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后管理实施方案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细则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细则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细则根据《xx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改革实施方案》)、《xx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以下简称《评审办法》)和《xx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以下简称《申报条》)等,结合我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设定(一)改革领导小组各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本区教委联合成立区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由区人力社保局和区教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成员。
区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相关单位及部门的职责分工,审定本区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本区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工作。
(二)评审委员会根据《改革实施方案》和《评审办法》规定,按照《关于做好201年xx市职称评审委员会换届及选聘评审专家工作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1号)要求,市人力社保局委托市教委组建xx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正高级评委会),负责全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各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本区教委组建本区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区高级评委会),代行本区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职责,负责本区正高级教师的推荐、高级教师和一级教师的评审工作。
各区不再单独设立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
区高级评委会一般由区教委主要领导担任主任委员,区人力社保局主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的副局长和区教委主管中小学教育的副主任担任副主任委员,各学科评议组的组长可担任委员。
区高级评委会组成人员中,行政领导不得超过(含)三分之一,同时兼顾委员的学科、学段分布,同学段同学科的委员原则上不应超过2名。
区高级评委会下设的学科评议组应按照不同学段、不同学科分别组建,对于当年申报人数较多的,可拆分组建多个同学科评议组;对于当年申报人数较少的,可合并组建综合学科评议组,原则上每学段、每学科的评议专家不少于1人。
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方案
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方案为做好我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实现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市职改办《关于做好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唐职改办字[2009]6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唐职改办字[2009]80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唐山市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唐教人字[2008]15号)、《唐山市教育局关于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方案》(唐教人字[2009]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制定本方案。
一、专业技术岗位编制和岗位基本情况我校经上级人事部门核定专业技术岗位编制数129人,实有在编专业技术人员117人,空编12人;未纳入编制管理的人事代理专业技术人员23人。
符合聘用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122名(含07年1月1日以后二线3人、退休5人)。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我校专业技术人员设置正高级岗位8个,副高级岗位39个,中级岗位57个,初级岗位25个。
专业技术岗位主系列为教师系列,辅系列为图书、档案、实验、卫生、会计等其它系列。
高层级岗位(专业技术职务五级、八级岗位)设在主系列,辅系列原则上不设。
1、正高级教师岗位层级为教授岗位,对应三至四级专业技术岗位。
三级岗位指数为3个,四级岗位指数为5个。
计8个,已评5人,已聘四级岗位2人。
2、副高级教师岗位层级为副教授(高级讲师)岗位,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
五级岗位指数为8个,六级岗位指数为15个,七级岗位指数为16个。
计39个,已评76人,已聘七级岗位57人。
3、中级教师岗位层级为讲师岗位,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
八级岗位指数为17个,九级岗位指数为23个,十级岗位指数为17个。
计57个,已评34人,已聘十级岗位40人。
4、初级教师岗位层级为助教(助讲)岗位,对应十一、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
十一级岗位指数为10个,十二级岗位指数为10个。
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方案
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方案一、背景与意义教育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国家和社会的未来,而中学教师的专业技术水平则是决定教育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
近年来,我国教育改革不断深化,中学教师队伍建设也得到了重视。
加强对中学教师的专业技术聘任,是建设高水平教师队伍、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
二、目标与任务本次聘任的目标是选派那些在教学、科研、校园管理等方面表现突出、业务能力强、素质优良、品德高尚的中学教师担任专业技术职务,发挥其在所在学校内的领导作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进学校工作发展。
各级学校应当根据聘任任务实现的要求,确定符合条件的教师范围,确保聘任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三、聘用条件(一)岗位条件1.应当具有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达到中级职称、高级职称或其他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要求。
2.在教学、科研、校园管理等方面表现出色,具有较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能胜任所担任的专业技术职务。
3.品德优良,身体健康。
(二)年龄条件一般应当年满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四、流程与程序(一)岗位申报1.符合条件的教师应当向所在学校提出申报。
2.申报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职称、奖励等证明材料,以及工作总结、业绩评价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核由所在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教师的资格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教师进入下一步评审。
(三)评审由评审委员会对审核通过的教师进行总结汇总,形成评审报告,并提出聘任资格建议。
(四)聘任学校行政部门按照评审建议和职务空缺情况,对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聘任。
五、聘期与考核(一)聘期1.初聘期不超过5年,经评议后,聘任资格符合条件的,可以再次予以聘任。
2.聘期满后,经评审符合条件者,可以再次聘任,每次聘任不超过5年,最高聘任年限不得超过15年。
(二)考核聘任教师应当接受学校的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对于表现优秀的教师给予嘉奖、晋升等激励措施,对于表现不佳的教师,学校应当及时给予帮助和纠正。
六、总结本方案是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方案,旨在加强对中学教师的专业技术聘任,发挥其在所在学校内的领导作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进学校工作发展。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后管理的意见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后管理的意见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为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制度,建立“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的教师职务聘任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福建省教育厅、人事厅、财政厅《关于深化我省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现就加强我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以下简称“教师职务”)聘后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适用范围全省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以下简称“中小学”)受聘在高、中、初级教师职务的在职在岗教师。
二、履职要求中小学教师应按所聘教师职务要求履行相应职责。
(一)基本要求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执教,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爱岗敬业,具有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信念,履行教师职责和义务,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3.锤炼专业能力,把学科知识、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有机结合,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4.完成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认真备课、上课、辅导、批改作业、教学测试与评价。
兼任行政管理工作的教师,应承担一定的教学工作量。
5.终身学习,不断更新教育教学观念,优化知识结构,提高文化素养。
完成规定的专业培训任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应按规定完成学校安排的企业实践任务。
(二)专业要求1.正高级教师(1)履行全员育人职责,认真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教育教学工作业绩突出,每学年学生评议满意率均达85%以上。
(2)参加教科研工作,指导、承担教研、教改任务,聘期内撰写并公开发表1篇及以上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主持完成1项及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
(3)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每学年在设区市及以上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每学年听课15节及以上并做出教学情况点评;接受其他教师听课。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方案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方案为了做好我镇小学教师2014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完善我镇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根据《关于深化广东省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粤人发[2003]178号)和《关于做好徐闻县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徐教[2014]39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聘任的基本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先来后到的原则,以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为依据,实行平等竞争,择优聘任。
二、聘任的范围和对象全镇公办小学(幼儿园)及借调外乡镇中、小学在编在岗并于2014年4月30日前取得各种相应层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教师。
借调教师在原单位聘任,实际表现证明由现工作单位提供。
三、聘任职数。
我镇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职数为97%,不得超过指标,各层次专业技术职务职数不互相挤占。
四、聘任程序(一)成立全镇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其组成人员如下:组长:李位懂(校长)副组长:邓大操(副校长)、潘孝志(副校长)成员:林家胜、王月丽、郑礼杰、符应报、杨培邺、黄丕俊、谭慎水、许玉敏、施声雄、郑红、符天虹、林茂峰、陈永再、梁证豪、黄扬勇、俞法兴、方伟、谢成伍、郑吴川、谭瑞基、黄运勇、苏文健、朱琼贤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前山镇中心小学),办公室主任由邓大操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林家胜同志担任。
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镇各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
(二)组织学习、宣传发动各学校要认真组织教师学习有关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文件精神,大力宣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广大教师全面、正确、深入地理解职称聘任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明确职称聘任的目的和意义,积极支持和参与此项工作。
(三)制定聘任方案本着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和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的目的,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徐教[2014]3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聘任方案。
本方案的制定注重教师的日常表现和工作业绩,全面准确地反映教师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及业务水平。
南安国光中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
南安国光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方案
(修订稿)
2、说明:
①外校调入我校工作的教师,调入我校之前的荣誉或奖励只认定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奖项,以证书为证。
②尚未取得上一级别任职资格而参与竞聘入围的老师,若参与评审没有通过则暂停一次竞聘资格。
③根据《南安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其他专业技术名称和岗位等级设置参照相关行业办法和标准执行,其岗位最高等级原则上应低于教师岗位”。
④本《标准》教代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⑤本《标准》解释权归校务会或职称评聘领导组。
二、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实施办法
1、组织机构:①成立教师职务岗位聘任工作领导组;②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2、聘任程序:
①公布岗位:组织学习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教师职务评聘文件,公布岗位
设置实施方案、岗位及其岗位职责、聘用条件;
②申请应聘:应聘人员向学校提出书面应聘申请,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并根据量化评分标准进行自评;
③资格审核:由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应聘人员的条件进行量化评分、初审;
④资格复核:在学校公示栏公布初步量化结果,接受投诉与申诉,领导组对
初审及量化评分中反映的问题集体研究、裁定,再次公示无异
议后提交研究;
⑤研究决定:学校教师职务岗位聘任工作领导组集体讨论决定聘用名单;
⑥结果公示:聘用结果确定后按规定时限进行公示。
⑦上报认定:上报主管部门认定。
⑧签约上岗:校长与受聘人签订岗位聘用合同,兑现岗位等级工资。
南安国光中学
2015年12月17日。
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工作方案
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工作方案各处室、专业部、年级组:为认真做好学校新晋升职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任工作,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有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请遵照执行!一、基本原则1、学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用人员,根据岗位任职条件与要求,实施按岗聘用,竞聘上岗。
2、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与能力,不拘一格选人用人。
3、专业技术岗位聘任以学校岗位设置为基础,按照首次聘任后空余的岗位数量、类别及等级组织实施。
二、聘任的基本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思想解放,务实创新,顾全大局。
2、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3、取得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资格。
4、满足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相应岗位工作的业务能力、知识技能和管理经验。
5、具备XXX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相应岗位说明书中的所有条件。
6、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
三、成立专业技术岗位聘任领导小组组长:陈强成员:陈涛林家雷靖朱波袁斐吴金国吴远明罗鹏领导小组根据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制定出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及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顺利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办室,具体负责相关工作;林家保为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为袁斐、吴金国、罗鹏、时庆新、周平。
四、聘任程序1、个人申请。
由符合聘任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专业技术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向学校提出聘任岗位书面申请。
2、资格审查。
由办公室负责审查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并提出是否符合聘任条件的初步意见。
3、教育教学能力测评。
由领导小组组织对拟聘任人员的说课、作业批改以及备课情况等进行测评赋分,达到85分以上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大会述职和民主评议。
召开由领导小组、拟聘任人员所在专业部(年级组)全体成员参加的民主评议会。
某某中学关于教职工全员县管校聘任制的规定
某某中学关于教职工全员县管校聘任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双向选择、择优上岗”的用人制度,保障学校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逐步建立有效的人才竞争激励机制,提高教职工素质和办学效益,根据根据省、市、县教育主管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教职工全员县管校聘任制的实施意见》,对教职工全员聘任制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作如下规定:一、聘任制实施的领导小组和实施对象1、领导小组:按照教育局下发的文件规定。
2、实施对象:在编在职的全体教职工。
二、聘任形式1、聘任:对具备受聘人员基本条件、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且本人有应聘意向的教职工,学校可根据岗位需要按有关程序给予聘任。
2、改聘:对未取得合格学历的教师或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教师,或基本符合受聘人员基本条件,但经考核认为履行教育教学岗位能力水平较差,不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可改聘为调换相应岗位。
3、试聘:对不具备受聘人员基本条件,经考核不能履行岗位职责(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工作实绩较差的教职工,可在原工作岗位或其它岗位上试聘。
试聘时间一般为一年,试聘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可转为聘任;经考核仍达不到要求(年度考核为不合格或连续两年基本合格)的转为待聘或不予聘任。
4、待聘:对有应聘意向未被学校聘任的教职工和试聘期满后经考核仍达不到要求(年度考核为不合格或连续两年基本合格)的教职工,作为校内待聘人员处理。
待聘时间为一年,待聘期间由学校或县教育局在寒暑假提供两次应聘机会,本人也可到系统内其它学校(单位)或外系统应聘,应聘成功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仍未被学校聘任的按县管校聘文件中相应规定处理。
5、拒聘:在聘任期间,不向聘任单位(学校)提出应聘意向的教职工或拒绝接受聘任单位(学校)所聘任岗位的教职工,作为拒聘人员。
拒聘教职工应在一年内调离本学校(单位),否则学校(单位)将作辞退处理。
6、不聘:对不履行岗位职责经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教职工或违法乱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教职工,经学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报上县局批准学校(单位)可不予聘任,并予辞退;教职工本人也可辞职;不办理有关手续擅自离开学校(单位)的作自动离职处理(如请假期满较长时间无故不归队,严重影响工作等)。
中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方案
校发〔201*〕*号**中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方案(20**年1月经十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为进一步做好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根据《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和《潍坊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行竞争上岗的试行意见》,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1、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推荐的原则;2、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和能力;3、坚持“先设岗、后聘任”的原则,以岗位设置为基础,严格执行岗位设置标准,按上级核定的岗位数量和下达的评聘指标,认真组织参评人员岗位评聘及推荐审报。
二、评聘范围1、参加评聘人员,必须是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且具备相应系列资格;2、上级部门有明确文件规定不属于参评范围的不得申报参评。
三、竞聘条件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奋工作,热爱学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具备《山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和岗位任职条件,具有《教师法》中规定的相应学校的教师资格;3、任现职内各年度专业技术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申报高级教师的,根据《潍坊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暂行办法》(潍教字【2013 】11号)等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师德考核前置审查的有关规定,不符合师德考核要求的人选,不得推荐申报参评;4、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能按国家规定正常出勤;5、任现职内继续教育达标。
四、基本程序和方法(一)成立领导机构1、成立**中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领导小组。
2、成立**中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评委会成员由部分班子成员和教师代表组成,不少于17人)。
3、成立**中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监督小组(由纪检部门负责)。
以上领导机构中,如有申报人员,一律退出、回避。
(二)宣传发动。
召开动员大会,在全校范围内传达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公布《评聘实施方案》及上级分配的指标;符合竞聘条件的人员先根据《**中学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赋分办法》自行积分、个人报名、上交材料。
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实施意见
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1.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用人、分配制度的改革,激励广大教师勇挑重担,做好本职工作,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促使教师在思想上和业务上不断进取,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更全面而有效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做得更好。
2.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学校生机和活力,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
3.为解决学校工作实际需要与上级有关部门指标限额的矛盾;解决一些教师工作实际水平、实绩与已评职称不相符的矛盾。
二、方案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学校人事聘任、工资制度改革等有关法律、文件规定,制定本实施意见。
三、基本原则1.按区教育厅核定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及学校办学实际设置可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数目。
2.根据当学年度教师“德、能、勤、绩”考核情况,确定高职低聘及低职高聘人员。
3.体现民主、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4.逐步推进,不断深化。
四、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形式及条件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形式分同级聘任、低职高聘、高职低聘、解聘、续聘、辞聘、待聘。
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是: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符合国家颁布的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的要求;具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规规定、评定或考取的相应资格及本校认为必要的其他任职条件。
1.同级聘任。
同级聘任是指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与取得的任职资格一致。
应聘人员除符合聘任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1)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2)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能够履行相应岗位职责。
(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并按时保质完成教学工作任务。
(4)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2.低职高聘。
低职高聘是指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高于取得的任职资格。
福建中小学教师聘后管理指导意见-泉州第二小学
附件:福建省教育厅文件闽教人〔2014〕22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后管理的意见各设区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为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制度,建立“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的教师职务聘任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福建省教育厅、人事厅、财政厅《关于深化我省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现就加强我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以下简称“教师职务”)聘后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适用范围全省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以下简称“中小学”)受聘在高、中、初级教师职务的在职在岗教师。
二、履职要求中小学教师应按所聘教师职务要求履行相应职责。
(一)基本要求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执教,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爱岗敬业,具有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信念,履行教师职责和义务,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3.锤炼专业能力,把学科知识、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有机结合,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4.完成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认真备课、上课、辅导、批改作业、教学测试与评价。
兼任行政管理工作的教师,应承担一定的教学工作量。
5.终身学习,不断更新教育教学观念,优化知识结构,提高文化素养。
完成规定的专业培训任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应按规定完成学校安排的企业实践任务。
(二)专业要求1.正高级教师(1)履行全员育人职责,认真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教育教学工作业绩突出,每学年学生评议满意率均达85%以上。
(2)参加教科研工作,指导、承担教研、教改任务,聘期内撰写并公开发表1篇及以上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主持完成1项及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
(3)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每学年在设区市及以上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每学年听课15节及以上并做出教学情况点评;接受其他教师听课。
中学职称岗位分级聘任实施方案
XXXX中学职称岗位分级聘任实施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政策依据为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根据XX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X年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任的通知》(试行)X教字(202X)128号文件及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指导思想与目标要求为规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促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和推行人员聘用制度。
以为指导,按照岗位科学设置,运行管理规范,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改革方向,建立适合各类人员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转换用人机制,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事业的发展。
第三条分级聘任遵循的基本原则实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分级聘任,须贯彻1.竞聘上岗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3.坚持事业为上、突出业绩贡献的原则;4.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5.进一步健全能上能下的竞争性用人机制。
完善“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激励竞聘机制,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6.坚持按编设岗的原则。
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必须以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为基础,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总量、类别、等级及其数量组织实施。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四条适用范围、时间与对象参加分级聘任竞聘人员应为本单位现有在编在岗或按有关规定纳入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的在岗工作人员。
2021年度的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任自2021年11月30日起至2022年8月30日止。
以后年度的专业技术岗位分级竞聘一年一次,聘期1年,自当年度8月31日起至次年8月30日至。
第五条任职条件5.1.参加分级竞聘上岗工作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政治素质好;(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等方面的能力水平;(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现聘岗位最近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中小学教师职称聘任实施方案【最新】
沙河乡中小学教师职称聘任实施方案为深化和推进职称工作改革,规范职称聘任工作,实现中小学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根据相关部门关于岗位聘任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聘任原则(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二)根据2009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数额,按照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时间(聘任)或聘任时间(拔高)、教龄为主,行政职务、荣誉称号及论文(仅取最高等级计分)分值不宜过高的原则,实行竞聘。
二、聘任条件及期限(一)聘任范围。
截止2013年1月1日,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相应中、高级技术职务资格的符合聘任条件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竞聘。
截止2013年1月1日,已经聘任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拔高”聘任。
(二)聘任条件。
参照2009年《济南市教育局关于教育系统专业技术等级岗位首次聘用指导标准(试行稿)》,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聘任条件。
1.基本条件(1)、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2)、职业道德考核合格以上(无严重的教学事故);(3)、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所需资格;(4)、年度考核称职以上;(5)、具有相应专业技术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水平、业绩和聘任年限。
2.竞聘条件(1)、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六年以上,近六年年度考核合格,可以竞争聘用五级岗位;(2)、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六年以上,近六年年度考核合格,可以竞争聘用六级级岗位;(3)、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六年以上,近六年年度考核合格,可以竞争聘用八级岗位;(4)、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三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可以竞争聘用九级岗位;(5)、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基本任职年限,聘任助级专业技术职务三年以上。
(三)聘任期限。
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任实行聘期管理,聘用期限为3年;本次聘任后,聘期为2013年1月-2015年12月。
三、聘任办法(一)、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资格)年限,一年2分(满半年计2分,不满半年计1分);(二)、教龄年限赋分(以教龄为准,不以参加工作时间为准),一年1分,(满半年计1分,不满半年计0.5分);(三)、荣誉称号赋分聘任(取得资格)以来至2013年1月1日前的荣誉称号,仅限以下五项,取其中一项,优秀教师、十佳教师、百佳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先进工作者(个人)。
岗位职责云教人字第号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经常性评聘工作的实施意见
(岗位职责)云教人字第号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经常性评聘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南省教育委员会云南省人事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中学教师职务经常性评聘工作实施意见》和《云南省小学教师职务经常性评聘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教人字(92)第044号各地、州、市、县教委、人事局,省直各委、办、厅、局职改办:现将《云南省中学教师职务经常性评聘工作实施意见》和《云南省小学教师职务经常性评聘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凡是完成了四项基础工作的中小学、幼儿园等,省属单位经主管部门批准,地、县所属单位经地州市人事(职改)部门批准,即可按云政发〔1992〕124号文件、云职改字〔1992〕05号文件精神和本实施意见开展经常性评聘工作。
于实施中有什么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省职改办和省教委职改办反映。
云南省教育委员会会云南省人事厅壹九九二年七月九日云南省中学教师职务经常性评聘工作实施意见为顺利开展我省中学教师职务经常性评聘工作,根据中央、国务院、人事部、省人民政府和省职改领导小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我省中学教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壹、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指导思想中学教师职务评聘,应遵循中共中央中发(1986)3号、国务院国发(1986)27号和国家人事部人职改(1990)4号文件精神,按照省人民政府云政发(1992)124号文件要求,坚持聘任制方向,贯彻改革精神,和学校内部管理改革紧密结合,克服"大锅饭"、"终身制"等弊端,引入竞争机制,充分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为建立壹支又红又专的教师队伍,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推动学校的各项工作服务。
二、评聘范围于上级下达的岗位数额内,下列人员可参加教师职务评聘:(壹)全省普通中学、职业中学、农业中学、盲聋哑学校中学部、工读中学的专任教师(含民办、顶编代课教师);(二)按照教育部门规定审批或备案的成人中等文化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培训部)的专任教师;(三)省、地、(州、市)、县(市、区)经编制部门确定为独立事业单位的教育教学研究室专职从事中学教研的人员;省、地、县独立教育事业单位中的专职中学教师;(四)于中学直接从事电化教育、实验教学和劳动技术教育、勤工俭学的于编教师;(五)从其它部门调到中学任教者(不含原从事过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须经过壹年之上的教学实践后才能参加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中学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细则
中学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细则一、绪论中学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是指对中学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进行评价和认定,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职称聘任的过程。
聘任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提高中学教师的教育教学质量和专业发展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更好地规范中学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聘任条件中学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基本条件包括:1. 具备相应的学历背景和学科专业知识;2. 具备扎实的教育教学基本功和教育教学经验;3. 取得相应的教育教学成果和学术研究成果;4. 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和团队合作能力。
三、聘任程序中学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程序包括:1. 提出申请:教职工可以根据个人职业发展的需要和条件,主动提出申请中学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2. 审核评议:学校组织相应的评议委员会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评议,包括教育教学成果、学术研究成果、教学评价等方面的考核。
3. 考核面试:评议委员会可以组织对申请人进行面试,以了解其教育教学能力和师德师风情况。
4. 审议决定:评议委员会根据审核评议结果和面试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并提交给学校相关部门进行审议决策。
5. 聘任公示:学校将聘任结果进行公示,并对聘任人员进行公示留存。
6. 发布职务:学校对聘任人员发放相应的职务证书和职称津贴。
四、聘任级别中学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级别包括:1. 初级职称:适用于初入职场的教职工,具备基本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
2. 中级职称:适用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一段时间,并取得一定教育教学成果的教职工。
3. 高级职称:适用于在教育教学和学术研究方面具有较高水平和持续成果的教职工。
五、聘任标准中学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标准包括:1. 教育教学成果:包括教学质量评估、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和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等方面的表现。
2. 学术研究成果:包括科研项目、学术论文、专著等方面的成果。
3. 教育教学能力:包括授课水平、教学方法和教学实践经验等方面的评价。
中学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细则(5篇)
中学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细则为进一步完善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增强学校内部管理的生机和活力,进一步调动全体教职工多做工作、做好工作、做出业绩的工作积极性,形成合理有序的竞争机制,促进名师、骨干教师队伍的快速形成。
根据兴宇市职改办、兴宇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聘任工作要求学校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行评聘分开、高职低聘、低职高聘等制度,坚持“按需设岗,按岗聘任,竞争上岗,优胜劣汰”的聘任管理原则,由学校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与实施,并接受学校教代会的监督。
二、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1、学校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设置按市职改办批准的岗位结构比例和职务岗位数额执行,根据有关规定,聘任数少于或等于实际岗位数,不超过实际岗位数。
2、学校当年的具体聘任方案,由校长室按市职改办规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及学校当年的办学规模提出方案,然后组织实施。
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1、学校严格按经审定的聘任方案进行聘任。
其聘任数可以少于、等于设岗数,也可以通过竞争,实行高职低聘、低职高聘。
2、教职工的专业技术聘任聘期一般为一学年,在每年____月实施。
3、按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进行聘任,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年度考核合格以上;②完成上一年度继续教育任务;③三十五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每学期要有教育教学案例或教学反思撰写,全体教师每两年有一篇以上论文或案例等获市属级以上奖项或市级以上刊物发表;④____周岁以下的须达到本科学历或正参加本科学历进修;4、下列专业技术人员,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并符合聘任条件,可不通过竞争,续聘原专业技术职务。
特别优秀的,酌情可予以低职高聘。
①省级以上优秀教师或教育工作者,省级特级教师,省名师名校长培养人选;②市级学术学科带头人,市级名师名校长培养人选,市级“三十佳”获得者;③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④学校正职党政领导;⑤男满____周岁,女满____周岁的教职工,又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A:教师、学生中民意测评满意率分别达到____%以上;B:能承担标准课时量的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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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后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教师职务聘任制度,建立“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的教师职务聘任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后管理的意见》(闽教人[2014]22号)和**县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现结合本校实际,按相关程序认真制定我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后管理的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
全校受聘在高、中、初级教师职务的在职在岗教师。
二、履职要求
中学教师应按所聘教师职务要求履行相应职责。
(一)基本要求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执教,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爱岗敬业,具有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信念,履行教师职责和义务,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3.锤炼专业能力,把学科知识、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有机结合,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4.完成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认真备课、上课、辅导、批改作业、教学测试与评价。
兼任行政管理工作的教师,应承担一定的教学工作量。
5.终身学习,不断更新教育教学观念,优化知识结构,提高文化素养。
完成规定的专业培训任务。
(二)专业要求
1.正高级教师
(1)履行全员育人职责,认真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教育教学工作业绩突出,每学年学生评议满意率均达85%以上。
(2)参加教科研工作,指导、承担教研、教改任务,聘期内撰写并公开发表1篇及以上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主持完成1项及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
(3)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每学年在县级及以上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每学年听课15节及以上并做出教学情况点评;接受其他教师听课。
(4)承担青年教师培养任务,聘期内指导2名及以上教师,所指导教师在师德素养、教育教学水平和教科研能力等方面取得进步。
(5)完成上级及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2.高级教师
(1)履行全员育人职责,聘期内担任1年及以上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
(2)认真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教育教学工作业绩优秀,每学年学生评议满意率达85%以上。
(3)参加教科研工作,指导、承担教研、教改任务,聘期内撰写1篇及以上教育教学论文并收录在县级及以上教育教学论文汇编,参与完成1项及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
(4)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每学年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每学年听本学科教师课10节及以上并做出教学情况点评;接受其他教师听课。
(5)承担青年教师培养任务,聘期内指导1名及以上教师,所指导教师在师德素养、教育教学水平和教科研能力方面取得进步。
(6)完成上级及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3.中级教师
(1)履行全员育人职责,聘期内担任1年及以上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
(2)认真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教育教学工作业绩良好,每学年学生满意率达80%以上。
(3)认真钻研教学工作,每学年开设公开课,接受高水平教师指导点评,提升教学能力。
(4)参与教研、教改任务和教育教学课题研究;主动进行教学反思总结,每学年撰写1篇及以上有一定水平的教学总结文章。
(5)完成上级及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4.初级教师
(1)履行全员育人职责,聘期内担任1年及以上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
(2)认真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完成好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学生满意率达75%以上。
(3)认真钻研教育教学工作,每学年开设公开课,接受高水平教师指导点评,提升教学能力。
(4)参与教研、教改任务和教育教学课题研究,主动进行教学反思,每学年撰写1篇及以上教学总结文章。
(5)完成上级及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聘任考核
1.学校应对教师受聘期间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聘任考核分为年度绩效考核和聘期考核。
教师职务聘期一般为3-5年,聘期考核应与年度绩效考核相衔接,在年度绩效考核的基础上,对教师聘期内的师德表现、履职情况、工作实绩等进行综合考核。
2.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工会代表、纪检人员和教师代表组成的教师聘任考核工作小组(其中教师代表不少于1/3),组织实施本校教师职务聘任考核工作。
3.以《**中学岗位聘用量化评分参考表》考核指标体系为基准,出台《**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后管理量化评分参考表》,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开展教师聘任考核工作。
四、考核结果及使用
1.教师职务聘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2.聘期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岗位聘任、职务晋升、绩效工资发放、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
聘期考核优秀,在续聘、职务晋升、表彰奖励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聘期考核合格,作为续聘、职务晋升的必备条件;聘期考核基本合格,不作为职务晋升和表彰奖励的推荐人选,是否续聘视具体情况确定;聘期考核不合格,予以待聘培训、低聘、调整至非教师岗位,直至解聘。
3.教师职务聘任考核要注重教师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考核。
教师出现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第四条列举行为受到处分、情节严重的,聘期考核应确定为不合格。
五、其他事项
为了保证工作的连贯性、科学性,执行本实施方案中,将继续执行我校相关的《岗位说明书》、《岗位聘用量化评分参考表》、《教职工绩效工资及考核工作意见》、《**中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等相关学校制度。
附1:**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考核工作小组(由教师选举产生)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附2:《**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后管理量化评分参考表》
**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后管理量化评分参考表
(讨论稿)
注:1、表中量化的有关年限及佐证材料均指任现职以来的。
2. 校评分达到60分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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