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简答题考试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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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知识简答

宪法知识简答

宪法知识简答概述宪法是一部国家最高法律文件,具有正式的法定地位,对政府机构的职权和责任进行规定,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宪法的立法法定程序通常较为严格,在宪法范围内所制订的法律均应符合宪法规定。

一、宪法含义1. 宪法的定义宪法是规定国家的组织结构及政治权力的行使范围、原则和方式的基本法律文件,是国家的根本法律。

2. 宪法的特征宪法具有根本性、稳定性、全面性和约束性的特征。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具有最高级别的法律地位,是其他一切法律的根据。

宪法责成国家机关、组织和个人遵从和执行宪法,是国家政权和制度的基石。

二、宪法形成1. 宪法法定程序宪法的制定、修改或废止通常需要通过特定的法定程序,包括成文宪法和习惯宪法两种形式。

成文宪法是通过正式立法程序制定的宪法,如国会法定程序、公民投票等;习惯宪法则是由国家政权的实践、司法案例、历史传统等共同形成的宪法。

宪法的形成程序一般相对严格,以确保宪法的稳定性和全面性。

2. 宪法内容宪法内容涉及国家机构的组织、权力的分立与制衡、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等。

宪法还规定了国家领土、宪法的效力、宪法修正程序、法律的地位等内容。

三、宪法的功能1. 限制政府权力宪法规定了政府机构的职权和责任,并对政府权力施加了一定的限制,以避免权力的滥用和侵犯公民权利。

2. 保障公民权利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如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民主选举权等,以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3. 维护社会秩序宪法对社会秩序、公民责任、国家安全等问题作出规定,以保障国家的正常运转和社会秩序。

4. 确定国家基本制度宪法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和制度原则,以确保国家机构的正常运作和政治稳定。

四、宪法的变革1. 宪法的修改宪法的修改一般需要通过特定的程序和机构,如国会的特定多数通过、全民公民投票等程序。

宪法的修改需要考虑国家政治稳定、社会发展等因素,既要保持宪法的稳定性,同时也要适时更新宪法内容,以适应国家发展的需要。

宪法考试题库及答案

宪法考试题库及答案

宪法考试题库及答案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下面是一份宪法考试题库及答案,供学习和参考。

一、选择题1.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是:A. 发展经济B. 维护社会稳定C. 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D. 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答案:C2. 根据宪法,我国实行的根本政治制度是:A.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B. 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C.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D.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答案:A3.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

这一权利属于:A. 政治权利B. 经济权利C. 社会权利D. 文化权利答案:D二、判断题1.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答案:正确2.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但不允许批评国家机关。

()答案:错误3.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但不允许组织宗教活动。

()答案:错误三、简答题1. 简述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义务。

答案: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义务包括: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保守国家秘密;维护社会秩序;依法纳税;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2. 请简述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

答案: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教育权;劳动权;财产权;以及其他社会和文化权利。

四、案例分析题某市市民张三因对市政府的某项决策不满,组织了一次集会,要求市政府撤销该决策。

请分析张三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答案:根据我国宪法,公民有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但必须依法行使。

张三的行为是否合法,取决于他是否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集会。

如果张三未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申请集会许可,或者集会过程中违反了法律规定,如扰乱社会秩序、损害公共利益等,则其行为是不合法的。

反之,如果张三依法行使了集会权利,并且集会过程中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则其行为是合法的。

宪法学简答题(一) (1)

宪法学简答题(一) (1)

法硕宪法学简答题超级大汇总(一)1、简述宪法的本质属性。

答:(1)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这是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

(2)宪法是民主制度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3)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体现。

2、简述近代宪法产生的条件。

答:近代意义宪法的产生并非偶然,而是有着深刻的经济、政治和思想文化等方面的原因。

(1)近代宪法的产生,是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普遍发展的必然结果。

(2)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资产阶级国家政权的建立和以普选制、议会制为核心的民主制度的形成,为近代宪法的产生提供了政治条件。

(3)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提出的民主、自由、平等、人权和法治等理论,为近代宪法的产生奠定了思想基础。

3、简述英国、美国和法国宪法产生的特点。

答:英国宪法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即英国是最早实行宪政的国家;是典型的不成文宪法的国家;是典型的柔性宪法的国家。

美国宪法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即美国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和适应性;确立了三权分立、联邦制等重要的宪法原则。

法国宪法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法国宪法数量较多。

第二,法国宪法内容变化较大。

以宪法所确定的国家制度为例,有的宪法规定实行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制,有的规定实行封建帝制,有的规定实行君主立宪制。

第三,保持成文宪法的传统。

4、简述当代宪法发展的趋势。

答:当代宪法的发展呈现出以下趋势:1.基本权利范围的扩大。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随着《魏玛宪法》的制定,公民的基本权利从自由权已扩大到了社会权领域。

2.人权保障方式的转变。

传统宪法强调通过限制政府权力来保障人权。

在现代,人民对政府的要求逐渐由消极地防范其干涉公民的基本权利,转变成积极地要求其致力于调和社会的贫富不均,谋求人民的社会福利,3.违宪审查制度的强化。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违宪审查制度逐渐被欧洲大陆法系国家所继受,并相继创立了由特设机关行使违宪审查权的体制。

4.宪法的国际化趋势。

一方面,人权问题日益国际化,《世界人权宣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等相继通过和生效。

宪法学考试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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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宪法的基本原理
1.宪法的终极性原则: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律,其他法律都必
须遵守宪法的规定,任何法律都不得违背宪法。

2.宪法的唯一性原则:宪法是国家的唯一最高法律,任何法律
都不能改变宪法的规定。

3.宪法的稳定性原则:宪法确定的权利和义务不得被改变,宪
法不能被任何法律改变或废止。

4.宪法的权利保护原则:宪法规定的权利不得被剥夺,人民有
权利享受宪法规定的权利。

5.宪法的法治原则: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
社会制度和文化制度,以及国家的行政管理制度,都必须依照宪法执行。

二、宪法的组成部分
1.宪法的实体部分:宪法的实体部分包括宪法的编纂原则、宪
法的基本原则、国家的基本组织、国家的基本职能、国家的基本行政管理体制、国家的基本法律制度、国家的基本权利义务、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等。

2.宪法的行政部分:宪法的行政部分包括宪法的行政组织原则、
宪法的行政权力分配原则、宪法的行政程序原则、宪法的行政监督原则等。

3.宪法的司法部分:宪法的司法部分包括宪法的司法组织原则、宪法的司法程序原则、宪法的司法职权原则等。

4.宪法的补充部分:宪法的补充部分包括宪法的补充规定、宪
法的实施条例、宪法的实施解释等。

宪法学简答题

宪法学简答题

宪法学(61题)1.宪法的概念、形式特征 p265宪法是规范民主施政规则的国家根本法,是有关国家权力及其民主运行规则、国家基本制度以及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是现存社会经济结构要求的集中反映,是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体现。

特征——1st宪法内容的根本性:规范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总体运行规则,以及各种政治参与主体的政治地位和权利义务界限;2nd效力的最高性:对法的最高法律效力,对人的最高法律效力;3rd制定、修改程序的特殊性:基本精神在于维护宪法的尊严和最高地位。

不成文宪法不具备这个特点;2.宪法的实质特征★1st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2nd是民主制度法律化的基本形式:确立国家的民主施政规则;3rd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体现。

3.宪法与宪政的关系★宪法与宪政互为基础和前提,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辩证统一。

1st历史发展中,先有宪政实践,后有宪法文本的制定2nd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法律体系的核心,宪政是宪法规范与宪法实施的政治实践相结合的产物;3rd宪政指导宪法制定和修改,宪法是宪政理念的表现形式;4th宪政是宪法的生命,其颁布实施后通过修改宪法文本来适应宪政理论的新发展和新情况。

so,宪法是静态意义的法律文本,宪政是动态性质的实践过程。

4.宪法的发展及其趋势★ p2681st各国宪法渐愈强调对人权的保障,不断扩大公民权利范围;2nd政府权力的扩大,是社会发展的必然;3rd各国渐愈重视建立危险审查制度来维护先发的最高权威;4th宪法领域从国内法扩展到国际法。

5.中国现行宪法的内容、特点★ (82宪法)1st总结了历史的经验,规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指导思想;2nd发展了民主宪政体制,恢复完善了国家机构体系;3rd强调加强民主与法制,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4th维护国家的统一和民族团结。

6.2004年宪法修正案的主要内容★ p2707.法治原则的内容 p2721st宪法地位:是国家的最高法律,法律必须受宪法拘束;2nd法律保留: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等专属立法事项,应当由立法机关通过法律来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代为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必须有法律授权,内容不得与法律抵触;3rd司法独立:法官在审判案件时不受任何干涉或压迫,只服从于宪法和法律。

自学考试《宪法学》简答题及

自学考试《宪法学》简答题及

自学考试《宪法学》简答题及答案(1)1.简述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答: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主要决定于以下三方面的因素:(1)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

这些问题包括公民的基本权益和义务、国家的性质、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的经济制度、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权限等等。

这些规定不但反响着一个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方面的主要内容及其发展方向,而且规范着整个国家的活动。

(2)宪法拥有的法律效力。

宪法的法律效力高于一般法律,在国家的法律系统中处于地位。

在成文宪法国家,宪法是拟定一般法律的依据,任何一般法律都不得与宪法的规定相违犯;宪法是公民、国家机关、社会合体的行为准则。

(3)宪法在拟定和更正的程序上比其他法律要求更加严格。

拟定和更正宪法的机关,经常是依法特别成立的,而不是一般的立法机关;宪法的经过或赞同以及宪法修正案的经过,一般都要求制宪机关也许国家立法机关成员的2/3 也许 3/4 以上的多数赞同,才能见效。

2.简述宪法最核心的价值。

答: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在于,它是公民权益的保障书。

从历看,宪法或宪法性文件经常是争取公民权益斗争的产物。

宪法最早是财富阶级在反对封建专制制度的斗争中,为了确认获取的权益,以牢固斗争的成功成就而拟定出来的。

从宪法的基本内容来看,尽管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涉及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但其基本内容依旧能够分为两大多数:国家权益的正确执行和公民权益的有效保障。

可是,这两大块其实不是地位平行的两部分,就它们之间的互有关系来说,公民权益的保障居于支配地位,国家权益的正确执行的目的即在于保障公民的基本权益。

3.如何理解“宪法是全民心志的表现”?答:将宪法的本质归纳为表现或反响全体人民的意志的见解就是全民心志论。

典型的全民心志论是 17、18 世纪财富阶级启迪思想家提议的社会契约论。

该理论认为,政府是人们签订契约的产物,宪法则是这一契约的表现。

若是政府入侵了人民的利益,人民有权 * 政府,并重新签订契约,组织新的政府。

(完整版)宪法学 名词解释+简答题

(完整版)宪法学 名词解释+简答题

(完整版)宪法学名词解释+简答题1、宪法的特征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1)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2)在法律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制度安排的角度看,在传统的政治领域,行政权得以扩大行政权干预立法权紧急命令权委托立法权;随着国家权力进入社会经济和文化生活领域,宪法对经济和文化方面的规定越来越多并且在宪法宪法是制定普通法的依据,任何普通法、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3)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2)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3)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如果说宪法的基本出发点在于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那么这种对公民权利的和自由的保障,则是民主最直接的表现,或者说是民主事实的必然结果。

2、宪法是集中表现统治阶级建立民主制国家的意志和利益的国家根本法3、宪法的本质是一国统治阶级在建立民主制国家过程中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 4、宪法分类的意义1) 宪法分类是人们认识、了解宪法特征、本质的有效途径 2)宪法分类是对宪法进行比较研究的前提和基础 3)对于立宪和行宪具有重要意义5、成文宪法:是指具有统一法典形式的宪法,最显著的特征在于法律文件上既明确表述为宪法,又大多冠以国名6、不成文宪法:是指不具有统一法典形式,而散见于多种法律文书、宪法判例和宪法惯例的宪法,最显著的特征在于,虽然各种法律文件并未冠以宪法之名,但却发挥着宪法的作用。

7、刚性宪法:是指制定、修改的机关和程序不同于一般法律的宪法8、柔性宪法:是指制定、修改的机关和程序与一般法律相同的宪法。

9、宪法产生的条件比较发达的商品经济是近代意义宪法产生的经济条件比较发达的民主政治是近代意义宪法产生的政治条件民主的、大众的和科学的文化是宪法产生的思想文化条件 10、近代宪法的主要特点1)确立了主权在民原则,民主共和是宪法的主流2)宪法强调公民权利,特别是自由权利,具有自由色彩 3)国家权力受到限制,国家的作用主要被限制在政治生活领域,宪法具有政治法的特色4)从形式上看,成文宪法成为主要形式5)虽然亚洲的日本等国也出现了宪法,但在整个近代,宪法基本上是西方的一种政治法律现象,局限于西方文化圈的范围内 11、宪法的发展趋势如何?1)宪法发展呈现出两方面的发展趋势:从宪法对近代社会进行中形成基本经济制度和文化制度 2)宪法越来越重视公民基本权利的保护3)宪法保障得以加强,建立专门的宪法监督机关成为一种潮流 4)宪法发展的国际化趋势进一步扩大5)宪法形式上的发展趋势:宪法渊源呈多样化;宪法修改频繁 12、我国宪法的发展趋势政府行政权力在客观上将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以人民法院审判权为核心的司法权将得到扩大与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在宪政实践中将得到进一步加强和发展公民基本权利也将得到重大发展宪法监督制度将进一步完善13、宪法制定权(制宪权):是制宪主体按照一定原则创造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的一种权力 14、宪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特征是指人们在制定和实施宪法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基本的准则,是贯穿立宪和行宪的基本精神特征:普遍性;特殊性;最高性;抽象性;稳定性 15、宪法基本原则的作用1)宏观指导作用,由于宪法基本原则是从宏观角度和全局角度对各种宪法现象和宪法规范的高度抽象和概括,因此从本质上讲,宪法基本原则决定着宪法的性质,内容和价值取向,必然会从整体上对立宪、行宪和护宪提供明确的思想指导 2)整合和协调作用, 3)补充作用(完整版)宪法学名词解释+简答题16、人权:是指作为一个人所应该享有的权利,是一个人为满足其生存和发展需要而应当享有的权利.17法治:也称“法的统治”,是指统治阶级按照民主原则把国家事务法律化、制度化,并严格依法进行管理的一种治国理论、制度体系和运行状态。

自学考试《宪法学》简答题及答案

自学考试《宪法学》简答题及答案

自学考试《宪法学》简答题及答案宪法学简答题及答案1、宪法学的性质和研究对象是什么?宪法学的性质是研究国家与公民的关系、国家权力的正确行使以及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国家根本法的一门社会科学。

它的研究对象包括:制宪权、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的运行规律;宪法的基本原则;国家根本任务和基本政策;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宪法实施及其监督等等。

2、什么是制宪权?制宪权是指制定、修改、补充、解释或废止宪法的权力,即决定一个国家的制度或者建构这个国家制度的权力的简称。

具体而言,它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制定或修改宪法规范本身的权力;二是依据宪法创制法律规范和事实规则的权力。

从广义上说,制宪权也是人民主权在法制上的体现。

3、宪法有哪些主要特征?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通常规定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有的还规定国旗、国歌、国徽和首都以及统治阶级认为重要的其他制度,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

4、宪法的发展经历了哪几个阶段?(1)近代意义的宪法是随着资本主义的产生和发展而产生的,一般指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由君主或总统颁布实施的具有较高法律效力的一般法律文件。

(2)现代意义的宪法则是指20世纪以来美、英、法、日等国家制定的成文宪法典和国家宪法判例等表现形式。

中国清朝末期制定的《钦定宪法大纲》是中国第一部宪法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54年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自学考试训诂学简答题自学考试训诂学简答题自学考试是一种自我学习、自我评估的教育方式,可以帮助人们自主地掌握知识和技能。

在自学考试中,训诂学是一门重要的学科,它主要研究古代文献中的语言文字及其用法。

下面,我们将通过一些简答题来探讨自学考试训诂学的一些重要知识点。

宪法简答题

宪法简答题

1.简答: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根本法?(1)在内容上宪法规定了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

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务,规定了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基本文化制度,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

(2)在法律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是最高的。

其他法律与宪法相抵触,其内容一律无效。

(3)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为严格。

我国宪法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和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而其他法律的通过只需要二分之一即可。

2、简答: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表现(1)我国宪法关于宪法效力的规定。

(2)宪法与法律的关系。

(3)宪法与一切组织和个人的关系。

3、简答:为什么说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1)各国宪法不论长短都是两大部分,即国家机构和公民基本权利。

(2)国家机构设置的基本出发点和组织原则在于保障公民基本权利。

(3)国家权力存在和运行的目的在于保障公民基本权利。

(4)宪法对于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显然在于保障的意义。

可见,宪法是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书。

4、分析:非公有制经济地位规定变化的意义(1)由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补充地位变化为与社会主义公有制地位平等地位,即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2)我国目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除公有制经济外,还必须有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和发展。

1982年宪法只规定了个体经济,1988年宪法修正案增加规定了私营经济。

(3)非公有制经济对社会发展的积极意义和作用。

(4)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成分。

(5)非公有制经济存在的问题,需要通过国家的指导、帮助而予以克服。

5、分析:我国宪法是如何体现人民主权原则的?(1)建国以来,我国历部宪法都明确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2)我国宪法关于国家性质的规定。

(3)我国宪法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规定。

(4)我国宪法关于基本经济制度的规定。

(5)我国宪法关于选举制度的规定。

宪法期末考试题大题及答案

宪法期末考试题大题及答案

宪法期末考试题大题及答案一、简答题(每题10分,共20分)1. 简述我国宪法规定的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

答案:我国宪法规定的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主要包括民主集中制原则、社会主义法治原则、人民民主原则、民族平等原则和党的领导原则。

民主集中制原则要求国家机构在组织上实行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社会主义法治原则要求国家机构必须依法行使职权,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人民民主原则要求国家机构必须体现人民意志,维护人民利益;民族平等原则要求国家机构在处理民族关系时必须坚持民族平等;党的领导原则要求国家机构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试述我国宪法中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答案:我国宪法中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包括:公民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有依法纳税的义务;公民有保卫祖国、尊重社会公德、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产的义务。

二、论述题(每题15分,共30分)1. 论述我国宪法规定的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和职权。

答案:我国宪法规定的国家权力机关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行使立法权、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决定国家重大问题、选举和罢免国家机关领导人等职权。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行使制定地方性法规、监督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决定地方重大问题、选举和罢免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等职权。

2. 论述我国宪法规定的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基本原则。

宪法简答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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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我国宪法规定 ,既是我国公民基本权利 ,同时也是公民基本义务的是?劳动权受教育权2、根据宪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是?(至少答出 5 项)《宪法》第九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3、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为党的领导原则、人民主权原则、人权保障原则、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和民主集中制原则。

4、根据现行宪法的规定,我国公民的人身自由包括:(1)公民人身自由不受侵犯;(2)公民人格尊严不受侵犯;(3)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4)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5、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我国的民族自治地方包括。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6、根据宪法规定,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有(至少 6 项)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义务有: ( 1 ) 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 ( 2 ) 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 3 ) 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 4 ) 劳动的义务; ( 5 ) 受教育的义务; ( 6 )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 7)依法纳税; ( 8)夫妻双方有义务实行计划生育,父母有义务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有义务赡养扶助父母。

7、我国现行宪法分别在哪几年进行了修订?现行宪法为 1982 年宪法,并历经 1988 年、 1993 年、1999 年、 2004 年、2018 年五次修订。

8、根据我国宪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哪些人员(至少 5 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二)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三)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四)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五)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六)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9、我国宪法关于公民私有财产的规定有哪些宪法第十三条规定:( 1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宪法简答题

宪法简答题

32、行政区划的原则是什么?
1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原则2有利于民族团结的原则3便于管理的原则4照顾自然条件和历史状况的原则
3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是什么?
1保证了各种不同聚居情况的少数民族都能行使区域自治权利2促进了民族关系的巩固和发展3维护了国家的统一和独立4促进了少数民族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事业的发展
10、监督宪法实施的方式是什么?
1事先审查2事后审查3附带性审查4宪法控诉
11、五四宪法特点?
1整个大陆军事行动已经结束,土地改革在全国绝大部分地区陆续完成,封建剥削制度基本消灭,抗美援朝,镇压反革命活动和"三反""五反"运动取得了胜利2宪法确认了社会主义原则和人民民主原则,但不拘泥于某种固定的模式,丰富和发展了《共同纲领》,规定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反映了我国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的特点。
29、单一制国家的特征是,由统一的中央立法机关根据宪法制定法律2从国家机构组成看,国爱只有一个最高立法机关,一个中央政府,一套完整的司法系统3从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划分看,地方政府的权力由国家以法律规定或认可4从对外关系看,国家是国际法的主体,公民具有统一的国藉。
25、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是什么?
是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需要,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26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内容是什么?
1培养“四有”公民2提倡“五爱”公德3进行马克思主义教育4反对各种腐朽的思想。
14、工农联盟作为国家的阶级基础的作用和意义是什么?
1工农联盟是建立、巩固和加强人民民主专政的阶级基础2工农联盟是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本力量3工农联盟是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的基础4工农联盟是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可靠保证5工农联盟是国家制定政策和法律的主要依据。

宪法学考试重点

宪法学考试重点

宪法学考试范围一题型∙一、辨析题(判断对错并简要说明理由,每题3分,15题共45分)∙二、名词解释(每题4分,5题共20分)∙三、简答题(每题7分,3题共21分)∙四、论述题1题计14分二复习范围1、宪法定义(教师个人观点)宪法是规范并限制国家权力,保障基本人权的法。

2、宪法特征(主流观点)、宪法作为根本法的三个体现(1)特征:①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②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是人权法③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2)三个体现:①宪法内容重大广泛②具有最高法律效力③立宪修宪程序严格3、宪法的传统分类,刚性宪法、柔性宪法及其涵义①成文宪法--不成文宪法(布莱斯):以是否存在宪法典为标准,目前只有英国、以色列和新西兰等少数国家五宪法典,故为不成文宪法。

②刚性宪法--柔性宪法(布莱斯):以宪法制定和修改程序是否严格为标准,严格的称为刚性宪法,与普通立法程序相同的称为柔性宪法。

③民定宪法--协定宪法--钦定宪法(布莱斯):以制定主体为标准4、宪法本质的实质,关于宪法本质有哪几种学说(1)实质:宪法反映谁的意志(2)几种学说:①神的意志论:将法和宪法均视为神或者上帝意志的体现(是曾流行于中世纪神学法律思想的体现。

反映在宪法文本中,有“以神的名义制定宪法”的语句。

)②全民意志论:将宪法是为全体人民意志的体现。

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普遍的观点③阶级意志论:社会主义国家的普遍观点,源于马克思的法律思想5、近代宪法的特征(1)代议制民主成为宪法的主流(2)具有鲜明的古典自由主义色彩:强调个人权利的神圣性(3)消极的国家观:主张不作为的“夜警式”的政府(4)成文宪法成为主流(5)宪法主要限于西方国家范围6、现代宪法产生的标志(1)1918年苏俄宪法的产生:公有制的经济制度被写进了宪法,宪法调整的领域由传统的政治领域进入社会经济领域。

此外,苏俄宪法的产生使立宪成为一种世界现象,不再局限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2)1919年德国“魏玛宪法”:近代宪法的古典自由主义精神受到抑制,国家对社会的干预得到先发肯定,一会权力受到一定限制7、现代宪法的发展趋势(1)行政权力扩大,议会权力衰落(2)基本人权扩大,从公民权、政治权利扩大到经济文化权利、集体权利以及其他权利(3)宪法监督强化,宪法审查机制日益完善(4)宪法发展的国际化趋势加大(5)宪法渊源多样化8、近代中国有哪三类宪法?《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主要内容(1)哪三类:①晚晴、北洋政府和国民党政府的所谓的“违宪法”②民族资产阶级的宪法③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根据地的宪法(2)临时约法的主要内容(?)①规定共和政体、单一制和三权分立的国家权力架构②规定人民的权利和义务③体现了资产阶级的利益9、新中国出台了几部宪法?《共同纲领》的性质(1)几部宪法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49)新民主主义类型的临时宪法。

宪法简答题真题及答案解析

宪法简答题真题及答案解析

宪法简答题真题及答案解析宪法是一部国家的基本法律,它规定了一个国家的政治体制、法律原则和公民权益等重要内容。

宪法简答题是检验学生对宪法基本知识的理解和掌握程度的重要考题。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对几道典型的宪法简答题进行答案解析,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宪法的基本原则和条文。

一道典型的宪法简答题是:“简述宪法的特征和作用。

”宪法的特征可以概括为:正式性、权威性、稳定性和包容性。

首先,正式性指的是宪法必须经过立法程序正式通过才能成为有效的法律文件,具有约束力。

其次,宪法具有权威性,即作为最高法律文件,它对国家机关和公民都具有约束力,无论其社会地位和身份如何。

第三,宪法一般具有稳定性,即它不易被改变,以保证国家制度和法律的连续性。

最后,宪法应具有包容性,即要能够容纳多元文化和多样化利益的协调,为不同群体的权益提供保障。

宪法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政治制度、权力机构和权力分配等重要内容,具有国家机构和政府行为的法律基础,保护公民的权益和维护社会秩序。

其次,宪法具有法律统帅的作用,即它对其他法律具有上位性和指导性。

宪法还具有调整各种利益关系的作用,通过界定公民权利和义务,平衡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此外,宪法还具有宣示和教育作用,即以宪法为准绳,培养和引导公民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促进社会进步和发展。

下一道宪法简答题是:“简述宪法的权威来源和修改程序。

”宪法的权威来源在不同国家可能存在差异,但主要有制宪会议、立法机构或公民投票等方式确立。

在一些国家,制宪会议是制定宪法的主要方式,由代表民族利益的代表组成,以一定方式进行选举或委派。

制宪会议通过讨论和协商等方式,最终达成宪法草案,并以一定程序予以通过和生效。

在一些国家,如英国,宪法并无单独的成文宪法,而是由习惯法和一系列法律组成。

宪法的修改程序可能因不同国家而异,但一般要经过特定的立法程序,并且需要达到一定的通过票数或比例,以确保修改的合法性和广泛的代表性。

宪法简答题

宪法简答题

宪法简答题宪法是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大法,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作为每个公民的基本素质,掌握宪法知识是非常重要的。

以下是一些宪法常识简答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宪法是什么?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是治国之本、立国之基、保障人民权利的基础。

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国家机构的组织和职权、国家的权利和义务、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等方面内容。

二、我国宪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我国宪法主要内容包括:1.宪法的基本原则,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依法治国”。

2.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3.宪法规定了国家机构的组织和职权,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中央军委等。

4.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权利和义务,如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保护国家的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等。

5.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如宪法保障了公民的人身自由、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组织自由等基本人权。

三、如何修改宪法?我国宪法规定,宪法的修改必须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主席团或三分之一以上的全体代表提出的修改案必须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修改案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通过,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后,应予公布实施。

在修改宪法时,必须遵守宪法规定的程序和原则。

四、什么是宪法权威?宪法凝聚了全国人民的意志和愿望,是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大法。

宪法权威是指宪法的规定应该得到全体公民的尊重和信仰,宪法是国家权威的代表,是国家制度的重要保障。

在法律制度实施的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进行。

宪法权威是全体公民行使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的基础。

五、宪法法律效力的归属?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在国家法律规范中,宪法是排第一位的,一切法律必须符合宪法。

2023年学宪法讲宪法简答题

2023年学宪法讲宪法简答题

2023年学宪法讲宪法简答题1.问题:宪法是一个国家的什么法律?答案: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法,它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基本原则和基本权利。

2.问题:宪法具有哪些特点?答案: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生活中最重大和根本的问题;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其他法律更为严格。

3.问题:宪法如何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答案:宪法通过列举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并规定国家有义务尊重和保护这些权利,同时设立相应的法律机制来确保这些权利的实现。

4.问题: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有哪些?答案: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社会经济权利、文化教育权利等。

5.问题:宪法对于国家权力是如何分配的?答案:宪法通过规定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国家机关的设置和职权划分来实现国家权力的分配,通常包括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的分立与制衡。

6.问题: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答案:宪法之所以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因为它规定了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基础,也是其他法律法规制定的依据。

7.问题:宪法如何体现人民主权原则?答案:宪法通过确认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方式和途径,以及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来体现人民主权原则。

8.问题:宪法如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答案:宪法规定了国家的国体、政体、基本经济制度、基本文化制度等根本制度,这些制度构成了国家存在和发展的基础。

9.问题:宪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是什么?答案:宪法在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依据,其他法律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否则无效。

10.问题:宪法如何保障法治原则的实现?答案:宪法通过确立法律的权威地位、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司法独立和公正审判等原则来保障法治原则的实现,同时要求国家机关和公民都必须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统一。

宪法期末考试简答题

宪法期末考试简答题

一、宪法的法律地位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高级法,是“法律的法律”。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并不是就一切有宪法的国家而言的,而仅仅是就有成文宪法即具有形式意义的宪法的国家而言的。

在仅有不成文宪法的国家,其“宪法”是指实质意义上的宪法和部门法意义上的宪法,而非形式意义上的宪法。

在这类国家,没有宪法与法律在法律效力上的差异,而只有法律内容上的差异。

在成文宪法国家,与法律相比较,宪法具有以下三个特征决定了宪法在法律体系中的根本法地位。

①宪法规定了一个国家最根本性的内容②宪法有着更为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程序③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宪法是一般法律的制定基础和依据;一般法律的规定与宪法相抵触的无效。

二、现代违宪审查体制依据进行违宪审查的主体及其审查方式,违宪审查体制大体可以分为最高代表机关审查制、司法审查制、宪法法院审查制和宪法委员会审查制四类。

(1)最高代表机关审查制。

最高代表机关审查制是指由作为民意代表机关的立法机关审查宪法行为是否违反宪法的制度。

最高代表机关审查制,在资本主义国家表现为立法机关审查制,在社会主义国家表现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审查制。

(2)司法审查制。

司法审查制是指由普通法院在审理具体案件过程中附带地就适用于该案件的法律的合宪性进行审查的制度。

(3)宪法法院审查制。

宪法法院审查制是指在国家机构中设立专门保障宪法秩序的宪法法院,以特定的程序审查法律文件等是否符合宪法的制度。

(4)宪法委员会审查制。

由宪法委员会监督和保障宪法实施,除了在机构名称上有所不同之外,该宪法委员会在组织、职权范围及审查法律等规范性文件是否违宪的方式上,与宪法法院也存在较大差异。

三、宪法内容上的发展趋势(1)重视人权保障、扩大公民权利;(2)其重视宪法实施保障、维护宪法权威;(3)重视国际协作,维护世界和平。

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含义及构成环节(主要内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含义。

它是根据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通过普选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建立全部国家机构,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一种基本政治制度。

宪法学课程简答题、论述题2

宪法学课程简答题、论述题2

宪法学课程简答题、论述题2简答题40道(考其中5道)1.简述宪法学的基本特征1、宪法学具有更加鲜明的现实政治性。

因其研究对象的政治性,且宪法⽐其他法律更集中、更全⾯地体现了统治阶级意志。

2、宪法学在法学学科体系中具有重要的基础性。

宪法学的知识体系对于各个法学学科具有重要的基础意义:许多学科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原则都根源于宪法;许多部门法问题的研究同样以宪法学的相关知识为基础;各个部门法实施中可能出现的违宪问题通过宪法监督制度予以纠正。

3、宪法学具有特殊的规范性和实践性。

宪法学关注现实⽣活中的具体案例与事例。

2.简述宪法的特征1、宪法规定了⼀个国家最根本的问题。

宪法的内容涉及国家的政治、经济、⽂化、社会、对外交往等各⽅⾯的重⼤原则性问题,涉及国家的根本制度。

2、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更为严格。

3、宪法具有最⾼的法律效⼒。

3.简述宪法的分类1、资本主义类型的宪法和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2、成⽂宪法和不成⽂宪法3、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4、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和协定宪法5、近代宪法与现代宪法4.简述宪法解释的原则1、符合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精神。

宪法解释机关在解释宪法时,应当符合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精神,这是宪法解释是具有正当性和法律效⼒的前提。

2、符合宪法规定的国家根本任务和⽬的。

宪法解释的根本⽬的是更好地实现宪法规定的根本任务和⽬的。

3、协调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内容。

宪法规定⼀系列根本原则,需要综合认识不同基本原则之间的关系、分析宪法不同内容之间的相互关系,把握宪法的实际内涵。

4、协调宪法规范与社会实际的关系。

宪法解释机关通过解释宪法,最⼤限度地协调宪法规范与社会实际的关系。

5.简述宪法的效⼒1、纵向效⼒:宪法在多层级的法律体系中所具有的最⾼法律效⼒。

2、横向效⼒(适⽤范围):宪法在何时何地对何⼈何事具有法律约束⼒。

(1)、空间效⼒:宪法在什么地域范围内发⽣效⼒。

宪法的空间效⼒及于国家⾏使主权的全部空间,也就是⼀个国家的领⼟(包括领⼟、领海、领空、驻外使馆、驶离本⼟的船舶和航空器),我国宪法的效⼒包括港澳台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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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是规范民主施政规则的国家很本法,是有关国家权利及其民主运行规则、国家基本政策以及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阶级力量对比关系及现存社会经济结构要求的集中反映。

宪法基本原则是指人们在制定和实施宪法过程中必然遵循的最基本的准则,是贯穿立宪和行宪的基本精神
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权利制约原则、法治原则、
宪法和其他法律的关系
1,宪法和普通法律的共性: 1)是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的表现。

2)是具有国家强制力的行为规范。

3)是实现阶级统治的重要工4)内容取决于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

2,宪法和普通法律的区别:
1)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具有国家总章程的意义。

2)在效力上,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2)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宪法比起他法律严格。

中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特点。

权利,指公民依据宪法或者法律的规定,进行或者不进行某种行为,以及要求国家和其他公民、法人、组织进行或者不进行某种行为的资格。

义务,指对人的行为的抑止或者约束,并由此形成的一种社会责任。

1,公民权利和自由的广泛性。

2,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

3,公民权利和义务的现实性。

4,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拥有国家权力的我国人民根据民主集中原则,通过民主选举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建立全部国家机构,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

人大制度的特征:
1)根本目的在于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其权力分配和制度安排都在于此。

2)是国家机构的核心,地位高于其他国家机关。

3)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

4)一院制、兼职制、设常委会为常设机关。

,人大制度的优越性。

1)适合中国国情,具有很强生命力。

2)便于人民参加国家管理。

3)便于集中统一地行使国家权力。

4)既能保证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又能保证地方主动性和积极性的发挥。

人大制度的完善。

1)理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与其他机关组织的关系。

2)加强人大制度的自身建设。

选举的基本原则
一)普遍性原则。

选举权普遍性原则是指享有选举权的主体的普遍性,其基本含
义为:在一国,凡具有本国国籍、达到法定年龄的本国公民都有选举
权。

主权在民是其思想基础。

二)平等性原则。

选举权平等性原则是指选举权应该是平等的,即每张选票都应大致代表同样的分量(一人一票一值);
三)直接性原则。

选举的直接性原则的具体表现就是直接选举。

直接选举是指由选民直接投票选出国家代议机关代表和公职人员,我国采取了直接选
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的做法,从制度上保证了这一原则的实现。

我国
县级以下(含县级)人民代表实行的直接选举,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实
行的是间接选举。

四)秘密性原则。

秘密选举原则是在选举制度上的具体表现,就是在选举时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宪法监督
宪法监督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宪法监督,是指对有关涉宪活动实行的全面监督。

就监督主体来说,除了宪法监督的专职机关以外,还包括其他国家机关、政党、人民团体、群众组织以及公民。

就监督对象来说,既包括国家机关的立法活动、行政活动、司法活动,也包括公民个人的活动以及政党、人民团体、群众组织的活动。

狭义的宪法监督,是指依法负有宪法监督职能的机关对立法活动和行政活动所实施的监督。

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主要特点
1.从宪法监督的机关来看,我国的宪法监督属于代议机关监督体制。

1)按照现行宪法的规定,我国宪法监督的权力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见我国宪法监督机关是代议机关,即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2)同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有协助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进行宪法监督的职责。

3)强调了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宪法监督中的作用。

2.从合宪审查的方式上看,我国宪法监督采取事前审和事后审相结合的方法。

1)事前审表现为对有关地方性法规的备案和批准程序,对违背宪法规定的地方性法规不予批准;
2)事后审表现为:
①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违背宪法规定的立法;
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违背宪法规定的行政法规;
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3.从违宪制裁措施上看,我国宪法监督采取的措施有:
1)撤销违背宪法的法律;
2)不批准违背宪法的法案;
3)罢免违宪责任者的职务;
4)责成违宪机关纠正违宪行为。

民族区域自治
1,概念:
1)在中国范围内,在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下。

2)民族区域自治必须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

3)民族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2,民族自治地方。

1)民族自治地方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不包括民族乡。

2)民族乡不享有自治权。

3,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1)包括政府和人大。

2)双重性质:既是国家的一级地方政权机关,又是民族自治地方行使宪法和有关法律授予的自治权的国家机关。

3)民族自治地方的法院检察院不是自治机关。

4,民族自治机关在组成上的特点:
1)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中,除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代表外,其他居住在本行政区内的民族也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2)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常委会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公民担任主人或副主任。

3)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4)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政府的其他组成人员和自治机关所属的工作部门的干部中,要尽量配备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和其他少数民族。

5,自治机关的自治权。

1)根据本地方实际情况,贯彻国家法律、政策,对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命令和指示,可以报请变通或停止执行。

2)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3)自主安排使用国家财政体制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

4)在国家的计划指导下自助安排和管理地方性经济建设事业。

5)自主管理本地方的教科文卫体事业。

6)依国家军事制度和当地的实际需要,经国务院批准,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
7)民族自治机关在执行职务时,依照自治条例的规定,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几种或几种语言文字
特别行政区制度。

1)一国两制。

A,一国两制。

B,高度自治,依法享有立法权、行政管理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自己的货币以及财政独立,不上缴中央政府,中央政府不在特别行政区征税。

C,当地人管理,港人治港、澳人治澳。

2)特别行政区。

A,其设立以及其所实行的制度的决定权属于全国人大的规定。

B,中央人民政府的职权:
◎外交、防务、任命行政长官和主要官员、决定进入紧急状态、解释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修改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C,特别行政区的自治权:
行政管理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立法权等。

D,特殊性:
◎特别行政区下不再设任何政权单位。

◎中央对特别行政区的干预程度不同于其他省级行政区。

◎实施的法律不同,只有基本法。

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1,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是非政权性的组织。

2,居民委员会。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其派出机构对居委会的工作予以指导、支持和帮助,不领导。

3,村民委员会。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予以指导、支持和帮助,但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论述我国政党制度的特征极其优越性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这一制度是同我国国体相适应的政党制度,其显著特征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

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在多党合作中处于领导地位,但不是一党专政,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不是在野党,更不是反对党,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

共产党执政,为我们这个具有13亿人口的超大型国家提供了强有力的领导核心,克服纯粹两党制和多党制的缺陷,避免力量相互抵消;各民主党派参政,为各社会阶层的政治参与提供组织、秩序和渠道,克服纯粹一党制的弊端。

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在国家重大问题上进行民主协商、科学决策,集中力量办大事。

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互相进行政党间的政治监督,促进了共产党领导的改善,也促进了参政党建设的加强。

它有利于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能在最广泛民主基础上实现高度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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