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困难职工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
做好春节前走访慰问困难职工的通知
关于做好****年春节前走访慰问困难职工
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各营业部:
****年春节将至,为体现***局对困难职工的关怀和帮助,***局拟在春节前夕开展对困难职工送温暖活动。
请各营业部认真组织实施,对本部门职工情况进行摸底调查,于****年1月5日上午下班前,将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报送局工会邮箱,逾期不报者视为放弃,联系人:***,联系电话:***。
同时,根据****市总工会《关于规范补助资金发放方式的通知》(***工字【****】17号)文件精神,工会补助职工各项资金,一律存入职工“工会***卡”方式发放,还未办理工会****卡的职工,请到所在区域建行办理开通。
****市**局工会
***年***月二日
****市**局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会联合会关于做好困难职工摸底调查和帮扶工作的通知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会联合会关于做好困难职工摸底调查和帮扶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公布日期】2009.01.05•【字号】郑开工字[2009]1号•【施行日期】2009.01.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会联合会关于做好困难职工摸底调查和帮扶工作的通知(郑开工字[2009]1号)各基层工会:为落实郑州市总工会及高新区党委、管委关于做好困难职工扶贫助困工作精神和要求,在新春佳节来临之际,高新区工会联合会将开展对特困职工的摸底调查和帮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各基层工会要高度重视此次对特困职工的调查摸底工作,确保不漏报一户困难职工,尽心竭力地帮助困难职工解决实际困难,让职工深切感受到工会组织的关怀与温暖。
二、各基层工会要深入调查,全面掌握本单位的困难职工状况,严格把关,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利用多种途径为特困职工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三、工会主要帮扶的对象:1.城镇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320元;2.职工本人或共同生活的亲属(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3.职工家庭遭遇意外灾害,致使生活困难的;4.生活上有困难的各级劳动模范和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四、各基层工会接此通知后,请将符合工会帮扶条件的困难职工填报的《困难职工调查登记表》连同相关的证明材料(下岗失业证明、工资证明、患病诊断证明、残疾证明等)于2009年1月15日前报送高新区工会联合会。
地址:火炬大厦3楼A3001群团办,电话:67987798。
附件:《困难职工调查登记表》二○○九年一月五日。
1关于开展2015年度困难职工复核及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分析
关于开展2015年度困难职工复核及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各镇(街道)总工会、秀洲工业园区总工会、产业(系统)工会、区直属基层工会:为进一步提高困难职工档案管理水平,更加全面、真实、及时地掌握困难职工家庭的生活状况,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区总工会决定,自2015年开始每年在全区范围内对所有已建档困难职工开展名单复核及新申报调查摸底工作,对困难职工档案进行调整更新,实行动态管理,一年一次集中申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复核及调查摸底范围全区所有已建工会组织所在单位的困难职工群体(含困难农民工),其中已建困难职工档案的确定为复核对象。
二、困难职工标准1、低保户: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或等于最低生活保障线(以每年政府文件核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为准),经政府救济后基本生活仍难以为继的职工。
2015年秀洲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588元(城乡统一),并能提供低保证。
2、低保边缘户:家庭人均月收入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1.5倍之内(含1.5倍)的职工家庭,2015年家庭人均月收入为882元。
但由于本人或家庭成员急症和慢性疾病、残疾、失业后再就业比较困难、意外灾害、子女就学等情形,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
3、意外致困户: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1.5- 1 -倍以上,但因本人及家庭成员中有患重大疾病、残疾、重大意外事故、子女上学等情形,扣减主要致困原因支出后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低生活保障线1.5倍以内的生活困难职工(2015年扣减支出后家庭人均月收入为882元)。
三、申报程序(一)已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复核已在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建档的困难职工家庭经基层工会审核后仍然符合2015年申报条件的,填写《秀洲区2015年度申报困难职工家庭复核调查表》,系统内输入信息无更改的不需再提供证明材料,基本情况发生变动的需附有关证明信息。
(二)新申报困难职工家庭:1、个人提出申请。
由困难职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每个困难职工家庭只能由一人申报,不得多人分别在不同单位进行重复申报),填写《秀洲区困难职工家庭申报表》,附上能够证明家庭困难的材料(见附件1)。
关于对2019年困难职工调查摸底的通知模板
关于对2019年困难职工调查摸底的通知开发区、生态城、各乡镇(街道)工会,各系统工会,各基层工会:为全面准确掌握全县困难职工的基本情况,做好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和帮扶活动,县总工会决定对全县困难职工进行一次全面摸底调查。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办法》(总工办发〔2016〕36号)、山东省总工会《山东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办法》(鲁会办〔2018〕17号)和《关于分级建立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德州市总工会《德州市总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办法》(德工办发〔2019〕6号)的要求,为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建立档案。
各基层工会要加强领导,增强意识,在所属单位以及已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或社区中对困难职工家庭情况进行认真调查,掌握真实情况,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为全县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打好基础。
一、市级困难职工建档标准(一)凡全县所属的已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的工会会员(含农民工会员),符合建档条件的,可建立困难职工档案。
困难职工建立档案以家庭为认定单位,一户一档案。
困难职工分为生活困难职工和特殊困难职工。
其中,生活困难职工,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经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职工。
特殊困难职工,是指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但由于疾病、子女教育或意外灾难等原因,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职工;由于各类灾害或重大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特别困难的职工。
1.符合中华全国总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办法》建档标准的,建立为全国级档案(建档标准另附)。
2.符合山东省总工会《山东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办法》建档标准的,建立为省级档案。
3.不符合全国级和省级建档标准,但又确实困难的职工,家庭人均收入减去引起家庭困难因素的必要人均支出不大于德州市城市居民低保标准2倍的,建立为市级档案(Ⅰ类)。
4.无引起家庭困难因素必要支出费用而又确实困难的职工,家庭人均收入不大于德州市城市居民低保标准2倍的,也可建立市级档案(Ⅱ类),但不得使用省级及以上帮扶资金,只能使用市级及以下资金进行帮扶救助。
山西大病救助政策
[标签:标题]篇一:大病救助及生活补助通知余工字?2014?47号关于做好“大病救助”、“生活救助”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各乡镇(场)工会、各系统(局)工会、县直属基层工会:做好困难职工大病、生活救助工作,是切实解决困难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工会组织心系职工,为困难职工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的具体体现。
为了做好今年我县困难职工“大病救助”、“生活救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救助对象:1、大病救助对象:因患重大疾病(各种癌症、尿毒症、白血病)造成家庭困难的企业(包括改制企业)、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农民工。
2、生活救助对象(1)、因家庭主要成员(丈夫、妻子或未成年的子女)患重大疾病(各种癌症、尿毒症、白血病)造成家庭困难的企业(包括改制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已在档的职工和新增职工及农民工。
(2)、因重大意外灾害,造成家庭困难的企业单位的职工、农民工及新增职工、农民工。
(3)、因患疑难杂症,年自付医疗费用(是指剔除统筹、机构等负担的费用,本人实际自付的金额)在8万元以上的企业(包括改制企业)单位已在档的职工。
(4)、历年已救助患重大疾病(各种癌症、尿毒症、白血病)目前仍在继续治疗的已在档职工。
二、救助范围:1、户口和工会关系在本县的国有、集体、非公有制企业以及行政事业单位身患大病的困难职工及困难农民工。
2、非工会企业必须是已组建工会组织的企业(以各基层工会2014年组建非公企业工会组织的资料为准)。
三、时间认定:凡2014年元月一日起因患“大病”、意外灾害、疑难杂症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及困难农民工。
(此前已经大病救助过的不再享受大病救助,但按其他方面救助),对历年患大病已经去世的应及时注销,不得隐瞒上报救助。
四、申报人员必须提供的证明材料:1、个人救助申请;(盖系统工会章)2、困难职工(农民工)档案表格一式两份;(盖系统工会章)3、单位证明、个人月收入证明及配偶月收入证明;(盖系统工会章)4、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书和出院结论复印件,医药费发票复印件;5、本人身份证和户口复印件;6、家庭所有成员的户口复印件(包括户口首页);7、电话。
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制度
公司困难职工帮扶制度
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是公司党政解决困难职工群众的工作及生活问题,为困难职工提供救助、维权和服务,促进社会和谐,促进改革发展,为党分忧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进一步将帮扶工作做好、做实,真正使帮扶工作覆盖到每一名困难职工。
经公司研究决定,此项工作由工会牵头组织实施,切实维护好困难职工的切身利益,把组织温暖送到职工心坎上。
一、特困和困难职工标准
特困职工: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职工。
困难职工:家庭月人均收入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由于重病或残疾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
二、特困和困难职工调查
工会于每年3月前对困难职工进行调查摸底。
对符合特困和困难标准的职工要在实施“三查一访”后,纳入困难职工档案。
三、帮扶工作制度
(一)每年春节期间向困难职工发放食物或慰问金。
(二)工会深入困难职工家庭进行走访慰问,组织贴心人服务队开展为困难职工服务活动。
(三)每年在8月底开展金秋助学活动,为考上大学的困难职工子女发放助学金。
(四)不定期开展转赠活动,将筹集到的帮扶物品赠与有需求的困难职工。
(五)按照市总和母公司工会要求,不定期开展募捐活动,
帮扶困难职工。
关于开展困难群体普查的通知2016
关于开展困难群体普查的通知各单位工会:按照公司党政提出的“努力构建平安和谐矿区,营造良好发展氛围”的工作要求,为深化困难职工帮扶工作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对困难群体档案的动态化、信息化、规范化管理,使有限的帮扶资源救助到最急需帮助的困难职工家庭,决定开展2016年困难群体普查工作。
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普查的重要意义困难群体普查工作,是准确摸清困难群体基数变化、类型分布和突出困难的有效手段,是针对新情况、新形势研究制定新的帮扶措施的重要依据,是体现帮扶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核心基础。
做好困难群体普查工作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帮扶体系和整合帮扶资源,有利于解决好困难群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同时也是落实“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四新”主题教育和“重塑中国石油良好形象”大讨论活动的具体行动。
必须严格标准、严明纪律、严抓落实,深化“送温暖”活动,促进矿区的和谐稳定,进而为油田质量效益可持续发展营建良好的内外部环境。
二、普查对象油田公司级特困、一般困难职工家庭和厂处级困难职工家庭、孤儿、工(病)亡遗属。
其中油田公司级特困职工家庭为普查工作的重点群体。
三、普查时间11月9日至11月25日,为各单位宣传发动、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三级单位审核及上报阶段;11月26日至12月13日,为各二级单位审核、公示、上报阶段;12月14日至12月31日,为油田公司职工服务帮扶中心和特困职工家庭认定审议组复核阶段;2016年1月1日至1月10日,为油田公司扶贫帮困工作委员会研究审批,油田公司职工服务帮扶中心批复、登记、存档阶段;1月11日至1月20日,为各二级单位修改完善全总《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中特困档案信息的阶段。
四、填报内容1. 需手工填写的表格:《辽河油田公司特困职工家庭申报(登记)表》,表格统一下发。
2.需打印加盖公章的表格:《一般困难职工家庭情况调查表》(见附件2)、《特困职工家庭银行卡统计表(工行)》(见附件4,要求全部统一为工商银行卡折号)。
《北京市总工会关于实施困难职工项目制帮扶工作的意见》(京工发〔2010〕36号)
《北京市总⼯会关于实施困难职⼯项⽬制帮扶⼯作的意见》(京⼯发〔2010〕36号)《北京市总⼯会关于实施困难职⼯项⽬制帮扶⼯作的意见》(京⼯发〔2010〕36号)各区、县总⼯会,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会,各产业⼯会,各局⼯会、各集团、公司⼯会,各直属基层⼯会,市总各有关部门、直属单位:为深⼊贯彻北京市⼯会⼯作会议和市⼯会⼗⼆⼤精神,落实市总⼯会《关于深化送温暖⼯程的实施⽅案》,积极采取项⽬制、社会化的帮扶模式,切实做好⼯会帮扶困难职⼯⼯作,特制定本意见。
⼀、⽬标任务对纳⼊困难职⼯档案的低收⼊职⼯家庭实施就业、医疗、⼦⼥助学等专项帮扶救助,对因突发事件和意外灾害造成临时⽣活困难的职⼯家庭实施临时应急帮扶救助,⼒争使职⼯家庭在党和政府、⼯会组织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帮助下,实现脱贫解困或在⼀定程度上缓解⽣活压⼒的⽬标。
⼆、帮扶项⽬(⼀)就业专项帮扶针对待岗失业⼈员、困难职⼯的未就业⼦⼥等就业困难群体,实施就业帮扶:1、开展“对接式”帮扶:通过调查了解待岗失业⼈员、困难职⼯未就业⼦⼥等就业困难群体的技能特点和就业需求,根据其需求对接⽤⼈单位和⽤⼈岗位,举办专场招聘会,发挥三级服务体系作⽤,开展“点对点”就业推荐服务,有针对性地为就业困难⼈员创造就业机会。
2、开展“订单式”帮扶:根据⽤⼈单位的岗位需求订单,对就业困难⼈员进⾏岗位订单所要求的知识和技能培训,通过技能提⾼帮助就业困难⼈员实现就业。
3、开展“跟踪式”帮扶:对参加招聘会未达成就业意向的⼈员,继续跟踪帮助推荐⼯作岗位;对于达成就业意向的⼈员,对其就业情况进⾏跟踪。
(⼆)医疗专项帮扶在对困难职⼯上年度医药费⽀出情况进⾏调查的基础上,视情况给予⾃付医药费负担过重的困难职⼯家庭适当救助:1、每年3⽉,市总⼯会下发《关于开展困难家庭医疗帮扶救助⼯作的通知》,对困难职⼯上年度医药费负担情况调查⼯作提出具体要求,公布帮扶条件和标准。
2、各单位⼯会根据市总⼯会《关于开展困难家庭医疗帮扶救助⼯作的通知》精神,安排实施本单位的医疗救助⼯作。
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建档立卡工作和年送温暖活动摸底调查的通知
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建档立卡工作和年送温暖活动摸底调查的通知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巴工办发〔2016〕85号关于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建档立卡工作和2017年送温暖活动摸底调查的通知市开发区总工会、市直各基层工会: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实施方案》(内工发【2016】24号)、《内蒙古自治区工会帮扶工作流程和管理规范》(内工发〔2016〕26号),进一步健全规范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机制,扎实做好全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确保困难职工同步迈入小康社会,市总工会决定2017年送温暖摸底调查与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建档立卡工作同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通过建档立卡工作,对困难职工进行精准识别、精准建档,进一步了解困难职工生产、生活状况,分析致困原因,摸清帮扶需求,明确帮扶主体,落实帮扶措施,实施动态管理,进行考核问效。
二、工作步骤(一)摸底建档阶段。
对所辖区域内困难职工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深入了解困难状况,分析致困原因,摸清帮扶需求。
在此阶段,对新增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应对照建档程序收集相关资料及时建档(意外致困须对照此次建档标准);对已建档的困难职工通过摸底排查,填写《困难职工档案表》(附件1),由困难职工签字确认(对有信息变动的职工情况应作变更处理,对退休、死亡及无法联系的职工及不符合建档标准的困难职工要作注销或脱困处理)。
(二)立卡阶段。
对于符合解困脱困条件的困难职工明确帮扶主体,落实帮扶措施,实施动态管理,进行考核问效,做到一户一档案、一户一计划,一户一措施。
填报《困难职工解困脱困联系卡》。
三、建档立卡标准和程序(一)建档标准1.低保户: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为521元),经政府救助后仍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以及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但尚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困难职工家庭。
首农集团工会圆满完成2010年困难职工摸底调查工作
造 和 谐 稳 定 的工 作 环境 , 为 乘 客 提 供 安 全 、优 质 、
快 捷 、舒 适 的乘 车 服 务 。 驾驶 员在 运 营 中要 严格 按 照 “ 好 ” “ 声” “ 五 六 五 多 ” “ 快 乐 ” 的特 色服 一 务 理念要 求 自己 ,并针 对 新 司机违 纪 违 训 ,
向全 社 会 展 示 三 元 出 租 的
良好 的企 业 形 象 , 进 一 步 提 升 三 元 出 租 的 品 牌 形
☆ 日前 ,为 贯彻 “ 都职 工 素 质 教育 工 首 程 ” 的 精 神 ,华 成公 司 组织 3 2名 职 工参 加
素 质 教 育 培 训 。公 司 副 书 记 陈 良芳 亲 自 为 大
弘扬 劳 模 精 神 ,形 成关 心 劳模 、
尊 重 劳 模 、学 习 劳 模 、争 当 劳 模
实 施 方案 》 《 于 实 施 困 难 职 工 、关 项 目制 帮扶工 作 的 意见》, 加强 送
的 良好 氛 围 ,立 足本 职 ,爱 岗敬 业 ,为构建 和谐 企业 做 出应有 的
贡献 。
闻 视 一农 窗 首
特 约 编 辑 李 蓓 蓓
I 首 集 工 圆 完 0 年 I I 工 底司 开展 主 题竞 农 团 会 满 成21 困I职 摸公调 工 0 难兀出 租 查 作
本刊讯 近 日,按照 市 总工会 的 要 求 , 首 农 集 团 各 二 级 单 位 工 会 组 织 对 职 工 中生 活 特 别 困难 的 温 暖 长 效 机 制 建 设 的基 础 环 节 。 为 了 切实 做好 扶 贫解 困送 温 暖工 作 ,把 企 业 对 职 工 的 关 怀 真 正 落
关于统计困难党员、困难员工的通知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文件
三公局党群字〔2010〕11号
关于统计困难党员、困难员工情况的通知
各子(分)公司、直属项目、机关各党组织并工会:
为全面掌握局困难党员、困难员工情况,为困难员工送去组织上更多的关怀,请各单位近期对本单位困难党员、困难员工,特别是对身处施工一线员工进行一次摸底调查,重点了解其在工作、生活上的困难。
局党委、工会将在元旦前后组织对困难党员、困难职工的慰问活动。
各单位在调查统计时要深入细致,内容详实,并填写《困难党员调查表》或《困难职工调查表》(附后),于2010年12月7日前将摸底调查的情况和调查表报党群工作部。
联系人:王永刚电话:84907695
附件:1.困难党员调查表
2.困难员工调查表
二○一○年十二月一日主题词:关于统计通知。
关于做好2020年度困难职工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模板】
关于做好2020年度困难职工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各县(区)总工会,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总工会,市直有关单位工会: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2018年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管理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江苏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提高精准帮扶力度,切实帮助和解决困难职工家庭实际困难,市总工会决定2020年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困难职工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已建立工会组织的机关及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包括签订劳动合同加入工会组织的农民工),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为困难职工,退休人员原则上不再申报建档(物业服务人员、环卫工人可放宽至65岁,需提供劳动合同)。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一)申报条件市总工会建档困难职工分设全国级和地市级困难职工;1.全国级困难职工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1040元(最低生活保障线2倍)的职工家庭。
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1040元,不超过1560元(最低生活保障线3倍)的职工家庭,由于本人及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子女上学、残疾、单亲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2.地市级困难职工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1560元,不超过2080元(最低生活保障线4倍)的职工家庭,由于本人及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家庭,不得申报困难职工1.未加入工会组织的职工(包括农民工);2.拥有2套(含)以上产权住房的家庭;3.拥有商业店铺或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4.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或自费出国留学的;5.非受雇佣经常使用机动车辆、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的;6.在申请、核查阶段不如实提供家庭收入以及财产状况的;7.已享受居民低保待遇的困难职工家庭。
(三)县区困难职工的申报审核,参照市级困难职工的条件和程序进行。
全国级困难职工XX县区级困难职工家庭月人均收入标准,由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023年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困难职工调查摸底工作通知
2023年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困难职工调查摸底工作通知
亲爱的各位同事:
随着2023年的到来,春节即将到来,为了让广大困难职工度
过一次温暖的春节,公司将举办一次“送温暖”活动,为他们送去节日的祝福和慰问。
在此,公司向各位发出困难职工调查摸底工作通知,希望广大同事积极参与,为该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支持和帮助。
为了更好地实施该活动,公司已经成立了特别工作小组,并开展了预调查工作。
现在,我们将进一步深入到困难职工家庭中,了解他们的实际需求和困难,为他们提供针对性的帮助和服务。
因此,我们需要广大同事的积极参与和配合。
具体的工作安排如下:
1.广泛征集调查对象:请大家将身边需要帮助的困难职工信息
及其家庭情况告知我们,包括困难职工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以及他们的家庭成员、生活条件、经济来源等情况,以便我们更好地了解他们的实际情况。
2.开展家访工作:按照预调查结果,派出小组前往困难职工家
庭进行实地调查,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和实际需求,同时把公司的关心和关爱传递给他们。
3.制定帮扶方案:根据调查结果,制定针对性的帮扶方案,适
时向困难职工发放慰问金、困难补贴等,帮助他们度过一个美好的春节。
希望广大同事积极参与这次“送温暖”活动,为困难职工提供实际的帮助和支持,为公司建设和谐温馨的团队注入新的力量。
最后,祝愿大家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工作顺利,生活幸福。
此致
敬礼!
2023年元旦
公司困难职工服务办公室。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建立困难职工档案制度暂行办法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建立困难职工档案制度暂行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全国总工会•【公布日期】2006.10.23•【文号】总工办发[2006]36号•【施行日期】2006.10.23•【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会正文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建立困难职工档案制度暂行办法(总工办发[2006]36号2006年10月23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工会困难职工档案(以下简称档案)建立、管理工作,全面、真实、及时地掌握困难职工家庭的生活状况,使困难职工档案在帮扶困难职工中发挥基础性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档案是各级工会掌握困难职工群体状况,开展送温暖活动和帮扶救助工作,反映困难职工的情况和推动解决相关问题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困难职工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职工;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但因下岗失业、重大疾病、子女教育、意外灾难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因遭受各类灾害、重大意外事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
第四条档案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建立、动态管理。
第二章档案分类第五条档案由下列三部分组成:1、困难职工原始档案。
主要内容应该有:本人自然情况、家庭情况、困难程度、致困原因、技术特长、就业要求、帮扶需求等。
各地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档案内容。
2、综合统计资料档案。
主要是与档案建立、管理和开展帮扶工作有关的各类报表和数据统计资料等。
3、工作资料档案。
主要是在开展送温暖活动和各种帮扶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资料,新闻报道资料,图表、照片、音像资料等。
第三章档案建立第六条基层工会通过定期调查摸底或职工个人申报,所在单位(社区)按规定标准和要求建立困难职工档案。
第七条基层工会要建立所属困难职工个人原始档案、综合统计资料档案和工作资料档案,按工会隶属关系将综合统计资料档案副本报上级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备案,并按时填报档案情况综合统计表。
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做好1997年困难职工生活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劳部发[1997]54号
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做好1997年困难职工生活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正文:---------------------------------------------------------------------------------------------------------------------------------------------------- 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做好1997年困难职工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劳部发〔1997〕54号1997年2月28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解放军总后勤部生产管理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生活保障工作,全国解困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制定了《关于做好1997年困难职工生活保障工作意见》,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研究制定解困工作计划,并于1997年3月31日前报全国解困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劳动部代收)。
关于做好1997年困难职工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千方百计采取措施,有效解决了1997年元旦、春节期间部分职工生活困难的问题,以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维护职工队伍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了进一步做好1997年解困工作,根据中央领导同志关于“鉴于帮困是一项较长时期的任务,当前尤其繁重,必须继续抓紧抓好。
除深入调查,掌握情况外,工作重点要放在建立机制、落实资金上”的指示,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四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针,按照“稳中求进”的要求,紧紧围绕国有企业改革和再就业工作,狠抓中办发〔1996〕29号文件的落实,使职工生活保障工作制度化,为维护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做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深入贯彻中办发〔1996〕29号文件,推动建立正常的解困工作机制,落实帮困资金。
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全面建立解困工作领导责任制和帮困资金制度,推进解困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建设,力争使困难职工和全部特困职工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全面推动困难职工再就业工作,标本兼治开展解困工作;确保职工队伍稳定,为香港回归和党的“十五大”召开创造良好的环境。
困难职工摸底情况报告
困难职工摸底情况报告困难职工是指由于身体或其他一些特殊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参加工作并需得到企业或社会的特殊帮扶的职工。
在一个企业或社会中,困难职工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
因此,了解困难职工的具体情况是企业和社会对其负责任的体现。
摸底调查是了解困难职工情况的有效手段之一。
一、调查目的1. 了解困难职工的基本情况:如性别、年龄、婚姻状况、文化程度等。
2. 了解困难职工存在的主要问题:如身体健康、经济状况、子女教育等。
3. 为企业出台有针对性的困难职工帮扶措施提供参考和依据。
二、调查方式1. 纸质问卷调查采取发放纸质问卷的方式,困难职工填写并提交。
这种方式的优点是操作简单、容易普及,但难以解决问卷的回收和统计问题。
2. 网络问卷调查采用网络平台提供的在线问卷调查工具,对困难职工进行调查。
该方式在提高响应率和方便统计上有很大优势。
3. 线下面对面调查借助企业工会、党委、团委及相关部门组织人员,采用面对面的方式与困难职工进行交流。
该方式可充分发挥组织部门的作用,加深与困难职工的沟通和交流。
三、调查内容1. 个人基本情况:性别、年龄、婚姻状况、文化程度等。
2. 家庭状况:家庭人口、家庭收入、家庭支出等。
3. 健康状况:现有疾病、遗传疾病、治疗费用等。
4. 经济困难情况:是否申请困难职工补贴、是否享受社保、住房问题等。
5. 子女教育问题:子女是否在本地读书、是否申请助学贷款等。
四、调查结果1. 困难职工分布情况:查询调查结果,了解困难职工的年龄、性别、婚姻状况等情况及其分布情况。
这有助于企业有针对性的统计和分析。
2. 困难职工身体状况分析:对困难职工的身体状况进行分析,做出相应的困难职工帮扶措施。
例如有遗传病史的职工需保障其医疗支持,避免日后出现高额医疗支出等问题。
3. 经济状况分析:了解困难职工的经济状况后可以在团队内出台更为具体的补贴政策;对于家庭负担重的困难职工,可以采用向公司申请压薪或者休息稳定情绪等方式帮助其减轻经济压力,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困难职工包保制度范本
困难职工包保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关心关爱困难职工,提高困难职工的生活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困难职工包保制度是指通过对困难职工进行摸底调查、建立档案、制定帮扶措施、落实帮扶资金和物资、跟踪帮扶效果等一系列工作,确保困难职工得到及时有效的帮助。
第三条困难职工包保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每一名困难职工都能得到应有的关爱和帮助。
第四条困难职工包保制度由县总工会负责组织实施,各级工会组织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困难职工帮扶工作。
二、困难职工认定第五条困难职工是指在生活中遇到特殊困难,暂时无法自行解决的职工。
具体认定标准如下:(一)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二)家庭主要成员患有重大疾病,导致家庭负担过重的;(三)家庭遭受重大意外事故,导致财产损失严重的;(四)其他特殊情况导致生活困难的。
第六条困难职工的认定程序:(一)职工本人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二)单位工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报上级工会;(三)上级工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予以认定,并建立困难职工档案。
三、包保措施第七条建立领导干部包保帮扶机制,对困难职工进行一对一定向包保。
包保领导负责了解包保困难职工的生活状况,制定针对性帮扶措施,跟踪帮扶效果。
第八条各级工会配合开展“金秋助学”和“冬送温暖”等活动,为困难职工提供资金和物资帮助。
第九条工会组织通过微信群、公众号等宣传媒介广泛宣传工会的帮扶救助工作,提高政策知晓率。
第十条每年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工会做好困难企业职工生活状况的调查统计,确保帮扶工作落到实处。
四、考核与奖惩第十一条县总工会对困难职工包保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条对不认真履行包保职责、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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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困难职工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为准确掌握公司困难职工基本情况,切实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体现XX以人为本的理念,同时为开展“两节”送温暖工作奠定基础,公司工会决定于12月10日—12月25日对公司困难职工进行一次调查摸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
㈠特殊困难:职工本人患重大疾病,且个人支付的医药费数额巨大,或家庭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家庭经济条件陷入极端困难。
㈡家庭较困难:凡本公司职工配偶或直系亲属患重病(癌症)且花了巨大医药费的,家庭条件较困难的。
㈢一般困难:凡本公司职工配偶因病无法工作,子女还在上学,父母年老体弱。
㈣工伤职工: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突发事故伤害住院的。
二、程序
㈠个人申请。
困难职工本人写出申请并填写《困难职工申报表》《XX县困难职工档案》,附家庭困难的相关证明资料向部门提出申请。
㈡调查走访。
各部门要认真核实情况,对申请的困难
职工进行调查走访。
㈢各部门对困难职工调查摸底工作要高度重视,做到不漏报困难职工,也不能让不符合条件的职工进入困难职工档案。
㈣各部门的开展困难职工调查摸底建档工作,必须在12月25日前结束。
附件1. 困难职工申报表
2. XX县困难职工档案
XX股份有限公司工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1
附件2
注:打*号的为必填栏目;备注栏请详细说明家庭困难原因
填表说明:
1.困难类别:请填写“低保户”、“低保边缘户”或“意外致困户”。
2.政治面貌:请填写“中共党员”、“共青团员”、“群众”、“民主党派”或“其他”。
3.身份证号:必须是15位或18位。
4.健康状况:请填写“良好”、“癌症”、“心血管病”、“脑血管病”、“尿毒症”、“精神病”、“肝病”、“血液病”、“糖尿病”、“肿瘤病”、“腰颈椎病”、
“高血压病”、“肺病”、“一般疾病”、“残疾”。
5.身份:请填写“在岗”、“下(待)岗”、“失(无)业”、“退休”、“离休”、“病休”、“内退”或“农民工”、“研究生”、“大学”、“中职中技”、“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军人”、“农民”。
6.劳模类别:请填写“非劳模”、“全国劳模”、“省部级劳模”、“地市级劳模”、或“其他”。
7.住房类型:请填写“承租单位公房”、“政府廉租房”、“自购房”、“无房”、“租房”或“其他”、“自建房”。
8.住房面积:请填写“20以下”“20至50”、“50至70”或“70以上”。
9.所属行业:请填写“农、林、牧、渔业”、“金融保险业”、“社会服务业”、“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宗教”、“医疗卫生”、“军队”、“国家机关”、“纺织系统”、“冶金系统”、“煤炭系统”、“机电系统”、“电子仪表”、“化工系统”、“国防系统”、“城建系统”、“精工系统”、“财贸系统”、“医药系统”还是“其他”。
10.户口类型:请填写“非农业”、“农业”或“农转居”。
11.单位性质:请填写“国有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民营/私营/个体企业”、“与港澳台合资/合作”、“中外合资/合作”或“其他”。
12.企业状况:请填写“亏损企业”、“改制企业”、“关闭破产企业”、“正常”或“其他”。
13.是否单亲:请填写“是”或“否”。
14.是否进入医保:请填写“是”或“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