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斯与马克思:对社会制度起源和本质的两种解释(1)
【管理制度】制度的起源与变迁:
对社会制度进行研究,首先要分析作为整个社会 制度经济基础的生产力及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 然后才能对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道德和法律等上 层建筑的性质做出合理的说明。
最大化——财富与非财富的均衡。 有限理性——认知能力不足导致当事人无法完全准
确地认识世界,无论付出多大的信息成本,最优结 果都达不到,一般采用满意策略。
机会主义倾向——在非均衡市场上,人们追求收益 内在、成本外化的逃避经济责任的行为。
三、制度的起源
人的自利性和认知能力的有限性催生了制度。 新制度主义者看来,由于人总是要追求自身效用的
制度的主要功能在于通过内部和外部两种强制力来 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交易中的机会主义行为,以减 少交易后果的不确定性,帮助交易主体形成稳定的 预期,从而减少交易费用。
马克思的制度含义
制度不能仅仅归结为表现为社会普遍意志的法律 和伦理范畴。
完整的社会制度是由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这两个 相互联系的层次组成的。
制度的起源与变迁: 马克思与诺斯的比较
主要内容
制度的含义 制度的本质 制度起源比较 产权起源模型的一个解释 制度的变迁比较 李约瑟之谜与韦伯疑问
一、分析方法的不同
马克思的社会发展理论即历史唯物பைடு நூலகம்义,被恩格斯 称为马克思毕生的两个重大发现之一。
尽管诺斯曾承认马克思主义的框架是“对长期制度 变革的最有力的论述”。
缔约即建立制度可以产生一种“合作收益”或“合 作剩余”,即大于不缔约时各方总收益的增量。
这个增量开始是潜在的,人们经过多次博弈会发现 这个增量,从而缔结合约,形成私有产权制度,跳 出“霍布斯状态”。
马克思与诺斯_两种制度变迁观之比较
2000年3月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Mar.2000 第37卷第2期Journal of Northwest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Vol.37No.2收稿日期:1999201220作者简介:张润君(1970)),男,甘肃天水人,西北师范大学政法系讲师(兰州 730070),现从事区域经济学和制度经济学研究。
马克思与诺斯:两种制度变迁观之比较张润君=内容摘要>马克思政治经济学和诺斯的新制度经济学都是关于制度变迁的学说。
两种观点既有区别又有相似之处,前者精于制度变迁的长期分析,对人类社会追求的制度目标要求更高;后者则长于制度变迁的具体分析,更加关注制度变迁的经济绩效,但二者都不同程度地论证了制度对于人的重要性,从而触及到经济问题的实质。
在建设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应在求同存异中,进一步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
=关键词>马克思 诺斯 制度变迁=中图分类号>F 064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29162(2000)022*******一、马克思和诺斯的经济学都是关于制度和制度变迁的学说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以社会生产关系为研究对象,在其唯物史观的基础上,突出了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反作用,这是马克思以前的经济学所没有的。
/当生产关系越来越成为生产力发展的桎梏时,社会变革的时刻就要到来0。
人类社会的进步,就是在生产力不断发展的条件下,以一种新的社会生产关系代替另一种社会生产关系的结果。
所以,马克思是非常重视社会生产关系,特别是所有制关系对社会发展的作用的。
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把资本主义制度动态化,将其唯物主义地放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长河中,着重分析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及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与交换关系,说明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社会主义必然胜利这一历史的必然。
在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制条件下,资本主义的一切经济活动都是围绕着剩余价值而进行的。
马克思主义经典原著选读
马克思主义经典原著选读一、名词解释1、经院哲学:在中世纪所形成的一种由理论到理论,由思想到思想,由文本到文本的关于真理性的空洞的真论,这种真论只相信《圣经》所说的话是唯一的真理,凡是符合《圣经》的就是真理,反之就是谬误,这种从理论出发并将它绝对化的观点就是经院哲学,也可叫“空洞的争论”2、新唯物主义:马克思通过对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世界观的不合理性的批判,创造了一种与以往的所有哲学完全不同的新的世界观或本体论,即以实践为基础的世界观或实践本体论完成了西方哲学的一次重大本体论转向。
社会静态结构:即社会有四大要素两大基本矛盾。
在马克思看来所有私有制社会都是由这两个矛盾构成,人类要正确的认识社会历史的存在状态,都必须从这种基本结构出发。
3、哲学基本问题: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
一方面是思维和存在谁是第一性的问题,这是划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标准;另一方面是思维和存在有无同一性,这是划分可知论和不可知论的标准。
4、“实践唯物主义”:“实践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为表达自己哲学的本质特征,以区别于其它一切形态的哲学所使用的概念。
就其本质而言,“实践唯物主义”这一概念初步形成于《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在《神圣家族》和《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得到进一步规定,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以内容和形式相统一的形式正式出现。
5、实践的唯心主义:①马克思把意识分为“实践的意识”和“理论的意识”两大部分,社会权力属于前者,哲学等属于后者。
实践的意识(社会权力)作为对一定的社会生活(如市民社会)的反映,也是第二性的东西。
②在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分工的条件下,社会权力必然要独立化(统治阶级化,政治化),同它的经济基础相对立。
③这个独立化了的社会权力就是“实践的唯心主义”,即剥削阶级的国家。
其中,“唯心主义”指国家对社会的经济剥削;“实践的”指这种剥削的手段是具有普遍强制性的暴力(Gewalt,权力)。
因为,实践具有“普遍性”和“直接现实性”的双重特征。
以实践的观点理解科学——从马克思到劳斯、伊德
社会科学
对 马克思 关 于实践 与科学关 系的解读 ,有 两种 方式 :
一
是 “ 识论 解读 ” 认 ,即认 为 马克 思对 实践与科 学 关 系的理 解是 认识 论 的 。它 指 出 ,虽 然 马
克 思强调 “ 全部 社会 生活 在本 质上是 实践 的 ” ,但 只 有实 践作 为 认识 论 上 的概念 ,才会 形成 实 践 与科 学 的关系 :即实 践是科 学认 识 的开端 ,是科 学 知识 的源泉 ,是检 验科 学真 理性 的标 准。这种
中图分 类号 : 0 文献标 识码 : 文 章编 号 :2 75 3 (0 0 0 -1 40 N2 A 0 5 -8 3 2 l ) 3 1 -8 0
作者简 介 :曹志 平 ,厦 门大学哲 学 系教授 ;陈建安 ,厦 门大学哲 学 系硕 士研 究生
( 建 福 厦门 3 10 ) 6 0 5
在 很 多人看来 ,以实践 的观 点理解科 学 ,这种 提法几 乎是 哲学 的常识 ,或者说 是 马克思 主义 哲学 的常识 ,因而是没 有 新 意 的。但 当代西 方 “ 释 学 的 现象 学 科 学 哲学 ” ( em nui P e 诠 H r e e t h- c nmeooi l hlsp yo c n e o n l c i o h f i c )恰 恰抓 住了我 们认 为是哲 学 常 识 的实 践 与科 学 的 关 系 ,深 化 g ap o Se 了对科 学 的哲学 理解 。实质 上 ,当我们 回过头 来研 究马 克思 主义科 学观 ,就会 发现 过去 那种对 实 践与科 学关 系 的知识论 解读 ,并 没有完 整 阐述 马克 思哲 学 一经济学 文本 的意 义 。马克思 理解科 学
肖前《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上下两册全》重点笔记
肖前版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上下册重点笔记第一章哲学是时代精神的精华第一节哲学及其社会功能一、什么是哲学马克思曾说过,“任何真正的哲学都是自己时代精神的精华”,“是文明的活的灵魂”。
哲学是从总体上概括地把握时代的内容,集中地反映时代的本质特征,从而体现着时代精神的精华。
凡是真正的哲学都是该时代人类智慧的一种理论升华。
哲学的基本内容就是世界观和方法论。
世界观,就是人们对于包括自然界、社会和人的精神世界在内的整个世界的一般看法和根本观点。
世界观是通过人们观察和处理各种具体事物时采取的态度和方法表现出来的。
哲学是人们关于世界的总的看法或根本观点,是关于世界观的学问,又为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一切活动提供一般的、普遍的方法,并且是关于这种一般的、普遍的方法的学问,即方法论。
哲学就是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统一。
哲学作为关于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学问,是经过了理论的加工和概括的。
哲学是关于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理论体系,是系统化、理论化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只有这样,哲学才能真正成为智慧之学,成为时代精神的精华和文明的活的灵魂。
二、哲学的特点1、哲学的特点,首先表现在对象方面。
哲学的研究对象始终是人与世界的关系。
哲学与具体科学在对象上的区别实质上就是一般与个别或特殊、全局与局部、整体与部分、无限与有限的区别2、哲学的特点,还表现在它的思维方式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和抽象性。
黑格尔指出:“哲学的认识方式是一种反思。
”这种反思,实质上就是对人处理和驾驭自己同外部世界的关系的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及其所创获的成果的总结、概括。
这种总结、概括就是哲学把握人与世界的总体性关系的基本思维方式,它必然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和抽象性的特点。
三、哲学的功能总体而言,哲学是关于各种具体科学知识的总结和概括,它同其他各种具体科学知识一起构成人类的知识体系;哲学又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它同其他的社会意识形态一起构成一定的社会意识形态体系,具有鲜明的阶级性。
哲学作为一种系统化、理论化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再整个社会意识形态体系中,乃至再整个人类精神世界中,都处于核心的地位,其者统摄一切的灵魂的作用。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马克思主义对社会历史规律的认识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马克思主义对社会历史规律的认识马克思主义是一种哲学体系和社会理论,它以马克思和恩格斯为代表,形成了一系列基本原理和方法论,对社会历史规律进行了深刻的认识。
本文将从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出发,分析其对社会历史规律的认识。
一、唯物史观和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之一就是唯物史观和唯物辩证法。
唯物史观认为,物质生产力和社会关系的发展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基础,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唯物辩证法强调了事物的矛盾性和发展性,认为事物的发展取决于内部的矛盾运动和外部的环境影响。
这两个原理为马克思主义提供了认识社会历史规律的基本方法和理论基础。
二、马克思主义对社会历史规律的认识1.剩余价值理论马克思主义认为,剩余价值理论是揭示现代资本主义经济运行规律的一种理论。
该理论认为,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劳动者创造的价值远远超过他们所得到的工资,剩余部分归资本家所有,形成了剩余价值。
这种剥削现象是资本主义经济运行中必然的规律,导致阶级对立和社会不平等。
2.历史唯物主义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认为,历史发展是有规律的,是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经济关系矛盾变化的结果。
历史上各个社会形态的更替都是由于生产力的发展与旧有生产关系的矛盾日益尖锐而引起的。
历史唯物主义强调历史的连续性和阶级斗争的作用,认识到社会变革的客观规律。
3.阶级斗争理论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历史的发展是一种阶级斗争的历史。
资本主义社会中,阶级矛盾日益尖锐,不同阶级之间的斗争是社会变革和前进的动力。
通过阶级联合和革命斗争,无产阶级最终能够推翻资本主义制度,建立社会主义社会。
4.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马克思主义认为,经济基础是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它决定了上层建筑的性质和形式。
经济基础包括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它们的发展水平决定了社会制度的性质。
上层建筑则包括政治、法律、意识形态等,它们受到经济基础的制约和影响。
5.社会主义法则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
刘元春-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
刘元春简历刘元春,1972年8月21日出生于四川省,1999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现为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新世纪人才,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执行院长、国家重点研究基地“中国经济改革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中国人民大学科研处处长、经济研究所常务副所长。
常规性出席国家经济形势专家座谈会;为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国务院政策研究室、国家货币政策委员会聘请专家,先后被多家国家机构评为咨询专家;担任CCTV和凤凰卫视等多家电视台和媒体的财经特约专家;担任《经济研究》、《世界经济》等杂志匿名审稿人;一、获奖状况1、博士论文“动态宏观视野下的交易费用分析框架”于2001年获得“全国优秀博士论文奖”,2、博士论文“动态宏观视野下的交易费用分析框架”于2000年获得“中国人民大学优秀博士论文奖”;3、专著《交易费用分析框架的政治经济学批判》获得“2002年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4、《国有企业的“效率悖论“及其深层次的解释》获“第十届(2002年度)孙冶方经济学优秀论文奖”;5、参与杨瑞龙主编的《国有企业治理结构创新的经济学分析》获得“2004年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6、参与纪宝成主编《转型经济条件下的市场秩序研究》获得“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孙冶方经济学优秀著作奖”7、《交易费用分析框架的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三届胡绳青年学术奖”提名奖;8、《国有企业宏观效率论——理论及其验证》获“第8届中国人民大学优秀科研成果论文类优秀奖”;9、指导本科生论文“盗版治理的阶段性选择”获“第8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三等奖;10、2001年获得“中国人民大学优秀班主任”,所指导的班级获得“北京市优秀班级体”称号;11、2004年获得“中国人民大学十大教学标兵”;12、2006年获得“霍英东优秀青年基金奖”。
13、《开放宏观经济分析框架与中国案例研究》,2007年获得“吴玉章社会科学优秀奖”。
诺斯与马克思:对社会制度起源和本质的两种解释(1)
诺斯与马克思:对社会制度起源和本质的两种解释(1)诺斯对社会制度所下的定义:“制度是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或更规范地说,它们是为决定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包括“正规约束”和“非正规约束”,以及这些约束的“实施特性”。
在诺斯看来,制度的主要功能就在于通过内部和外部两种强制力来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交易中的机会主义行为,以减少交易后果的不确定性,帮助交易主体形成稳定的预期,从而减少交易费用。
总之,诺斯是以个人之间的市场交易行为为背景,从法律和道德规范这一个层面来理解制度的。
与诺斯不同,在马克思的理论体系中,制度最初来自物质生产条件,过了很久以后才上升为法律。
在马克思看来,制度不能仅仅归结为表现为社会普遍意志的法律和伦理范畴。
在他的理论中,完整的社会制度是由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这两个相互联系的层次组成的。
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这两个层次之间,既具有原生和派生的关系,又具有互动的关系,即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
对社会制度进行研究,首先要分析作为整个社会制度经济基础的生产力及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然后才能对耸立在这个基础上的道德和法律等上层建筑的性质做出合理的说明。
可见,按照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规范,诺斯所说的制度,只是作为全部社会制度一个层次的上层建筑中的法定权利、政治秩序和道德准则。
马克思和诺斯的制度概念的不同,与二者对制度起源和形成的不同解释有关。
诺斯的解释:像所有信奉个人主义的西方经济学者一样,诺斯是从亘古不变的抽象人性出发来解释社会制度的起源的。
这种人性,就是被威廉姆森称为新制度主义的“关键性好主意”之一的关于人类行为特征的假设,即人的自利性和认知能力的有限性。
在诺斯之类新制度主义者看来,由于人总是要追求自身效用的最大化,同时由于认知能力有限又总是处在信息不完全和不对称的环境中,于是在交易中就会发生欺诈、偷懒、搭便车等机会主义行为,从而使人与人之间发生利益冲突和磨擦,增加交易费用和交易后果的不确定性,最终损害自己的福利,而制度就是人们为防止机会主义而缔结的契约。
关于透视两种马克思主义的实质
关于透视两种马克思主义的实质关于透视两种马克思主义的实质近些年,西方“马克思学”成为学术界讨论的热点问题。
学者们针对“两个马克思”、“两种马克思主义”、“马克思和恩格斯对立论”、马克思主义的原罪性等问题进行了学理论证,试图把此问题合法化。
但是,应该看到,西方“马克思学”制造的这种“学术神话假象”是在肢解马克思主义,他们通过差异分析方法,达到对马克思主义的彻底解构,从而宣扬马克思主义“过时论”,以此证明,在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两种意识形态的斗争之中,资产阶级意识形态最具有优先性和时代性。
可以说,“解构”就成为西方“马克思学”的学术主旨,为此,通过对“两种马克思主义”的剖析,阐释这一问题的实质所在,以便使我们能够客观地对待西方“马克思学”,防止盲目崇拜“马克思学”,捍卫而非削弱马克思主义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指导意义。
一、两种马克思主义范式西方“马克思学”制造“两个马克思”和“马克思和恩格斯对立”,其目的是反马克思主义。
它们这些思想不是空穴来风,而是在继承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和观点的基础上构造出来的,当它们返回马克思文本进行文献考据时,仍然自觉不自觉地受着西方马克思主义对马克思文本解读和诠释的影响。
而西方马克思主义则可划分为批判马克思主义和科学马克思主义。
批判马克思主义和科学马克思主义的划分使得马克思主义的整体统一性遭到质疑,这为西方“马克思学”进一步肢解或解构马克思主义提供了口实和说辞。
为了澄清西方“马克思学”的实质,必须从西方马克思主义持有的两种马克思主义切入,只有这样,才能认清西方“马克思学”产生的背景、逻辑后果与问题的实质。
恩格斯是第一个马克思主义者,恩格斯与列宁对唯物主义一般原则的强调,被一些人歪曲为与旧唯物主义没有区别的自然主义和教条主义,认为恩格斯和列宁等人脱离了马克思所强调的现实生活和实践立场,甚至有些人直接指责恩格斯和列宁等人否定了马克思的实践观点。
特别是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面对西欧无产阶级革命的屡屡失败,一些人开始重新思考和解读马克思的文本。
制度变迁理论马克思与诺斯
制度变迁理论:马克思与诺斯作者:高德步经济学家 1996年12期美国新经济史学家道格拉斯·C·诺斯的不少思想受到马克思的深刻影响。
通过对马克思和诺斯有关理论的比较研究,探讨二者之间的异同,有助于更深刻地理解制度变迁。
高德步,1955年生,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系副主任,副教授,经济学博士。
1993年,美国经济学家道格拉斯·C·诺斯因提出制度变迁理论而获诺贝尔经济学奖,在西方经济学界名噪一时。
值得指出的是,诺斯的不少思想受到马克思的深刻影响。
本文试图通过马克思与诺斯的比较,探讨两者的异同,目的在于更深刻地理解制度变迁。
本文第一部分比较马克思和诺斯关于制度与经济增长关系的理论,第二部分比较两者关于制度变迁原因的观点,第三部分比较他们的国家理论和意识形态理论,最后要对两人的研究方法做一个简短的比较和评价。
一、制度与经济增长相对于主流经济学来说,诺斯的理论并不是异端,但他批评新古典主义,指出新古典理论的缺陷。
他认为,新古典理论在分析时间推移过程中的经济绩效时,包含两个错误假定:即制度无关紧要和时间无关紧要。
他指出:“纯粹的新古典理论具有数学的精确和雅致,塑造了一片无冲突的、静态的天地。
但把它应用于经济史和经济发展研究时,它只注重技术发展,近来又注重人力资本投资。
但是,它忽视了体现于制度的激励结构,而激励结构决定了社会在各个生产要素上投资范围。
”[①]因此,诺斯的分析增加了制度和时间两个因素,这就把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增长联系起来。
他认为,对经济增长起决定作用的不是技术性因素而是制度性因素。
正因为如此,才有必要将制度、制度变迁作为经济学的对象来研究。
新古典经济学把制度看作是已知的、不变的,在他们的增长模型中,基本上把制度因素排除在外,这一传统是从古典经济学那里继承来的。
马克思早在一百多年前就指出,古典经济学的错误是“把资本主义制度不是看作历史上过渡的发展阶段,而是看作社会生产的绝对的最后的形式”[②],“把社会的一个特定历史阶段的物质规律看成同样支配着一切社会形式的抽象规律”。
制度变迁理论_马克思与诺斯汇总
美国新经济史学家道格拉斯・ C ・诺斯的不少思想受到马克思的深刻影响。
通过对马克思和诺斯有关理论的比较研究 , 探讨二者之间的异同 , 有助于更深刻地理解制度变迁。
高德步 , 1955年生 , , 副教授 , 经济学博士。
:马克思与诺斯●1993年 , 美国经济学家道格拉斯・ C ・诺斯因提出制度变迁理论而获诺贝尔经济学奖 , 在西方经济学界名噪一时。
值得指出的是 , 诺斯的不少思想受到马克思的深刻影响。
本文试图通过马克思与诺斯的比较 , 探讨两者的异同 , 目的在于更深刻地理解制度变迁。
本文第一部分比较马克思和诺斯关于制度与经济增长关系的理论 , 第二部分比较两者关于制度变迁原因的观点 , 第三部分比较他们的国家理论和意识形态理论 , 最后要对两人的研究方法做一个简短的比较和评价。
理论经纬…… 经济学家 96・ 5一、制度与经济增长相对于主流经济学来说 , 诺斯的理论并不是异端 , 但他批评新古典主义 , 指出新古典理论的缺陷。
他认为 , 新古典理论在分析时间推移过程中的经济绩效时 , 包含两个错误假定 :即制度无关紧要和时间无关紧要。
他指出:“纯粹的新古典理论具有数学的精确和雅致 , 塑造了一片无冲突的、静态的天地。
但把它应用于经济史和经济发展研究时 , 它只注重技术发展 , 近来又注重人力资本投资。
但是 , 它忽视了体现于制度的激励结构 , 而激励结构决定了社会在各个生产要素上投资范围。
” ①因此 , 诺斯的分析增加了制度和时间两个因素 , 这就把制度 , 制度变迁与经济增长联系起来。
他认为 ,是技术性因素而是制度性因素 ,究。
、不变的 , 在他们的增长模型中 , 基本上把制度因素排除在外 , 这一传统是从古典经济学那里继承来的。
马克思早在一百多年前就指出 , 古典经济学的错误是“ 把资本主义制度不是看作历史上过渡的发展阶段 , 而是看作社会生产的绝对的最后的形式” ② , “ 把社会的一个特定历史阶段的物质规律看成同样支配着一切社会形式的抽象规律” 。
国家的起源及本质
国家理论(终极)一、国家的起源与本质国家起源问题是各类国家学说分歧的焦点所在,更是马克思主义与非马克思主义对立的根本点。
对于国家起源问题的解释,决定了对于国家性质、国家职能、国家命运等一系列问题的判断。
马克思主义在国家起源问题上有两个基本论断:第一,国家不是从来就有的,它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这是说明会分裂为阶级所炸毁,被新的机关——国家所代替了。
恩格斯关于国家起源的论断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恩格斯指出:“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国家是表示: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
而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相互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一种表面上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同社会日益相脱离的力量,就是国家。
”恩格斯关于国家的论断,表明了三点:第一,国家是个历史范畴,这表明了国家产生的时间。
国家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人类社会发展到出现私有制和阶级的特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国家是有阶级社会的社会组织。
国家的本质是政治学的一个核心问题,政治学中的其他问题,如统治形式、统治机构、统治方法、民主、专政、政党、集团、政治人物、国际关系等问题的提出与解决,都取决于对国家本质问题的理解。
马克思主义主张通过国家的起源来分析国家的本质,即通过与“前政治社会”的氏族组织的特征对比来界定国家的本质。
这是马克思主义政治学和一切剥削阶级政治学的根本区别。
国家的定义列宁根据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论断,对国家的含义作了界定:“国家是维护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统治的机器。
……国家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机器,是迫使一切从属的阶级服从于一个阶级的机器。
”列宁的定义包括三层含义:首先,国家是有阶级社会的组织。
这就是说,国家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
浅谈恩格斯两种生产理论的诞生及含义
浅谈恩格斯两种生产理论的诞生及含义恩格斯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早期思想家之一,他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发展中做出了重要贡献。
在19世纪中叶,他与马克思一同合作,共同创立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
在这份文章中,我们将探讨恩格斯提出的两种生产理论的诞生及含义。
恩格斯首次提出了两种生产理论的概念是在他的《反杜林论》中。
根据恩格斯的观点,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经历了两种不同的生产方式,即原始共产主义和私有制社会。
原始共产主义是指早期的人类社会,人们在这个时期是共同劳动、共同生产和共同享有产品的。
而私有制社会则是指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逐渐确立,财产私有化成为了社会的基本特征。
恩格斯认为,这两种生产方式的变迁是由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引起的。
在原始共产主义社会,由于生产力的欠发达,人们的生活处于比较贫困的状态,但由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处于比较简单的状态,因此社会是比较和谐的。
而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社会逐渐确立,生产力的飞速发展使得人们的生活水平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
但私有制社会中的阶级矛盾也随之产生。
恩格斯认为,私有制的确立是导致社会阶级分化和剥削的根本原因。
恩格斯的两种生产理论的提出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它揭示了社会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的发展规律。
恩格斯指出了生产力的发展对社会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的影响。
他认为,生产力的发展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生产力的不断发展推动了社会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的变革。
恩格斯突出了生产关系的重要性。
他指出,生产关系是由生产力决定的,生产方式的变迁导致了生产关系的变化。
生产关系的变化引发了社会矛盾和冲突,从而推动了社会的发展和变革。
除了理论意义之外,恩格斯两种生产理论还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它为我们理解不同社会制度的本质提供了重要的思想工具。
恩格斯的两种生产理论揭示了社会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的发展规律,有助于我们深刻理解不同社会制度的本质特征。
它为我们认识当代社会现实提供了重要的启示。
当代社会正处在生产力迅速发展的时代,恩格斯的两种生产理论提醒我们,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我们必须认真对待生产关系的变革,寻求更合理的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以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诺斯与马克思:关于社会发展和制度变迁动力的比较
诺斯与马克思:关于社会发展和制度变迁动力的比较(作者:___________单位: ___________邮编: ___________)【英文标题】North and Marx:A Comparison between Social Development andIncentives for Systemic Changes【内容提要】道格拉斯·诺斯是新制度主义在经济史学方面的代表。
他从总体上说是一个制度变迁动力的多元论者,但又视人口变化是制度变迁的最终动力。
本文对诺斯关于制度变迁动力的解释与马克思关于社会发展动力的理论进行了比较,说明诺斯对马克思的生产力一元动力论的批评,即过分强调技术进步、缺少解释技术进步速率的理论,是缺少根据的。
本文以有关史实证明,诺斯以人口增减为基本动因对所谓“两次经济革命”的解释是不成立的;不可更改的历史事实始终对马克思的一元论唯物史观提供着坚实而有力的支持。
【英文摘要】Douglas C.North,a representative of New institutionalism ineconomic history,believes that the dynamic for institutionalchanges are of multifold, though he considers populationchanges to be the ultimate one.This article comparesNorth’sexplanations for dynamic of institutional changes with Marx’stheory concerning dynamic for social development. The authorsmaintain that North’s criticism against the idea thatproductivity is the only basic dynamic for social developmentproposed by Marx is not well grounded.North has put t oo muchemphasis on technological development and failed to offertheoretical interpretation for the speed of technologicaldevelopment.The authors conclude that North’s explanationfor”two economic revolutions”promoted by population changesdoes not hold water, while the monist material historicalconception by Marx has been firmly supported by reliablehistorical evidence.【关键词】经济史/新制度主义/制度变迁动力/诺斯/马克思economic history/New institutionalism/dynamic forinstitutional changes/North/Marx【正文】马克思是第一个对人类社会制度发展和变迁的一般规律做出系统阐述的思想家,后来的任何试图构建历史理论的人都无法回避马克思的分析框架。
诺斯理论的马克思渊源-精选文档
诺斯理论的马克思渊源一、引言诺斯在自己的研究生涯中得出了马克思不同的结论,他们坚持的和所维护的政治和经济制度也是截然相反的,但在其建构分析经济结构的制度变迁理论框架中却借鉴了马克斯理论中他认为正确的部分,这包括贯彻历史唯物主义方法并以路径依赖形式来精细化,同时也包括把马克思理论中不可分割的,而其他新古典理论所忽视或不太重视的国家、产权和意识形态因素作为内生变量来分析经济结构问题。
这在新古典理论占主流的西方世界是难得一见的。
诺斯以理论对历史和现实的解释力标准去客观地评判理论并运用理论,可以说这是诺斯不自觉的运用了唯物主义方法,可能跟诺斯早年坚持马克思主义信仰有关。
诺斯是新经济史鼻祖,其一改传统经济史以纯粹的叙述方式描述发生了什么,更重要的是发展出一套逻辑理论(制度变迁理论)去解释历史,甚至在缺少历史数据时用这套理论尽可能合理地去修补和延伸历史。
诺思(North,1990)在研究西方经济史的过程中始终贯彻制度分析的方法,通过制度分析方法推演和修补人类过去几十年、几百年,甚至是上千年的经济变迁过程。
诺斯强调他不是纯粹的记录或书写历史,而是建构一个合乎逻辑,并且紧守现代有证据和理论的经济故事。
因此诺斯说制度和历史的结合比运用其他方式更能写出一个更好的故事。
研究涉及历史必然考虑到时间维度,从而分析理论必然是长期的、动态的和辩证的,而不论马克思的社会史(包括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还是诺斯的经济史。
二、制度构建理论1. 产权与国家。
在研究经济结构的变迁中,诺斯吸收了新古典理论和马克思理论的元素,以产权理论、国家理论、意识形态理论来阐述经济思想,解释变迁过程。
早期诺斯在自己的研究中基本上是在坚持了新古典内核――稳定性偏好、理性选择模型、均衡分析方法的基本上引入了交易费用,从而开始进入真实世界。
即使这样,理性的个人算计仍无法解释在集体行动中搭便车是如何克服的,从而无法解释需要大团体推动的制度变迁,更无法解释持续的宗教冲突,只是吸收了马克思理论中所强调的意识形态范畴,问题在逻辑上才得以解决。
论社会制度的起源
论社会制度的起源人的自利性和认知能力的有限性催生了制度。
新制度主义者看来,由于人总是是要求自身效用的最大化,同时由于认知能力有限又总是处在信息不完全和不对称的环境中,于是在交易中就会发生欺诈、偷懒、搭便车等机会主义行为,从而使人与人之间发生利益冲突和摩擦,增加交易费用和交易后果的不确定性,最终损害自己的福利。
制度就是人们防止机会主义而结缔的契约。
诺斯是从亘古不变的抽象人性出发来解释社会制度的起源。
1、方法论上的个人主义2、最大化3、有限理性4、社会主义倾向马克思认为,人的独立性以及通过契约建立的独立主体之间的自由交易,是历史的结果而不是历史的起点。
越往前追溯历史,个人,从而也是进行生产的个人就越表现为不独立,从属于一个较大的整体。
只有到18世纪,在市民社会中,社会联系的各种形式,对个人来说,才表现为达到其他私人目的的手段,才表现为外在的必然性。
论文化的功能认知功能、传播功能、教化功能、凝聚功能、调控功能论人的社会化及初级群体论社会化是社会学中的基本概念之一。
社会学中的社会化与我们日常生活中所说的“养老社会化”、“后勤社会化”、“保障社会化”等中的社会化不是同一个含义。
而从狭义上说,社会学所讲的社会化是指作为个体的“生物人”成长为“社会人”。
但是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在以美国社会学家帕森斯为代表的结构--功能主义社会学和英克尔斯关于人的现代化研究的推动下,社会化研究的范围逐渐扩大,出现并形成了广义的社会化研究。
在广义社会化的观点看来,社会化不仅是一个“生物人”向“社会人”转变的过程,而且是一个内化社会价值标准、学习角色技能、适应社会生活的过程。
近年来,随着研究的深入,广义社会化的研究又有了新的发展:一是强调研究个体的社会化对整个社会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的意义,以及个体社会化过程中社会环境因素所起的作用,个体的成长与社会运行和发展之间的互动关系。
二是扩大“个体”概念的内涵。
以往社会化研究中的“个体”一般是处于不同年龄阶段的生物意义上的个体。
析诺斯制度变迁理论中的马克思情结优先出版
析诺斯制度变迁理论中的“马克思情结”苏里【摘要】经济学家道格拉斯·诺斯是新制度经济学派的代表人物。
他建立了包括产权理论、国家理论与意识形态在内的制度变迁理论。
在他学术生涯的早期,曾深受马克思思想的影响,将马克思视作“现代经济思想的智力上的先驱者”。
在选择性借鉴马克思有关社会制度的观点的同时,诺斯也大量地吸收了西方社会契约论、人口理论、知识存量增长理论和新古典经济学的福利最大化理论等思想观点,并将各方观点加以有机的整合,最终形成了属于诺斯自己独有的制度变迁理论。
【关键词】诺斯;制度变迁理论;马克思【中图分类号】A81【文件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7426[2016]01-0037-04 10.13553/j.cnki.llygg.2016.01.0072015年11月25日,道格拉斯·诺斯与世长辞。
这位享誉世界并做出过巨大贡献的学者是美国新制度经济学派的集大成者,他曾因提出制度变迁理论于1993年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其提出的制度变迁理论也广泛地受到人们的推崇与关注。
诺斯的制度变迁思想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与世界影响,对于这一重要理论的形成过程,诺斯在世时曾回忆道,他在早期是一个马克思主义者,而在后期转向了对新古典经济学的研究,进而展开了对人类社会制度的研究。
纵观诺斯的整个制度变迁理论体系,无论是对制度、国家,还是对意识形态的本质及其作用的把握方面,均不同程度地透露出一种“马克思情结”。
一、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对马克思国家理论思想的吸收马克思眼中,国家在本质上是阶级斗争无法调和的产物,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有组织地行使自身特权的暴力工具。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对国家的本质作出了较为经典的论述:“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那部分人的利益,总是要把现状作为法律加以神圣化,并且要把习惯和传统对现状造成的各种限制,用法律固定下来。
”[1]换言之,在国家中,处于主导地位的阶级,他们订立的习惯与传统将形成一种不断进行再生产的社会关系体系,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进行再生产的习惯与传统便演固化为规则和秩序,进而成为“生产方式的社会固定的形式”[2],由国家的统治阶级以强制的暴力加以贯彻执行。
关于数据交易制度的思考
关于数据交易制度的思考文/端利涛 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1. 市场的起源最早市场的形成并非依靠某种“看得见的手”的力量专门设立,而是由于人类聚集时存在商品交换的需求自发形成。
相传上古时期每年春季,后稷在教稼台前教农稼穑,授民于农耕技术。
每年农历十一月初七,四方百姓聚集漆水河东河滩教稼台下,纷纷带来各自的收获以答谢后稷,并开始以物易物,中国最早的市场即发端于此。
自发形成的交易(市场)植根于熟人社会,规模小,犯错成本高,很容易实现秩序井然。
这里所指的犯错成本主要就道德成本而言。
在熟人社会中,存在一种费孝通所言的“礼治”秩序,一旦有人违背了这个秩序,便受人唾弃,甚至无法在整个熟人社会继续生存[1]。
因此,这也是一种成本。
但随着交易需求的增加,市场逐步扩大,交易不仅局限于熟人社会,外部的人也会参与进来。
这种情况下,交易双方要想实现有效的匹配并完成交易需要花费一定的成本,即(直接)交易成本[2]。
同时,扩大后的市场因超出了熟人社会,降低了犯错成本,市场的正常运行必然受到挑战,如果没有约定俗成的制度和维护制度的力量,那么市场必然无法继续扩大,甚至走向衰败。
因此,关于市场运行的各项制度逐渐生成。
例如,《周易·系辞》就市场的起源写道:“神农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
”神农为市场开闭设定时间。
《庄子·知北游》:“正获之问于监市履狶也,每下愈况”中的“监市”就类似今天的城管,用于维护市井秩序。
《旧唐书》中说:“监市践于衙,理市治序。
”正是因为政府不断完善对市场的监管,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市场制度,可直接用于在某个特定的地方人为建立市场,例如现在的各大商场。
维持市场的制度和执行该制度需要一定成本,这个成本最终会转嫁到市场的交易双方,成为一种间接交易费用。
正如科斯所言,“利用价格机制是有成本的,通过价格机制‘组织’生产的最明显成本就是所有发现相关价格的工作”[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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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斯与马克思:对社会制度起源和本质的两种解释(1)诺斯对社会制度所下的定义:“制度是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或更规范地说,它们是为决定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包括“正规约束”和“非正规约束”,以及这些约束的“实施特性”。
在诺斯看来,制度的主要功能就在于通过内部和外部两种强制力来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交易中的机会主义行为,以减少交易后果的不确定性,帮助交易主体形成稳定的预期,从而减少交易费用。
总之,诺斯是以个人之间的市场交易行为为背景,从法律和道德规范这一个层面来理解制度的。
与诺斯不同,在马克思的理论体系中,制度最初来自物质生产条件,过了很久以后才上升为法律。
在马克思看来,制度不能仅仅归结为表现为社会普遍意志的法律和伦理范畴。
在他的理论中,完整的社会制度是由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这两个相互联系的层次组成的。
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这两个层次之间,既具有原生和派生的关系,又具有互动的关系,即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
对社会制度进行研究,首先要分析作为整个社会制度经济基础的生产力及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然后才能对耸立在这个基础上的道德和法律等上层建筑的性质做出合理的说明。
可见,按照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规范,诺斯所说的制度,只是作为全部社会制度一个层次的上层建筑中的法定权利、政治秩序和道德准则。
马克思和诺斯的制度概念的不同,与二者对制度起源和形成的不同解释有关。
诺斯的解释:像所有信奉个人主义的西方经济学者一样,诺斯是从亘古不变的抽象人性出发来解释社会制度的起源的。
这种人性,就是被威廉姆森称为新制度主义的“关键性好主意”之一的关于人类行为特征的假设,即人的自利性和认知能力的有限性。
在诺斯之类新制度主义者看来,由于人总是要追求自身效用的最大化,同时由于认知能力有限又总是处在信息不完全和不对称的环境中,于是在交易中就会发生欺诈、偷懒、搭便车等机会主义行为,从而使人与人之间发生利益冲突和磨擦,增加交易费用和交易后果的不确定性,最终损害自己的福利,而制度就是人们为防止机会主义而缔结的契约。
这是制度起源的一种契约论解说。
一贯倡导新古典主义的诺斯,希望通过这种解释,将一向作为新古典的经济分析的外在前提的制度,“内生化”到以自利个人的成本―收益为基本范式的新古典分析框架中来。
一些新制度主义者,如安德鲁?斯考特和罗伯特?埃科赛罗德,还用博弈论来图解这种解说。
他们假定人类社会一开始处于一种机会主义盛行、利益相互冲突的“霍布斯状态”或“自然状态”,但这种状态不会持久,因为缔约即建立制度可以产生一种“合作收益”或“合作剩余”,即大于不缔约时各方总收益的增量;这个增量开始是潜在的,人们经过多次博弈会发现这个增量,从而缔结合约,形成私有产权制度,跳出“霍布斯状态”。
许多新制度主义者不仅用这种过程来说明人类社会制度的最初起源,而且依据它来解释迄今为止人类社会制度的一切后续的发展。
如果暂时撇开“自然状态”的假设是否与历史事实相符的问题不论,这样一种图解要想成立还需要两个先决条件:第一,利益冲突的各个孤立的个人具备离开他人独立生存的能力,换句话说,自然状态下的个人凭借自身的能力,至少能够获得维持自身生存所必须的收益;第二,“做交易”确实如亚当?斯密所说,是人类天生的倾向,自有人类以后就有市场交易。
缺少这两个条件中的任何一个,前述博弈过程都无从发生。
原始的初民社会是否满足这两个条件,要由历史学和考古学的证据来检验。
此外,市场交易本身就是一种制度现象,对它的起源也必须做出说明。
而自利这一关于人性的基本假设,显然顶多是交易制度发生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
将需要说明的东西当作前提,这不能不说是诺斯等新制度主义者逻辑上的一个大疏漏。
之间的交换都可以视为广义的“交易”。
“交易”这枚硬币的另一面则是“分工”。
其次,即使我们承认:“利益冲突的各个孤立的个人具备离开他人独立生存的能力”,但这里有个“相对独立”和“绝对独立”之分。
)熊彼特说过,“任何社会制度的运行都不能只以平等签约双方的自由契约为基础。
”如果按照熊彼特的这个思路进一步深究下去,私人产权或某种排他的专一所有权的存在,又是自愿交易制度成立的前提。
而新制度主义者往往用自愿“做交易”性质的博弈来说明私有产权,其逻辑上的循环论证是显而易见的。
卢瑟福在评论对诺斯理论的博弈论解释时指出,“为了解释诺斯所讨论的那种合作性互动,仍然有必要假定存在一组事前给定的共同信念和行为规范。
博弈论不可能将所有这些内容成功地归结为只受自利驱使的个人互动的结果。
合同论文献里也有类似的问题。
这里,某些基本的立宪规则应当来自的理性个人的自愿安排。
问题是,经考察发现,这些个人原来已经接受了文明言行的最基本规范。
”以“囚犯两难”博弈为例:合作解的出现离不开交易的多次重复,这就要求博弈双方不能退出交易或使对方遭受灾难性损失而不遭报复;然而,正如阿费尔德所说,这意味着至少已经假定了事先存在“非背叛的互动的总体结构”,即在交易之前已经存在能够使之重复下去的、交易双方都不能不置身于其中的某种制度安排;否则,就没有理由假定博弈的策略空间中不包括可以导致交易破裂或中止的退出、报复以及消灭对方的行为。
诺斯意识到了这种逻辑上的问题。
于是他又用“国家理论”来”补充”产权理论,说产权是由作为具有强制力或暴力的政治组织的国家规定的。
而这样一来,产权这一重要的经济制度现象的产生,似乎又成了与经济活动即个体间的市场交易无关的东西了。
而且,诺斯也未能提供一种关于国家这样一种极其重要的制度现象的起源的令人信服的解说。
他认为,国家起源于某种“暴力潜力”在公民中的分配。
若“暴力潜力”的分配是平等的,则国家起源于契约,反之则起源于掠夺。
但是“暴力潜力”的不同分配格局是如何产生的,他并无明确的说明。
而在其“新古典国家”理论中,作为游戏规则制定者和维护者的国家,自己也成了效用最大化目标支配下的游戏者―它既是裁判,又是运动员。
此即所谓“诺斯悖论”。
事实上,国家理论的提出,意味着诺斯将制度的形成内生化于新古典分析框架之内的企图已经失败。
除此之外,诺斯的制度形成,还需要有“意识形态理论”或“文化理论”的补充。
也就是说,信仰道德、习惯等对于克服“搭便车”所必须的“非正式制度”,也不能由前面那个基于个人效用最大化以博弈过程来说明。
事实上,某种关于社会正义的观念,如果一旦形成,就具有不可侵犯和不容交易的心理特性,它绝对排斥功利主义,因而正义等价值标准是难以纳入个人效用最大化的算计过程的。
从私有财产制度形成以来,似乎还找不出小偷通过诺斯等人所说的那种博弈,改变了“盗窃无道德”这一社会正义观念的事例。
但按照前述博弈论的逻辑,这种事情不但有可能而且必然会发生。
但这是违背常识的,于是就只好请出一个天上掉下来的意识形态来保驾护航。
显然,意识形态是诺斯对历史的新古典解释的又一个外生变量,而这又一次说明了他的那种内生化尝试的失败。
事实上,如果不引入意识形态、文化、认知模式以至于基于两性生理需要的人口自然增长,诺斯那个基于不变的人类理性的契约论模型是任何社会变迁都解释不了的。
道理很简单:既然自利的人性是亘古不变的,那么基于这种人性的社会制度也应该是亘古不变的,但为什么又会发生作为诺斯研究对象的制度变迁,而这种变迁所造成的不同历史阶段的社会制度又有如此显而易见的巨大差异诺斯的博弈过程还包含着更为深刻逻辑上的悖论。
他的制度分析所遵循的基本方法论原则是个人主义。
因此,制度的形成,只能归结为个人的选择和行动,而社会既不选择也不行动。
因此,作为制度形成过程的博弈,是由个人的成本一收益计算推动的。
而作为这种计算根据的个人效用函数,又难以加总为社会效用函数。
所以,社会的成本和收益也就是不存在或不真实的。
但是,制度却是社会的,是一种典型的公共产品,其成本和收益都只能是社会的。
事实上,心理学对集体行动中的个体无理性的研究,以及福利经济学的加总问题和阿罗不可能定理,都已经证明要从自利人的个体选择引出社会选择,在逻辑推理中会碰到无法克服的困难。
哈耶克根据自己的进化论得出的结论是,群体中的整个行为秩序“大于个人行为中可以观察到的规律性的总和,前者不可能全部归结为后者”;“作为整体的秩序”,“不可能完全从部分的相互作用中得到说明”克拉夫茨在为《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写的“经济史”词条中,谈到诺斯的新经济史时也指出作为“公共产品”的制度无法通过个人的功利主义计算得到充分的供给,而诺斯和他的合作者托马斯的理论恰恰缺少制度这种“公共产品”的供给函数,因而是不成功的。
总之,要想从诺斯的有关论述中理出一个前后一致的逻辑发展线索,相当困难。
克拉夫茨在上引词条中不无讽刺意味地说,诺斯和他的合作者托马斯试图将历史塞进新古典的经济理论框架“如果这不是一个反面教训,至少也是我们已经吸取的一个重要教训。
”马克思的解释:马克思是反对用鲁宾逊式的孤立个人之间的自由契约来解释社会制度的起源的。
他认为,人的独立性以及通过契约建立的独立主体之间的自由交易,是历史的结果而不是历史的起点。
越往前追溯历史,个人,从而也是进行生产的个人,就越表现为不独立,从属于一个较大的整体,只有到18世纪,在“市民社会”中,社会联系的各种形式,对个人来说,才表现为达到他私人目的的手段,才表现为外在的必然性。
但是产生这种孤立个人的观点的时代,正是具有迄今最发达的社会关系的时代。
而在资本主义之前的社会形态中,人与人的关系是以血缘、宗法和人身依附为基础,个人并没有“市民社会”即资本主义社会中那种所谓契约自由。
而在马克思看来,即使是市场交易形式的契约自由成为经济生活中普遍现象的资本主义社会,其最基本的制度特征,也无法仅仅用自由契约来解释。
因为,对于靠工资生活的劳动者来说,虽然有选择受雇于哪一个老板的自由,但并无不受雇于某个老板的自由。
这后一方面的社会强制,与自由契约的“天赋人权乐园”无关。
马克思认为,霍布斯的“自然状态”、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是与历史事实不符的杜撰。
按照他的理论,在人类社会产生之初,由于个人抗御和利用自然、获取生存资料的能力十分低下,为维持生存、延续种群,原始先民不能不在血缘联系基础上,以氏族、部落和公社的形式结合为共同体。
在这种社会形态中,共同体的存在是个人生存的前提,生产活动采取集体劳动的方式,因而个体与群体的利益是同一的,资源分配必然采取公共所有的制度形式。
只是随着生产知识和技能的积累,生产力水平提高,才有了超过生存需要的剩余产品,逐渐形成了个人脱离共同体而独立的条件,发生了社会分工以及市场交易,导致共同体内部发生利益分化,产生了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制,形成在社会分工体系中处于不同地位、对经济资源具有不同的支配和占有权力的个人、集团以至阶级之间的利益差别和冲突。
在社会分工体系中处于支配地位的集团或阶级,为了在与其他集团和阶级的矛盾和冲突中,维护有利于自身的既定利益分配格局,依靠自己在资源占有上的优势,建立起了被称为政府或国家的强力组织和法律制度,同时通过各种形式的资源投入巩固和发展相应的意识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