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变更的管理——以江苏省为例

合集下载

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浅谈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变更管理办法[摘要]为了加强土地整治项目的实施管理,规范项目规划设计变更与预算调整行为,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安全,根据《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0〕316号),《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3〕122号),《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00)。

结核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办法。

[关键词]土地整理管理办法中图分类号:c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3)20-0463-01一适用项目及变更适用条件和原则适用于国家和省级投资的土地整治项目,包括: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低丘岗地、土地复垦)和其他土地整治专项资金的土地整治项目。

变更适用条件,项目规划设计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变更。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况发生的,可以提出变更。

项目规划设计确实不符合项目区实际,无法施工的。

项目规划设计不能满足项目实际要求,需对项目规划设计进行优化和。

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文物保护或生态环境保护、国家重点工程建设等要求,需要对规划设计进行调整的。

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以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需要对规划设计进行调整的。

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对项目区进行了部分工程建设,为避免重复建设的。

适用原则,严格控制变更,严格变更审批,严禁先变更后报批。

因地制宜、实事求是。

优化、完善原规划设计,节约工程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符合规划设计规程、不得降低工程建设标准。

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工期。

二变更类型分为一般变更、较大变更和重大变更三种类型2.1 一般变更项目区部分地块建设位置进行调整,调整地块面积不超过13.33公顷(200亩)。

项目新增耕地面积减少不超过原规划设计新增耕地面积的5%。

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其他工程等单项工程内部调整工程量和预算,预算调整不超过该单项工程原批准预算的3%。

浅谈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变更的原因及对策

浅谈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变更的原因及对策

浅谈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变更的原因及对策摘要:本文从分析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变更原因入手,提出减少和控制项目规划变更一些对策,为今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提供参考。

关键词:土地开发规划设计变更对策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变更是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现场条件改变、工程使用意图变化,以及勘察设计资料不详尽等原因,导致规划设计与实际自然条件不符,对原规划设计局部工程进行修改,或增加或减少某些分项工程的施工任务。

规划设计变更既影响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也会加大实施阶段的管理难度和工作量。

笔者结合工作实际,从分析项目规划变更原因入手,提出减少和控制项目规划变更一些对策。

1导致项目规划变更原因1.1 前期调查勘测资料不详尽对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而言,前期调查勘测资料非常重要,其结果将直接影响项目规划方案的优劣程度。

但很多项目申报单位重申报、轻实施,忽略了项目的前期调查工作,或者说前期调查工作不实、不细、不具体,导致了项目规划设计粗而不精,工程布局的错位、偏差,单体工程的规格尺寸不符合项目区实际要求等等,给项目实施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目前普遍被忽视的一项工作就是项目区现状调查和地籍测量工作,大多数项目申报单位都是依据原始地籍图进行规划设计,其实是非常不准确、也是不合理的。

有的项目规划设计单位虽然也进行调查勘测,但由于项目区涉及范围比较大,很难面面具到。

有的干脆就按照项目申报所在地的水利、交通以及村组提供的资料进行了规划方案的设计等等,这些都导致项目规划方案与项目区实际要求有偏差,最终导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项目规划变更。

1.2区内情况发生变化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区内情况发生变化,导致项目规划变更,如:有的因国家和省重点工程建设,打乱了原项目规划,需要进行变更;有的因地方经济发展,占用项目区部分土地,需要对项目建设规模、位置、工程数量等进行变更;有的因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原规划不适应现在发展需要,需要进行变更;有的因农业、水利等部门在项目区内新建小型配套工程,为了避免项目的重复投资,需要对该部分工程进行变更等等。

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实践与思考——以江苏省为例

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实践与思考——以江苏省为例

省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经历时近三年,大部分市县已经或将近完成辖区内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任务,设区市总体规划形成了包括市域、市辖区和中心城区三个空间层次的规划成果,县(市)总体规划形成了包括县(市)域和中心城区两个空间层次的成果。

三年多的规划编制实践增强了地方对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性认识,同时发现多类矛盾与问题仍待解决。

本文在总结编制实践基础上,探索后续工作思路,为建立全域一体、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积蓄力量。

1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意义1.1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加快形成国土空间规划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举措[1]。

一方面,要落实“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国土空间规划以可持续发展为第一价值观,应对长期以来陆海国土空间的粗放低效利用与无序扩展问题;另一方面,国土空间规划展现国土“大安全观”,应对资源环境紧约束下日益凸显的国土空间安全风险,守住自然安全边界和底线,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格局[2]。

新时代的国土空间规划将在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导下,促进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加快形成。

1.2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建设以人民为中心的美好家园国土空间规划是高质量发展引领下高品质美好家园建设的基础支撑。

国土空间规划在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有效应对“城市病”、建设美好人居环境方面具有引领作用,已经成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摘要 文章以江苏省内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实践为基础,对2020年以来三年多的工作推进和形成的主要成果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系统归纳,总结了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在区域经济发展、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城镇开发边界外规划用地指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重点强化县域经济快速发展的内容,严格落实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管控措施,不断提高存量土地利用效率的多种途径,提出完善城镇开发边界外相关规划指引的实现路径。

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

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

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促进土地资源科学合理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批、实施、修改和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一定时期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实施保护、开发、利用和整治等活动所作的总体安排,是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和土地宏观调控、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的依据。

第四条编制、审批、实施和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统筹城乡用地,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第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并实施本行政区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县级以上地方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实施的具体工作。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城乡规划以及能源、交通、水利、海洋等各类与土地利用相关的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第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修改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第二章规划编制第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国家和省发布的标准、规程、技术规范,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还应当符合省主体功能区规划。

第九条本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为省、设区的市、县(市、区)、乡(镇)四级。

农场、盐场、林场等相对独立区域应当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单独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项规划控制指标纳入所在地的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安排。

根据区域协调发展的需要,可以编制区域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者功能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区域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功能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所涉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

浅谈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浅谈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浅谈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作者:高珊来源:《中国科技博览》2013年第20期[摘要]为了加强土地整治项目的实施管理,规范项目规划设计变更与预算调整行为,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安全,根据《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0〕316号),《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3〕122号),《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00)。

结核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办法。

[关键词]土地整理管理办法中图分类号:C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3)20-0463-01一适用项目及变更适用条件和原则适用于国家和省级投资的土地整治项目,包括: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低丘岗地、土地复垦)和其他土地整治专项资金的土地整治项目。

变更适用条件,项目规划设计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变更。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况发生的,可以提出变更。

项目规划设计确实不符合项目区实际,无法施工的。

项目规划设计不能满足项目实际要求,需对项目规划设计进行优化和。

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文物保护或生态环境保护、国家重点工程建设等要求,需要对规划设计进行调整的。

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以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需要对规划设计进行调整的。

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对项目区进行了部分工程建设,为避免重复建设的。

适用原则,严格控制变更,严格变更审批,严禁先变更后报批。

因地制宜、实事求是。

优化、完善原规划设计,节约工程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符合规划设计规程、不得降低工程建设标准。

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工期。

二变更类型分为一般变更、较大变更和重大变更三种类型2.1 一般变更项目区部分地块建设位置进行调整,调整地块面积不超过13.33公顷(200亩)。

项目新增耕地面积减少不超过原规划设计新增耕地面积的5%。

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其他工程等单项工程内部调整工程量和预算,预算调整不超过该单项工程原批准预算的3%。

土地利用规划论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测算方法——以江苏省为例(1)概要

土地利用规划论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测算方法——以江苏省为例(1)概要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测算方法——以江苏省为例摘要:【研究目的】耕地保护尤其是基本农田的保护,最终是为了确保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因此对于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测算十分重要。

为估计一定区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方法】提出了两种方法,分别是直接测定法和间接测定法。

直接测定法,综合考虑了预测目标年的人口数,城乡居民对农产品的消费量,农作物单产复种指数,城市化水平等因素。

而间接测定法,考虑了目标年的人口数,根据预测人口数,综合考虑了建设用地指标,间接推算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结果】以江苏省为例,根据江苏省2005-2014年10年间人口人口增长率,推算出目标年2020年江苏省人口总量。

在此基础上,结合2005-2014年江苏省城乡居民人均粮食消耗总量,推算出江苏省在2020年粮食总需求量,进而推算出2015-2020年江苏省需要的基本耕地保护面积,结合基本农田保护区耕地换算系数测算方法,推算出2015-2020年江苏省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结论】结果表明,2005-2014年,江苏省人均基本农田需求面积人均值为你0.054h㎡,考虑在饮食情况外,2015-2020年之间江苏省人均农田基本需求面积为0.057k㎡,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8021hk㎡.关键词:基本农田;土地利用规划;粮食安全;目标年人口;人口预留法粮食安全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战略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具有“人多地少”基本国情的中国来说,保证较高的粮食自给率,实现粮食安全显得更加重要 , 同时也面临巨大的挑战。

粮食安全的核心问题不在于粮食产量在某一年份出现增加或减少,而是要建立起粮食生产能力的保障体系,变为以产量安全为重点的粮食安全为粮食生产能力安全。

耕地作为粮食生产的载体 ,是粮食生产能力的基本构成要素 ,同时也是当前我国粮食生产能力的“瓶颈”,因此,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测算就显得相当重要。

1研究背景及意义1.1 研究背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寻求符合区域特点的和国土资源的利用效率最大化要求的土地利用体系。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措施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措施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措施探讨内容摘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是土地资源管理中的一项需要长期开展的工作,这项工作的实施,对于有计划地利用国土资源,保持耕地总量稳定平衡,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本文以江苏省丰县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为例,通过近几年江苏省丰县土地开发整理所取得的一些成效,来阐述如何科学的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进行管理。

关键词: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一、引言在人类改造自然、利用自然的过程中,对于土地的开发整理是一种主要的手段,同时这也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造福子孙不可推卸的社会职责。

有计划地利用国土资源,保持耕地总量稳定平衡,目前应当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着重解决的问题。

自国家、省、市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以来, 土地开发整理作为农业发展的基础建设性工作,具有多目标、多管理层次、多管理部门的特点。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阶段的管理有很多内容,但主要是质量管理和资金管理,最终的目的是让有限的土地资源得到充分的开发和利用,这是本文所要论述的主要目的。

我们以江苏省丰县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为例,进行探讨和分析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

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管理措施(一)建立组织领导机制为搞好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县、镇两级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县长任县领导小组组长,县国土、财政、水利、审计及各镇主要负责人为县领导小组成员;项目所在地镇长任镇领导小组组长,镇国土、财政、水利、审计部门等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县国土资源局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长任组长、耕保、规划、地籍、开发所、财务、监察等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县、镇两级政府及国土局领导机构的成立,一是体现了县、镇两级政府的重视,二是加强了对该项工作的领导,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现场勘查,制定实施方案项目申报入库前,县国土资源局抽调耕保、地籍、规划、开发所、测量队等专业技术人员深入每个项目区核定项目区范围、确认新增耕地面积、测算施工的工程量,核算工程所需资金,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方案和施工方案,确保项目能够按设计方案完成。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变更管理初探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变更管理初探
Th n t lE p o a i n o n v l p e ta d Ar a g - e I ii x l r to fLa d De eo m n n r n e a
met rjc i r P oet
M E G h n T eR a E tt D v l me t e tr f a da d N Z a ( h e l s e e eo n ne o n n a p C L
计 变更 中存 在 的问 题 , 出 了加 强 项 目规 划设 计变 更 的建 议 。 提
关 键 词 : 地 开 发 整理 ; 划 设计 ; 更 ; 理 土 规 变 管
中 图 分类 号 :3 1 F 0. 2
文 献 标识 码 : A 文 章 编 号 :6 3 9 0 ( 0 9 0 — 0 6 0 1 7— 2 5 20 ) 1 0 3 — 3
口宽 的现象 , 从而 必须进 行 规划变 更 。 12 国家大 型重 点工 程 占用项 目区用地 . 有些 项 目在 实施 过 程 中 .国家 大 型重 点工 程 比
nn n ein A js etA m ns r igadds ; d t n ;d iie g um t
A rn e et P jc i o l apemia ei .uigtee- r g m n r ets ny rl n r ds nD r x a o i y g n h euiecus , 1asne st ajs adcnu ae ths c t orei a y ed dut n o smm t. i v t w o A t t , eeeuied pr n sol p l f lajs e t f i t xc t ea met hudapy o n dut n meh v t r l m o teiia d s nT i p pra a s h esn f h d s h ntl ei . s ae nl eteraoso e aj t i g h y t u—

关于印发江苏土地开发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印发江苏土地开发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印发江苏土地开发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关于印发《江苏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市国土资源局:为加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实施管理,按期保质保量地完成项目建设任务,根据有关规定,省厅制订了《江苏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省厅。

附件:《江苏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国土资源厅二ОО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主题词:土地整理项目管理办法通知抄送: 省财政厅、省土地开发整理中心附件:江苏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全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任务,根据《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江苏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有关规程、标准和规定等,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辖区内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包括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省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和省易地补充耕地重点项目。

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是指国家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上缴中央财政部分安排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省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是指省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省集中部分和土地出让金省集中用于农业土地开发部分安排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省易地补充耕地重点项目是指为实现全省的耕地占补平衡,利用耕地开垦费进行重点投资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第三条项目实施管理是指项目计划和预算下达后,项目承担单位从组织项目实施开始,直至项目竣工,并完成验收准备工作阶段内的项目管理工作。

第四条项目实施管理坚持下列基本原则:(一)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二)公开、公平、公正;(三)简化程序、提高效率、规范管理;(四)严格按照项目规划设计组织实施。

省级以上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现状及对策——以江苏省如东县为例

省级以上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现状及对策——以江苏省如东县为例
项 目1 6 个 ,投 资 总 额 2 2 0 l 1 7 i 元 ,建 设 规 模 1 1 8 9 7 . 2 6 公顷 , 新增耕地 1 1 8 9 . 1 4 公 顷 ,1 5 个通过验收 ,1 个 待验收 。
2 . 3项 目实施 过程监管不 到位

2项 目实 施过程中存在 的问题
如 东 县 土地 开 发 整理 工 作 起 步 较早 ,先 期 项 目规 划
是工程 招标 后施工 单位不 能很好地 履行合 同,未 严
格按照招标 内容进行施 工。二是工程 监理 没有发挥 应有的作
收 稿 日期 : 2 0 1 4 -0 8 -2 9 ; 修 回 日期 : 2 0 1 4 -0 9 -1 5
战略安 全 ,有效促进 项 目区所 在地经济 发展 ,衣 民生活水 平提 高且 衣村 生态 环境 得到 改善 。随着 有偿 使用 费和 出让金 逐年 增长 ,用于 省 级 以上 土地开 发整 理资 金 日趋 增加 ,本 文 以江苏省 如东 县 2 0 0 1 -2 0 1 3 年1 6 个省级 以上 土地开发整理 项 目为例 ,对 过去 1 2 年 内项 目实施 过程 中存在的 问题提 出建议 。
2 . 2项 目实施 的前 期准备不细 不实

是没有对 规划 、预算 内容进 行认真 审核 ,项 目工程
量尤 其是 土方量 实测 与规 划 、预 算不符 。二 是指挥 部人 员
专 业 技 术 含 量 不 足 , 指 挥 部 墙 上 挂 牌 组 织 力 量 雄 厚 ,实 际 工 作 班 子 中 时 常 出现 推 委 扯 皮 现 象 。 乡 镇 懂 工 程 、 会 管 理 的 专 业 人 员 匮 乏 ,而 是 安 排 行 政 人 员 到 现 场 指 挥 ,造 成 人 浮 于 事 。 三 是 招 标 代 理 不 能 很 好 地 履 行 职 责 ,不 能 按 规 划 对 项 目工 程 量 进 行 招 标 ,擅 自改 变 规 划 招 标 。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变更的管理——以江苏省为例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变更的管理——以江苏省为例

规划 设计 变 更是 指项 目在具 体 的施 工 过程 中 , 由于施
际 现 场 条件 与规 划 设计 提供 的 资料 不 符 ; 是遭 遇 特 大洪 二 水 、 震 、 害性 的地质 滑动 等人们 无法 预测 和抗拒 的 自然 地 灾
工现 场条 件 的改变 、 工程 使 用意 图的变化 等客 观原 因 , 对原
规 划 设计进 行 的修 改 、 增加 或减 少 某些 分项 工 程 的施 工任 务 。0 6年 1 20 2月 4目颁 布实 施 的《 江苏 省 土地 开发 整 理项 目实施管理 暂行 办法 》 苏 国土资 [0 6 3 0号 文 ) ( 2 0 ]2 第二 十 二 条 规定 :项 目实施 过程 中 , 何 单位 和 个人 应 严格 执 行项 “ 任 目规 划设 计 和 预算 。 需 变 更规 划 设 计 的 , 以下 情 形 处 确 按 理 :一 ) ( 涉及 项 目建 设位 置 、 设 总规 模 、 增 耕地 面积 或 建 新 项 目支出 总预 算调 整 的 。 由项 目承担 单位 通 过 主管 部 门逐 级 上报 。 国家 投资 土地 开发整 理项 目报省 国土 资源 厅 研究 解决: 省投 资土地 开发整 理项 目报 省国 土资 源厅 和 省 财政 厅 研 究解 决 。 二 ) 涉及 项 目建 设位 置 、 设 总规 模 、 增 ( 不 建 新
耕 地 面 积 和 项 目支 出 总 预 算 调 整 的 , 家 投 资 项 目 和 省 易 国
力作 用 ; 是社 会环 境 、 济 环境 的变 化 , 社会 动 乱 、 三 经 如 罢
工 、 争等 ; 是国 家政 策 、 令 、 战 四 法 法律 和地 方 政府 的政 策 、 规 定的变化 。 些施工条件 的变化 , 这 都会 引起规划设 计变更 。

关于规范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初步设计变更管理的意见

关于规范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初步设计变更管理的意见

关于规范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初步设计变更管理的意见(初稿)关于规范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初步设计变更管理的意见(初稿)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初步设计变更(以下简称设计变更)是指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因受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其初步设计需要调整,甚至因项目初步设计调整影响到项目计划和预算调整等行为。

为切实规范项目设计变更,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根据项目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提出意见如下:一、设计变更的条件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初步设计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擅自变更。

确需变更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因国家、省级重点工程建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调整,文物保护、地质影响等导致项目初步设计变更或项目区地块用途改变的;2、因洪涝灾害、常年水位增高、泥石流、盐渍、地面沉降、土地污染等造成项目区地块难以实现设计用途的;3、在项目实施前,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已组织资金和人力对项目区进行了部分工程投入,为避免重复,需要设计变更的;4、项目实施中,结合项目区实际和当地群众的要求对个别单项工程进行的局部调整导致设计变更的。

二、设计变更的原则1、设计变更应遵循“实事求是、优化完善、大稳小调”的原则,需要设计变更的,要符合设计变更条件,属于不可避免的情况。

不得以设计变更为名,削减项目工程量和投资,投机取巧,套取国家资金。

2、设计变更应确保实现各项建设任务,工程建设标准不降低;工程质量无隐患。

3、设计变更中,不应对项目预算确定的项目前期工作费、工程施工费、竣工验收费、业主管理费和不可预见费有较大相互调整。

设计变更导致项目资金增加的,国家不再追加预算,增加部分由地方自行解决;变更导致项目资金节余的,节余资金返回国库。

4、设计变更不应频繁发生,一个项目只能进行一次设计变更。

三、设计变更的类型按照项目工程和资金调整的数量和比例,将变更划分为一般设计变更、较大设计变更和项目撤销三种类型。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变更的管理——以江苏省为例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变更的管理——以江苏省为例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变更的管理——以江苏省为例摘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规划设计只是一个初步设计,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难免有需要调整、完善的地方,这时就需要对原来的规划设计进行变更。

分析了项目规划设计变更原因,列举了变更的具体表现形式,指出当前项目规划设计变更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加强项目规划设计变更的建议。

关键词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设计;变更规划设计变更是指项目在具体的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现场条件的改变、工程使用意图的变化等客观原因,对原规划设计进行的修改、增加或减少某些分项工程的施工任务。

2006年12月4日颁布实施的《江苏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苏国土资〔2006〕320号文)第二十二条规定:“项目实施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执行项目规划设计和预算,确需变更规划设计的,按以下情形处理:(一)涉及项目建设位置、建设总规模、新增耕地面积或项目支出总预算调整的,由项目承担单位通过主管部门逐级上报。

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报省国土资源厅研究解决;省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报省国土资源厅和省财政厅研究解决。

(二)不涉及项目建设位置、建设总规模、新增耕地面积和项目支出总预算调整的,国家投资项目和省易地补充耕地重点项目(省属单位承担的)由省国土资源厅核准,省投资项目和省易地补充耕地重点项目(市、县地方承担的)由市国土资源局和市财政局批准,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和财政厅备案。

”以上规定有2层含义:一是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控制规划设计变更,严格执行项目计划和规划设计,最大限度地减少规划设计变更;二是确需变更的,必须按照既定程序,科学、规范的进行变更。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变更是项目实施过程中难以避免的工作,也是很难处理好的工作,变更既影响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也会加大实施阶段的管理难度和管理的工作量。

因此,必须加强项目变更的管理工作,确保项目变更后顺利实施。

1项目规划设计变更的原因分析1.1可行性研究和规划设计深度不够设计单位在编制可研报告和规划设计时,没能做到面面俱到,有些数据只是由当地相关工作人员提供。

参与式方法在土地整理规划设计阶段的应用效果分析——以江苏省丰县大沙河为例

参与式方法在土地整理规划设计阶段的应用效果分析——以江苏省丰县大沙河为例
参 与 式 方 法 的核 心 是 以人 为 本 ,与 目标 群 体
( 户 )交 流 、 沟通 ,使 他们 主动参 与 到有 关 规 划 农
2 参与式方法在规划设计中的实践调查
21 农户 参与规 划设 计 的过 程 . 211 项 目区种植 需求分 类 ..
设计信息的讨论、分析和进行决策的过程 【 ” 。在江
维普资讯
第1 9卷第 1 期
20 07年 1月
云 南 地 理 环 境 研 究
Y I NAN EOGRA唧 『 G C E V ONM EN R E N m T ES ARCH
V0.9 1 No1 1 .
J n . 2 07 a . O r
维普资讯
第 1 9卷 Biblioteka 于法展等 :参与式方法在土地整理规划设计 阶段 的应用效果分析
3 9
图 1 丰 县 大 沙河 流域 上 段 荒 滩地 整 理 项 目在 丰 县 的 位 置 Fg1 T el ao fh eo t n s osl ao m etni egi i. h ct no ed sl e ad n i t np jco Fn xa o i t a s c o di i n n
结 构访 谈 、 问卷 调 查 、绘 制 剖 面 图 、村 民 ( 户 ) 农
会议 、排 序 与矩 阵打 分 ,以及 与 丰县 国土 资源 局 的 领 导 、相 关 村干部 、村 民 ( 户 )代 表 、有关 技术 农 人 员进行 座谈 等多种 形式 1 2 1 。
1 参 与 式 方 法 在 规 划 设 计 中的应 用
参与式 方法在 土地整理规划设计 阶段 的应用效果分析
— —
以江苏省 丰县大沙河为例

各地国有土地(建设用地)公开出让后规划设计条件变更管理规定

各地国有土地(建设用地)公开出让后规划设计条件变更管理规定

各地国有土地(建设用地)公开出让后规划设计条件变更管理规定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后,规划设计条件发生变更是经常发生的。

这也是当前国土管理和规划管理的一个重要问题。

在国家层面,在《城乡规划法》第43条对规划条件变更做了原则性规定,但住建部对规划设计条件变更的管理没有一个统一的操作程序。

各地形成了不同的管理方式。

以下罗列了江苏省南京市、宿迁市,福建省厦门市,浙江省瑞安市,安徽省蚌埠市、江西省的具体管理规定。

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后规划条件变更管理规定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规划局拟定的《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后规划条件变更管理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一月二十日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后规划条件变更管理规定(市规划局 2010年1月)第一条为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后规划条件的变更,加强对规划条件变更的管理,根据《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规划条件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是规划管理部门实施规划管理的依据,建设项目的实施必须严格遵守规划条件,一般不得变更。

第三条本市市区范围内,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尚未领取该项目全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确需对规划条件进行变更的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规划条件除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变更的外,其他的调整均视为规划条件的变更。

根据变更内容的不同,分为核心内容变更和一般内容变更。

核心内容变更是指对城市规划实施或公共利益产生重大影响、涉及土地市场公平公正性等的变更;一般内容变更是指核心内容变更以外的变更。

第五条规划条件的变更应当以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或者其他规划为依据,并符合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范的要求,不得影响国家利益和公众合法权益。

第六条规划条件核心内容变更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因城市规划调整或修编造成地块发展条件变化的;(二)因城市基础设施、公益性公共设施建设需要导致已出让用地的大小及相关建设条件发生变化的;(三)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发生变化的;(四)省、市政府同意变更的。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规划编制优化建议——以江苏省为例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规划编制优化建议——以江苏省为例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规划编制优化建议——以江苏省为例
吉园园;周吟
【期刊名称】《未来城市设计与运营》
【年(卷),期】2024()2
【摘要】2020年,自然资源部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以此为基础,陆续发布本辖区具体的编制指南,在规划管理衔接过渡期,为地区建设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紧随“三区三线”划定工作之后,国土空间规划各项工作日趋加快,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各项内容编制要求更加清晰。

该文借助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修订征求意见的契机,对江苏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指南的优化提出相关建议.
【总页数】3页(P16-18)
【作者】吉园园;周吟
【作者单位】南京国图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81
【相关文献】
1.公共利益导向下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对策——兼析《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运作逻辑及实践路径
2.空间规划体系下广州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思路研究
3.浅析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思路——以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桥东片区为例
4.广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问题的探究——以柳州市柳北区为例
5.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的优化路径研究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关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若干问题的思考——以江苏省为例

关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若干问题的思考——以江苏省为例

关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若干问题的思考——以江苏省为例摘要本文通过回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历史变化过程,分析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问题和矛盾,针对新一轮规划修编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和矛盾,结合国家、江苏省有关政策规定和实际,主要以定性研究的方式提出若干方法和途径。

关键词土地规划;修编;研究;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城乡建设、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重要依据。

2004年6月,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和修编前期调研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133号),着手启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2005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正式开始了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并对有关工作内容提出了比较明确的要求和规定。

为开展好此项工作,结合江苏省的土地利用规划工作的实际,我们对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的若干问题进行了粗浅的分析和思考。

希望通过找出问题和矛盾的解决办法和出路,为做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提供一点思路。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发展历程(一)第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87—2000年)1986年,我国颁布实施了建国以来历史上第一部对城乡土地利用活动统一规范管理的《土地管理法》(1986年6月25日,经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1987年,我国第一轮覆盖全国范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开始展开,到1992年前后在全国普遍推开,规划的目标年为2000年。

该轮规划主要思路是借鉴农业区划成果、国土规划成果和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土地利用规划指南》,以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协调各部门用地需求为重点,提出实现“一保吃饭,二保建设”的规划目标。

江苏省按照以上要求和有关技术路线,编制了首轮《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87—2000年)》,但由于当时客观原因的存在,该轮规划编制完成后,基本上没有得到实施。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变更管理初探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变更管理初探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变更管理初探
孟展
【期刊名称】《农业开发与装备》
【年(卷),期】2009(000)001
【摘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规划设计只是一个初步设计,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难免有需要调整、完善的地方,这时就需要申请对原来的规划设计进行变更.本文分析了项目规划设计变更原因,列举了变更的具体表现形式,并指出当前项目规划设计变更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强项目规划设计变更的建议.
【总页数】3页(P36-38)
【作者】孟展
【作者单位】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地产发展中心,江苏南京,210024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301.2
【相关文献】
1.土地整理项目规划设计研究——以尧都区土门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为例 [J], 王亦兵
2.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变更中存在的问题反其对策——以辽宁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为例 [J], 姜国勇
3.关于印发《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J], ;
4.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问题及成因分析 [J], 杨艳艳
5.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变更管理初探 [J], 田玉福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试论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设计变更问题

试论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设计变更问题

试论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设计变更问题摘要:为了减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初步设计的变更,本文结合土地开发整理中的实践经验,对规划设计变更的形式、变更原因及变更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全局性观念、遵循技术规范和提高规划设计质量等建议。

关键词:土地开发土地整理规划设计变更规划设计变更是工程变更中最为常见的变更,指在工程没有开工时,或在施工过程中,因为施工现场条件的改变、工程使用意图的变化等,对原规划设计进行的修改,增加或减少某些分项工程的施工任务。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变更既会影响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也会加大实施阶段的管理难度和管理的工作量。

一、变更的原因(一)规划设计脱离项目区实际设计过程中为了追求图面的美观性、可视性和绘图的便利性,忽略了项目区实际的地形、地貌、权属关系、地面建筑物等重要限制因素,以致经常出现一些违背自然规律、脱离实际的情况。

因此,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对不符合实际的设计方案进行变更。

(二)规划设计时前瞻性和全局性意识不强规划设计要有前瞻性和超前性,否则不能满足形势发展的需要。

规划设计要有完整科学的项目工程的布局,要求合理地安排好各项用地。

实际工作中对项目区考虑得较多,对项目区周边配套衔接考虑得较少。

没有全局性的意识必然会导致各项用地布局不合理而需更改。

(三)项目区实测地形图质量差和精度不高受土地开发整理测量规范不健全、测量范围广、地形条件复杂、测量要素多以及技术设备不齐全等因素的制约,部分实测地形图质量与精度不高,达不到设计要求。

因此,实测地形图内容不详实、测量精度不够是造成目前设计变更频繁的重要原因之一。

(四)施工条件的变化施工条件的变化,一是地质勘探深度不足,开挖后暴露的地质条件与规划设计提供的情况不符,被迫更改设计;二是遭遇特大洪水、地震、灾害性的地质滑动等人们无法预测和抗拒的自然力作用。

(五)不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行业标准及技术规范在规划设计时,必须熟悉土地、农业、林业、水利、交通、环保等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否则设计没有可行性。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变更的管理——以江苏省为例
作者:孟展
来源:《现代农业科技》2009年第02期
摘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规划设计只是一个初步设计,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难免有需要调整、完善的地方,这时就需要对原来的规划设计进行变更。

分析了项目规划设计变更原因,列举了变更的具体表现形式,指出当前项目规划设计变更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加强项目规划设计变更的建议。

关键词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设计;变更
中图分类号F301.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007-5739(2009)02-0251-02
规划设计变更是指项目在具体的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现场条件的改变、工程使用意图的变化等客观原因,对原规划设计进行的修改、增加或减少某些分项工程的施工任务。

2006年12月4日颁布实施的《江苏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苏国土资〔2006〕320号文)第二十二条规定:“项目实施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执行项目规划设计和预算,确需变更规划设计的,按以下情形处理:(一)涉及项目建设位置、建设总规模、新增耕地面积或项目支出总预算调整的,由项目承担单位通过主管部门逐级上报。

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报省国土资源厅研究解决;省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报省国土资源厅和省财政厅研究解决。

(二)不涉及项目建设位置、建设总规模、新增耕地面积和项目支出总预算调整的,国家投资项目和省易地补充耕地重点项目(省属单位承担的)由省国土资源厅核准,省投资项目和省易地补充耕地重点项目(市、县地方承担的)由市国土资源局和市财政局批准,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和财政厅备案。

”以上规定有2层含义:一是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控制规划设计变更,严格执行项目计划和规划设计,最大限度地减少规划设计变更;二是确需变更的,必须按照既定程序,科学、规范的进行变更。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变更是项目实施过程中难以避免的工作,也是很难处理好的工作,变更既影响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也会加大实施阶段的管理难度和管理的工作量。

因此,必须加强项目变更的管理工作,确保项目变更后顺利实施。

1项目规划设计变更的原因分析
1.1可行性研究和规划设计深度不够
设计单位在编制可研报告和规划设计时,没能做到面面俱到,有些数据只是由当地相关工作人员提供。

例如,某项目有一河流需要新建桥梁,当地工作人员仅凭目测提供河流口宽为
3m,而实际河流口宽为4m,结果造成规划设计的河流口宽小于实际口宽,从而必须进行规划变更。

1.2国家大型重点工程占用项目区用地
国家大型重点工程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占用项目区用地,如高速公路建设、航道建设等,导致项目承担单位不得不申请对项目区范围和预算的调整。

1.3当地的施工条件发生变化
施工条件的变化有多方面,一是地质勘探深度不足,开挖后暴露的地质条件与规划设计提供的情况不符,或者实际现场条件与规划设计提供的资料不符;二是遭遇特大洪水、地震、灾害性的地质滑动等人们无法预测和抗拒的自然力作用;三是社会环境、经济环境的变化,如社会动乱、罢工、战争等;四是国家政策、法令、法律和地方政府的政策、规定的变化。

这些施工条件的变化,都会引起规划设计变更。

1.4物价水平短时期内暴涨
近2年来,这类问题尤为突出。

不少项目承担单位反映,这2年的人工费用和材料费涨幅较大,远远超出当初项目规划设计时的预算,甚至超出了不可预见费的调节范围,这就造成有些单体工程的造价超出预算很多。

2项目规划设计变更的具体表现形式
2.1土地平整工程设计变更
由于设计人员对一些数据的现势性没有进行审核,用过时的数据套用,结果造成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无法实施。

比如,有些坑塘的高程用的是旧的《土地志》提供的数据,现在的深度实际已经增加,结果造成规划的土方量不足,需要调整项目的土方量。

再比如,有些近1~2年形成的坑塘,在所提供的原始材料里没有具体的反映,结果造成土方量的增加。

2.2农田水利设计变更
农田水利设计变更主要包括渠系工程、渠系建筑物以及井灌工程的变更。

水源与灌溉取水工程的变更也不容忽视,主要表现为无法满足灌溉或排涝要求而提出的换址建设,小型抽水站数量增减和水泵型号改变等变更。

灌排渠系遍布整个项目区,数量较大,因此渠系工程的变更最为普遍,主要包括渠道位置、数量、长度、断面尺寸、材质等的变更。

渠系建筑物包括控制建筑物、交叉建筑物、衔接建筑物和输水建筑物等。

控制建筑物有进水闸、分水闸和节制闸;交叉建筑物有渡槽、倒虹吸、涵洞;衔接建筑物又分跌水、陡坡等。

在渠系建筑物工程的变更中,涵管的数量变更较多、闸的数量和位置的变更较常见。

2.3田间道路设计变更
田间道路的变更问题最为普遍,包括道路位置的移动、道路长度、宽度的变更以及道路建设标准的变更等。

例如,某项目区的农户反映,新规划建设的道路离自己的住宅距离太远,要求项目实施单位重新调整道路位置,以方便出行。

2.4其他工程变更
包括农田防护林的变更、水土保持工程的变更、梯田种类的变更等。

农田防护林的变更主要是随着主要道路的变更而变更。

水土保持工程变更较常见的主要是各种形式的治坡工程。

3项目规划设计变更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3.1要求变更的内容过多,难以处理
某些项目提交的变更申请所涉及的变更内容不仅包括土方量的调整,还包括泵站数量的增减、桥梁位置的调整、渠道类型的改变等,多得让人对该项目是否具备可行性产生怀疑。

虽然目前没有发生由于变更内容多而取消项目的情况,但是申请变更内容过多,无疑对项目的变更审核和项目今后的实施造成非常大的麻烦。

3.2要求对主要指标进行变更,违背立项目标
根据不同的立项目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分为不同的类型,有些项目立项的重要目标是增加耕地的面积。

对于这种类型的项目,如果申请变更的材料中以各种各样的理由要求减少新增耕地面积,那就违背了立项的初衷,成为项目批准单位的一个棘手的问题。

3.3变更申请滞后,造成审查困境
有些项目实施单位对一些自认为需要调整的工程,先自行进行变更施工,等完工后向批准部门上报申请变更材料,给变更审查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3.4变更申请材料质量较差,无从审查
项目的变更申请应当不仅包括项目设计变更的原因、变更的具体内容、变更的设计图纸和方案,还应当包括项目变更的预算调整内容等。

但是有些项目的变更材料质量较差,只是很笼统的阐述了变更说明,很难让专家对其是否可行进行审查。

4项目规划设计变更管理的建议
4.1简化项目变更程序,提高变更效率
不少项目承担单位提出,以往一些项目变更申请上报了几个月,仍然杳无音信,石沉大海。

针对这种情况,建议项目批准单位对于变更审核程序进行必要的简化,缩短审核时间,提高审核效率,保证项目能在预期的时间内顺利实施。

4.2规范项目变更申请的申报资料
规划设计变更申请资料是审查的基础,也是批复规划设计变更的主要依据。

建议项目承担单位严格规范规划设计变更的申请资料,主要变更要件缺一不可。

4.3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实行一次变更到位
在具体项目监管过程中,发现有些项目承担单位缺乏严肃性,变更一次后,又要再次申请变更,这增加了项目批准单位的工作量,也延误了项目的工期,同时,也是一种随意性的表现。

因此,在今后的变更管理中,应当对项目承担单位有一个变更次数的要求,每个项目只能变更1次。

4.4建议审查时结合现场踏勘,查明变更原因
变更审批部门应当派遣有相当经验的工作人员,及时到项目区现场,对项目承担单位提出的项目变更原因进行现场核实,以便做出科学、合理的判断,保证变更后项目具有较好的可行性。

5结语
随着江苏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不断增加,在项目管理的过程中新情况、新问题的出现,规划设计的变更成了项目实施过程中难以避免的工作,也是很难处理好的工作。

在日常工作中,必须逐步规范项目变更的程序和制度,提高项目变更的审查力度,使得项目的变更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和科学化,从而促进土地开发整理事业的健康发展。

6参考文献
[1] 阎文周.工程项目管理实务手册[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
[2] 韦志立.建设监理概论[M].北京:水利电力出版社,1996.
[3] 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土地整理工程设计[M].北京:中国人事出版社,2005.。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