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期末复习重点
宪法学期末复习题
宪法学期末复习题一、名词解释。
1、民定宪法是指由议会,制宪会议或公民投票方式通过的宪法2、刚性宪法是指制定和修改宪法的机关或程序与普通法律不同。
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实现各民主党派及其他爱国民主人士进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
4、共和制是指国家权利属于人民,国家的代表机关即国家元首是由选举产生并规定有一定任期的政权组织形式。
5、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政权组织形式,是指我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人民通过直接或间接选举选派代表,按照民主集中只的原则,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集中同意行使国家权力,其他国家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人民代表大会向人民负责,并最终实现人民当家做主的一项根本政治制度。
6、选举权是指公民享有选举为人民代表机关代表或某些国家领导人员的权利;被选举权是指公民享有的被选为国家代表机关代表或某些国家领导人员的权利。
7、特别行政区是指我国行政区域内,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专门设立具有特殊法律地位,实行特殊的社会、政治和经济制度的行政区域。
8、私营经济是指私营企业,它是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达到一定规模以上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
9、公民是指具有一国国籍的人10、国家机构是指一定社会的统治阶级为实现其统治职能而建立起来的进行国家管理和执行统治职能的国家机关的总和。
二、填空题。
1、我国宪法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2、世界第一部成文宪法是1787年美国宪法。
3、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
4、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5、每一选区可以选出数名议员的选举制度称为大选区制。
6、我国民族自治地方分为三级,即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7、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包括两个方面,即教育科学文化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
宪法学考试重点
宪法学考试重点
一、宪法的基本原理
1.宪法的终极性原则: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律,其他法律都必
须遵守宪法的规定,任何法律都不得违背宪法。
2.宪法的唯一性原则:宪法是国家的唯一最高法律,任何法律
都不能改变宪法的规定。
3.宪法的稳定性原则:宪法确定的权利和义务不得被改变,宪
法不能被任何法律改变或废止。
4.宪法的权利保护原则:宪法规定的权利不得被剥夺,人民有
权利享受宪法规定的权利。
5.宪法的法治原则: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
社会制度和文化制度,以及国家的行政管理制度,都必须依照宪法执行。
二、宪法的组成部分
1.宪法的实体部分:宪法的实体部分包括宪法的编纂原则、宪
法的基本原则、国家的基本组织、国家的基本职能、国家的基本行政管理体制、国家的基本法律制度、国家的基本权利义务、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等。
2.宪法的行政部分:宪法的行政部分包括宪法的行政组织原则、
宪法的行政权力分配原则、宪法的行政程序原则、宪法的行政监督原则等。
3.宪法的司法部分:宪法的司法部分包括宪法的司法组织原则、宪法的司法程序原则、宪法的司法职权原则等。
4.宪法的补充部分:宪法的补充部分包括宪法的补充规定、宪
法的实施条例、宪法的实施解释等。
宪法知识点汇总
宪法知识点汇总一、宪法的概述1.1 宪法定义: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最高法律,规定国家政治、组织、制度和权利的基本法律。
1.2 宪法的地位: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具有神圣性。
宪法对于整个国家的政治生活、法律制度、社会组织、公民权利等方面都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1.3 宪法的特点:宪法是一部法律,但又不同于普通的法律。
其主要特点如下:(1)宪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
(2)宪法规定的内容具有普遍性和长期性。
(3)宪法涉及的合用对象是全体公民、政府机关、法律机关和司法机关等相关机构。
(4)宪法规定的内容具有指导性和约束性。
(5)宪法的修改程序和内容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和严谨。
二、宪法的基本原则2.1 宪法的总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总原则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即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
2.2 宪法的基本原则:(1)权力机关应当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和人权。
(2)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
(3)公民的人权和基本自由受到宪法保障。
(4)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5)少数民族的自治权是宪法赋予的基本权利。
(6)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实现和维护应当依靠法律和法律机关。
三、宪法具体内容3.1 宪法的基本结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分为18章,共138条。
3.2 宪法的主要内容:(1)国体篇。
(2)公民权利和义务篇。
(3)经济制度篇。
(4)文化教育和科学技术篇。
(5)基本原则篇。
(6)国家机构篇。
(7)地方组织和地方制度篇。
(8)宪法的解释和修改篇。
四、宪法的修改与补充4.1 宪法的修改:宪法的修改必须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审议和决定,但是对于宪法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以及修改程序条款,必须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赞成票通过,经国务院批准后发布。
4.2 宪法的补充: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可以通过法律、统一的社会主义道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公正合用来进行补充。
宪法 名词解释期末复习
一、名词解释1.政权组织形式:是指实现国家权力的机关以及各机关之间的相互关系,因而它实际上是指国家机关的组织体系,或者说是指国家机构的内部构成形式。
P1202.民族自治机关:是指民族自治地方设立的、行使同级相应地方国家机关职权、同时行使自治权的国家机关,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P2303.检举权:就是指公民对于违法失职的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向有关机关揭发事实,请求依法处理的权利。
P2604.宪法关系:也称为宪政法律关系,是指按照一定的宪法规范,在宪法主体之间产生的,以宪法上的权利和义务为基本内容的社会政治关系,是立宪社会最为基本的政治秩序在法律上、尤其是在宪法上的表现。
P1345.政党制度:是有关政党的地位和作用、组织和活动,特别是有关政党执掌、参与或影响国家政权的各种制度的统称,是现代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P3236.法治:也称“法的统治”,是指统治阶级按照民主原则把国家事务法律化、制度化,并严格依法进行管理的一种治国理论、制度体系和运行状态。
其核心内容是:依法治理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对任何组织和个人享有法律之外的特权。
P1027.宪政:“宪政是以宪法为中心的民主政治”,是在“立宪政体下,统治阶级的成员都平等的参政,即实行民主政治。
”P1728.宪法的实施:是法律实施的一种具体形式,是指宪法规范在现实生活中的贯彻落实,即将宪法文字上的、抽象的权利义务关系转化为现实生活中生动的、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并进而将宪法规范所体现的人民意志转化为具体社会关系中的人的行为。
P3389.违宪审查:是指享有违宪审查权的国家机关通过法定程序,以特定方式审查和裁决某项立法或某种行为是否合宪的制度。
它是宪法监督的重要手段,其目的在于保证宪法实施,维护宪政秩序。
P38610.国家机构:国家借助国家权力为实现政治统治和政治管理职能,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建立起来的国家机关的总和。
《宪法学》期末考复习重点
◆1。
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是反映各种政治力量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国家根本大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主要决定于以下三方面的因素:(1)在内容上,宪法规定了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
这些问题包括国家性质、政治制度、国家结构形式、社会经济文化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机构的组织系统、职责权限、工作原则和制度等等。
这些规定不仅反映着一个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方面的主要内容及其发展方向,而且规范着整个国家的活动。
(2)在法律效力上,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宪法的法律效力高于普通法律,在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处于最高地位。
在成文宪法国家,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任何普通法律都不得与宪法的规定相抵触、相违背;宪法是一国之内所有组织和个人的最高行为准则。
(3)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普通法律要求更加严格。
制定和修改宪法的机关,往往是依法特别成立的,而不是普通的立法机关;宪法的通过或批准以及宪法修正案的通过,一般都要求制宪机关或者国家立法机关成员的2/3或者3/4以上的多数赞成,才能生效。
◆2。
宪法规范同普通法律规范相比较,具有哪些特点宪法规范:或称宪法规则,是法律规范的一种,它是由国家制定或确认的用以调整国家生活中基本社会关系的行为准则。
宪法规范的特点:⑴原则性:因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所规定的是国家生活中最基本、最重要的问,因此,宪法规范通常只确定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
由宪法规范的原则性所决定,还引申出它的较强适应性和无具体惩罚性的特点。
①较强适应性:宪法规范能够在较长的历史阶段适应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变化而不需要经常的修改。
②无具体惩罚性:宪法与普通法律相比,其大部分条款缺乏强制执行的制裁程序和具体的惩罚内容。
)★宪法司法化: 即宪法在司法实践上的可操作性,它指社会主体在穷尽了宪法以外的一切法律救济手段之后,仍不能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该主体可以依据宪法有关条文提起诉讼,法院亦可直接以宪法作为裁判案件的依据。
宪法期末复习最新重点
第一章第一节宪法概念:反映各种政治力量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果实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国家根本法。
宪法的特征:一、法律特征:1、在内容上,规定一个国家有关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一些最根本、最重大的问题。
2、在法律效力上,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①宪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处在最高地位,与普通法律相比,其效力是最高的。
②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是一国之内所有组织和个人的最高行为准则,也是人们进行各项活动的依据和基础。
)3、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宪法较普通法律更为严格。
二、实质特征:1、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2、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三、本质特征:1、从产生来看,以阶级斗争为先导,由取得胜利并掌握政权的阶级来制定。
2、从内容来看,是根据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来确认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及相互关系,确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各项基本制度。
3、从发展来看,宪法随着各时期政治力量实际对比关系的变化而变化。
第二节宪法规范:或称宪法规则,是法律规范的一种,它是指由国家制定或确认的用以调整国家生活中基本社会关系的行为准则。
宪法规范的主要特点:一、原则性: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规定的是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
由原则性所决定,引申出它的较强适应性和无具体惩罚性。
①较强适应性:指宪法规范能够适应形势发展的变化不至于经常出现与现实相脱节的情形。
②无具体惩罚性:指从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上看,宪法规范中的假定、处理和制裁三个部分似乎并不完整。
宪法规范往往不具有司法上的直接适用性,即在具体办案中一般并不直接将宪法规范引以为据。
二、最高性:指宪法的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
由最高性的特点,引申出广泛性、纲领性和相对稳定性的特点。
①广泛性:指宪法所涉及的内容相当广泛,凡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卫生、体育等领域中被认为是涉及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的重大问题,都由宪法作出明确的规定。
②纲领性:指宪法规范中还包括诸如尚未实现目标的那种并非现实存在的纲领性内容。
宪法学重点题目
《宪法学》期末复习资料一、单项选择题1.中国历史上的第一部宪法性文件是( B ) 。
A.宪法重大信条19 条B.钦定宪法大纲C.中华民国约法D.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2.我国在选举人民代表时将等额选举改为差额选举是( B ) 年选举法首先规定的。
A.53 B.1979 C.1982 D.19863.我国的政党制度是( D ) 。
A.一党制B.多党制C.多党合作制D.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4.在我国,有权修改宪法的机关是( A )。
A.全国人大B.全国人大常委会C.国务院D.最高人民法院5.我国有权解释宪法的机关是( B )。
部分之间的关系D.国家的阶级关系8.我国选举法规定,全国人大代表不超过( C ) 。
A.2500 人B.2800 人C.3000 人D.3500 人9.自治州、自治县的行政区域界限变更的审批机关是( C ) 。
A.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B.自治区人民政府C.国务院D.全国人大常委会10.每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由下列哪个机构召集( D )A.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B.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C.上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D.上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11.下列原则中属于社会主义宪法民主原则的是( B )。
A.主权在民原则B.民主集中制原则C.权力分立原则D.民族自决原则A.全国人大B,全国人大常委会C。
全同人大及其常委会D。
12.我国宪法规定,有权监督宪法实施的机关是( C ) 。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6.选举制度的本质是由国家的( B )决定的。
A.经济制度B。
阶级本质C.政治制度D.立法机关7.国家的结构形式主要是调整( C )。
A.国家的民族关系B.国家局部之间的关系C.国家整体和A.全国人大B.全国人大常委会C.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D.最高人民检察院13.中国历史上的第一部宪法性文件是( B )。
A.宪法重大信条19 条B.钦定宪法大纲C.中华民国约法D.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114.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 B )是无产阶级专政。
宪法重点(完整版)
宪法重点(完整版)第一章宪法的基本理论(上)第一节宪法的概念1宪法的定义:宪法是规定民主制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国家根本法。
2宪法的形式特征:制定和修改程序异于普通法律;有最高法律效力3宪法的实质特征(理解它的限制和保障):1)对基本人权的保障(核心)2)对国家权力的限制4宪法的渊源:成文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判例第二节宪法的分类(*)1宪法的传统分类(强调分类标准)1)成文宪法、不成为宪法:据宪法是否有统一的法典形式;2)刚性宪法、柔性宪法:据宪法的法律效力和宪法的制定修改程序的不同;3)钦定宪法、协定宪法、民定宪法:据制定宪法的主体为标准。
第三节宪法的基本原则(*)1法律原则与宪法原则2人民主权原则(掌握什么是主权):主权,指一国对内外事物的最高以及终局的决定权与处理权。
人民主权原则=“主权在民”原则=国民主权原则,解决国家权力即主权的归属问题。
3基本人权原则(掌握定义):人权=公民权利=基本权利,指每个人作为人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
包括生存权、发展权、人身自由权、政治权、经济社会文化权。
4法治原则(确立时间)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修宪,在第五挑中增加1款,作为第1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5权利分立与制衡原则第四节宪法效力1概念:指宪法的法律强制性和约束力,是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对整个国家生活的社会生活进行调整所具有的最高法律效力第五节宪法与宪政(*)1宪政的概念:宪政的本质是限政,即有限政府,它指向一套确立与维持对政治行为与政治活动的有效控制的技术,旨在保障人的权利与自由。
2)宪政主义者承认主权在民的必要性,但怀疑民主政府保护少数人和异己分子的权利的能力,也不相信民主政府有自我节制的能力。
必须通过宪政来保护少数派的利益。
宪政主义者不否认民主程序的合法性,但拒绝程序至上。
当然,宪政主义有其局限性和风险性,过多的限制会致政府瘫痪。
宪法知识点期末总结
宪法知识点期末总结第一章宪法基本原则宪法是一个国家的基本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原则是国家治理的基本准则。
宪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国家的根本制度、国家的根本任务和国家的根本精神等。
在宪法的基本原则中,最核心的是国家的根本制度。
在中国宪法中,国家的根本制度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国家的法律制度、一国两制制度、基本经济制度等。
这些制度的确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基本框架,是中国国家的根本制度保障。
国家的根本原则还包括国家的根本任务。
在中国宪法中,国家的根本任务是统一、民主、发展。
这三个任务是国家在治理中需要坚持的三个基本原则。
统一是指国家要维护国家的统一,保持国家的稳定。
民主是指国家要依法办事,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
发展是指国家要追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全面发展。
此外,国家的根本原则还包括国家的根本精神。
在中国宪法中,国家的根本精神包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这些精神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灵魂和精神支柱。
坚持这些精神,是国家治理的根本动力。
第二章宪法权力机构在中国宪法中,宪法权力机构包括国家主席、全国人大、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这些机构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构。
国家主席是国家的最高领导人,负责外交事务。
全国人大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负责制定法律和决定国家的重大问题。
国务院是国家的最高行政机关,负责国家的日常事务。
最高人民法院是国家的最高司法机关,负责审判最高法院的一审案件。
最高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最高检察机关,负责检察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案件。
这些宪法权力机构相互配合,共同推动国家治理的各项事务。
他们的合作是国家治理的基本保障。
第三章宪法基本权利宪法基本权利是宪法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民和组织在国家的治理中享有的基本权利。
宪法基本权利包括人权、公民权利、民族权利、地方权利等。
人权是人类的基本权利,是人的尊严和价值的体现。
宪法的考点50个
宪法的考点50个1、宪法的本质:2、宪法的基本特征(法律特征):3、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根本法:4、宪法规范是否具有制裁性?5、宪法的重要分类:6、协定宪法:7、宪法与宪政8、宪法越来越重视公民基本权利的保护体现:9、宪法渊源的发展趋势:10、最早系统地提出制宪权概念的学者是:11、我国的制宪主体和制宪机关12、现行宪法重要修改点(31条修正案):13、我国宪法发展趋势:14、宪法的基本原则:15、人民主权原则在我国宪法中的体现:16、人权在本质上属于什么17、宪法的作用:18、我国只有宪法典具有最高法律效力?19、宪法的渊源:20、宪法的结构:21、宪法规范:特征、分类等22、宪法的效力:23、国家的基本制度包括:24、我国的国家性质、国体:25、人民民主专政的性质26、社会主义市场经济27、社会主义公有制:28、非公有制经济:29、国家保护公民合法私有财产:30、国家的基本文化制度:1919《魏玛宪法》及我国的基本文化制度31、国家的基本社会制度:特征:包括哪些3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33、国家结构形式:34、选举制度:35、我国的特别行政区制度:法律制度:涉外事务:武装力量:人事任命:立法方面:司法权:基本法解释:基本法修改:财政:就职宣誓制度:居民基本权利和义务:政治体制36、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行政长官:行政会议:立法会:立法会职权: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香港终审法院的法官和高等法院首席法官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关系37、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任职规定:自治权:自治州和自治县总结:自治区总结:对外交流38、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基层自治包括: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不是一级政权机关。
《宪法》第30条乡镇政府指导、支持和帮助村委会,但不干预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村委会决策机制和工作原则: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居民委员会:39、我国的国家机构:40、我国国家机构的五大原则:4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性质和地位:最主要的工作方式:全国人大的五大职权:全国人大投票【选举】的:全国人大决定战争与和平问题地方人大与全国人大关系42、全国人大常委会性质地位:全国人大常委会职权:43、全国人大各委员会——9个专门委员会类型:工作全国人大临时调查委员会:44、全国人大代表人身权受特别保护45、国家主席地位;职权:46、国务院地位:领导体制:会议制度:职权说明:国务院部委设撤并:审计机关:47、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48、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员任命地方组织法第四十四条个别任命政府副职领导人派出机关49、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我国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的特点:基本权利的主体:基本权利的限制:基本权利与人权: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剥夺政治权利: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50、宪法的实施及其保障宪法实施的特点:我国宪法的修改程序:宪法的解释:解释的原则: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和保障:。
宪法学重点题目
《宪法学》期末复习资料一、单项选择题1.中国历史上的第一部宪法性文件是( B )。
A.宪法重大信条19条B.钦定宪法大纲C.中华民国约法D.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2.我国在选举人民代表时将等额选举改为差额选举是( B )年选举法首先规定的。
A.53 B.1979 C.1982 D.19863.我国的政党制度是( D )。
A.一党制B.多党制C.多党合作制D.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4.在我国,有权修改宪法的机关是( A )。
A.全国人大B.全国人大常委会C.国务院D.最高人民法院5.我国有权解释宪法的机关是( B )。
A.全国人大B,全国人大常委会C。
全同人大及其常委会D。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6.选举制度的本质是由国家的( B )决定的。
A.经济制度B。
阶级本质C.政治制度D.立法机关7.国家的结构形式主要是调整( C )。
A.国家的民族关系B.国家局部之间的关系C.国家整体和部分之间的关系D.国家的阶级关系8.我国选举法规定,全国人大代表不超过( C )。
A.2500人B.2800人C.3000人D.3500人9.自治州、自治县的行政区域界限变更的审批机关是( C )。
A.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B.自治区人民政府C.国务院D.全国人大常委会10.每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由下列哪个机构召集( D )A.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B.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C.上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D.上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11.下列原则中属于社会主义宪法民主原则的是( B )。
A.主权在民原则B.民主集中制原则C.权力分立原则D.民族自决原则12.我国宪法规定,有权监督宪法实施的机关是( C )。
A.全国人大B.全国人大常委会C.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D.最高人民检察院13.中国历史上的第一部宪法性文件是( B )。
A.宪法重大信条19条B.钦定宪法大纲C.中华民国约法D.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14.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 B )是无产阶级专政。
宪法知识点大纲总结
宪法知识点大纲总结第一部分:宪法的概念和作用一、宪法的概念1.1 宪法的含义和定义1.2 宪法的形式和内容1.3 宪法的种类和分类二、宪法的作用2.1 宪法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2.2 宪法对国家权力的制约和保障作用2.3 宪法在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和规范作用第二部分:宪法的起源和发展一、宪法的历史1.1 古代宪法的形成和发展1.2 近代宪法的产生和演变1.3 现代宪法的兴起和发展二、宪法的发展轨迹2.1 政治制度演变与宪法的变迁2.2 宪法修订与发展的历程2.3 宪法在不同国家的发展现状第三部分:宪法的主要原则和价值一、宪法的主要原则1.1 国家的主权和民主原则1.2 人民的权利和义务原则1.3 法治和宪政原则二、宪法的主要价值2.1 宪法的权威和约束价值2.2 宪法的民主和公正价值2.3 宪法的秩序和稳定价值第四部分:宪法的基本结构和内容一、宪法的基本结构1.1 宪法的总则和基本原则1.2 宪法的主要内容和组成部分1.3 宪法的条文和解释规则二、宪法的主要内容2.1 宪法的国家机构和职权分配2.2 宪法的国家制度和权力机制2.3 宪法的公民权利和义务规定第五部分:宪法的解释和适用一、宪法的解释原则1.1 宪法的权威和有效性原则1.2 宪法的历史和精神解释1.3 宪法的现实和适用解释二、宪法的适用方法2.1 宪法的直接适用和合理解释2.2 宪法的间接适用和解释规则2.3 宪法的执行和法律实施第六部分:宪法的保障和监督一、宪法的保障机制1.1 宪法的权利保护和救济途径1.2 宪法的行政、立法和司法保障1.3 宪法的国际和社会保障二、宪法的监督机制2.1 宪法的公民监督和社会监督2.2 宪法的权力监督和管理机制2.3 宪法的宪法监督和司法保障第七部分:宪法的改革和发展一、宪法的改革原则1.1 宪法的改革宗旨和目标1.2 宪法的改革途径和实施1.3 宪法的改革效果和趋势二、宪法的发展前景2.1 宪法的发展趋势和动向2.2 宪法的发展方向和模式2.3 宪法的发展挑战和应对措施结语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一部关系到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生活的总条例。
宪法期末复习提纲
宪法期末复习提纲第一章.宪法概论1.宪政含义:是指经将宪法条文具体实施在国家的生活之中,也就是通过实施宪法,使得宪法条文的拘束力能够有效形成国家的组织、拘束国家权力的运作,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以及指导与确定国家发展的方向。
(以宪法为依据,以保障人民权利为宗旨,用民主和法治的方法进行管理国家和社会的一种形式。
)2.实现宪政的条件:⑴经济方面:自由的市场经济,中产阶级;稳定的社会,差距不大;纳税和宪政⑵社会意识,文化传统、习惯;公民教育和人权教育⑶在政治上有一些基本共识(民主自由体制),分歧不大⑷相互的妥协,而不是鱼死网破,两败俱伤。
协商政治。
共和,利益和诉求不同的人们共存。
3.国家机构权力分立、制衡的含义:分立与制衡是指国家的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利各自相互牵制的协调。
权利分化的功能主要在于分散权力的决策中心,消极的限制权力的范围,而制衡的功能则在于在权力之间“对权力行使一套积极限制”。
所谓分权制衡,是指将权力按一定标准划分为相对独立的若干部分,由相应的机关分别依法掌握和运用并在这一过程中相互制约、相互平衡,使权力不致因过分集中而危害公民的权利与自由的一种制度化措施。
4.宪法的基本原则(价值):①分权,纵向和横向两个维度②民主,从简单的多数决到审议式的民主③权力与自由5.我国历次宪法修正案的主要内容:1982年宪法通过之后经过了四次修改,每一次修改都与中国社会的发展以及国家根本政策的转型相联系。
⑴1988年允许私营经济的发展;允许土地使用权转让;⑵1993年:明确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长期存在;规定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⑶1999年:建设法治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权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反革命”修改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⑷2004年:确立了土地征用或征收的补偿制度;鼓励、引导私营经济发展;保护公民合法私有财产;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尊重和保障人权;戒严改为“紧急状态”。
宪法期末复习重点
第三章/同步练习/宪法的制定第三章/同步练习/单项选择题1.下列选项中属于制宪权范畴的是()。
A.修宪权B.立法权C.质询权D.违宪审查权2.下列选项中最早系统提出宪法制定权概念的学者是()。
A.亚里斯多德B.卢梭C.布丹D.西哀耶士3.自然法学派一般认为宪法制定权是()。
A.始原的创造性权力B.国家权力C.主权权力的体现D.统治阶级的最高决定权4.下列选项中宪法制定权曾受国际法制约的是()。
A.1954年制定的中国宪法B.1946年制定的日本宪法C.1787年制定的美国宪法D.1936年制定的苏联宪法5.现代各国宪法普遍将制宪权主体规定为()。
A.国民B.国王C.政府D.制宪机构6.1953年1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成立以毛泽东为主席的宪法起草委员会。
该委员会具有以下哪些特征?()A.它享有宪法制定权B.它是制定宪法的具体工作机关C.它是制宪权主体D.它的权力来源于《共同纲领》7.我国宪法制定唯一一次行使了制宪权的是()。
A.《共同纲领》B.1954年宪法C.1978年宪法D.1982年宪法8.新中国第一部宪法是()。
A.《共同纲领》B.1954年宪法C.1978年宪法D.1982年宪法9.下列宪法中没有要求宪法必须获得国家立法机关成员2/3或3/4以上的多数赞成才能通过的是()。
A.1787年美国宪法B.1936苏联宪法C.1954年中国宪法D.1958年法国宪法第三章/同步练习/简答题1.简述西哀耶士的制宪权理论。
2.简述制宪权的性质。
3.简述宪法制定的一般程序。
4.简述制宪权的基本特征。
第三章/同步练习/辨析题1.制宪机关与宪法起草机关。
2.制宪机关与制宪权主体。
第三章/同步练习/论述题答案试阐述制宪权的界限。
第三章/同步练习/材料分析材料1:在所有自由国家中——所有的国家均应自由,结束有关宪法的种种分歧的方法只有一种。
那就是求助国民自己,而不是求助于那些显贵。
如果我们没有宪法,那就必须制定一部;惟有国民拥有制宪权。
宪法考试重点总结资料
宪法考试的重点一、宪法的修改{基本原理、我国宪法的四次修改,尤其是关于非公有制经济的法律地位的讲述}(一)宪法修改的含义:是指国家有权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宪法文本的某些条款、语词或结构进行增加、删除或部分改变的活动。
(二)宪法修改的方式:1、以决议的方式修改;2、以修正案的方式修改。
(特点:1、宪法修正案的内容独立形成了一个序列。
2、它是宪法典的有机组成部分。
3、它是按照时间的顺序。
)(三)宪法修改的程序:1、宪法修改案的提出;2、宪法修改案的审议和表决;3、公布。
(四)我国宪法的四次修改:1、1988年宪法的修改:a、增加了关于私营经济的内容(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在法律上确定其合法性、平等地位。
b、修改了土地政策。
2、1993年宪法的修改:(原因:14大的召开)a、确定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在国家生活中的指导地位;b、政治制度中规定了我们的政党制度(中共领导下的多党合作的政治协商制度)c、经济制度:否定了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d、将县级人大的任期由3年改为5年3、1999年宪法的修改:a、确立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理论基础:邓小平理论,而且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
b、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c、收入分配方式的修改(以按劳分配为主的多种分配方式并存)d、进一步完善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体制,规定“农村集体经济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e、修改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定义f、将“反革命的活动”修改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
4、2004年宪法的修改a、把“三个代表”确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思想。
b、“爱国统一战线”的扩大,增加了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c、确立了土地征用或征收的补偿制度。
d、再次强化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鼓励、支持、引导)e、对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给予有效保护。
f、建立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
g、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宪法期末考试复习资料
宪法期末考试复习资料宪法的界定(一)西方学者界定1. 实质意义的宪法2. 形式意义宪法(二)我国学者的界定1.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1)在规定的内容上与普通法律不同。
(2)在法律效力上与普通法律不同。
(3)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与普通法律不同。
2. 宪法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3. 宪法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其他介绍宪法是集中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规定国家制度、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其主要功能是制约和平衡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
这里“集中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是宪法的本质,“规定国家制度、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宪法的内容,“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表明宪法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
宪法的主要特征(一)宪法是“公法”(二)宪法具有授权性(三)宪法是一部保障每个人权利的“社会契约”(四)宪法是“基本法”(五)宪法具有相对稳定性(六)宪法无所不在宪法产生和发展:外国宪法(一)英国宪法产生和发展(二)美国宪法产生和发展美国立宪主要分为三个阶段:1、各州宪法的形成与发展2、《联邦条例》3、《美利坚合众国宪法》——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
(三)法国宪法产生和发展(四)苏俄宪法历史条件首先,宪法是近代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
其次,宪法是资产阶级政治发展要求的必然结果。
最后,宪法是资产阶级民主宪政理论发展的必然结果。
中国宪法(一)、近代中国宪法的产生背景及其历史发展1.清朝立宪运动(1895—1911)1、从戊戌变法到五大臣出洋考察2.《钦定宪法大纲》3. 《19信条》4.总结(二)尝试立宪(1912——1926)1.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2. 天坛宪草3. 中华民国约法4. 中华民国宪法5. 中华民国宪法草案(三)南京国民政府运动1. 《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2. 《中华民国宪法草案》3. 《中华民国宪法》(四)人民革命根据地的宪法性文件(1)《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2)《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3)《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五)人民共和国时期立宪运动1.《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54)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75)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78)5.《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六)对现行宪法的修改(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88)共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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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同步练习第十一章/同步练习/单项选择题1.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是()。
A.人民代表大会制度B.民主集中制C.社会主义制度D.人民民主专政制度2.社会经济基础是决定国家性质的()。
A.根本因素B.直接因素C.重要因素D.综合因素3.下列选项中,作为我国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形式的是()。
A.人民代表大会B.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C.民主座谈会D.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4.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
A.重要组成部分B.必要补充C.重要基础D.附属部分5.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集中力量进行()A.社会主义法治建设B.社会主义经济建设C.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D.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6.根据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下列选项中的哪些内容不属于我国基本文化制度的范畴?()A.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B.国家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提高全国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C.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D.国家保护名胜古迹、珍贵文物和其他重要历史文化遗产7.下列选项中,作为国家经济制度基础的是()。
A.生产资料分配形式B.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C.生产资料公有制D.工人阶级的领导8.根据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A.恰当B.合理C.等价D./第十一章/同步练习/多项选择题1.国家性质的决定性因素包括()。
A.社会各阶级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B.社会经济基础C.社会文化制度D.特定历史条件2.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C.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D.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3.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不属于国家所有。
A.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B.宅基地C.自留地、自留山D.森林4.从各国宪法的一般规定来看,目前世界上主要存在的几类不同性质的国家是()。
A.资本主义国家B.伊斯兰国家C.社会主义国家D.民族民主主义国家5.下列选项中,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的是()。
A.全民所有制B.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C.个体经济D.私营经济第十一章/同步练习/不定项选择题1.从国家政权的政治属性和阶级本质来说,我国是()。
A.共和制国家B.民主制国家C.社会主义国家D.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2.下列选项中,属于现阶段我国爱国统一战线范围的是()。
A.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B.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C.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D.广大海外侨胞3.依照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可以依法属于集体所有的有()。
A.矿藏、水流B.森林、山岭C.农村和郊区的土地D.宅基地和自留山4.根据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国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
A.引导B.鼓励C.监督D.管理5.以下哪种类型的国家大都以规范的形式规定了国家的性质?()A.君主制国家B.民族民主主义国家C.资本主义国家D.社会主义国家第十一章/同步练习答案第十一章/同步练习/单项选择题1.(C)2.(A)3.(B)4.(A)5.(D)6.(A)7.(B)8.(D)第十一章/同步练习/多项选择题1.(ABCD )2.(AB)3.(BC)4.(ACD )5.(AB)第十一章/同步练习/不定项选择题1.(D)2.(ABC)3.(BCD)4.(CD)5.(D)第十一章/同步练习/简答题1.简述人民民主专政实质是无产阶级专政。
答: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就是无产阶级专政。
这是因为:(1)二者所表示的是同一种性质的国家政权,即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国家政权。
(2)二者反映了同一种新型国家内部的阶级关系,即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只对少数敌对分子实行专政。
(3)二者担负着相同的历史使命,即消灭剥削阶级和剥削制度,实现社会主义,进而为过渡到共产主义社会准备条件。
2.简述我国现阶段爱国统一战线的任务答:目前,我国爱国统一战线的任务是:高举爱国主义的旗帜,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实现祖国的统一大业服务,为保卫世界和平服务。
3.简述当代各国宪法调整国家经济制度的特点答: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各国宪法普遍对经济制度的原则和规范进行了相应规定,其特点主要表现在:(1)不少资本主义国家意识到经济计划对发展国民经济的重要作用,并以宪法加以肯定。
(2)福利政策成为一些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经济制度的最主要部分,并被规定在宪法中。
(3)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关注经济环境的建设和改善,并将它写入宪法。
(4)为了摆脱苏联经济模式,一些社会主义国家在宪法中确立了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
(5)一些民族民主主义国家宪法所确定的经济制度具有“泛社会主义”倾向。
第十一章/同步练习/论述题1.论我国现行《宪法》关于基本文化制度的规定答:文化制度一向是我国宪法的重要内容之一。
我国现行《宪法》对文化制度的规定有着丰富的内涵,其主要表现在:(1)文化建设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宪法修正案第18条指出,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而文化现代化建设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2)国家发展教育事业。
《宪法》第19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提高全国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
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并且发展学前教育。
国家发展各种教育设施,扫除文盲,对工人、农民、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劳动者进行政治、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的教育,鼓励自学成才。
国家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依照法律规定举办各种教育事业。
(3)国家发展科学事业。
《宪法》第20条规定:国家发展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事业,普及科学和技术知识,奖励科学研究成果和技术发明创造。
(4)国家发展医疗卫生体育事业。
《宪法》第21条规定:国家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鼓励和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街道举办各种医疗卫生设施,开展群众性的卫生活动,保护人民健康。
国家发展体育事业,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增强人民体质。
(5)国家发展文学艺术及其他文化事业。
《宪法》第22条规定:国家发展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文学艺术事业、新闻广播电视事业、出版发行事业、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和其他文化事业,开展群众性的文化活动。
国家保护名胜古迹、珍贵文物和其他重要历史文化遗产。
(6)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宪法》第24条规定:国家通过普及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通过在城乡不同范围的群众中制定和执行各种守则、公约,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国家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在人民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教育,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
2.试论我国现行《宪法》对我国经济制度基础的保障条款。
答: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
我国现行《宪法》第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因此,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是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两种基本形式。
宪法对经济制度基础的保障条款,即体现在对“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保障上。
(1)全民所有制。
在我国,全民所有制也表现为国家所有制,是指生产资料归全体人民所有,人民作为一个整体拥有生产资料,任何个人或者一部分人都不能充当所有者和拥有所有权的一种所有制形式。
全民所有制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据优势地位,它决定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性质和发展水平,控制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命脉,是我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本物质力量。
搞好国有经济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因此,现行《宪法》第7条规定:“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
”由于土地等自然资源是国有经济赖以发展的物质基础,《宪法》第9条又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宪法》第10条也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属于国家所有。
(2)集体所有制。
集体所有制是指生产资料归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劳动者共同所有的一种所有制形式。
我国城乡集体经济在改革开放以后得到了巨大发展,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据了重要地位。
为此,《宪法》第8条规定:“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的发展。
”为适应新形势下对集体经济有效保障的需要,宪法修正案第15条又进一步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
参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自留地、自留山、家庭副业和饲养自留畜。
”另外,《宪法》第9条还规定,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是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两种基本形式,但这并不等于说,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只能通过纯粹的全民所有制和纯粹的集体所有制来实现。
我国现行《宪法》第6条第2款规定: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这就表明,在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的前提下,我国宪法并不反对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化,如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等等。
只有采取多种形式实现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才能得到夯实。
第十一章/同步练习/材料分析材料1:我国宪法修正案第16条将《宪法》第11条修改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国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
”材料2:我国宪法修正案第7条将《宪法》第15条修改为:“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
”“国家依法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材料3:我国宪法修正案第21条将《宪法》第11条第2款修改为:“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实行监督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