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的时效、效力问题
公证书委托期限
公证书委托期限篇一:委托公证书的有效期(共7篇)篇一:公证书有效期是多久图片已关闭显示,点此查看公证书有效期是多久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多久,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
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一、公证书中未规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
篇二:房产公证书有效期是多久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图片已关闭显示,点此查看房产公证书有效期是多久公证书中未规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
一般民事类公证如出生公证、结婚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学历学位公证、驾驶证公证等就属于这一类。
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一、公证书中未规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篇三:委托公证书样本及注意事项委托书委托人张三、李四系夫妻。
我们二人共同共有坐落在xx房产一套(房屋所有权证编号:xx,建筑面积xx平方米),我们拟将上述房产出售,特委托王五全权代表我们办理上述房产的出售、签订买卖协议、查档、代收房款及房屋过户等事宜。
受托人王五在办理上述事项中所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我们均予以承认。
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委托人:xxx xxx年月日公证书(XX)保xx证民字第xxx号中华人民共和国xx省xx市第一公证处公证员:年月日委托书公证XX-05-27 13:45:26(1)委托人本人的身份证明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本文来自: 小草范文网:公证书委托期限)明(如户口簿、身份证等),法人委托还应提交法人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3)草拟的委托书或委托合同;不论是委托书还是委托合同,均应写明以下事项:(1)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身份证号;(2)委托的原因;(3)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4)受托人可否转委托;(5)委托范围,主要有三种:①一次性委托,即只授予进行某一特定代理行为;②特别委托,即规定在某一时间内实施同一行为的权限;③概括委托,即规定办理某种事务或某种标的物的各种法律行为的权限;(6)委托费用与报酬;(7)委托产生的法律责任的承担;注意事项:(1)申办委托公证不得由他人代理;(2)委托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委托人委托他人处理其事务的意思表示;(3)受托人在委托人的委托权限、事项内,以委托人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篇四:公证的时效、效力问题公证的时效、效力问题一、公证书中未规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17.09.01•【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六号•【施行日期】2018.01.01•【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证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公证机构第三章公证员第四章公证程序第五章公证效力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证活动,保障公证机构和公证员依法履行职责,预防纠纷,保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第三条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遵守法律,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全国设立中国公证协会,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地方公证协会。
中国公证协会和地方公证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
中国公证协会章程由会员代表大会制定,报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公证协会是公证业的自律性组织,依据章程开展活动,对公证机构、公证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
第五条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法规定对公证机构、公证员和公证协会进行监督、指导。
第二章公证机构第六条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第七条公证机构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可以在县、不设区的市、设区的市、直辖市或者市辖区设立;在设区的市、直辖市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公证机构。
公证机构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公证书所具有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公证书所具有的法律效⼒有哪些
公证的法律效⼒就是指公证作为⼀种法律制度所体现的效果以及对社会产⽣的约束⼒,是指公证书所具有的法律上的确定的效果。
那么,公证书所具有的法律效⼒有哪些呢?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公证书所具有的法律效⼒有哪些
公证书所具有的法律效⼒如下所述:
1、证据效⼒。
公证的证据效⼒,是指公证证明的内容具有特殊的证明⼒,可直接作为认定事实依据。
《中华⼈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9条明确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为、法律事实和⽂书,⼈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公证证明在民事诉讼中原则上⽆须审查则应被采证。
2、使法律⾏为⽣效的效⼒。
具体说,即依照法律的规定或当事⼈的约定,某项法律⾏为必须进⾏公证才能产⽣法律效⼒的,不履⾏公证程序,则该项法律⾏为不能产⽣法律效⼒。
⼤体包括以下三种情况:根据法律、法规(包括⾏政法规和地⽅性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某些法律⾏为⾮经公证不能产⽣法律效⼒;按照当事⼈的约定,某些法律⾏为必须办理公证;按照国际惯例、国际条约和双边协定,法律⾏为⾮经公证不能产⽣法律效⼒。
3、强制执⾏效⼒。
公证的强制执⾏效⼒,是指公证处可依法赋予债权⽂书强制执⾏效⼒,债务⼈到期不履⾏时,债权⼈可以持该债权⽂书公证书为执⾏依据,不经过审判程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民法院申请强制执⾏。
同时也可⼤⼤减轻⼈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作负担,并有利于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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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书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公证书有效期是多长时间公证书指的是,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申请,依照事实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具有特殊法律效力的司法证明书,是司法文书的一种。
那么公证书有效期是多长时间?接下来由我为大家带来关于此问题的分析。
请大家阅读并了解我带来的文章。
一、公证书有效期是多长时间原则上公证书没有有效期限问题,公证书出具后,即具备了法律规定的证据效力,除非存在法定情形并经法定程序,否则公证书是不能被推翻的。
也就是说,只要公证没有依法撤销,它就是有效的。
公证本身没有时效,是随着被证明对象的存在而存在的,但部分种类的公证书因所涉及事实的真实性或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具有可变性,如婚姻状况、未受刑事处分、授权委托等,当被证明的事实或者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发生变化,原公证书可能就与事实不相符而无法使用,需要重新办理公证。
二、特殊类型公证书的有效期1、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对公证书的出具期限有特殊规定,一般常见于涉外公证认证中,部分国家的签证部门或认证部门对于公证书的出具期限有要求,我们应该注意向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咨询相关方面有无规定或要求;2、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该有效期届满,公证书可能无法达到原有的使用效果。
如一份委托书公证书中,《委托书》载明委托期限为三个月,则三个月后,受托人无法再使用该公证书去办理委托事项;但该公证书仍具有证明效力,证明委托人曾在某一时段将相关事项委托受托人处理。
3、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存在不确定状态的,如经公证的房产赠与合同,赠与双方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来赠与人死亡,房管部门要求办理继承手续,受赠人无法再使用赠与合同公证书办理赠与过户。
三、出国所需的涉外公证书有效期是多长时间部分国家对发往本国使用的部分涉外公证书的出具日期(时常有变化)有特殊要求。
1、阿根廷:未婚公证书、无犯罪记录公证书应在3个月内出具方可使用;2、奥地利:用于定居的无犯罪记录公证书应为1个月内出具的,体检表公证书要求为28日内出具的;3、比利时:无犯罪记录公证书应为6个月内出具的;4、玻利维亚:无犯罪记录公证书应为3个月内出具的;5、荷兰:所有公证书应为半年内出具的;6、意大利:结婚、无犯罪记录公证书应为3个月出具的,出生公证书没有要求,其他类型的公证书应为半年内出具的;7、巴西:无犯罪记录公证书应为3个月内出具的;8、秘鲁:无犯罪记录公证书应为6个月内出具的;9、西班牙:无犯罪记录公证书应为3个月内出具的,结婚公证书应为6个月内出具的。
公证委托书时效
公证委托书时效公证委托书的时效主要涉及两个方面,即公证委托书的有效期和公证委托书中约定的时效条款。
首先,公证委托书的有效期是指委托人向公证机构提出委托并接受公证机构受理之日起到约定期限止。
在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规定,公证委托书的有效期原则上为1年。
这意味着委托人在一年内可以凭借有效期内的委托书进行公证手续办理,并享受公证的法律效力。
如果超过有效期,委托人需要重新提出委托并办理新的公证手续。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一些特定的事务,委托书的有效期可能会有所不同。
例如,在财产转让、债权债务、婚姻离婚等方面,委托书的有效期可能会相对较短,一般为6个月左右。
这是因为此类事务较为重要、敏感,委托书内容可能会受到变化或失效的影响,因此有必要缩短有效期以保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除了有效期外,公证委托书中的时效条款也是确定委托书效力时的重要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具有限制期限约定的合同,约定期限届满,除不履行义务外,不得再请求和解除合同。
这意味着,在委托书中对公证的期限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委托人必须在约定期限届满前完成相应的公证手续,否则将失去请求和解除合同的权利。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公证委托书需要满足一定的形式和内容要求,如委托书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必须注明委托内容、委托时间、约定期限等。
这些要求也对公证委托书的时效产生一定的影响。
如果委托书未能符合要求,可能会影响到公证的效力,甚至导致委托书的失效。
总结起来,公证委托书的时效取决于其有效期和约定的时效条款。
委托人需要确保在有效期内完成相应的公证手续,同时遵守委托书中的约定。
对于委托书的时效,委托人应当仔细阅读相关法律法规,并在具体事项中根据需要与公证机构进行沟通,以保障自身权益的实现。
公证的法律有什么效力
一、公证法律效力的价值公证制度之所以有其存在的必要,人们之所以办理公证,无非是因为公证在社会生活中有其独特的法律作用。
公证的独特法律作用是通过公证的法律效力来实现的。
公证的法律效力在整个公证制度中是一个带有根本性和全局性的问题,可以说,公证的法律效力是公证制度的生命。
公证法律效力的价值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公证的法律效力是公证职能的载体和体现。
公证制度是公证机构通过办理公证,发挥其在社会生活、经济生活中的服务、沟通、公证和监督作用的,不同的社会中介组织通过不同的职能发挥其在社会中的中介作用,公证的中介作用则是通过公证证明这一独特的形式,通过发挥公证的法律效力来发挥其中介作用。
因此,公证的法律效力是公证职能的载体和体现,是公证职能的归宿,是公证制度的命脉之所在。
(二)公证的法律效力是社会寻求公证保护的根本原因。
人们之所以申请办理公证,就是希望通过公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通过公证发挥其法律效力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些年来,公证业务之所以持续发展,就是因为人们日益认识到公证具有独特的法律效力,可以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公证书没有任何法律效力,就等同于一张废纸,也就不会有人办理公证了。
(三)公证的法律效力是法律对公证制度的法律保护。
在行政法学上,当人们谈到行政行为效力的意义时认为,“行政行为最直接的意义是法律对行政行为的保护,是行政行为的生命。
先定力、公定力、确定力、约束力和执行力及存续力,都是从各自角度为行政行为提供法律保护的。
”公证的法律效力也是一样,它体现的也是对公证制度、公证文书的法律保护。
没有公证的诸多法律效力的保护,公证制度将不复存在,公证文书也就没有任何价值可言。
(四)公证的法律效力是强化公证行业责任意识的法律原因。
拉丁公证联盟的座右铭写的是:“我们书写的是法律”。
正是因为公证书是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件,所以公证员才有一种荣誉感,但同时也承载了一种重大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
法律效力意味着公证书影响着人们的行为,事关社会的稳定与安宁,涉及到社会经济的发展与繁荣,因此,公证员办理公证事务时丝毫马虎不得。
公证书有效期多久
公证书有效期多久篇一:公证书有效期是多久公证书有效期是多久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多久,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
如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个月。
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一、公证书中未规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
一般民事类公证如出生公证、结婚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学历学位公证、驾驶证公证等就属于这一类。
申请人应该注意向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咨询公证书的有效期;二、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
如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个月;三、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也没有规定有效期,但是该法律行为或文书存在不确定状态的,公证书的有效期视具体情况而定;如经公证的合同,合同双方后来协议解除了合同,那么该合同的公证书就归于无效了;又如经公证的房产赠与合同,因为赠与双方没有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来赠与人死亡,无法过户,赠与合同落空,赠与公证书也无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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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个月。
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一、公证书中未规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
一般民事类公证如出生公证、结婚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学历学位公证、驾驶证公证等就属于这一类。
申请人应该注意向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咨询公证书的有效期;二、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
如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个月;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一、公证书中未规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
公证书的有效期
公证书的有效期篇一:出国公证书有效期是多长时间公证书有效期是多久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多久,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
如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个月。
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一、公证书中未规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
一般民事类公证如出生公证、结婚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学历学位公证、驾驶证公证等就属于这一类。
申请人应该注意向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咨询公证书的有效期;二、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
如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个月;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一、公证书中未规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
一般民事类公证如出生公证、结婚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学历学位公证、驾驶证公证等就属于这一类。
申请人应该注意向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咨询公证书的有效期;二、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
如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个月;三、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也没有规定有效期,但是该法律行为或文书存在不确定状态的,公证书的有效期视具体情况而定;如经公证的合同,合同双方后来协议解除了合同,那么该合同的公证书就归于无效了;又如经公证的房产赠与合同,因为赠与双方没有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来赠与人死亡,无法过户,赠与合同落空,赠与公证书也无法使用。
公证的时效、效力问题《赠与公证细则》第七条规定,办理不动产赠与公证的,经公证后,应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否则赠与行为无效。
实践中,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一、公证书中未规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
授权委托书公证文件有效期
授权委托书公证文件有效期是指该公证文件中所涉及的授权委托事项的有效期限。
在我国,授权委托书公证文件的效力与委托事项的性质、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关系、授权范围等因素有关。
一般来说,授权委托书公证文件的有效期可以根据委托人的意愿和实际需要来确定。
一、授权委托书公证文件的有效期限1. 固定有效期:委托人可以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指出授权的有效期限,如一年、两年等。
在有效期内,受托人可以依据公证文件行使委托人授权的事项。
一旦有效期届满,受托人即丧失了行使授权事项的依据。
2. 完成事项即失效:委托人也可以在授权委托书中规定,授权事项完成后立即失效。
这种情况下,受托人在完成授权事项后,不能再以公证文件为由行使委托事项。
3. 委托人死亡或终止:授权委托书公证文件的有效性还可以依据委托人的死亡或终止来确定。
一旦委托人死亡或终止,受托人即丧失了依据公证文件行使授权事项的依据。
4. 法律规定的失效情形:除了上述几种情况外,授权委托书公证文件还可能因法律规定的失效情形而失效,如授权委托书公证文件被撤销、变更,或者受托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
二、延长授权委托书公证文件有效期1. 委托人延长:在授权委托书公证文件有效期内,委托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决定延长有效期。
延长有效期的通知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由委托人和受托人签字或者盖章。
2. 受托人请求延长:受托人可以在授权委托书公证文件有效期内,向委托人提出延长有效期的请求。
委托人同意延长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受托人。
3. 延长有效期的限制:授权委托书公证文件的有效期延长后,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三、授权委托书公证文件有效期的意义1. 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授权委托书公证文件有效期明确了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授权期间内的权利义务,有助于双方明确各自的责任和权益。
2. 保障交易安全:在商业交易中,授权委托书公证文件的有效期有助于保障交易的安全,确保受托人在授权期间内可以合法行使委托事项。
公证常用知识点总结
公证常用知识点总结一、公证的定义公证是指公证员依法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或者对公证业务的事实进行证明,并在证明的文件上加盖公证印章的行为。
公证是一种法律行为,具有证明和保证的功能,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制度,公证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二、公证的种类1.财产权利公证主要包括房屋买卖、债权债务、所有权确认等公证业务。
2.婚姻家庭公证主要包括结婚公证、离婚协议、子女抚养协议等公证业务。
3.遗嘱公证主要包括遗嘱、遗赠等公证业务。
4.委托事务公证主要包括授权委托、代理委托、监护公证等公证业务。
5.呈递公证主要包括提存、保管业务等公证业务。
6.文书公证主要包括身份证明、证明、声明书等公证业务。
7.其他公证业务如知识产权公证,涉外公证,证券市场公证等。
三、公证员的资格及权利义务1.资格公证员必须经过公证员资格考试,取得国家公证员执业证书,方可从事公证业务。
2.权利公证员有权依法对公证申请人进行询问,查阅与公证业务有关的书证、凭证、物证,并要求与公证有关的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关资料。
3.义务公证员应当忠实履行公证职责,维护公证活动的正常秩序,保守对公证申请人和当事人的商业秘密。
四、公证的法律效力公证是以公证书、公证文书、公证民事协议书、公证遗嘱等形式,证明其内容的真实的州、县、市公证处或其他依法设立的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公证文件或证明文件具有公证约定或者公证效力,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具有证明和保证功能。
五、公证申请流程1.公证申请公证申请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或者委托代理人进行申请。
2.公证申请材料准备准备办理公证所需的各种书证、凭证、物证,以及身份证明等材料。
3.公证申请受理公证处接到公证申请后,将详细了解公证申请人的申请事项,并核查所提交的材料。
4.公证费用缴纳公证申请人根据公证处规定的标准,提交公证费用。
5.公证文书签订公证处审核确认公证申请人的身份及材料真实性后,会指定公证员完成公证文书的签订。
公证委托书有效期
公证委托书有效期应该是由委托⼈来规定的,如果没有期限则⾄办完委托事项为⽌。
授权委托书⼀般都有注明期限,没有注明的,有效期⾄委托事项结束或委托⼈终⽌委托为⽌。
⼀、公证书的有效期的3类情况:1、公证书中未规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部门单⽅规定,公证处⼀般不作规定。
⼀般民事类公证如出⽣公证、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学历学位公证、驾驶证公证等就属于这⼀类。
申请⼈应该注意向公证书的使⽤部门咨询公证书的有效期;2、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为或⽂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致。
如⼀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个⽉;3、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为或⽂书也没有规定有效期,但是该法律⾏为或⽂书存在不确定状态的,公证书的有效期视具体情况⽽定。
如经公证的合同,合同双⽅后来协议解除了合同,那么该合同的公证书就归于⽆效了;⼜如经公证的合同,因为赠与双⽅没有及时办理过户登记⼿续,后来赠与⼈死亡,⽆法过户,落空,赠与公证书也⽆法使⽤。
⼆、公证书的时效限制公证本⾝没有时效,是随着被公证的对象的存在⽽存在的。
部分种类的涉外公证书所涉及事实的真实性或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具有可变性,如婚姻状况、未受刑事处分、授权委托等,因此,在申办国内领事认证前,请您先核对涉外公证书所涉及的内容是否属实有效。
如公证书已失效,需重新办理公证后再申办领事认证。
三、委托期限不宜过长委托期限过长⼀旦由于房价上涨或者其他不确定因素,卖家随时可以撤销了委托,最终受损失的将会是中介公司,此种风险的存在也会产⽣纠纷。
办理公证的⽬的是为了预防纠纷,期限过长的委托书不但不能预防纠纷反⽽容易产⽣新的纠纷,所以我们不宜设置不确定或过长的委托期限。
公证书委托书有效期并⾮严格的法律概念,⽽是指公证书能够被实际使⽤的时间期限。
原则上公正⽂书没有时效问题。
⾔下之义就是,只要公证没有依法撤销,它就是有效的,除⾮存在法定情形并经法定程序,公证书是不能被推翻的。
房产公证书的时效性(3篇)
第1篇一、引言房产公证书作为一种法律文书,在房产交易、继承、赠与、抵押等环节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房产公证书并非一成不变,其时效性对于保障各方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围绕房产公证书的时效性展开论述,分析其法律依据、时效期限以及法律效力等方面的内容。
二、房产公证书时效性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法》是我国公证事业的基本法律,其中第三十二条规定:“公证机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在三十日内出具公证证明。
”这一规定明确了公证机构出具公证证明的时限。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权法》是我国调整物权关系的法律,其中第二十条规定:“权利人请求确认物权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该条规定了物权确认的诉讼途径。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是我国调整合同关系的法律,其中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
”该条规定了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
三、房产公证书时效期限1.公证期限根据《公证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公证机构应当在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出具公证证明。
这意味着房产公证书的公证期限为三十天。
2.物权确认期限根据《物权法》第二十条规定,权利人请求确认物权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房产公证书涉及的物权确认,当事人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提起诉讼。
3.合同纠纷期限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
对于房产公证书涉及的合同纠纷,当事人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提起诉讼。
四、房产公证书时效性的法律效力1.法律约束力房产公证书在有效期内具有法律约束力,各方当事人应当遵守公证书的规定。
一旦公证书失效,其法律约束力也随之丧失。
2.诉讼时效房产公证书时效性的丧失将导致诉讼时效的起算。
在公证书失效后,当事人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提起诉讼,否则将丧失胜诉权。
法律规定公证遗嘱时效(3篇)
第1篇在我国,遗嘱是公民在生前对自己财产进行处分的重要法律行为。
公证遗嘱作为遗嘱的一种形式,因其具有法律效力强、证明力高、保密性好的特点,受到越来越多人的青睐。
然而,关于公证遗嘱的时效问题,法律并未作出明确规定。
本文将从公证遗嘱的定义、公证遗嘱时效的必要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公证遗嘱时效的具体应用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公证遗嘱的定义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在公证机关的监督下,以书面形式对遗产进行处分的一种遗嘱形式。
公证遗嘱具有以下特点:1. 法律效力高:公证遗嘱具有很高的法律效力,一旦遗嘱人死亡,公证遗嘱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2. 证明力强:公证遗嘱具有很高的证明力,他人难以伪造或篡改。
3. 保密性好:公证遗嘱在公证机关保存,他人难以查阅,具有较好的保密性。
二、公证遗嘱时效的必要性公证遗嘱时效是指公证遗嘱在一定期限内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定。
确立公证遗嘱时效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维护遗产继承秩序:公证遗嘱时效可以保障遗产继承的有序进行,防止因遗嘱时效过长而导致的遗产继承纠纷。
2. 保护遗嘱人权益:公证遗嘱时效可以保护遗嘱人的合法权益,防止遗嘱人因时间久远而忘记遗嘱内容。
3. 防范欺诈行为:公证遗嘱时效可以防范他人利用伪造、篡改遗嘱等手段进行欺诈。
三、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目前,我国法律对公证遗嘱时效没有明确规定。
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1. 《继承法》相关规定:《继承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了继承人,但未指定继承份额的,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份额继承。
”这一规定表明,遗嘱人在遗嘱中未明确指定继承份额的,应当按照法定继承份额继承。
2. 《公证法》相关规定:《公证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公证机构应当依法对公证事项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公证。
”这一规定表明,公证机构在办理公证遗嘱时,应当依法对遗嘱内容进行审查。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相关规定:该意见第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
公证过的夫妻保证书的时效
夫妻保证书的时效是指夫妻保证书中所约定的内容在一定时间内具有法律效力的期限。
在夫妻保证书中,双方可以通过约定来确定保证书的时效。
一般来说,夫妻保证书的时效可以分为短期时效和长期时效。
短期时效通常是指夫妻保证书中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有效,例如一年、两年或者三年等。
在短期时效期间,如果夫妻双方遵守保证书中的约定,那么保证书所约定的内容将具有法律效力。
一旦短期时效到期,夫妻保证书中的约定将不再具有法律效力,除非双方再次续约。
长期时效通常是指夫妻保证书中的约定在结婚期间或者离婚后一定时间内有效。
例如,夫妻双方约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不得提出离婚,或者在离婚后一定时间内,双方不得重新结婚。
这种长期时效的约定通常涉及到夫妻双方的人身关系和婚姻自由权,因此具有一定的法律风险。
除了上述的短期时效和长期时效外,还有一种特殊的时效,即永久时效。
夫妻双方可以在保证书中约定,保证书中的内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者离婚后一直有效。
这种永久时效的约定通常涉及到夫妻双方的重大利益,因此需要双方认真考虑和权衡。
值得注意的是,夫妻保证书的时效并不等同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义务的时效。
即使夫妻保证书中的约定到期,夫妻双方的权利义务仍然有效,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或者依法解除。
在实际操作中,夫妻保证书的时效需要根据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和约定来确定。
如果夫妻双方在保证书中约定了时效,那么双方应当遵守约定。
如果夫妻双方对时效有争议,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和双方的实际情况来判断。
总之,夫妻保证书的时效是夫妻保证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夫妻双方应当在保证书中明确约定时效,以便在保证书所约定的内容到期后,双方能够清楚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同时,夫妻双方也应当遵守保证书中的约定,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夫妻关系的稳定和和谐。
房产委托公证时效(3篇)
第1篇一、引言房产委托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委托人授权他人代为处理房地产权利义务的法律行为所出具的公证证明。
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房产委托公证是一种常见的法律行为。
然而,对于房产委托公证的时效问题,许多人并不了解。
本文将就房产委托公证的时效问题进行详细阐述。
二、房产委托公证的概念及法律依据1. 概念房产委托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委托人授权他人代为处理房地产权利义务的法律行为所出具的公证证明。
房产委托公证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1)房产买卖委托公证:委托人授权他人代为办理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资金支付、过户登记等手续。
(2)房产租赁委托公证:委托人授权他人代为办理房地产租赁合同签订、租金支付、房屋维修等手续。
(3)房产抵押委托公证:委托人授权他人代为办理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抵押物登记等手续。
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公证机构应当对下列事项出具公证证明:(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二)当事人申请公证的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房地产登记、转让、抵押等法律行为。
”三、房产委托公证的时效1. 公证时效公证时效是指公证机构办理公证业务的时间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公证机构应当在收到当事人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出具公证证明。
2. 法律时效法律时效是指法律行为有效期限。
在房产委托公证中,法律时效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委托期限:委托人授权他人代为处理房地产权利义务的期限。
委托期限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不得超过5年。
(2)权利行使期限:受托人代为处理房地产权利义务的期限。
权利行使期限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不得超过委托期限。
(3)合同履行期限:房地产买卖、租赁等合同的履行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应根据合同约定确定。
3. 特殊时效在以下特殊情况下,房产委托公证的时效可能发生变化:(1)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导致房产委托公证无法按时办理,时效可以适当延长。
债权转让合同的公证时效
债权转让合同的公证时效甲方(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公证机关: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与第三方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甲方拟将其对第三方的债权转让给乙方。
为保证债权转让的合法性、有效性,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条款进行公证:第一条债权转让甲方同意将对第三方的债权,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转让给乙方。
乙方同意接受该债权,并承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债权转让的公证1. 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日内,共同向公证机关申请债权转让的公证。
2. 公证费用由_______方承担。
第三条公证时效1. 债权转让合同一经公证机关公证,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均应遵守合同约定。
2. 公证时效自公证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为_______年。
第四条债权转让的通知甲方应在公证之日起_______日内,将债权转让的事实书面通知债务人。
第五条债权转让的效力1. 债权转让后,乙方即成为新的债权人,享有对第三方的债权。
2. 甲方在债权转让后,不再享有对第三方的债权。
第六条违约责任1. 如甲方未按约定时间申请公证,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元。
2. 如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转让款,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元。
第七条争议解决双方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至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八条其他1.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公证机关留存_______份。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公证机关(盖章):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注:本模板仅供参考,具体条款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并建议在法律专业人士的指导下使用。
公证法的基本知识
公证法的基本知识在撰写关于公证法基本知识的文章之前,需要明确公证法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旨在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本文将探讨公证法的定义、目的、程序以及公证书的法律效力等方面的内容。
一、公证法的定义公证法是指国家机关或授权机构根据法律规定,通过公证员对特定民事行为或事实进行确证并发放公证书的法律制度。
公证法具有公正、权威的特点,是保障交易安全和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
二、公证法的目的公证法的目的是确保事实真实、合法有效,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增强交易的可靠性。
公证通过公正、权威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可以有效减少争议和纠纷。
三、公证的程序1. 公证申请:当事人向具有公证资格的机构递交公证申请,提供相关材料和证明文件。
2. 公证备案:公证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和审查,并将相关信息记录在公证备案簿中。
3. 公证审查:公证员对申请人的身份、资格、存续证明等进行审查,并核实事实或行为的真实性。
4. 公证记录:公证员将公证申请人的陈述、证据等进行记录,并出具公证书。
5. 公证书发放:公证员在公证书上加盖公章,并交付给当事人,同时留存一份备案。
四、公证书的法律效力公证书具有法律证明效力,一般来说,公证书在司法认定事实时具有较高的证明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具体效力如下:1. 具备央行公证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机关公证书,具有公证事实和公证意见的证明效力。
2. 除央行公证所具有的效力外,地方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机关公证书,具有相关事实的证明效力。
3. 具备政府决策机关签名的机关公证书,具有相关事实和机关意见的证明效力。
综上所述,公证法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扮演着确保证据真实性、维护交易安全的重要角色。
公证法的目的是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增强交易的可靠性。
公证的程序主要包括公证申请、备案、审查、记录和发放公证书等环节。
公证书具有法律效力,依法制定的公证书在司法认定事实时具有较高的证明力。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当前公证工作几个问题的通知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当前公证工作几个问题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司法部
•【公布日期】2004.09.13
•【文号】司办通[2004]第142号
•【施行日期】2004.09.13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公证
正文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当前公证工作几个问题的通知
(司办通[2004]第142号2004年9月13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
目前,《公证法》正处在起草制定阶段,很多问题尚在进一步调研论证之中。
《公证法》的出台,对改革和完善我国公证制度具有重大意义,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带来现有公证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的一些调整。
对此,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一方面要积极配合立法部门的工作,另一方面要结合本地实际,深入细致地做好各级管理人员和公证人员的思想工作,保持公证队伍的思想稳定,维护正常的公证秩序,确保公证工作的质量。
当前,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地一律暂停审批设立新的公证机构,暂停颁发新的公证员执业证。
各公证处暂停办理人员调入(聘用)、调出(解聘)手续;确需办理的,应报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同意。
二、各公证处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认真做好人事、财务、质量监管、档案管理等项工作。
严肃工作纪律,严禁违规处置资产,严禁违规发放钱、物。
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公证机构责任和公证处主任的领导责任。
三、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公证管理、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切实履行对公证机构的监督和管理职责,确保公证工作的正常秩序。
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重大情况,请及时报部。
授权委托书公证效力时间
授权委托书公证效力时间授权委托书公证是指委托人向公证机关申请,对委托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授权委托书公证在法律上具有重要的证据效力,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那么,授权委托书公证的效力时间是如何规定的呢?一、授权委托书公证的效力时间从委托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一般来说,授权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但当事人可以在委托书中约定具体的生效时间。
如果委托书未约定生效时间,则视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二、授权委托书公证的效力时间长短取决于委托事项的完成时间。
委托事项完成后,授权委托书公证的效力即告终止。
如果委托事项无法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当事人可以协商延长授权委托书公证的效力时间。
三、在特殊情况下,授权委托书公证的效力时间可以提前终止。
例如,委托人和受托人协商一致,可以提前解除委托关系,此时授权委托书公证的效力时间提前终止。
又如,委托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授权委托书公证的效力时间也会提前终止。
四、授权委托书公证的效力时间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诉讼时效是指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其合法权益的期限。
在诉讼时效期间,授权委托书公证的效力不受影响。
即使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只要委托事项尚未完成,授权委托书公证的效力依然存在。
五、授权委托书公证的效力时间可以续签。
在授权委托书公证效力期间,如果委托人和受托人同意续签,可以重新申请公证,延长授权委托书公证的效力时间。
需要注意的是,授权委托书公证的效力时间属于私法范畴,当事人可以在委托书中自由约定。
但是,约定的效力时间不得违反公序良俗,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否则,该约定无效,授权委托书公证的效力时间将按照法律规定执行。
总之,授权委托书公证的效力时间从委托书生效之日起计算,取决于委托事项的完成时间,可以在特殊情况下提前终止,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可以续签。
当事人应当在充分了解这些规定的基础上,合理约定授权委托书公证的效力时间,以确保合法权益的实现。
房产出售委托公证时效(3篇)
第1篇一、引言房产出售委托公证是指当事人因各种原因不能亲自到房产交易场所进行房产出售,而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房产出售事宜的一种法律行为。
在我国,房产出售委托公证是一种常见的法律行为,它既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简化了房产交易手续。
然而,房产出售委托公证的时效性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本文将从房产出售委托公证的概念、法律依据、时效性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房产出售委托公证的概念房产出售委托公证是指当事人因各种原因不能亲自到房产交易场所进行房产出售,而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房产出售事宜的一种法律行为。
在房产出售委托公证中,当事人是委托人,受托人是代为办理房产出售事宜的人。
房产出售委托公证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房产出售过程顺利进行。
三、房产出售委托公证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法律行为,代理人代为办理的法律行为,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公证机构应当对当事人提交的公证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予以公证。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房地产交易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房地产交易手续。
”四、房产出售委托公证的时效性1.公证时效公证时效是指公证机构对当事人提交的公证申请进行审查的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公证机构应当自收到公证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予以公证。
2.委托时效委托时效是指当事人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房产出售事宜的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法律行为,但未对委托时效作出明确规定。
3.房产出售时效房产出售时效是指房产出售合同生效后,受托人代为办理房产出售事宜的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房地产交易手续,但未对房产出售时效作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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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的时效、效力问题
《赠与公证细则》第七条规定,办理不动产赠与公证的,经公证后,应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否则赠与行为无效。
实践中,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
一、公证书中未规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
一般民事类公证如出生公证、结婚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学历学位公证、驾驶证公证等就属于这一类。
申请人应该注意向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咨询公证书的有效期;
二、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
如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个月;
三、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也没有规定有效期,但是该法律行为或文书存在不确定状态的,公证书的有效期视具体情况而定;如经公证的合同,合同双方后来协议解除了合同,那么该合同的公证书就归于无效了;又如经公证的房产赠与合同,因为赠与双方没有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来赠与人死亡,无法过户,赠与合同落空,赠与公证书也无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