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期末考风考纪的通知
淮海工学院教务处
淮海工学院教务处
教字〔2010〕46号
关于加强期末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考试是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考风建设是校风和学风建设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校不断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先后出台了《淮海工学院考试工作实施细则》(淮工院发[2009]79号)、《淮海工学院学生考试违纪、作弊认定与处理办法》(淮工教发[2009]18号)等管理制度,同时加大了对考试纪律的监督和巡查力度,考风考纪总体状况良好。但是,仍有部分学生平时不学习,考试时心存侥幸,舞弊违纪,给学风建设造成了严重影响,为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本学期课程期末考试工作目前正在紧张进行,为加强考试管理,端正考风、严肃考纪,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促进校风和学风建设,现就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
期末考试由学校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考试期间,校巡视组将不定时深入考场对考风考纪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各学院应进一步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学校总体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加强考试各环节的管理,认真落实试卷命题质量审核、监考安排、考前动员、考场巡视等各项工作,确保期末考试的顺利进行。
二、加强考试纪律教育,形成良好的考试氛围
各学院应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考试纪律教育和违纪案例教育,教育学生本着对自己、对家人、对学校负责的态度,诚信考试,自觉维护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引导学生树立“严谨为学,诚信为人”的观念,坚决杜绝考试违纪、作弊现象的发生。(《2009-2010学年学生因考试作弊受纪律处分的部分案例》见附件)
关于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的通知
关于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组织管理
严肃考风考纪的通知
各镇(街道)教育办、市属中学: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即将来临,为严肃考风考纪,进一步加强考试组织管理工作,规范考试行为,促进教育公平,确保考试组织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济南市工作要求和我市实际,现通知如下,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理解加强考试组织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的重要性
招生考试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稳定,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倍受社会关注。各镇(街道)教育办、考点学校和初中学校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考试组织管理,认真研究新形势下考试组织管理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狠抓考风考纪建设。要严格按照考试规程的要求,做到组织领导到位,管理措施到位,人员配备到位,检查落实到位,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强化措施,综合整治,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
1、要加大监考员选聘和培训力度。监考员是考场管理的具体实施者,其业务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考试质量。各考点学校
要加强监考员和考试工作人员的选聘及管理,层层签订责任书,并认真做好考前培训工作,学习有关政策与规定,使每一位监考员和考试工作人员都明确工作职责,严格考试程序,熟悉操作方法。凡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得上岗;凡因敷衍应付、草率培训造成工作失误的,将追究考点负责人的责任。监考员和考试工作人员要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防止一切违纪舞弊行为的发生;凡监考员和考试工作人员因违反考试规定或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当年有直系亲属参加升学考试的教职员工,要主动向所在单位报告,不准担任监考员和考试工作人员,考试期间自觉远离试题保密室和考场,不得通过考试工作人员了解试题和考试进展情况。
严肃期末考试考风考纪相关事宜的通知
关于严肃期末考试考风考纪的通知
严格考试纪律,维护考场秩序是学风建设、校风建设的重要一环。本学期期末考试即将进行,为端正考风、考纪,使学生自觉地养成“诚信”的美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校将安排在2020年7月6日-7月7日进行本学期的期末考试,具体安排详见校内通知,也可登录教务处网站查看。考试期间,考场监控全部开放。
二、各二级学院院长务必于教师动员会上强调教师监考职责、考风考纪。
三、各辅导员、班主任于考前组织召开考风考纪教育动员会,组织学生学习有关考试纪律规定和处理办法,教育学生要诚信为人,杜绝考试作弊。
四、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要加强教师监考纪律的教育工作,教师要严格、认真履行监考教师职责,严查学生的证件,提醒学生禁带物品统一放置指定位置,一旦发现考试作弊,要认真取证、严格处理。
五、各二级学院务必通知学生带齐校园卡或学生证(任选其一)和身份证(必带)参加考试,证件不齐须提前补办或到学生工作处开证明,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六、监考人员守则
1.监考人员是考场的执法者,是考试实施真实有效的鉴定人。监考人员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作好考试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维护考场纪律,确保考试公正、顺利地进行。
2.考前必须参加培训,熟悉监考业务,未经培训者不准监考。监考人员必须佩带规定标志,不允许无关人员随便出入考场。严格遵守考试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
3.监考人员如因事因病不能参加监考,须于前一天向二级学院或教务处请假,经批准同意后由二级学院另行安排监考人员。对于随意不参加监考,任意调换监考场次,影响考试的人员,要进行批评,当日按教学事故处理。
莆田学院教务处
莆田学院教务处
教务〔2017〕83号
关于加强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管理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加强考风考纪建设和考试管理,特对本学期期末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纪律
期末集中考试期间将安排安排校、院两级巡视。校级巡视由校领导、部分职能部门相关人员和校级督导组担任,负责全校考试工作的巡视、督导。学院巡视员由学院领导、教学秘书、辅导员、教学督导等人员担任,加强考试督导、检查。期末集中考试期间学校将启用教室监控对考试情况进行监控。各学院(部)务必加强期末考风考纪,狠刹作弊之风,在考试期间应做好如下工作:(一)考务人员及监考教师
考前应组织巡视人员、监考人员培训,要求考务、监考人员务必认真学习《莆田学院学生课程考核管理规定》(莆院教〔2014〕120号)、《莆田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实施办法》(莆院教[2011]54号),《莆田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修订)》(莆院学〔2015〕20号),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场纪律。监考人员发现违规违纪学生,应立即终止该考生当场考试,并严格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监考教师应准时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并到考场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对未履行职责的监考教师,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二)备考考生
1、在考前要认真核对自己的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认真复习,准备好考试用具。如在正方系统上发现自己有考试信息缺漏、多余的,及时向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反馈解决。
2、参加期末考试时需带好学生证或身份证,证件丢失的要提前开好相关证明,证明需附照片,并加盖院部公章。
3、考前要认真学习《莆田学院学生课程考核管理规定》(莆院教〔2014〕120号)、《莆田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修订)》(莆院学〔2015〕20号),诚信考试,严格遵守考场纪律。
《关于严肃考风考纪,加强学风建设的通知》
《关于严肃考风考纪,加强学风建设的通知》第一篇:关于严肃考风考纪,加强学风建设的通知关于严肃考风考纪,加强学风建设的通知
各学部及相关职能部门:
考风考纪建设是学院学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为保证考试的公平与公正,以考风促学风,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学院决定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加强学风建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学部召开考风考纪建设动员会,以各种形式加大宣传教育,组织师生学习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采取切实措施,坚决刹住高等学校考试作弊歪风的紧急通知》(教电[202x]504号文)、教育部202x年3月颁布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和《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2、加强对学生和监考教师的思想教育工作,贯彻“防重于治”的原则。各学部要深入对学生进行考前教育,让学生树立诚信为本、公平竞争的观念,促使学生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同时要求监考教师强化责任感,严格履行监考职责。
3、严格执行考场纪律,遵守考场秩序,清洁考试环境。一方面,监考教师监考时必须佩戴监考证,前后各一人站立监考,不得接听手机、聊天、擅自离开考场等;在考试前必须核查考生证件、指导考生清理考场。对未能按照有关要求执行,在考试中疏于管理,特别是对学生违纪、作弊行为视而不见的监考人员,一经查出,将严格按照学院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另一方面,考生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考试规定携
带相关证件(身份证、学生证、考试证以及各类考试明确的其它证件)参加各类考试,证件不全者一律不得参考。因证件遗失或其它特殊情况,考生考前必须到教学科研部补办相关证件或开具相关有效证明。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全国教育统一考试管理和考风考纪工作的意见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全国教育统一考试管理和考风
考纪工作的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教育部
•【公布日期】2000.05.01
•【文号】教考试厅[2000]3号
•【施行日期】2000.05.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关于加强全国教育统一考试管理和考风考纪工作的意见(2000年5月1日教育部办公厅教考试厅〔2
000〕3号)
普通、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等全国教育统一考试涉及面广,社会关注程度高,多年来,在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重视和支持下,经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自学考试委员会和各级招生考试机构的共同努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信誉。
但也应看到,随着各项全国教育统一考试规模的逐步扩大,社会不正之风对教育考试的干扰日益严重,局部地区存在着管理不严,考试纪律松懈,考试工作人员素质不高,甚至个别地方出现了大面积违纪舞弊案件等问题。为了加强管理、严肃考试纪律,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国教育统一考试管理和考风考纪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机构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法制观念,加强
对本地区各项全国统一考试的领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必须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对全国教育统一考试的领导,把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作为保证和促进教育健康发展、培养良好学风、反腐败、反假冒伪劣的大事来抓,确保全国统一考试的良好声誉,使考风考纪得到明显的好转。各级考试机构要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部门的规章制度,要依法治考,切实保障考试工作人员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关于加强考试纪律及启用学院考场视频监控的通知
关于加强考试纪律及启用学院考场视频监控的通知
各系部、各小班:
随着期末的临近,各类国家等级考试以及校内期末考试也即将开始,为严肃考风、考纪,维护国家考试的权威性。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及我院学籍考试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体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考试纪律,违反规定者将严格按有关管理办法给予严肃处理
1、各系要加强对学生考试纪律的宣传教育。各班班主任要召开班会,专门加强考试纪律的宣传教育,组织学习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学校有关考试的规定。激励学生积极备考、诚实参考。
2、学生必须凭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其他证件无效。学生遗失学生证和身份证的,必须及时补办,来不及补办的,凭学生所在系出具贴有相片、班主任签名和盖有系公章的证明参加考试。无有效证件或证明的学生不能考试,作缺考处理。
3、学生必须按时进入考场。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得入场,该门课程作旷考处理。凡旷考课程,不能参加补考。国家考试必须提前按要求进入考场。
4、除指定必须携带的考试工具和笔墨外,学生不得自带其它学习用具、纸张和书籍进入考场;手机、传呼等通信工具不得带入考场。否则按考试违纪或作弊处理。
5、考生进入考场后,要按规定的编号就座,拒不按规定安排座位就坐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考生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无理取闹,扰乱考场秩序,
威胁监考人员人身安全,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根据其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6、学生拿到试卷后,必须按试卷要求清楚填写相关信息。学生对试题有疑问,可举手发问,并注意保持考场肃静。
7、国家考试过程中,考生在考试期间禁止去洗手间,不得中途退场,不得提前交卷,中途离场及提前交卷者按作弊处理,更不允许将考试相关资料带出考场。校内考试过程中,学生未交卷不得离开考场。中途离开考场者,作交卷处理。提前交卷的学生,不得在考场附近谈话或逗留,妨碍他人考试。考试完毕,必须将试卷交给监考教师,以防试卷丢失。考生将试卷带出考场,或故意撕毁试卷,其学科成绩以“零”分记载,并根据其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河北农业大学教务处
河北农业大学教务处
关于加强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
组织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2019] 108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学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从2020年1月4日开始,1日10日结束。为进一步加强教风、学风和考风建设,加强期末考试命题、监考、巡视和阅卷等工作的组织和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对教学单位的要求
1.认真学习《河北农业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课程考核管理规定》(校教字〔2018〕8号)、《河北农业大学监考人员职责》(校教字〔2014〕25号)等文件,切实落实学校相关规定。
2.对考生进行考前考风考纪教育,防止、杜绝考试作弊现象发生,严格考试纪律,形成良好的考试氛围。
3.严格监考人员培训制度,提升监考管理能力,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得担任监考工作。培训内容包括监考人员职责和考试实施规范。
4.加强试卷审核、分发、交接、保管等各个环节的保密工作,严防错印、漏印或试卷丢失、泄密等问题的发生。每门课程必须拟定A、B两套试卷,学院抽取一套用于期末考试,另外一套作为备用卷用于补考。
5.考试期间成立考试巡视组,学院领导要加强巡考,负责对考务工作
的管理、检查和监督,确保整个考务工作的平稳、有序进行。
6.加强成绩评定过程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成绩评定的公正性和成绩录入的时效性、准确性,杜绝不按评分标准阅卷导致学生成绩有失公正或擅自改动学生成绩等现象发生。
未按时完成成绩录入或成绩录入错误影响正常教学秩序者,视情节轻重按相关教学管理规定处理。
二、对监考人员的要求
1.具有高度的责任心,熟悉操作流程,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严格维护考场秩序,如实记录考场情况,确保试卷的安全。
通知关于期末作弊行为的警示通知
通知关于期末作弊行为的警示通知尊敬的同学们:
大家好!在期末考试即将来临之际,为了维护学校的考试秩序,确保公平公正,特发出此篇警示通知,严肃对待期末作弊行为,共同维护校园的良好学风。
首先,我们要明确期末考试对于学生个人成长和学校教学质量的重要意义。期末考试是衡量学习成果和评价学生综合能力的重要途径,是学校对于教学效果的一次检验。只有通过诚实守信的学习方式,我们才能准确地反映学生的真实水平,也才能保障学校的教育公正。
然而,我们不愿意看到的是,一些同学为了追求短暂的侥幸,铤而走险,采取各种作弊手段,严重损害了学校的声誉,伤害了自身的学习发展。作弊行为不仅违背了学术道德,更是对自己诚信和人品的严峻考验。一旦被发现作弊,将面临符合有关规定的纪律处分,严重者甚至会影响你的升学和就业前景。
因此,我们郑重呼吁全体同学:
第一,远离作弊,提高学习能力。期末考试是对我们平时所学的知识进行检验的重要场合,我们应立足自己的实际情况,努力提高学习能力,通过自己的勤奋努力取得好成绩。
第二,保持诚信,做到底线。作为学子,我们应该具备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和道德观,勇于担当,保持诚实守信,并将这种精神贯穿于学习和生活的方方面面。
第三,珍惜学习机会,树立正确的学习观念。学习是一种能力的培养过程,它所教给我们的不仅是知识,更是思维方式、学习态度和自我挑战的勇气。珍惜学习机会,明确自己的目标,正确认识到努力与收获之间的直接关系。
最后,希望同学们能够高度重视此次通知的内容,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守护学校的荣誉和你自己的未来。期末考试的顺利进行需要全体同学的共同努力与参与,让我们共同创造一个诚信守德的学习环境。
关于加强考试管理,端正考风、严肃考纪的通知.doc
关于加强考试管理,端正考风、严肃考纪的通知
各分院、办学点:
多年来我院一贯重视教学质量,强调考风考纪建设,同时采取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形成了良好的学风与考风。随着我院继续教育办学规模逐年扩大,在校生人数骤增,针对即将进行的专升本学位英语统考、专科英语及计算机基础统考和校学期课程统考,现将关于加强考试管理、端正考风、严肃考纪的通知下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考试的组织与领导
各分院、办学点应重视考试工作,加强对考试丁•作的领导,以上所有统考工作应由分管教学的校领导、负责成教教学及学生管理的负责人、保卫部门相关人员组成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统考考试工作的领导与管理,认真研究考试过程的有关问题,坚决杜绝违纪与作弊现象的发生。
二、考务工作
1、专升本的学位英语统考每年举行一次,时间为11月的第三个星期六上午9:00-11: 05;专科英语及计算机基础统考每年举行两次,时间为1、6月上旬左右;从本学期起,我院将冃前的每学期本、专科的学校统考改为不定期抽考,每学期的抽考课程及时间将会在适当时间通知各分院、办学点。
2、各分院、办学点应根据相应统考时间提前做好学生的报名参考丁作,专升木学生的学位英语统考报名工作每年9月底前完成;专科学生的英语及计算机基础统考报名工作每年3月、10月底前完成,数据上报要求和时间根据省主管部门通知进行。
3、各分院、办学点应根据我校校历及教学进程计划认真安排好授课及考试日程表。课程表及考试日程表于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报我院教务办备案,日程表一经上报不得随意更改,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应提前通知我院。我院将根据上报日程表派教学督导组随时抽查各分院、办学点的授课及考试管理情况,并不定期向各分院、办学点发放检查情况通报。
关于开展考风考纪教育的通知范文
关于开展考风考纪教育的通知范文
各班级:
诚信考试是每一位大学生应当遵守的最基本的行为准则。临近期末,为教育督促学生认真复习备考,取得良好的考试成绩,杜绝考试违纪作弊现象,进一步加强校风、学风建设,现将开展期末学生考风考纪教育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好学生复习备考
请各班班主任教育引导本班学生抓紧时间复习功课,做到有备而考。要加强与专业教师的沟通和对期末学风的检查,深入学生宿舍、教室,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使学生安心复习,从容迎考。
二、召开以“诚实做人、诚信考试”为主题的班会
辅导员、班主任要把考风考纪教育与日常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结合起来,以年级、班级为单位,召开一次以“诚实做人、诚信考试”为主题的班会,组织学生学习有关考试规定和违纪处理办法,并结合以往考试违纪案例开展教育,务必使学生明确考试违纪的严重后果,教育学生要诚信为人,杜绝考试作弊。
三、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根据系党总支的有关规定,团支书是各班党小组组长,是班级考风考级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团支书应代表本班同学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加强对本班同学考风考纪的教育,增强考生的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消除作弊现象,做到班级“零违纪”“零舞弊”。凡是有舞弊的班级,一
律按照《经济与管理系关于加强学风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对入党推优、奖学金评定、专升本、优秀班主任的评定等实行一票否决。
经济与管理系党总支
2022-12-14
考风考纪责任承诺书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也是公民的基本道德要求之一。树道德之新风,立诚信之根基,更是当代大学生青年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愿意以诚信的态度面对考试,通过自己的努力付出来获得相应的回报。期末考试来临,为了圆满完成此次考试,本班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关于严肃期末考试考场纪律的通知范文
关于严肃期末考试考场纪律的通知范文2022-2022学年度上学期期中考试考场纪律要求
各班同学,转眼间一个学期已经要过去一半了,马上就迎来了这学期
的段考,为
切实做好这次期中考试工作,严肃考风考纪,保证正常考试秩序,现
将有关考试要求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考试时间是11月7-11月9日,早上是8:00起开始考试,下午
是2:30分开始。本次考试三个年级交叉进行,请各同学牢记自己所在的
考场及考号,特别是七年级的同学,每科考试提前十五分钟入场,预备铃
响后迅速到达相应的考场,进入考场后,必须按自己的考号在指定位置就座,将考试用具(笔、尺、计算器、橡皮)放在桌面准备考试。任何同学
不得随意与人调换座位。如发现将取消该次考试资格,该门课程以零分计。每科考试不准迟到,迟到30分钟者不准进场参加考试,视为旷考处理。
3、参加考试,只有在数学科允许带计算器进入考试,其他任何学科,不得带计算器、手机、MP3等数码产品进入考场。如发现在使用或玩耍的,没收其计算器、手机、MP3等通讯器,按作弊论处,并没收。要注意一旦
被没收,将不可能再归还。4、试卷下发后,应核对试卷,正确填写好试
卷上各栏信息,一定要先写上考号、班级、姓名。考试时如发现试卷字迹
不清、卷面缺损等问题,可举手向监考教师提出,但不得提问与试题本身
有关的问题。同学们要保持试卷的完整性,不得随意拆开试
卷或在试卷上乱涂乱画做记录(草稿纸除外),后果自负。无姓名试
卷作无效试卷处理。
5、考生必须认真对待考试,认真答题、做题。考试期间要严格遵守
考场纪律,保持安静,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夹带、
关于加强考试管理坚决刹住考试作弊歪风的通知
镇高专教[2008]20号
关于加强考试教育和管理
坚决刹住考试作弊歪风的通知
各系部:
考试是教学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无论是学生还是教师,都应以极其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要倡导诚信考试,坚持严格管理,以人为本,对全体学生负责。应确保考试的科学、规范、公平、公正。为了切实加强考试教育和管理,狠刹考试作弊歪风,坚决杜绝敷衍塞责行为,学校要求各系部进一步加强对考试的组织和管理,对学生和教师进行一次考风考纪和监考纪律教育。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本次教育活动,使学生深刻认识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违反规章制度的严重后果,树立“以诚实守信为荣、弄虚作假为耻”的观念,切实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和自律意识,以正确的态度对待考试,消除作弊现象,推动优良学风建设。
二、主要内容
1、扎实开展诚信考试主题教育活动。各系部要集中召开或分年级或分班级考风考纪教育动员会,进行考风考纪全面动员,组织学生
认真学习《镇江高专学生违纪处分暂行规定》、《镇江高专考场规则》等规章制度,使学生充分认识违反考试纪律的严重危害性,引导学生树立诚实考试、抵制作弊的思想观念,以正确的态度和充分的复习准备,迎接期末考试。各个班级要积极开展关于考风考纪自律教育和考试诚信承诺活动。学生党员、骨干应严格要求自己,在复习迎考和考试中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带动其他同学遵守考场秩序,为树立良好考风做出应有贡献。
2、签订《诚信考试承诺协议书》。学校统一制作《镇江高专学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由各系部组织辅导员和班主任与各班级学生逐一签订承诺书,使学生增强自我约束、践行诚信的自觉性。
关于做好学生考风考纪教育工作的通
关于做好学生考风考纪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期末考试陆续来临,为严格考试纪律,规范考试过程,保证考试质量,树立良好的考风、学风,现就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考试管理
考风是学生思想品质、学习精神、综合素质的集中体现,也是创建优良学风的重要手段。全体监考、巡考老师和考试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学校考试制度,有效防止和制止考试作弊行为,对严重违反考试纪律,且情节恶劣的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学生的考风考纪教育
各院系要高度重视考风考纪的宣传教育工作,要通过主题班会、考试规章制度学习、学生党员干部会议和监考老师培训等形式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以警示考生正确对待考试,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提高考生自觉性,形成一种“遵守考纪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氛围。
三、加强监考培训力度,落实监考责任
请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主任和学生工作办公室协调本院系教学管理部门做好监考工作人员的聘任和培训工作。要做到开考前监考老师向考生宣布考场规则,进行考试纪律教育,同时检查考生证件,对证件不齐的考生劝离考场;开考后要及时纠正和制止考生违反考场纪律的不良行为。对严重舞弊且情节严重的,监考人员应认真填好考场记录,保存有关材料,并及时上报。
四、严格执行学校规定,加大考试违纪处理力度
各院系学工办及学生要认真按照学校考试安排和工作纪律要求开展考试工作,对于违反监考及考试纪律的学生,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期末考试考风考纪情况通报
期末考试考风考纪情况通报
为确保期末考试的公平公正,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我校在考试期间进行了严
格的考风考纪监管。通过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在本学期期末考试中取得了较好的考风考纪成绩,本文将对考试情况进行通报和分析。
一、准备工作
学校在期末考试前制定了考试安排和考试细则,考试前进行了考试大会的宣讲,让学生们充分了解考试规则、注意事项、禁止行为和考试后的评分标准等,确保学生们认真对待考试,遵守考试纪律。
同时,学校的监考人员也专门进行了培训,明确了自己的职责和权利,了解了
考场监管的流程和注意事项,准备工作充分,为成功开展期末考试奠定了基础。
二、考试过程
本次期末考试分为笔试和口试两部分,考试时间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考试过
程中,学校按照规定,坚决禁止带手机、可视化电子设备以及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各班级的监考人员进行了严格的检查,确保考场的安全。
学校在考试过程中采取了封闭式管理,严格控制考生进出考场的时间和人数,
保障了考试的正常进行,避免了外部因素对考试的干扰。
同时,学校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处罚,对于发现作弊行为的考生,学校将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理,保护了公正和公平的考试环境。
三、考试结果
经过认真监管和管理,本学期期末考试呈现出了良好的考风考纪态势,考生们
认真对待考试,遵守考试纪律,违规现象大大减少。
同时,学校对于监考人员的监督和考试过程中的各种环境都进行了仔细排查,
保证了考试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最终,本次考试的成绩也充分体现了考生们的实际水平,得到了学校、家长和
学生的一致好评。
四、结语
关于进一步加强期末考试纪律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期末考试纪律的通知
尊敬的全体师生:
为了保证期末考试的公平、公正和严肃,进一步加强考试纪律,提升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特向全体师生发布此通知。
近年来,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信息的便利传播,出现了一些考试
作弊和违纪行为,严重影响了考试的公正性和学生的学业发展。为
了杜绝此类不规范行为的发生,我们敦促全体师生加强自律,共同
维护良好的考试环境,确保考试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一、考试纪律的重要性
遵守考试纪律是每一位学生的基本义务,也是对自己和他人负
责的表现。只有在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的前提下,才能真实反映学生
的知识水平和能力,让优秀的学生得到应有的机会和回报。
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不仅会使个人受到惩罚,还会破坏整个
考试系统的公正性。为了维护学校的声誉,确保学生的权益,我们
必须共同努力,加强对考试纪律的重视和遵守。
二、加强期末考试纪律的具体措施
1.未经允许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相关的物品进入考场。包括但
不限于通讯设备(手机、平板电脑等)、纸条、草稿纸、答题卡以
及任何未经审查的资料。考生应在进入考场前仔细检查随身携带物品,确保不携带任何违规物品。
2.严禁违规交流。考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安静和保密的考
试环境。禁止与他人交流、传递信息或利用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
如发现有人违规交流、传递情报等行为,将依法处理。
3.禁止代替考试。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也不得为他人代替考试。考试期间,考场严格控制考生身份,一旦
发现有冒名顶替考试的行为,将严肃处理。
4.考试过程中不得提前交卷、抄袭或查阅禁止的资料。请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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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期末考风考纪的通知
各分院(部):
期末考试临近,为进一步严肃学院的考风考纪,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分院及部门必须组织一次考前培训,组织教师学习《考试管理办法》(见《义乌工商职业技术
学院教学管理文件汇编》,P66-69)。同时要求班主任在期末考试前必须召开班会,组织学生学习《义乌
工商学院考场规则》再次强调考风考纪。
2.两位监考老师要提前30分钟到场领取试卷,公共课试卷到教务处领取,专业课试卷到分院教学
秘书处领取。
3.考生参加考试必须携带学生证,否则监考老师有权让其离开试场。遗失学生证的同学要在考试之
前一星期到教务科补办,以免延误考试;各监考老师必须严格检查学生学生证中有无2014年9月的注册
章,没有盖注册章的学生,不得参加考试,监考老师有权让其离开试场。
4.监考老师在安排座位时,两列学生之间的距离原则上至少应间隔两个座位。同一教室有两门不同
课程的考试时,应保证学生交叉相坐。
5.开考前监考老师的手机一律调成静音或振动状态,以免影响考试。两位监考老师要做到一前一后,
一静一动,不能做与监考无关的事,除特殊情况,不得坐着监考。
6.开考30分钟内,考生不得离开考场。
7.学生进考场一律不得携带手机,带手机的必须关机放在监考人员指定位置上,否则无论是否开机,
一旦发现,都以作弊处理。
8.开考前监考老师必须提醒考生清空抽屉,如考试过程中发现抽屉内有任何资料,一律以作弊处理。
对于开卷考试的课程除允许携带自己准备的考试资料外,考生之间不准交头接耳和交换资料。
9.监考老师在考试开始前应在黑板上书写如下内容:
(1)本场考试的时间和科目
(2)提醒:请将考试必须用品以外的其它物品(包括手机等通迅工具)都放在监考老师指定的地点,考试中一旦发现课桌上或抽屉中有上述物品,一律作违纪处理。
10.对于学生考试作弊的处理:
首先,监考老师要填写《学生考试违纪行为告知单》,并交给作弊学生;然后,作弊学生在《学生
考试违纪行为认定单》上签字;另外,监考老师在《考场情况记录》表上也要填写作弊学生的学号、姓名、
课程及作弊经过;并在该学生的试卷上写上“作弊”字样;考试结束后,将《学生考试违纪行为认定单》
及作弊证据,上交教务科处理。
11.教务处、学生处、各分院领导将进行巡考,并将巡考结果通报全院。监考老师没有认真履行监考职责,
被巡考发现,教务处将考虑该监考老师期末考核。
教务处 201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