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盈鑫访谈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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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纬城市绿洲(天津)置地有限公司、吴艳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经纬城市绿洲(天津)置地有限公司、吴艳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经纬城市绿洲(天津)置地有限公司、吴艳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审理法院】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8.18【案件字号】(2021)津01民终490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苏庆松刘东行刘翠翠【审理法官】苏庆松刘东行刘翠翠【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经纬城市绿洲(天津)置地有限公司;吴艳楠【当事人】经纬城市绿洲(天津)置地有限公司吴艳楠【当事人-个人】吴艳楠【当事人-公司】经纬城市绿洲(天津)置地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邹礼朦天津诺清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邹礼朦天津诺清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邹礼朦【代理律所】天津诺清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经纬城市绿洲(天津)置地有限公司【被告】吴艳楠【本院观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为:上诉人逾期交房违约天数如何认定问题。

【权责关键词】撤销违约金支付违约金不可抗力合同约定证明诉讼请求开庭审理维持原判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上诉人逾期交房违约天数如何认定问题。

本案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的《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其内容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

该合同约定上诉人交付商品房时间为2019年11月15日,上诉人于2020年11月2日实际交房,上诉人应就其逾期交房行为负担相应违约责任。

虽然上诉人存在因资金不足未按原计划施工的情况,但政府部门的防治大气污染行动对上诉人的施工亦有影响。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为进一步落实加强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所作出的一系列禁令、通知文件均明确了停止施工的期限及范围,该一系列文件所涉及的内容旨在进行大气污染防治,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日之前,上诉人确实存在因执行政府有关停工文件而停工情形,因此造成的延期交房,系不可归责于上诉人的原因造成,应予免除上诉人相应期间逾期交房违约责任。

易蓉、天津市华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易蓉、天津市华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易蓉、天津市华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审理法院】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11.25【案件字号】(2021)津02民终7181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常静郭矗刘睿【审理法官】常静郭矗刘睿【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易蓉;天津市华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当事人】易蓉天津市华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易蓉【当事人-公司】天津市华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李慧琳天津华盛理律师事务所;陆玥明天津华盛理律师事务所;袁莹天津渤海律师事务所;刘旭天津渤海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李慧琳天津华盛理律师事务所陆玥明天津华盛理律师事务所袁莹天津渤海律师事务所刘旭天津渤海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李慧琳陆玥明袁莹刘旭【代理律所】天津华盛理律师事务所天津渤海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易蓉【被告】天津市华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观点】2019年9月3日华博公司向诉争房屋小区业主发出入住通知函,其提交的邮寄单号列表中显示,单号为1174603384319的邮件收件人“易X”,内件名称“入住通知函序列号240”,收件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诚基经贸中心2-xxxxx”,收件人电话“186××××2712”。

华博公司取得该证件的时间为2019年9月10日,早于入住通知单上通知的集中入住办理时间(2019年9月11日-2019年9月14日),易蓉该主张于法无据。

【权责关键词】社会公共利益代理实际履行不可抗力合同约定证据不足新证据诉讼请求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二审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一致,本院对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2019年9月3日华博公司向诉争房屋小区业主发出入住通知函,其提交的邮寄单号列表中显示,单号为1174603384319的邮件收件人“易X”,内件名称“入住通知函序列号240”,收件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诚基经贸中心2-xxxxx”,收件人电话“186××××2712”。

非法集资案件集体访透视

非法集资案件集体访透视

非法集资案件集体访透视作者:管玮唯来源:《法制与社会》2017年第28期摘要近年来,我市非法集资案件进入高发期,仅2016年我市就发生110余件非法集资案件。

案发后,集资人急于追回投入的钱款往往会选择到办案机关信访,甚至集体访、缠访、闹访,给我市的社会稳定工作带来了非常大的压力。

在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的大背景下,为妥善处置检察环节的非法集资信访问题,有必要对此问题进行系统研究,找寻有效的应对策略,积极化解此类信访。

关键词非法集资集体访处置作者简介:管玮唯,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技术科科员。

中图分类号:D924.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ki.1009-0592.2017.10.072近年来,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进入高发期,因非法集资通常面向不特定多数人进行,故而因该类案件引起的集体访、缠访闹访等群体性事件集中爆发,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综合分析此类信访来访人(集资参与人)的诉求,其最终目的是希望通过向司法机关施压讨回集资款项,并不真正关心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刑事责任问题。

此类信访已经严重影响到司法机关的正常执法办案工作,有必要找寻有效的应对策略,将其有效化解。

一、非法集资案件信访问题特点非法集资案件中,集资参与人少则数十人,多则成千上万人,正是他们地积极参与促成了非法集资案件的多发。

案发后,他们怀揣挽回损失的想法,周旋于公、检、法机关之间,力求通过向司法机关施压加快办案进度,尽快拿回钱款。

通过研究比较,笔者发现此类信访有如下特点:(一)来访人以50岁以上的中老年群体为主中老年人手中往往有一定的闲散资金,意图获得较高收益的理财回报但又缺乏相应的理财知识,容易成为非法集资犯罪的对象和目标。

案发后,又因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急于挽回损失,易受他人蛊惑参与集体访。

(二)集体访为主,人员少则五、六人,多则数十人甚至上百人得益于现代通信技术的发展尤其是微信、QQ等即时通讯工具的普及,投资人为“维权”建立了多种类型的通信群互通信息,在给投资人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使召集人员的效率得到本质提升,在有信访的意图后可以非常轻易地将投资人组织起来,集体访频率大幅提升。

期货高手访谈录时强

期货高手访谈录时强

期货高手访谈录时强Last revision on 21 December 2020期货高手访谈录——时强网名凌波微步,蓝海密剑2010-2011期货实盘大赛第一赛季冠军(收益率903%),全年排名第四,期初权益13万元多,盈利额103万元,累计出金82万元。

东北人,现居上海。

做期货之前是做财务的,是一本叫做《专业投机原理》的书让他对投资产生了兴趣。

1998年大学毕业前后开始做股票,2001年之后发现股票越来越难做,于2002年8月涉足期货。

现在他的交易品种有股票、期货、外汇和期权。

目前在一家投资公司工作已经十年出头,在证券部操盘,所以还不是完全的自由交易者,因为目前没有必要。

比赛历程观察时强的资金曲线,其大部分收益是2010年4月中旬以前斩获的,而自从4月份以来其单位净值从12元以上回落到当前的8元附近。

他认为2010年9月份有一波商品的整体上涨,选择了豆油并开始建仓,当豆油到达10000元以上,他就有意识地切换了交易方式,不再是长期的稳定的持仓,因为历史上的豆油在10000元以上有一波剧烈下跌的行情。

他相信,狼始终会来的。

其间,他有三次满仓跑掉。

第一次正好赶上加息,第二次是行情出现宽幅震荡,他发现没事又回来了。

第三次,美国出台第二次量化宽松政策,美盘继续上涨但国内市场平开并往下走,这正是他一直在等待的危险信号,于是他把一路累积的头寸都平掉了。

2011年4月份以来商品市场没有什么行情,不做震荡行情的他判断商品市场2月份会切换成震荡市,开始做股指期货,起初收益翻了一倍,但4月份的下跌幅度超出预料,权益由此回落。

对于为何把大部分盈利出金,时强说,自己的风格相对激进一些,整个账户的风险比较大,有一定盈利以后就提出来落袋为安,这是他控制风险的一种方式。

实盘历程2004年是他个人做交易以来最低谷的艰难时刻,当时赔了很多钱。

他去见一个朋友却没脸去见。

他在朋友楼下抽烟,烟头扔了一地。

晚上回到家,他把所有的单子拉出来,对着电脑看,一笔笔去想:当时是怎么想的,为什么这么做;对,对在哪里,错,错在哪里;下次有什么更好的方法去操作同样一波行情。

郭亚鑫、刘永生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郭亚鑫、刘永生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郭亚鑫、刘永生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2.03【案件字号】(2020)津01民终4397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孔娟姚鹏尹春海【审理法官】孔娟姚鹏尹春海【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郭亚鑫;刘永生;刘文平【当事人】郭亚鑫刘永生刘文平【当事人-个人】郭亚鑫刘永生刘文平【代理律师/律所】郭晓伟天津津泓雅威律师事务所;陈如意天津张盈(武清)律师事务所;况利平天津张盈(武清)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郭晓伟天津津泓雅威律师事务所陈如意天津张盈(武清)律师事务所况利平天津张盈(武清)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郭晓伟陈如意况利平【代理律所】天津津泓雅威律师事务所天津张盈(武清)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郭亚鑫;刘文平【被告】刘永生【本院观点】被上诉人及原审第三人对证据的真实性予以认可,本院予以确认。

本案在二审期间争议焦点有二:一、被上诉人刘永生出借款项的数额;二、一审法院是否违法剥夺了当事人辩论的权利。

第一,在本院二审审理期间,上诉人又对刘文静名下农业银行账户取款50982.22元部分以及刘文平名下农业银行账户取款30632.92元部分的性质提出异议,认为上述款项不应包含在案涉出借款项中,构成对其一审自认的撤回。

【权责关键词】胁迫重大误解撤销合同处分原则第三人当事人的陈述自认关联性质证诉讼请求开庭审理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二审期间,上诉人向本院提交两组证据:1.上诉人工商银行名下在2017年5月19日至2017年12月10日的流水记录,用以证明诉争款项的97000元款项应当包括双方婚后共同的收入。

2.刘文平的存折以及上诉人郭亚鑫母亲杨淑平的销户证明,用以证明2017年12月25日郭亚鑫从刘文平银行账户内取款的六笔款项中30632.92元系郭亚鑫母亲给刘文平的彩礼钱。

街头采访的目的和意义

街头采访的目的和意义

街头采访的目的和意义大街上随机采访市民,问市民对某一问题有何看法,特定主题进行街头采访,在全国各地采访了各类职业的普通百姓。

近年来,电视传媒越来越关注民生,倾听群众声音,不少电视台都采用街头调查采访形式,以期得到真实的声音和影像。

这种街头调查采访打破了传媒以往居高临下、我说你听的传统模式,较好地抓住了信息时代的传播规律。

街头调查采访把镜头对准普通人,这种采访也很受群众欢迎,让他们也能在主流媒体上表达心声,也能秀一把。

这种采访模式也指出“访者的身份具有多重性,信息更加丰富,受访者的语言更具有个性,更能使报道丰富、完整。

这与长久以来《新闻联播》模式化的一种声音相比,有了很大的进步,尺度和宽度都放宽了不少,更能顺畅地传达出最基层群众对幸福感的认识。

”这种街头调查采访,电视台利用新的理念、新的手法,真正走到民间,把鲜活的声音展现出来,同时这样的调查也可以更好地了解社会,了解老百姓的需求和期盼,但是像“我出来买酱油的”“我姓曾”之类的回答也出来了。

街头调查采访节目应当进一步探索研究,着重解决问卷设置不科学,采访标准模糊等问题。

采访时必须选择恰当的对象街头采访的对象是新闻事实的当事者或知晓、掌握新闻事实的人,是采访者在采访活动中了解、采集、核实新闻事实的对象。

从这个意义上说,采访者对采访对象的选择和确定,实际上也就是对新闻事实的选择和确认。

因此,采访者怎样选择和确定采访对象,按照什么样的标准或规则来选择和确定采访对象,是一个涉及到新闻报道是否真实准确和全面客观,是否具有公信力和影响力的重要问题。

街头调查采访面对的虽然是一般的、大众的人物而非典型人物,但这种随机采访也不能太随便。

选取采访对象要同采访话题相关。

街头采访虽然有很大的随机性,但是为了调查有较好的成效,调查采访的对象要有较强的代表性。

街头调查采访中,就街头采访来说,采访者提问的内容,应充分考虑到受访者是否能够回答。

超出受访者知识结构的范围,会造成某些尴尬。

刘鑫、天津滨海新区盈旺物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刘鑫、天津滨海新区盈旺物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刘鑫、天津滨海新区盈旺物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2.04.07【案件字号】(2022)津03民终1442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郝真李冬梅李浩【审理法官】郝真李冬梅李浩【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刘鑫;天津滨海新区盈旺物流有限公司【当事人】刘鑫天津滨海新区盈旺物流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刘鑫【当事人-公司】天津滨海新区盈旺物流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刘媛天津敬东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刘媛天津敬东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刘媛【代理律所】天津敬东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刘鑫【被告】天津滨海新区盈旺物流有限公司【本院观点】二审期间,本案的争议焦点为:被上诉人是否应支付上诉人诉争期间的工资。

【权责关键词】撤销代理合同合同约定证人证言鉴定意见证据不足自认新证据质证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变更诉讼请求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二审经审理查明的其他事实与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一致,本院对一审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二审期间,本案的争议焦点为:被上诉人是否应支付上诉人诉争期间的工资。

围绕争议焦点阐述如下:工资是劳动者提供劳动所获得的报酬。

本案中,上诉人诉请的2016年9月30日至2021年9月9日工资,经查,上诉人自认上述期间盈旺物流仅以现金形式支付了2018年4月28日至6月5日的劳动报酬7600元,其他时间均未发放过工资。

上诉人提供的记载盈旺物流拖欠上诉人2016年9月30日至2018年4月28日工资104500元的书面文件的形成时间为2018年4月25日且未加盖盈旺物流公章而只有王庆起的个人签名,在案证据不能证实王庆起的签字行为系基于盈旺物流的合法授权。

另,上诉人亦认可2018年6月盈旺物流仓储业务全部撤场,公司即没有正常业务。

李钰、天津市津南区辛庄镇人民政府乡政府二审行政判决书

李钰、天津市津南区辛庄镇人民政府乡政府二审行政判决书

李钰、天津市津南区辛庄镇人民政府乡政府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国家赔偿行政赔偿一并行政赔偿乡政府【审理法院】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3.30【案件字号】(2021)津02行终128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陈艳兰芳石春【审理法官】陈艳兰芳石春【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李钰;天津市津南区辛庄镇人民政府【当事人】李钰天津市津南区辛庄镇人民政府【当事人-个人】李钰【当事人-公司】天津市津南区辛庄镇人民政府【代理律师/律所】刘广胜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白翼天津星泽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刘广胜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白翼天津星泽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刘广胜白翼【代理律所】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天津星泽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原告】李钰【被告】天津市津南区辛庄镇人民政府【本院观点】本案的争议焦点是上诉人李钰的赔偿请求是否成立。

【权责关键词】合法违法行政赔偿举证责任质证关联性合法性证据不足维持原判改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一致,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是上诉人李钰的赔偿请求是否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被上诉人拆除上诉人涉案房屋的行政行为,业经(2019)津0112行初142号行政判决确认违法,上诉人具有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权利,被上诉人应当就违法拆除行为对上诉人造成的经济损失予以赔偿。

《白塘口村综合治理工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明确了相应拆迁安置标准、各项补助费用及特困户的安置政策等内容,能够保障拆迁范围内村民的合法权益。

被上诉人应依据《白塘口村综合治理工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规定,以不低于该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标准对上诉人进行赔偿。

孙凤兰、吕爽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孙凤兰、吕爽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孙凤兰、吕爽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审理法院】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1.28【案件字号】(2021)津03民终132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王欣何日升郭小峦【审理法官】王欣何日升郭小峦【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孙凤兰;吕爽;万仕联(天津)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当事人】孙凤兰吕爽万仕联(天津)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孙凤兰吕爽【当事人-公司】万仕联(天津)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卢伟天津张盈(滨海)律师事务所;姜莹莹天津张盈(滨海)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卢伟天津张盈(滨海)律师事务所姜莹莹天津张盈(滨海)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卢伟姜莹莹【代理律所】天津张盈(滨海)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孙凤兰;万仕联(天津)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被告】吕爽【本院观点】本案系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权责关键词】无效催告违约金支付违约金合同约定第三人自行和解证据交换质证诉讼请求撤诉开庭审理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查封【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查明的事实与一审一致,本院对一审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系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二审争议焦点为:孙凤兰请求解除案涉合同并要求吕爽承担违约责任是否应予支持。

首先,三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居间/服务合同》约定,吕爽应于6月10日前腾空房屋交付孙凤兰使用,孙凤兰应于9月11日前筹齐首付款后,双方前往房管部门签订《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可见,双方约定了各自履约的截止日期。

其次,按照该约定,吕爽已经如约完成了房屋交付义务,其在收到查封通知后及时告知了孙凤兰,且在约定的双方前往房管部门签订《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截止日期之前解除了查封,该查封事实并未构成双方继续履行合同的实质障碍。

最后,三方知晓该房屋查封事实发生于三方签订《房屋买卖/居间/服务合同》之后,且吕爽积极告知并于7月20日及时解除了查封,并未构成逾期履行,不符合三方约定的“因甲方原因逾期《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签署、过户手续办理、交付房屋的,甲方应负责解决,逾期20日内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究每一日总房款的1‰作为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2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主张总房款的10%作为违约金”的情形,故孙凤兰不具有合同解除权,且案涉房屋现并无其他查封,具备继续履行条件,吕爽曾经起诉后又撤诉的行为亦未构成根本违约,故孙凤兰要求解除合同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一审判决驳回孙凤兰的全部诉讼请求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维持。

李玉强、天津贻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李玉强、天津贻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李玉强、天津贻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审理法院】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2.01.26【案件字号】(2021)津03民终7540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王晶何日升李兴明【审理法官】王晶何日升李兴明【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李玉强;天津贻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汉沽支行【当事人】李玉强天津贻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汉沽支行【当事人-个人】李玉强【当事人-公司】天津贻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汉沽支行【代理律师/律所】朱江天津宗汇律师事务所;娄超天津宗汇律师事务所;刘芬北京德恒(天津)律师事务所;孙晓东天津君朋律师事务所;郝家红天津君朋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朱江天津宗汇律师事务所娄超天津宗汇律师事务所刘芬北京德恒(天津)律师事务所孙晓东天津君朋律师事务所郝家红天津君朋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朱江娄超刘芬孙晓东郝家红【代理律所】天津宗汇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天津)律师事务所天津君朋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李玉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汉沽支行【被告】天津贻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本院观点】本案系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权责关键词】无效撤销违约金侵权合同约定第三人共同诉讼证据交换新证据质证诉讼请求简易程序开庭审理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执行诉讼标的【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系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李玉强上诉主张贻成公司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250000元。

对此,经本院释明,李玉强明确不再坚持一审诉讼请求,即解除合同、退还房款等诉请,李玉强本案二审的上诉请求系基于继续履行案涉合同项下所产生的违约赔偿,上述诉请不在李玉强一审诉讼请求范围内,与李玉强一审诉请不一致。

钱晓军、初颖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钱晓军、初颖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钱晓军、初颖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审理法院】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1.18【案件字号】(2021)津03民终80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王晶阎涛李兴明【审理法官】王晶阎涛李兴明【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钱晓军;初颖;天津市华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当事人】钱晓军初颖天津市华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钱晓军初颖【当事人-公司】天津市华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袁莹天津渤海律师事务所;刘旭天津渤海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袁莹天津渤海律师事务所刘旭天津渤海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袁莹刘旭【代理律所】天津渤海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钱晓军;初颖;天津市华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观点】本案系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权责关键词】社会公共利益撤销实际履行违约金支付违约金不可抗力合同约定证据不足证据交换新证据关联性质证诉讼请求增加诉讼请求开庭审理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系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双方当事人对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及交付款项、房屋交付等事实均无异议。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一审认定的逾期交房违约金计算数额是否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双方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合法有效,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双方在上述合同中对于交房日期、逾期交房违约责任及免责事由均进行了明确约定。

我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为环境建设曾多次发布持续时间不同的限制施工的行政措施,既包括全面停止一切施工的行政措施,也包括停止土石方作业施工的部分停工行政措施。

关于华博公司主张全面停工令、部分停工令均应予扣除一节,对于政府相关部门下发的停止一切施工行为的文件,应视为对华博公司施工进度产生直接影响且为不可归责于华博公司的客观因素造成的,该影响施工的天数应当在华博公司的责任范围内全部予以扣减;对于政府相关部门下发的停止土石方作业施工等部分停止施工令,根据华博公司具体施工等情况,可适当扣减相应的天数。

项志伟、杨清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项志伟、杨清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项志伟、杨清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审理法院】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5.20【案件字号】(2020)津01民终83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李国忠王路张玉明【审理法官】李国忠王路张玉明【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项志伟;杨清;张亮;陈伟【当事人】项志伟杨清张亮陈伟【当事人-个人】项志伟杨清张亮陈伟【代理律师/律所】张雷北京国旺律师事务所;芦达川天津津孚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张雷北京国旺律师事务所芦达川天津津孚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张雷芦达川【代理律所】北京国旺律师事务所天津津孚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项志伟【被告】杨清;张亮;陈伟【本院观点】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权责关键词】无效恶意串通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合同约定第三人证据不足新证据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撤诉开庭审理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二审期间,当事人均未提交新证据。

本院对一审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上诉人主张三被上诉人之间存在恶意串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损害了上诉人的合法权益,双方签署的房屋买卖(置换)合同应属无效,但上诉人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故其上诉请求证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

一审法院查明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本院予以维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裁判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李海燕、天津万誉生恒生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李海燕、天津万誉生恒生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李海燕、天津万誉生恒生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服务合同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审理法院】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4.09【案件字号】(2021)津03民终1231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田雷闫萍李浩【审理法官】田雷闫萍李浩【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李海燕;天津万誉生恒生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当事人】李海燕天津万誉生恒生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李海燕【当事人-公司】天津万誉生恒生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原告】李海燕【被告】天津万誉生恒生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本院观点】建设单位与物业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真实有效,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权责关键词】代理违约金支付违约金合同约定新证据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二审中,当事人没有提交新证据。

本院对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建设单位与物业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真实有效,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被上诉人应按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上诉人应依照合同约定支付物业服务费用和车位费。

一审法院综合在案证据材料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判令上诉人给付欠交物业费及车位费并驳回被上诉人关于违约金的诉请,并无不当,本院依法予以维持。

上诉人主张减少50%物业费及不支付车位费的上诉请求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李海燕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裁判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58元,由上诉人李海燕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新时间】2022-08-23 21:23:40【一审法院查明】一审法院认定事实:原天津生态城生恒生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28日与天津生态城双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天津市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及补充协议。

赵颖、天津市滨海新区朱留峰彭世足底按摩店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赵颖、天津市滨海新区朱留峰彭世足底按摩店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赵颖、天津市滨海新区朱留峰彭世足底按摩店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2.03.17【案件字号】(2022)津03民终145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武伟闫萍李浩【审理法官】武伟闫萍李浩【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赵颖;天津市滨海新区朱留峰彭世足底按摩店【当事人】赵颖天津市滨海新区朱留峰彭世足底按摩店【当事人-个人】赵颖【当事人-公司】天津市滨海新区朱留峰彭世足底按摩店【代理律师/律所】祝建国天津惠然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祝建国天津惠然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祝建国【代理律所】天津惠然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赵颖【被告】天津市滨海新区朱留峰彭世足底按摩店【本院观点】关于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问题。

【权责关键词】撤销代理合同新证据诉讼请求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原审法院查明的事实一致。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关于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问题。

上诉人主张其与被上诉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应举证证实其实际接受被上诉人的管理、指挥与监督,被上诉人向其支付工资性劳动报酬。

在案证据不能充分体现出上诉人对被上诉人的人身依附性和组织服从性。

上诉人的主张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赵颖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裁判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上诉人赵颖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新时间】2022-09-20 18:25:47【一审法院查明】一审法院认定事实:被告自2021年3月4日起在原告店内从事采耳服务,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李文聘、天津首创新港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李文聘、天津首创新港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李文聘、天津首创新港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审理法院】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6.29【案件字号】(2020)津02民终1100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高铁檩岳文君郭矗【审理法官】高铁檩岳文君郭矗【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李文聘;天津首创新港置业有限公司【当事人】李文聘天津首创新港置业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李文聘【当事人-公司】天津首创新港置业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王凯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王凯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王凯【代理律所】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李文聘【被告】天津首创新港置业有限公司【本院观点】李文聘与首创公司之间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均依约履行了付款和交房的主要合同义务;对于配套供热设施,首创公司也如约履行了“正式入住后第一个采暖期"运行的合同义务;至此,双方基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权利义务已经全部履行完毕。

【权责关键词】合同过错证据不足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二审查明,首创公司与李文聘签订的《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九条约定,配套暖气设施运行日期为“正式入住后第一个采暖期。

" 本院二审查明的其他事实与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一致,对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案当事人双方的争议焦点为:涉诉房屋小区的供热设施未能按期移交验收,导致李文聘未能报停多缴的供热费是否应由建设单位首创公司承担。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李文聘与首创公司之间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均依约履行了付款和交房的主要合同义务;对于配套供热设施,首创公司也如约履行了“正式入住后第一个采暖期"运行的合同义务;至此,双方基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权利义务已经全部履行完毕。

天津盈鑫信恒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用报告-天眼查

天津盈鑫信恒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用报告-天眼查

组织机构代码: 732807504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31400.000000 万人民币
注册时间:
2001-11-15
注册地址:
天津市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华道与兴华四支路交口银湾广场 325-1
营业期限:
2001-11-15 至 2021-11-14
1 2
姓名
王秀文 薛雯
职位
监事 执行董事,经理
二、股东信息
序号
1
股东
天津标的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股东类型
企业
投资数额(万元)
/
三、对外投资信息
企业名称
注册时间
唐山融创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
2004-10-09
天津天奥体育产业有限公 司
1999-05-17
注册资本
状态
1000 万人民币 注销
法定代表人
王迎佳
714、715 室;场所(经营场所) 其他;街道乡镇:大寺镇;
产权:无偿使用;街道乡镇:
空;
企业投资管理咨询、企业营销 企业管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劳务 2018-03-28
策划设计、商品信息咨询;建 服务;房屋租赁;房地产中介服务;
筑材料、装饰装修材料、机 商务信息咨询;人力资源服务;组织
械、电子设备、工艺美术品、 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展示

天津盈鑫信恒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信用报告

本报告生成时间为 2018 年 10 月 21 日 09:13:52, 您所看到的报告内容为截至该时间点该公司的天眼查数据快照。
目录
一.企业背景:工商信息、分支机构、变更记录、主要人员 二.股东信息 三.对外投资信息 四.企业发展:融资历史、投资事件、核心团队、企业业务、竞品信息 五.风险信息:失信信息、被执行人、法律诉讼、法院公告、行政处罚、严重违法、股权出质、

企业信用报告_天津赢鑫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企业信用报告_天津赢鑫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基础版企业信用报告
5.10 司法拍卖..................................................................................................................................................10 5.11 股权冻结..................................................................................................................................................10 5.12 清算信息..................................................................................................................................................10 5.13 公示催告..................................................................................................................................................11 六、知识产权 .......................................................................................................................................................11 6.1 商标信息 ....................................................................................................................................................11 6.2 专利信息 ....................................................................................................................................................11 6.3 软件著作权................................................................................................................................................11 6.4 作品著作权................................................................................................................................................11 6.5 网站备案 ....................................................................................................................................................11 七、企业发展 .......................................................................................................................................................11 7.1 融资信息 ....................................................................................................................................................12 7.2 核心成员 ....................................................................................................................................................12 7.3 竞品信息 ....................................................................................................................................................12 7.4 企业品牌项目............................................................................................................................................12 八、经营状况 .......................................................................................................................................................12 8.1 招投标 ...................................................................................................................12 8.2 税务评级 ....................................................................................................................................................12 8.3 资质证书 ....................................................................................................................................................13 8.4 抽查检查 ....................................................................................................................................................13 8.5 进出口信用................................................................................................................................................13 8.6 行政许可 ....................................................................................................................................................13

一个贷款支持网点建设的成功经验

一个贷款支持网点建设的成功经验

一个贷款支持网点建设的成功经验
张建望
【期刊名称】《华北金融》
【年(卷),期】1983(000)001
【摘要】<正> 我市和平路、东马路商业一条于是“寸土寸金”的宝地。

为了充
分发挥这个“宝地”的作用活跃和繁荣市场,我支行对地处繁华的劝业场商业中心的康乐冷食商店和天津稻香村食品商店的扩改建项目,提供了措施贷款。

其中,当年投资当年竣工并对外营业的康乐冷食商店开业近一年来已经取得明显经济效益。

康乐冷食商店以自产自销冷热饮食在我市素负盛名。

可是由于年久失修和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简陋窄小的店堂,早
【总页数】2页(P19-20)
【作者】张建望
【作者单位】建设银行天津市第三支行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83
【相关文献】
1.一个都不能少,一个都不能差--天津市109中学教育成功经验纪实 [J], 几风
2.一个发展中国家实现高值救命药全民可及的成功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 [J], 孙静;蒋锋;赵琪;刘远立
3."是微贷给了我融资机会"——一个大学生创业期间获得贷款支持的心路历程 [J],
4.一个规模化羊场净化布病成功经验 [J], 张勇;邢培远;董丽华
5.贷款支持副食品生产的几条成功经验 [J], 陈延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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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盈鑫股权访谈,揭秘传奇女性晏春香
天津盈鑫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2011年在天津滨海新区创建以来,在各级政府的扶植和关爱中以及广大股民的配合下稳健的发展着。

天津盈鑫股权的大胆突破进军国内私募领域,走别人不敢走的道路,为填补我国私募股权行业的空白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经过多次约访,天津盈鑫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晏春香女士在百忙之中接受了记者的视频采访。

记者:外界一直在传,晏春香女士作为商界的奇才,有一番巾帼不让须眉的气魄,那么,请问晏总您是如何有了进驻国内市场,进行私募股权投资的想法的?
晏总回答:我和我的丈夫王振华先生都是中国人,我们都热爱自己的祖国和民族,所以我们首先想到的是为国人做点事情,想让更多的老百姓挣到钱。

说实话,现在我们感觉国内做生意不容易,那中小企业就更难了。

我们天津盈鑫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响应天津滨海地区招商去的,在党和各级政府的关怀下和指导下成立的。

我们的企业能发展到今天要感谢党的政策好,给了我们一个在国内创业的机会,同时中国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委员会以及市场协会也的严格监督也在保护我们企业的发展。

PE在国内刚刚兴起不久,但在国外已经有六十多年的历史了,近二十年是PE行业迅速发展的时期,这个原来不被别人重视的行业现在已经进入了高速发展的阶段了。

所以我们也坚信我们能做好,我们能帮助到更多的人。

记者:您作为商界的智慧女性,如今也可以算是功成名就,为什么您还要进行大胆的尝试,做别人不敢做的事?
晏总回答:我是乐意用我们的经验去引导国内的新型PE行业的,虽然我们在国外企业做的很好,吃喝不愁了,但我国内的兄弟姊妹们呢?他们是不是也吃穿不愁了,同时,天津也是国家大力打造的金融股权中心城市,天津盈鑫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顺应国家政策而诞生的一个新兴产物,我们在国外做基金产业已经做了15年,所拥有的国际斯德曼控股集团也是资本运作行业,是专门扶持中小型企业发展的。

为相应国家号召,我们在天津也成立了股权基金公司,不仅天津给予了一些好政策,还得到了广大民营企业和个人的踊跃参与。

盈鑫能有现在的局面,能让那么多的人挣到了钱,我是很欣慰的。

记者:由于很多人对PE这个行业的了解不深。

不少人对天津盈鑫存在着一些误解,做为盈鑫的领导人您是如何看待这些误解的?
晏总回答:我们中国的六个高级部门给我们的司法解释是这样说的:“盈鑫公司是合法
经营的,是创新模式”。

中国的高级司法解释说我们是合法的,什么模式不重要我们的出发点是好的,我们没有拿投资人钱去做别的事情,中国的六个高级部门给我们的司法解释是这样鉴定的。

我们的一切文件给职能部门让他们来给我们公证,中国的高级司法解释说我们是合法的,我们是响应天津滨海新区的招商去的,依法办理的营业执照,我们是合法经营的,但令人无奈的是盈鑫从成立到现在从来不缺少负面信息,发帖子骂天津盈鑫,骂盈鑫国际,骂我晏春香,骂我丈夫王振华,最近还有一些人更可怕,他们盗用我们和公司高管的账号发一些不好的消息,浊者自浊,清者自清吧!
投资者的资金安全第一,这是我一直对团队强调的事情,现在发股东证是一个团队一个团队在通知,为了保护会员的安全,现在有些人在搞事情,在不择手段,他们就是明目张胆的抢劫我们的客户资源,我们为了保护我们盈鑫人,希望大家理解,我们团结一致,相信明天会更好!
记者:小人越无耻,其实也是更加突出您的高尚,您的心胸令我们尊敬。

晏总,前不久天津盈鑫受托上市公司销售的第一支股票成功上市,消息传出立刻引发了各界的关注。

第一支股的成功上市为盈鑫的未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我相信所有的人在听到这一消息时内心都是激动地,那么晏总您是如何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就为股民们带来了如此大的价值的?
晏总回答:这要感谢党和政府给了我们这么好的创业机会,还有国家的一些职能部门对我们的一些帮助,更要感谢的应该是我的员工,实际上我们有今天的成绩,应该都感激我们所有的盈鑫人,是你们坚定地陪伴使得盈鑫有了一次又一次的辉煌。

我只能说我们要让赚到钱的老盈鑫人更赚钱,让刚加入盈鑫的新朋友开始赚钱,第二支、第三支股票我们还要做,希望大家能够一如既往的支持盈鑫。

记者:最后我们根据网友的要求,总结了一些网友提问率最多的问题。

希望借用晏总宝贵的时间能够帮助网友解答一些私募股权投资方面的疑问。

有网友提到:天津盈鑫股权之前说的电子股具体该如何办理?办理需要什么手续?盈鑫的未来还会有什么大的动作呢?
晏总回答:其实大家提出的这些问题我是很乐意与大家解释和分享的,盈鑫近期的确也有一些大的动作在酝酿,具体是哪些?还有我们的股东怎么办理?需要什么手续请大家多多留意盈鑫国际的官方网站,我也会经常跟大家在呱呱和QQ与大家做分享,感谢大家对盈鑫的关注与支持,谢谢!
记者:通过这次访谈我们对股权投资行业有了更深的理解,对天津盈鑫股权投资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也有了更深入的认识。

一个企业的成败其关键因素在于他的领导,一个领导人的成功不在于他拥有多少财富,关键在于他是否能像晏总一样一直存有一颗感恩的心,为回报社会而不懈的奋斗。

我们感谢晏总,也祝福天津盈鑫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路越走越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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