律不同的宪法。
3、柔性宪法:是指制定和修改宪法的机关或程序与普通法律相同的宪法。
4、成文宪法:是指以一个或几个法律文件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宪法。
5、不成文宪法:是指以国家的一般法律、惯例或法院判例形式出现的宪法。
6、钦定宪法:是指在君主立宪制的国家由国王或君主制定的宪法;7、民定宪法:是由议会、制宪会议或经公民投票表决通过的宪法;8、协定宪法:是指由君主和代表民意的代议机关共同制定的宪法。
9、宪法惯例:是指在国家长期的政治生活中形成的、涉及国家根本问题,调整相应基本关系,为社会普遍承认和遵循的、具有连续性和稳定性的习惯和传统。
10、解释宪法:即宪法解释,是指由法定的机关对宪法条文的内容、词义以及适用范围所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说明。
二、单项选择题1.我国有权对宪法进行解释的机关是( B )。
A.全国人大 B.全国人大常委会C.最高法院 D.国务院2.资产阶级学者以宪法是否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将宪法分为( A )。
A. 成文与不成文宪法 B.规范与不规范宪法C.刚性与柔性宪法 D.钦定与民定宪法3.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是( C )。
A.英国宪法 B.法国宪法C.美国宪法 D.荷兰宪法4.国家制度的核心是( A )。
A.国体 B.政体C.国家结构形式 D.政党制度5.我国的政党制度是( D )。
A.一党制 B.多党制C.多党合作制 D.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三、填空题1、我国宪法规定,一切___法律____、___法规____和____地方性规范____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2、一切国家机关和____武装力量______、___各政党_____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复习题宪法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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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习题宪法基本原则宪法是一部国家的基本法律,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基本原则。
宪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在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中起着基础性作用的核心原则。
在复习宪法基本原则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宪法,宪法的作用以及为什么要复习宪法基本原则。
一、宪法的基本概念和作用宪法是以国家的根本利益为核心,规定国家权力运行的基本法律文件。
宪法具有以下几个核心特征:1. 法律的最高权威性:宪法是国家法律制度的最高法律,其他法律都必须依据宪法进行解释和适用。
2. 法律的约束力:宪法对国家机关和公民都具有约束力,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超越宪法规定的范围行使权力。
3. 法律的稳定性:宪法是相对稳定的法律,一般不易被修改,以维护国家制度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宪法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基本权利的保障: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保障了公民的人权。
2. 国家机关的组织和行使权力的制约:宪法规定了国家机关的组织形式和权限,限制和规范国家机关的行使权力。
3. 国家制度和社会秩序的稳定: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维护了国家制度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二、宪法基本原则的复习宪法的基本原则是宪法进行具体规定的一系列核心原则,它们决定了国家制度的性质和运行方式。
宪法基本原则的复习,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宪法,加深对国家制度和权力运行的认识。
1. 依法治国原则:依法治国是宪法的核心原则,它要求国家机关和公民都必须依法行事,任何行为都不能超越法律的界限。
2. 人民主权原则:人民主权是宪法的根本原则,它强调国家权力的来源和归属在人民,国家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委托给国家机关行使的。
3. 社会主义道路原则:社会主义道路是我国宪法规定的根本道路,坚持社会主义道路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4. 党的领导原则:党的领导是我国宪法规定的根本政治原则,党的领导地位是我国政治制度的鲜明特点。
5. 军队党的绝对领导原则:军队党的绝对领导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军队建设的根本原则,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是我军建设的根本要求。
《宪法学》复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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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学》复习题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5分)1.我国现行宪法规定,行使国家审判权的机关是( C )。
A.全国人大B.国务院C.人民法院 D.全国人大常委会2.我国有权解释宪法的国家机关是( B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C.最高人民法院 D.最高人民检察院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是( A )。
A.国家元首的一部分 B.监督机关的有机组成C.法律检查机关 D.纪委检察机关4.现行宪法规定:我国公民( D )不受侵犯。
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A.人身自由 B.住宅C.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D.人格尊严5.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 D )。
A.根本制度 B.政治制度C.国家性质 D.根本的政治制度6.现行宪法第5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 A )上的特权。
A.宪法和法律 B.国家政策C.行政法规 D.地方性法规7.在我国,有权监督宪法实施的机关是( A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最高人民法院D.中央军委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 A )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A.国家和社会 B.个人单位C.街道办事处 D.宗教组织9. 根据我国现行选举法规定:全国人大代表名额不超过( A )。
A.3000人 B.2000人C.1500人 D.1000人10.在我国,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由( B )批准。
A.全国人大B.国务院C.全国人大常委会D.全国人大代表半数以上通过11. 县人民代表大会的每届任期为( A )。
A.五年B.四年C.三年D.二年12、现阶段我国的政党制度是( D )。
A.一党执政B.多党轮流执政C.多数党联合执政D.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13、根据我国现行宪法规定,担任( D )职务的人员,应由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予以任免。
宪法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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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复习资料一、宪法的形式分类(一)传统分类1、按照宪法的不同表现形式,它可分为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成文宪法是一国以一个或几个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的宪法性法律文件所表现的宪法,故称文书宪法;又因成文宪法由特定的机关或个人在特定时期所制定的宪法,故称制定宪法.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是采用成文宪法的形式,而且大多数都用一个法律文书表示,如美国、法国、印度、日本、朝鲜、越南、古巴等国。
但也有少数国家国家用几部文件来表示的。
例如1875年的法国宪法、安道尔宪法、现行的瑞典宪法和新西兰宪法。
成文宪法的优点是:结构严谨、条款清晰、内容系统全面、稳定性强、不容易被修改;其不足是:适应性差,不容易顺应复杂多变的政治形势和社会发展。
不成文宪法(unwritten constitution)无统一的书面文件形式,而是表现于不同时期颁布的宪法性法律、形成的宪法惯例和宪法判例的汇集,故称汇集宪法.。
例如:英国、匈牙利等。
不成文宪法的优缺点与成文宪法的优缺点则相反。
成文不成文的区别不在于有没有书面文件,也不在于有没有宪法习惯和判例,而在于宪法的构成是否集中表现在一个或几个书面文件中。
宪法的成文和不成文也不是绝对的,是可以转化的。
例:1931年的《威斯敏斯特法》,1937年的《国王大臣法》等。
比较两者的不同:存在范围构成要素、效力等级、产生方式2、按照宪法有无严格的创制机关和程序,它可分为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刚性宪法是指制定和修改的程序比一般法律严格、具有最高效力的宪法。
刚性宪法的优点在于由于修改比较慎重,程序比较复杂,其效力高于其他普通法律,所以比较稳定,尊严性高。
缺点一般在于:由于修改比较难,所以缺乏适应性,不易及时应付急剧多变的形势。
柔性宪法是指制定和修改程序、法律效力和一般的法律完全相同的宪法。
柔性宪法的优缺点则恰好相反。
3、按照制宪机关或主体的不同,它可分钦定宪法、协定宪法和民定宪法钦定宪法是指由君主自上而下地制定并颁布实施的宪法。
《宪法》专题复习资料(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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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专题复习资料一、单选题1. 我国国家机关组织和活动的最基本的原则是(B)。
A. 为人民服务原则;B. 民主集中制原则;C. 社会主义法制原则;D. 精简原则;2. 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是(B)。
A. 多民族的联邦制;B. 多民族的单一制;C. 民族区域自治;D. 一个国家,两种制度;3. 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下列有关公民基本权利宪法保护的表述,正确的是(D)。
A. 所有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B. 宪法没有规定对归侨权益的保护;C. 宪法对建立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未加以规定; D. 宪法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4. 在我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B)。
A. 监察机关;B. 法律监督机关;C. 法律检察机关;D. 纪律检察机关;5.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B),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A. 自然环境;B. 生态环境;C. 生态平衡;D. 生存环境;6. 区分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的依据是(B)。
A. 是否有书面文字;B. 是否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C. 是否具有最高效力;D. 是否具有严格的修改程序;7. 在我国矿藏、水流的所有权属于(D)。
A. 社会;B. 集体;C. 国家和集体;D. 国家;8.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B)为统帅,以涵盖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
A. 政治规范;B. 宪法;C. 刑法;D. 政策;9. 最高人民法院(C)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C)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A. 监督,领导;B. 领导,领导;C. 领导,监督;D. 监督,监督;10.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设机关是(A)。
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B. 国务院;C. 国家主席;D. 最高人民法院;11. 我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体制是(D)。
A. 民主集中制;B. 集体领导与个人负责相结合;C. 少数服从多数;D. 行政首长负责制;12. 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A )为根本的活动准则。
宪法题库考试及答案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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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题库考试及答案2023
第一部分:宪法基础知识
1. 什么是宪法?
答:宪法是一个国家或组织的最高法律文书,规定了国家的政治制度、国家机构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
2. 宪法具有什么特点?
答:宪法具有权威性、规范性、稳定性、包容性等特点。
3. 宪法修正的程序是怎样的?
答:宪法修正需要通过法定程序,一般包括提出修正案、审议通过、公布施行等步骤。
修正案通常需要经过多数同意或特定的比例同意才能生效。
第二部分:宪法原则
1. 宪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宪法的基本原则包括法治原则、民主原则、平等原则、法律权威原则等。
2. 宪法所确立的主权属于谁?
答:宪法所确立的主权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
3. 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有哪些?
答: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包括言论自由、宗教自由、人身自由、财产权等。
第三部分:宪法与国家机构
1. 宪法规定了哪些国家机构?
答:宪法规定了国家的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国家机构。
2. 宪法规定的国家元首是谁?
答:宪法规定的国家元首通常是国家主席、国家总统等。
3. 宪法规定的国家权力机关有哪些?
答:宪法规定的国家权力机关包括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
结语
以上是2023年宪法题库的部分考题及答案,通过了解宪法的基础知识、原则和国家机构,可以更好地理解国家的法律体系和政治制度。
希望大家在备考过程中能够认真学习、理解掌握,取得优异的成绩!。
宪法的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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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内容)1、宪法学的研究对象。
第一,宪法。
第二,宪法现象。
第三,宪法和宪法现象的发展规律。
2、宪法学的学科体系宪法学作为一门学科,同其它学科一样,从独立完整的角度而言,宪法学本身是由许多分支学科组成的相互关联,相互补充的有机整体,这一整体就是宪法学的学科体系,其反映的是宪法学各分支学科之间的关系。
宪法的学科体系主要应由宪法学原理、中国宪法学、外国宪法学、比较宪法学、宪法思想史、宪政制度史、宪法社会学、宪法经济学、宪法政治学和宪法解释学等分支学科组成。
3、宪法的分类(1)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以有无明文规定的法典为标准。
可分为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
成文宪法一般由单一法律文书所构成,但也有是由数种法律文书所构成。
反之,宪法不成为独立的法律文书,而散见于各种法律文书或惯例之中的,称为不成文宪法。
英国宪法就是典型的不成文宪法。
(2)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以宪法的修改的机关和程序与普通法律有无不同为标准,将宪法分为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
刚性宪法是指宪法的修改的机关或程序不同于一般法律,柔性宪法是指由普通的立法机关以一般立法程序修改的宪法。
3、宪法产生的条件宪法之所以是近代资产阶级的产物,是因为近代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已经具备了宪法产生的政治、经济、法律和思想文件条件。
①政治条件,近代资产阶级的政治理想是建立一个民主共和国,反对封建的个人专制,资产阶级在掌握了政权后,根据这种政治理想构造了近代民主政治体制,为防止这种民主政治体制被个人专制取代,就要确立法律的最高权威。
就要将规范国家机构的组织与活动原则以及确认公民权利与义务的法律从一般法律中分离出来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并使它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②经济条件,近代资本主义私有制是建立在高度发达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基础之上的,商品经济是占主导地位的经济形态,资产阶级率先提出了普遍平等的政治权利与自由的主张,这种主张要求国家权力受到法律的约束,而且这种约束不因人而变,而国家机关之间以及国家机关与公民之间的相互关系上升为法律调整并将其推到根本法的地位是实现这一约束的唯一途径。
宪法考试复习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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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考试复习重点一、名词解释1、柔性宪法(2次)是指制定和修改宪法的机关和程序都与普通法律相同,即由国家的立法机关议员按普通立法形式通过,就可以制定或修改的宪法。
3、选举制度:(2次)是关于依照选举国家代表机关的代表国家和国家公职人员的有关制度的总称。
选具体内容一般包括选举的基本原则。
选举权利的确定。
组织选举的程序和方法,以及选民的代表之间的关系等。
4、经济制度(2次)经济制度是指一国通过宪法和法律所确定和调整的,以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为核心的各种经济关系存在和发展的各种原则、规则和政策的总和。
5、国家机构(4次)就是一定的社会的统治阶级为实现其统治职能而建立起来的进行国家管理的执行统治职能的国家机关的总和。
6、爱国统一战线(3次)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是长期的革命建设过程中已经结成的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社会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它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政治联盟,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着重要内容之一。
7、政权组织形式(政体):(3次)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也称为国家政体,是指特定社会的统治阶级为治理社会所采取的政权组织形式,它是国家形式的一个重要方面。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8、秘密投票(无记名投票)(2次)及秘密投票,指的是与记名投票或以起立、举手、鼓掌等公开表示自己意愿的方法相对应的一种选举方法。
他要求人选举人时只需在投票是在正式代表候选人名下注明同意或不同意,也可以另选他人或者弃权,而无须在选票上署名。
9、联邦国家(邦联制)(2次)是由若干成员单位(邦、州、共和国等)联合组成统一的复合国家。
在联邦制的形式下,除邦联有一部宪法外,各成员单位都有自己的宪法,处设有联邦的立法机关与邦联政府外还没有自己的立法机关与政府,邦联与成员单位之间的职权划分由邦联宪法确定,各自在自己的范围内行驶。
国家整体和部分的关系表现为邦联和各邦的关系。
三套宪法学复习.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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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三套宪法学复习练习题练习题(一)(05年2月)一、填空1.中国近代最早确立宪法一词的宪法性文件是 -------------2.世界上最早确立宪法制度的国家是------------- ,第一部成文宪法国家是----------- o3.宪法的定义是----------------------------------------------------- =4.亚里士多德认为,法治有两重含义,即 ----------------- ; ----------------------------------- o5.宪政是---------------------------------------------------------------------- o二、单项选择1.宪法不同于其他普通法律的根本区别是:(1)宪法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2)具有不同的内容;(3)宪法是调整国家根本社会关系的根本大法;(4)宪法具有严格的程序性要求。
2.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
这个规定说明了:(1)宪法具有最高效力;(2)宪法内容具有根本性;(3)宪法程序更加严格;(4)宪法是普通立法的基础。
3、有些国家宪法规定需要全民进行公决,这反映了宪法具有下列特征:(1)内容具有根本性;(2)具有最高法律效力;(3)具有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程序。
4、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分类的标准是:(1)根据宪法是否具有书面表现形式;(2)根据制定的程序是否严格;(3)根据宪法制定的主体;(4)根据宪法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的性质、国家类型和阶级本质。
5、提出完整系统的三权分立学说的学者是:(1)亚里士多德;(2)卢梭;(3)洛克;(4)孟德斯鸠。
6、世界上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是:(A)被被剥削劳动人民权利宣言;(B)俄罗斯社会主义联邦苏维埃共和国宪法;(C)苏维埃社会主义联盟根本法;(D)苏维埃社会主义联盟根宪法;(E) 1954年中国宪法。
宪法复习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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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复习第一章宪法的特征 1 宪法规定了一个国家最根本性的内容2宪法有着更为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程序3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的分类 1 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是否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成文宪法:是指由一个或者几个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的宪法性法律文件所构成的宪法典。
(世界上最早的成文宪法是 1787 年的美国宪法和 1791 年的法国宪法)不成文宪法:是指由书面形式的宪法性法律文件、宪法判例,和非书面形式的宪法惯例等构成的宪法。
(英国)2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宪法的法律效力与宪法的制定、修改程序的不同)刚性宪法:是指制定和修改的程序比一般法律的严格,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宪法。
柔性宪法:是指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法律效力上与一般法律完全相同的宪法。
(英国)3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和协定宪法(制定宪法的主体)钦定宪法:是指由君主自上而下的制定并颁布实施的宪法。
民定宪法:是指由民选议会、制宪会议或公民投票表决制定的宪法。
协定宪法:是指由君主与人民或民选议会进行协商共同制定的宪法。
4近代宪法和现代宪法(宪法发展的不同历史阶段)近代宪法:是指近代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实行的宪法。
现代宪法:是指 20 世纪初以来包括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的各国实行的宪法。
5平时宪法和战时宪法(宪法适用的时间)平时宪法:是指正常时期或者和平时期适用的宪法。
战时宪法:是指国家处于非常时期或者战争时期适用的宪法。
6君主宪法和共和宪法(国家政体)君主宪法:是指规定由君主独揽国家统治权的宪法。
共和宪法:是指规定由民选的国家机关掌握国家权力的宪法。
7原始宪法和派生宪法(宪法是否具有创制性)原始宪法:又称创制性宪法,是指在宪法内容上具有创制性的宪法。
派生宪法:又称模仿性宪法,是指模仿其他国家宪法中所制定的制度而制定的宪法。
8规范宪法、名义宪法和语义宪法规范宪法:是指宪法上的各种规范支配着政治过程,权力过程适应和服从宪法规范的宪法。
名义宪法:是指宪法规范只是作为法的形式起作用,政治过程则不受宪法规范的制约即缺乏现实适应性的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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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词解释1、宪法——规范国家权力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方式、调整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之间关系的根本法,它通常规定国家体制、政权组织形式,以及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基本权利(权力)义务关系等国家基本政治制度和社会制度。
宪法处理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的关系核心是:保护公民权利、限制国家权力宪法的本质在于,它是一国统治阶级在建立民主制国家过程中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体现。
2、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凡是用统一的、特定的书面文件的形式(通常表现为宪法典的形式)来规定国家根本制度的,叫做成文宪法。
有关国家根本制度的规定,是散见于各个不同时期颁布的法律文件或者形成的宪法惯例的,叫做不成文宪法。
3、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凡是由特定的制宪机关制定、且修改程序严于普通法律的宪法,称为刚性宪法。
凡是制定、修改程序与普通法律相同的宪法,称为柔性宪法。
4、钦定宪法、民定宪法与协定宪法凡是以君主的名义制定的宪法,称为钦定宪法。
钦定宪法的典型:1814年法国国王路易十八颁布的宪法1889年日本明治天皇颁布的大日本帝国宪法1908年清王朝颁布的钦定宪法大纲协定宪法是指君主与人民双方进行协商而制定的宪法。
协定宪法的典型:1215年英国的自由大宪章1689年英国的权利法案1830年法国的宪法凡是由国民代表机关、制宪机关或者公民直接投票制定或通过的宪法,称为民定宪法。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是民定宪法5、宪法典的格式——即宪法典的整体布局,这具体是指由名称、目录、序言、正文(总则、分则和附则)、附件以及制定机构、制定时间和公布令等组成的宪法典结构。
6、宪法典的内容结构——是指宪法典的整体内容,由于其调整对象的性质和调整方式的不同,因而划分为若干部分,由此而形成有机组合和排列方式。
7、宪政的基本内涵宪政就是以一部良善的宪法为前提,以民主政治为核心,以法治基石为保障,以维护和实现人权为目的的政治形态或者政治过程。
宪政必须具备这样一些特征:1.是良善的且具有最高权威的宪法是宪政的前提;2.是宪法的实施是建立宪政的基本途径;3.是建立有限政府是宪政的基本精神。
8、宪法规范——是构成宪法内容的基本要素,是具有宪法效力、以宪法条文所表述的一种法律规范。
它是调整各种宪法关系、以权利(权力)与义务(责任)为基本内容的、具有国家根本法地位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
9、人民主权原则主权是指一个国家固有的处理其国内事务和国际事务而不受他国干预或限制的最高权力。
人民主权原则或称主权在民原则,其核心是指国家权力来源于人民,或属于人民。
10、权力制约原则——是指国家权力的各部分之间相互监督、彼此牵制,以保障公民权利的原则。
11、制宪权——制宪机关按照一定原则创造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的一种权力。
12、制宪权主体与制宪机关制宪权主体即一国主权主体,按照现代宪政的观点,制宪权主体属于国民,人民掌握国家主权。
制宪机关是直接行使制宪权、创制宪法的机关,如制宪会议、国民会议、立宪会议等,这不同于一般的议会或民意机关,因为它不受旧宪法的约束,具有政治议会的性质。
13、宪法修改——宪法正式实施后,发现部分或全部规定与实际需要不想适应,由有权修改的机关依据特定的程序,对宪法的部分条文所作的重订、修订或者部分的增删活动。
14、宪法修改的方式全面修改:是指在不改变原来的宪法典的宪法根本精神的条件下,从头到尾进行全面研讨、修订并重新公布的形式。
全面修改可以保留部分原有条款、也可以保留原来的结构部分修改:废除、变更、增补15、宪法解释——是为了保证宪法含义明确、准确和完整,便于宪法的有效实施,而对宪法规范的内涵和外延以及词语用意,依据立法精神原则及意图加以诠释或说明。
16、人权——是指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每个人按其本质和尊严享有或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
17、人权的基本特征(一)人权的社会性和阶级性(二)人权的历史性与现实性(三)人权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四)人权的多样性与相对性18、公民——是法律概念,是指具有一个国家的国籍,根据该国宪法、法律享受权利、担负义务的自然人19、权利——规定或隐含在法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以相对自由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获得利益的一种手段20、基本权利——是指宪法规定的公民作为一个人所必须享有的权利和自由,是公民实施某一行为的可能性。
21、公民义务——是指国家通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必须负担的责任,表现为国家要求公民必须为某种行为或者禁止公民为某种行为。
22、公民的基本义务——也称宪法义务,是指宪法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法律责任。
23、平等权——(1)我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社会地位、财产状况等因素,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和自由,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2)国家对一切公民的合法权益依法平等地予以保护,对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平等地予以追究和制裁;(3)国家不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无论什么人都要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
24、表面歧视——法律上的歧视(文字形式上的歧视)如法律明确规定某些工种不雇佣有色人种。
25、事实歧视——表面平等,但实际上不平等,包括两种:法律本身带有歧视目的或者必然产生歧视效果,“骨子里”是歧视的,“隐含歧视”法令本身并不带有歧视,但是在适用过程中发生了歧视,“适用歧视”26、政治权利——是指公民依照宪法规定,参加政治生活的民主权利和在政治上表达个人见解和意愿的自由权。
包括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
27、选举权——指选民依法选举代议机关代表和特定国家机关公职人员的权利。
28、被选举权——指选民依法被选举为代议机关代表和特定国家机关公职人员的权利。
29、言论自由——是公民对于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各种问题,有通过语言方式表达其思想和见解的自由。
30、出版自由——是指公民可以通过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包括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自由地表达自己对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社会事务的见解和看法。
31、结社自由——是指公民为了一定宗旨而依法律规定的程序组织某种社会团体的自由,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32、集会——是指聚集于露天公共场所,发表意见,表达意愿的活动。
33、游行——是指在公共道路、露天公共场所列队行进、表达共同意愿的活动。
34、示威——是指在露天公共场所或者公共道路上以集会、游行、静坐等方式,表达要求、抗议或者支持、声援等共同意愿的活动。
35、批评权——是指公民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有提出批评意见的权利。
36、建议权——是指公民对国家机关、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的权利。
37、申诉权——是指公民的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作出的错误的、违法的决定或裁决,或者因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而受到侵害时,受害公民有向有关机关申述理由,要求重新处理的权利38、控告权——是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机关进行揭发和指控的权利。
39、检举权——是指公民对于违法失职的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向有关机关揭发事实,请求依法处理的权利。
40、宗教信仰自由——是指每个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面,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信而现在不信,也有过去不信现在信的自由;有参加宗教仪式或活动的自由也有不参加仪式或活动的自由。
41、人身自由——指的是人身人格权,具体包括生命健康权、身体活动的自由及由狭义的人身自由所衍生的人格尊严、住宅、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等不受侵犯的权利。
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42、生命健康权——是指国家有义务尊重公民的生命和身体完整,不能妄加杀戮和伤害。
其中,生命权是一种维持生命存在的权利,即活着的权利;健康权是指对于一个活着的人来说,有权维持自己身体各器官正常功能的权利。
43、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是指公民享有不受任何非法搜查、拘禁、逮捕、剥夺、限制的权利。
44、人格尊严——是指作为人应具有的最起码的资格,是公民个人自由发展其个性而不受干涉的权利,是人之为人所必须享有的地位、待遇或应受的尊重,集中体现为人的自尊心和自爱心,在法律上体现为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权利。
45、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我国《宪法》第3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46、通信由由——是指公民通过书信、电话、电信及其他通讯手段,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通信,不受他人干涉。
47、通信秘密——是指公民对于通信的内容和通信的对方即真实的发信人和收信人拥有保密而不必向国家机关告知的权利。
48、社会经济权利是——指公民依照宪法的规定享有经济利益的权利,是公民实现其他权利的物质保障。
社会经济权利作为宪法的一项基本内容始于1919年的德国魏玛宪法。
从我国《宪法》的规定看,社会经济权利包括:公民财产权、劳动权、休息权、社会保障权。
49、财产权——是指公民个人通过劳动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处分财产的权利,不受任何国家和其他行使国家委托的权利的组织的限制、剥夺或侵占。
50、公民的劳动权——是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劳动并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取得报酬的权利。
劳动权具有双重性,既是权利,又是义务。
51、休息权——是指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权利,它是劳动者获得生存权的必要条件。
52、社会保障——是指国家对社会成员在年老、疾病、伤残、失业、遭受灾害、生活困难等情况时,依法给予物质帮助的制度。
53、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是指公民有在国家和社会提供的各类学校和机构中学习文化科学知识的权利,有在一定条件下依法接受各种形式的教育的义务。
受教育权既是公民的一项权利,同时也是公民的一项义务。
54、文化权利是——指是保护个人发展和参与其所属群体和社会的文化生活的权利。
《宪法》第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根据这一规定,公民的文化权利包括三个方面内容:即从事科学研究的权利、文艺创作的权利和从事其他文化活动的权利。
55、国家性质——又称为国体,是指国家的阶级本质。
56、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57、爱国统一战线——是指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由各民主党派参加的,包括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还有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组成的广泛的政治联盟。
58、国家形式是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行使国家权力、实现阶级统治的制度形式。
包括政权组织形式和国家结构形式59、政权组织形式——是一个国家的政体,是特定社会的统治阶级为治理社会所采取的政权的组织形式,它是国家形式的一个重要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