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80号――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自然保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1年第58号――关于发布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新生产机动车型和发动机型的公告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1年第58号――关于发布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新生产机动车型和发动机型的公
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1.08.23
•【文号】环境保护部公告2011年第58号
•【施行日期】2011.08.23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标准
正文
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1年第58号)
关于发布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新生产机动车型和发动机型的公告
经国务院同意,环境保护部对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机动车产品进行型式核准。
经审核,现对符合《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GB18352.3-2005)、《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Ⅴ阶段)》(GB17691-2005)、《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工况法,中国第Ⅲ阶段)》(GB14622-2007)第Ⅲ阶段排放限值的第68批、第Ⅳ阶段排放限值的第44批和第Ⅴ阶段排放限值的第3批机动车和发动机生产企业、产品及其污染物控制装置予以公告。
详细内容见机动车环保网:。
附件:1.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三阶段型式核准排放限值的新机动车型和发动机型(第68批)
2.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四阶段型式核准排放限值的新机动车型和发动机型(第44批)
3.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五阶段型式核准排放限值的新机动车型和发动机型(第3批)
4.自由加速排气烟度排放限值
5.公告变更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附件一:
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三阶段型式核准
附件二:
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四阶段型式核准。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0年第97号――关于公布继续有效的国家环保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0年第97号――关于公布继续有效的国家环保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0.12.21
•【文号】环境保护部公告2010年第97号
•【施行日期】2010.12.2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0年第97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我部对2008年3月环境保护部成立以来以及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原国家环境保护局先后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现将2010年9月30日前发布的继续有效的国家环保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对未列入本目录的其他文件的效力发生争议的,我部将根据《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国务院关于环保部门主要职责的规定、《环境保护法规制定程序办法》、《环境保护法规解释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继续有效的国家环保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继续有效的国家环保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1年第61号――关于发布符合环保规定的现有制革企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1年第61号――关于发布符合环保规定的现有制革企业名单(第2批)的公告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环境保护部公告2011年第61号
【发布部门】环境保护部
【发布日期】2011.08.29
【实施日期】2011.08.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1年第61号)
关于发布符合环保规定的现有制革企业名单(第2批)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61号)和《国务院关于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的批复》(国函〔2011〕13号),推动制革行业发展方式转变,我部组织开展了制革企业环保核查工作。
经中国皮革协会、各企业所在地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环境
保护部环保督查中心现场检查和社会公示,我部形成了第2批符合环保规定的制革企业名单,现予以公告(名单见附件)。
对于未列入第1批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1年第39号)和本批公告的现有制革企业,各级环保部门暂缓审批其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含补办环评手续)、不得提供各类环保专项资金支持、不得受理其上市环保核查(包括首发上市、再融资和资产重组)申请、不得为其出具任何方面(包括信贷、生皮加工贸易、生产许可证)的环保合格、达标或守法证明文件。
各省级环保部门和各环保督。
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55号――关于发布《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记录和报告经营情况指南》的公告
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55号――关于发布《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记录和报告经营情况指南》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9.10.29•【文号】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55号•【施行日期】2009.10.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55号)关于发布《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记录和报告经营情况指南》的公告为贯彻落实《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有权要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定期报告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情况。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簿,如实记载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的类别、来源、去向和有无事故等事项”的规定,指导和规定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记录和报告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情况,我部制定了《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记录和报告经营情况指南》。
现予公布,请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参照执行。
附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记录和报告经营情况指南二○○九年十月二十九日附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记录和报告经营情况指南一、目的和依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第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有权要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定期报告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情况。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簿,如实记载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的类别、来源、去向和有无事故等事项。
为贯彻落实上述规定,指导和规范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建立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簿,记录和报告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情况,现结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及《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等推荐性标准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记录和报告经营情况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2年第71号――关于发布2012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公告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2年第71号――关于发布2012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2.12.21
•【文号】环境保护部公告2012年第71号
•【施行日期】2012.12.2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
正文
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2年第71号)
关于发布2012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公告根据《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规定,经各地、各部门推荐和专家评审,并通过《中国环境报》及环境保护部门户网站公示,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批准66个项目获2012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其中:一等奖6项,二等奖26项,三等奖34项。
现予以公布。
附件:2012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名单
环境保护部
2012年12月21日附件:2012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名单。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7年第68号――关于公布2007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公告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7年第68号――关于公布2007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已撤销)
•【公布日期】2007.10.29
•【文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7年第68号
•【施行日期】2007.10.29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
正文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
(2007年第68号)
关于公布2007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公告根据我局《关于印发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通知》(环办〔2007〕39号)规定,经各地、各部门推荐和专家评审,《中国环境报》及环保总局政府网站公示,现批准41个项目获2007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
其中:一等奖4项,二等奖15项,三等奖22项。
现予公布。
附件:2007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名单
二○○七年十月二十九日附件:
2007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名单。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4年第67号――关于发布《淀粉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等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4年第67号――关于发布《淀粉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等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
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4.10.24
•【文号】环境保护部公告2014年第67号
•【施行日期】2015.01.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标准
正文
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4年第67号)
关于发布《淀粉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等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污染治理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现批准《淀粉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等两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淀粉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43-2014)
二、发酵类制药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44-2014)
以上标准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查询。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2014年10月24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年第26号--射线装置分类办法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年第26号--射线装置分类办
法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年第26号
【失效依据】环境保护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2017年第66号――关于发布《射线装置分类》的公告(2017修订)
【发布部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已撤销)
【发布日期】2006.05.30
【实施日期】2006.05.30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
(2006年第26号)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关于射线装置实行分类管理的规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卫生部组织制定了《射线装置分类办法》,现予发布。
(此公告业经卫生部陈啸宏会签)
附件:射线装置分类办法
二○○六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
射线装置分类办法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规定,制定本射线装置分类办法。
一、射线装置分类原则
根据射线装置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从高到低将射线装置分为Ⅰ类、Ⅱ类、Ⅲ类。
按照使用用途分医用射线装置和非医用射线装置。
(一)Ⅰ类为高危险射线装置,事故时可以使短时间受照射人员产生严重放射损伤,甚至死亡,或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二)Ⅱ类为中危险射线装置,事故时可以使受照人员产生较严重放射损伤,大剂量照射甚至导致死。
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43号――关于发布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新生产机动车型和发动机型的公告
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43号――关于发布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新生产机动车型和发动机型的公
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09.08.26
•【文号】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43号
•【施行日期】2009.08.26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标准
正文
环境保护部公告
(2009年第43号)
关于发布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新生产机动车型和发动机型的公告
经国务院同意,环境保护部负责对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机动车产品进行型式核准。
经审核,现对符合《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GB18352.3-2005)、《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Ⅴ阶段)》(GB17691-2005)、《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工况法,中国第Ⅲ阶段)》(GB14622-2007)第Ⅲ阶段排放限值的第44批和符合第Ⅳ阶段排放限值的第20批机动车和发动机生产企业、产品及其污染物控制装置予以公告。
附件详细内容见机动车环保网:。
附件:
1.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三阶段型式核准排放限值的新机动车型和发动机
型(第44批)
2.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四阶段型式核准排放限值的新机动车型和发动机型(第20批)
3.自由加速排气烟度排放限值
4.公告变更
二○○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三阶段型式核准。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4年第51号――关于发布《2014年上半年全国环境质量状况》的公告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4年第51号――关于发布《2014年上半年全国环境质量状况》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4.07.31•【文号】环境保护部公告2014年第51号•【施行日期】2014.07.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环境保护部公告(2014年第51号)关于发布《2014年上半年全国环境质量状况》的公告为加强环境信息公开,满足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动地方政府依法对辖区内环境质量负责,现发布《2014年上半年全国环境质量状况》。
特此公告。
附件:2014年上半年全国环境质量状况环境保护部2014年7月31日附件2014年上半年全国环境质量状况一、城市环境空气质量2014年上半年,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除吉林省四平、通化、松原3个城市仪器维修暂缺测、西藏的昌都、山南、日喀则、那曲、阿里、林芝及青海省的果洛、玉树等地区暂未监测外,其他327个城市均开展了空气质量监测,其中,161个城市(包括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和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环保重点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实施了新空气质量标准,开展了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及臭氧(O3)六项指标的监测;166个城市尚未实施新空气质量标准,仍对PM10、SO2和NO2等三项污染物开展监测。
(一)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的161个城市空气质量1、总体状况2014年上半年,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的161个城市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的年均值进行评价,仅舟山、深圳、珠海、湛江、云浮、北海、海口、三亚、拉萨9个城市达标,其余152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均未达标。
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的161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在11.7%~97.8%之间,平均为60.3%。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8年第10号――关于发布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放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8年第10号――关于发布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二阶段(第六十九批)、第三阶段(第二十六批)和第四阶段(第二批)排放限值的新生产机动车型和发动
机型的公告
【法规类别】污染防治
【发文字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8年第10号
【发布部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已撤销)
【发布日期】2008.02.04
【实施日期】2008.02.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
(2008年第10号)
关于发布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二阶段(第六十九批)、第三阶段(第二十六批)
和
第四阶段(第二批)排放限值的新生产机动车型和发动机型的公告
经国务院同意,国家环保总局负责对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机动车产品进行型式核准。
经审核,现对符合《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
(GB18352.3-2005)、《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Ⅴ阶段)》(GB17691-2005)第三阶段排放限值的第二十六批和符合第四阶段排放限值的第二批机动车和发动机生产企业、产品及其。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0年第95号――关于发布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新生产机动车型和发动机型的公告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0年第95号――关于发布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新生产机动车型和发动机型的公
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0.12.20
•【文号】环境保护部公告2010年第95号
•【施行日期】2010.12.20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监测
正文
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0年第95号)
经国务院同意,环境保护部对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机动车产品进行型式核准。
经审核,现对符合《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GB18352.3-2005)、《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Ⅴ阶段)》(GB17691-2005)、《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工况法,中国第Ⅲ阶段)》(GB14622-2007)第Ⅲ阶段排放限值的第60批和符合第Ⅳ阶段排放限值的第36批机动车和发动机生产企业、产品及其污染物控制装置予以公告。
详细内容见机动车环保网:。
附件:1.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三阶段型式核准排放限值的新机动车型和发动机型(第60批)
2.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四阶段型式核准排放限值的新机动车型和发动机
型(第36批)
3.自由加速排气烟度排放限值
4.公告变更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附件1:
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三阶段型式核准
附件2:
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四阶段型式核准。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51号――关于发布《湖(库)富营养化防治技术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51号――关于发布《湖(库)富营养化防治技术政策》的公告【法规类别】污染防治【发文字号】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51号【发布部门】环境保护部【发布日期】2017.09.15【实施日期】2017.09.1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51号)关于发布《湖(库)富营养化防治技术政策》的公告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完善环境技术管理体系,保障人体健康和生态安全,指导和推动我国湖(库)富营养化防治工作,环境保护部组织制定了《湖(库)富营养化防治技术政策》,现予公布。
附件:湖(库)富营养化防治技术政策环境保护部2017年9月15日附件湖(库)富营养化防治技术政策一、总则(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防治湖(库)富营养化,改善水环境质量,恢复水生态系统功能,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规范污染治理和管理行为,指导富营养化湖(库)分类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与流域综合管理,促进湖(库)富营养化防治技术进步,制定本技术政策。
(二)本技术政策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的湖泊、水库及其流域地区。
(三)本技术政策为指导性文件,主要包括污染源治理、生态修复、监控预警等内容,可为制定流域水环境保护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水源地保护、重点水环境功能区保护等提供技术支持。
(四)湖(库)富营养化防治应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原则,贯彻“安全、清洁、健康”方针,严守生态红线,强化源头控制,水陆统筹、防治并举,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科学治理,系统推进湖(库)富营养化防治。
(五)针对不同类型湖(库)分类治理,其中:人类扰动少、处于贫营养状态、水生态系统健康的湖(库),以预防和保育为主,合理布局流域产业,控制经济和人口规模,保障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和生态功能健康;人类扰动较大、处于中营养或轻度富营养化、水生态系统基本健康的湖(库),以生态修复和综合管理为主,限制人类活动干扰,维护生态功能;污染负荷重、处于富营养化、水生态系统破坏严重的湖(库),以流域综合治理和产业结构调整为主,控源减排,逐步恢复湖(库)生态功能。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2年第61号――关于发布《制糖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等四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2年第61号――关于发布《制糖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等四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
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2.10.17
•【文号】环境保护部公告2012年第61号
•【施行日期】2013.01.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标准化
正文
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2年第61号)
关于发布《制糖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等四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污染治理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现批准《制糖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等四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制糖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18-2012)
二、钢铁工业废水治理及回用工程技术规范(HJ 2019-2012)
三、袋式除尘工程通用技术规范(HJ 2020-2012)
四、内循环好氧生物流化床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21-2012)
以上标准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查询。
特此公告。
附件:1.制糖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略)
2.钢铁工业废水治理及回用工程技术规范(略)
3.袋式除尘工程通用技术规范(略)
4.内循环好氧生物流化床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略)
环境保护部
2012年10月17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7年第48号――关于发布《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的公告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7年第48号――关于发布《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已撤销)
•【公布日期】2007.07.04
•【文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7年第48号
•【施行日期】2007.07.04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管理
正文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
(2007年第48号)
关于发布《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的公告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关于“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规定,指导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制定应急预案,有效应对意外事故,我局制定了《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
现予以发布,请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参照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
二○○七年七月四日。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3号――关于发布《环境空气和废气气相和颗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3号――关于发布《环境空气和废气气相和颗粒物中多环芳烃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等五
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国家标准管理
【发文字号】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3号
【发布部门】环境保护部
【发布日期】2013.06.03
【实施日期】2013.09.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3年第33号)
关于发布《环境空气和废气气相和颗粒物中多环芳烃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等五项
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环境空气和废气气相和颗粒物中多环芳烃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等五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