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务评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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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中心初中教师职务评聘制度为了扎实推进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实现教师职务岗位评审、聘任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现根据区教体局《关于印发宣州区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教人[2010]55号)和人社部门核准的《文昌中心初中岗位设置方案》、《安徽省事业单位岗位核准表》等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岗位设置情况

根据《宣州区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和宣城市人社局核准的《安徽省事业单位岗位核准表》的规定及要求,文昌中心初中岗位总数为46个,其中:管理岗位1个,专业技术岗位46个。其中: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3个(6档1个,7档2个);

2、中级岗位18个(8档5个,9档 7 个,10档 6个)

3、初级岗位25个(,11档12个,12档13个)

二、教师职务申报资格

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教师申报高一级职务的要求:申报人数不得突破宣城市人社局核准的《安徽省事业单位岗位核准表》岗位职数,如出现岗位空缺,则采取竞争申报。申报要求:

1、申报人必须符合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教师评审高一级职务的基本条件。

2、任职期内各年度的师德考核、年度考核达合格及以上等次。

3、任职期内无旷课、旷工现象。

4、任职期内,每学期的备课、作业、听课等常规教学工作达到《文昌中心初中教师常规教学基本要求》之规定。

5、任职期内,能认真完成每学期的校本培训核心指标任务,校内评定达合格等次。

6、任职期内无在编不在岗现象。

7、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等同,学校按申报人所提供材料进行评分,以分数排序,择优推荐上报参评。按下例评分细则:

评分细则:

1、大专学历计0.3分,本科学历计0.5分,双专科按本科计分。(以职务评审的有效毕业证书为据)

2、中二或中一站岗年限(以聘书为准):每站岗一年,计1分,计满10分为止。

3、班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任职年限:每任职一年计1分(兼任多个职务,按最长年限的任职计分,不重复计分),计满10分为止,中层干部比照执行。

4、任职期内的教育教学成绩:申报中级、高级教师职务者分别按《宣城市中学一级教师资格考评细则》、《宣城市中学高级教师资格考评细则》中关于教育教学成绩之规定计分,计分上不封顶。

5、任职期内的教研、科研成绩:申报中级、高级教师职务者分别按《宣城市中学一级教师资格考评细则》、《宣城市中学高级教师资格考评细则》中关于教研、科研成绩之规定计分,计满16分为止。

当年申报者在上级职称评审中未通过者,次年须暂停二年申报。

三、教师职务聘任:

根据《宣州区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和宣城市人社局核准的我校各岗位职数情况,专业技术人员竞聘高一级教师资格(如,初级竞聘中级)或竞聘同一职务的高一级岗位(如,中级九级竞聘中级八级)时,聘任依据依次是:(1)首聘时间,即现任职务的最早聘任时间(以聘书为准)。(2)现任职务的评审时间。(3)竞聘者实际工作年限。(4)任职或任级期内的教育教学成绩、教研成绩,成绩认定方法,按按宣城市教师资格考评细则执行(相应资格)。(5)任职任职或任级期内工作量(班主任工作折算为标准课时8个课时)

操作方法:当竞聘人第(1)条件相同时,再看第(2)条件,以此类推。如以上所列五条仍不能区分时。由竞聘上岗工作组对照“附加分细则”根据竞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文件、证书认定有效分值,并进行累计。分数合成后(如得分相等的,以上一年度考核分高者列前;如仍相等,再抽签决定顺序)进行排序,最后确定上岗人员。

附加分细则

资历分:

(1)学历为本科(或双大专)及以上的加2分;学历为大专的加1分。

(2)任职期内,能认真完成每学期的校本培训核心指标任务,校内评定达合格等次。

(3)在本校工作每满12个月加0.2分。

教育教学成绩分:

(1)竞岗时担任班主任的加1分;被聘为相应岗位职称以来,如被评为“优秀班主任”或所任班主任的班级被评为“示范班级”的,市级的加2分,区级的加1分,校级的加0.5分(不累计,以最高级别计分)。

(2)省级教坛新星加3分,市级教坛新星加2分,区级教坛新星加1分(不累计,以最高级别计分)。

(3)市级骨干教师加2分,区级骨干教师加1分. (不累计,以最高级别计分)。

(4)被聘为相应岗位职称以来,优质课获市级一等的加2分,二等的加1.5分,三等的加1分;区级初中系列的,一等的加1.5分,二等的加1分,三等的加0.5分;区级高中(或职高)系列的,一等的加1.5分,二等的加1分。(不累计,以最高级别计分)。

(5)被聘为相应岗位职称以来,教育教学论文获奖的,市级一等奖加1分,二等奖加0.5分;区级一等奖加0.5分;

被聘为相应岗位职称以来,教育教学论文发表(必须是CN刊号的报刊)

的,省级的加1.5分,市级的加1分。

一年一次,以最高级别计算,年度累计。

(6)被聘为相应岗位职称以来,申报教科研课题立项的,省级的,主持人加2分,参与人加1分;市级的,主持人加1分,参与人加0.5分(不累计,以最高级别计分)。

如果已结题的,省级的,主持人加2.5分,参与人加1.5分;市级的,主持人加1.5分,参与人加1分(不累计,以最高级别计分)。

(7)被聘为相应岗位职称以来,因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受到县、市级教育部门、教育和人事部门表彰的每次分别赋1.5、2分,受到县政府表彰的每次赋2.5分(表彰名称仅限于“优秀教师”、“模范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和“先进工作者”、“拔尖人才”)。(不累计,以最高级别计分)。

师德考核分:

近五年来,在师德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的,一次加0.3分。近五年来,考勤每月累计20次以上未签到的,折算为10个工作日的,一次扣0.3分。

另外,根据《关于文昌中心初中教师外出借调的规定》,外在借调教师当年不参与岗位竞聘,若出现岗位竞争,逐渐向下让出较高一级的岗位,直至没有竞争为止。

此制度每年一修订,制度实施中,解释权在校委会。

文昌中心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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