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免税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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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增值税纳税人放弃免税权的思考

对增值税纳税人放弃免税权的思考

对增值税纳税人放弃免税权的思考李怀森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依法缴纳增值税;纳税人一经放弃免税权,其生产销售的全部增值税应税货物或劳务均应按照适用税率征税,不得选择某一免税项目放弃免税权,也不得根据不同的销售对象选择部分货物或劳务放弃免税权。

增值税纳税人放弃免是否有利图?通过以下案例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其中的倪端。

案例一:某有机化肥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生产的化肥一直享受增值税免税优惠。

该企业所生产化肥既作为最终消费品直接销售给农业生产者,又作为原材料销售给其他化工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假定销售给农业生产者和其他化工企业的比例为3:7,每吨化肥的不含税售价为2500元、成本为1755元(含从“进项税额转出”转入的255元)。

该企业生产化肥的原材料均从一般纳税人处采购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对销售给农业生产者和化工企业的化肥,是否选择放弃免税优惠。

从该案例中可以看出,如果有机化肥生产企业(以下简称化肥生产企业)放弃免税,销售给化工企业的化肥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购货方所支付的增值税,可从销项税中抵扣,反之如果化肥生产企业享受免税,购货方则因化肥生产企业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而无法抵扣进项税;对于销售给农业生产者的化肥,无论是征税还是免税都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购货方所支付的增值税只能计入成本。

对销售给农业生产者的化肥是否放弃免税?由于农业生产者是最终消费者,销售方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无论是否免税,销售化肥含税价格都是2500元,不含税价格2212元。

放弃免税,企业每吨化肥成本1500元,每吨化肥盈利712元;享受免税,每吨化肥利润745元(2500-1755)。

是否放弃免税出现不同盈利结果,因此对于化肥生产企业而言,放弃免税是不利的。

而销售给化工企业作为原料用的化肥情况则不同;该化工企业属于增值税纳税人,从购货方角度看,对销优先保证了国民经济急需的重点项目竣工投产。

押题宝典税务师之税法一能力测试试卷B卷附答案

押题宝典税务师之税法一能力测试试卷B卷附答案

押题宝典税务师之税法一能力测试试卷B卷附答案单选题(共45题)1、根据增值税现行政策规定,下列业务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是( )。

A.境外单位为境内单位提供境外矿山勘探服务B.境外单位向境内单位出租境外的厂房C.境外单位向境内单位销售在境外的不动产D.境外单位在境内向境外单位提供运输服务【答案】 D2、2021 年 3 月,某县税务机关拟对辖区内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该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资料如下:A.31685B.32225C.32285D.35335【答案】 B3、根据环境保护税法规定,环境保护税采用的税率形式是()。

A.比例税率B.定额税率C.超额累进税率D.超率累进税率【答案】 B4、根据增值税现行政策,下列行为适用增值税"先征后退"优惠政策的是( )。

A.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供热B.外国政府无偿援助进口物资C.血站供应给医疗机构临床用血D.煤层气抽采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抽采销售煤层气【答案】 D5、(2010年)关于关税特点的说法,正确的是()。

A.关税的高低对进口国的生产影响较大,对国际贸易影响不大B.关税是多环节价内税C.关税是单一环节的价外税D.关税不仅对进出境的货物征税,还对进出境的劳务征税【答案】 C6、下列各项货物中,适用9%增值税税率的是()。

A.玉米皮B.饺子皮C.中成药D.茶饮料【答案】 B7、某石化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企业原油生产成本为1 400元/吨,最近时期同类原油的A.326.70B.304.92C.316.80D.118.80【答案】 C8、下列关于消费税计税价格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银首饰,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为计税依据B.委托加工白酒,按照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C.将自产的葡萄酒用于换取生产资料,按同类消费品的平均价格计算纳税D.卷烟实际销售价格高于核定计税价格,按实际销售价格计税【答案】 C9、某石化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企业2020年9月发生业务如下:A.1.30B.0.00C.1.92D.2.32【答案】 C10、下列年应税销售额为600万元的纳税人中,应当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是()。

对一个放弃免税权案例的分析

对一个放弃免税权案例的分析

对一个放弃免税权案例的分析放弃免税权是指一个公司或个人放弃享受免税的权利。

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税务规定发生变化或个人或公司不再想要享受免税待遇的情况下。

本文将分析一个放弃免税权的案例,探讨其原因和影响。

在免税权案例中,我们看到了一个名为ABC公司的情况。

ABC公司是一个跨国企业,在多个国家拥有业务和办公室。

在过去的几年中,ABC公司享受了法律规定的免税待遇,以减少其经营成本和税务负担。

然而,由于全球税收合规要求的变化以及公司内部战略的调整,ABC公司决定放弃免税权。

这一决定意味着公司将不再寻求免税待遇并将改为全面缴纳税款。

首先,让我们探讨放弃免税权的原因。

有几个可能的原因可以解释ABC公司做出这一决定。

首先,新的法律法规可能使得免税权的优势不再明显。

政府可以修改税收政策以减少无谓的税收优惠,以此增加税收收入。

如果税收法规发生变化,公司可能需要重新评估其在免税权下的收益,而决定放弃它。

其次,公司内部的战略调整可能是另一个原因。

ABC公司可能已经制定了新的市场扩张计划,这些计划涉及到新的投资或业务模式,而这些模式与免税权不再兼容。

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可能会认为放弃免税权对于实现其战略目标更具有优势。

其次,与国际税收合规有关的因素也可能影响公司的决定。

在全球范围内,监管机关对跨国企业的税收合规要求日益严格。

公司为了遵守税法,并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和罚款,可能会选择放弃免税权,以确保自己的税务事务合规。

放弃免税权的决定可能会对ABC公司产生一系列的影响。

首先,放弃免税权将意味着公司将需要全面缴纳税款。

这可能导致公司的成本增加,从而对其盈利能力产生负面影响。

此外,公司还需要重新组织其财务和税务体系以适应新的税务要求,这可能需要额外的人力和金融投入。

然而,放弃免税权也可能带来一些潜在的好处。

首先,公司放弃免税权后,可以减少政府审查和纳税检查的风险。

在享受免税权的情况下,公司可能会受到更多的审查,并面临更高的税务风险。

个人放弃免税声明书范文

个人放弃免税声明书范文

个人放弃免税声明书范文英文回答:Waiver of Personal Immunity.A waiver of personal immunity is a legal document in which an individual voluntarily surrenders their right to immunity from being sued. This type of waiver is typically used in the context of employment or business relationships, where an individual agrees to be held personally liable for any actions they take in the course of their work or business.There are several reasons why an individual might choose to sign a waiver of personal immunity. One reason is to provide assurance to a potential employer or business partner that they will be personally responsible for any damages they cause. This can be important in situations where the individual will be handling sensitive or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or where they will be makingdecisions that could have a significant financial impact on the organization.Another reason why an individual might sign a waiver of personal immunity is to comply with a legal requirement. In some cases, the law may require certain individuals, such as healthcare professionals or financial advisors, to sign a waiver of personal immunity in order to provide certain services.It is important to note that a waiver of personal immunity is not a guarantee that an individual will be held personally liable for any damages they cause. The courts will still need to determine whether the individual was actually negligent or otherwise at fault for the damages that occurred. However, a waiver of personal immunity can make it easier for a plaintiff to bring a successfullawsuit against an individual.If you are being asked to sign a waiver of personal immunity, it is important to carefully review the document and understand its implications. You should also consultwith an attorney to make sure that you understand your rights and obligations.中文回答:个人放弃免税声明书。

注册会计师税法增值税法模拟试卷27_真题-无答案(485)

注册会计师税法增值税法模拟试卷27_真题-无答案(485)

注册会计师税法(增值税法)模拟试卷27(总分58,考试时间90分钟)单项选择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从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最正确的答案,在答题卡相应位置上用2B铅笔填涂相应的答案代码。

答案写在试题卷上无效。

1. 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3月销售三批同样的货物,每批各1 000件,不含税销售价分别为每件70元、50元和30元。

如果30元/件的销售价格被主管税务机关认定为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则该纳税人当月计算销项税额的销售额应为( )元。

A. 130 000B. 150 000C. 180 000D. 210 0002. 某从事行业咨询业务的小规模纳税人2017年10月年应税销售额超过了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在11月的申报期后未按规定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接到税务机关送达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后仍然没有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

2018年1月,该纳税人取得含增值税咨询收入50万元,当月购进复印纸张,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1.5万元,则当月该纳税人应纳增值税( )万元。

A. 1.33B. 2.83C. 1.45D. 2.113. 关于放弃免税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可具体选择某一项目放弃免税权B. 可根据不同销售对象选择部分货物或劳务放弃免税权C. 可根据不同销售时间选择部分货物或劳务放弃免税权D. 纳税人一经放弃免税权,其生产销售的全部应税销售行为均按照规定征税,不得选择某一项目放弃免税权,也不得根据不同的销售对象选择部分应税销售行为放弃免税权4. 某金店(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银首饰经营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3月采取“以旧换新”方式向消费者销售金项链20条,每条新项链的零售价格为2 500元,每条旧项链作价800元,每条项链取得差价款1 700元;当月取得首饰修理费价税合计金额2 270元。

该金店上述业务应缴纳增值税( )元。

A. 5 270B. 4 940.17C. 7 264.96D. 7 594.795. 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自产创新药的销售额,为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其提供给患者后续免费使用的相同创新药的增值税处理是( )。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增值税免税政策操作规范-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增值税免税政策操作规范-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

会计实务类价值文档首发!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增值税免税政策操作规范-财税法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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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免税范围界定
1、直接提供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规定: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免征增值税。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是指接受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发货人或其代理人、运输工具所有人、运输工具承租人或运输工具经营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在不直接提供货物运输服务的情况下,直接为委托人办理货物的国际运输、从事国际运输的运输工具进出港口、联系安排引航、靠泊、装卸等货物和船舶代理相关业务手续的业务活动。

试点纳税人提供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向委托方收取的全部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收入,以及向国际运输承运人支付的国际运输费用,必须通过金融机构进行结算。

2、间接提供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42号)规定,自2014年9月1日起,试点纳税人通过其他代理人,间接为委托人办理货物的国际运输、从事国际运输的运输工具进出港口、联系安排引航、靠泊、装卸等货物和船舶代理相关业务手续,可按照财税[2013]106号附件3第一条第(十四)项免征增值税。

试点纳税人提供上述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向委托人收取的全部代理服务收入,以及向其他代理人支付的全部代理费用,必须通过金融机构进行。

2023年-2024年税务师之税法一真题精选附答案

2023年-2024年税务师之税法一真题精选附答案

2023年-2024年税务师之税法一真题精选附答案单选题(共45题)1、下列关于消费税纳税人的说法,正确的是()。

A.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是消费者B.超豪华小轿车零售环节的纳税人是消费者C.携带卷烟入境的纳税人是携带者D.卷烟批发单位之间批发卷烟的纳税人是上级批发企业【答案】 C2、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收法律关系消灭原因的是()。

A.纳税义务因超过期限而消灭B.纳税人自身的组织状况发生变化C.税法的调整D.因不可抗拒力造成的破坏【答案】 A3、生产酒类产品的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2月份发生下列业务:A.6.01B.6.61C.7.01D.7.27【答案】 C4、某餐饮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符合加计抵减政策的适用条件。

2019年10月,取得餐饮服务不含税收入100万元,购入厨房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不含税金额20万元,简易计税项目不含税销售额80万元,征收率为3%。

此外无其他涉税事项。

该餐饮公司当月应缴纳增值税()万元。

A.5.41B.5.50C.5.54D.5.00【答案】 A5、根据《资源税税目税率表》,下列属于能源矿产的是()。

A.天然卤水B.二氧化碳气C.金D.地热【答案】 D6、某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5月收购烟叶2000公斤,合计支付收购价款30万元,则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为()万元。

A.30.00B.33.00C.6.60D.6.00【答案】 B7、根据关税的有关规定,进出境货物和物品放行后,海关发现少征或者漏征税款的,应当自缴纳税款或者货物、物品放行之日起()内,向纳税义务人补征。

A.3 个月B.6 个月C.1 年D.3 年【答案】 C8、税款征收是税收征管的目的。

下列不属于税款征收内容的是()。

A.征收方式的确定B.核定应纳税额C.欠税的追缴D.税务稽查的实施【答案】 D9、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进料加工业务,按实耗法计算,前一期已核销的实际分配率为 30%,出口货物的征税率为 13%,退税率为1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纳税人放弃免税权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27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纳税人放弃免税权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27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纳税人放弃免税权
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7〕127号
全文有效成文日期:2007-09-25
字体:【大】【中】【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现将增值税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或劳务放弃免税权的有
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生产和销售免征增值税货物或劳务的纳税人要求放弃免税权,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免税权声明,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纳税人自提交备案资料的次月起,按照现行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二、放弃免税权的纳税人符合一般纳税人认定条件尚未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应当按现行规定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销售的货物或劳务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纳税人一经放弃免税权,其生产销售的全部增值税应税货物或劳务均应按照适用税率征税,不得选择某一免税项目放弃免税权,也不得根据不同的销售对象选择部分货物或劳务放弃免税权。

四、纳税人自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放弃免税权声明的次月起12个月内不得申请免税。

五、纳税人在免税期内购进用于免税项目的货物或者应税
劳务所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一律不得抵扣。

六、本规定自2007年10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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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的免税和零税率的区别、操作、范围和记忆方法

增值税的免税和零税率的区别、操作、范围和记忆方法

增值税的免税和零税率的区别、操作、范围和记忆方法一、区别:1、原理不同零税率代表有纳税义务,只不过由于税率是“零”,计算出的应纳税额是零。

免税是指免除了纳税义务。

两者有重要的差别。

虽然两种方法看似都是对某些纳税人或征税对象给予鼓励、扶持或照顾的特殊规定。

但是,由于增值税有一个链条的原则,免税对于一般纳税人因为不征收销项税额,同时进项税额不可抵扣应该转出。

免税开票时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对购买方来说不能取得专票从而不能抵扣,导致增值税抵扣链条中断。

而零税率,增值税链条并没有断,所以是不必要进行进项转出,为了生产零税率而购入的产品或服务等的进项是可以抵扣的。

增值税零税率不仅是本交易环节(或流通环节)的增值额部分不用缴纳增值税,而且,以前各交易环节(或流通环节)的累积增值额也不用缴纳增值税,具体通过允许免抵或免抵退进项税额来实现。

零税率比免税还优惠。

2、适用范围不同增值税零税率仅仅适用于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而增值税免税政策不限于跨境应税行为,也适用于境内发生的应税行为。

零税率是增值税税率的一种,所以增值税零税率政策仅适用于一般纳税人,不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免税政策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3、税收管理要求不同零税率是增值税税率的一种,只要符合税法规定,就可以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并按月向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增值税退(免)税手续。

增值税免税是一项税收优惠政策,一般需报税务机关备案。

二、操作1.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适用零税率的应税服务,应按月向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增值税免抵退税或免税手续。

外贸企业参照一般贸易的申报方式,在申报期内收齐单证,办理免抵退税。

纳税人无论是选择免税还是零税率,均需要符合规定条件、适用范围、操作规程和备齐有关资料。

2.正确选择适用政策。

在税收优惠中,“营改增”纳税人应该尽量采用零税率而非免税;在税收优惠实行环节的选择中,应尽可能地选择最终环节。

财税〔2013〕106号文件附件1第四十四条明确,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同时适用免税和零税率规定的,优先适用零税率。

“零税率”和“免税”不要傻傻分不清(附:免征的40个项目20种行为)(老会计人的经验)

“零税率”和“免税”不要傻傻分不清(附:免征的40个项目20种行为)(老会计人的经验)

“零税率”和“免税”不要傻傻分不清(附:免征的40个项目20种行为)(老会计人的经验)《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涉及“增值税零税率”和“免征增值税”两类政策,那么,这两者有什么相同与不同呢?相同点一是提供零税率和免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都负有纳税义务,相应的销售额应在增值税申报表中申报。

这点有别于不征税收入,取得的不征税收入没有纳税义务,无须在增值税申报表中申报。

二是两者从形式上看都表现为纳税人不纳税,或者说是本交易环节(或流通环节)的增值额部分不用缴纳增值税。

三是两者都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提供零税率应税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政策依据是《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1号)第七条,即实行增值税退(免)税办法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提供免征增值税应税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政策依据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附件1)第五十三条。

四是财税〔2016〕36号文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同时适用免税和零税率规定的,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免税或者零税率。

不同点一是适用范围不同。

财税〔2016〕36号文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五条第(四)项规定,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

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财税〔2016〕36号文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规定了四十类项目免征增值税;财税〔2016〕36号文附件4《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也规定了一些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情形。

可见,增值税零税率仅仅适用于跨境应税行为,而增值税免税政策不限于跨境应税行为,也适用于境内发生的应税行为。

此外财税〔2016〕36号文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第三十四条规定,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纳税人放弃税收优惠的思考与建议

纳税人放弃税收优惠的思考与建议

一、我国现行税收优惠主要政策导向我国现有18个税种,每个税种都有税收优惠政策,且在不同时期政策导向也会有所不同。

我国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导向,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税收优惠有利于落实国家产业政策,提高综合国力制造业是实体经济的基础,是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科学技术是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体现,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源泉。

为了鼓励制造业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我国出台了很多税收优惠政策。

比如:先进制造业企业可以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高新技术企业可以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等等。

各种税收优惠政策极大地促进了制造业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涌现出一大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二)税收优惠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我国中小企业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 、70%以上的技术创新、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为了促进中小企业的稳定发展,国家出台了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政策。

比如: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六税两费”政策等等。

此外,还给予企业改制重组、残疾人等的增值税、契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优惠政策。

这些税收优惠政策既促进了企业稳定发展,又照顾了特殊群体利益,为人民群众迈向共同富裕、共创美好生活贡献了税收力量。

(三)税收优惠有利于区域间经济均衡发展我国幅员辽阔,实行全国统一的税收政策,不利于发挥区位优势。

因此,出台了很多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

比如: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新疆困难地区以及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企业所得税优惠,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关税、增值税、消费税优惠等等。

通过因地制宜的税收优惠,最大限度地调动了各地的优势资源,为区域间经济的均衡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放弃免税权

放弃免税权

增值税纳税人放弃免税权文件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财税[2007]127号文《关于增值税纳税人放弃免税权有关问题的通知》。

该文下发后在纳税人中引起了广泛反响,大家在关注该文对于放弃免税权应履行程序及相关要求的同时,也产生以下疑问:为什么会有纳税人主动提出放弃免税权?在此文之前,纳税人不能自由放弃这种权利吗?一、纳税人为什么会放弃免税权?该文的出台,其背景当然是此前有纳税人提出放弃免税权。

纳税人提出这样的要求,原因自然是有些情况下征税比免税对其更有利。

那么什么情况下征税会比免税更有利呢?我国的增值税是对应税项目在各个流转环节中的增值额计征的,其征收方式是一个环环相扣的链条式。

任何一个环节征税或抵扣不足,就会导致该链条的脱节,使税负在不同环节间发生转移。

正因如此,才会使免税在某些情况下不但不能给纳税人增加利益,反而加重其税收负担,甚至影响其产品销售:㈠、非最终产品的免税,将增加纳税人的总体税负。

举例说明:假设某产品从最初生产到最终退出市场流转进入消费领域经过如下环节,相关纳税人均为一般纳税人,各环节不考虑其他进项税额:1、甲公司由原材料加工成A产品,进项税额80,销项税额100;2、乙公司购入A产品加工成B产品,销项税额120;3、丙公司购入B产品加工成C产品,销项税额140;4、丁公司购入C产品销售给最终消费者,销项税额160.在以上流转环节中,甲、乙、丙、丁共产生增值税负160-80=80.下面我们分析在不同环节免税对纳税人总体税负的影响:1、甲公司A产品享受免税,因销售免税产品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同时不能开具专用发票(国有粮库销售免税粮食除外),因此甲公司增值税负为0,乙公司购入A产品加工成B产品销售产生的增值税负为120,甲、乙、丙、丁共产生增值税负0+120+20+20=160;2、乙公司B产品享受免税,同理,甲、乙、丙、丁共产生增值税负20+0+140+20=180;3、丙公司C产品享受免税,则甲、乙、丙、丁共产生增值税负20+20+0+160=200;4、丁公司享受免税,则甲、乙、丙、丁共产生增值税负20+20+20+0=6 0.由以上分析可以发现,只有在产品最终进入消费领域从而退出市场流转时免税,纳税人的总体税负才会降低;如果对中间产品免税,则免征环节越往后,纳税人的总体税负越高,这是因为免税环节越往后,不能抵扣而转入产品成本的进项税额越大。

放弃免税申请书范本

放弃免税申请书范本

尊敬的税务局领导:您好!我是XXX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我谨代表公司向您提交一份关于放弃免税申请的申请书。

首先,请允许我对税务局一直以来对我们公司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在此之前,我公司一直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得益于国家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扶持,我们的企业得以快速发展。

然而,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我们意识到免税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司的进一步发展。

在认真分析公司现状和未来发展规划后,我们决定放弃免税政策,以便更好地实现公司的发展目标。

首先,放弃免税政策有助于公司提高自身竞争力。

长期享受免税政策使公司在成本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但在市场竞争中,我们不能仅仅依靠政策扶持。

通过缴纳税收,我们可以更好地关注自身产品质量、技术创新和市场拓展,以提高公司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

其次,放弃免税政策有助于公司规范财务管理。

免税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公司财务管理的复杂性,为了满足政策要求,公司需要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进行财务核算。

放弃免税政策后,公司将简化财务核算,降低财务成本,使财务管理工作更加高效。

最后,放弃免税政策有助于公司履行社会责任。

作为一家企业,我们深知社会责任的重要性。

通过缴纳税收,我们可以在国家和社会需要的时候,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同时,缴纳税收也有助于我们更好地与政府部门沟通,为公司在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寻求帮助。

在此,我们郑重地向税务局提出放弃免税政策的申请。

我们深知这一决定对公司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我们也相信,在税务局领导和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的公司必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

再次感谢税务局一直以来对我们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期待您的批准。

此致敬礼!申请人:(签名)申请单位:XXX公司申请日期:年月日。

放弃免税申请书范文

放弃免税申请书范文

放弃免税申请书范文尊敬的有关部门:我是XXX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我特此向贵部门提交本公司放弃免税申请书。

我公司在过去的一段时间内取得了相关免税资格,享受了一定的纳税优惠政策。

然而,经过仔细考虑和全面评估后,我们决定不再继续享受免税待遇,而是按照一般纳税人的身份履行税务义务。

经过慎重考虑,我们认为这样做更符合社会责任和企业价值观,并愿意对本公司的发展和发展,以及整个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承担更多的税务责任。

我们公司此次申请放弃免税的决定,经过全体股东的审议和一致通过,并已于XXX日期进行正式的董事会决议。

我代表公司向贵部门提交本次放弃免税申请书,以及相关的申请材料和附件。

我公司放弃免税的理由如下:我们认识到免税只是一时的优惠政策,虽然对企业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存在着一定的限制和不便之处。

我们希望以一般纳税人的身份获得更大的自主权,更好地规划和调整企业的发展战略,提高市场竞争力。

我们深知作为企业的一员,我们应该积极主动地承担税务义务,为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纳税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方式之一,通过主动申请放弃免税,我们希望为国家的税收收入贡献我们应尽的一份力量。

我们相信以一般纳税人的身份,我们将更加注重质量管理、合规经营和企业形象的塑造。

通过健康有序地纳税,我们将更好地与企业的各类利益相关方保持沟通,加强企业内外部的信任和合作。

我公司郑重申请放弃免税资格,愿意按照税法规定的一般纳税人身份履行税务义务,并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请贵部门审核并批准我们的申请,我们将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相应手续。

感谢贵部门对我们申请的重视和支持!我们坚信,通过放弃免税资格,并更好地履行税务义务,我们公司将能够在一个更加公平竞争的环境中发展壮大,为促进经济社会的繁荣和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此致敬礼XXX公司法定代表人。

2023年矿业权评估经济与法律基础考前押题一

2023年矿业权评估经济与法律基础考前押题一

2023年全国矿业权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前押题一矿业权评估经济与法律专业能力1.对私自收购销售国家统一收购的矿产品的,由( )给予行政处罚。

A 地质矿产主管部门B 公安机关C 工商部门D 环保部门正确答案:C2.某商业企业2020年度实现利润总额20万元,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经稽查局检查发现,在“财务费用”账户中反映了两笔利息费用:一笔向银行借入流动资金200万元,借款期限6个月,支付利息费用4.5万元;另一笔向其他企业借入流动资金50万元,借款期限9个月,支付利息费用2.25万元。

在“营业外支出”账户中列支了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地区的捐款5万元。

假设不存在其他纳税调整事项,该企业2020年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

A 5.25B 5.41C 5.48D 5.79正确答案:D3.在调查对象中选择一部分重点企业进行非全面调查,调查的单位数目不多,但其标志值占总标志总量比重较大,此种调查属于( )。

A 抽样调查B 重点调查C典型调查D 全面调查正确答案:B4.一般情况下,交通运输、煤炭项目资本金比例应占总投资的( )A 20%及以上B 25%及以上C 30%及以上D 35%及以上正确答案:D5.矿产资源规划是( )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监督管理的依据。

A 国务院及其地质矿产主管部门B 省级人民政府及其地质矿产主管部门C 市级人民政府及其地质矿产主管部门D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正确答案:D6.下列各项中,属于政府财务会计要素的是()。

A 预算结余B 预算收入C 净资产D 预算支出正确答案:C7.下列企业的手续费和佣金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规定比例计算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允许结转以后年度扣除的是( )。

A 咨询企业B 期货代理企业C 保险企业D 银行正确答案:C8.某快递公司(小规模纳税人),按月纳税,2021年3月,为居民个人快递货物提供的收派服务取得不含税收入7万元,为公司快递货物提供的收派服务取得不含税收入6万元,该快递公司选择享受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则2021年3月取得的收入应缴纳的增值税是( )元。

税务单选题

税务单选题

【单选题】下列税率形式中,具有计算简单、税负透明度高、有利于保证财政收入、有利于纳税人公平竞争、不妨碍商品流转额或非商品营业额扩大等优点的是()。

A. 定额税率B. 比例税率C. 超额累进税率D. 全额累进税率【答案】B【解析】比例税率具有计算简单、税负透明度高、有利于保证财政收入、有利于纳税人公平竞争、不妨碍商品流转额或非商品营业额扩大等优点,符合税收效率原则。

但比例税率不能针对不同的收入水平实施不同的税收负担,在调节纳税人的收入水平方面难以体现税收的公平原则。

【单选题】某种征税对象应税收入,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应税收入500元以下的,适用税率为5%;应税收入500—2000元的,适用税率为10%;应税收入2000—5000元的,适用税率为15%。

某纳税人应税收入为4800元,则应纳税额为()。

A. 125元B. 220元C. 595元D. 570元【答案】C【解析】超额累进税率的应纳税额=500×5%+ 1500×10%+ (4800-2000)×15%=595(元)【单选题】按照现行规定,下列各项中必须被认定这小规模纳税人的是()。

A.年不含税销售额在60万元以上的从事货物生产的纳税人B.年不含税销售额在90万元以上的从事货物批发的纳税人C.年不含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会计核算制度不健全的从事货物零售的纳税人D.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答案】C【解析】会计核算不健全、年应税销售额达不到80万元的批发或零售货物的纳税人一律不得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非企业性单位和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单选题】下列纳税人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应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是()。

A.事业单位B.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C.个体工商户D.行政单位【答案】C【解析】非企业性单位和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单选题】依据增值税的有关规定,下列行为中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是()。

注册会计师CPA税法模拟题(92)

注册会计师CPA税法模拟题(92)

注册会计师CPA税法模拟题 (92)(总分:100.00,做题时间:150分钟)单项选择题(总题数:25,分数:100.00)1.纳税人的权利是建立在其纳税义务的基础之上,处于从属地位,所以税法具有义务性法规的特点,这一特点是由税收的( )特点所决定的。

(分数:4.00)A.强制性、固定性B.无偿性、固定性C.无偿性、强制性√D.权利、义务对等解析:税法属义务性法规这一特点是由税收的无偿性、强制性特点所决定的。

2.下列对销项税额的处理,错误的是( )。

(分数:4.00)A.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不确认销项税额B.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提供境外航段机票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客户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境外航段机票结算款和相关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C.一般纳税人企业销售已使用的2008年购置的未抵扣过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应当缴纳的增值税计入当期销项税额√D.一般纳税人以货物抵债,按同类产品销售价格计算销项税额解析:选项C,一般纳税人销售旧的未抵扣过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应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税额记入“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不是销项税额,不能并入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后再缴纳。

3.下列关于放弃免税权的表述,错误的是( )。

(分数:4.00)A.生产和销售免征增值税货物或劳务的纳税人要求放弃免税权,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免税权声明,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B.放弃免税权的纳税人,符合一般纳税人登记条件尚未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应当按现行规定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其销售的货物或劳务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C.纳税人申请放弃免税权,可以根据不同的销售对象选择部分货物或劳务放弃免税权√D.放弃免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解析:纳税人一经放弃免税权,其生产销售的全部增值税应税货物或劳务均应按照适用税率征税,不得选择某一免税项目放弃免税权,也不得根据不同的销售对象选择部分货物或劳务放弃免税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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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纳税人放弃免税权文件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财税[2007]127号文《关于增值税纳税人放弃免税权有关问题的通知》。

该文下发后在纳税人中引起了广泛反响,大家在关注该文对于放弃免税权应履行程序及相关要求的同时,也产生以下疑问:为什么会有纳税人主动提出放弃免税权?在此文之前,纳税人不能自由放弃这种权利吗?一、纳税人为什么会放弃免税权?该文的出台,其背景当然是此前有纳税人提出放弃免税权。

纳税人提出这样的要求,原因自然是有些情况下征税比免税对其更有利。

那么什么情况下征税会比免税更有利呢?我国的增值税是对应税项目在各个流转环节中的增值额计征的,其征收方式是一个环环相扣的链条式。

任何一个环节征税或抵扣不足,就会导致该链条的脱节,使税负在不同环节间发生转移。

正因如此,才会使免税在某些情况下不但不能给纳税人增加利益,反而加重其税收负担,甚至影响其产品销售:㈠、非最终产品的免税,将增加纳税人的总体税负。

举例说明:假设某产品从最初生产到最终退出市场流转进入消费领域经过如下环节,相关纳税人均为一般纳税人,各环节不考虑其他进项税额:1、甲公司由原材料加工成A产品,进项税额80,销项税额100;2、乙公司购入A产品加工成B产品,销项税额120;3、丙公司购入B产品加工成C产品,销项税额140;4、丁公司购入C产品销售给最终消费者,销项税额160.在以上流转环节中,甲、乙、丙、丁共产生增值税负160-80=80.下面我们分析在不同环节免税对纳税人总体税负的影响:1、甲公司A产品享受免税,因销售免税产品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同时不能开具专用发票(国有粮库销售免税粮食除外),因此甲公司增值税负为0,乙公司购入A产品加工成B产品销售产生的增值税负为120,甲、乙、丙、丁共产生增值税负0+120+20+20=160;2、乙公司B产品享受免税,同理,甲、乙、丙、丁共产生增值税负20+0+140+20=180;3、丙公司C产品享受免税,则甲、乙、丙、丁共产生增值税负20+20+0+160=200;4、丁公司享受免税,则甲、乙、丙、丁共产生增值税负20+20+20+0=6 0.由以上分析可以发现,只有在产品最终进入消费领域从而退出市场流转时免税,纳税人的总体税负才会降低;如果对中间产品免税,则免征环节越往后,纳税人的总体税负越高,这是因为免税环节越往后,不能抵扣而转入产品成本的进项税额越大。

对于下一环节纳税人,由于不能取得专用发票,必然加重其增值税负。

如果下一环节纳税人可以从其他渠道以合适的价格购入非免税产品,他必然会选择不购入免税产品,从而势必影响享受免税待遇的纳税人产品销售,因此享受免税待遇的纳税人就有可能会提出放弃免税权的要求。

㈡、增值税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改免征的产品,负面影响更大。

增值税先征后返等改免征,对纳税人的一个利好是可以免征城市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因为根据财税[2005]72号文《关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实行先征后返等办法有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不予退(返)还;但不利的是,增值税先征后返等方式的产品可以开具专用发票,购买者可以获得进项税额抵扣,而免税产品不能开具专用发票,购买者不能获得进项税额抵扣,必然会加重其增值税负。

以生产尿素企业为例,2005年7月1日前,其增值税的征收办法为先征后返50%,2005年7月1日后,根据财税[2005]87号文《关于暂免征收尿素产品增值税的通知》,上述政策调整为暂免征增值税。

这本来是一项保证化肥供应、稳定化肥价格的积极举措,却使以外购尿素为原料的企业在该政策改变后增值税负严重增加。

因此对于这类企业来说,他们要求再改为先征后返甚至放弃免征待遇的呼声会更高。

㈢、购入原料按扣除率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企业,一定情况下,征税比免税更有利。

以外购免税农产品加工初级农产品的企业为例,如果加工的初级农产品不免税,由于购进的农产品以买价为依据扣除13%的进项税额,而销售的产品以不含税销售额为依据按13%计算销项税额,从而形成了“高征低扣”现象。

如果产品增值率不高于13%,则会形成留抵税额,此时对于企业来讲,征税显然比免税更有利。

类似现象还会发生在废旧物资回收企业。

根据国税发[2007]43号文《关于废旧物资企业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一般纳税人生产企业购进废旧物资即使取得废旧物资专用发票,其可抵扣进项税额也只是发票注明金额乘10%扣除率,而生产的产品却要依17%的税率计征增值税。

如果回收企业大部分废旧物资来源于一般纳税人的废料或者进口,则可以取得增值税抵扣凭证(专用发票或海关完税凭证),在回收企业不免税时,尽管会增加其增值税负,但生产企业可以获得17%的进项税额抵扣,一定条件下就可以降低纳税人的总体税负,同时也有利于回收企业在同业竞争中占据优势,扩大销售。

二、财税[2007]127号文下发前,企业能否自由放弃免税权?根据国税发[2 005]129文《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纳税人享受减免税的条件发生变化,应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税务机关报告,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停止其减免税。

因此纳税人在申请享受减免税后,并非可以随便放弃这种权利,必须是相关条件发生了变化并经税务机关审核,这也是税法的严肃性所在。

实际上在财税[2007]127号文之前,一些地方的税务部门就明文要求,对于免税权纳税人不得擅自变动;有的地方虽然允许纳税人放弃免税权,但也规定了相应的条件,如河北省冀国税流发[1998]15号文《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规定:享受免税照顾的纳税人,如自愿放弃免税权,可以对其全部享受免税照顾的货物照章缴纳税款和使用专用发票。

但对纳税人的决定,一旦确定两年内不得变更。

三、纳税人放弃免税权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财税[2007]127号文赋予了纳税人可以放弃免税权的权利,但同时也规定了若干要求,所以纳税人行使该权利,必须注意以下问题:1、放弃免税权应当从长计议。

根据该文规定,纳税人放弃免税权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免税权声明,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自提交备案资料的次月起按现行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同时,纳税人自税务机关受理其放弃免税权声明的次月起12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这就要求纳税人对于放弃免税权必须从长计议,而不能只计一时之得失;2、放弃免税权必须综合考虑、全面平衡。

该文第三条规定,纳税人一经放弃免税权,其生产销售的全部增值税应税货物或劳务均应按照适用税率征税,不得选择某一免税项目放弃免税权,也不得根据不同的销售对象选择部分货物或劳务放弃免税权。

根据该规定,放弃免税权的企业就不可能存在兼营免税项目;另外,对于有多种产品享受免税的企业,个别产品可能征税比免税更有利,但由于其如果选择放弃免税权,必须放弃所有免税产品的免税权,因此纳税人必须要全面、综合地考虑各种产品放弃免税权后利益此消彼长的得与失。

3、纳税人放弃免税权并不一定就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其在放弃免税权前不是一般纳税人,必须在放弃免税权后符合一般纳税人认定条件并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其销售货物或劳务方可开具专用发票,否则只能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税率为6%或4%的专用发票。

4、纳税人放弃免税权后如果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其购进货物或劳务可以按规定计算抵扣进面税额,但必须要注意的是,其在免税期内购进用于免税项目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所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一律不得抵扣。

因此,纳税人在放弃免税权后,在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时,必须要注意相关货物或劳务的购进时间,以免因抵扣了不该抵扣的进项税额而受到处罚。

为什么放弃增值税免税权的税收筹划你会觉得很难?企业筹划者在纳税筹划中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有时也要打破思维定式,独辟蹊径。

如增值税免税是国家为鼓励一些特殊行业的发展而采取的税收优惠政策,如果企业筹划者采取主动放弃免税权的筹划思路,同样也能带来收益。

目前,我国增值税计算方法是购进扣税法,属于间接计税。

纳税人应纳的增值税税额等于销项税额减进项税额。

而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销售时也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某有机化肥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生产的化肥一直享受增值税免税优惠。

该企业所生产的化肥既作为最终消费品直接销售给农业生产者,又作为原材料销售给其他化工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假定销售给农业生产者和其他化工企业的比例为37,每吨化肥的不含税售价为2500元、成本为1755元(含从“进项税额转出”转入的255元)。

该企业生产化肥的原材料均从一般纳税人处采购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该有机化肥生产企业如果享受免税优惠,则应纳增值税为0。

如果放弃免税优惠,则应纳增值税为70万元(2500×13%-255)。

从数字上看,似乎放弃免税优惠并非明智之举。

但这只是分析了有机化肥生产企业的增值税应纳税额,而没有考量企业的最终利润。

仅仅根据应纳税额的多寡,无法判断出企业利润水平的高低。

特别是当该有机化肥生产企业面对的客户主要是化工企业时,情况会变得更为复杂。

放弃免税优惠,从企业的角度来看,如果进项税额较为可观,可换来进项税额的扣减,使得生产成本明显下降。

从客户的角度来看,由于销售给化工企业的化肥并非最终产品,而是下一环节纳税人的生产原材料。

因此,一旦化肥享受了免税优惠,反而会导致其包含的以前环节已经缴纳的增值税不能向以后的环节转移,而是沉淀为产品成本的一部分。

这势必使得下一环节的纳税人提高产品的销售价格,以维持原有的利润水平。

反过来,在同等条件下,此时下一环节的纳税人显然会更偏好于放弃免税优惠的原材料,以获得可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放弃免税优惠时,有机化肥生产企业的毛利为91371.68万元{[2500/(1+13%)-(1755-255)]×30+[2500-(1755 -255)]×70}。

享受免税优惠时,有机化肥生产企业的毛利为74500万元[(2500 -1755)×(30+70)]。

所以,放弃免税权更为有利。

谨防“高征抵扣”案例:B环保集团公司为一般纳税人。

2013年B环保集团———甲公司收购社会上的废旧物资价值234万元,没有增值税专用发票。

B环保集团———乙公司将废旧物资加工为A型钢材,出售给属于本集团的另一制造企业———机械制造公司(属于一般纳税人),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为40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68万元。

那么该企业是否应该放弃免税权呢?分析:B环保集团公司如果选择免税,那么A型钢材的销售价格400万元减去成本234万元,毛利润为166万元。

反之,如果B环保集团公司选择放弃免税权,则根据财政部门的规定可以按10%的税率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那么,234万元的废旧物资的进项税为23.4万元,销项税额68万元减去23.4万元,实际税务负担为44.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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