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安全教育三超一疲劳驾驶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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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榆中7·24特大交通事故(超速)
2013年7月24日14时许,榆中县定远镇路段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 故,该事故造成了5人死亡、5人重伤、9人轻伤的严重后果。8月5 日记者获悉,榆中县检察院以涉嫌交通事故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 张世亮。 事故原因: 张世亮驾驶榆中县公路运输服务公司的金龙牌大客车,由西向 东行驶至国道312线榆中县定远镇定远村十字路口时,因时速过快 (经鉴定肇事前车速为92~98KM/h),向路右侧猛打方向,致使车辆 失控,撞在十字路口东南角路灯杆后侧翻,致4人当场死亡、1人经 抢救无效死亡、5人重伤、9人轻伤、13人留院观察的特大道路交通 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犯罪嫌疑人张世亮驾驶营运客车在道路上 行驶,思想麻痹,忽视行车安全,途经划有人行横道线的灯控交叉 路口时,超速行驶,遇突发情况无法有效采取措施;且在分道行驶 的路段不按规定在中间车道通行,侵占右转弯车道,是导致此次事 故的根本过错,故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安徽“8·9”道路交通事故(超速)
2013年8 月9日3时45分,省道17线蚌合高速合肥至 淮南段,一辆核载53人的沪B67525金龙牌大客车,从上 海驶往安徽颍上,途经吴山道口北时,与一辆皖 S55940 大货车追尾,致使大客车前三排撞入货车尾部,造成 10 人死亡、30多人受伤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 安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全力救治伤员,认真 查明事故原因。 安徽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公布了该事故相关调 查情况。经查明,事发时,沪B67525大客车的行驶车速 是115公里-119公里,超速40%以上。
责任追究情况:
责任追究8人,其中逮捕2人,刑事拘留1人,监视居 住4人,取保候审1人。新中州(河南)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郑 州汽车旅游分公司负责安全管理的副总经理师松仓、安全 技术部负责人张长春以及售票员王龙、杜满义、杜明等5 人,因豫AC9363号大客车未取得长途客运线路牌、无旅游 包车证,长期非法从事长途客运且多次超员载客,涉嫌重 大责任事故罪,已分别被依法采取监视居住、取保候审。 肇事客车车主杜锋民,因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被依 法逮捕;另一肇事客车车主王俊涛,因涉嫌构成重大责任 事故罪,被刑事拘留。肇事驾驶人王新杰,因涉嫌构成交 通肇事罪,已被依法逮捕。新中州(河南)运输集团有限公 司因对所属车辆多次存在超员载客、不履行安全管理主体 责任等问题被停业整顿。
事故原因:
经调查,事故直接原因中,主观原因是 郭双海驾驶严重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小型普 通客车(核载7人,实载15人,超员达114%), 在下陡坡转左急弯潮湿路面路段超速行驶。 客观原因是事故路段为村民自筹资金村中道 路,事故现场道路坡陡(坡度为-8%)、弯急 (弯道半径为8.45米),且路面凹凸不平, 雨后路面湿滑。
如何防Baidu Nhomakorabea疲劳驾驶
①保证充足睡眠。不熬夜,确保开车前有七八小时的睡眠时间。
间接原因:肇事货车存安全隐患 肇事大货车制动和安全性能不良。
疲劳状态下人体反应变慢 容易导致事故 在疲惫状态下,人的生理机能和心理机 能失调,人的注意力、感知能力、判断能力 都会下降。在此状态下,人体会感到困倦瞌 睡,四肢无力,甚至出现精神恍惚或瞬间记 忆消失,出现动作迟误或过早,操作停顿或 修正时间不当等不安全因素,极易发生道路 交通事故。
云南“8·11”道路交通事故(超员)
2013年8月11日,曲靖市罗平县阿岗镇戈维 村委会挖玉冲村的郭双海驾驶一辆微型普通客车, 载乘15人(核载7人),从挖玉冲村前往阿岗镇。 当日上午8时许,车辆驶出约146 米,在阿岗镇戈 维村委会挖玉冲村“大转弯”下陡坡左转急弯路 段,车辆驶出路面,翻下22.8米山坡,坠落于该 道路下一台路面上,造成10人当场死亡(含驾驶 人)、1人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4人受伤的重大 道路交通事故。经初步测算,该事故造成的经济 损失约为520万元。
“三超一疲劳”,
即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
安徽芜合高速公路
“6.15”道路交通事故 (超员)
2013年6月15日,新中州(河南)运输集 团有限公司郑州汽车旅游分公司驾驶人王新 杰驾驶豫AC9363号宇通牌大型普通客车(核载 63人,实载105人,超员66.7%),行至安徽省 芜合高速公路79公里加680米处发生侧翻,车 辆翻下高速公路,造成3人死亡,51人受伤 。
(一)直接原因
沪B67525号客车驾驶人程家浦驾驶机动车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超速行驶 是造成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上海瑞锦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 (1)日常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对承包人提供虚假承运业务凭证,私自调 换未报备驾驶员,申领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的违法营运行为管理不到位。 (2)卫星定位系统动态监控失管。对卫星定位系统动态监控工作不严,无 专人实行24小时监控制度。其所属多辆营运车辆存在掉线或驾驶员人为屏蔽卫星 定位装置信号(事故车辆也在其中),未采取有效措施,仍安排事故车辆违规运 营。 (3)安全管理存在漏洞。未认真开展包车客运的日常管理和安全隐患排查 治理工作;未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 30号)有关营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营或实行接驳运输的规定,存在重大安 全生产隐患。 (4)存在违规"挂靠"经营。该公司未按照行业管理部门清理"挂靠"的要求, 真正实施清理"挂靠"经营行为,并采取伪造合同等方式蒙骗运输行业管理部门。
河南“8·12”道路交通事故 (疲劳驾驶)
2013年8月12日,河南省金豫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某 重型货车,越过道路中心黄实线,与对向正常行驶的大客 车相撞,造成大客车内11人死亡,12人受伤。经查,该车 连续运行42小时,驾驶人张南翔、李自勇处于严重疲劳状 态。
直接原因:肇事货车司机超速、疲劳驾驶 豫PP6696号重型仓栅式货车驾驶人张南翔超速、疲劳驾驶, 越过道路中心实线驶入道路左侧车道,与对向行驶的豫 SA0905号客车发生侧面碰撞,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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