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系统设计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状况的影响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试题(一)5篇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试题(一)5篇第一篇: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试题(一)(第一套)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一、判断题部分1医院、学校等公共场所均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调整的范畴╳2卫生监测是实施卫生监督的依据√3理发,美容理发店应配备供皮肤病顾客使用的专用工具√4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目的是保护从业人员的健康╳5公共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其经营场所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6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应贯穿在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三个阶段√7每年5月31日是“世界无烟日√8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每年复核一次╳9公共场所的选址、设计、装修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10公共场所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项目包括: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通风;噪音;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1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卫生部对公共场所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12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标志可以不在公共场所醒目位置公示.╳13住宿场所、文化娱乐场所内应当提供性病、艾滋病等疾病防治宣传资料,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14吸烟所产生的烟雾中,含有酚类,烟碱,一氧化碳等各种有害物质,损害人体健康,因此在公共场所,应禁止吸烟√15公共场所室内装修期间只要不影响顾客休息,就可以照常经营╳单选题部分第1 题下列哪一项疾病的人员可以继续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胆囊炎第 2 题.《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有5种第3 题根据标准,游泳池水的大肠菌群须控制在()以下20个/m3第4 题下列不属于“条例”认定的监督管理范围的公共场所是商场第5 题《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行政处罚形式警告、罚款、停业整顿第6 题患有下列疾病的患者,未经治愈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除了肿瘤。
第 7 题理发美容毛巾的消毒应选用何种方法戊二醛溶液浸泡75%酒精湿抹或浸泡100℃蒸汽或煮沸5-10分钟约270nm波长紫外线照射30分钟第 8 题《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发布日期1987年4月1日1988年9月15日1987年9月15日1988年4月1日第9 题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目前能依法进行卫生监督的公共场所共有7类18种6类18种8类28种7类28种第 10 题对>100间的客房进行卫生监测,采样点数为1%5%-10%5%1%-5%第 11 题非迪斯科舞厅的噪声标准是小于95dB(A)85dB(A)75dB(A)100dB(A)第 12 题集中空调系统一般包括多个循环系统,其中与人体健康密切相关的系统是以上都是冷冻水循环系统冷却水循环系统制冷剂循环系统第 13 题下列不属于《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的公共场所的第 14 题通常情况下,公共场所内空气中甲醛的主要来源是室外大气建筑材料和消毒剂燃烧不完全燃烧装饰材料和粘合剂第 15 题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为四年年第二篇: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试题(一)(第一套)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一、判断题部分医院、学校等公共场所均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调整的范畴╳ 2 卫生监测是实施卫生监督的依据√ 理发,美容理发店应配备供皮肤病顾客使用的专用工具√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目的是保护从业人员的健康╳ 5 公共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其经营场所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 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应贯穿在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三个阶段√ 7 每年5月31日是“世界无烟日√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每年复核一次╳公共场所的选址、设计、装修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公共场所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项目包括: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通风;噪音;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卫生部对公共场所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 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标志可以不在公共场所醒目位置公示.╳ 住宿场所、文化娱乐场所内应当提供性病、艾滋病等疾病防治宣传资料,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 吸烟所产生的烟雾中,含有酚类,烟碱,一氧化碳等各种有害物质,损害人体健康,因此在公共场所,应禁止吸烟√ 公共场所室内装修期间只要不影响顾客休息,就可以照常经营╳ 单选题部分第1 题下列哪一项疾病的人员可以继续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胆囊炎第 2 题.《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有5种第3 题根据标准,游泳池水的大肠菌群须控制在()以下20个第4 题下列不属于“条例”认定的监督管理范围的公共场所是商场第5 题《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行政处罚形式警告、罚款、停业整顿第6 题患有下列疾病的患者,未经治愈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除了肿瘤。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_394-2012
WS394-2012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由卫生部于2012年9月19日卫通〔2012〕16号发布,自2013年4月1日起实施。
卫生部于2006年发布的《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自2013年4月1日起废止。
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卫生部环境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姚孝元、金银龙、刘凡、王俊起、戴自祝、张秀珍、于淑苑、孙波、金鑫、王艳、朱文玲、韩旭。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以下简称集中空调系统)的设计、质量、检验和管理等卫生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场所使用的集中空调系统,其他场所集中空调系统可参照执行。
2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新风量airchangeflow3单位时间内由集中空调系统进入室内的室外空气的量,单位为m/(h·人)。
2.2可吸入颗粒物inhalableparticlematter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等于10μm,能够进入人体喉部以下呼吸道的颗粒状物质,简称PM10。
2.3风管表面积尘量ductsurfacedust集中空调风管内表面单位面积灰尘的量,单位为g/m2。
3设计卫生要求3.1集中空调系统新风量的设计应符合表1的要求。
3.2表1新风量要求2.4集中空调系统送风温度的设计宜使公共浴室的更衣室、休息室冬季室内温度2.5达到25℃,其他公共场所在16℃~20℃之间;夏季室内温度在26℃~28℃之间。
2.6集中空调系统送风湿度的设计宜使游泳场(馆)相对湿度不大于80%,其他2.7公共场所相对温度在40%~65%之间。
2.8集中空调系统送风风速的设计宜使宾馆、旅店、招待所、咖啡馆、酒吧、茶2.9座、理发店、美容店及公共浴室的更衣室、休息室风速不大于0.3m/s。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监督与管理PPT课件
对该商场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了 全面的卫生监督,发现问题的根源在 于长期未进行清洗和维护。于是,对 整个系统进行了彻底的清洗和消毒, 并对冷却塔等关键部件进行了维修和 更换。同时,对管理方面也提出了改 进意见和建议,如建立定期清洗和维 护制度、加强操作人员的培训等。
该案例提醒我们,商场作为人员密集 的公共场所,其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 卫生监督与管理同样重要。只有加强 管理和监督,才能确保空气质量良好 ,保障商场顾客和员工的健康安全。
02
特点:高效节能、舒适度高、易 于维护管理、可实现能源的集中 供应和分配。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组成与工作原理
组成
主要包括制冷机组、热交换器、送风和回风管道、空气处理机组、新风口和排风口等部 分。
工作原理
制冷机组产生冷冻水,通过热交换器将冷冻水中的冷量传递给送风管道中的空气,使空 气降温。同时,新风口将室外的新鲜空气引入室内,与回风混合后经过空气处理机组进 行湿度和温度调节,再通过送风管道将处理后的空气送至各个房间。排风口则将室内的
空气排出室外。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应用场景
办公楼、商场、酒店 等大型公共建筑。
人流量大、空气质量 要求高的场所,如医 院、学校等。
需要进行恒温恒湿控 制的精密车间、实验 室等工业建筑。
02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 生监督的重要性
防止空气污染与传播疾病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在运行过程中,可能会将室外的污染空气 带入室内,如细菌、病毒、花粉等,从而引发空气污染和传 播疾病。因此,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卫生监督,可以确 保其正常运行,防止空气污染和疾病的传播。
某办公楼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督与管理案例
案例概述
监督与管理措施
案例总结
空调系统设计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状况的影响
空调通风系统进行通风 , 调节室 内空气 的温度 、 湿度。但 活动区的新风量不 足, 况且 吊顶上方一般无法清 扫 , 吊顶
集中空调在提高环 境舒适 度和生 活质量 的同时 , 产生 的 内建筑垃圾 、 积聚的灰尘 、 滋生的有害微生物均很容易 随
空气污染 问题也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受 关注 。我们 在对 上海市 徐 汇 区 8 送风进入人员活动区 , 3 对人们健康产生不利影响。
下回的形式 , 比上送上回系统排除污染物的能力强 , 可以达 染物窜入建筑 物的其 他区域 , 发生交 叉污染 。由于设计
到减少空气滞留区的面积, 保证室内空气品质的目的。
3 空 调 系统 设 置 不 当
时各房间的压力分布不当而导致地下停车场 、 印室 、 打 吸 烟区、 餐厅等散发的污染物流人建筑 的其他区域 。
户公共场所集 中空调调查 的基础上 , 分析空调 系统设计 对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状况的影 响, 并提出相应措施 。 l 新风设计量不足 调查发现 ,3户公共场所 空调通 风管道 系统设计 中 8 风管均未设置清洗 、 检查预 留口, 在空调正式运行一段 时
间后 , 其风管及部 件的清 洗及 卫生管 理的监督 采样均需 现场临时开孔 。公共 场所均 为人群聚集 区, 不但给 空 这 人室新风是保证室 内空气 品质 良好 的必 要条件。为 调使用单位带来 极大不便 , 同时也对 空调系统 完整性造
为确保新风清洁度 ,公共场所集 中空调通风系统卫 5 建 议 《
生管理办法》 严格规定 : 中空调通 风系统 的新风应 当直 集
① 室内微小气候调节涉及 医学卫生 、 建筑环境工程 、
接来 自室外 , 严禁从机房 、 楼道及天棚 吊顶 等处 间接吸取 建筑设计等方面 , 需要建筑设计 、 环保 等各部门支持及相 新风 , 新风 口应当远离建筑物 的排风 口、 开放式 冷却 塔和 关专业的配合 。我 国对公共场所集 中空 调卫生监督管理 其他污染源 。 以上 海市徐 汇 区 8 3户公 共场 所空调通 刚刚起步 , 取得了一定 的成绩 , 总体上关 注和宣传程度 但 风管道 系统作 为调查样本 , 被调查单 位集 中空 调通风 系 是不够的。② 目前我国集 中空调的建设没有统一标准和 统中有 3 . %空调 的进风 口, 近排风 口、 41 靠 排烟 口, 严重 规范 , 各使用单位均根据建筑 面积和建 筑功能设计安装。 影响新风质量。 建筑 和暖通人员需要转变观念 , 建立新 意识 , 在设计 中考 调查还发现 , 部分公共 场所 空调新风 管不是 直接接 虑送风实效的同时 , 建立卫生空 调观点 , 方便 空调 日后卫 入空调机组内 , 而仅仅通入机房 内, 新风完全靠机房 内的 生管理工作开展 。③ 卫生监督部门应加强各类公共场所 注意新 风 口选址 、 新风 负压吸人 。设计 虽然 达到规 范规定 的新风 量 , 但实际 的新风系统装置预 防性卫生监督 ,
地铁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送风系统卫生学情况与分析
地铁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送风系统卫生学情况与分析作者:郑离妮林荣斌罗洁漫来源:《科技传播》2015年第21期摘要为调查评价试运行期地铁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污染状况,为卫生管理提供依据。
本文对地铁X号线9个新车站共抽取了63个空调送风口,空调送风口细菌总数、真菌总数平均值分别为350cfu/m3、400cfu/m3,致病微生物均未检出;在各检测点中,空调送风口细菌总数、真菌总数、溶血性链球菌超标率分别为1.59%、14.29%、0%。
各检测点空调送风口PM10检测平均值为0.12mg/m3,超标率为46.03%。
结果表明:地铁公共场所集中空调的通风系统存在的问题较为严重,亟需加强卫生管理。
关键词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细菌总数;真菌总数;可吸入颗粒中图分类号 TU8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5)150-0144-02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建筑物更多地采用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对改善室内空气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但由于空调通风系统本身设计、安装、运行、管理、清洁等各环节不合理,产生和加重空气污染物的浓度,造成空气质量下降,这已成为建筑物室内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尤其是受到病原微生物污染而可能引发呼吸道传染病传播[1]。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环境,保障广大乘客和地铁职工的身体健康,本文于2010年10月~11月对X号线公共区域集中空调送风系统进行了卫生学调查与分析。
X号线延线9个站于2010年9月30日开始试营运,全部为地下车站。
1 材料与方法1.1 检测内容送风口PM10、送风微生物(细菌总数、真菌总数和溶血性链球菌)1.2 样品采集、检测标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附录C和附录D。
1.3 评价依据《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卫监督发[2006])。
城市轨道交通车站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状况检测分析
城市轨道交通车站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状况检测分析摘要:地铁车站多位于地下一层或二层,空间相对封闭,缺乏自然采光,自然通风不足,且人群密集、流动性大,其环境空气质量较差。
此外,乘客在乘车期间可能会接触到各种空气中的污染物,尤其是空气中的生物性污染物。
因此,地铁车站被认为是引发或加重各种传染性疾病的重要环境因素。
地下车站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承担着通风换气的重要责任,其卫生状况与车站内的空气质量密切相关,了解车站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状况、保持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洁、改善站内空气质量不容忽视。
基于此,本篇文章对城市轨道交通车站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状况检测进行研究,以供参考。
关键词:城市轨道交通车站;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状况检测引言轨道交通已日益成为一种重要的公共交通工具。
轨道交通地下车站内部空间相对密闭,具有人群聚集、人员流动量大等特点,且完全依赖集中空调系统进行空气交换与微小气候调节,内部环境质量易受到各种危险因子的影响,潜在健康危害因素也随之凸显,甚至造成疾病的产生和流行。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现已被普遍使用。
虽然他营造了舒适的空间,但在使用过程中也造成了诸多卫生问题,现已成为室内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对人群健康有潜在危害。
空调运行对传染病的影响受到广泛关注,对于宾馆酒店等公共场所,空调使用频率较高,人员流动更加频繁。
为预防和控制集中空调系统产生的健康危害因素,降低空气传播性疾病通过集中空调传播的风险,我们于2017-2019年对某市某地铁线路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了卫生调查和评价,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1地铁车站集中通风空调系统检测1.1对象选取2017-2019年某城市的12条地铁线124个车站,开展运营前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测工作。
依据《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394-2012(以下简称《卫生规范》)中的相关要求,在每个车站同类型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中随机抽取1套进行监测。
检测集中空调系统送风中细菌总数、真菌总数及β-溶血性链球菌,风管内表面积尘量、细菌总数、真菌总数。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在公共场所的传播,保障公众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
其他场所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以下简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和有关卫生标准的要求。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保证本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符合前款要求.第四条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新风应当直接来自室外,严禁从机房、楼道及天棚吊顶等处间接吸取新风。
新风口应当远离建筑物的排风口、开放式冷却塔和其他污染源,并设置防护网和初效过滤器。
送风口和回风口应当设置防鼠装置,并定期清洗,保持风口表面清洁。
第五条空调机房内应保持清洁、干燥,严禁存放无关物品。
第六条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具备下列设施:(一)应急关闭回风和新风的装置;(二)控制空调系统分区域运行的装置;(三)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四)供风管系统清洗、消毒用的可开闭窗口.第七条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进行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卫生学评价,评价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已投入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每两年对其进行一次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卫生学评价,评价合格后方可继续运行。
卫生学评价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的规定。
第八条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保持清洁、无致病微生物污染,并按照下列要求定期清洗:(一)开放式冷却塔每年清洗不少于一次;(二)空气过滤网、过滤器和净化器等每六个月检查或更换一次;(三)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每年清洗一次;(四)风管系统的清洗应当符合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
开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的专业机构应当具有专业技术人员、设备、技术力量,并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的要求。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起草背景
公共场所人群出现军团菌病症状 或军团菌病暴发,SARS 暴发和流行,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存在的卫生问题 引起政府有关部门和公众的广泛关 注。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起草背景
集中空调系统是军团菌生长繁殖的理想 场所。空调冷却塔水中军团菌检出率最高, 阳性率可达到50%左右,世界多个国家和 地区报道了军团菌病暴发与空调系统冷却 塔有关。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新风的要求:
《管理办法》第四条对集中空调通 风系统的新风提出了三款要求。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空调机房要求: 《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空调机 房内应保持清洁、干燥,严禁存放无关 物品。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空调系统设施要求:
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在人员和技术能力方面还存 在差距,不能满足管理的需要。 集中空调清洗费用高昂。
下一步需要加强的工作
充分做好培训工作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 工作意义大,但技术性很强,涉及卫生行 政部门、技术评估机构、卫生学评价机构、 清洗机构和公共场所经营者,要认真组织 管理和技术方面的培训学习。
清洗消毒制度:
《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集中空调通 风系统应当保持清洁、无致病微生物 污染,并要求定期清洗。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七种特 殊情况下应进行清洗和消毒。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卫生管理:
《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场所经 营者应当按照办法要求做好卫生管理 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定期 开展检查、检测和维护,并建立卫生 管理专门档案。明确了档案应包括的 内容。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规范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设计卫生要求、日常运行管理要求、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卫生检测技术要求和清洗消毒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下列建筑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一)旅馆、餐饮建筑、商场、公共浴室、公用事业及金融机构的营业场所等商业建筑;(二)行政办公楼、商务写字楼等办公建筑;(三)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纪念馆、科技馆、档案馆、体育馆、音乐厅、影剧院、游艺厅、歌舞厅、网吧等文化体育娱乐建筑;(四)机场、铁路客运站、长途客运站、轨道交通站、港口客运站等交通建筑;(五)学校、医疗机构等教育卫生建筑;(六)住宅等居住建筑;(七)其他用于社会公共活动的公共建筑。
其他相关建筑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11651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8204.1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第1部分:物理因素GB/T18204.5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第5部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GB/T18204.6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第6部分:卫生监测技术规范GB/T18883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37487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GB37488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37489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WS394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T396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集中空调通风系统central ventilation and air conditioning systems为使房间或者封闭空间空气温度、湿度、洁净度和气流速度等参数达到设定的要求,而对空气进行集中处理、输送、分配的所有设备、管道及附件、仪器仪表的总和,包括集中式空调通风系统和半集中式空调通风系统。
地铁车站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的现状及建议
地铁车站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的现状及建议摘要:近些年来,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科技的不断发展,市民对便捷出行的需求不断提高,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城市的发展,加速了地铁的建设。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国内地铁运营城市36座,在建城市13座,运营里程5582公里,运营车站3581座,运营线路174条,日均客流量7000多万人次,地铁凭借其出行便捷,准时准点的优势,成为了市民日常生活的主要交通工作。
绝大部分地铁车站都是以地下车站为主,在地下车站内部基本与外界大气环境隔绝,主要依靠的是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具体通风工作,本文就地铁车站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现状分析关键词:公众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2情况虽然现阶段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已经被大量的普及和应用。
但是大量的调查发现,在一些人口比较密集的地方,例如地下车站,因为处在地下环境,常年接触不到阳光,再加上我国的气候特点问题,特别是南方地区气候湿热,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一些细菌以及真菌的生存和繁殖。
对于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而言,不及时进行清洗和消毒,在很大程度上会让地下环境的逐渐恶化,对人们的生命健康造成一定的威胁。
1、地铁车站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现状现阶段地铁车站公共场所,有《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地铁设计规范》(GB 50517)等相关规范标准,但未有专门针对地铁的标准值,地铁站厅站台以公共交通候车室标准作为参考。
通过大量的数据调查发现,在拥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一些地方,其空气中很大一部分的污染物来源就是集中空调系统,最高可达42%左右。
因为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在很大程度上方便了一些微生物以及病菌等污染物的传播,也可以说成是污染物进行扩散的一种良好的媒介或者是渠道。
我国部分地区曾经做关于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环境下的相关工作调研,大量的数据表明,地铁车站相关的工作人员一直在这样的环境下工作的话,很容易导致工作人员出现头痛、皮肤干燥以及呼吸疾病等。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1.总则为了预防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以下简称空调系统)传播传染病,保护人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规定了公共场所空调系统的一般卫生要求、传染病流行期卫生要求、净化消毒装置卫生要求、卫生学评价和卫生管理要求。
2.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公共场所使用的空调系统,其它场所空调系统可参照执行。
3.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T 1888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 9663-9673 公共场所卫生标准GB/T 18204.1 公共场所空气微生物检验方法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4.术语与定义4.1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为使房间或封闭空间空气温度、湿度、洁净度和气流速度等参数达到给定的要求,而对空气进行处理、输送、分配,并控制其参数的所有设备、管道及附件、仪器仪表的总和。
4.2 空气传播性传染病以空气为主要传播途径的传染病。
4.3 空气净化采用某些技术或方法去除室内空气中的颗粒物、微生物和气态污染物。
4.4 可吸入颗粒物(PM10)能够进入人体呼吸道的空气动力学当量质量中位径为10微米的颗粒物。
5.空调系统的卫生要求5.1 一般要求5.1.1 空调系统新风量和运行参数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新风采气口的设置应保证所吸入的空气为室外新鲜空气,新风采气口应远离建筑物排风口和开放式冷却水塔。
严禁间接从空调通风的机房、建筑物楼道及天棚吊顶内吸取新风。
5.1.2 空调系统的新风口和回风口应安装防鼠、防虫设施。
5.1.3 空调系统的过滤器(网)、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应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清洗或更换。
WST-395-2012-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标准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1围本标准规定了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以下简称集中空调系统)的设计和竣工验收卫生学评价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已投入运行的公共场所集中空调系统,其他场所集中空调系统的卫生学评价参照执行。
2规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WS 394-2012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WS/T 396-2012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3卫生学评价机构3.1基本要求3.1.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1. 2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相应的实验室。
3.1. 3检测项目应当获得省级以上实验室资质认定。
3.2人员要求3.2. 1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
3.2.2专业技术人员应有不少于5名与集中空调系统卫生学评价工作相适应的公共卫生、卫生检测专业人员,并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其中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人员不少于专业人员总数的40%o3.2.3专业人员应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
3.3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应设立专门的质量管理部门,并有完善的符合集中空调系统卫生学评价质量的管理体系。
3.4设备要求3.4.1拥有量值准确可靠、性能良好,与集中空调系统卫生学评价项目相配套的仪器设备,基本仪器设备见附录A。
3.4・2仪器设备的配置应能满足工作的需要,并能良好运行。
3.4.3仪器设备应定期进行计量检定,并贴有检定或校验标识。
定量采样机器人应编制自校规程并定期进行不确定度评定。
3.4. 4仪器设备应有完整的操作规程。
4卫生学评价4.1评价依据4.1.1国家标准、规,主要包括:a)《中华人民国传染病防治法》;b)《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c)《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d) WS 394;e) WS/T 396;f)公共场所卫生标准。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规范DB11∕T 485-2020
目次前言 (V)1 范围 (6)2 规范性引用文件 (6)3 术语和定义 (6)4 设备设施 (7)5 卫生要求 (8)6 卫生管理 (10)7 呼吸道传染病疫情期间防控要求 (11)附录A(规范性附录)空调系统新风量检测方法 (13)附录B(规范性附录)空调系统送风中PM10检测方法 (16)附录C(规范性附录)空调系统送风中微生物检验方法 (18)附录D(规范性附录)空调部件表面积尘量检验方法 (21)附录E(规范性附录)空调部件表面微生物检验方法 (23)附录F(规范性附录)空调系统冷却(凝)水中嗜肺军团菌检验方法 (24)附录G(规范性附录)冷却水中嗜肺军团菌血清1型(LP1)快速检测方法 (26)前言本标准按GB/T 1.1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DB11/ 485—2011《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规范》,与DB11/ 485—2011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修改为推荐性标准;——增加了“通风”、“复合通风系统”、“空调区”、“致病微生物”、“空调部件”及“多联机空调系统”等术语定义;——增加了空调通风系统的基本要求(见4.1);——对全空气系统中不能关闭回风的,增加了空调机组过滤装置应提高至中效及以上级别的要求(见4.3.1,2011年版4.2.1);——对全空气系统中空调机组为变风量的,增加了变风量系统末端传感装置参数控制应便于调整的要求(见4.3.1);——增加新风机组设置能量回收装置的,应设有旁通阀要求(见4.3.2);——增加了邻近建筑物新风口的冷却塔应增导流装置要求(见4.4.5);——增加了公共浴室休息室、健身馆的新风量(见5.1.1);——将原标准中风管内表面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和送风中不得检出β-溶血性链球菌的要求,调整为空调部件表面和送风中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见5.1.2、5.1.3,2011年版5.2、5.3);——修改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检测时限(见5.2.1,2011年版6.1.1);——增加了在大型活动期间,承担大型活动的公共建筑物冷却水嗜肺军团菌现场快速检测按照附录G执行的要求(见5.2.4.7);——增加对公共建筑设置的冷却塔实施军团菌病风险评估和分级管理要求(见6.5);——增加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宜进行风险调查和卫生学评估要求(见6.6);——增加综合医院门诊区和病区的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见6.7);——删除原标准“送风中的PM10、细菌总数、真菌总数不符合表2的要求时”(2011年版8.6);——增加了疫情常态防控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要求,细化了疫情暴发防控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要求(见7);——增加了冷却水中嗜肺军团菌血清1型(LP1)快速检测方法(见附录G)。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试题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试题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竞赛复习题1、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概念是什么?答:指为使房间或者封闭空间空气温度、湿度、洁净度和气流速度等参数达到设定的要求,而对空气进行集中处理、输送、分配的所有设备、管道及附件、仪器仪表的总和。
2、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的概念是什么?答:指公共场所内发生的传染病疫情或者因空气质量、水质不符合卫生标准、用品用具或者设施受到污染导致的危害公众健康事故。
3、最新《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是何时通过和施行的?答:《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于2011年2月14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4、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限为几年?,每几年复核一次?答: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限为四年,每两年复核一次。
5、公共场所经营者申请卫生许可证的,应当提交哪些资料?答:卫生许可证申请表;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6、公共场所从业人员患何种疾病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答: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的人员,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7、《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中规定的行政处罚有哪些?答: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
8、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应当主要包括哪些内容?答:卫生管理部门、人员设臵情况及卫生管理制度;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水质、采光、照明、噪声的检测情况;顾客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更换及检测情况;卫生设施的使用、维护、检查情况;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情况;安排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和培训考核情况;公共卫生用品进货索证管理情况;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方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记录的其他情况。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卫生部,2006年)1 总则为配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的实施,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在公共场所的传播,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工作,制定本规范。
2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新建、改建、扩建和已投入运行的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以下简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卫生学评价工作。
本规范适用于公共场所使用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其他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可参照执行。
3 术语与定义3。
1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预防性卫生学评价依据国家法规、规章、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对新建、改建和扩建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设计和竣工验收进行的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评价。
3。
2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经常性卫生学评价依据国家法规、规章、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对投入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状况进行的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评价。
4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预防性卫生学评价4。
1 评价目的预防和控制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可能出现的健康危害因素。
4.2 评价依据(1) 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主要包括:a.《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b。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c。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d.《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e。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f. 公共场所卫生标准(GB 9663~9673,GB 16153)。
(2) 建设单位或公共场所经营者提供的技术资料,主要包括:a. 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b. 建设项目概况资料;c.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设计资料及设计说明.(3)其他相关文件和资料。
4。
3 评价内容与方法4.3.1设计评价4.3。
1。
1 基本情况分析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基本情况分析,主要包括:(1)建设项目地点、总投资、平面布局、建筑面积;(2) 建设项目用途、服务人数;(3)空调类型、气流形式和系统设计参数;(4) 冷却塔的类型和位置;(5) 空气净化消毒装置种类、用途及安装部位。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管理制度一、建立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定期清洗、检测等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理预案,明确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人员,组织本单位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确保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质量符合卫生管理标准。
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过程中应当符合下列卫生要求:(一)空调机房保持清洁、干燥;(二)冷却(加热)盘管不得出现积尘和霉斑;(三)凝结水盘不得出现漏水、腐蚀、积垢、积尘、霉斑,排水管应当保持通畅;(四)冷却塔内部保持清洁,做好过滤、缓蚀、阻垢、杀菌和灭藻(除藻)等日常性水处理工作;(五)风管管体保持完好无损、检修口能正常开启和使用,风管内不得有垃圾、动物尸体及排泄物;(六)新风口、送风口、回风口和排风口的风口及周边区域不得出现积尘、潮湿、霉斑或者滴水现象,保持周边区域清洁;(七)加湿、除湿设备不得出现结垢、积尘和霉斑,水源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
三、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标准的要求,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定期清洗。
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的新风量或者二氧化碳浓度、致病微生物、细菌总数、真菌总数、可吸入颗粒物、积尘量等指标,符合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标准。
五、按照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标准的要求,开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状况的检测,检测每年不得少于一次。
六、应当委托具有相关计量认证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检测,具有相关计量认证资质的管理单位也可以自行检测。
七、建立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档案,卫生管理档案应当包括以下材料:(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设计说明书、竣工验收资料等;(二)从业人员培训、设备设施维护、维修、现场检查记录;(三)卫生学检测、评价报告;(四)清洗、消毒记录。
八、卫生管理档案应当由专人管理,至少保存4年。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1. 前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公共场所的使用需求也在不断增加。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作为为人们提供舒适宜居环境的重要设施之一,其卫生安全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为了保障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规范,提高空气质量和用户满意度,制定本规范。
2.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公共场所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办公楼宇、商场、酒店、医院、学校等场所。
3. 基本要求3.1 空调通风系统设计应满足国家相关规定,并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3.2 空调通风系统应定期进行消毒、清洗和维护保养,保持系统的干净和正常工作状态。
3.3 空调通风系统的进风口和出风口应设置在合适的位置,避免污染源直接接触室内空气。
3.4 空调通风系统的风口和管道应密封良好,确保空气的流通和分配均衡。
3.5 空调通风系统的过滤器应定期更换,确保过滤效果的有效性。
4. 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4.1 空调通风系统的管理人员应定期对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并记录相关信息。
4.2 空调通风系统的管理人员应定期对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确保系统内部的卫生安全。
4.3 空调通风系统的管理人员应组织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对系统运行维护的认识和技能。
4.4 空调通风系统的管理人员应建立相关的卫生管理制度,包括清洁、消毒、维护等方面的要求和流程。
5. 用户卫生常识5.1 用户应注意个人卫生,尽量避免呼吸道传染疾病的传播。
5.2 用户在使用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时应注意室内空气质量的监测,如发现异常应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
5.3 用户应遵守公共场所的相关规定,不得随意更改空调通风系统的设定参数,以免影响系统的正常运行。
6. 监督与检查6.1 相关部门应定期对公共场所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6.2 公共场所的管理人员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并按要求进行整改和改进。
7. 总结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规范是保障空气质量和用户健康的重要保障措施。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状况与电子空气净化设备
污染。室 内空间存在着各种污染物 , 对室 内空气品质 构 成 最 大威 胁 的是 可 吸 人颗 粒 物 和微 生 物 , 生 物 主 微
12 空气 污染 形成 的原 因 .
1 空气污染 的危 害及 形成 的原因
11 空气 污染 的危 害 .
() 1 由于风 管 管道 狭 小 , 局 复 杂 、 布 形成 藏 污 纳垢
的卫生死角。美国国家环境局与丹麦技术大学 的调查
表 明 , 内空 气 污染 来 自不 洁空 调 通 风 系统 的 比例达 室
要 是 指霉 菌和 细菌 。正 常情 况下 霉菌 和细 菌不 能单 独
强通风和保持空调系统的清洁。而对许多赖依中央空
调 的现代 化 建 筑来 说 , 改 善室 内空 气 品质 的手 段就 能
只剩 下空 调通 风系 统 了 。
存在 , 它们吸附在浮尘上 随着空气 的流动而四处传播 。
可 吸入 颗粒 物随 空气 进入 空调 系统 。它 们相 互联 结成 灰 尘 , 积累 在风管 内部 。在 阴暗. 温 . 湿 的独特 恒 恒 环 境 下 日积 月 累便 滋 生 了微 生物 。 同时 , 们 又是 病 它 原 菌 的 载体 , 过 风管 被气 流 送 到 室 内。空 调 通 风管 通
然 而 目前 我 国 中央 空 调 通 风 系 统 的卫 生状 况 却 是 十分令 人担 忧 。很 多空调 系 统 从 开始 使 用 直 至 “ 退
休” 都从未进行过认真 的清理工作。从我 国卫生部组
DB11!T~485-2020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规范
ICS 13.040.20C 51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T 485—2020代替DB11/ 485—2011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规范Specification of hygiene management for the central air conditioningventilation system2020-09 -17发布2020-10-01实施目次前言 (V)1 范围 (6)2 规范性引用文件 (6)3 术语和定义 (6)4 设备设施 (7)5 卫生要求 (8)6 卫生管理 (10)7 呼吸道传染病疫情期间防控要求 (11)附录A(规范性附录)空调系统新风量检测方法 (13)附录B(规范性附录)空调系统送风中PM10检测方法 (16)附录C(规范性附录)空调系统送风中微生物检验方法 (18)附录D(规范性附录)空调部件表面积尘量检验方法 (21)附录E(规范性附录)空调部件表面微生物检验方法 (23)附录F(规范性附录)空调系统冷却(凝)水中嗜肺军团菌检验方法 (24)附录G(规范性附录)冷却水中嗜肺军团菌血清1型(LP1)快速检测方法 (26)前言本标准按GB/T 1.1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DB11/ 485—2011《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规范》,与DB11/ 485—2011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修改为推荐性标准;——增加了“通风”、“复合通风系统”、“空调区”、“致病微生物”、“空调部件”及“多联机空调系统”等术语定义;——增加了空调通风系统的基本要求(见4.1);——对全空气系统中不能关闭回风的,增加了空调机组过滤装置应提高至中效及以上级别的要求(见4.3.1,2011年版4.2.1);——对全空气系统中空调机组为变风量的,增加了变风量系统末端传感装置参数控制应便于调整的要求(见4.3.1);——增加新风机组设置能量回收装置的,应设有旁通阀要求(见4.3.2);——增加了邻近建筑物新风口的冷却塔应增导流装置要求(见4.4.5);——增加了公共浴室休息室、健身馆的新风量(见5.1.1);——将原标准中风管内表面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和送风中不得检出β-溶血性链球菌的要求,调整为空调部件表面和送风中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见5.1.2、5.1.3,2011年版5.2、5.3);——修改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检测时限(见5.2.1,2011年版6.1.1);——增加了在大型活动期间,承担大型活动的公共建筑物冷却水嗜肺军团菌现场快速检测按照附录G执行的要求(见5.2.4.7);——增加对公共建筑设置的冷却塔实施军团菌病风险评估和分级管理要求(见6.5);——增加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宜进行风险调查和卫生学评估要求(见6.6);——增加综合医院门诊区和病区的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见6.7);——删除原标准“送风中的PM10、细菌总数、真菌总数不符合表2的要求时”(2011年版8.6);——增加了疫情常态防控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要求,细化了疫情暴发防控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要求(见7);——增加了冷却水中嗜肺军团菌血清1型(LP1)快速检测方法(见附录G)。
DB31 405-2012 上海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规范
10.1 日常运维工具概述ICS C 50 上海市地方标准DB××DB31/ 405—2012代替DB31/ 405—2008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规范Hygienic specification for the management of centralventilation and air conditioning systems2012-XXXX 2012-XXXX 实施目次前言 (II)引言 .......................................................................................................................... I V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2)4 设计卫生要求 (2)5 日常运行管理要求 (5)6 卫生标准 (7)7 检测规则 (8)8 检测方法 (9)9 卫生学评价要求 (10)10 清洗要求 (12)附录 A (资料性附录)风管内表面积尘量检测方法 (15)附录 B (资料性附录)风管内表面微生物检测方法 (17)附录 C (资料性附录)送风中可吸入颗粒物检测方法 (19)附录 D (资料性附录)送风中微生物检测方法 (21)附录 E (资料性附录)冷却水、冷凝水、加湿设备水中嗜肺军团菌检测方法 (24)附录 F (资料性附录)新风量检测方法 (27)附录G (资料性附录)采样框 (31)前言本标准4.1.1、4.1.3、4.2、4.3.1、4.3.2、4.3.3、4.3.4、4.4.1、4.5、4.6、4.7、4.8.1、4.8.3、4.9.1、4.9.2、4.9.3、5、6、7、10为强制性条款,其余技术内容均为为推荐性条款。
本校准自实施之日起,原DB31/ 405—2008同时废止。
本标准与DB31/ 405—2008比较主要有以下修改:a)更改了标准名称;b)在适用范围中新增加了设置建筑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行政办公楼、商务写字楼、学校、医疗机构、住宅等场所;c)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d)调整了部分章节编排顺序及逻辑关系;e)增加了设计卫生要求的内容,包括:室内环境设计参数、卫生设施、新风及新风口、送风口和回风口、冷凝水系统、冷却水系统、风管;f)根据适用范围,在新风量卫生标准值中调整了建筑分类,将“2星级及2星级以下”改为“其它旅馆”,增加了公用事业及金融机构的营业建筑、公共浴室、行政办公楼、商务写字楼、科技馆、档案馆、学校、住宅等建筑的卫生要求;g)在部位或部件的卫生要求中增加了对于新风机、空气处理机组、风管内部和冷却水系统杀菌剂的卫生要求;h)增加了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应急预案的要求;i)增加了空气传播性疾病暴发流行时的卫生要求;j)调整了档案要求;k)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标准值中,调整了送风中PM10的卫生要求,增加了风管内表面细菌总数以及冷凝水中嗜肺军团菌的卫生要求;l)在检查项目中增加了日常运行检查时需要进行检测的项目;m)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机组)抽样量比例统一调整为不应少于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总数量的5%;n)增加了风管内表面细菌总数和冷凝水中嗜肺军团菌的检测方法;o)增加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的具体要求;p)增加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范围和频率、清洗效果及安全措施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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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1004-9231(2010)06-0292-01环境与职业卫生作者简介:刘艳杰(1973 ),女,主治医师,硕士。
空调系统设计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状况的影响刘艳杰,陈雪珠,张克虹(上海市徐汇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上海200031)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公共场所采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通风,调节室内空气的温度、湿度。
但集中空调在提高环境舒适度和生活质量的同时,产生的空气污染问题也倍受关注。
我们在对上海市徐汇区83户公共场所集中空调调查的基础上,分析空调系统设计对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状况的影响,并提出相应措施。
1 新风设计量不足入室新风是保证室内空气品质良好的必要条件。
为了节省运行成本、减少能耗,空调设计偏向节能,空调运行中常常很少补充新风甚至采用全回风方式。
这样,由于室内得不到必要补充的新鲜空气,使空气品质持续恶化,对于人流密度大的公共场所,如果仅仅依靠室内空气反复循环,而不补充足够的新风,就会使进行空气交换的通风过滤系统成为传播与滋生病菌的工具[1]。
2 气流组织在被调查的83户公共场所中,有72户房间气流设计采用上送上回形式,这种方式非常容易在主要活动区形成气流停滞的污染死角[2],不利于人体健康。
如果采用上送下回的形式,比上送上回系统排除污染物的能力强,可以达到减少空气滞留区的面积,保证室内空气品质的目的。
3 空调系统设置不当为确保新风清洁度,!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严格规定: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新风应当直接来自室外,严禁从机房、楼道及天棚吊顶等处间接吸取新风,新风口应当远离建筑物的排风口、开放式冷却塔和其他污染源[3]。
以上海市徐汇区83户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管道系统作为调查样本,被调查单位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中有34.1%空调的进风口,靠近排风口、排烟口,严重影响新风质量。
调查还发现,部分公共场所空调新风管不是直接接入空调机组内,而仅仅通入机房内,新风完全靠机房内的负压吸入。
设计虽然达到规范规定的新风量[4],但实际情况却大相径庭。
空调新风从机房、楼道、吊顶等处间接吸取,这种将空调机房当作静压箱的设计,空调机房处于负压状态,部分室内不清洁空气通过机房门缝被当作室外新风吸入空调机[5],使实际新风质量下降;而从吊顶吸入时相当比例的新风会滞留在吊顶上方,吊顶下方人员活动区的新风量不足,况且吊顶上方一般无法清扫,吊顶内建筑垃圾、积聚的灰尘、滋生的有害微生物均很容易随送风进入人员活动区,对人们健康产生不利影响。
调查发现,83户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管道系统设计中风管均未设置清洗、检查预留口,在空调正式运行一段时间后,其风管及部件的清洗及卫生管理的监督采样均需现场临时开孔。
公共场所均为人群聚集区,这不但给空调使用单位带来极大不便,同时也对空调系统完整性造成破坏,成为日后空调运行的隐患。
这些空调设计及安装上遗留的问题对空调卫生管理工作带来一定难度。
4 空调系统不良设计可能引起交叉污染首先,分区不当是引发空调系统交叉污染的首要途径。
在空调系统中,如果未能充分考虑到各区域的功能和可能产生的污染物类型,来自较重污染区的回流空气与其他空调房间的回流空气混合并重新分配,就会引起其他空调区域的室内污染。
其次,由于设计时各功能区的压力差分布不合理或后期运行管理不当而导致区域间的相互污染[6],如卫生间、吸烟区、复印室、餐厅等处的污染物窜入建筑物的其他区域,发生交叉污染。
由于设计时各房间的压力分布不当而导致地下停车场、打印室、吸烟区、餐厅等散发的污染物流人建筑的其他区域。
5 建议#室内微小气候调节涉及医学卫生、建筑环境工程、建筑设计等方面,需要建筑设计、环保等各部门支持及相关专业的配合。
我国对公共场所集中空调卫生监督管理刚刚起步,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总体上关注和宣传程度是不够的。
∃目前我国集中空调的建设没有统一标准和规范,各使用单位均根据建筑面积和建筑功能设计安装。
建筑和暖通人员需要转变观念,建立新意识,在设计中考虑送风实效的同时,建立卫生空调观点,方便空调日后卫生管理工作开展。
%卫生监督部门应加强各类公共场所的新风系统装置预防性卫生监督,注意新风口选址、新风量设计及通风排气等卫生审查工作。
&在空调运行中注意加强新风量的监测,并加强卫生管理办法落实,从而改善和提高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状况,为人们创造一种卫生、健康、舒适的室内空气环境。
(下转第296页)高于往年的水平,均提示哨点医院附近地区在2009年8月起有流感流行的疫情。
34 40周哨点医院的I LI患病率明显高于国家南片的数据,与8 10月该地区出现了季节性流感与甲型H1N1流感共同流行的态势有关;40周后发病情况与∋中国流感监测信息系统(的国家南片发病趋势非常相近,与我国甲型H1N1流感流行的时间相符合。
流感流行强度与病毒分离率成正比关系,流行强度越高,分离病毒阳性越高,反之分离率则降低。
同时监测结果显示,某一型别检出率迅速上升提示此型别流行的开始。
本次监测结果提示,2007年分离的流感病毒中,31株(68.9%)为季节性A(H3N2)亚型,而2008年分离的流感病毒中18株(60%)为季节性B型亚型。
说明2007年徐汇区哨点医院附近地区的流行毒株以A(H3N2)亚型为主,2008年该地区的流行毒株以季节性B型亚型为主,该结果与上海市其它区的监测结果类似[4、5],且与∋中国流感监测信息系统(的报告相符合[7],同时也证实亚洲国家流感病毒的流行是甲型流感病毒(H1N1和H3N2)和乙型流感病毒(B型)同时循环[7]。
2009年32周起由于流行强度高,分离病毒阳性率也高,也证实流感流行强度与病毒分离率成正比关系。
8月分离到的病毒优势株为季节性A型H3N2流感病毒(58.7%),甲型H1N1流感(34.7%)病毒,少量的季节性A型H1N1流感病毒(4.4%)及季节性B型流感病毒(2.2%)。
在以后的几个月中甲型H1N1流感病毒分离率逐月上升,成为优势株,而季节性A型H3N2流感病毒分离率逐月下降,到12月分离不到。
本监测提示,在2009年8 10月该地区出现了季节性流感与甲型H1N1流感共同流行的态势,在11月后以甲型H1N1流感流行为主,均与∋中国流感监测信息系统(的报告相符合[8]。
流感监测不仅是预防控制流感的关键策略和措施之一,也是每年确定流感流行株、推荐疫苗组份和及早发现变异株的基础[9]。
流感疫苗的预防接种仍是预防和控制流感最经济有效的措施。
流行季节前接种流感疫苗可以提高人群免疫水平,降低发病率,减轻临床症状[10],预防流感爆发或流行。
鉴于2009年面临季节性流感与甲型H1N1流感双重交叉流行危险,建议广大市民不仅需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还需接种季节性流感疫苗。
监测数据易受到政策措施、媒体宣传、规章制度等诸多因素影响[11]。
因此,在流感监测中要密切关注数据出现的异常波动,及时核实分析,探索流感流行特征及规律,为制定预防和控制策略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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