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侵犯著作权罪量刑标准 侵犯著作权罪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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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著作权赔偿数额是多少

侵犯著作权赔偿数额是多少

一、侵犯著作权赔偿数额是多少
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对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罚款金额是罚款一百至五千元;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对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剽窃他人作品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罚款金额是一万至十万元或者总定价的二至五倍;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对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罚款金额是一千至五万元。

二、视听作品著作权归属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三、邻接权的概念
邻接权是指作品传播者对在传播作品过程中产生的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又称为作品传播者权或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

广义的著作权可以包括邻接权。

狭义的著作权与邻接权的关系极为密切。

没有作品,就谈不上作品的传播,因而邻接权以著作权为基础;对于著作权合理使用的限制,同样适用于对邻接权的限制;邻接权的保护期也为50年。

邻接权与著作权的主要区别是:邻接权的主体多为法人或其他组织,著作权的主体多为自然人;邻接权的客体是传播作品过程中产生的成果,而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本身;邻接权中除表演者权外一般不涉及人身权,而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两方面的内容。

侵犯著作权罪中的量刑标准

侵犯著作权罪中的量刑标准

侵犯著作权罪中的量刑标准著作权是法律对作者智力成果的保护,对于著作权纠纷主要通过民事法律来调整,但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也要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侵犯著作权罪是以违法所得数额或者情节来量刑的。

只有违法所得达到一定的数额,或者情节具有一定的严重性才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侵犯著作权罪中的量刑标准有两种刑罚:1、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下面详细介绍之:一、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情形(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简单概括以上规定,违法所得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额在五万元以上,复制侵权光盘在一千张以上的,即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二、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情形该解释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所列侵犯著作权行为之一,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违法所得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应当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在五千张(份)以上的;(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情形。

简单概括以上规定,违法所的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复制侵权光盘在五千张以上的,即可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相关阅读:侵犯著作权罪的犯罪对象(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5)电影、电视、录像作品;(6)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7)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8)计算机软件;看过“侵犯著作权罪中的量刑标准”的人还看过:。

侵犯著作权罪的认定与处罚

侵犯著作权罪的认定与处罚

侵犯著作权罪的认定与处罚侵犯著作权人的著作权构成侵犯著作权罪,是根据违法所得的数额或者情节轻重来量刑的。

某企业擅用动画形象和企业形象挂钩,就侵犯了著作权人的著作权。

下面介绍关于侵犯著作权的相关知识。

一、侵犯著作权罪的概念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音像、计算机软件等作品,出版他人享有独占出版权的图书,未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音像制品,制作、展览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二、侵犯著作权罪的犯罪构成1、犯罪主体:侵犯著作权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包括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包括经国家批准和未经国家批准从事出版、发行活动的单位。

根据法律规定:单位犯侵犯著作权罪的,实行两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营利的目的。

如果行为人出于过失,如误认为他人作品已过保护期而复制发行,或虽系故意,但由于追求名誉等非营利目的的,则不能构成本罪。

3、犯罪客体:侵犯著作权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著作权管理制度以及他人的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

4、客观反面:侵犯著作权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侵犯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行为。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行为出版是指把作品编辑加工后,经过复制向公众发行的行为。

(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行为。

(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行为,这也是一种借他人之名非法牟利的行为。

三、侵犯著作权的认定认定侵犯著作权罪,主要应注意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具体在讲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一,行为人主观方面是否“以营利为目的”。

如果行为人实施侵犯著作权出于破坏他人名誉等其他目的的,不构成本罪。

版权侵权赔偿标准

版权侵权赔偿标准

版权侵权赔偿标准在当今数字化信息时代,版权侵权问题日益突出,给创作者和版权所有者带来了严重的损失。

因此,对于侵犯版权行为的赔偿标准,需要有明确的规定,以保护创作者和版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版权侵权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对于直接经济损失的赔偿。

直接经济损失是指由于侵权行为导致创作者或版权所有者直接经济利益的减少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因侵权行为而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和因此而受到的利润损失。

对于直接经济损失的赔偿,应当根据侵权行为的具体情况进行合理计算,并给予相应的赔偿。

其次,对于间接经济损失的赔偿。

间接经济损失是指由于侵权行为而导致的其他非直接经济损失,包括因声誉受损而导致的商誉损失、市场份额下降而导致的竞争损失等。

对于间接经济损失的赔偿,应当综合考虑侵权行为对创作者或版权所有者的影响,给予相应的赔偿。

此外,对于精神损害的赔偿。

精神损害是指由于侵权行为而导致创作者或版权所有者的精神健康受到损害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因侵权行为而导致的精神痛苦、心理压力等。

对于精神损害的赔偿,应当给予适当的补偿,以弥补创作者或版权所有者的精神损失。

最后,对于侵权行为的惩罚性赔偿。

惩罚性赔偿是指在侵权行为情节严重、后果严重的情况下,对侵权人进行的额外赔偿,以起到惩罚和震慑作用。

惩罚性赔偿的额度应当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和后果进行合理确定,以达到惩罚和震慑的效果。

总的来说,版权侵权赔偿标准应当综合考虑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精神损害和惩罚性赔偿等因素,合理确定赔偿额度,以保护创作者和版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文化创意产业的健康发展。

同时,对于侵权行为,应当加强司法力度,提高侵权成本,以有效遏制侵权行为的发生,维护良好的版权秩序。

希望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能够共同努力,建立健全的版权保护体系,为文化创意产业的繁荣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著作权侵权的赔偿标准

著作权侵权的赔偿标准

著作权侵权的赔偿标准
著作权侵权的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三种:
1. 以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为依据。

2. 以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为依据。

3. 法定赔偿。

在具体的赔偿数额确定上,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此外,对于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

请注意,著作权侵权的法定赔偿金额是按照当事人的损失金额来进行计算,无法确定的情况之下,按照侵犯著作权人获得的利益来进行计算。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法律专业人士或专业机构。

侵犯著作权罪量刑标准

侵犯著作权罪量刑标准

侵犯著作权罪量刑标准侵犯著作权罪是指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复制、发行、展示、表演、播放、放映、翻译、改编、汇编、出版、传播、网络传播等著作权法规定的行为。

对于侵犯著作权罪的量刑标准,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侵犯著作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首先,侵犯著作权罪的量刑标准与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有着密切的关系。

犯罪行为的性质主要包括侵犯著作权的方式、目的和结果等方面。

具体来说,犯罪行为的方式包括复制、发行、展示、表演、播放、放映、翻译、改编、汇编、出版、传播、网络传播等,而犯罪行为的目的则是以营利为目的。

此外,犯罪行为的结果也是量刑标准的考量因素之一,即犯罪行为对著作权人的损害程度。

其次,侵犯著作权罪的量刑标准还与犯罪行为的情节有关。

犯罪行为的情节主要包括犯罪主体的主观恶性、犯罪手段的卑劣性、犯罪动机的恶劣性等方面。

具体来说,犯罪主体的主观恶性指的是犯罪主体是否有侵犯著作权的故意;犯罪手段的卑劣性指的是犯罪主体是否采取了欺骗、胁迫、暴力等手段进行侵犯著作权的行为;犯罪动机的恶劣性指的是犯罪主体是否出于谋取不正当利益、故意损害著作权人的利益等恶劣动机实施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最后,根据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我国《刑法》对侵犯著作权罪的量刑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

一般情节下,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一量刑标准的规定,充分考虑了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既能对侵犯著作权罪形成威慑,又能根据不同情节进行灵活处理,体现了刑法的惩罚性、教育性和预防性。

综上所述,侵犯著作权罪的量刑标准是根据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来确定的,既要考虑犯罪行为的方式、目的、结果,又要考虑犯罪行为的主观恶性、手段卑劣性、动机恶劣性等因素。

我国《刑法》对侵犯著作权罪的量刑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体现了法律的公正性、合理性和人道主义精神。

侵犯著作权罪立案标准

侵犯著作权罪立案标准

侵犯著作权罪立案标准首先,立案标准是以侵犯著作权的行为的性质、后果、情节等为依据。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已明确侵权对象:侵犯著作权罪的立案要求,对侵权对象要有明确界定,即明确定位到具体的著作权对象,包括作品的名称、作者、登记、发表等相关信息。

这要求依据客观证据,可以证明侵权行为对具体著作权对象产生了损害。

2.行为构成侵权:侵权行为必须符合刑法中规定的侵犯著作权罪的构成要件,即以营利为目的。

只有在以牟利为目的的情况下,才能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如果是非盈利性质的行为,绝大多数情况下不会被认定为犯罪。

3.构成数额较大:根据《司法解释》,在判决侵权行为数额较大的情况下,方才构成犯罪。

《司法解释》规定,以营利为目的的数额较大,为累计侵权数额达到30万元以上,或者其他严重情节。

这要求要对侵权行为的经济影响进行准确的估计,并证明其侵权行为已经对权利人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

除了以上立案标准外,《司法解释》还对侵犯著作权罪的量刑标准也作了明确规定:1.数额较大:如果累计侵权数额达到100万元以上,即构成数额较大,则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最高可处罚金。

如果累计侵权数额达到500万元以上,即构成特别巨额,则可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被判刑的侵权人将不夺刑期内乐于见到的权利。

2.数额较小:如果累计侵权数额达到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即构成数额较小,则可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或者处罚金。

以上是侵犯著作权罪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的概述。

但实际应用中还需要综合考虑具体案件的情况,包括侵权行为的方式、时间、范围、侵权者的主观恶意等因素,进行权衡取舍,确保公正裁判。

因此,在具体案件中,需要根据事实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

《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是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的法律解释,于2024年11月19日施行。

该解释主要对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具体问题进行了解释和规定,以保护知识产权,维护经济和社会秩序。

《解释二》的理解与适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审查标准的明确:《解释二》明确了审查侵权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五大标准,包括:侵权行为是否涉及一定数量、达到一定业务规模;侵犯了原作品或原产品应享有的经济利益;侵权行为的主观故意、目的和造成的后果等。

这些标准有助于明确案件定性,为司法机关处理侵权案件提供了明确的依据。

二、刑事责任的核定:《解释二》规定了侵犯知识产权罪的数额认定、刑事责任的核定和认定等具体要求。

其中,对于数额较小的案件,采取定额数额与比例数额的认定,便于执法人员快速判断案件性质。

同时,还明确了利用信息网络侵犯著作权罪、盗版出版物牟利罪、盗版出版物贩卖罪等侵权行为的刑事责任核定要点,为司法机关处理此类案件提供了具体的参考。

三、刑事追诉时效的计算:《解释二》明确了追诉时效的计算方法,区分了犯罪的起止时间,对于不同情形下的刑事追诉时效有所规定。

同时,还明确了追诉时效的中断和终止情况,对于办理案件时效性有着明确的要求。

四、处罚量刑的依据:《解释二》规定了关于处罚和量刑的依据,包括犯罪的主观和客观方面、违法所得、侵权行为的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

同时在执行刑罚时,还明确了酌情从轻、从重处罚的情形。

五、证据收集和取证规定:《解释二》对于证据收集和取证规定有比较详细的条款,其中包括依法收缴、提取和保管证据的程序,以及警方在办案过程中应该采取的调查措施和技术手段。

这些规定有利于保护证据的合法性和完整性,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总的来说,对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来说,《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理解与适用,有利于保护创作和创新的权益,促进知识产权法律的实施。

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司法解释二

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司法解释二

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司法解释二侵犯知识产权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对于刑事案件的处理,司法解释二(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二》)提供了明确的规定和标准。

《司法解释二》从法律层面对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认定、证据收集、量刑等方面进行了细致的规范,以保护知识产权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首先,《司法解释二》明确了侵犯知识产权的认定标准。

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包括侵犯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行为。

根据《司法解释二》,只有符合严格的认定条件,方可构成刑事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这一规定的出台使得对于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更加明确,有效地保护了知识产权权益。

其次,《司法解释二》还对于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证据收集提供了详细的规定。

根据《司法解释二》,判决员在审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时,要充分考虑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充分性,并且要求公安机关提供的证据必须经过合法程序获得。

这一规定使得证据的收集具备了合法性和可信度,确保了判决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另外,根据《司法解释二》,针对不同的侵权行为,依法量刑时要根据被告人所造成的损失、侵权行为的性质、侵权程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比如,对于侵犯注册商标的犯罪行为,根据损失额度可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等级,并对应采取不同的刑罚。

这一规定的制定使得刑罚更具针对性和公正性,对于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更大,更能有效地维护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

另外,根据《司法解释二》,对于情节恶劣、犯罪手段特别严重以及制售假冒注册商标标识的犯罪行为,将会被从重处罚。

同时,《司法解释二》还规定,对于被判处刑罚的侵权人,一旦再次侵犯知识产权,将会适用累犯惯犯从重量刑的规定,以对侵权行为形成严厉的震慑。

综上所述,《司法解释二》对于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明确的规定和标准。

该解释从认定标准、证据收集、量刑等方面进行了细致的规范,对于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更大,更能有效地保护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

然而,也要注意,《司法解释二》只是对侵权行为进行了刑事处理的规范,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还需要更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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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侵犯著作权罪刑事责任的法律知识
侵犯著作权罪的刑事责任有哪些?
著作权是法律对作者智力成果的保护,对于著作权纠纷主要通过民事法律
来调整,但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也要追究刑事责任。

下面,本文将详细
介绍侵犯著作权罪的刑事责任。

依刑法规定,侵犯著作权应承担下列刑事责任:
一、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二、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
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三、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对单位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条的规定处罚。

著作权侵权鉴定标准 版权侵权鉴定

著作权侵权鉴定标准 版权侵权鉴定

著作权侵权鉴定标准版权侵权鉴定一、版权侵权怎么认定法律常识:版权侵权按照以下条件认定:1、行为人存在侵犯他人合法享有的版权的行为;2、版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存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等侵权行为,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版权侵权如何认定一、版权侵权如何认定1、存在未经过著作权人的许可就发表其作品的行为;存在未经过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行为;存在为了谋取某种个人名利或利益,在他人的作品上署名的行为;存在随意篡改、歪曲或剽窃他人作品的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剽窃他人作品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侵犯版权的处罚标准

侵犯版权的处罚标准

侵犯版权的处罚标准
在中国,侵犯版权的处罚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侵犯版权行为及相应的处罚标准:
1.盗版制品制作、销售、传播:制作、复制、销售、出租、传播
盗版书籍、音像制品、软件等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一般会受到
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

具体处罚标准根据情节轻重、违法所得
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一般包括罚款、没收侵权物品、责令停止
侵权行为等措施。

严重情节的侵权行为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包括拘役、有期徒刑和罚金等。

2.侵犯网络版权:未经授权在互联网上传播、复制、下载受保护
的作品,或者篡改、删除作品的版权信息等行为,也会受到行
政处罚和刑事处罚。

根据具体情况,可能会被要求停止侵权行
为、支付赔偿金额,以及面临罚款、刑事处罚等。

3.商标侵权:未经授权使用他人注册商标进行商品销售、广告宣
传等行为,构成商标侵权。

商标侵权行为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
和刑事处罚,包括罚款、没收侵权产品、责令停止侵权行为等。

4.侵犯专利权:未经专利权人授权,制造、销售、使用他人专利
的产品或方法,构成侵犯专利权。

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可能会面
临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包括罚款、没收侵权产品、责令停止
侵权行为等。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处罚标准会根据不同的情况而有所变化,例如侵权行为的严重程度、侵权人的主观故意、违法所得的数额等因素都会对处罚标准产生影响。

此外,被侵权人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要求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总而言之,中国对侵犯版权行为持有严厉的态度,并通过法律手段对侵权行为进行打击,以保护著作权人的权益。

侵犯著作权罪的构成要件与审判

侵犯著作权罪的构成要件与审判

侵犯著作权罪的构成要件与审判侵犯著作权罪是指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对他人的著作权进行复制、发行、展示、表演、播放、广播、信息网络传播等侵权行为的犯罪行为。

侵犯著作权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权利人、著作权作品、侵权行为以及主观故意。

在审判过程中,法院将根据这些构成要件来判断被告人是否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首先,权利人是侵犯著作权罪的重要构成要件之一。

权利人是指拥有著作权的个人或组织,其可以是作品的创作者,也可以是著作权的产权人。

在侵犯著作权罪中,必须存在被侵权的作品与其合法权利人之间的关系,即侵权行为必须侵犯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其次,著作权作品是侵犯著作权罪的另一重要构成要件。

著作权作品是指以独创性为要求,具有一定表现形式,并可以享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在侵犯著作权罪中,被侵犯的著作必须属于法律保护范围内的作品,例如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等。

只有对这些著作进行未经许可的复制、发行、展示等行为,才能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第三,侵权行为也是侵犯著作权罪的重要构成要件之一。

侵权行为是指未经权利人许可,在侵权人的直接或间接控制下,对著作权作品进行复制、发行、展示、表演、播放、广播、信息网络传播等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侵权行为必须是实际发生的行为,而不能只是主观上的意图或计划。

如果被告人未实际实施侵权行为,即使有主观故意,也不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最后,主观故意是侵犯著作权罪构成要件的核心之一。

主观故意是指侵权人实施侵权行为时,明知自己没有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仍然故意进行侵权行为,或者明知自己侵权行为致使他人著作权遭受侵害,仍然故意进行侵权行为。

主观故意需要通过证据来加以证明,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将根据被告人的言行、相关证据等来确定是否存在主观故意。

在审判过程中,法院将充分考虑上述构成要件,依法判定被告人是否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法院将对侵权行为的具体情况、被侵权作品的特点、侵权行为对权利人利益造成的影响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并依法判决相应的刑罚和赔偿责任。

知识产权法中的著作权侵权行为与追究法律责任的标准与司法解释

知识产权法中的著作权侵权行为与追究法律责任的标准与司法解释

知识产权法中的著作权侵权行为与追究法律责任的标准与司法解释知识产权是指由人类智慧创造出来的作品或发明创造的成果,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

著作权是指对文学、艺术、科学等领域的作品所享有的一种专有权利。

而侵权行为则是指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使用、复制、发表、传播等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在知识产权法中,对于著作权侵权行为的判断主要参考以下标准与司法解释:一、是否构成著作权法保护范围内的作品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只有满足特定要求并被确定保护范围内的作品,才能享有著作权。

因此,对于著作权侵权行为的判断首先要确定该作品是否符合著作权法的保护范围。

二、是否存在著作权人的权利著作权是作品的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对于著作权侵权行为的判断,也要确定侵犯行为是否侵害了著作权人的权利。

例如,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表或传播作品,就构成了侵权行为。

三、是否存在侵权行为侵权行为还需要具备以下要素:侵权人必须有对作品或者作品构成要素的实际控制权,且未经著作权人同意使用该作品。

侵权行为可以是复制、传播、展示、发表、改编等。

四、是否存在违法性在确定著作权侵权行为时,还需要考虑侵权行为是否违反了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

如果侵权行为违反了著作权法的规定,那么就具备了违法性。

针对著作权侵权行为,中国司法部发布了一系列的司法解释,对于法院在审理著作权侵权纠纷时的判决标准进行了解释和规定。

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该解释从著作权权利主体、著作权侵权行为、举证责任等方面,对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追究法律责任做出了明确规定。

总结起来,知识产权法中的著作权侵权行为与追究法律责任的标准与司法解释主要包括作品是否符合保护范围、侵犯著作权人的权利、是否存在侵权行为以及是否具备违法性等方面。

在司法实践中,还会参考相关司法解释进行具体判断,以实现对著作权侵权行为的精确定性和法律责任的明确界定。

刑法对于侵犯著作权的打击手段

刑法对于侵犯著作权的打击手段

刑法对于侵犯著作权的打击手段侵犯著作权是指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复制、发表、传播、演出等著作权法律行为。

为了保护创作者的权益和激励创作,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打击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刑法作为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护著作权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介绍刑法对侵犯著作权的打击手段。

一、侵犯著作权的刑事责任侵犯著作权是一项违反法律的行为,侵犯者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涉及到刑法中的“侵犯著作权罪”。

刑法第217条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一)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出售侵权复制品、制作、出售非法出版物,情节严重的”。

这就明确了对于擅自复制、发行侵权复制品、制作、出售非法出版物等严重侵权行为的刑事追究责任。

二、刑法对盗版行为的打击盗版行为是侵犯著作权的一种表现形式。

刑法对盗版行为的打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制售假冒注册商标的盗版书籍或音像制品的行为,涉嫌的刑事责任主要有商标侵权罪、侵犯著作权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等。

2. 制造、销售侵权复制品的行为,涉嫌的刑事责任主要有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等。

3. 利用互联网进行盗版行为,涉嫌的刑事责任主要有侵犯著作权罪、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罪等。

刑法对盗版行为的打击,旨在打击盗版制品的生产与销售链条,减少盗版对著作权人的侵害。

三、网络侵权的打击手段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网络侵权问题日益突出。

刑法对网络侵权行为的打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制作、传播非法破解软件、设备的行为,涉嫌的刑事责任主要有侵犯著作权罪、非法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等。

2. 利用互联网传播他人著作物的行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涉嫌的刑事责任主要有侵犯著作权罪、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罪等。

通过加强对网络侵权行为的打击,能够有效地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网络版权秩序。

四、加大打击力度和合作机制建设为了更有效地打击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我国不断加大在打击力度和合作机制建设方面的投入。

侵犯著作权的损失如何计算

侵犯著作权的损失如何计算

侵犯著作权的损失如何计算?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对侵犯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造成的损失如何计算作了详细的规定,赔偿范围包括: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和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包括律师费用等。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可以根据权利人因侵权所造成复制品发行减少量或者侵权复制品销售量与权利人发行该复制品单位利润乘积计算。

发行减少量难以确定的,按照侵权复制品市场销售量确定。

如果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违法所得无法确定的,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依职权确定赔偿数额。

人民法院在确定赔偿数额时,应当考虑作品类型、合理使用费、侵权行为性质、后果等情节综合确定。

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如何认定?侵犯著作权的行为,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有侵权的事实。

即行为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按著作权法规定的使用条件,擅自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以及表演、音像制品和广播电视节目。

著作权侵权行为,既没有征得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属于合理使用和法定使用的情形,这是对作品的擅自使用,因而是一种违反著作权法的行为。

这种侵权行为既可能是对他人的著作人身权造成了损害,也可能对他人的著作财产权造成损害,还可能同时损害他人的著作人身权和财产权。

2、行为具有违法性。

著作权是一种绝对权,任何人都负责有不能侵犯该项权利的不作为义务。

他人在使用著作权作品时必须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法律有关规定,如果行为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其行为即具有违法性。

至于不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未能取得著作权的作品,或者是已进入公有领域的“作品”,其他人在使用时不存在侵权问题。

3、行为人主观有过错。

所谓过错,是指侵权人对其侵权行为及其后果所抱的心理状态,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

侵犯著作权的行为,绝大多数是故意的;也有少数既可以由故意构成,也可以由过失构成。

区分过错的形式,在确定侵权人的法律责任时有一定的意义。

一般说来,故意侵权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重于过失侵权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侵犯著作权的怎么处罚

侵犯著作权的怎么处罚

侵犯著作权的怎么处罚侵犯著作权,是指违反著作权法侵害著作权人享有的著作人身权、著作财产权等行为,国家对于此类行为是给予法律处罚的,保护著作权人的辛勤创作,也是为了打击假冒伪劣,促进社会发展。

下面我为你整理了侵犯著作权的怎么处罚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一、侵犯著作权的怎么处罚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是区别侵犯著作权罪和民事侵权行为的重要标准。

虽有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但没有达到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情节并不严重的,属于一般民事侵权行为,不能作为犯罪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司法解释,这里的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是指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有其他严重情节是指以下这些情节:(1)因侵犯著作权曾经两次以上被追究行政责任或者民事责任,又侵犯著作权的;(2)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10万元以上,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3)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

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有哪些(1)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

(2) 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

(3) 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

(4) 歪曲、篡改他人作品。

(5) 剽窃他人作品。

(6)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解等方式使用作品,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7) 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8) 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

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侵犯著作权罪怎么判刑??

侵犯著作权罪怎么判刑??

侵犯著作权罪怎么判刑??
《刑法》第217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来源网络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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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侵犯著作权罪量刑标准侵犯著作权罪司法解释
侵犯著作权罪量刑标准
1 、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

所谓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即获利数额在10 万元以上,或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50 万元以上。

所谓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 因侵犯著作权被追究刑事责任,又犯侵犯著作权罪的;
(2) 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100 万元以上,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500 万元以上的;
(3) 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2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在五百张(份)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有其他严重情节”;复制品数量在二千五百张(份)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符合刑法规定的缓刑条件的,依法适用缓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适用缓刑:
(一)因侵犯知识产权被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再次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
(二)不具有悔罪表现的;
(三)拒不交出违法所得的;
(四)其他不宜适用缓刑的情形。

侵犯著作权罪司法解释2020
[刑法条文]
第二百一十七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第二百二十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相关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2000.12.28);
三、为了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三)利用互联网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八、利用互联网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构成民事侵权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公通字[2008]36号)
第二十六条[侵犯著作权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或者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或者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或者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违法所得数额三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经营数额五万元以上的;
(三)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五百张(份)以上的;
(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复制品数量合计五百张(份)以上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以刊登收费广告等方式直接或者间接收取费用的情形,属于本条规定的“以营利为目的”。

本条规定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是指没有得到著作权人授权或者伪造、涂改著作权人授权许可文件或者超出授权许可范围的情形。

本条规定的“复制发行”,包括复制、发行或者既复制又发行的行为。

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他人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行为,应当视为本条规定的“复制发行”。

侵权产品的持有人通过广告、征订等方式推销侵权产品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发行”。

本条规定的“非法经营数额”,是指行为人在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过程中,制造、储存、运输、销售侵权产品的价值。

已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实际销售的价格计算。

制造、储存、运输和未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标价或者已经查清的侵权产品的实际销售平均价格计算。

侵权产品没有标价或者无法查清其实际销售价格的,按照被侵权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法发〔2011〕3号
为解决近年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侦查、起诉、审判实践,制定本意见。

一、关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管辖问题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必要时,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犯罪地,包括侵权产品制造地、储存地、运输地、销售地,传播侵权作品、销售侵权产品的网站
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接入地、网站建立者或者管理者所在地,侵权作品上传者所在地,权利人受到实际侵害的犯罪结果发生地。

对有多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地的,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或者主要犯罪地公安机关管辖。

多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地的公安机关对管辖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需要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提起公诉的,由该公安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受理。

对于不同犯罪嫌疑人、犯罪团伙跨地区实施的涉及同一批侵权产品的制造、储存、运输、销售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符合并案处理要求的,有关公安机关可以一并立案侦查,需要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提起公诉的,由该公安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受理。

二、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行政执法部门收集、调取证据的效力问题
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收集、调取、制作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检验报告、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现场笔录,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审查,人民法院庭审质证确认,可以作为刑事证据使用。

行政执法部门制作的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等调查笔录,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作为刑事证据使用的,应当依法重新收集、制作。

三、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抽样取证问题和委托鉴定问题
公安机关在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时,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抽样取证,或者商请同级行政执法部门、有关检验机构协助抽样取证。

法律、法规对抽样机构或者抽样方法有规定的,应当委托规定的机构并按照规定方法抽取样品。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时,对于需要鉴定的事项,应当委托国家认可的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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