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江苏出版年鉴(2014)》组稿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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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2014年出版单位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的通报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2014年出版单位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的通报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2014年出版单位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的通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苏新出出版[2014]138号【发布部门】江苏省新闻出版版权局【发布日期】2014.12.11【实施日期】2014.12.1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2014年出版单位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的通报(苏新出出版[2014]138号)全省各图书出版社:为贯彻落实2014年“出版物质量专项年”活动部署,进一步严格出版管理,推动我省出版业从数量规模增长为主向质量效益提高为主转变,我局于今年10月对全省18家图书出版社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按每社10本的数量,重点抽查了2014年出版的180本成书的选题论证与申报、合同签订、编辑资质、三审单、校对、实名申领等制度的执行情况,并量化计分(见附件)。

总体来看,各社能认真落实《出版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并认真执行“三审三校”等各项制度,出版管理质量呈上升趋势。

其中,苏州大学出版社、东南大学出版社、译林出版社、河海大学出版社、南京出版社等单位制度落实情况较好。

但个别出版社仍存在漏报重大选题、合同签订不规范、三审次人员不具备相应资质、三审前提前申领书号、成书上传和条码下载率过低、以书号出刊等情况。

为全面落实《出版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规定,根据检查情况,我局要求:对漏报重大选题和以书号出刊的图书,相关出版社须立即停止发行,自即日起30天内全部收回,同时按管理规定处理相关责任人;属于重大选题漏报的,必须重新履行备案程序,经审核同意后方能继续出版发行。

各社特别是制度检查中问题较多的出版社,要认真总结分析,制定改进措施,不断强化以“三审制”为重点的制度体系建设并确保落实。

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强管理,随时开展检查、抽查,及时通报情况,努力推动江苏出版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出版社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综合评分表江苏省新闻出版局2014年12月11日附件出版社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综合评分表。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2014江苏出版物质量专项年涉嫌低俗和跟风炒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2014江苏出版物质量专项年涉嫌低俗和跟风炒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2014江苏出版物质量专项年涉嫌低俗和跟风炒作及其他出版物质量检查情况的通报【法规类别】出版与出版物市场管理【发文字号】苏新出出版[2014]129号【发布部门】江苏省新闻出版版权局【发布日期】2014.11.17【实施日期】2014.11.1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2014江苏出版物质量专项年涉嫌低俗和跟风炒作及其他出版物质量检查情况的通报(苏新出出版〔2014〕129号)全省各图书出版社: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开展2014年出版物质量专项年活动的通知》(新广出发〔2014〕21号)精神,以及《图书出版管理规定》、《图书质量管理规定》和我局关于图书质量审读管理的规定,我局于10-11月份对全省图书出版社涉嫌低俗和跟风炒作及其他出版物进行了编校质量抽查。

此次共抽查18家出版单位的50种图书,内容质量合格率100%,编校质量合格率为94%。

差错率0.25%(含)以下的10种,占20%;差错率0.25%至0.5%(含)之间的17种,占34%;以上二者合计占54%,属优良产品。

差错率0.5%至1%含)之间的20种,占40%;差错率在1%以上的3种,占6%,属不合格产品。

本次抽检图书内容质量合格率100%,绝大部分图书把关较好,导向正确,积极健康,有不少是扎根人民、服务生活的优秀原创作品,没有明显的低俗和跟风炒作类图书。

但是,个别图书也存在过度宣传、编校差错较高等问题。

这些问题各出版社应引以为鉴,进一步落实好相关制度,努力加强质量管理工作。

为落实图书质量管理规定,奖优罚劣,我局决定:对本次检查中差错率万分之0.25%(含)以下图书的责任人及出版社,给予通报表扬,建议相关单位给予一定表彰奖励。

对不合格图书责任人及出版社,给予通报批评,不合格图书按规定必须收回,纠正差错并经我局审核同意后方可继续发行,建议有关单位给予批评处罚。

各出版单位在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牢固树立精品意识,进一步加强出版质量全流程管理,把好选题质量、编校质量、装帧设计和印制质量关,努力在提高图书质量、培育精品力作上花更大力气,出更多成果。

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江苏省出版工作者协会关于“2016苏版好书

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江苏省出版工作者协会关于“2016苏版好书

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江苏省出版工作者协会关于“2016
苏版好书”评选结果的通报
【法规类别】文化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江苏省出版工作者协会
【发布日期】2016.05.04
【实施日期】2016.05.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江苏省出版工作者协会关于“2016苏版好书”评选结果的通报
各设区市文广新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文广新局,凤凰出版传媒集团,各图书出版单位:
为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引导和促进精品出版,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出版工作者协会共同组织开展了“2016苏版好书”评选活动。

全省18家图书出版社按照“导向正确、内容健康、体现科学精神,反映时代风貌,知识性、科学性、艺术性、可读性相统一”的要求,申报了202种图书。

经过审查、初评、终评和公示,江苏人民出版社《读懂长征》等50种图书入选“2016苏版好书”,现予以通报。

希望各出版单位和编辑人员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把内容建设放在第一位,继续在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强精品图书创作生产,努力多出精品、攀登“高峰”,把更多更好的精神食粮奉献给人民,为推动江苏出版迈
上新台阶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6苏版好书名单
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江苏省出版工作者协会
2016年5月4日
附件:
2016苏版好书名单(50种)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江苏省出版工作者协会关于“2017苏版好书

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江苏省出版工作者协会关于“2017苏版好书

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江苏省出版工作者协会关于“2017苏版好书”上半年推荐书目的通报
【法规类别】文化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江苏省出版工作者协会
【发布日期】2017.09.28
【实施日期】2017.09.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江苏省出版工作者协会关于“2017苏版好书”上半年推荐书目
的通报
凤凰出版传媒集团,各图书出版单位: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出版工作者协会按照“半年推荐通报、年度总评发布”的方式,组织开展了“2017苏版好书”评选荐读活动。

现将“2017苏版好书”上半年推荐书目通报如下:
上半年,全省18家图书出版社共申报图书69种,经评审,共评选出2017年苏版好书上半年推荐书目30种。

其中,江苏人民出版社3种、江苏科技出版社1种、江苏教育出版社4种、江苏少儿出版社2种、江苏美术出版社2种、凤凰出版社2种、江苏文艺出版社1种、译林出版社4种,南京大学出版社1种、东南大学出版社1种、河海大学出版社1种、苏州大学出版社1种、江苏大学出版社1种、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1种,南
京出版社3种、古吴轩出版社1种、广陵书社1种。

按类别分:主题出版类6种、社科类4种、文学类5种、艺术类3种、少儿类5种、科普类2种、科技类3种、古籍类2种。

附件:“2017苏版好书”上半年推荐书目
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江苏省出版工作者协会
2017年9月28日
附件:
“2017苏版好书”上半年推荐书目。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学术期刊认定及清理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学术期刊认定及清理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学术期刊认定及清理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文化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苏新出报刊[2014]6号【发布部门】江苏省新闻出版版权局【发布日期】2014.05.13【实施日期】2014.05.1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学术期刊认定及清理工作的通知(苏新出报刊〔2014〕6号)各有关期刊出版单位:为贯彻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开展学术期刊认定及清理工作的通知》(新广出办发〔2014〕28号)要求,我局决定从2014年5月起开展全省学术期刊认定及清理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定标准学术期刊应符合以下条件:(一)经国家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持有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领取期刊出版许可证,符合《出版管理条例》和《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等要求。

(二)主办单位具有学术出版资质和专业背景,出版单位具备必需的办刊条件。

(三)办刊宗旨及业务范围以开展学术研究,发布学术创新成果,交流学术经验等为主。

(四)拥有相应学科领域一定数量的专职编辑人员,主编和编辑人员取得国家规定的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五)组建有编委会并定期进行换届改选,编委会能有效指导编辑出版工作。

(六)执行严格规范的组稿、审稿及同行评议制度,保持一定的稿件退稿率。

(七)刊发文章具有严谨的编排格式规范,内容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八)刊发文章以学术论文、文献(原创论文、述评、综述文章等)为主。

二、认定程序此次学术期刊认定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5月20日至6月10日,全省学术期刊对照认定标准,认真填写上报《学术期刊信息采集表》及样刊。

第二阶段:6月11日至6月30日,我局将安排专门人员,组织有关专家,按照学术期刊认定标准开展我省学术期刊的初步认定工作,向总局报送本地区、本单位学术期刊名单及相关信息。

第三阶段: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组织相关专家对报送的学术期刊进行最终认定,并分期分批公布学术期刊名单。

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江苏省新闻出版(版权)局、江苏省财政厅、江

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江苏省新闻出版(版权)局、江苏省财政厅、江

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江苏省新闻出版(版权)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新闻出版政府奖评选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发布部门】江苏省政府中共江苏省委员会【发布日期】2012.10.23【实施日期】2012.10.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江苏省新闻出版(版权)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新闻出版政府奖评选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各省辖市和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委宣传部、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版权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新华报业传媒集团、《群众》杂志社、凤凰出版传媒集团,各省属(管)新闻出版单位,省新闻出版(版权)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现将《江苏省新闻出版政府奖评选奖励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江苏省新闻出版(版权)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2年10月23日江苏省新闻出版政府奖评选奖励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江苏省新闻出版政府奖是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全省新闻出版最高奖,由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版权)局、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主办,省新闻出版(版权)局具体承办。

第二条为规范江苏省新闻出版政府奖评选活动,保证评选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公正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江苏省新闻出版政府奖的设立宗旨为: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党和政府工作大局服务的方向,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积极传播和积累有益于提高民族素质、有益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先进文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通过评选优秀出版物、先进新闻出版单位和优秀新闻出版人物,营造有利于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的良好环境,形成江苏新闻出版业的精品方阵和人才梯队,促进全省新闻出版业又好又快发展。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对部分报刊违规出版查处情况的通报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对部分报刊违规出版查处情况的通报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对部分报刊违规出版查处情况的通报
【法规类别】出版与出版物市场管理
【发文字号】苏新出报刊[2014]1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新闻出版版权局
【发布日期】2014.01.15
【实施日期】2014.01.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对部分报刊违规出版查处情况的通报
(苏新出报刊〔2014〕1号)
各省辖市和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新华报业传媒集团,凤凰出版传媒集团,各省属报刊主管单位,省属主要报刊出版单位:
近年来,我省各报刊出版单位始终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不断提高宣传报道水平和报刊出版质量,在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仍有少数报刊出版单位存在违规问题,违反了新闻出版有关法律法规,干扰了报刊市场正常出版秩序,有的甚至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现将近期对部分报刊违规出版的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一、《扬子体育报》违规出版《国防周刊》等多种专刊的查处情况
2013年5月以来,《扬子体育报》未经批准擅自出版《国防周刊》、《环球壹周》、《历史参考》、《新观察》等多种专刊,存在偏离办刊宗旨、一号多刊等问题,造成较大范围的负面影响,情节较重,违反了《报纸出版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依据《报纸出版管理规定》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向《扬子体育报》下发警示通知书,予以通报批评,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出版行为并责成其主办单位、主管单位监督整改。

目前,新华报业传媒集团已责令《扬子体育报》停止违规出版,并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江苏新闻出版广电年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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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分析
特载
专记 大事纪要
概况 图书、电子音像出版
报纸、期刊出版 节目设置与播出
电视动画片、 1
纪录片、公益 广告
2
电影、电视剧
3
新媒体传播
4
评奖·表彰
5
人物
机构名录
统计资料
谱写好“两聚一高”伟大实践中的新闻出版广电工作新篇章——在全省文化 广电新闻出版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在全省实体书店发展推进会上的讲话 在全省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推进会上的讲话 实施创新驱动建设印刷强省——在2017年全省印刷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省书香城市建设推进会上的讲话 在新时代背景下推动江苏新闻出版广电工作迈上新台阶——在2018年省局工 作务虚会上的讲话
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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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观看
综述 优秀电影选介 优秀电视剧选介
省属新闻出版单位新媒体发展情况 设区市新媒体发展情况
2017年度获得国家级表彰的部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新闻出版广播影 视系统)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领导干部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新任处以上干部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退休处以上干部 职称评定
报纸期刊 播出机构
江苏省新闻出版统计资料 江苏省广播影视统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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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新闻出版改革发展项目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新闻出版改革发展项目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新闻出版改革发展项目
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新出产[2014]1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新闻出版版权局
【发布日期】2014.01.10
【实施日期】2014.01.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新闻出版改革发展项目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苏新出产〔2014〕1号)
各省辖市和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新华报业传媒集团、凤凰出版传媒集团,省各有关新闻出版单位:
2014年度新闻出版改革发展项目库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

根据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新闻出版改革发展项目库2014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新出厅字〔2013〕471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的要求
我省具有法人资格的新闻出版或相关数字出版单位均可根据申报指南提出项目申请。

根据总局通知要求,每个省的项目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0个,每个单位申报数量不超
过2个,每个集团申报数量不超过4个;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且同年度参与承担的项目申报数不得超过2项;承担的入库项目中2年内没有启动或超过完成时限3年尚未结项的单位不得申报。

鉴于新闻出版改革发展项目库项目已列为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重点,因此,向中央有关部门申报项目的名称、内容应与新闻出版改革发展项目库。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14年江苏出版物质量专项年检查活动的通知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14年江苏出版物质量专项年检查活动的通知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14年江苏出版物质量专项年检
查活动的通知
【法规类别】出版与出版物市场管理
【发文字号】苏新出出版[2014]37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新闻出版版权局
【发布日期】2014.03.27
【实施日期】2014.03.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14年江苏出版物质量专项年检查活动的通知
(苏新出出版〔2014〕37号)
全省各图书出版社: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出版业从以数量规模增长为主向以质量效益提高为主转变,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开展2014年出版物质量专项年活动的通知》(新广出发〔2014〕21号)和《关于开展中小学教辅材料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新广出办发〔2014〕9号)文件精神及要求,我局决定开展2014年“江苏出版物质量专项年”检查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2014年江苏出版物质量专项年检查活动由省新闻出版局统一部署,局出版管理处、出
版物审读中心具体负责实施。

检查活动采取出版单位自查、省局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出版物和违规出版行为严格执法,公开曝光,杜绝任何形式的部门保护主义,确保取得实效。

各出版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指定具体负责人开展工作。

二、检查内容
依据《出版管理条例》、《图书质量管理规定》、《。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新闻出版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实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新闻出版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实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新闻出版行政许可案
卷评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新闻
【发布部门】江苏省新闻出版版权局
【发布日期】2014.02.27
【实施日期】2014.02.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新闻出版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辖市及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有关处室:
现将《江苏省新闻出版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希即布置落实。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
2014年2月27日2014年全省新闻出版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
府为目标,以全面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为主线,积极推动《江苏省新闻出版(版权)行政许可案卷规范(试行)》的贯彻执行,通过组织实施新闻出版行政许可案卷评查,进一步增强行政法治意识,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全省新闻出版(版权)法治化水平。

二、实施时间
2014年3月1日至7月31日。

三、组织领导
(一)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委员会
主任:周琪省新闻出版局局长
副主任:曹玉梅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新闻出版(版权)依法行政工作要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新闻出版(版权)依法行政工作要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新闻出版(版权)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苏新出政发[2014]14号【发布部门】江苏省新闻出版版权局【发布日期】2014.02.25【实施日期】2014.02.2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新闻出版(版权)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苏新出政发〔2014〕14号)各市、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版权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现将2014年全省新闻出版(版权)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2014年2月25日2014年全省新闻出版(版权)依法行政工作要点2014年全省新闻出版(版权)依法行政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不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机制、全面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为主线,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强化权力运行制约、提高新闻出版(版权)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为重点,以推进行政立法进程、转变行政管理职能、深化行政执法改革、推动法治示范创建为抓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面向基层、服务监管,着力为建设新闻出版强省提供法治保障。

一、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有关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重要阐述,围绕“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目标,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和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行政法制报告会、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培训等相关制度,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

落实拟任处级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试制度。

二、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依法确定重大行政决策具体范围、事项和量化标准;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决定”必经程序和决策问责、纠错制度;涉及新闻出版(版权)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依法举行听证。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做好2014年印刷复制发行监管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做好2014年印刷复制发行监管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做好2014年印刷复制发行监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新闻出版版权局•【公布日期】2014.03.05•【字号】苏新出印发[2014]3号•【施行日期】2014.03.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新闻出版正文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做好2014年印刷复制发行监管工作的通知(苏新出印发[2014]3号)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我省印刷复制发行业服务大局、保障文化安全、转型升级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

为切实做好今年的印刷复制发行监管工作,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做好2014年印刷复制发行监管工作的通知》(新广出发〔2014〕17号)和全省“扫黄打非”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以及《2014年全省新闻出版(版权)工作要点》的部署,现将做好2014年印刷复制发行监管工作通知如下:一、日常监管要落实一个制度近年来,印刷复制发行企业违规经营问题时有发生,扰乱了出版物市场秩序,影响了产业的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文化权益。

部分管理部门重发展、轻监管,监管职责缺失,存在着“不想办案、不敢办案、不会办案”的现象。

我局于2011年9月5日转发了总局《全国印刷复制行政执法报告评价制度实施办法》,提到了“印刷复制行政执法报告评价制度”,旨在强化属地管理,纠正“轻监管”现象。

各地要按照“谁发证谁监管”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明确提出监管目标要求,构筑完善“上下贯通、左右联动、齐抓共管”的监管落实体系。

各地要切实加强对印刷复制发行企业的日常检查,特别是对违法违规现象多发的地区和有举报线索指向的企业要重点核查;在检查中要真实、准确的记录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在每个奇数月开始的第一个工作日向我局报送一次印刷复制发行检查执法信息,对重大案件立案后两日内要及时上报。

二、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两次行动为确保今年全国人大、政协“两会”和国庆期间印刷复制发行市场的稳定,各地要在今年3月和9月组织两次专项检查行动。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认真做好新闻出版统计执法检查相关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认真做好新闻出版统计执法检查相关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认真做好新闻出版统计执法检查相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新闻出版版权局•【公布日期】2010.08.09•【字号】•【施行日期】2010.08.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新闻出版正文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认真做好新闻出版统计执法检查相关工作的通知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省各有关新闻出版单位,省局各有关处室、信息中心:根据省统计局、省监察厅、省司法厅、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关于联合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苏统〔2010〕41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新闻出版统计执法检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检查对象全省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依法负有提供统计资料的新闻出版单位。

二、检查内容统计执法大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统计违法行为及查处情况。

重点检查2008年以来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

对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重点检查部门负责人是否存在要求有关机构和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打击报复统计人员,对本部门发生的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失察等问题;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或者变更统计调查制度内容,伪造、篡改统计资料,违法公布统计资料,违法泄露统计调查对象资料等问题。

对统计调查对象: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拒绝提供政府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等问题。

(二)统计工作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重点检查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及其负责人依法领导统计工作,设置统计机构、充实统计力量,支持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职权,强化统计基础建设等情况。

三、有关要求目前全省范围内的统计执法大检查正在有序进行,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和依法负有提供统计资料的新闻出版单位,要按照本地统计等相关部门关于开展执法大检查的统一部署,继续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一)深入做好自查工作。

对照检查内容,逐条进行认真自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年鉴》编纂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年鉴》编纂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年鉴》编纂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9.06•【字号】苏政办发[2011]128号•【施行日期】2011.09.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年鉴》编纂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128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年鉴》是省人民政府主办的综合性、公报性省情年刊,是全面客观记述全省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现状的年度资料性文献,是反映和记载省情、地情的重要载体。

多年来,《江苏年鉴》坚持正确的办刊方向,比较系统、准确地载录了江苏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和辉煌成就,展示了全省人民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奋发有为、锐意进取的创造活力和崭新风貌,有效服务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

在新的发展阶段,为进一步做好《江苏年鉴》编纂工作,发挥年鉴为领导决策所用、为一线工作所用、为百姓知情所用、为专家研究所用、为宣传交流所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地方志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467号)、《江苏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48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撰稿质量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审核下发的《江苏年鉴》组稿大纲内容,以条目体形式,高标准、高质量做好撰稿工作,于每年4月底前,将稿件和有关图片资料送交省地方志办公室江苏年鉴杂志社,并同时提供年度大事记。

撰稿应紧扣坚持科学发展、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主题和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主线,突出时代特征、地方特色、年度特点,确保政治观点正确、内容全面系统、资料翔实可靠、文字流畅精炼。

省地方志办公室要加强与各地、各部门的联系,采取召开组稿会、举办业务培训、开展条目评选等措施,不断提高《江苏年鉴》编纂质量。

二、落实编纂责任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省各部门办公室(厅)要把编纂工作纳入年度工作内容,明确1位负责同志分管《江苏年鉴》撰稿工作,落实具体处室或人员承担撰稿任务,并于2011年10月底前,将分管领导和具体撰稿人员名单传送给省地方志办公室江苏年鉴杂志社。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度新闻出版(版权)重点课题调研的通知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度新闻出版(版权)重点课题调研的通知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度新闻出版(版权)重
点课题调研的通知
【法规类别】新闻
【发文字号】苏新出政发[2014]25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新闻出版版权局
【发布日期】2014.07.29
【实施日期】2014.07.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度新闻出版(版权)重点课题调研的通知
(苏新出政发〔2014〕25号)
各市文广新局(版权局),新华报业传媒集团,凤凰出版传媒集团,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推进新闻出版强省和书香江苏建设,进一步提高各级新闻出版(版权)行政部门决策的科学化水平,省局决定在2013年全省新闻出版(版权)系统“大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特别是编制“十三五”规划的需要,确定一批课题作为2014年度全省新闻出版(版权)重点调研课题,进行深入研究。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课题
1.江苏新闻出版(版权)业“十二五”总结、“十三五”规划研究,重点围绕推进新闻出版强省建设“六大行动”(书香江苏建设、精品出版、产业转型升级、版权兴业、出版物市场净化、人才队伍培育)开展
课题负责人:周琪、沈建国、曹玉梅、沈辉
承担处室:办公室、产业发展处承担规划综合研究,局阅读办承担书香江苏建设专项行动重点是江苏省全民阅读中长期规划研究,政策法规处、阅读办承担。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江苏省出版工作者协会关于做好《江苏出版年鉴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江苏省出版工作者协会关于做好《江苏出版年鉴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江苏省出版工作者协会关于做好《江苏出版年鉴(2013)》文稿征集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基层文化活动【发文字号】苏新出联[2014]7号【发布部门】江苏省新闻出版版权局江苏省出版工作者协会【发布日期】2014.05.26【实施日期】2014.05.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江苏省新闻出版局、江苏省出版工作者协会关于做好《江苏出版年鉴(2013)》文稿征集工作的通知(苏新出联〔2014〕7号)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凤凰出版传媒集团,省新闻出版各行业协会,省内各出版社,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工作安排,《江苏出版年鉴(2013年)》(以下简称《年鉴》)的组稿工作已全面展开。

《年鉴》将全面收录2013年江苏省新闻出版(版权)行政管理、产业发展、事业繁荣的重要纪事和资料,集中反映江苏新闻出版(版权)业2013年度改革发展的丰硕成果。

《年鉴》由省新闻出版局主管、省出版工作者协会组织编写。

为切实做好本卷《年鉴》的编纂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年鉴》主要栏目设置,包括“出版概况”、“领导重要讲话、批示”、“会议、讲话、文件”、“调查研究报告选登”、“农家书屋建设”、“新闻出版行政管理”、“市级新闻出版(版权)管理”、“版权工作”、“出版单位概况”、科研与教育、“江苏出版行业协会”、“图书出版物目录”、“电子音像出版物目录”、“获奖出版物”、“书评目录”、“江苏版图书评论”、“报刊出版”、“名录”、“先进、表彰”、“出版纪事”、“出版统计”等21大项。

二、《年鉴》将全面反映中央、省委省政府及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领导对江苏新闻出版(版权)业的关心、重视和支持。

请省新闻出版局办公室、凤凰出版传媒集团、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各市局、各单位提供上级领导在江苏调研考察、指导工作时的重要活动情况及讲话(含图片)。

三、各栏目文稿撰写分工、要求详见附件,请务必认真按照分工、要求提供有关材料。

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组织开展江苏省社科类学术期刊出版质量

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组织开展江苏省社科类学术期刊出版质量

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组织开展江苏省社科类学术期刊
出版质量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出版与出版物市场管理
【发文字号】苏新广发[2016]474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发布日期】2016.08.10
【实施日期】2016.08.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组织开展江苏省社科类学术期刊出版质量综合评估工作的通

(苏新广发〔2016〕474号)
各市文广新局,省期刊协会,新华报业传媒集团、省广电总台(集团)、凤凰出版传媒集团,各省属期刊主管、主办、出版单位:
根据《期刊出版管理规定》《报纸期刊出版质量综合评估办法(试行)》《江苏省报刊出版质量综合评估实施办法(试行)》和2016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决定开展全省社科类学术期刊出版质量综合评估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目的
开展社科类学术期刊出版质量综合评估工作,旨在通过建立和实施客观、科学的评估
指标体系,对我省社科类学术期刊的出版能力、出版资源、出版质量、经营状况等进行量化评估、综合评价。

着眼“以评促建”,进一步鼓励和扶持优秀社科类学术期刊做大做强,发现和警示不合格期刊出版主体,加强薄弱环节建设,完善优胜劣汰机制,全面提高我省社科类学术期刊出版的整体质量和效益。

二、评估对象
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批准、持有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在我省登记注册、公开发行的社科类学术期刊。

其中包括:(1)。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江苏省出版工作者协会关于“2013苏版好书”评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江苏省出版工作者协会关于“2013苏版好书”评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江苏省出版工作者协会关于“2013苏版好书”评选结果的通报【法规类别】出版与出版物市场管理【发文字号】苏新出联[2014]8号【发布部门】江苏省新闻出版版权局江苏省出版工作者协会【发布日期】2014.06.26【实施日期】2014.06.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江苏省新闻出版局、江苏省出版工作者协会关于“2013苏版好书”评选结果的通报(苏新出联〔2014〕8号)各省辖市和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凤凰出版传媒集团,各出版单位:为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加快推进书香江苏建设,鼓励全省出版单位多出好书,并引导广大读者认识好书、阅读好书。

省新闻出版局、省出版工作者协会组织开展了“2013·苏版好书”荐读活动。

全省18家图书出版社按照“导向正确、内容健康、体现科学精神,反映时代风貌,知识性、科学性、艺术性、可读性相统一”的要求,从2013年出版的14400种新书中推荐申报了162种。

按照推荐原则和范围进行资格审定和初评,有109种图书入围(其中已入选国家2013年度好书、大众喜爱的50种图书、总局向全国青少年推荐百种优秀图书和国家基金项目图书等计25种,作为自然入选图书)。

有关专家组成的评审组进行了评审,经过评委的充分酝酿、讨论交流和投票表决,江苏人民出版社《清廉领袖毛泽东》等64种图书入选,现予通报。

希望各出版单位和编辑人员自觉肩负起新闻出版工作者的社会责任和历史使命,进一步加强精品图书创作生产,大力推出展现中国气派、江苏风格的优秀出版作品,为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建设文化强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3苏版好书一览表江苏省新闻出版局江苏省出版工作者协会 2014年6月26日附件:2013苏版好书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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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江苏出版年鉴
(2014)》组稿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文化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新广办[2015]3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发布日期】2015.03.26
【实施日期】2015.03.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江苏出版年鉴(2014)》组稿工作的通知
(苏新广办〔2015〕3号)
各市文广新局(版权局)办公室,凤凰出版传媒集团办公室,省新闻出版各行业协会,省内各出版社,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局工作安排,《江苏出版年鉴(2014年)》(以下简称《年鉴》)的组稿工作将于2015年4月全面展开。

《年鉴》由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主管,将全面收录2014年江苏省新闻出版(版权)行政管理、产业发展、事业繁荣的重要纪事和资料,集中反映江苏新闻出版(版权)业2014年度改革发展的丰硕成果。

从2015年起,《年鉴》由省局办公室组织编写。

为切实做好本卷《年鉴》的编纂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鉴》主要栏目设置,包括“出版概况”、“领导重要讲话、批示”、“会议、讲话、文件”、“调查研究报告选登”、“书香江苏建设”、“农家书屋建设”、“新闻出版行政管理”、“市级新闻出版(版权)管理”、“版权工作”、“出版单位概况”、“科研与教育”、“江苏出版行业协会”、“图书出版物目录”、“电子音像出版物目录”、“获奖出版物”、“书评目录”、“江苏版图书评论”、“报刊出版”、“名录”、“先进、表彰”、“出版纪事”、“出版统计”等22大项。

二、《年鉴》将全面反映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及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领导对江苏新闻出版(版权)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

请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办公室、凤凰出版传媒集团、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各市局、各单位提供上级领导在江苏调研考察、指导工作时的重要活动情况及讲话(含图片)。

三、各栏目文稿撰写分工、要求详见附件,请务必认真按照分工、要求,提供有关材料。

四、所报文稿务请各单位领导严格审查把关,加盖公章后于4月30日前送(寄)省局办公室213室(同时请附电子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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