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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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黑龙江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黑龙江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2012.02.28 08:57:002010年黑龙江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黑龙江省统计局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11年5月5日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国务院、省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全省各族人民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全省二十多万名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和复查任务。

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总人口全省总人口为38312224人。

其中:地区人口数(人)哈尔滨市10635971齐齐哈尔市5367003鸡西市1862161鹤岗市1058665双鸭山市1462626大庆市2904532伊春市1148126佳木斯市2552097七台河市920419牡丹江市2798723黑河市1673898绥化市5416439大兴安岭行署511564二、人口增长全省13个市(地)的人口,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0时的36893576人)相比,十年共增加了1418648人,增长3.85%。

平均每年增加141865人,年平均增长率为0.38%。

三、家庭户人口全省13个市(地)共有家庭户12959910户,家庭户人口为36892642人,占总人口的96.29%;平均家庭户规模为2.85人,比2000年的3.23人减少了0. 38人。

四、性别构成全省13个市(地)的人口中,男性为19459763人,占50.79%;女性为18 852461人,占49.21%。

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4.54降为103.22。

五、年龄构成全省13个市(地)的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4580422人,占11.96%;15—64岁的人口为30543478人,占79.72%;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3188324人,占8.32%。

黑龙江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黑龙江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黑龙江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2012.02.28 08:57:002010年黑龙江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黑龙江省统计局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11年5月5日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国务院、省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全省各族人民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全省二十多万名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和复查任务。

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总人口全省总人口为38312224人。

其中:地区人口数(人)哈尔滨市10635971齐齐哈尔市5367003鸡西市1862161鹤岗市1058665双鸭山市1462626大庆市2904532伊春市1148126佳木斯市2552097七台河市920419牡丹江市2798723黑河市1673898绥化市5416439大兴安岭行署511564二、人口增长全省13个市(地)的人口,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0时的36893576人)相比,十年共增加了1418648人,增长3.85%。

平均每年增加141865人,年平均增长率为0.38%。

三、家庭户人口全省13个市(地)共有家庭户12959910户,家庭户人口为36892642人,占总人口的96.29%;平均家庭户规模为2.85人,比2000年的3.23人减少了0. 38人。

四、性别构成全省13个市(地)的人口中,男性为19459763人,占50.79%;女性为18 852461人,占49.21%。

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4.54降为103.22。

五、年龄构成全省13个市(地)的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4580422人,占11.96%;15—64岁的人口为30543478人,占79.72%;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3188324人,占8.32%。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少数民族数据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少数民族数据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少数民族数据2010年人口普查:全国人口分民族构成2010年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汉族人口1220844520人,其中男性625032848人,女性595811672人。

其余55个少数民族人口数据如下:壮族:16926381人,占比1.2700%回族:10586087人,占比0.7943%满族:10387958人,占比0.7794%维吾尔族:10069346人,占比0.7555%苗族:9426007人,占比0.7072%彝族:8714393人,占比0.6538%土家族:8353912人,占比0.6268%藏族:6282187人,占比0.4713%蒙古族:5981840人,占比0.4488%侗族:2879974人,占比0.2161%布依族:2870034人,占比0.2153%瑶族:2796003人,占比0.2098%白族:1933510人,占比0.1451%朝鲜族:1830929人,占比0.1374%哈尼族:1660932人,占比0.1246%黎族:1463064人,占比0.1098%哈萨克族:1462588人,占比0.1097%傣族:1261311人,占比0.0946%畲族:708651人,占比0.0532%傈僳族:702839人,占比0.0527%仡佬族:550746人,占比0.0413%拉祜族:485966人,占比0.0365%佤族:429709人,占比0.0322%水族:411847人,占比0.0309%纳西族:326295人,占比0.0245% 羌族:309576人,占比0.0232%土族:289565人,占比0.0217%仫佬族:216257人,占比0.0162% 锡伯族:190481人,占比0.0143%柯尔克孜族:186708人,占比0.0140% 景颇族:147828人,占比0.0111% 达斡尔族:131992人,占比0.0099% 撒拉族:130607人,占比0.0098% 布朗族:119639人,占比0.0090%毛南族:101192人,占比0.0076% 塔吉克族:51069人,占比0.0038%普米族:42861人,占比0.0032%阿昌族:39555人,占比0.0030%怒族:37523人,占比0.0028%鄂温克族:30875人,占比0.0023%京族:28199人,占比0.0021%基诺族:23143人,占比0.0017%德昂族:20556人,占比0.0015%保安族:20074人,占比0.0015%裕固族:14378人,占比0.0011%乌孜别克族:10569人,占比0.0008%门巴族:10561人,占比0.0008%鄂伦春族:8659人,占比0.0006%独龙族:6930人,占比0.0005%赫哲族:5354人,占比0.0004%高山族:4009人,占比0.0003%珞巴族:3682人,占比0.0003%塔塔尔族:3556人,占比0.0003%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中国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12.9533亿人。

2010年广东各市人口普查资料

2010年广东各市人口普查资料

广东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广东省统计局2011-05-10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国务院和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快速汇总任务。

现将我省这次普查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全省常住人口全省常住人口[3]为104303132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86420000人相比,十年共增加17883132人,增长20.69%。

年平均增长率为1.90%。

二、家庭户人口全省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 27747417户,家庭户人口为88681724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20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69人减少0.49人。

三、性别构成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54397408人,占52.15%;女性人口为49905724人,占47.85%。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3.82上升为109.00。

四、年龄构成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7618241人,占16.89%;15-64岁人口为79645606人,占76.36%;65岁及以上人口为7039285人,占6.75%。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7.28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6.58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0.7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全省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02239726人,占98.02%;各少数民族人口为2063406人,占1.98%。

六、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全省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8567259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17806826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44759923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23944315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口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2010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发布会实录

2010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发布会实录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发布会实录网易财经4月28日讯以下是国新办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发布会实录: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今天的发布会!社会各界十分关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工作,今天我们请来国务院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先生来出席发布会,向大家介绍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的数据,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国务院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国家统计局副局长张为民先生。

下面有请马建堂局长做介绍。

女士们、先生们,同志们、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中央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国新闻媒体的积极配合下,经过近千万普查人员的奋力拼搏和十三亿各族人民的积极参与,人口普查顺利完成普查准备、现场登记和事后质量抽查等工作,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予以公布。

一、人口总量这次人口普查登记的全国总人口为1339724852人,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十年增加7390万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0.57%,比1990年到2000年的年平均增长率1.07%下降0.5个百分点。

数据表明,十年来我国人口增长处于低生育水平阶段。

二、家庭户规模这次人口普查,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家庭户40152万户,家庭户人口124461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0人,比2000年人口普查的3.44人减少0.34人。

家庭户规模继续缩小,主要是由于我国生育水平不断下降、迁移流动人口增加、年轻人婚后独立居住等因素的影响。

三、性别构成这次人口普查,男性人口占51.27%,女性人口占48.73%,总人口性别比由2000年人口普查的106.74下降为105.20(以女性人口为100.00)。

四、年龄构成这次人口普查,0-14岁人口占16.60%,比2000年人口普查下降6.29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占13.26%,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2.93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1.91个百分点。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各地级市数据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各地级市数据

总人口
(人) 合计
户籍人口 (人)
19612368 12554049
23019196 14185160
12938693 9919579
28846170 33149845
104320459 85024973
95792719 95479481
94029939 104281397
80417528 89980794
78660941 74963132
71854210 71910486
65700762 70780713
59500468 68620208
57237727 61759716
54426891 47331520
广西壮族 自治区
46023761 51591711
云南省
45966766 45631063
江西省
抚顺市 辽宁
辽阳市 辽宁
阜新市 辽宁
本溪市 辽宁
盘锦市 辽宁
赣州市 江西
上饶市 江西
宜春市 江西
南昌市 江西
吉安市 江西
九江市 江西
抚州市 江西
萍乡市 江西
景德镇市 江西
新余市 江西
鹰潭市 江西
苏州市 江苏
徐州市 江苏
南京市 江苏
南通市 江苏
盐城市 江苏
无锡市 江苏
淮安市 江苏
宿迁市 江苏
泰州市 江苏
681.4 578.99 556.82 549.42 453.06 374.85 372.93 280.48 280.11 203.53 129.85 220.87 139.68
48.93
44.17
37.84
27.33
25.67

各省市区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汇总

各省市区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汇总

区数据汇总
年龄结构
民族构成
0-14岁
15-64岁
65岁以上
汉族
少数民族
大专以上
高中(含中专)
人数 比率 人数 比率 人数 比率 人数 比率 人数 比率 人数 比率 人数
22245.97 16.60% 99843.34 74.50% 11883.17 8.90% 122,593.3 91.51% 11,379 8.49% 11963.68 8.93% 18798.60
105.20 106.80 114.52 102.84 105.56 108.05 102.54 102.67 103.22 106.18 101.54 105.69 103.39 105.96 107.46 102.33 102.06 105.56 105.81 109.00 108.26 110.90 102.43 103.14 106.89 107.84 105.69 106.92 104.42 107.40 105.09 105.34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各省市自治区数据汇总
省市自治 区
人口总数
家庭户人口
人数 (万人)
比5普 增长
排名
户数 (万户)
人口 (万人)
户均 (人)
性别构成
男性
女性
性别比
人数 比率 人数 比率 女性=100
全国 133,972.49 5.84% 北京市 1,961.20 44.50% 天津市 1,293.82 29.27% 河北省 7,185.42 6.55% 山西省 3,571.21 9.98% 内蒙古 2,470.63 4.00% 辽宁省 4,374.63 3.21% 吉林省 2,746.23 0.67% 黑龙江省 3,831.22 3.85% 上海市 2,301.91 37.53% 江苏省 7,865.99 5.75% 浙江省 5,442.69 16.37% 安徽省 5,950.05 -0.60% 福建省 3,689.42 6.28% 江西省 4,456.75 7.66% 山东省 9,579.31 5.50% 河南省 9,402.36 1.58% 湖北省 5,723.77 4.04% 湖南省 6,568.37 2.00% 广东省 10,430.31 20.69%

四川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四川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四川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1号)四川省统计局2011年5月7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国务院和全省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机器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常住人口及户籍人口全省常住人口[3]为80418200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83290935人相比,十年共减少2872735人,减少3.45%。

年平均减少0.35%。

全省登记的户籍人口[4]为89981705人。

二、家庭户人口全省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5]25802326户,家庭户人口为76206650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95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32人减少0.37人。

三、性别构成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40830945人,占50.77%;女性人口为39587255人,占49.23%。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98下降为103.14。

四、年龄构成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3644450人,占16.97%;15-64岁人口为57966205人,占72.08%;65岁及以上人口为8807545人,占10.95%。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5.68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2.18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50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全省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75510249人,占93.90%;各少数民族人口为4907951人,占6.10%。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减少3632394人,减少1.12个百分点;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759659人,增长1.12个百分点。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各省各地区主要数据公报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各省各地区主要数据公报
9.5
5.8 4.6 1.2 0.5 1.2 1.5 0.4 2.1 0.5 2.3 1.8 5.5 0.3
27.5
2.7 2.1 1.8 0.7 0.7 0.4 0.6 0.5 0.4 0.9 0.2
11.0
5.2 5.0 7.4 4.0 2.2 5.2 5.4 1.6 0.5 5.4 2.1
43.9
56 34 34 9 22 8 28 19 21 231 13 19 8 32 22 14 33 55 31 41 42 309
1.8 1.0 0.4 0.3 0.3 0.4 0.3 0.3 0.3
5.1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5.6 3.4 3.4 0.9 2.2 0.8 2.8 1.9 2.1
23.1
1.9 1.1 0.4 0.4 0.3 0.4 0.3 0.4 0.3 0.6 0.2
1.4 1.9 0.5 0.9 0.4 0.6 0.6 0.4 0.4 0.5 0.3
7.9
9.4 5.3 2.6 9.4 7.9 12.3 4.0 3.4 7.9 4.3 4.6
71.2
6.7 6.4 3.5 1.7 1.5 2.5 3.2 2.4 1.7 1.8 1.3 3.0 3.4 2.6 41.9 9.3 5.6 1.7 0.9 1.5 2.5 0.9 2.6 0.8 2.8 1.9 6.0 0.4 37.0 7.9 7.1 9.2 4.7 2.9 5.6 5.9 2.1 0.9 6.3 2.3 54.9 10.9 7.3 3.1 10.2 8.3 12.9 4.6 3.8 8.3 4.8 4.9 79.2
6.2
1.3 1.9 0.8 3.2 2.2 1.4 3.3 5.5 3.1 4.1 4.2

2010第六次人口普查各民族人口总数及排名

2010第六次人口普查各民族人口总数及排名

民族人口总数汉 族1220844520壮 族16926381回 族10586087满 族10387958维吾尔族10069346苗 族9426007彝 族8714393土 家 族8353912藏 族6282187蒙 古 族5981840侗 族2879974布 依 族2870034瑶 族2796003白 族1933510朝 鲜 族1830929哈 尼 族1660932黎 族1463064哈萨克族1462588傣 族1261311畲 族708651傈 僳 族702839东 乡 族621500仡 佬 族550746拉 祜 族485966佤 族429709水 族411847纳 西 族326295羌 族309576土 族289565仫 佬 族216257锡 伯 族190481柯尔克孜族186708景 颇 族147828达斡尔族131992撒 拉 族130607布 朗 族119639毛 南 族101192塔吉克族51069
普 米 族42861
阿 昌 族39555
怒 族37523
鄂温克族30875
京 族28199
基 诺 族23143
德 昂 族20556
保 安 族20074
俄罗斯族15393
裕 固 族14378
乌孜别克族10569
门 巴 族10561
鄂伦春族8659
独 龙 族6930
赫 哲 族5354
高 山 族4009
珞 巴 族3682
塔塔尔族3556其他未识别的民族640101
外国人加入中国籍1448
合计1332810869来源:中国国家统计局官网。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1号)(全文) 2011年04月28日11:24来源:人民网民网4月28日电据国家统计局网站消息,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1号)发布,具体内容如下: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第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11年4月28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目前已圆满完成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总人口全国总人口为1370536875人。

其中:普查登记的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3]共1339724852人。

香港特别行政区人口[4]为7097600人。

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口[5]为552300人。

台湾地区人口[6]为23162123人。

二、人口增长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1265825048人相比,十年共增加73899804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率为0.57%。

三、家庭户人口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家庭户[7]401517330户,家庭户人口为124460839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0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4人减少0.34人。

四、性别构成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男性人口为686852572人,占51.27%;女性人口为652872280人,占48.73%。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74下降为105.20。

五、年龄构成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22459737人,占16.60%;15-59岁人口为939616410人,占70.14%;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7648705人,占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8831709人,占8.87%。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分地区的常住人口数据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分地区的常住人口数据
24706321
上海市
23019148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1813334
பைடு நூலகம்北京市
19612368
天津市
12938224
海南省
8671518
宁夏回族自治区
6301350
青海省
5626722
西藏自治区
3002166
难以确定常住地
4649985
现役军人
2300000
三、实验数据统计
1.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绘制2010年我国各省区人口数柱形图,分别找出5个人口数最多和最少的省区(按顺序排列);(香港,台湾,澳门不包括在内)
图一:2010年我国各省区人口数柱形图
5个人口最多的省份或自治区:广东省,山东省,河南省,四川省,江苏省
5个人口最少的国家或自治区:天津,海南,宁夏,青海,西藏
54426891
广西壮族自治区
46026629
云南省
45966239
江西省
44567475
辽宁省
43746323
黑龙江省
38312224
陕西省
37327378
福建省
36894216
山西省
35712111
贵州省
34746468
重庆市
28846170
吉林省
27462297
甘肃省
25575254
内蒙古自治区
表一: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分地区的常住人口
地 区
人口数(人)
全国合计
1339724852
广东省
104303132
山东省
95793065
河南省
94023567

白山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白山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白山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时间:来源:作者:点击:∙共2页:∙上一页∙1∙2∙下一页初步核算,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433.1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17.2%。

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44.81亿元,增长5.8%;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259.98亿元,增长24.1%;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128.38亿元,增长8.3%。

人均GDP达到33524元/人,增长17.4%。

三次产业比例为2010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和历史罕见的洪涝灾害,全市人民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全面实施“三动”战略,统筹“三化”建设,全市经济实现平稳较快发展,人民生活继续得到改善,各项社会事业取得新的进步。

一、综合初步核算,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433.1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17.2%。

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44.81亿元,增长5.8%;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259.98亿元,增长24.1%;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128.38亿元,增长8.3%。

人均GDP达到33524元/人,增长17.4%。

三次产业比例为10.4:60.0:29.6。

民营经济主营业务收入567.20亿元,增长39.8%;民营经济增加值实现230.60亿元,占GDP比重达到53.2%。

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PPI)为106.9%。

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CPI)为103.3%,比2009年涨幅高3.5个百分点。

其中:食品类价格上涨9.3%;居住类上涨2.1%;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上涨1.9%;烟酒及用品类上涨1.4%;衣着类上涨0.9%。

全市完成一般预算全口径财政收入43.25亿元,同比增加6.87亿元,增长18.9%。

其中,市本级完成一般预算全口径财政收入26.90亿元,同比增加3.32亿元,增长14.1%。

全年完成地方级财政收入25.27亿元,增长27.8%。

其中全年完成税收收入17.29亿元,增长23.0%。

(2)四川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3号)

(2)四川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3号)
(2)四川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3号)
四川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3号)
四川省统计局
2011年5月6日
现将四川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常住人口[2]的自然变动情况公布如下:
地区
常住
人口
出生
人口
死亡
人口
出生率
死亡率
自然
增长率
四川省
80418200
718280
乐山市
3235756
26137
21731
8.08
6.72
1.36
南充市
6278622
47230
39258
7.52
6.25
1.27
眉山市
2950548
27884
22176
9.45
7.52
1.93
宜宾市
4472001
54174
35657
12.11
7.97
4.14
广安市
3205476
28388
27204
8.86
9.89
4.72
5.17
甘孜州
1091872
13839
6462
12.67
5.92
6.76
凉山州
4532809
65471
26809
14.44
5.91
8.53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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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在国务院、吉林省政府和市以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全力支持和配合下,通过全市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地完成了白山市第六次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市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2]为1296575人。

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1312362人相比,十年共减少15787人,下降1.2%。

年平均下降率为0.12%。

二、家庭户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513186户,家庭户人口为1274941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48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05人减少了0.57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为661038人,占总人口的50.98%;女性为635537人,占总人口的49.02%。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5下降为104.01。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147103人,占11.35%;15-64的人口为1015663人,占78.33%;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133809人,占10.32%。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7.35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了2.7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4.61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107942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274005人;具有初中程度的543531人;具有小学程度的262549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3963人上升为8325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18665人上升为21133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37789人上升为41921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27361人下降为20249人。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49195人,同2000年相比,文盲人口减少25582人,文盲率[3]由5.69%下降为3.79%,下降了1.9
个百分点。

六、人口地区分布
注释:
[1]本公布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文盲率是指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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