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省外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企业分支机构入滇备案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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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省外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企业单项入滇备案证是

云南省省外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企业单项入滇备案证是

说明一、《云南省省外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企业单项入滇备案证》是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对省外代理机构入滇从事招标代理活动进行统一管理的一种方式;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留发证机关,副本留入滇企业项目用。

二、《云南省省外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企业单项入滇备案证》是省外招标代理企业进入云南省建筑市场承接招标代理项目的凭证之一,备案时,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项目组的全体人员必须到场,开标时,代理机构参加人员必须是已备案人员。

入滇备案需提交下列资料:1、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出省证明(介绍信或函);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3、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4、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项目组人员中中级以上职称的专职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的身份证、职称证、注册证书及执业资格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人事档案管理代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6、与业主签订的招标代理委托协议书;项目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7、代理机构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一年内无不良行为的诚信记录证明;三、工程项目招标代理结束后,项目组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向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提交“招标代理业务手册”一份。

包括:中标通知书、开标的基本内容、业主评价意见等,并及时上报每季度在我省的业绩情况;四、此证书只限本企业使用,不得涂改、出借;除发证机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扣压和没收;五、省外招标代理企业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在滇专职代理人等,应在发生变更之日起7日内到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六、《云南省省外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企业单项入滇备案证》备案至项目结束时自动失效并交回发证机关云南省省外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企业单项入滇备案证正本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注:打印时使用A4的纸张,请把第一页和第二页打印在一张纸的正反两面。

公路改扩建工程变更招投标书范本

公路改扩建工程变更招投标书范本

大理市康盒线公路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大理市康盒线公路改扩建工程已由大理白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以大发改基础【】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大理白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以大交基建【】号批准,招标人为大理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出资比例%。

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昊联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工期.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工期本项目施工共为个施工标段,具体情况如下:.评标方式:电子评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方式:本次招标报名均需采用企业数字证书(CA)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投标人必须先选择企业数字证书(CA)网上报名后再进行现场报名,两种报名方式均需完成才算报名成功).投标人报名要求:(现场报名时审核.、.、.、. .条,其余条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同时具有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证书。

依据“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切实加强公路水运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云交基建[]号文件规定:年月日后,未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的企业将不得参与云南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取得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省外企业还需提供入滇备案证或《云南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数字证书(CA)网上报名(参与报名项目)的截图界面纸质版并加盖公章(需清晰,能看清报名企业名称、报名项目。

格式参考本公告最下方附件范本。

)或携带企业数字证书(CA)由招标代理当场查是否已进行网上报名.本次招标划分为个标段。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云南省省外企业入滇从事建筑管理规定

云南省省外企业入滇从事建筑管理规定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25号《云南省省外企业入滇从事建筑活动管理规定》已经于2009年8月19日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第12次厅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1月1日起实施。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日云南省省外企业入滇从事建筑活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省外企业在本省从事建筑活动的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云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云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省外企业是指企业工商注册地不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外省(市、自治区)和中央部门所属的具有省级及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从事建筑业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活动的省外企业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省外入滇从事建筑活动企业的行政监督管理,根据建筑业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对省外企业入滇从事建筑活动进行统一管理。

各州(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规定,对省外企业在本辖区内从事建筑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省外建筑施工、监理、检测企业在滇从事建筑活动应单独或者联合省内企业在滇设立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或非法人企业分支机构(分公司),按照规定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

设立独立核算法人的企业,须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办资质。

新成立的企业达到一定级别资质标准的,原则上可直接申请相应等级资质。

省外勘察设计企业、造价咨询企业、招标代理机构长期在滇从业或每年承接勘察设计任务在三项以上的,应单独或者联合省内企业在滇设立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按照规定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年度资质检查。

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在滇超过三年的,应转为独立法人企业,按照规定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

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或非法人企业分支机构(分公司)应在云南省内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具备相应的办公条件和建立必要的组织管理机构,有完善的内部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内设机构合理、健全,职能职责明确,具有满足标准数量的固定在岗注册执业人员。

云南省省外企业入滇从事建筑活动备案申请表

云南省省外企业入滇从事建筑活动备案申请表

云南省省外企业入滇从事建筑活动备案申请表企业名称: (公章)驻滇分支机构名称: (公章)填表日期: 年月日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企业名称企业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资质证书号码营业执照号码安全生产许可证号码企业资质主项:增项:驻滇分支机构名称驻滇分支机构地址营业执照号码税务登记证号码邮政编码联系电话驻滇分支机构负责人姓名(照片)职称职务身份证号移动电话驻滇分支机构技术负责人姓名(照片)职称职务身份证号移动电话驻滇分支机构统计信息员姓名(照片)职称职务身份证号移动电话备案人数(人)其中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作业工人其他人员驻滇分支机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序号姓名出生年月职务职称执业资格执业证(上岗证)号码身份证号码企业法定代表人承诺书本人郑重承诺:本企业此次填报的《云南省省外企业入滇从事建筑活动备案申请表》及附件材料的情况是真实的,表中所填的驻滇分支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全部是本公司人员。

在滇期间,本企业提供的企业资料、印鉴、证件、业绩等材料是真实有效的,并且严格遵守国家和云南省的相关建筑法律、法规。

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接受云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

(公章)经办人:(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企业注册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兹证明该企业填报的内容和提供的资料均是真实合法有效的。

)经办人:(签字)(公章)联系电话:年月日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管理处审查意见年月日。

云南省建设厅关于开展2007年度建筑业企业资质(资格)审查的通知-云建建[2007]159号

云南省建设厅关于开展2007年度建筑业企业资质(资格)审查的通知-云建建[2007]159号

云南省建设厅关于开展2007年度建筑业企业资质(资格)审查的通知正文:---------------------------------------------------------------------------------------------------------------------------------------------------- 云南省建设厅关于开展2007年度建筑业企业资质(资格)审查的通知(云建建〔2007〕159号)各州、市建设局,省属施工、监理、检测企业,省外入滇备案建筑业企业: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建立和完善全省建筑业管理数据库,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关于全省具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做好统计工作的通知》(云统发〔2006〕128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企业资质、人员资格管理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07年度云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资格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07年度审查的有关资质及资格(一)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证(到期的审查换证)、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单位)资质证、基础工程机械备案证、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企业内设试验室(预制构件企业、预拌砼企业、施工企业内部材料)资质证、省外入滇建筑业企业备案证(审查合格换证)。

(二)资格类别: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资质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专职质检员上岗证、注册监理工程师及监理上岗证、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上岗证、统计信息管理员上岗证。

二、审查内容及合格标准(一)建筑施工企业1.及时按要求上报2006年季报、年报和2007年季报;2.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审查合格;3.经安全考核合格的项目经理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要求;4.经安全考核合格的专职安全员达到下列要求:特级企业15人以上,一级企业10人以上,二级企业5人以上,三级企业2人以上;5.经考核合格的专职质检员达到下列要求:特级企业15人以上、一级企业10人以上,二级企业5人以上,三级企业2人以上;6.企业负责人经安全考核合格并达到下列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法人或经理、技术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3人以上;7.统计信息管理员2006年度考核合格;8.未发生安全、质量事故,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除专业承包三级、劳务分包、特种专业承包企业外,已开设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账户。

云南省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云南省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云南省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0.01.25•【字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26号•【施行日期】2010.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26号)《云南省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12月25日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第13次厅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3月1日起实施。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五日云南省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省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招标投标活动,提高工程勘察质量,体现公平有序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云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内从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以下简称工程勘察)招标投标及其管理活动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勘察招标投标,是指在工程勘察阶段,按照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进行的工程勘察招标投标活动。

本办法所称工程勘察范围包括建设工程项目的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工程测量等工程勘察类型。

其中,岩土工程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工程地质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岩土工程咨询,岩土工程治理。

第四条下列建设工程勘察可以直接发包:(一)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必须招标发包范围的建设工程勘察。

(二)应当招标发包,但单项勘察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下,并且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

单项勘察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实行直接发包的,应当采用方案竞选形式。

第五条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政府审批的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负责监管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工程勘察招标:(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二)涉及应急、抢险救灾的;(三)主要勘察工艺、技术采用特定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有特殊要求的;(四)技术复杂或专业性强,能够满足条件的工程勘察单位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五)项目的改、扩建或者技术改造,由原勘察单位进行补充工作的。

云南省监理费收取通知 文档

云南省监理费收取通知 文档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云建建〔2009〕418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监理与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各州(市)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机构,云南省建设监理协会: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监理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的工作质量和水平,促进工程监理行业健康发展,国家发改委、建设部于2007 年3月30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

总体上看,我省贯彻执行《管理规定》情况是好的,但是,也明显存在一些压价竞争、人员配备不到位、降低服务水平等问题。

为严格执行《管理规定》,促进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健康发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建设监理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其本质目的是提高工程投资效益、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各地要充分认识监理工作的重要性和调整监理服务收费的积极意义,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建设单位(包括招标投标代理机构,下同)自觉严格执行《管理规定》,以维护广大监理单位的合法利益,促进监理行业健康发展。

二、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按《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表》确定。

其中,计费额小于500万元的,以计费额乘以3.3%的收费率计算收费基价。

三、建设单位应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

工程建设监理费作为不可竞争性费用计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

建设单位不得在招标文件中明示或暗示监理单位降低收费标准,也不得在合同中约定低于政府指导价的合同价,更不得采取阴阳合同的手段逃避法律责任。

四、监理单位应按照优质优价的原则,以服务质量、社会信誉和企业业绩进行市场竞争,按规定配备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确保符合上岗条件的监理人员到位,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切实提高监理质量和水平,保障建设单位的投资效益、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01云南省 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

01云南省 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1 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一、行政许可内容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行政许可项目。

(一)昆明市市级财政投资项目的工程施工许可。

(二)昆明市盘龙、五华、西山、官渡四区范围内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许可。

(三)昆明市盘龙、五华、西山、官渡四区范围内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

(四)重新申领施工许可证、变更施工许可证(含建设单位变更、施工单位变更、监理单位变更、设计单位变更、工程名称变更、建筑规模变更及合同开工日期、合同竣工日期变更等)。

(五)施工许可证遗失补证。

注意事项: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1号)第十六条,“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建筑工程、农民自建两层以下(含两层)住宅工程,不适用本办法。

军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管理,按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制定的办法执行”。

二、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三)昆明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三、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许可。

四、行政许可条件(一)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或用地批准文件;(二)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征地拆迁进度及施工现场条件符合施工要求;(四)提交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情况报告书;(五)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合格并按规定进行了备案;(六)已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七)已办理工程安全生产措施备案手续;(八)已委托工程监理;(九)取得建设资金证明。

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

建设单位应当提供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以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十)承诺使用预拌混凝土;(十一)通过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十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十三)需要对城市道路或绿化带进行开挖进行管线施工的,已与城市道路或绿化管养单位签订了道路或绿化恢复协议。

云南省招投标实施条例

云南省招投标实施条例

云南省招投标实施条例云南省招投标实施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云南省范围内的招投标活动,保护全体投标人和招标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项目的公平竞争和高效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合于云南省范围内的招标和投标活动,包括政府采购、建设工程和货物、服务的采购等各类招投标活动。

第三条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竞争和选择最优供应商的方式,确保国家财务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四条云南省发改委是招投标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招标与投标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招投标活动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及本省的成文和习惯法都适合于招投标活动。

特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云南省招投标管理办法》。

第二章普通规定第六条招标人在采购方案确定后,应当发布招标公告,公开招标信息,具体内容应当包括如下重要内容: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预算控制价、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投标截止时间等。

第七条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标准、技术要求、合同条款、资质要求等,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合理性。

第八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并按时提交给招标人。

第九条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进行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第十条招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应当保护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相关信息。

第十一条招标人应当按照评标结果,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第十二条招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并按照合同要求进行验收。

第三章云南省特定领域的招投标规定第十三条在政府采购中,应当依法依规进行采购,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效率。

第十四条在建设工程领域的招投标活动中,应当严格按照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操作,确保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第十五条在货物采购和服务采购中,应当根据不同的采购要求,制定相应的招投标流程和评审标准。

第四章法律名词及注释招标人:指发包人或者采购人,即需完成工程或者货物和服务采购的人。

入滇备案流程

入滇备案流程

入滇备案流程一、入滇备案概述。

入滇备案是指外省市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在云南省境内设立分支机构或者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向当地有关部门备案登记的程序。

入滇备案流程包括备案申请、备案材料准备、备案材料递交、备案审批等环节。

下面将详细介绍入滇备案的具体流程。

二、入滇备案流程。

1.备案申请。

外省市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在准备在云南省设立分支机构或者临时经营活动时,首先需要向当地有关部门提出备案申请。

备案申请包括填写备案申请表格、提交备案材料等步骤。

备案申请表格一般包括企业基本信息、分支机构或临时经营活动计划、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内容。

2.备案材料准备。

备案申请表格填写完毕后,企业或个体工商户需要准备相关备案材料。

备案材料一般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分支机构设立证明、临时经营活动计划书、授权委托书等。

备案材料的准备要求详细、准确,确保符合当地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

3.备案材料递交。

备案材料准备完毕后,企业或个体工商户需要将备案申请表格和备案材料递交给当地有关部门。

递交备案材料时,要注意携带完整的材料清单,确保所有必备材料齐全。

递交备案材料时,还需要缴纳相应的备案申请费用。

4.备案审批。

当地有关部门在接收到备案申请表格和备案材料后,将进行备案审批工作。

审批流程一般包括材料初审、现场核查等环节。

审批通过后,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即可取得入滇备案的相关证件和手续。

三、入滇备案注意事项。

1.备案材料准备要充分,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备案申请表格填写要认真、规范,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3.备案材料递交时要按照要求携带完整的材料清单,确保所有必备材料齐全。

4.在备案审批过程中,要配合当地有关部门的工作,积极协助做好现场核查等工作。

5.入滇备案完成后,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合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

以上就是入滇备案的具体流程及注意事项,希望对您在云南省设立分支机构或临时经营活动有所帮助。

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咨询当地有关部门或专业人士。

云南安全备案所需资料

云南安全备案所需资料

一、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监理单位资质证书、第三方监测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外地企业提供入滇备案证(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四、施工单位项目主要组成人员的资格证及安全培训证复印件和程涉的所有
特种作业人员的有效上岗证(加盖公章)
五、深基坑施工组织设计和涉及道德施工专项方案及监理报审表
六、检测单位基坑监测方案及监理报审表
七、深基坑施工应急抢险救援预案及监理报审表
八、深基坑开挖围护设计文件审图机构意见
九、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及监测方案的专家终评意见书
十、在云南省建工业务办公室驻昆办事处投保的建工人员人身意外
险缴纳凭证(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十一、施工、监理的工程招投标情况报告或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标备案表(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十二、施工、监理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十三、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签字盖章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6份)、《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措施备案表》(6份)。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云南省有关招标投标3个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2)-云政发[2012]145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云南省有关招标投标3个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2)-云政发[2012]145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云南省有关招标投标3个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2)正文:----------------------------------------------------------------------------------------------------------------------------------------------------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云南省有关招标投标3个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云政发〔2012〕145号)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法制办监察部关于做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21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做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2012〕130号)要求,省法制办对截至2012年6月30日现行有效的云南省地方性法规、省人民政府规章和省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中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进行了专项清理,商有关部门提出了修改意见。

省人民政府决定修改下列云南省有关招标投标的3个规范性文件。

一、将《云南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云政发〔1999〕123号)第二十七条中的“视情节在一定时间内取消参与省重点工程招标、投标资格,且不得参与分包工程”修改为“并依法追究其他法律责任”。

二、将《云南省农民工权益保障办法》(云政发〔2008〕84号)第三十一条第四款中的“对拒不改正造成恶劣影响或者连续3年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有关监督招投标活动的行政部门,根据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依法限制该企业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修改为“对拒不改正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业企业,由有关行政部门依法给予处罚,并依法对其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资格等进行限制”。

三、对《云南省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云政办发〔2010〕106号)进行以下修改。

入滇备案程序解析

入滇备案程序解析

入滇备案程序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入滇备案所需材料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入滇备案所需材料:1、省住建厅西南办开具的出省从事建筑活动介绍信;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3、独立法人企业或非法人企业分支机构(分公司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明原件、复印件;4、在滇独立法人企业或非法人企业分支机构(分公司负责人任命文件及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或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5、法人授权委托书(入滇企业负责人委托书及办理入滇备案手续人员委托书原件、复印件;6、在滇独立法人企业或非法人企业分支机构(分公司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建造师、专职安全员、专职质检员(建造师、专职安全员、专职质检员数量要求为特级总承包施工企业各不少于 5人,一级总承包施工企业各不少于 4人,二级(含二级以下总承包及专业承包施工企业各不少于 3人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及执业印章鲜章、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复印件;7、省住建厅驻西南办出具的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原件、复印件;8、在滇独立法人企业或非法人企业分支机构(分公司办公场地证明原件、复印件;9、《云南省省外企业入滇从事建筑活动备案申请表》二、入滇办理分公司(供参考设立分公司需提交的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入滇施工合同备案

入滇施工合同备案

入滇施工合同备案是指在云南省进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备案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施工合同备案是建设项目的必要程序,旨在保障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详细介绍入滇施工合同备案的相关内容。

一、入滇施工合同备案的主体入滇施工合同备案的主体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

其中,建设单位是指承担建设项目投资、组织建设和验收等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施工单位是指承担建设项目施工任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监理单位是指承担建设项目监理任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入滇施工合同备案的时间要求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入滇施工合同备案的材料要求入滇施工合同备案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 施工合同正本一份,副本若干份;2. 施工合同双方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3. 施工合同签订日期证明文件;4. 施工合同备案申请表;5. 施工合同双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6. 施工合同双方资质证书复印件;7. 施工合同双方税务登记证复印件;8. 施工合同双方开户许可证复印件;9. 其他相关材料。

四、入滇施工合同备案的流程入滇施工合同备案的流程如下:1. 合同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后,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2.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备案材料后,应当进行审核,对符合备案条件的,应当在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7日内出具备案意见,并将备案材料归档;3. 合同双方应当在施工过程中,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4. 合同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合同纠纷的,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解决纠纷,必要时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入滇备案流程

入滇备案流程

入滇备案流程一、入滇备案概述。

入滇备案是指外地企业或个人在云南省境内从事经营活动,需要进行备案登记的程序。

入滇备案的目的是规范外地企业或个人在云南省境内的经营行为,保障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

二、入滇备案条件。

1. 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企业或个人;2. 在云南省境内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或个人;3. 遵守云南省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三、入滇备案材料准备。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2. 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3. 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及房屋租赁方的证明文件;4. 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特殊行业许可证等)。

四、入滇备案流程。

1. 提交备案申请材料,外地企业或个人向云南省相关部门提交入滇备案申请材料;2. 材料审核,相关部门对提交的备案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齐全、符合规定;3. 备案登记,审核通过后,外地企业或个人即可完成入滇备案登记,获得备案证明文件;4. 监督检查,备案登记后,外地企业或个人需遵守云南省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入滇备案注意事项。

1. 提前准备备案材料,确保材料齐全、规范;2. 遵守云南省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经营活动;3. 定期进行备案证明文件的更新和续展,确保备案信息的及时有效。

六、入滇备案的意义。

1. 有利于规范外地企业或个人在云南省境内的经营行为,保障市场秩序;2. 促进外地企业或个人与当地企业的合作交流,推动经济发展;3. 为外地企业或个人在云南省境内的经营活动提供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

七、结语。

入滇备案是外地企业或个人在云南省境内从事经营活动的必要程序,也是保障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

希望各相关企业或个人能够严格遵守备案规定,依法经营,共同促进云南省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初步设计审查办事指引-云南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初步设计审查办事指引-云南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办事指南1.设定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四)《云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云南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条例》;(五)《云南省重大投资项目审批和核准制度》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三定”方案。

(六)《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简政放权取消和调整部分省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云政发【2013】44号)。

2.审查范围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审批实行分级管理。

超限高层建筑、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大型市政工程和由国家和省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

其余大、中型建筑和市政工程和技术复杂的小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由州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批。

其中,其中涉及国家投资和财政预算资金安排的项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3.申请条件(一)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完成。

(二)符合发改委等政府相关部门批准或核准备案;文件批复规模、功能、工艺、投资等内容齐备;符合经审查通过的规划方案设计;涉及环保、文物保护、风景名胜等特殊要求的项目,符合相关管理部门批准文件。

4.申请材(一)建设单位审查申请(二)建设项目立项(核准、备案)文件料(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四)勘察设计招投标或方案竟选备案表(五)涉及环保、文物保护、风景名胜等特殊项目时相关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六)勘察设计合同(七)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滇备案表(八)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复印件(九)初步设计图纸、说明、勘察报告等文件(含概算)1.图纸和说明装订在一起时:初步设计文本5套、概算两套、勘察报告1套,以上文件电子版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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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一、《云南省省外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企业分支机构入滇备案证》是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对省外代理机构入滇从事招标代理活动进行管理的方式;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留发证机关,副本留入滇企业项目用。

二、《云南省省外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企业分支机构入滇备案证》是省外招标代理机构进入云南省建筑市场承接招标代理项目的凭证之一,备案时,项目组的全体人员必须到场,开标时,代理机构参加人员必须是已备案人员。

入滇备案需提交下列资料:
1、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出省证明(介绍信或函);
2、企业营业执照、在滇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
3、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在滇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明和房屋租赁协议;
6、分支机构专职人员:中级以上职称的专职人员不少于5人(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人员不少于2人,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的身份证、职称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人事档案管理代理证明和从事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经历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7、分支机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代理机构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一年内无不良行为的诚信记录证明;
三、招标代理机构企业名称、资质、地址、法定代表人、在滇专职代理人、注册人员等发生变更的,应在发生变更之日起7日内告知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核实后予以办理变更手续;
四、单项工程项目招标代理结束后,项目组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向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提交“招标代理业务手册”一份。

包括:中标通知书、开标的基本内容、业主评价意见等,并及时上报每季度在我省的业绩情况;
五、此证书只限本企业使用,不得涂改、出借;除发证机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扣压和没收;
六、《云南省省外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企业分支机构入滇备案证》有效期为一年,证书到期之前一个月内到原发证机构按规定换取下一年度入滇备案证;
七、省外招标代理企业取得本证书一年内在滇未承接招标代理项目的,期满后其备案证自动失效,在之后一年内不予办理备案手续。

云南省省外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企业
分支机构入滇
备案证
正本
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注:打印时使用A4的纸张,请把第一页和第二页打印在一张纸的正反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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