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财政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研究——以湖北省武汉市财政局为例
度( 试行) 》 和 八个 专 项办 法基 础 上 , 进 一 步 细 化财 政部 门 内部 控制 制度 ,拟定 本
第一, 有利 于 提高 财政 资 金安 全 性 、
规 范 性和 有效 性 。财政 部 门 内部控 制 制
单 位 内部 控制 操 作规 程 。这 即构成 了财
意见》 等 系列 文件 , 为各级 财政部 门
内控 建设提 供指 导 意见 。结合 文件 精神 与 本地 实际 。湖 北省 武汉 市财
政 局 积 极 开 展 内部 控 制 体 系 建 设 及 相 关 研 究 , 以期 为 全 国各 省 市 开 展
, t 行 权、 分岗设权、 分级授权 , 定期轮 岗, 强
简单 来讲 ,制定 财政 部 门 内部 控 制
制 度是 为 了提 前预 防财 政 管理 中存 在 的
化 内部 流程 控 制 , 防止 权力 滥 用 。” 事实 上 。这是 将 政府 部 门 内部控 制纳 入依 法
治 国 的重要 内容 。财 政 部相 继下 发 加强 财 政 部 门 内部 控 制 建 设 的 系列 文 件 , 并
财 政 资金运 行 中存 在 的各类 风 险 .特别 是 明确 规定 了政策 制定 风 险 、预算 编制
风险、 预算 执 行风 险 等专项 风 险管 理 , 将
预 算 编制 、预算 执 行作 为财 政业 务 重点
领 域 和 主 要 流 程 进 行 深 入 梳 理 .大 大 提
财 政 监 督 CAI ZH E NGJ I AN DU 2 0 1 6 2 4 3 5
行) 》 相关 规 定 , 财 政部 门内部控 制 , 是 指 财政 部 门通 过查 找 、 梳理、 评 估财 政业 务 及 财政 管理 中的各类 风 险 , 制定、 完 善并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是指公共机关依法依规管理和使用财务资源的规
范性制度,其制定的目的是保障财务资金的安全、合理、规范及效益
最大化。
二、预算管理
1.机关应根据预算法规定,依法制定年度预算,制定合理的财政收
支计划。
2.预算执行过程中,应当加强预算控制,做到合理支出,切实维护
财政资金安全。
三、资金管理
1.机关财务部门应对财务资金进行专门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与合
理使用。
2.资金的收支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不得私自挪用,要做到明明
白白,公开透明。
四、会计核算
1.机关应按照国家有关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确保财务数据的真
实性及准确性。
2.保证会计核算过程的规范性,做到合规合法,不得随意篡改账目。
五、财产管理
1.机关应对自己的财产加强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及有效使用。
2.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建立健全的资产管理制度,防止资产流失及损坏。
六、审计监督
1.机关应当定期对财务情况进行自查与定期纳入审计监督。
2.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与检查,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合规性及规范性。
总结: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是维护国家财政收支秩序,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利用效益的重要举措。
各级机关应加强管理,不断完善制度,做到规范、透明、高效地开展财务管理工作。
愿每个机关单位能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各项资金得到合理利用,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县财政局机关内部管理机关财产管理制度
县财政局机关内部管理机关财产管理制度为加强局机关财产、物资及维修等管理,确保国家和集体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统一管理。
局机关所属的所有财产、物资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办公室根据会核中心总帐建立明细台帐。
第二条统一购置。
各股室(单位)添置物资和设备需作出计划,报请分管局长与分管办公室局领导审批(单件价格200元以上的物品采购需报局长批准),由办公室统一购置或交采购中心集中采购,由办公室主任和经办人验收签字后按规定程序审批报帐。
上级机关或其他单位赠送的设备须报办公室估价入帐。
第三条统一维修。
固定资产的更换以及办公楼公共设施的维修改造,必须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并负责联系施工,水、电等小维修由所在股室(单位)向办公室申请填写报修单,根据轻重缓急统一维修,完毕须签具验收人名字及注明所耗材料与工时。
公房出售后,宿舍公共设施如化粪池、落水管、屋顶、共用地下水道等的维修,一律由住房户个人负责。
上层住户未及时维修对下层住户造成损失的由上层住户负责赔偿。
第四条统一处置。
各股室(单位)处置各种办公设施、设备必须写出呈签,注明品名、型号、购买日期、处理理由等报分管领导同意,经局长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处理。
各单位不准任意处置。
添置和处理各种办公设备后必须在台帐进行登记和注销,大件固定资产按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履行规定的手续。
第五条保管责任。
单位的贵重物资、设备实行专人保管,人员工作变动时,必须进行财产、物资清理移交,单位负责人工作变动,由分管领导、办公室督促其进行财产移交;一般工作人员变动由单位负责人督促其进行财产移交。
手提电脑的管理,除特殊情况经分管局领导同意外,一律不得拿回家,局办公室检查发现一次扣减当事人目标管理责任制5分。
第六条报帐程序。
凡局机关单位设备添置,固定资产的维修和改造以及办公用品购置等一切费用开支,必须凭正式发票,办公室经办人签字证明,单位验收人签字验收后,方可按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报帐程序报销,否则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xx县财政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xx县财政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目录财政干部职业道德行为准则 (3)财政局工作人员廉洁从政“五不准” (3)xxx县财政局工作规则 (4)xxx县财政局有关办事程序 (14)机关财务管理办法 (18)机关财产管理制度 (21)车辆管理制度 (23)工作人员请假制度 (27)考勤制度 (29)文书工作制度 (31)印章使用管理规定 (35)保密工作制度 (36)财政信息新闻报道奖励暂行办法 (38)门卫工作职责和管理制度 (39)计算机管理制度 (41)文件收发管理制度 (45)会议管理制度 (47)机关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48)局机关社区管理制度 (50)卫生责任区域划分安排 (52)县财政局机关勤政廉政制度 (54)财政干部职业道德行为准则受岗敬业,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依法办事,客观公正;科学理财,开源节流;胸怀全局,勤政为民;团结协作,乐于奉献。
财政局工作人员廉洁从政“五不准”一、不准利用职权“索拿卡要”,收受红包礼金、有价证券和到基层摊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二、不准擅自开设股室帐户,变相转移财政资金,公款私存和私设小金库。
三、不准接受影响公务活动的宴请和参加由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公务用餐,中午不喝酒。
四、不准利用职权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无偿占用公家财物。
五、不准赌博,参与非法博彩和接受色情服务。
xx县财政局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一、为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xx县财政局各项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促进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廉洁勤政,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根据《xx省财政厅工作规则》、《xx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二、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的工作部署,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办事,接受人民监督,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机关。
三、全体工作人员要依法履行职责,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忠于职守,服从安排,顾全大局,清正廉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机关财经管理制度
机关财经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机关财经管理行为,促进财务资产安全、规范、高效、透明、公正、廉洁使用,维护机关财务资源的安全和有效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机关财经管理的目标和原则1.目标:保障机关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管理,推动机关财务资源实现科学、合理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国家和社会对机关的财产权益。
2.原则:公开、公正、公平、透明、廉洁、高效。
三、机关财经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1.机关财经管理的组织机构机关的财经管理工作由财政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建立财务管理机构,设立财务管理岗位。
2.机关财经管理的职责(1)实施国家财会标准,组织编制机关的年度预算、绩效评价、年终结算等预算管理、绩效管理、财务管理相关事项;(2)加强收支管理,健全收支平衡机制,认真做好收支末查,落实科学、合理的资金使用政策;(3)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机关的预算编制、执行、运行管理,做好内控效果评价;(4)建立机关财务会计制度,加强资产管理,确保机关资产的保值增值;(5)强化财经管理信息化,建立健全机关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准确地为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四、机关预算管理1.年度预算编制机关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合理编制年度预算。
年度预算编制应根据机关的实际情况,进行科学论证,确保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使用。
2.年度预算执行机关应根据年度预算,合理安排资金开支,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性。
对于不可抗因素导致的超预算支出,应制定合理的处理措施,做到合理使用资金,及时调整预算。
3.年度预算绩效评价机关应根据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对收支情况、资源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对效益低下的部门进行整改,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使用。
五、机关资金管理1.财务资金管理机关的财务资金管理应遵循“生命周期”原则,即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和监督全过程的财务管理。
2.资金使用管理机关应制定合理的资金使用制度,明确各部门的使用权限和责任,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性。
县财政局机关管理有关制度
县财政局机关管理有关制度局机关各股室、副科级二级机构:为切实加强局机关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成本,推动机关廉政建设,经局党组会议研究,现将进一步规范局机关管理有关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xx年五月十九日公务接待制度1、局机关公务接待由局办公室统一办理,公务接待要本着有利于工作、厉行节约的原则,接待标准和要求须严格按县纪委有关规定执行。
2、同城一般不安排就餐。
乡镇主要负责人、兄弟县、区来人联系工作须招待的,对口业务股室应向分管领导汇报并领取公务接待“通知单”,局办公室据此开出“公务接待呈批单”实行定点接待。
乡镇工作人员来局办事确需用餐招待的,一律由对口股室到办公室领取定额快餐单。
午餐一律禁止饮酒。
3、局机关工作人员赴乡镇开展工作,一律要求在乡镇政府食堂就餐。
4、局机关各股室所涉及的所有公务招待,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事先办理公务接待呈批手续,分管领导方可签字报销,否则不予报销。
5、因招商引资或争取项目确需馈赠土特产品,需经局主要领导批准,一般标准在200元以内,特殊情况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批准。
局办公室要做好公务接待登记并定期将公务接待情况向局主要领导和局党组会议汇报。
财务管理制度1、局机关财务实行“统一制度、定额审批、分级核算、民主管理”的管理办法。
2、局机关成立民主理财小组实行民主理财。
局长任理财组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局办公室主任、局监督股长、支付中心主任为成员,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局机关日常财务管理。
局机关财务由分管办公室领导审批。
支出凭证必须是正规的财政票据或税务发票,必须有经办人、证明人签字。
局机关各股室所有招待费用未办理呈批手续,擅自招待的,分管领导不得签字报销,否则,一经发现,追究经办人责任。
3、局机关所有办公用品均按政府采购规定,由局办公室统一登记、发放。
大型办公设备除上级部门配发以外,由业务股室向分管局领导申报,局党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由政府采购中心按采购程序办理,否则不予报销。
财政局内部管理制度范文
财政局内部管理制度范文财政局内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财政局内部管理行为,保证财政局工作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促进财政工作科学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政局内部管理制度适用于财政局机关内部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局领导、中层干部、一线工作人员等。
第三条财政局内部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工作岗位责任、岗位权限、工作流程、工作纪律、考核评价等方面。
第二章工作岗位责任第四条财政局工作岗位分为领导、管理和执行三个层次,每个层次对应不同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
第五条财政局领导层工作岗位责任包括:(一)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工作计划,推动财政工作顺利进行。
(二)协调各个部门、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推动工作的协调开展。
(三)指导下属各级人员的工作,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四)协助上级领导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六条财政局管理层工作岗位责任包括:(一)负责管理财政局下属部门的工作。
(二)监督下属部门的工作进展和工作质量,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三)组织开展工作培训和专业知识学习,提高下属部门的综合素质。
(四)协调各个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推动财政工作的协调开展。
第七条财政局执行层工作岗位责任包括:(一)按照工作要求,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服从领导工作安排,按时报告工作进展和工作成果。
(三)积极参加工作培训和学习,提高个人能力和综合素质。
(四)配合上级领导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章岗位权限第八条财政局工作岗位权限分为一般权限和特殊权限两种。
第九条一般权限指的是工作岗位人员按照工作要求和工作程序,自行解决相关事务、处理相关文件、决定相关事项、批准相关项等。
第十条特殊权限指的是只有特定的岗位人员或经过特别授权的人员才能够行使的权限,包括财务处的资金安排、人事处的人员调动等。
第十一条工作岗位权限的行使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依照程序进行,并且要负责任地行使。
第十二条工作岗位权限的行使应当与岗位职责相适应,不能超出岗位职责范围。
第十三条各级财政局工作岗位权限的调整、变更和撤销由上级财政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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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改进工作人员在执法、执纪、服务环节的工作作风,使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局机关工作高效、廉洁、务实,经局党组会议通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干部职工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
第二章工作规则
第三条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财政部门、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办事,接受社会监督,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机关。
2、局机关干部职工要依法履行职责,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忠于职守、服从安排、顾全大局、清正廉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3、各股室、中心要依照法律法规和财政规章制度行使职权,进一步转变工作职能、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以金财工程为重点推进电子政务,提高行政质量和效率,切实贯彻本局各项工作部署。
第四条领导职责。
XXXX县XX财政局财务管理制度
XXXX县XX财政局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二、财务管理职责1.财政局负责编制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监督实施,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2.财政局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管理工作各项职责,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高效性。
3.财政局要加强对部门财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各级经费预算编制与执行制度,合理安排财政收支,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和合理利用。
4.财政局要建立健全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绩效评估体系,确保财务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5.财政局要加强对下级单位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及时处理,保证财务管理工作的纪律性和权威性。
三、经费预算管理1.财政局要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制定和执行年度经费预算,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2.经费预算编制要科学合理,按照财务管理要求,明确预算项目、预算金额以及使用范围,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3.经费预算执行要严格控制,确保按照预算安排使用经费,避免超支和浪费现象的发生。
4.财务局要定期对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问责。
四、会计核算管理1.财政局要建立健全会计制度,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要求,规范会计核算工作。
2.财政局要确保会计账簿的真实准确,每月按时开展会计核算工作,保证财务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3.财政局要建立健全财务决算制度,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完成年度财务决算工作。
4.财政局要加强对会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水平。
五、资金管理1.财政局要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要求,规范资金管理工作。
2.财政局要加强对资金的统一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3.财政局要建立健全资金监督和审计制度,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追究责任。
4.财政局要加强对下级单位的资金管理指导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和合法。
六、绩效评估管理1.财政局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绩效评估体系,按照不同部门和岗位的要求,合理制定绩效评估指标。
县财政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县财政机关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县财政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及其所属预算单位。
第三条县财政机关财务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二)真实性原则: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不得虚报、冒领、挪用、截留、私分。
(三)完整性原则:全面反映财务状况,不得遗漏、隐瞒。
(四)及时性原则:及时办理财务业务,确保财务信息准确、完整。
(五)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资源。
第二章财务管理职责第四条县财政机关财务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并对财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财务活动负总责,负责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第六条各单位财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履行职责。
第三章财务收支管理第七条县财政机关财务收支应当严格按照国家预算执行,不得超预算、超范围、超标准使用资金。
第八条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合理编制年度预算,报送县财政机关审批。
第九条各单位应当严格执行预算,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不得擅自调整预算。
第十条各单位财务收支应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一条各单位应当加强票据管理,确保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第四章资产管理第十二条县财政机关资产分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十三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资产管理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四条资产购置、处置、报废、转让等事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五条各单位应当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第五章会计核算与监督第十六条县财政机关财务核算应当遵循会计准则和制度,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七条各单位财务人员应当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及时、准确地进行会计核算。
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范文)
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有效防控廉政风险及其他风险,切实提高财政管理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和《关于加强财政内部控制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规定,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强化流程控制、依法依规运行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查找、梳理、评估财政业务及管理中的各类风险,制定、完善并有效实施一系列制度、流程、程序和方法,对xx县财政局内部工作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的动态过程和机制。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xx县财政局机关各股室。
第二章目标和原则第四条控制目标促进xx县财政局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确保财政资金分配公平公正、管理严格规范、使用安全有效、干部清正廉洁、工作效能和理财水平不断提高。
基本要求:在xx县财政局内建立起职责明晰、健全规范、运行高效、制衡有力的内部控制制度。
第五条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全面性原则。
内部控制贯穿于决策、执行、监督和反馈全过程,贯穿各项财政业务流程和各个环节,覆盖各股室和岗位,并由全体干部职工参与,各项决策或业务活动均应做到过程留痕迹、责任可追溯。
(二)制衡性原则。
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在管理架构、机构设置及职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实现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
(三)对等性原则。
各岗位人员在决策、执行、监督和反馈过程中行使的权利与承担的责任相一致。
(四)重要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重点关注关键业务、环节、岗位及重大风险。
(五)适应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与职责分工、业务范围、风险等级和人员构成等相适应,并根据新情况及时调整完善。
(六)有效性原则。
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反馈和纠正,有效管控各类风险。
第三章制度体系第六条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由内部控制基本制度、专项风险管理办法、各股室内部控制操作规程等构成。
县财政局机关内部管理机关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县财政局机关内部管理机关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1、机关院内要害部位由办公室按照安全保卫部门的规定,采取防火防盗措施。
2、机关工作人员下班或外出应检查办公用房门窗、火源、电源等设施是否关闭,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凡发现下班离开未关闭电路的,经查实后对责任人每次罚款10元,从年终奖金中扣除。
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3、除上班时间外,进出机关的个人和自行车一律走门卫值班室通行,机关门卫早晨六时开门,晚上十一时三十分落锁。
除机动车辆和板车进出外其他时间大门一律上锁。
办公楼铁门下班时由门卫负责上锁。
门卫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搞离职守,对非院内的人员和非工作时间进入机关院内的人员,要严格查问,不得放任自流。
晚上要按规定时间及时打开警报监控装置。
4、上班时间未经局办公室同意,门卫应阻止废纸收购及推销货物等闲杂人员进入,每发现一次扣门卫工资5元。
5、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由局治保小组负责。
要经常对院内的要害部位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各股室、单位对设置在附近的警报监控装置,注意观察其是否有效,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办公室要及时处理。
7、要经常对机关工作人员家属、子女进行法制教育,使之懂法、守法,凡本机关工作人员的子女违法及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受到执法机关处理或处分的,取消其当年全面工作评先评奖资格。
县财政局机关内部管理计算机管理制度
县财政局机关内部管理计算机管理制度第一条本规定中计算机包括各办公室所有的计算机及其附属设备。
第二条使用计算机必须熟悉操作规程,严格遵守操作规则。
一、开机操作步骤:1、检查系统的线路是否正常、安全。
2、打开电源开关。
3、开打印机、显示器。
4、开主机。
二、关机操作步骤:1、检查驱动器中是否有软盘或光盘,如有请取出,关好驱动器。
2、使用鼠标、键盘或开关关闭主机电源。
3、关闭打印面、显示器。
4、关闭电源插座。
第三条使用计算机结束后,要关闭计算机,方可离开办公室。
第四条主机、打印机、显示器的每次开关时间间隔不要太短,严禁频繁关启电源,关开机间隔在1分钟以上。
严禁随意搬运计算机及附属设备;计算机在使用过程中,严禁晃动或搬运机箱及设备;严禁插、拔各种联结线和接口卡。
第五条实施科学管理,确保每一台电脑都有负责人,设备不得串用或随意调整。
第六条使用连入互联网的计算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严禁利用国际互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严禁在计算机上使用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或淫秽、反动信息及软件;严禁利用网络攻击网站,扰乱其它用户;严禁利用网络使用来源不明、可能引发计算机病毒的软件;严禁登录、浏览黄色网站。
第七条计算机上严禁搁放物品,严禁将易燃、易爆、易碎、易污染和磁性物品及有腐蚀性和刺激性固、液、气体物品放置计算机旁。
使用的曲别针、大头针等金属物品应妥善存放,防止进入机器,避免造成事故。
第八条如果发现异常情况,如异味、冒烟、打火、异常声响等,应及时关闭机器,切断电源,保护现场,做好记录并及时报告办公室,通知计算机管理人员查修,在故障不明之前严禁启动机器。
非专业人员严禁擅自打开机箱自行修理。
第九条计算机设备应定期保养维护。
对计算机设备每年要至少进行一次全面除尘保养,届时计算机管理人员给予必要的指导。
第十条严格遵守保密制度,重要文件和软件要存档或备份。
保密和保护性文件及软件严禁随意调阅、打印、拷贝和外借。
财政部门内部管理办法
财政部门内部管理办法一、概述本文档旨在规范财政部门内部管理行为,保证财政工作的顺利进行。
本文档适用于所有财政部门员工。
财政部门内部管理应该严格执行,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处理。
二、职责与权限2.1 领导责任财政部门各级领导应该严格执行内部管理规定,并依法依规履行管理职责。
财政部门各级领导应该设置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与权限,以便于工作的开展。
2.2 部门分工财政部门由多个职能部门组成,每个职能部门需要明确职责分工与业务范围。
财政部门各职能部门应当根据职责分工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将各部门的工作衔接起来,共同完成办公任务。
2.3 员工职责财政部门员工应该认真组织实施分配的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泄露机密信息,严格保守工作秘密。
员工应该积极向上,不断学习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
三、制度建设3.1 文件管理制度财政部门应该建立文件管理制度,明确文件的编号、格式和交换流程。
财政部门各级领导应该对文件的内容、格式和要求进行规范,每个文件应该有明确的文件审批流程和审核标准。
财政部门员工应该遵照规定审查、签署、传送和保存文件。
3.2 借阅管理制度财政部门应该建立借阅管理制度,规定借阅权限、借阅期限和借阅流程。
财政部门各级领导应该对机密文件的借阅进行严格的控制,保障机密文件的安全。
3.3 会议管理制度财政部门应该建立会议管理制度,规定会议程序、会议纪要、会议决策和会议整改落实。
会议的召开应该符合规定,会议资料应该保存完好。
财政部门员工应该积极参加会议,对于会议中的问题应该及时解决。
四、工作流程4.1 决策流程财政部门确定各项决策需要形成完整流程,包括前期调研、方案编制、会议审议、决策落实等环节。
决策文件应该及时归档,并将决策结果及时通知各部门。
4.2 工作协调流程财政部门各职能部门应该协调工作,加强沟通联系。
应该及时发现和解决各类问题和矛盾,保证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应该在会议中互相沟通,共同推进各项任务的完成。
砚山财务制度
一、总则
为了规范砚山县各级财务工作,加强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维护国家财产,确保财务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目标
1、严格遵循国家财政法律法规,确保财务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2、实行科学的资金运作制度,提高经济运作效率;
3、建立健全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预防和纠正财务风险;
4、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提高全县财务管理水平。
三、财务管理主体
1、砚山县财政局是全县财务管理的主体,负责全县财政收支的统筹计划和实施;
2、各乡镇财政部门负责所在地区财务工作的执行和监督。
四、财务核算
1、砚山县财务局负责全县财务核算工作,确保资金的统一管理和监督;
2、各乡镇财政部门负责所属地区财务核算的执行和报告。
五、财政预算
1、砚山县财政局负责编制全县财政预算草案,并报请县人民政府审议通过;
2、各乡镇财政部门负责所属地区预算的编制和执行。
六、资金管理
1、各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专门财务账户,实行专款专用;
2、资金管理应遵循“收支两条线、预算两条线、专款专用”的原则;
3、严格管控各项资金收支,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七、风险管控
1、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定期对财务风险进行评估和监控;
2、对发现的风险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1、砚山县财政局负责对全县财务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2、各乡镇财政部门应配合监督部门的工作,做到及时报告、如实反映。
九、处罚规定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以上为砚山县财务制度的主要内容,希望各级单位认真执行,确保财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财政局管理制度
财政局管理制度1. 引言本制度是为了加强财政局内部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保证财政局各职能部门的协同配合,确保企业财务运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和稳定性。
2. 财政局组织架构财政局由以下职能部门组成: - 财务管理部门 - 预算管理部门 - 资金管理部门 -会计核算部门 - 审计监督部门 - 税收管理部门3. 管理标准3.1 财务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具体管理标准如下:1. 财务报告:及时编制、审核和审核财务报告,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2.预算控制:制定财务预算计划,实施预算控制,确保财政局的资金使用符合预算计划。
3. 合同管理:负责管理财政局的合同事务,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效力。
4. 内部财务控制:建立健全内部财务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5.资产管理:负责财政局的固定资产和非固定资产的管理和维护,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合理利用。
3.2 预算管理部门预算管理部门负责财政局的预算编制和执行,具体管理标准如下: 1. 预算编制:及时编制年度预算计划和财务预测报告,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 预算执行:监督各部门按照预算计划进行资金支出,并及时调整预算计划,确保预算的有效执行。
3. 预算考核:建立预算执行考核制度,对各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及时纠正偏差。
3.3 资金管理部门资金管理部门负责财政局的资金运作和资金风险管理,具体管理标准如下: 1.资金监控:及时监控企业的资金流动情况,进行资金预测和分析,确保资金的充分利用和安全管理。
2. 资金筹措:负责制定资金筹措计划,寻求多样化的资金来源,并优化资金结构,确保企业正常运营。
3. 资金投资:制定资金投资策略和管理制度,进行有效的资金配置和风险控制。
3.4 会计核算部门会计核算部门负责财政局的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具体管理标准如下: 1. 会计准则遵循:严格按照国家财会准则进行会计核算,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和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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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财政干部职业道德行为准则 (3)财政局工作人员廉洁从政“五不准” (3)xxx县财政局工作规则 (4)xxx县财政局有关办事程序 (14)机关财务管理办法 (18)机关财产管理制度 (21)车辆管理制度 (23)工作人员请假制度 (27)考勤制度 (29)文书工作制度 (31)印章使用管理规定 (35)保密工作制度 (36)财政信息新闻报道奖励暂行办法 (38)门卫工作职责和管理制度 (39)计算机管理制度 (41)文件收发管理制度 (45)会议管理制度 (47)机关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48)局机关社区管理制度 (50)卫生责任区域划分安排 (52)县财政局机关勤政廉政制度 (54)财政干部职业道德行为准则受岗敬业,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依法办事,客观公正;科学理财,开源节流;胸怀全局,勤政为民;团结协作,乐于奉献。
财政局工作人员廉洁从政“五不准”一、不准利用职权“索拿卡要”,收受红包礼金、有价证券和到基层摊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二、不准擅自开设股室帐户,变相转移财政资金,公款私存和私设小金库。
三、不准接受影响公务活动的宴请和参加由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公务用餐,中午不喝酒。
四、不准利用职权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无偿占用公家财物。
五、不准赌博,参与非法博彩和接受色情服务。
xx县财政局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一、为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xx县财政局各项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促进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廉洁勤政,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根据《xx省财政厅工作规则》、《xx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二、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的工作部署,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办事,接受人民监督,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机关。
三、全体工作人员要依法履行职责,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忠于职守,服从安排,顾全大局,清正廉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四、各股室、各单位要依照法律法规和财政规章行使职权,进一步转变工作职能、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以"金财工程"为重点推进电子政务,提高行政质量和效率,切实贯彻本局各项工作部署。
第二章领导职责五、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领导全局的工作。
副局长、纪检组长协助局长工作。
六、县财政局党组由党组书记、副书记和若干党组成员组成。
七、局党组书记召集和主持局党组会议,局长召集和主持局务会议、局领导碰头会议,局长或委托副局长召集和主持局长办公会议。
八、副局长、纪检组长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或协管工作。
受局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
九、局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局属各股室、各单位和各乡镇财政所的职能作用,在调查研究、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完成职权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任务。
局领导要贯彻局党组的决定,工作中经常互通情况,交换意见,团结协作,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及时向局长报告。
十、局长出差、学习或休假期间,由局长委托副局长主持局机关工作。
其他局领导出差、学习或休假期间,其分管的工作由局长指定其他局领导代管。
十一、局属各股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局长领导下,负责本股室、本单位的工作。
局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局机关日常工作。
第三章科学民主决策程序十二、建立健全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实行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
十三、各股室、局属各单位提请局领导讨论决定事关全局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事先深入调查研究,以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县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为依据,经咨询、研究、中介机构论证评估,并进行法律审查和分析;涉及相关部门的,应充分协商,尽量取得一致意见;涉及乡镇的,应事前征求意见并采纳合理意见;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般应通过社会公示或听证会等形式征求意见和建议。
十四、县财政局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必须经局党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讨论决定。
作出重大决策前,根据需要,可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直接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基层单位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依法行政要求十五、依法行政的核心是规范行政权力。
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行政权,强化工作责任,落实纪律规范,推进各项工作向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行转变,不断提高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
十六、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统一实施的需要,适时向县人大、县人民政府提出制定相关财政政策,及时修改或废止不相适应的财政政策。
确保地方性财政政策的质量。
十七、各股室、局属各单位拟定以县财政局名义下发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决定、命令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起草后先送局税政法规股进行合法性审查,经局办公室核稿后,方可报局领导审签。
文件制发后由办文单位按规定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
十八、实施审批、许可、登记、发证以及行政收费、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合法、适当、及时和有效。
十九、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执法和行政审批过错追究制,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
财政监督检查归口局财政监督股管理,财政处罚案件实行集中审理制度,加强执法协调,推进综合执法。
第五章行政监督二十、加强对局机关行使权力的监督,提高行政效能,促进廉政建设,确保政令畅通。
二十一、按照预算法、会计法、行政复议法、行政监察法和审计法等法律规定,自觉接受上级行政机关和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查处和整改,重大问题向县人民政府和县人大报告。
二十二、加强财政机关内部监督。
建立完善局机关内部和各乡镇财政所执行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方针政策情况的层级监督机制,严格执行财政部制定的《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和本局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及时发现并纠正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范性文件。
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依法受理和办理行政复议案件,防止和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
自觉接受并重视有关单位和人民群众对县财政局工作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二十三、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制度,确保信访渠道畅通;局领导和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阅批重要的群众来信,热情接待群众来访,处理重要信访问题。
二十四、接受新闻媒体和群众的监督,重视反映的工作中的问题,积极主动地调查处理和整改。
建立重要新闻发布制度,新闻发布、财政宣传归口局办公室统一管理。
未经局领导批准或办公室安排,不得接受涉及本局工作的新闻采访。
二十五、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必须围绕县委、县政府、上级财政部门和本局的各项工作部署创造性开展工作,并在年中和年末报告执行情况。
对重大决策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跟踪和反馈执行情况。
县财政局实行督查制度,督查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
第六章会议制度二十六、实行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局领导碰头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制度。
二十七、局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或党组书记委托党组副书记召集和主持,局党组成员参加,必要时请有关负责人列席。
局党组会议不定期召开。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一)学习传达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党委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的重大决定、重要指示,研究落实措施;(二)讨论决定财政改革、财政体制调整及财税政策、中长期财政规划、年度预算草案、预算调整、机关基本建设等全局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三)讨论决定局内机构变动、人事任免、干部奖惩等事项;(四)讨论决定局属单位的重大事项。
二十八、局务会议由局领导和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由局长或委托副局长召集和主持。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一)传达贯彻上级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研究部署全局性重要工作;(二)讨论决定县财政局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三)分析财税形势,通报重要情况。
局务会议原则上一个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二十九、局领导碰头会议由局长或委托副局长召集和主持,局领导、局办公室主任参加。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上级重要指示精神,通报有关情况,研究部署全局日常工作。
局领导碰头会议不定期召开,根据需要可安排有关股室、单位负责人列席。
三十、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或委托副局长召集和主持,相关局领导、办公室主任及有关股室、单位负责人参加。
其主要任务是:传达上级某个方面的会议、文件精神,研究协调涉及局属有关股室、单位的专门问题,部署有关专项工作。
三十一、局党组会议的议题由党组书记确定,会议的组织、秘书工作由人教股负责。
局领导碰头会议和局务会议的议题由局长确定,局长办公会议的议题由局长确定或由副局长提出商局长确定,会议的组织、秘书工作均由局办公室负责。
三十二、局领导因故不能出席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局领导碰头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应向主持会议的局领导请假;如对议题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前提出。
会议议定事项,应由主持会议的局领导或授权会议记录人员予以通报。
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应由主要负责人出席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主要负责人不能出席的应委托其他负责人参加,并向办公室说明情况。
三十三、工作会议实行从严掌握、计划控制和定点召开办法。
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贯彻精简、高效、节约的原则,尽量减少会议数量,控制规模、会期。
在不需要保密的情况下,尽可能采用网上会议等快捷、高效、节俭的会议形式。
三十四、全县财政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如需邀请县直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人出席,须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
全县财政专业性会议须报经局长批准。
第七章公文审批三十五、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单位报送县财政局的公文,应当符合《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xx省财政厅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
除局领导交办事项和必须直接报送的机密事项外,一般不得直接向局领导个人报送公文。
除上级有关领导批示等特殊情况外,不受理越级报送的公文。
所有外来公文由局办公室呈报局长审批后,再按局领导分工转呈批办。
收到外单位征求意见的公文,先由局办公室呈送局长阅签后,再送承办单位办理,由承办单位按要求反馈意见。
三十六、制发公文应严格执行《xx省财政厅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坚持精简、高效、准确、安全的原则。
要加快网络化办公进程,提高公文办理效率。
以县财政局名义发文,必须先经股室负责人审核、办公室核稿,一般公文由分管局领导签发。
以县财政局名义上报县委、县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的事关财政改革、重要财政政策或资金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项公文和局机关人事任免、奖惩等事项公文,须报局长或委托副局长审批。
对于特急公文,分管局领导不在家时,应由局办公室报告该局领导,委托其他局领导签发。
三十七、各股室、局属各单位报送局领导审签的公文或需裁决的事项如有分歧意见时,主办股室、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主动与协办单位协商,不应把未经认真研究、协商的问题上交局领导,协办部门要积极配合;协商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主办股室、单位应列出各方理据,提出建设性意见,由分管局领导协调裁定,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报局长协调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